新制度经济学教程和老制度经济学区别何在,求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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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制度经济学关于人的假设与新古典经济学有何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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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制度经济学称之为新制度经济学,什么是老制度经济学,区别在哪里
载入中......
回复:(yuelaoer)
以下是引用yuelaoer在 11:01:45的发言: 为什么制度经济学称之为新制度经济学,什么是老制度经济学,区别在哪里 (1)定义:老制度学派指以凡勃伦、康芒斯、米歇尔等为代表的美国旧制度经济学(OIE)。新制度学派一般指以科斯、威廉姆森、诺思、张五常等为代表的新制度经济学(NIE),主要包括产权经济学、交易费用经济学、新经济史以及契约经济学等分支,更广义的新制度经济学还包括奥地利学派和演化制度学派。 (2)相同点:都以制度为主要分析对象,都认为“制度是重要的”,都对新古典经济学忽略制度的非中性以及过分的形式化表示不满。 (3)不同点:OIE和NIE的差别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i)OIE几乎完全忽略形式化,反对使用数学建模,并且没有系统的理论,更多的是对制度的历史性和材料性描述;NIE吸取了新古典的一些分析方法,比如理性人、最大化和边际替代等,并且有自己系统的理论和假设检验。(ii)OIE更强调方法论的整体主义,强调社会制度对个人行为的影响,这点在凡勃伦和米歇尔的著作中表现得非常明显;NIE更强调方法论的个体主义,这点与新古典经济学是一致的。(iii)对待理性主义的态度不同。OIE始终把批评理性最大化行为假设作为其主要任务,更强调规范、习俗、文化的作用;NIE一方面部分接受新古典的技术方法,但是另一方面又对其有所排斥,比如以威廉姆森为代表的交易费用经济学就拒绝完全理性的假设。
天下滔滔,我看到象牙塔一座一座倒掉,
不禁为那些被囚禁的普通灵魂感到庆幸,
然而,当我看到,
还有少数几座依然不倒,
不禁对它们肃然起敬,
不知坚守其中的,
是怎样一些灵魂?
推荐楼主看一本书。该书对新旧制度经济学有非常详细的比较。马尔科姆·卢瑟福《经济学中的制度--老制度主义与新制度主义》,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9。
如果3楼的提供此书的读书笔记或电子版,我们将大大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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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斑竹:很遗憾,我这本书的读书笔记是写在书上的,全部打成word很废时间。同时,我又不会把它制作成pdf书籍,所以只好只能把目录打在这里了。 第一章 定义与回顾 1。1老的和新的制度主义 1。2二分法及其问题 第二章 形式主义与反形式主义 2。1OIE中的形式主义与反形式主义 2。2NIE中的形式主义与反形式主义 结论 第三章 个人主义与整体主义 3。1个人与制度 3。2OIE中的个人主义与整体主义 3。2NIE中的个人主义与整体主义 3。4结论 第四章 理性与规则遵循 4。1习惯、规范及规则遵循 4。2OIE中的理性与规则遵循 4。3NIE中的理性与规则遵循 4。4结论 第五章 演进与设计 5。1看不见的手的解释 5。2OIE中的演进与设计 5。3NIE中的演进与设计 5。4结论 第六章 效率与改革 6。1评价方法 6。2OIE中的效率与改革 6。3NIE中的效率与改革 6。4结论 第七章 冲突与互补 7。1冲突 7。2互补 7。3结论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 7:38:42编辑过]
奖励现金50,经验20。
天下滔滔,我看到象牙塔一座一座倒掉,
不禁为那些被囚禁的普通灵魂感到庆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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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各位前辈 学习新制度经济的同时,有必要学习旧制度经济的东西吗? 应该吸收些什么呢 ?
