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月十一号周六夜里家里被盗了,第二天回去一看我佛堂里财神爷报到身边放的二百元没了,佛珠也没了。

  【编者按】:男同即男同性恋者的简称。1989年,香港影人林奕华将自己筹划的首届同性恋电影节命名为“香港同志电影节”,这可能是“同志”一词指代同性恋者的开端。最晚由此开始,先是在台湾、香港、新加坡、马来西亚等地,“同志”一词逐渐被接受,最后才蔓延到大陆。
  其实,“同志”这个现代词汇的出现和“gay”这个舶来品的引进究竟都始于何时,并非是了解这个男同发展历史的关键,因为在古代中国,有着这个同指事物的太多替代词汇,如“龙阳之好”、“断袖之癖”、“分桃”、“男风”、“男色”、“外嬖”等等。中国的男同发展史不仅绵远流长,而且曾数次繁兴昌盛,绝对大出现代国人之料,其尺度之大、范围之广、社会认可程度,似乎较现代都有过之而无不及…
  关于起源:黄帝是第一人?
  男同现象究竟最早源于何时,目前尚未定论。据清代著名文人纪晓岚在《阅微草堂笔记》中说法,娈童(即男同)之风源自人类始祖黄帝时期。然而,鉴于黄帝在历史中的真实存在性待考以及中国古代史学家有将所有难以确认起源的事物都归根于黄帝的传统,此说似乎大有可疑。其实,中国男同最早见诸于史端是应在殷商时期。《尚书?商书?伊训》中讲到“三风十愆”的不良社会现象(三风,巫风、淫风、乱风;十愆,舞、歌、货、色、游、畋、侮圣言、逆忠直、远耆德、比顽童),并指出 “卿士有一于身,家必丧,邦君有一于身,国必亡”。其中,“比顽童”即玩弄男童,搞同性恋。伊尹老先生忧心忡忡的指出“比顽童”之风的危险后果,似乎由此可以推断,男同现象不仅出现得早,而且似乎一开始便势头强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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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先秦时期:男风繁兴  先秦时期是中国男风现象的第一个高潮。在西周时期民间的诗歌当中,充斥着赞美男风现象的诗句。比如《诗经?郑风?子馻》一章中有不少内容经后代学者考证,都认为是“两男相悦”之词,其它如“山有扶苏”、“狡童”、“褰裳”、“扬之水”等章,有“狡童”、“狂童”、“狂且”、“恣行”、“维予二人”之类的词句,可能都和男同现象有关。  逮至春秋战国,礼崩乐坏、诸侯力争,社会局势的极度动荡,却也迎来了文化思想界的百家争鸣与多元自由,表现在婚恋观方面更是明显,不仅女子在婚姻方面具有更多的话语权,就是对男风现象也表现出更大的宽容,甚至是推崇。此一时期,对男同现象的记载多见之于各国宫廷活动当中。这些沦为玩物的美男,往往利用诸侯王公的恩宠恃宠骄纵,比如卫灵公时期的弥子瑕,不仅私自乘坐国君的车马,而且还将自己吃剩下的桃子让给卫灵公吃,而卫灵公却认为弥子瑕是“爱我忘其口味以啖寡人。”“分桃”作为男同代名词便是源自这则记载。  更有甚者,男同公然干预朝政、祸乱国事的记载也是不胜枚举,深为儒、法等家学说大加挞伐。如《韩非子》中说,国君如果“爱臣太亲,必危其身”。究其原因,就是那些通过色相获得宠爱的臣子会使用奸术惑乱君主。而这种奸术就是“同床”: “托于燕处之虞,乘醉饱之时,而求其所欲,此必听之术也。”(见《韩非子?八奸第九》)比如晋献公的男嬖梁五、东关五与骊姬诬陷诸公子,扰乱朝政,终致晋国“五世之乱”;晋厉公时期的男嬖胥童、夷阳五和长鱼矫乱政,与卿大夫开战,灭郄氏,劫持栾书、中行偃,最终引起卿大夫同盟群起而攻之,最终不仅三人遭到诛杀,就是厉公也因此遇弑。类似的情况在燕国也发生过,据《左传?昭公三年》记载“燕简公多嬖宠,欲去诸大夫而立其宠人。冬,燕大夫比以杀公之外嬖。公惧,奔齐”。  对男同的喜爱之所以被称为“龙阳之好”,也是源自于这个时期。龙阳君不仅是战国时期的剑术高手,同时还有另外一个身份--魏安釐王的男妾。此君凭借姣美的容颜,公然专宠魏王(“拂枕席”),甚至对国王选纳美女一事“争风吃醋”,以至于最后魏王为安慰龙阳君受伤的小心脏,乃下令“有敢言美人者族”,真是令人眼镜大跌。这则记载见之于《战国策?卷二十五?魏四》,有兴趣的可以去读一读。
  西汉时期:诸帝皆断袖  秦帝国时期,以法家思想治国,政刑尚严酷。由于以韩非为代表的法家对男风干政现象提出过严厉的批评,所以在有关秦帝国时期宫廷政治的记载中,不见有男风现象的确切记载。至于在民间是否继续流行,考虑到秦对地方的严密控制和刑罚的残酷性,似乎可以推论,是得到一定程度上的压制的。  秦帝国仅仅十余年时间便走进历史,继秦而起的汉朝改弦更张,初期崇尚老庄的无为而治,社会风气为之一缓,于是被压抑的男风遂再度兴盛,不过主要还是流行于宫廷王公之中,在民间似乎尚未普及。帝王将相对男宠的喜爱活动公然见诸于史端,比如汉高祖刘邦朝的籍孺,惠帝朝的闳孺,文帝朝的邓通、赵谈、北宫伯子,景帝朝的周仁,武帝朝的韩嫣、韩说、李延年,昭帝朝的金赏,宣帝朝的张彭祖,元帝朝的弘慕、石显,成帝朝的张放、淳于长,哀帝朝的董贤等,不胜枚举,真是诸帝皆断袖,未央兴男风。其中,以汉哀帝与男宠董贤之间的故事最为世人所知。汉哀帝常常与董贤“同榻而眠”,端的是如胶似漆,甚至于达到想要让位的程度。“断袖之癖”作为男同现象最具代表性的代名词便是来源于这则记载,有兴趣的可以翻阅一下《汉书?佞幸传第六十三》。  不过,在新莽及东汉时期,男宠现象在历史的记载中似乎绝迹,可以推测是礼教的约束开始起了作用。唯一有重大“嫌疑”的是东汉桓帝与张让,但考虑到张让的宦官身份,这一则似乎很是牵强。
  魏晋南北朝:男同的“幸福时代”  这是一个“伪娘”及男风泛滥的时代,在这个传统上属于男人的社会中,弥漫着浓浓的胭脂气与男同互相吸引的味道。儒家伦理道德的崩坏及玄学的盛行,使社会上普遍形成一股放荡不羁、放达人生的风气,反抗传统、蔑视礼教成了时髦,各种惊爆眼球、毁人三观的举动层出不穷。此时,男子纷纷以修饰仪容、敷粉装扮为美,于是社会风气造成了男子脂粉气过重,有了偏于女子的阴柔之美。翻开这个时期的历史传记,描述某个历史人物“美容仪”、“美姿仪”、“容貌美丽”的词汇数不胜数,以容貌取名于天下的男神大有人在,比如周瑜、何晏、潘安、卫玠、高长恭、韩子高等等,不一而足。传统的男女婚配婚恋模式此时冲到冲击,容貌俊美的男子越来越成为同性追逐和猎取的对象,范围之广、时间之长,都盛况超前。  这个时期,男风在宫廷生活中再度流行,载于煌煌正史的事件俯仰皆是,比较著名的有魏明帝曹睿与宗室曹肇、南朝大文学家庾信与梁宗室萧韶、前秦主苻坚与西燕主慕容冲等,但最著名的事件还应属陈文帝陈蒨与韩子高之间的断袖之癖。史称韩子高“容貌美丽,状似妇人”(见《陈书?卷二十?列传第十四》),深受陈文帝宠爱。据说陈文帝龙潜之时,曾有意在登基之后立韩子高为皇后,这也是史上第一次也最后一次提出“男皇后”概念,不过我仔细翻阅过历史记载,并未见明确的出处,恐是齐东野人语,不足为信。但或许还有一种可能,事确有其事,只不过著史者本着为尊者讳的考虑,摒弃不载。但不管怎样,陈蒨与韩子高之间的暧昧之事,正好反映出宫廷男风是如何之烈。  其实,在此一时期,男风不仅盛行于宫廷,并且其流行势头大范围浸润到民间。《宋书?志第二十四?五行五》曾对这个时期男风泛滥现象有凝练的总结,“自咸宁、太康之后,男宠大兴,甚于女色,士大夫莫不尚之,天下皆相仿效。或有夫妇离绝,怨旷妒忌者。” 社会上把男同性恋作为一种风尚、时髦来追求,民众不排斥,社会舆论也不认为其丑恶,甚至于因追求男宠而导致夫妻失和的事件屡有发生,男风之盛过于女色,这在历史上恐怕还是第一次,真可谓是男同的“幸福时代”。
