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扣押车辆4个月,我该咋办

请问该案是否涉嫌犯罪?我该咋办? - 相关问题 - 110网法律咨询
一、控告事实
日我在甘肃省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查到,我在正宁县林福木业经销有限公司6.1万元的股权发生了变更转移。我即刻前往正宁县工商行政管理局询问并查阅了纸质档案,发现正宁县林福木业经销有限公司股东连军辉(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兼总经理)、马小会(监事)、赵亚峰(副总经理)于日伪造签名、私刻的办法,伪造了正宁县林福木业经销有限公司股东会关于范多宁向连军辉转让股权的决议和正宁县林福木业经销有限公司股东范多宁与连军辉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并于日委托马小会在正宁县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大厅办理了变更登记。致使我在正宁县林福木业经销公司6.1万元的股权,价值百万余元的资产全部归入连军辉名下。
正宁县林福木业经销有限公司股东赵亚峰,马小会、连军辉伪造签名、私刻印章,伪造股权转让决议和股权转让协议等法律文书,通过虚假或欺骗行为获得工商部门股权变更已经严重侵害了我的合法权益,日向正宁县工商局、正宁县刑警大队递交了报案材料,请求依法查处。
正宁县刑警队接警后经初查认为:“范多宁以前为正宁县林福家具公司总经理,在林福公司占有6.1万元股权,2010年范多宁在没有给林福公司股东打招呼的情况下私自离开林福家具公司给自己成立了正宁县恒美家具经销公司,并销售与林福家具公司类似的家具,其行为违反了林福公司的公司章程及《公司法》,日,林福公司召开股东会议以范多宁违反同业禁止为由决定解除其股东身份及总经理职务,范多宁表示不予认可,2012年林福公司以范多宁损害公司利益将范多宁起诉至正宁县人民法院,正宁县人民法院判决解除范多宁在正宁县林福公司股东身份。后林福公司多次联系范多宁来公司办理手续,范多宁始终不肯来,日林福公司股东会议决定变更股东手续,将范多宁在林福公司的6.1万元股权变更转移至林福公司经理连军辉名下,日在正宁县工商局办理了变更手续。
基上事实,范多宁控告正宁县林福木业公司经理连军辉、会计马小会诈骗一案没有犯罪事实,故不予立案。”
接到正宁县公安局不予以立案通知书后日向正宁县检察院递交了立案监督申请书。
二、控告理由:
股东通过出资获得股权,是公司法赋予的法定权力,股东权益受到法律的保护,非经其本人同意,他人无权处分其股权。任何人在未经股东本人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处理其股权,甚至不惜伪造虚假文件,以达到自己不可告人的目的,这样的行为严重的侵害了股东的财产权。拥有股权的高管,企业不可以随意“开除”其股东身份。按照法律规定,股东是股份企业重要的组成之一,其以出资数额的比例享有企业一定的股权,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参与企业大小决策,股东凭其拥有的股权领取企业红利,获得投资收益。因股东任职发生的劳动争议,不能作为企业剥夺高管股权的合法理由。简而言之,拥有企业股份的高管,作为劳动者身份企业可以予以辞退,但股东身份不能通过“辞退”或“开除”解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二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第七十六条“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此投资人投资于公司的股份只能通过“转让给其他股东”和“公司收购”两种方式来灭失,在这两种方式之外公司无权“取消”股东的股份,显然人民法院无权解除投资认的股东身份,正宁县林福木业经销有限公司股东赵亚峰、马小会、连军辉采取非法手段侵占他人股权的行为已经构成刑法上的职务侵占罪。在本案中赵亚峰、马小会、连军辉主观上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客观方面利用职务之便,伪造签名和《股东会决议》和《股权转让协议》等文件,骗取工商部门进行了股东变更登记,窃取了我依法享有的正宁县林福木业经销有限公司股权,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合法财产权,因此,赵亚峰、马小会、连军辉主已符合犯罪构成的全部要件,其行为已经涉嫌犯罪,应当由公安机关对此进行立案侦查,追究其刑事责任。
公安部经侦局日 《关于对非法占有他人股权是否构成职务侵占罪问题的工作意见》指出:近年来,许多地方公安机关就公司股东之间或者被委托人采用非法手段侵占股权,是否涉嫌职务侵占罪问题请示我局。对此问题,我局多次召开座谈会并分别征求了高检、高法及人大法工委刑法室等有关部门的意见。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书面答复我局:对于公司股东之间或者被委托人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公司股东股权的行为,如果能够认定行为人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则可对其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公司管理中的股东股权的行为以职务侵占罪论处。