我的一篇习作 新制度经济学“新”意何在 内容提要
以科思为主要代表的新制度经济学和老制度经济学、新古典经济学以及马克思主义经济学之间,存在着密切的理论关联性。新制度经济学派在继承老制度主义的传统思路的同时,借助新古典分析体系。把制度因素分析引入实证科学范畴,实现了制度经济学演进中质的飞跃。与新古典经济学相比,新制度经济学最具新意的是对新古典理论前提的批判和修正,建立了更接近现实的人类行为模型,并提出了具有革命性影响的概念——“交易成本”,找到了对制度问题分析的突破口。尽管吗费时支队经济学的理论先驱之一,但新制度经济学的制度观和马克思主义制度观在分析层次和理论基石上都大不相同。关键词新制度经济学 老制度经济学 新古典经济学 马克思主义经济学 引言
近年来,新制度经济声誉隆起。不仅研究者和著作数量迅速上升,而且作为一个独立的研究领域,新制度经济学现在被广泛承认,带来了经济学的“制度主义复兴”。 然而,任何理论的产生和发展都不会是无本之木,无源之水,它必定和其他理论体系之间存在着历史或逻辑的联系。新制度经济学亦是如此。它与老制度学派,新古典经济学,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存在着密切的理论关联性。基于此,本文把新制度经济学与其他三者比较,探讨新制度经济学的“新”意。
一.新制度主义和老制度主义 制度主义的形成和发展已有百年历史。如今,制度经济学已经形成一个流派众多,成份复杂的庞大理论体系。为了清楚起见,我们把制度经济学的演变大致划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十九世纪末--二十世纪三十年代的形成时期。其代表人物有凡勃伦、康芒斯和米契尔。
第二阶段:二十世纪三十年代以后至战后的过渡时期的制度经济学。以艾尔斯、贝利、米恩斯、加尔布雷斯和缪尔达尔为代表。 第三阶段:进一步发展阶段。以科斯的《企业的性质》为开端,人们把迥然不同于凡勃伦,加尔布雷斯的经济学家如科斯、诺斯、威廉姆森、德姆塞茨、张五常等均归为新制度经济学派。
虽然加尔布雷斯等人的理论曾被称之为新制度经济学,但时过境迁,以科斯为代表的新制度学派异军突起,新制度经济学已成了这支流派的专有名词,而科斯之前的一律称为老制度经济学。 通常认为,制度经济学可以上溯到凡勃伦,康芒斯。但科斯本人并不承认他的理论与老制度经济学有什麽关系.在科斯看来,美国的制度经济学"除了一堆需要理论来整理不然就只能一把火烧掉的描述性材料外,没有任何东西留下来 "(科斯 页)。在1998年发表的《关于新制度经济学》一文中,科斯谈到“老制度经济学的代表康芒斯、米契尔等都是一些充满大智慧的人物,但他们却是反理论的。他们留给后人的是一堆毫无理论价值的实际材料,很少有东西被继承下来。 ”(科斯)在某种程度上,新旧制度经济学在理论上是对立的。比如,众所周知,新制度经济学是在既有的新古典经济学理论基础上发展起来的,而老制度经济学的观点非但不是理论性的,而且是反理论的,“他们尤其反对古典理论。 ”(科斯页)施蒂格勒也持有相同观点,认为新老制度经济学之间并无理论渊源。“他们没有留下什么工具供后人使用”,“所表现的仅仅是对正统经济理论的不满和批判”,这是老制度经济学的“悲剧”。 笔者认为,完全割裂否定新旧制度之间的理论渊源关系似乎不太可取。如果仔细比较分析,就不难发现在新制度经济学的很多理论中都或多或少的有着前人思想的影子。新制度经济学派不仅继承了凡勃伦、康芒斯等人的传统和思路,重视制度因素分析,而且在一些基本理论范畴的构建上也受到了老制度经济学理论的影响。举例说明,“产权”这一新制度经济学的核心理论范畴就是在吸收前人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形成的。凡勃伦提出无形财产的概念,并认为它是公司的真正基础,为公司产权分析开辟了道路。康芒斯以法律形式考察所有权并宣称所有权是制度经济学的基础,以稀缺性为理论出发点,得出采取集体行动来建立秩序、消除冲突的结论。