  隋唐五代宋:男风“暗流涌动”  隋唐时期社会一大特点是气度恢弘、刚健质朴,与上一个时代的柔弱颓靡的特征大相径庭,这可能跟两代开国之君为汉化胡人或胡化汉人的身份特征有关,豪迈、勇武的性格一定程度上影响到社会特征的塑造。在这个时期,尽管男子修饰仪容、敷粉装扮的风气依旧存在(甚至发展出用香熏衣、戴簪花的新形势),“伪娘”依然大有市场(比如武则天时期的面首张易之、张昌宗兄弟),但男风总体上趋于和缓。可以推论,男宠可能尚存在于宫廷和民间,但士大夫对男风之事多持鄙夷的态度,迫使其走入“地下”状态,与上一个时代的恣意流行相比,早已不可同日而语。  唐末五代时期是一个乱世,一个重要的特征便是武夫骄横、文士卑微,王侯将相如走马灯般出现在政治的舞台上,神州大地上出现过十余个或大或小的政权。伴随着社会的极度动荡,却是新旧权贵的沉湎声色、生活奢靡,宫廷中的男同现象再次见之于史书记载。比如闽国宫廷的这则闹剧:  “(王)鏻妻早卒,继室金氏贤而不见答。(王)审知婢金凤,姓陈氏,鏻嬖之,遂立以为后。初,鏻有嬖吏归守明者,以色见幸,号归郎,鏻后得风疾,陈氏与归郎奸。又有百工院使李可殷,因归郎以通陈氏。鏻命锦工作九龙帐,国人歌曰:“谁谓九龙帐,惟贮一归郎!”(《新五代史?闽世家第八》)王鏻的男宠归守明不仅伺候男主,同时还同女主公然宣淫,委实秽丑难闻。不过这场宫廷版的3P事件终究不会有好下场,稍后进行的一场血腥的宫廷政变,将荒淫的王鏻、王后陈氏及归郎送上了断头台,整个闽国算是暂时清净了.....(题外话:王鏻的兄弟王曦也是一个好男色的国主,喜爱自己的漂亮外甥李仁遇,最终亦因荒淫无度被杀)  逮至两宋,随着城市社会的繁荣,公开而兴盛的男性卖淫业引起了官方的忧虑。宋徽宗政和()年间颁布的法令曾规定,男子为娼者受笞100杖,告发者赏铜钱50贯。同时,随着程朱理学逐渐成熟并主导社会思想界,宣扬“存天理,灭人欲”的思想,对性的束缚愈加严重,对男同之风大加挞伐,于是男风现象重又步入一个新的低谷。  至于元朝,未见男风现象的明确记载,故阙而不论。  值得一提的是,虽然这个时代的男风日渐衰落,但后世一些话本小说却往往以唐宋时期知名的男同事件作为题材,比如《薛刚闹花灯》中有武三思与薛敖曹的断袖故事,冯梦龙的《情外类》中有唐僖宗与内园小儿张浪狗的暧昧故事等等,但总体上上来说数量并不多。
  明清:男风的“逆势上扬”  明朝初期,大倡程朱理学,受礼教约束,整个社会呈保守状态,其极致是便是1429年宣德皇帝的禁娼令,意在净化社会空气。然而,从明朝中晚期开始,随着工商业发展、社会安定及阳明学说主张伸张自然情绪、崇尚个性发展的思想开始盛行,男风作为纵欲思潮的一部分,再一次风靡全国并得到社会的宽容、承认,且呈绵延不绝之势,直至清末民初方告结束。当然,明朝男风盛行还有一个特殊原因,是宣德皇帝的禁娼令使部分官员转向年轻男性取乐,男妓卖淫的象姑馆也应运而生,男同现象才变得愈发不可遏制。到了万历年,男娼业发展其势之盛,直逼他们的女性对手。  热衷此风的人士上自王侯将相,下至贩夫走卒,而士人是其中领导时代潮流的最为活跃阶层。当时社会上形成了京师、江浙、闽南等三个男同中心区域;形成了京师中官员与小唱、江浙间商贾士绅与小官、闽南的契兄弟契父子这样具有代表意义的男同关系。同性恋卖淫现象相当普遍,一些大都市出现了专为同性恋服务的卖淫场所--男院,同性恋在社会上也被视为一种普通的性行乐方式。  晚明名士张岱在《自为墓志铭》曾说过这样一段话来概括自己的早年生活:“蜀人张岱,陶庵其号也。少为纨绔子弟,极爱繁华,好精舍,好美婢,好娈童,好鲜衣,好美食,好骏马,好华灯,好烟火,好梨园,好鼓吹,好古董,好花鸟”这“十二好”几乎涉及到当时年青士人享乐的所有内容,值得注意的是,其中竟堂而皇之地声称自己“好娈童”,字里行间且颇带自我标榜的意味,令现代人感到惊诧和不能接受。  明宫廷之中,“风流天子”正德皇帝的龙阳之好堪称明朝帝王之最,他特别喜欢年少英俊的娈童,常常封为义子,收入豹房,如江彬“出入豹房,同卧起”等(见《明史?卷三百十七?列传第一百九十五(佞幸传)》)。“宅神”万历皇帝亦有此好,他曾效法正德帝在内臣中选娈童与同卧起,并招弄臣扈驾。甚至南明小朝廷,福王纵情逸乐的对象亦大半为梨园子弟。  至于满清宫廷,亦屡有关于皇帝“龙阳之好”的传闻流出,惜未见正史记载,比如乾隆帝与和珅之间,似乎便有揪扯不清的暧昧关系。清末名士李慈铭的《越缦堂日记》中曾经明确记载同治帝“耽溺男宠”,也是鲜明一例。  清代同性恋文学中最令人瞩目的是一批专门描写同性恋爱的小说的出现,如《宜香春质》、《龙阳逸史》和《品花宝鉴》等,无疑反映了当时的同性恋风气之兴盛。   但是日益蔓延的男风还是引起了满清朝廷的恐惧,这也直接引发了乾隆朝反同性恋法规的出台,导致了持续百年的中国社会的“谈同色变”情绪。本着加强礼教的精神考量,乾隆皇帝在1740年颁布了中国有史以来第一部明确反同性恋法规。法令出台后的落实程度如何,对男同性恋的控制有何效用,史料上没有记载。但这条法令在中国历史上首次将同性恋行为社会化--同性恋不再是个人私事,它被当作一种“社会危害”受到了法律的干预。 终于在政府的干预下,同时伴随着之后妓女之业大开,男风遂日益衰弱。
  当代中国:“同志”仍需努力  改革开放之后,同性恋话题重新浮出水面,该话题在80年代得以公开讨论,有关“同志”是否违背人伦的争论不断出现。2006年,卫生部首次公布了处于性活跃期的男性同性恋者的估算资料--500万至1000万。而据长期研究同性恋问题的青岛大学教授张北川估计,中国内地15岁至60岁的同性恋人数约为3000万,其中男同性恋和双性恋2000万,女同性恋为1000万;著名学者李银河则根据社会学依据的同性恋者占总人口比例3%-4%认为,中国的同性恋者应该有约5000万人!  一项民间调查显示,在中国大陆的5000万同性恋者中,可能有一半以上完全在人群中隐形。2009年,一份民间制作的《中国同性恋生存状态调查报告》显示:关于会对谁说出自己的同性恋身份, 50.2%的人不会对任何人表明自己是同性恋,29%的人只会对要好的朋友说,有11%的同性恋者只会对陌生人说自己是同性恋,只有1.3%的同性恋者会对家长说,表示不介意对所有人都说的人只占8.5%。   这份报告还显示:同性恋群体的最大压力来源,35.5%的人认为来自家庭,26%的人觉得来自他人的异样眼光,14.2%的人想到这条路会让自己孤独终老便会压力巨大,12%的人觉得最大的压力来自于对艾滋病等传染病的恐惧,只有12.3%的人觉得同性恋没什么压力。   在张北川看来,西方对同性恋者从普遍歧视到相对宽容,用了几乎一百年时间,而在中国,同性恋群体从非刑事化、非病理化,直至日渐人性化的艰难历程,仅发生在二十年间。如今,男同身份虽不再受政治的特殊限制,但被主流社会、尤其是传统家庭接纳的程度,在大陆,还刚刚起步。“革命”远未成功,“同志”仍需努力!