正宁县刑警大队歪曲事实,包屁纵容罪犯。
正宁县刑警对初查后认为:“2012年林福公司以范多宁损害公司利益将范多宁起诉至正宁县人民法院,正宁县人民法院判决解除范多宁在正宁县林福公司股东身份。后林福公司多次联系范多宁来公司办理手续,范多宁始终不肯来。”完全是歪曲事实。
(1)日受正宁县林福木业经销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赵亚峰之约,控告人与股东连军辉、赵亚峰就正宁县林福木业经销有限责任公司拖欠控告人工资、养老保险金、正宁县林福木业经销有限责任公司在控告人名下的贷款及股权转让问题进行协商,最后没有达成一致意见,控告人一再表示前三个事项不办理控告人的股权不向任何人转让。
(2)正宁县人民法院(2011)正民初字第445号判决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一百四十九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条、第七十六条规定判决:一、范多宁于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将在正宁县恒美家具有限公司取得的15641.72元(工资收入2700×5个月+应分利润个月×5个月×70%)收入偿付给正宁县林福木业经销有限公司;二、本判决生效后即日起,中国移动手机号码归正宁县林福木业经销有限公司;三、驳回正宁县林福木业经销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4350元,由正宁县林福木业经销有限公司承担3000元,范多宁承担1350元。
(3)正宁县刑警队“关于范多宁控告连军辉诈骗一案的调查报告”中对正宁县林福木业经销有限公司股东赵亚峰,马小会、连军辉假造股权签名、私刻印章,伪造股权转让决议和股权转让协议等法律文书,通过虚假欺骗行为获得工商部门股权变更一字未提,显然是在包屁纵容罪犯。
综上所述:正宁县林福木业经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连军辉、监事马小会、副总经理赵亚峰假造签名、私刻印章伪造股权转让决议和股权转让协议等法律文书以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控告人股权的行为已经构成职务侵占罪。正宁县刑警队歪曲事实,包屁纵容罪犯。已经违反了公安机关办案条例实施细则相关条款。 请问该案是否涉嫌犯罪?我该咋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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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打工仔:韦庚福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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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只拿钱不做工、强词夺理、乱诽谤这种理由谁都可以说。
  韦庚福拿走老板39万,想逃之夭夭,后被老板不得已的情况下带人将其一辆力帆轿车扣下,这种行为又怎么说。
  普天之下有谁再包工地给韦庚福做都是大笨蛋一个,这种人只拿钱不做,拿到工程款就逃之夭夭。
  韦庚福,游沌文,你们两个大骗子,你们合伙骗了我的钱,还有脸在网上说。我现在才清楚,去年,他们两个还在陆川骗了一个叫李勇老板的工程款走人,差不多十万,人家现在还在找这两个骗子打官司。现在又用这样的方式来骗我,叫几个人来帮我做了二十万多点的工后,利用我对他们的信任,在我这里拿了三十多万后,就玩失踪了,我是不得已的情况下才将其一辆力帆轿车扣下,韦庚福,游沌文不是工人和老板关系,是一伙的,是诈骗团伙。  试问,面对这样的骗子,你们又会怎么样对待?  他们在我这做多少工,拿我多少钱,我都有证据的。
  @lzy楼   只拿钱不做工、强词夺理、乱诽谤这种理由谁都可以说。  -----------------------------  本人所说,绝对属实,可以请有关部门进行调查。
  @lzy楼   韦庚福拿走老板39万,想逃之夭夭,后被老板不得已的情况下带人将其一辆力帆轿车扣下,这种行为又怎么说。  -----------------------------  请报出你的真实姓名,拿出你这样说的依据,请承担你这样说应该承担的法律责任。
--本人韦庚福
  @lzy楼   普天之下有谁再包工地给韦庚福做都是大笨蛋一个,这种人只拿钱不做,拿到工程款就逃之夭夭。  -----------------------------  请报出你的真实姓名,连真实姓名都不敢说出来,你这纯属诽谤。---韦庚福
  @李桂浪 4楼   韦庚福,游沌文,你们两个大骗子,你们合伙骗了我的钱,还有脸在网上说。我现在才清楚,去年,他们两个还在陆川骗了一个叫李勇老板的工程款走人,差不多十万,人家现在还在找这两个骗子打官司。现在又用这样的方式来骗我,叫几个人来帮我做了二十万多点的工后,利用我对他们的信任,在我这里拿了三十多万后,就玩失踪了,我是不得已的情况下才将其一辆力帆轿车扣下,韦庚福,游沌文不是工人和老板关系,是一伙的,是诈骗团......  -----------------------------  本人至今是第一次帮游沌文做工,之前从未与之打过交道,并且从未听说与接触过李勇此人,发贴中有本人联系方式,有关部门可以调查此事真相。本人只是帮游沌文打工,李桂浪与游沌文之间存在任何合作和资金上的来往,与本人无关。李桂浪没有任务权力扣压我的车辆,李桂浪这样的行为是违法的。请有关公安部门明查。本人所说绝对属实,如有任何虚假,原承担相关法律责任。------本人:韦庚福