艾尔斯、贝尔和米恩斯等人继续沿着凡勃伦所开辟的道路,围绕技术与制度的矛盾,分析了公司制度的发展和内部结构的变化。这些研究,为日后“产权”理论的形成提供了必要的养分。正如英国经济学家霍奇逊指出的那样,“产权”并不是什么新概念、新观点,“卡尔·马克思是较早强调产权关系作用的理论家之一,而美国制度主义者如约翰·康芒斯也有普遍公认的影响。 ”(G·M·霍奇逊 页) 更为重要的是,新制度学派对古典学派经济人基本假设的修订也直接或间接的从老制度学派那里获得灵感。新老制度学派在批判新古典经济学“过于抽象”这一研究出发点上是一致的。凡勃伦认为新古典经济学从物理学中所借入的静态和均衡思想倾向于把“事件间超出归因倾向的因果关系”看作是“扰动因素而忽略不计”,这与现实严重脱节。他写到:“问题不是事物如何在‘静态’中自我稳定,而是他们如何不断地生长和变化”。经济现象应被看作进化的、动态的,而不是新古典主义所谓的“均衡”,这一分析方法至今被许多新制度经济学家所沿袭。 另外,经济思想史上对“经济人”假定最著名的嘲讽亦出自凡勃伦:“享乐主义关于个体的概念是将人视作闪电般地计算快乐与痛苦的计算器,他像一个追求快乐的摇摆的同质小球,外界的刺激使他移动,但不会使他有所改变……他是一个孤立的确定的人类已知数,除了冲击力使其在不同方向移动外,他始终处于稳定的均衡状态……是一个静止的、不易冲动的欲望小球。 ”(凡勃伦 1963 11页)这实际上是新制度学派“有限理性经济人”的先声。 正如科斯和施蒂格勒所言,新制度学派的革命性转变就在于按照新古典经济学的规范来展开制度分析,把制度因素分析引入实证科学范畴,严格区别于老制度学派,使制度学派不再是“异端”,逐步融入现代经济学的主流,真正成为主流经济学的重要组成部分。 具体地说,与老制度经济学相比新制度经济学的“新”意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研究方法上更为严谨 老制度经济学没有一个统一的方法。但是,一般地说,早期的制度经济学及当代以加尔布雷斯为代表的那一派制度经济学在方法上是较为接近的。凡勃伦采用的主要是心理学方法,康芒斯应用的是法律制度分析,加尔布雷斯对研究对象本身的解释超出了传统理论经济范围,接近于社会学,但就其基本思想来看,仍未摆脱老制度经济学的“心理因素”、“法律因素”对经济生活起决定作用的思想,行为主义的方法与之存在某种相似之处。而新制度学派严格按照实证性的新古典方法加个案分析进行研究,利用正统的经济理论去分析制度的构成和运行,大大拓宽了理论视野,提高了理论的逻辑实证性,与经验主义方法相吻合。2.基本理论范畴的界定更加严格 老制度学派提出的基本范畴如凡勃伦的“无形财产”、“制度导向”、“有闲阶级”、“既得利益者”和“不在所有者”等,虽颇具理论价值但界定不够严格。而新制度学派提出的许多新理论范畴,例如,具有革命性影响的“交易成本”和“科斯定理”,不仅界定规范、无懈可击,而且使经济制度有可能成为新古典框架中一个可以量化的维度,令制度的经济分析成为极为活跃的研究领域。 进而使新制度经济学逐步得到主流的承认,发生了质的飞跃。3.经济思想上的自由主义 “国家干预”是老制度学派的中心思想,他们批评把自由竞争当成生产和经济均衡调节者的传统理论,认为自由竞争不能保证供求均衡,只有通过政府的制度改革,才能在经济增长的同时实现社会福利的全面改善。而以科斯为代表的新制度学派是顺应经济自由主义思潮兴起的。正如张五常在《新帕尔格雷夫经济学大辞典》中所述:“英雄创造历史:科斯不得不说的话,使正在上涨的潮水变成了滚滚的浪涛”。新制度学派反对政府干预,认为只要有适当的制度,市场机制本身就可以消除市场失灵。这一理论完善了斯密“看不见的手”的原理,给经济自由主义提供了新的理论武器。4.研究领域更为广泛 老制度经济学的研究领域基本上局限在企业层面或微观领域。