  跪了  
  mark  
  。。。。。
  不以为耻,反以为荣!  男男在一起挺好,别祸害女人了
  马克  
  没想到社会主义国家都称同志还有这种雅称。
  ISIS碰到是要杀头的。
  据说异性是为了下一代,同行才是真爱......
  同性恋和同性性行为是两回事吧。
  见教了  
  同性恋婚姻不合法 为何同性恋卖淫违法?恶俗的问题 但需要法理解释!
  同理可证,应该推行妓女合法化,外国有,古代有,现在也该有。  
  @plscyk
12:38:32  没想到社会主义国家都称同志还有这种雅称。  -----------------------------  据林奕华所说,这个词来源孙中山先生那句“革命尚未成功,同志仍需努力”遗言...
  @plscyk
12:39:39  ISIS碰到是要杀头的。  -----------------------------  在极端伊斯兰国家,通奸、同性恋都是判极性--乱石砸死
  @荣梓伊 14楼
13:14  据说异性是为了下一代,同行才是真爱......  ------------------------------  分桃典故的两个主人公之一卫灵公最后因为弥子瑕年老色衰砍了他的脚把他赶走了??这就是你口中的男男真爱的经典典故之一的结局哦~真是“真爱”啊
  @荣梓伊
13:14  据说异性是为了下一代,同行才是真爱......  ------------------------------  @茗依露
15:04:22  分桃典故的两个主人公之一卫灵公最后因为弥子瑕年老色衰砍了他的脚把他赶走了??这就是你口中的男男真爱的经典典故之一的结局哦~真是“真爱”啊  -----------------------------  呵呵,凡事都没有绝对论,还是得分人了
  @明绿 16楼
13:37  同性恋和同性性行为是两回事吧。  ------------------------------  支持真爱和同性恋结婚,但反对滥交
  @荣梓伊 14楼
13:14  据说异性是为了下一代,同行才是真爱......  ------------------------------  @茗依露 25楼
15:04  分桃典故的两个主人公之一卫灵公最后因为弥子瑕年老色衰砍了他的脚把他赶走了??这就是你口中的男男真爱的经典典故之一的结局哦~真是“真爱”啊  ------------------------------  有真爱呀,冯梦龙的情史里就有记载
  现在中国男的多,女的少,男同之风要大盛了
13:37  同性恋和同性性行为是两回事吧。  ------------------------------  @玄宗四奇
15:24:49  支持真爱和同性恋结婚,但反对滥交  -----------------------------  恋了如何能不交,同性柏拉图么
  @荣梓伊
13:14  据说异性是为了下一代,同行才是真爱......  ------------------------------  @茗依露
15:04  分桃典故的两个主人公之一卫灵公最后因为弥子瑕年老色衰砍了他的脚把他赶走了??这就是你口中的男男真爱的经典典故之一的结局哦~真是“真爱”啊  ------------------------------  @玄宗四奇
15:26:13  有真爱呀,冯梦龙的情史里就有记载  ---------------------  所以说,因人而异,据说,同性之间爱得更纯粹,有时候看到很多例子,其实也信
  @荣梓伊
13:14  据说异性是为了下一代,同行才是真爱......  ------------------------------  @茗依露
15:04  分桃典故的两个主人公之一卫灵公最后因为弥子瑕年老色衰砍了他的脚把他赶走了??这就是你口中的男男真爱的经典典故之一的结局哦~真是“真爱”啊  ------------------------------  @玄宗四奇
15:26:13  有真爱呀,冯梦龙的情史里就有记载  ---------------------  @荣梓伊
15:30:02  所以说,因人而异,据说,同性之间爱得更纯粹,有时候看到很多例子,其实也信  -----------------------------  是啊,男男之间才是真爱呢,这是跨越了种族之恋啊
  好帖子,涨姿势了~
  @默然旒缡
16:08:32  好帖子,涨姿势了~  -----------------------------  谢谢支持
  性向自由婚姻自由才更健康和谐吧。。我觉得。。。
  @荣梓伊
13:14  据说异性是为了下一代,同行才是真爱......  ------------------------------  @茗依露
15:04:22  分桃典故的两个主人公之一卫灵公最后因为弥子瑕年老色衰砍了他的脚把他赶走了??这就是你口中的男男真爱的经典典故之一的结局哦~真是“真爱”啊  -----------------------------  断袖分桃和金屋藏娇分别是男同与男女经典爱情的两个反转剧,说明不论是男男还是男女,都无真爱可言,那些风流韵事不过是建立在强权和美色的基础上,利益交换而已
  男同们搞基可以,别下流到骗女人婚就行了
  追溯中国的女同性恋历史,有正式史书记载的大概始于汉武帝时的陈皇后。陈皇后失宠后十分寂寞,就叫一个女巫(其实这个女子是否是女巫还很难说)穿了男子的衣服,扮为男子,共卧起,俨若夫妇。这件事被汉武帝知道后,十分震怒,认为这是宫中妖孽,杀了这个女巫,废了陈皇后,责其为“女而男淫”,与此有牵连而被杀的有三百多人。((汉书·外戚传》记载说:后又挟妇女媚道,颇觉。元光五年(公元前l29年)上遂穷治之,女子楚服等坐为皇后巫蛊祠祭祝诅,大逆无道,相连及诛者三百余人。楚服枭于市。  同性恋行为在中国的道教中是不违反教规的,唐朝多才多艺又风流的女道士鱼玄机除了有不少男情人外,也有女性情人。她(19岁)与和她一起修炼的女道士采苹(16岁)共食同寝,双方一有争执,总是采苹吃亏哭泣,这种事几乎每天都有,可是又很快和好如初。鱼玄机那首著名的《赠邻女》就是写给她的。  明末女子冯小青与进士杨廷槐夫人的同性恋是详细见于记载的一例,她的《寄杨夫人书》缠绵悱恻,悲婉动人。她嫁给杭州冯生做妾,遭大妇嫉妒而幽居于别院,与杨夫人之间的爱情终以她18岁的早逝结束。  冯小青的((与杨夫人永诀别书》写道:驰情感往,瞻提睇慈云,分燠嘘寒,如依膝下。