  @簡單E4 5楼   本人所说,绝对属实,可以请有关部门进行调查。--本人韦庚福  -----------------------------
  @簡單E4 9楼   -----------------------------  你这Y,谈合作时你们是一起来和谈的吧。你帮游沌文在北海管理工地,这是你说的吧。你懂得什么叫羞吗?
  oh my god
  @李桂浪 10楼   你这Y,谈合作时你们是一起来和谈的吧。你帮游沌文在北海管理工地,这是你说的吧。你懂得什么叫羞吗?  -----------------------------  假设如你所说,你完全可以上法院告我或者报案,你非法扣压我的车能解决问题吗?能挽回你的损失吗?从这点就可以看出你纯属污蔑。你做的生意动不动就几十万的说,不会连这基本的都不知道吧?------本人:韦庚福 电话:
  @簡單E4 12楼   假设如你所说,你完全可以上法院告我或者报案,你非法扣压我的车能解决问题吗?能挽回你的损失吗?从这点就可以看出你纯属污蔑。你做的生意动不动就几十万的说,不会连这基本的都不知道吧?------本人:韦庚福 电话:  -----------------------------  我在北海是帮黄总做事,跟游沌文没有任何关系。李桂浪你纯属无理取闹,胡乱冤枉我一个工人,算什么什么本事。就算你在你们本地方有关系,有实力,有钱,这是事实。但你不能这样无法无天,随意拿我一个工人来出气。你非法扣压我的车,这是事实。你这是见不得光的做法。
<span class="count" title="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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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遵守言论规则,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回复(Ctrl+Enter)您当前的位置:证件被非法扣押,我该如何维权?本人于2013年8月与某电力实业公司签订二级建造师聘用合同,于2015年10月到期。之后,我多次要求该公司开具解聘证明并归还我的二级建造师证书。但该公司迟迟不办理调出手续,并扣押我的证件,致使我无法与先前联系好的公司签订用工合同,让我工作与名誉严重受损。本人多次去该公司协商,公司领导避不见面,各方推脱。请问这种情况,我该如何维权? 相关部门回复班拿网友:
一、用人单件违法扣押劳动者证件违法
《劳动合同法》第九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有的用人单位滥用强势地位,通过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或其他证件限制劳动者合理流动。很明显,该公司收缴扣押其建造师证书是违法的。
二、用人单件违法扣押劳动者证件处罚问题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证件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给劳动者本人,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处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劳动者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扣押劳动者档案或者其他物品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是劳动者的权利,用人单位应当尊重劳动者的这一权利,依法为其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转移手续,不得以扣押档案或者其他物品的方式对劳动者进行刁难和打击报复。
三、用人单件违法扣押劳动者证件维权方式
一旦用人单位出现此类违法行为,劳动者应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举报,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如果仍不立案查处,你可向监察支(大)队的主管部门即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投诉。
四、风险提示
用人单位应当通过加强内部管理,以企业文化、合理的薪酬、职业前景等留住员工,而不是以扣押相关证件等不合法行为限制员工跳槽,实践中有些用人单位美其名曰是替员工&保管&学历证书、资格证书,想规避&扣押&的法律责任,这显然是行不通的。
湖南英萃律师事务所 潘艺律师网友评论 评论0条账户: 密码:最受关注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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