新制度学派的理论视野却要广的多,其理论及应用从微观到宏观、从企业到国家、从经济到政治、从现实的制度安排到历史的制度变迁——几乎涉及了社会经济的一切领域,并和其他对制度进行经济学分析的现代方法——如公共选择理论、法和经济学、合同理论等——一起大大扩展了经济学内涵,形成了一个开放的、庞大的理论体系。 二.新制度经济学与新古典经济学 20年世纪60年代新古典主义在一片批判“传统发展经济学”的浪潮中再度兴起,凭借其成熟的理论和严谨的逻辑结构,适应了战后新经济格局的需要,备受西方国家政府的青睐,而一跃登上西方主流经济学的宝座。然而,一种理论成熟之时也是其僵化之日。新古典经济学整个公式化论证体系虽然精美但并非毫无弱点可寻。张五常在1991年一篇关于新制度经济学的文章中开篇讲到“在瓦尔拉斯范式中,所有的行动权利被隐含地假定为自由的、简单的、不受限的,而且拍卖商和监督人的服务都被假定为不花任何费用的。因此就不存在律师、没有经纪人、没有银行、没有官员、没有警察,而且实际上也没有任何一类组织”。而新古典大家马歇尔又过于急躁,总是太想把经济学象心理学、生物学那样挤入科学殿堂,虽然他“完全清楚制度的重要性,但他用长期的、短期的概念,用均衡和不均衡概念回避了许多问题”。此后,人们就在这样基础上开始了经济学大厦的工程建设,力图从效用理论、从局部均衡到一般均衡各个方面将新古典的大厦夯实,使经济学以一种严谨的形式展现在世人的面前。“他自己也急不可待的自我宣称自己是最接近自然科学性质的社会科学,是最成熟的”。然而,这一切在20世纪50、60年代开始发生变化,西蒙(1953)关于有限理性、科斯(1937)(1960)关于交易费用范式和社会成本问题、哈耶克(1945)关于知识问题的讨论都对新古典经济学造成了冲击。正如科斯所批评的那样,经济学不应该只是一堆分析工具,尽管它们也十分重要,更重要的应该是它们的研究内容或论题,“我想经济学家的主要工作就是:研究制度!”可见,新制度经济学本身正是在不满新古典日益成为一门抽象的语言而丧失了实际内容方面而兴起的。这个学派既吸收了传统的一些经济分析方法,又有自己的分析范式,为经济分析提供了一种更为“真实可行,更为敏锐的视角”。 一般认为,新制度经济学秉承了新古典的核心理念,其理论研究的立足点、出发点、归宿点都是新古典经济学即坚持新古典主义经济学个人理性主义前提下的均衡分析框架,坚持偏好、技术、禀赋三大结构固定不变,坚持完全竞争的工具性假设,从拉卡托斯的“科学研究纲领”的科学哲学观点来看,新制度经济学保留了新古典微观理论的“硬核”,同时摒弃了制度是外生的、不重要的或中性的新古典假设,从新古典理论的缺陷出发进行制度因素研究,通过增加诸如信息、有限理性、交易成本和产权结构等新的约束条件来修正与实际偏差较大的“保护带”,补充并完善了新古典体系。因此,新制度经济学与新古典经济学的关系可概括为:新制度经济学利用新古典分析工具进行制度研究,但这种利用不是简单的照搬式的运用,而是有所修正的有发展的应用。 新制度经济学的最大创新,是对新古典体系理论前提的批判和修正。新制度主义者首先从批判主流经济理论“过于抽象”入手,反对“黑板经济学”,强调对现实问题的关注和研究。但是,降低抽象程度意味着完全或在很大程度上放弃建立于确定性和无限理性之上的古典和新古典经济理论的基本假设 。而对理论前提的批判,往往回倾覆整个理论体系,同时出现根本的理论创新。在新古典体系中追求效用最大化的理性经纪人是作为一个无处不在的隐含前提而存在的,并未展开具体分析。虽然简化前提的自利性假设有利于绕过复杂的情况对经济问题分析的干扰,但现实情况要远远比这复杂的多。科斯指出,“当代制度经济学应该从人的实际出发来研究人,实际的人在由现实制度所赋予的制度条件中活动 ”(科斯页)新制度学派的另一位代表人物诺思认为:“制度经济学的目标是研究制度演进背景下人们如何在现实世界中作出决定和这些决定又如何改变世界 ”(道格拉斯·C·诺思1991 2页)不难看出,他们都强调制度经济学应该研究实际的人、制度与经济活动以及他们之间的相互关系,主张用“现实的人”“实际的人”来代替新古典经济学的“理性的人”。