糜身百体,未足云酬,秭秭姨姨无恙?尤忆南楼云晓,看灯谐谑,姨指画屏中一凭栏女日:“是妖娆儿倚风独倚,恍惚有思,当是阿青?”妾亦笑指一姬日:“此执拂狡鬟,偷近郎侧,毋乃似秭?”于是角来寻欢,缠绵彻曙;其拙集小像,托陈妪好藏,觅便驰寄。身不自保,何有于零膏冷翠乎?他时放船堤畔,探梅山中,开我西阁门,坐我绿阴床,纺生平之响像,见空帷之寂?是耶非耶,其人斯在!  清代诸晦香的《明斋小识》中有一篇记载时事的文章,标题为((二女同死》,记述一位书院掌教之爱妾和闺中良友相拥投江自尽的事。  《二女同死》全文:海盐祝公,掌教上海书院,挈爱妾偕至;居相近,有待字之女,弱态盈盈,能诗善绣,为芳闺良友。未几女适人,倡随不笃,愿空房伴孤帐,谨守女箴,持斋礼佛;暇或诣祝,挑灯款语,恒至雨夜,绵绵不寐。九月中,忽于人定后,启户齐出驱口,冥搜无迹,凌晨浮于河,两女尤紧相偎抱,时瞿子治应绍有小传,备载端委。  如果说皇后、宫女、女道士、遭冷落的妻妾之间的同性恋可能是境遇性的话,明清两代南方的女同性恋盛行则完全是自愿而为的,相比之下,这种同性恋关系就稳固得多。广东顺德的养蚕女,互相结盟,歃血为约,永不外嫁。她们结为姐妹,亲如夫妻,祸福与共,终身不渝,居住在称为“故婆屋”的房子里,这里男子是禁止入内的。她们结盟的仪式叫“梳起”,举行这种仪式时,像新娘出嫁一样,将做姑娘时常留的大辫子梳成别的发型,到寺内神前,当众杀公鸡喝血,拜神发誓。凡是经过“梳起”的女子,一切婚约均属无效,而男家也不能强娶,但可以素要赔偿聘金和重新订婚的费用,这费用由结拜姐妹共同承担。  清代梁绍壬在他的((两般秋雨庵随笔》中就记载了广东顺德蚕女组成的“金兰会”:广东顺德村落女子,多以拜盟结姐妹,名金兰。女出嫁后归宁,恒不返夫家,至有未成夫妻礼,必俟同盟姊妹嫁毕,然后各返夫家。若促之过甚,则众姐妹相约自尽,此等弊习,虽贤有司弗能禁也。李铁桥廉使令顺德时,素知此风,凡女子不返夫家者,以朱涂父兄,且鸣金号众,亲押女归以辱之,有自尽者,悉置不理。  清代张心泰的《粤游小志》中也有广州妇女结成金兰的记载,和梁绍壬的记载大略相同。  《粤游小志)):广州女子多以结盟拜姊妹,名“金兰会”。女出嫁后归宁恒不返夫家,至有未成夫妻礼,必俟同盟姊妹嫁毕,然后各返夫家。若促之过甚,则众姐妹相约自尽,此等弊习为他省所无。近十余年,风气又复一变,则竟以姊妹花为连理枝矣。且二女同居,必有一女俨若藁砧者.然此风起自顺德村落,后渐染至番禺、沙茭一带,效之则甚,即省会中亦不能免.又谓之“拜相知”,凡妇女订交后,情好绸缪,逾于琴瑟,竞可终身不嫁,风气极坏矣。
  鱼玄机,女,晚唐诗人,长安(今陕西西安)人。初名鱼幼微,字蕙兰。咸通(唐懿宗年号,860—874)中为补阙李亿妾,以李妻不能容,进长安咸宜观出家为女道士。与著名文学家温庭筠为忘年交,唱和甚多。后被京兆尹温璋以打死婢女之罪名处死。鱼玄机性聪慧,有才思,好读书,尤工诗。与李冶、薛涛、刘采春并称唐代四大女诗人。其诗作现存五十首,收于《全唐诗》。有《鱼玄机集》一卷。其事迹见《唐才子传》等书。鱼玄机,唐代女诗人,长安(今陕西西安)人,一名鱼幼微(一说幼微为其字),字蕙兰。咸通(唐懿宗年号,公元860—874年)初嫁于李亿为妾,后被弃。公元866年(咸通七年),出家为咸宜观女道士,改名鱼玄机。  鱼玄机姿色倾国,天性聪慧,才思敏捷,好读书,喜属文。约十岁,与著名诗人、词人温庭筠相识,并吟诗作对。她出家后,对李亿却还一往情深,写下许多怀念他的诗。鱼玄机孤零一身,她无可奈何地发出“易求无价宝,难得有心郎”的痛苦而又绝望的心声。据记载,后因打死婢女绿翘,为京兆尹温璋判杀。  鱼玄机生平不见正史。尽管鱼玄机名传千古,但因其非官宦显要,正史官文终不能留下片纸只字,其生平传记资料散见于晚唐皇甫枚《三水小牍》、宋初孙光宪《北梦琐言》、元代辛文房《唐才子传》等书。另外《太平广记》、《南部新书》、《直斋书录解题》和《全唐诗》等书中还存留有相关的断章短句。无论是正史还是野志对鱼玄机之记载资料均甚少,故于其之研究多在其诗。其作品有《鱼玄机集》一卷,诗作现存有五十首之多,《全唐诗》有收录。至二十世纪,鱼玄机引起许多学者关注,对其进行专门研究。研究文章有许袆之《女诗人鱼玄机》、谭正璧之《中国女性的文学生活·鱼玄机》、卢楚娉之《女冠诗人鱼玄机》等,及至二十世纪八、九十年代,更有缪军之《试论晚唐女诗人鱼玄机及其诗作》、曾志援之《试评唐代女诗人鱼玄机的诗》、王中华之《敢于乱礼法的女性——谈鱼玄机的诗》、艾芹之《鱼玄机的女性意识及其爱情》、张乘健之《感怀鱼玄机》、苏者聪之《论唐代女诗人鱼玄机》、曲文军之《女诗人鱼玄机考证三题》等,二十世纪九十年代还出版了彭志宪等编著的《唐代诗人鱼玄机诗编年译注》。  关于鱼玄机的罪案,温州大学张乘健教授认为,《三水小牍》关于鱼玄机“妒杀”绿翘的故事有编造的痕迹。理由有二:一、绿翘已死,她死前和鱼玄机说的话来源不可靠;二、绿翘作为鱼玄机的女僮,年龄顶多不过十几岁,而说的话义正词严,全然不像天真烂漫的稚龄女孩子的口气。这些话未见得是皇甫枚所编造,很可能就出自京兆府刀笔吏对鱼玄机罪案的陈述;而绿翘斥鱼玄机“淫佚”,简直就是京兆府尹对鱼玄机严正的判词。张乘健认为,绿翘事件必定有复杂的背景,里面隐藏着隐秘的委曲和细节;所谓鱼玄机“妒杀”案是亘古之谜,也是千古奇冤。
  女同性恋在古代称为磨镜。磨镜 磨镜(磨镜)  古代女同性恋之间的行为.  磨治铜镜。古用铜镜,须常磨光方能照影。 汉 刘向 《列仙传·负局先生》:“ 负局先生 不知何许人,语似 燕 代 间人,常负磨镜局,循 吴 市中,炫磨镜一钱。”《太平御览》卷七一七引《海内士品》:“ 徐孺子 尝事 江夏 黄公 , 黄公 薨,往会其葬,家贫无以自致,賷磨镜具自随,赁磨取资,然后得前。” 唐 刘得仁 《赠道人》诗:“ 长安 城中无定业,卖丹磨镜两途贫。” 清 蒲松龄 《聊斋志异·神女》:“问其人,乃 诸 姓,市中磨镜者也。”  古代女性为何被称为磨镜?  在中国古代,女同性恋多称为“磨镜”,双方相互以厮磨或抚摩对方身体得到一定的性满足,由于双方有同样的身体结构,似乎在中间放置了一面镜子而在厮磨,故称“磨镜。”  “宫花寂寞红”,这五个字多么深刻地描述了几千年来千千万万的女性在深宫中青春之花寂寞地开放又枯萎。性是人类的一种自然需求,在正常情况下,无论男人和女人都渴求爱情、婚姻与性的幸福,可是宫女们的这种人生权利被残酷地剥夺了。