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前几年交的热损费不交可以吗今年交的取暖费,物业要接口费100请问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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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供热中心:空置房取暖费仍按20%缴纳热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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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暖倒计时――离供暖还有10天
供热管理中心:住宅楼空置房取暖费仍按20%缴纳热损
“某电视台报道石家庄取消20%空置房的暖气费,是不是这么回事呢?”“我家住在金马小区腾达园,每年暖气都不怎么热,不知咋回事,我们期盼暖气能热起来”……昨日(4日),不少业主通过“供暖热线”,反映他们在供暖上的各种疑问。本报记者择取了一些具有代表性的问题,联系各部门为业主们一一解答。距离供暖还有10天,“供暖热线”继续开通,欢迎拨打96399,反映您家供暖的问题。
用了三年暖气 没减过公摊面积
岳泰明珠小区业主刘女士购买了该小区高层商品房,尚未拿到房产证。她入住小区3年,每到供暖季,物业就通知商品房业主按照22元/平方米缴纳取暖费。刘女士查阅资料获悉,按规定,小区住宅取暖费收取标准分为两种,一种是多层住宅取暖费=22元/平方米×(建筑面积×90%),而另一种带电梯的高层住宅取暖费=22元/平方米×(建筑面积×85%)。可用了三年暖气,物业从来都是按照建筑面积收取暖费,并未减过公摊面积。
“我家近95平方米的房子,按照建筑面积缴纳大约是2090元,如果扣除公摊面积,每年要少交200多元钱。”刘女士咨询物业原因,对方只是告诉她“这是上面的规定”。
物业回复:昨日,该小区物业一位工作人员对记者解释说,“扣除公摊面积”这一规定是前几年的规定,他表示,按照最新的《石家庄市供热用热条例》中第三十三条中的规定:民用建筑供热实行按面积计费的,应当创造条件向基本热价和计量热价两部制计费过渡,逐步实现按计量热价收费;民用建筑计热面积以《房屋所有权证》建筑面积为准,双方发生争议时,以住房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面积为准。
供热管理中心答复:该物业所说的关于“民用建筑计热面积以《房屋所有权证》建筑面积为准”,指的是供热面积的计算方式,而非取暖费的收取标准。按照规定,取暖费的收取为,多层住宅取暖费=22元/平方米×(建筑面积×90%),带电梯的高层住宅取暖费=22元/平方米×(建筑面积×85%)。如果业主被多收费,可向物价部门投诉。
暖气不给力 这是咋回事?
家住金马小区腾达园的一些业主这些天很纠结,前两年家中暖气不给力却年年缴全额取暖费,今年不知如何是好?
居民贾女士是小区的常住户,据她介绍,小区是上世纪九十年代建成的,是个“大杂院”小区,很多是单位宿舍楼。最初小区纳入集中供暖后,家中暖气挺热乎,然而,这两年,供暖状况不太好。
“有时室内温度也就十四五度,小区里就有换热站,找找就显暖和,不找就又冷了,你说这是咋回事?”贾女士说,这些年,他们从未拖欠过取暖费,“我们也不想欠费,只盼着供暖期家中能暖和点儿。”
居委会回复:昨日,辖区居委会一位负责人解释说,小区暖气不热主因是管道老化所致,因为这个小区主管网建成有二三十年。此外,一些居民家中私接、私改暖气,也会影响到居民楼整体供热情况。
他说,小区有一年确实出现了停暖情况,不过,第二年供热企业已将涉及到的取暖费退还给了小区业主。针对有居民反映家中暖气不热问题,他认为小区进行“串改并”是个不错的选择,“我们已经向上递交材料,希望小区能进行这项改造。”
供热管理中心答复:按照《石家庄市供热用热条例》第20条规定:“采暖期内,因特殊原因需要连续停止供热超过二十四小时的,供热单位应提前两日通知热用户,并按约定退还停供时间的相应热费。”
他说,如果业主发现家中暖气不热,可拨打供热投诉电话,该电话将在供暖期来临前予以公布,届时会有专人上门测温,如果确定是供热企业原因导致家中暖气不热,供热企业应会给予相应退费。
问题一:20%空置房的暖气费取消了,真的假的?
昨日,市民周先生来电说,单位一位同事说,他看了某电视台的报道说石家庄取消20%空置房暖气费,是不是这么回事呢?
市供热管理中心答复:他们也接到类似的咨询电话,不过,这条消息并不是真的,住宅楼空置房取暖费仍按20%缴纳热损。
问题二:住宅楼取暖费标准变了没?