显然新制度经济学的理论假定更接近现实。按威廉姆森的概括,“现实的人”可用两点来描述:(1)人的有限理性。即人在知识、预见力、技能和时间上是有限的。就如西蒙所说的那样,现实中的人仅仅是“有达到理性的意识,但又是有限的”。承认人的理性是一种有限的稀缺性资源就会促使人们转而研究制度问题,通过制度规则的设定来减少交易的不确定性风险,协调不完全契约引起的利益冲突,建立良好的秩序。有限理性是交易费用理论所依赖的认知假定。(2)机会主义倾向(投机)。即人具有随机应变、投机取巧、“欺诈性的追求自我利益(self-seeking with guile)”的行为倾向。用经济学术语来定义,所谓人的机会主义倾向是在非均衡市场上,人们追求收益内在、成本外化的逃避经济责任的行为。威廉姆森认为“人在追求自身利益时会采取非常微妙和隐蔽的手段;会耍弄狡黠的伎俩” (威廉姆森 1987 50页)也就说从某种程度上看,机会主义行为是一种损人利己的行为。这与亚当斯密不同,斯密只看到人的利己心,认为利用人们的利己心通过市场机制可以把人们增加自己利益的行动引导到增加社会福利的方向上来, 而忽略了利己中损人的方面。在损人利己的情况下市场机制“看不见的手”的作用会受到限制,人的机会主义本性增加了市场交易的复杂性,影响了市场的效率。机会主义的存在是交易费用产生了根源。 此外,新制度学派还认为现实社会中的经济人不仅具有利己性的一面,也有着利他性的一面 。诺思把诸如利他主义、意识形态和自愿负担约束等其他非财富最大化行为引入个人预期效用函数,从而建立了更加复杂的、更接近于现实的人类行为模型。利他性突出表现为非财富最大化动机,而非财富最大化动机往往具有集体行为偏好。人类行为动机是双重的,一方面人们追求财富最大化,另一方面人们又追求非财富最大化。人们往往要在财富与非财富价值之间进行权衡,而人类历史上制度创新的过程,实际上就是人类这种双重动机均衡的结果。 以上新制度经济学对人的行为假设的修订有两个方面的重要意义:首先是对实际人的行为分析使经济学更具有了“解释力”;其次是从实际的人出发更有利于对制度问题的分析。人的行为与组织、契约及制度创新之间有着内在的联系,正是由于推翻了完全理性和单纯追求自利的行为假设,从根本上修改了新古典经济学的理论前提,才找到了对制度问题分析的突破口。在修正过新古典经济学关于理性和信息的苛刻假设后,新制度学派又进行一系列的概念革命和理论创新,其中最主要的是交易成本和产权。1.新制度主义创立了“交易成本”这个范畴,并将之一般化成为最核心的理论范畴。 按新古典主义理论,信息的传递、价格的形成、理论的大小、企业的活动等等,都是“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调节的,是“自然而然”形成的,没有交易费用,交易成本为零。然而,事实上交易的达成如信息收集、举行谈判和签定合同等活动都是要付出成本的。交易成本概念的提出使把交易和制度纳入新古典经济学研究领域成为可能,正交易成本的假定,不仅使经济学的研究更加逼近现实,更重要的是使现代经济学的分析方法同样适用于研究制度问题,大大地拓展了新古典经济学的研究领域。 更值得一提的是,交易成本理论为企业的存在及其规模的决定提供了合理的解释:因为要节省交易成本——变市场行为为企业的内部行为,即“用较长期的契约替代若干个较短期契约”,用要素交易契约代替产品交易契约——这是企业产生、存在以及替代市场机制的唯一动力,也是决定企业和市场边界的唯一变数。 交易成本概念的提出对制度经济学产生了革命性的影响。“在当西方经济学尤其是近30年的经济学文献里出现频率最高、引用次数最多的概念大概莫过于交易成本了 ”(张军 1991 1页)2.新制度主义创立了产权理论 新古典主义把生产要素仅仅看作是一些物体(资本、土地、劳动等)这些物体通过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的调节,便可实现最优配置。