在后宫,宫女们接触的男人只有皇帝和太监,太监是没有性能力的,而皇帝只有一个,在宫廷女性中能得到皇帝宠幸的又有几个呢?  白居易的《上阳白发人》一诗,充分地描绘了“一生遂向空房宿”的性寂寞和性饥渴:  宿空房,秋夜长,夜长无寐天不明;  耿耿残灯背壁影,萧萧暗雨打窗声。  春日迟,日迟独坐天难暮;  宫莺百啭愁厌闻,梁燕双栖老休妒。  鸳归燕去长悄然,春往秋来不记年,  唯向深宫望明月,东西四五百回圆。  ……  在这种性寂寞与性苦闷的情况下,宫廷女性怎么办呢?有人逃走了,如古人笔记中曾记载有一年正月望日,唐中宗和皇后微服出宫,在市上徜徉游览,一批宫女“皆淫奔而不返”。还有女性自叹薄命,以自杀了此余生,如隋炀帝时的侯夫人。但是以上这些情况毕竟是极少数,而多数宫女是默默忍受,有时也寻求一些方法进行性的宣泄。性宣泄的方法是多种多样的,一是和太监结成挂名夫妻,借以得到感情上的安慰,这称“对食”或“菜户”;二是以手或工具进行“自慰”;三是搞同性恋。也有一人女扮男装,在腰间系一假阳具和对方进行性交的,这在古代的春宫画上有一些记载与描绘。
  @荣梓伊
13:14  据说异性是为了下一代,同行才是真爱......  ------------------------------  @茗依露
15:04:22  分桃典故的两个主人公之一卫灵公最后因为弥子瑕年老色衰砍了他的脚把他赶走了??这就是你口中的男男真爱的经典典故之一的结局哦~真是“真爱”啊  -----------------------------  @荣梓伊 26楼
15:09  呵呵,凡事都没有绝对论,还是得分人了  ------------------------------  这句话奉还给你~你说的异性是为了繁衍同性全是真爱~对了,断袖的典故其实也很奇葩~结果这两个奇葩故事常常被腐女翻出来象征男男真爱~好搞笑哦
  @新昌仁慧
16:30:07  女同性恋在古代称为磨镜。磨镜 磨镜(磨镜)  古代女同性恋之间的行为.  磨治铜镜。古用铜镜,须常磨光方能照影。 汉 刘向 《列仙传·负局先生》:“ 负局先生 不知何许人,语似 燕 代 间人,常负磨镜局,循 吴 市中,炫磨镜一钱。”《太平御览》卷七一七引《海内士品》:“ 徐孺子 尝事 江夏 黄公 , 黄公 薨,往会其葬,家贫无以自致,賷磨镜具自随,赁磨取资,然后得前。” 唐 刘得仁 《赠道人》诗:“......  -----------------------------  受教,还有吗?请继续
  女尼和道姑的同性恋:中国的女尼和道姑,自汉、唐以后开始多了起来,但是在社会上一般对女尼和道姑都无好感,因为在以男子为中心的社会中,人们总认为女子应在家中侍夫育儿,而出家总是“不守妇道”。在中国古代,“三姑六婆”素来没有好名声,《红楼梦》第一百二十四里就说:“我说那三姑六婆是再要不得的!”尼姑和道姑居“三姑”之首,更是古代社会中的男子攻击、诬蔑的对象,在许多古代小说中,尼姑庵、女道观向来被描绘成养汉淫乱的场所,人们通常认为尼姑、道姑进入一般人家的闺房,不是送春药,就是拉皮条,或是搞同性恋。有首诗说:“断俗入禅林,身清心不清。夜来风雨过,疑是叩门声。”就是说女出家人与人私通的情况。“三言两拍”是明代最有影响的拟话本小说,它反映了宋元以来市井阶层的生活状况、思想观念和欣赏情趣,其中有些内容描绘了尼姑、道姑偷汉的“淫行”。例如冯梦龙的《醒世恒言》第十五卷《赫大卿遗恨鸳鸯绦》、凌初的《拍案惊奇》卷三十回《闻人生野战翠浮庵》都描述了男子进入尼庵,被一群尼姑拖住不放,日夜宣淫,轮番大战,最后虚脱而死的事情。还有不少民歌民谣,都有嘲笑和尚、尼姑私通以及女尼和道姑性混乱的内容。  实际上,对上述状况应具体分析。古代女子削发为尼或为道姑有许多不同的原因:一种人是真心皈依教门,恪守戒律,了此一生,这是多数。另一种是为生活所迫,以尼庵、道观作为一个归宿或一时的栖身之地,如有些妓女年老色衰,或为人所弃,无路可走,就去做尼姑、道姑了。第三种女人不过是把出家入尼庵、道观作为一种实行“性开放”、“性自由”的手段而已。  唐宋之时,贵族女子出家为尼为女冠的特别多,其中浓妆艳抹、喜交宾客、放荡佻达的不在少数。《湘山野录》载:“中国长公主为尼,掖廷随出者二十余人。诏两禁送至寺,赐传斋。传旨令多赋诗,唯文僖公彭乔年尚有记者云。”又《柳亭诗话》也记载道:“李义山诗《碧城》三首,盖咏公主入道事也。唐之公主,多请出家。义山同时,如文安、浔阳、平梁、邵阳、永嘉、永安、义昌、安康(诸公主)先后乞为女道士,筑观于外,颇失防闲。”  这“筑观于外,颇失防闲”几个字点明了问题的实质。公主们住在宫里,搞“性自由”毕竟不方便,在宫外当女冠,情况就不同了。唐玄宗私儿媳杨玉环,开始时为掩人耳目,也把她送进道观当女道士,道号“玉真”,他们在道观频频幽会。  此外,女尼、女冠们广游全国,出入宫禁与民家都比较自由、方便,与女子接触更不受限制,这都给她们的性活动创造了有利条件。“饮食男女,人之大欲存焉”,有些女尼、女冠自不能免,像鱼玄机这样的风流女道士绝非个别。除了搞异性恋之外,搞同性恋的更多,而社会对搞女同性恋更为宽容,因为这不破坏婚姻家庭,不算“失节”,也不影响子女的血统。当然,也不会被认为是什么“好事”,元代的陶宗仪就认为女尼、女冠等不能随意进入女子的闺房,以防生乱,其主要寓意也是防止女同性恋的发生。民间妇女的同性恋 汉、唐以后,如果说,宫廷女性、女尼、女冠等由于接触男性的机会少,因而以搞同性恋作为一种性宣泄,那么这实际上是受了男女两性交往的限制,女同性恋是不得已而为之,这就是现代性科学所谓“境遇性同性恋”,如果环境允许她们和男性广泛接触,她们还会“从良”、“还俗”、“择偶而嫁”的。可是有些民间妇女的同性恋,是受心理变化、传统风俗的影响,完全是自愿而为之,这种同性恋就稳固得多了。  例如,正如明、清的男风盛行一样,广东顺德也有许多蚕女不嫁,愿终生为处女的风俗。她们被称为“老姑婆”,同住一起,居住的地方叫“姑婆屋”。由于传统上养蚕丝之地被视为圣洁之所,男子是不可进入的,因而“姑婆屋”也不准男子进入。这些蚕女互相结盟,滴血为约,永不外嫁;她们结拜为姐妹,亲如夫妇,祸福与共,终生不渝。  她们结盟的仪式称为“梳起”。举行这种仪式时,像新嫁娘出嫁一样,将做姑娘时常留的大辫子梳成别的发型,到寺内神前,当众杀公鸡喝血,拜神发誓,凡是经过“梳起”的女子,一切婚约均属无效,而男家也不能强娶,但男家可以索取与要求赔偿聘金和重新订婚的费用,这费用就由那对结拜姐妹共同负担。清末民初的上海有个叫“磨镜党”的女同性恋的团体。