54所社区张女士来电说,她在北苑小区有一套房子对外出租,前不久,她找租户按照22元/平方米收取今冬取暖费,“可对方说他以前租住的房子取暖费是16元/平方米,我想咨询一下,居民楼取暖费收费标准到底是多少?”
市物价局答复:纳入集中供暖的小区住宅楼今冬取暖费收费标准仍是22元/平方米,不存在16元/平方米的收费标准一说。
问题三:缴纳取暖费为何还要加一笔电费?
家住福源街14号楼的贾先生来电说,前两年,这栋有着20多年历史的老旧楼房换了一个供热泵,还更换了电线,当时让每户居民缴纳了五六十元,后来,每年缴纳暖气费的时候,还得缴纳70多元的电费。他提出,去年暖气改造过了,依旧要缴这笔电费,“不缴这笔电费就不供暖气,这合理吗?”
清真寺街社区居委会答复:这一老旧小区处于供热末端,再加上管道较长,供暖效果并不理想,因此3年前添加了一个循环泵,用来提高热量。而循环泵运行需要用电,按照功率、房屋面积等计算,每户约收取60元到70元不等的电费。去年暖气改造后,泵并未撤掉,还需要它来保证温度,因此还得收取这笔电费。(社区记者卞静 杜慧)
(责编:杨文娟、孙逸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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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国花园小区18业主告供热公司要求退接口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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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国花园小区18业主告供热公司要求退接口费
编辑:华商报供稿 作者:李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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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气逐渐转凉,西安万国花园小区的业主继续在采暖“接口费”的漫长维权路上奔波。9月20日上午,首批6名业主状告明德供热公司、国晟物业公司清退“接口费”一案在雁塔区法院开庭,21日还有两批开庭,共计18名业主因为“接口费”打起官司。&&事件回顾事件回放: 接口费至今未交齐 交了的业主觉得委屈位于西安市南郊电子城的万国花园小区一直是自备锅炉集中采暖,2013年燃煤锅炉不让烧了,小区想接入市政集中供暖,但需先缴“接口费”。对于“接口费”到底该不该缴,业主们意见不一。至今,该小区的“接口费”仍没缴齐,物业也换了。2016年供暖前,物业贴出了催缴暖气费的通知,并对2014年、2015年未缴暖气费的业主限了电。缴了“接口费”不愿缴暖气费的业主觉得委屈,有业主提出让物业从已缴的“接口费”中扣除他们应缴的暖气费,但物业换了,还把个别欠费业主起诉到法院了。无奈之下,该小区先后有18名业主将陕西明德集中供热有限责任公司、前物业——西安国晟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起诉到雁塔区人民法院,要求两被告清退他们之前缴的“接口费”,返还不当得利。在调解失败后,9月20日上午,该案正式在雁塔区法院开庭审理。业主诉求:收取接口费无法律依据 不当得利应返还业主们起诉称,2013年10月,业主授权由国晟物业代收向陕西明德集中供热有限公司缴纳供暖接口费,按照80元/平方米缴纳。2014年11月,电子城街道办社区服务中心向万国花园小区全体业主发布公告,呼吁未缴纳业主尽快缴纳官网建设费。2016年2月,西安市人大召开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部分人大代表对热力企业收取供热管网建设费合法性问题提出议案,根据该会议议案审议结果,法制委员会经审议认为,西安市出台的52号文件中所涉及的收取供热管网建设费问题,缺乏相应的法律法规依据。据此,陕西明德集中供热有限公司对原告收取的供暖接口费属于没有法律依据、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原告损失的,属于不当得利应当返还所得利益。希望法院支持诉讼请求,判令被告返还已经收取的供暖接口费及利息。据了解,因为面积不同,每位业主交的费用多少不一,有的1万多元,也有八九千元的。一位诉讼业主说,2013年她缴了“接口费”,当时物业说取暖费可以先不缴,并承诺如果这项费用在日前仍收不齐,会在15个工作日内退还。可之后这几年,没缴“接口费”的业主照样享受着暖气,缴了“接口费”的业主也要不到退款,部分业主为此拒缴暖气费。今年10月,她突然接到雁塔法院工作人员的电话,说她拖欠2013年采暖费被物业起诉了,她赶紧到物业清欠了费用,但是她要求退还之前所缴的“接口费”。业主刘女士说,因为物业没有按照承诺退返“接口费”,这让他们觉得很不公平,因为小区里没有缴“碰口费”的同样享受着供暖。因为业主对“接口费”意见很大,之前的国晟物业已撤出小区,新物业沃森物业公司进驻后,对不交暖气费的要收取滞纳金,甚至通过限电的方式进行催缴。刘女士希望有个说法,不能缴得不明不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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