新制度主义则认为生产要素不仅仅是物,而是人们拥有的权利,经济学的核心问题也不再是商品买卖,而是权利买卖。他们研究的侧重点放在交易费用为正的前提下制度是怎样影响资源配置效率的。正如科斯所说的那样,“我的梦想就是建立一种能使我们对生产的制度结构决定性因素进行分析的理论”。著名的科斯定理实际上就是从“产权安排角度对资源配置进行制度分析”。现代产权理论不仅是新制度经济学的理论及方法论基础,也是整个经济学的自由主义运动的重要传播渠道。它的发展“不仅有助于人们解释人类历史上交易费用的降低和各种经济组织形式的替换并且与国家理论、意识形态理论成为制度变迁的三块基石” 。(亨利.勒帕 1985 2页) 需要进一步指出的是,在以上谈到的两大创新中,交易成本是新制度经济学中的重中之重。因为,从理论上来说,交易成本概念的创立是区别新古典经济学及传统经济学的基本标志;从实际的经济活动上看,产权的设立、合约的选择及制度的安排无非都是节约或期望交易成本最小化的结果。 尽管新制度经济学在90年代有了长足的发展,成了现代经济学中的“显学”,但是它还没有形成一个系统严密的理论体系。由于新制度经济学是在新古典主义分析框架内展开的,同样不可避免的带有一系列的理论局限性。仅从其理论逻辑来看,在“经济人”基本假定方面和“制度节约交易费用”基本命题方面都存在悖论。在经济人基本假定上,新制度经济学的确比新古典学派更接近现实,或者说前进了一大步,但他们所说的具有有限理性和非财富最大化动机的经济人仍不是现实社会中真正的人,仍然是从人的一般性来进行分析的,仍然分析的是抽象的个体,舍弃掉了许多人的社会性行为特征。它虽然改良了经济人非现实性特征,又不能不拘泥于超现实的经济人假定,此其一。其二制度能够降低交易费用和提高经济效益,然而研究和事实均表明,制度本身也是一个成本高昂的经济变量,它的成本很可能降低甚至抵消制度节约交易费用的作用。因此,对于制度降低交易费用应有清醒认识,不可绝对化理解。 三.新制度经济学与马克思主义经济学 诺斯说,“在详细描述长期变迁的各种现存理论中,马克思的分析框架是最有说服力的,这恰恰是因为它包括了新古典分析框架所遗漏的所有因素:制度、产权、国家和意识形态 ”。(诺斯 1991 2页)凡勃伦、康芒斯也公开承认这一点,多次谈到马克思对创立制度经济学的贡献。例如,康芒斯指出:“直到十九世纪中叶的非正统派经济学家——例如马克思、普鲁东、凯雷、巴斯夏、麦克劳德——模糊地察觉所有权和物质不是同样的东西,制度经济学才有了萌芽。 ”(康芒斯 1962 11页)他还认为凡勃伦正是采用了马克思创立的无形财产概念,才被称为制度经济学家的。尽管康芒斯的上述说法不一定准确,但他承认马克思是制度经济学先驱者这一点是确定无疑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及制度分析方法对新制度经济学的影响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1.马克思的科学方法论对新制度经济学的的影响 马克思关于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相互作用的原理、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相互作用的原理以及马克思逻辑与历史相统一的方法等对新制度经济学的形成都有重要的影响。法国的亨利·勒帕日在其《美国新自由主义的经济学》一书中指出,新制度经济学从一些纯粹的马克思概念(例如上层建筑和经济基础的联系)出发,反而可以发展一种解释历史的非马克思主义的经济分析。2.马克思注重制度分析并把制度作为社会经济发展的一种内生变量。 在马克思的理论中,制度因素是社会经济发展中的内生变量,而不是独立于社会经济发展之外的。正如新制度经济学家拉坦所说的那样,马克思比他的同时代学者更深刻的洞见了技术与制度变迁的历史关系。