清代梁绍壬所著的《两般秋雨盦随笔》卷四《金兰会》中还有这样的记载:  广东顺德村落女子,多以拜盟结姐妹,名金兰,女出嫁后归宁,恒不返夫家,至有未成夫妇礼,必俟同盟姊妹嫁毕,然后各返夫家,若促之过甚,则众姐妹相约自尽,此等弊习,虽贤有司弗禁也。李铁桥廉使令顺德时,素如此风,凡女子不返夫家者,以朱涂父兄,且鸣金号众,亲押女归以辱之,有自尽者,悉置不理,风稍戢矣。  以上是说有些女子虽然勉强“出嫁”,但是事实上和丈夫没有发生关系,而主要是同性相恋。有个官吏以行政命令强禁这种风俗,其真正效果是值得怀疑的。世界上有许多事情不是仅靠强迫命令、行政处罚就能解决的。  《清稗类钞》中还记载了清末民初的上海有所谓“磨镜党”的组织,这是一个女同性恋的团体,该书第三十八卷《洪奶奶与妇女昵》云:  沪妓有洪奶奶者,佚其名,居公共租界之恩庆里,为上海八怪之一……所狎之男子绝少,而妇女与之昵,俗所谓磨镜党者是也。洪为之魁,两女相爱,较男女之狎昵为甚;因妒而争之事时有之,且或以性命相博,乃由洪为之判断,党员唯唯从命,不敢违。  有妓曰金赛玉者,适人矣,与洪有同病,遂挟巨资出,易姓曰陈,居九江里,与洪衡宇相望,为洪所惑,尽丧其资斧,几不能自存,洪之服御奢靡,挥霍甚豪,固皆取给于所欢之妇女,而得于洪者尤多也。  与洪昵者,初仅为北里中人,久之而巨室之妾女,亦纷纷入其党,自是而即视男子为厌物矣。  从以上这篇论述中可以看到,女同性恋具有多么大的诱惑力,在当时号称“十里洋场”的上海,女同性恋者似乎还有相当大的力量。  与男风相同,女同性恋也是古代小说、尤其是性小说的内容之一。这是因为,小说是反映现实生活的,而女同性恋在生活中并不少见。例如明代兰陵笑笑生的《金瓶梅》与同朝代丁耀亢所著的《隔帘花影》都不仅有女同性恋的叙述,而且后者还有女子鞭打女子,直至身浴血花又剪去头发而感到性满足的描写,这是女同性恋加上“性虐待狂”了。此外,明末清初李渔所著《怜香伴》中的雀笺云和曹语花、清代曹雪芹《红楼梦》中的蔷官和薇官、蒲松龄的《聊斋志异》中的封三娘和范十一娘,都是对女同性恋的描写。  从古代形形色色的同性恋看来,其原因和表现是十分复杂的。许多王公贵族、达商富贾的同性恋,大部分算不上什么“恋”,而是一种淫乱,他们对异性玩弄腻了,就去玩弄同性;有一些人的同性恋,是十足的性变态;而多数人的同性恋,则出自一些心理的变化、民俗与环境的影响,他们是真正的“恋”,是一种生活方式,而这种感情和生活方式并不是什么罪过——对古代这形形色色的同性恋一概斥之为“淫乱”、“秽行”、“变态”是错误的,当然,如果一概加以肯定也不对。察古是为了知今,我们研究古代的同性恋是为了说明,社会上的这一性现象具有很远的历史源流,它的原因复杂,有些成因(如统治阶级的淫乱与性压迫)现在已经不存在了,而有些成因现代和古代并没有什么本质的区别,这对我们研究与认识现代社会中的同性恋是有帮助的。
  @荣梓伊 14楼
13:14  据说异性是为了下一代,同行才是真爱......  ------------------------------  @茗依露 25楼
15:04  分桃典故的两个主人公之一卫灵公最后因为弥子瑕年老色衰砍了他的脚把他赶走了??这就是你口中的男男真爱的经典典故之一的结局哦~真是“真爱”啊  ------------------------------  @玄宗四奇 28楼
15:26  有真爱呀,冯梦龙的情史里就有记载  ------------------------------  那只是有真爱~我反驳的是那个人说异性恋全是为了繁衍同性恋都是高贵纯洁的真爱的理论~并不否认男同里有真爱的存在,虽然很少就是咯
  福建沿海以捕鱼为生的惠安女中,与顺德蚕女相似的同性恋也是很常见的。  在明清两代及民国初期,女子结成姐妹或是金兰在我国的某些经济发达地区如福建、广东甚至包括首府北京,成为一种风气。  ((清稗类钞》中还记载了清末民初的上海女同性恋团体“磨镜党”:沪妓有洪奶奶者,佚其名,居公共租界之恩庆里,为上海八怪之一......所狎之男子绝少,而妇女与之昵,俗所谓“磨镜党”是也。洪为之魁,两女相爱,较男女之狎蝶为甚;因妒而争之事时有,且或以性命相搏,乃由洪为之判断,党员唯唯从命,不敢违。  清末民初湖南江永县、道县地方建立了一个与男性相对分离的女性社会。她们同吃同住,形影不离,被称为“行客”,意思是经常互相走访的客人。行客中有些感情最深的发展成为同性恋关系。女书是结拜姊妹之间的文化媒介,是结拜姊妹的感情孕育生长出了女书文化。行客的作品称“行客歌”,她们是女书中最感人最重要的作品之一。  在江永县,据说清末民国初年行客之风颇盛。行客中一人要结婚,另一人悲痛欲绝。新娘上轿之前,她的行客用针线将新娘的内裤与内衣缝在一起,然后用花带子把姑娘的身体捆得严严实实。目的是不让新郎接触新娘的身体,不准新娘与新郎同床做爱。婚后三天,新娘回娘家长住,她的行客要严格检查新娘的花带和内裤是否被解开。如果被解开了,并且与新郎做爱了,行客会狠狠打新娘一顿,视其对自己的爱情不忠。有的新娘为了忠实于行客,新婚之夜拒绝与新郎做爱。当新郎撕开花带,强行做爱时,新娘拿出早已准备好的剪刀朝新郎脸上脖子上刺去,造成流血事件。据老年人回忆,这种流血事情连发数起,引起官府注意,贴出布告严禁行客行为,此风渐衰。女书《面前狗叫有客来》是记录行客之间的对话,反映了行客之间强烈的妒情:  吃了饭,抹了台,面前狗叫有客来。  我到门前看一看,看见我姊到我家。  左手接起姊的伞,右手接起姊的篮。  厅屋有条红漆凳,让姊坐下我斟茶。  结拜姊妹来访,她的行客态度很热情。接伞接篮,搬凳让坐,倒水斟茶,但是结拜姊妹似乎不开心:  吃了一杯不开口,吃了两杯不做声。  为什么呢?原来是结拜姊妹快要结婚了,无法向行客交待。行客终于知道了,于是责问她:  还是我娘错待你,还是二人话不明?  结拜姊妹回答说:不是你娘错待我,不是二人话不明。只是他家不修心,八月十五来求亲。他家求亲求得忙,拆散一对好鸳鸯。  行客的回答真叫人吃惊:不要紧,不要忙,买些纸烛到神堂。我去求神求得准,保起他家尽死完。大大细细都死了,让我二人行得长。  这是让神灵降害于求亲的男家,使他的一家大大小小全部死光。我们听到这样的话,那么有些行客用剪刀杀伤新郎,就是可以想象和理解的了。女同性恋隐语,中国古代也有一些女同性恋专用的隐语。据((汉书-外戚赵皇后传》记载,“房(宫女名)与宫(宫女名)对食。”东汉人应劭解释说:“宫人自相与为夫妇名对食”,“对食”作为同性恋的隐语千百年来也一直在宫中流传。二千多年的封建制度,无数宫女毫无人身自由可言,身份显赫的皇后也不例外,地处卑微的众多宫女们的同性恋行为,不仅方便,也很安全。有些地方把女同性恋叫“行客”,行客从一般意义上说是结拜姊妹,你行到我家里作作客,我行到你家里住几天,故称行客。从狭义上讲,行客是指结拜姊妹中有’同性恋关系的女子。  光绪《永明县志))讲到桃川一带女子的风俗,这种风俗就是结拜姊妹认老同的风俗:“此风桃州尤甚,其母亦为女计消遣,访他家之女年貌相若者,使其女结为内交(桃州谓之行客......)相处以切磋针黹其间,即无他虑,而有用之年华已消磨于不觉。”县志接着说:“况有因此而含垢包羞者,是亟宜族规中增此一条,以救其弊。”所谓“含垢包羞”显然是指结拜姊妹之间的亲密行为,包括性行为。  县志要求在当地族规中增加一条禁止此种行为的规定,可见女性同性恋行为在当地并不是极少数。道县也有类似情况,称为“结客”。《道县志》说:“清末至民国时期,农村未婚女子有结拜姊妹的习俗。多为富家闺女,豆蔻年华,情窦初开,因不满旧式包办婚姻,又不敢自由恋爱,对异性存畏惧心理,遂同性相恋,结为姊妹(俗称‘结客’)常同屋同居,早晚相伴,俨如夫妻,甚至相约不嫁。有的因少女听老人或巫师传说,女人产后而死,血污地狱,冥问罚在桃源受罪,称为‘上桃源’,不嫁而死,芳身洁行,冥间则许‘上花楼’享福,故解放前乡间有结盟姊妹相约自缢而死,酿成悲剧。《道州竹枝词》云,‘无郎能解女儿愁,不嫁东风可自由。赢得结盟诸姊妹,焚香齐拜上花楼。’即指此事。
  @荣梓伊
13:14  据说异性是为了下一代,同行才是真爱......  ------------------------------  @茗依露
15:04  分桃典故的两个主人公之一卫灵公最后因为弥子瑕年老色衰砍了他的脚把他赶走了??这就是你口中的男男真爱的经典典故之一的结局哦~真是“真爱”啊  ------------------------------  @玄宗四奇
15:26:13  有真爱呀,冯梦龙的情史里就有记载  ---------------------  @荣梓伊 31楼
15:30  所以说,因人而异,据说,同性之间爱得更纯粹,有时候看到很多例子,其实也信  ------------------------------  会说同性之间爱的更纯粹只能说明你不了解男同这个圈子~
  中国古代女子的同性恋恋情紧紧深深隐藏在闺阁之中,只给我们留下含混晦涩的只言片语的记载。历史往往以另一个面目呈现在我们眼前,和描述男风一样,描写有关女同性恋生活的小说和春宫图也有不少。例如明代兰陵笑笑生的《金瓶梅))和同朝代丁耀亢所著的《隔廉花影》,明末清初的李渔所著的((怜香伴》中的崔笺云和曹语花,蒲松龄的《聊斋志异》中的封三娘和范十一娘,清末曹雪芹的《红楼梦》中唱戏女子藕官、药官和蕊官。  瑞典出版的((清代春宫图》中有两幅春宫图是清朝早期的画家的作品,描绘的是两女相互挨擦性器官的性爱方式和亲昵行为。不论是作者的绘画技巧,还是对女同性恋的性爱方式的理解都是很成熟的。  明清时期涌现出一大批的性文学和春宫图,几乎全部都是出自男性作家之手,其中的女同性恋形象也都是通过男性的视角描绘出来的。虽然不乏收奇猎艳之意,但这些小说中的女性之间的恋情大都被诠释成情有可原的事,并抱以同情宽容的态度。清末民初的时候,江永县、道县的结拜姊妹与行客建立了一个与男性相对分离的女性社会。她们同吃同住,形影不离,被称为行客,意思是经常互相走访的客人。行客中有些感情最深的发展成为同性恋关系,女书就是这个女性社会的交际工具和文化媒介。如果说顺德、广东的女性是靠了物质的建筑——姑婆屋来保卫一个与男性隔绝的女性社会,那么江永县、道县的女性则是靠了精神的创造——女书文字,来维系那个与男性社会相对分离的女性社会。女书的文字和汉字的字型不同,但每个字都有音和意,女书文字只在女性社区内流传。行客的作品称“行客歌”,她们是女书中最感人最重要的作品之一。  下面这首女书《行客歌》表达了行客之间在十二个月里想念、盼望以及团聚的欢乐、分离的痛苦。  正月逍遥好过日,两个不凭心不欢。  二月叶来百树发,陌上绿来正是香。  三月杨梅金色罩,邀伴到来同共欢。  四月春紧急忙做,邀妹收车做事情。  五月热天热炎炎,姊在高楼绣色全。  六月日长好过日,一对鸳鸯不成行。  七月一起学针线,不得凭拢做一针。  八月神堂做客到,我在高楼眼泪飘。  九月一起兴车纺,想着我身不愿动。  十月霜风树落叶,可怜两个不得欢。  十一月天鹅从海上,不见妹娘在甚方。  十二月拢年尽竣事,再望来年亲不亲。  行客之间常常用信件表达彼此间的爱情,如一封信中这样写道:  前世有缘结好义,今世有缘觅好芳。  姑娘楼中如珠宝,塘里金丝鲤一条。  凤凰起身来邀伴,拍翅高飞一对啼。  飞到文楼同欢乐,飞到天边乐逍遥。  同在高楼好过日,两个结义恩爱深。  大意是,我们的前世就有结拜情义的缘份,今世果然就寻觅到好友芳侣。我们像凤凰一样相邀结伴,展翅高飞,双鸣双啼。我们飞到遥远的天边,在那里逍遥自在。我们飞进僻静的楼房,在那里相亲相爱,过着欢乐的时光。
  陈阿娇是汉景帝的姐姐馆陶长公主刘嫖的女儿。她母亲原想把她许给当时的太子刘荣,却招到刘荣的母亲栗姬的拒绝。馆陶公主于是将目标转向王美人的儿子刘彻。一次,她抱着刘彻说:“彻儿长大了要讨媳妇,这些宫女你要哪一个?”刘彻当然明白这句话的含义,当即回答:“如果能娶到阿娇,愿盖金屋以贮之。”有了刘彻“金屋藏娇”的许诺,长公主心花怒放,缠着景帝答应了这门亲事。其后,长公主不遗余力,使刘荣失去太子之位,由刘彻取而代之。  景帝病逝,刘彻登基即日践约,让陈阿娇的梦想变为现实。除了住进金屋之外,阿娇更被立为皇后,一时娇贵无比。但刘彻为人风流,在有了卫子夫之后,更是三千宠爱集于一身。  陈阿娇为人骄傲,善妒,最致命的是她虽然贵为皇后之尊,却一直没有儿子,史书记载,阿娇为了治好自己无子之病,前后花了九千万钱。  在看到卫子夫得宠之后,她意不能平,多次大吵大闹,寻死觅活,令汉武帝非常恼怒。陈皇后妒火中烧之余,几次对卫子夫暗下毒手,却没将之弄死,反而被卫子夫察觉。卫子夫奏告武帝,武帝勃然大怒,但想起馆陶长公主对自己的拥立之功,还是压下怒火,没有处置陈皇后,只是再也不去她那里了。当得知卫子夫怀孕之后,出于嫉妒、怨恨、焦虑、无奈,陈阿娇居然求助于巫蛊之术。一位名叫楚服的女巫告诉她,自己有法术能让皇帝回心,但需昼夜祭祀,合药服之。同时又以巫蛊诅咒卫子夫等得宠的嫔妃。