他将发明看作一个社会进程,而不是先验的洞见或偶然的天赋灵感的结果。在马克思的体系中阶级斗争反映了经济制度的演进与生产技术进步之间的不断“冲突”。马克思揭示的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应生产力的规律能够有效的解释人类社会经济发展的变迁过程,也给了新制度经济学家许多启示。新制度经济学意识到,在人类历史的长期变迁的分析中更不能离开制度分析,制度并不是一个可要可不要的问题,“制度提供了经济的一种激励结构,这一结构所涉及的,就是指明经济朝着增长、停滞或衰退的方向变化 ”(诺思《经济史中的结构与变革》商务印书馆 1991年 ) 比较两种理论,有人认为马克思的社会理论在逻辑一致性和理论与事实的相符性方面都优于新制度学派特别是诺思的制度观而更具说服力。在这里就不再详述。
四.新制度经济学的发展趋势 从新制度经济学近些年的研究文献来看,新制度经济学的发展呈现出以下趋势(这里只作简单介绍,不具体展开): 1.向公式化、模型化方面发展。 2.注重制度差异的比较研究。如:比较制度经济学的兴起,转型经济学的发展等。 3.用制度经济学的理论和方法解释历史上的经济发展,从而弥补新古典经济学的不足。 4.构建制度主义国家理论。 五.结尾 目前新制度经济学仍是一个庞杂的体系,是对运用新古典微观经济理论研究制度问题的重多学派的统称尚未成熟,也没有一个严密统一的理论发展方向,许多问题有待于解决。而且这种分散状态恐怕要持续较长一段时间。“但是,这并不是一场灾难,相反,对于这门学科目前的发展状况来说这是一个很平常的结果”。“我们已经处于一个创新活动日益频繁的时期,这些活动已产生了丰富的成果,而且预示着一个更灿烂的未来”[15](Eirik.G.Furubotn 《新制度经济学:一个评价》上海财经大学 1998年)
参考文献: 科斯 《企业的性质》《论生产的制度结构》《我的新制度经济学观》 上海 上海三联书店1994 G·M·霍奇逊 《现代制度主义经济学宣言》北京 北京大学出版社1993 凡勃伦 《有闲阶级论》北京 商务印书馆 1963 伊特维尔《新帕尔格雷夫经济学大辞典》北京 经济科学出版社 1992 Eirik.G.Furubotn 《新制度经济学:一个评价》上海财经大学 科斯 《企业市场与法律》上海 上海三联书店 1990 诺思 《经济史中的结构与变迁》上海 上海三联书店 1991 张军 《现代产权经济学》 上海 上海三联书店 1991 诺思、托马斯 《西方世界的兴起》 华夏出版社 1992 亨利·勒帕门 《美国新自由主义经济学》北京 北京大学出版社 1985 康芒斯 《制度经济学》北京 商务印书馆 1962 思拉恩·埃格特森 《新制度经济学》 北京 商务印书馆 1985 埃瑞克·G·菲吕博顿 《新制度经济学》上海 上海财经大学 1998 科斯、诺思著 克劳德·梅纳尔编 《制度、契约与组织——从新制度经济学角度的透视》北京 经济科学出版社 1998
在下有该书的电子版~ 文件5.32m~不知可否上传?
已阅! 有自己的观点,但不太新和不够严谨;有综合比较,但还需要进一步展开;有“虎”的开头,但只有“蛇”的结尾。 给70分吧。 我曾给新旧制度经济学下过这么一个比较性的定义: 新制度经济学=新古典经济学的研究方法+制度(所以有学者认为狭义的新制度经济学可以叫新古典制度经济学); 旧制度经济学=心理学、社会学、生物学等的研究方法+制度。 新制度经济学之“新”是以旧制度经济学为参照的,是对旧制度经济学的反动,它本质上与新古典经济学同属一个阵营,虽然它也批判新古典经济学。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 6:29:26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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