根据记载:“(陈阿娇)使女巫着男子衣冠帏带,与后寝居,相处若夫妇。”  元光五年(公元前130年),巫蛊事情败露,汉武帝派酷吏张汤严查此案,前后牵连三百多人。最后,楚服伏诛,皇后废处长门宫。  陈阿娇之所以受到处罚,主因自然是巫蛊,但“上闻穷治,谓女而男淫”,可见她以皇后之尊却去大搞女同性恋实在大大丢了皇帝的脸。  巫蛊案后,馆陶长公主刘嫖非常惭愧,向汉武帝道歉。汉武帝说:“皇后所为不轨于大义,不得不废。”但他保证,“后虽废,供奉如法,长门无异上宫也”。  陈阿娇退居长门宫之后,为了挽回汉武帝,以千金求得司马相如写下《长门赋》:  夫何一佳人兮,步逍遥以自虞。魂逾佚而不反兮,形枯槁而独居。言我朝往而暮来兮,饮食乐而忘人。心慊移而不省故兮,交得意而相亲。……  可惜,这篇流传千古的绝妙好文虽然让汉武帝欣赏到了司马相如的文采,却没能让他回心转意。几年后,陈阿娇在悲愤中,带着《长门赋》中所描摹的苦闷抑郁的情绪,离开了人世。  陈阿娇与楚服是中国有案可稽的第一例女同性恋。其实不论在哪个朝代,宫禁之内女同性恋一直在暗暗地流行。宫女们当然不是天生的同性恋者,只是由于长期的幽闭,因得不到与异性接触的机会而造成极度的性饥渴,从而性意识发生了转变。据《汉书·外戚赵皇后传》记载,到了汉成帝之时,中宫使曹宫与官婢道房“对食”。应邵注曰:“宫人自相与为夫妇名对食,甚相妒忌也。”  其后“对食”作为同性恋的隐语千百年来也一直在宫中流传。“对食”最初专指女子同性恋,到后来,女子与阉者的不正常行为也称“对食”了。不过,“对食”偶尔也能遇见状元郎。五代十国的南汉是中国历史上唯一的太监王朝,南汉皇帝规定,做状元者,必先受宫刑。这些受阉的状元多成为宫女的“对食”伴侣。故罗履先《南汉宫词》云:“莫怪宫人夸对食,尚衣多半状元郎。”
  由于中国古代女性长期处于各种礼教下的封闭式生活,有钱人家的女子大多只限于在女眷、婢女间活动。由此,女性同性恋现象在各代各阶层都有,有的是上流社会的以精神恋为主的同性恋,如小姐与婢女之间、女友之间等。  如明代作家李渔的剧本《怜香伴》中,就描述了一则女子同性恋的故事。它说的是少女石云笺谒庙,遇见一个聪慧美丽的姑娘,名叫语花。她们彼此倾心相爱。石云笺向语花许诺,要想方设法让其丈夫纳她为妾,两人可以长期在一起,后来,果然如愿以偿。  古代许多小说和史书中,对女子同性恋存在容忍甚至赞赏的观念,人们认为女子同性恋是闺阁中必然存在的习俗,只要不触犯“男女之大防”,女子之间相恋无伤大雅。还有,在类似《红楼梦》这样的古典精华中,也记述了不少同性恋的事。  古代女子同性恋,也有发生性关系的。如互慰、手淫、口交等等。《秘戏图考》中画有一种“双头淫具”,是一种用木头或象牙制成的带棱短棍,并用两条绸带系在当中。女子把这种淫具放人阴道,以带子绑在身上,类似男子的阴茎,使另一女子得到性满足,又通过磨擦使自己得到快感。  《医心方》中,也提到过女子用以自慰的淫具。明代作家陶宗仪在他的《辍耕录》卷十中,对春药和女用淫具的植物这样描述:“鞑靼地野马或与蛟龙交,遗精人地。久之,发起如笋,上丰下俭,鳞甲栉比,筋脉连络,其形绝类男阴,名曰锁阳。即肉从蓉之类。或谓里妇之淫者就合之,一得阳气,勃然怒长。土人掘取,洗涤去皮,薄切晒干,以充药货,功力百倍于从蓉也。”  《金瓶梅》中,描写了女子用来手淫的东西——“勉铃”,即放人阴道内的空心小银球。女子同性恋大多是以手淫互慰的,但也有一种叫“磨镜”的性行为,即两个女子互相磨擦其阴核及阴唇。《秘戏图考》中有这样的画面和文字:“鱼唼式。令二女子一仰—俯,互搂抱以为交接之状。牝户相合,自磨擦,则其鱼口自开,犹游鱼唼萍之形……”  女子同性恋在下等娼妓中也非常流行,“姐妹”之间生死与共,日夜厮磨,也许是因为娼妓长期卖淫,对于男子的性交已感麻木,精神上也渴求同病相怜式的温柔而造成的。  古代妇女与兽性交的记载也有不少,如清褚人获《坚瓠续集》引《文海披沙》说:“磐瓠之妻与狗交。汉广川王裸宫人与羝交。灵帝于西园弄狗以配人。真宁一妇与羊交。沛县磨妇与驴交。杜修妻薛氏与犬交。宋文帝时,吴兴孟慧度婢与狗交。章安史悝女与鹅交。突厥先人与狼交。卫罗国女配英与凤交。陕石贩妇与马交。宋王氏妇与猴交。”  这本书中还说:“临安有妇与狗奸。京师有妇与驴淫。荆楚妇人与狐交……天下之大,何所不有?”  从古代房中书及色情小说中,记载男子在性交中施虐于女子的情况很少见到,有时记录了性交中的一些“撕咬”“扭打”之类的,也是男女两性同时有快感的。《金瓶梅》中写男子为提高性快感,如何在性交前把三个香码儿放在女人身上,一个在两乳间,一个在肚子上,一个在阴阜上,然后点燃。但这却是写女子愿意这么做,而且增加了性快感,也许,这是女子性变态中的受虐淫癖。  而女性对女性施行性虐待的例子却不少,大多是妒嫉和报复情敌,并满足自己的快感。  如《汉书》有记载,广川王去有两个宠姬,名叫王昭平和王地余。当他生病时,有个叫昭信的姬照顾他并获得了宠爱。此后,昭信就嫉恨其他的姬妃,她曾诬蔑中伤一个叫望卿的姬,说她在画师面前赤身裸体,并用鞭子笞打望卿,令诸姬用烧红的铁签灼她,望卿逃跑,跳井自杀,昭信叫人把她拉上来,用木棍捅入她的阴道,然后割下她的鼻子、舌头和嘴唇,并烹煮她的尸体。昭信先后杀过十几个女人,还时常狂饮,使伎乐裸舞,这完全是一种变态的施虐淫癖。  清代小说《隔帘花影》中,也记述了有位 宋夫人,发现她的丈夫在外暗养了一个情妇。宋夫人带上仆人找到那个姑娘,带回家来,叫人剥光那姑娘的衣服,裸露于堂上,亲自动手用马鞭把那女子打得浑身是血,并剃光了她的头发。宋夫人从施虐中感到了性满足。  女性受虐癖与施虐癖在古籍中(特别是野史、笔记、小说中)颇为多见。许多怕老婆的故事,描述“河东吼”等,其实有不少是女性施虐淫癖的表现。  古代女性在性爱手段方法上的异常现象,在色情小说类书中可见到一些。  如《金瓶梅》中,常常提到了女子给男子口交,即称为“品箫”。还有写到女子(如书中王六儿)喜欢肛门交和手淫:“原来妇人有一种毛病,但凡交媾只要教汉子干她后庭花,在下边揉着芯子才过,不然,随问怎的不得身子。” “先令妇女马伏在下,那活放入后庭花内,极力硼二三百度,硼得屁股连声响亮,妇女用手在操着厌心子,口中叫‘达达’如流水。”  此外,其他色情小说,如《肉蒲团》等也常提到女子喜肛交的事例。  但古代女性的性变态,大多出于心理反常和环境的闭塞。女子对男子或女子的性虐待,大多出自偏狭心理,唯恐失去自己的性对象,至于肛交等异常性方式,也是出于对性生活的刺激、求新,或淫荡变异。特别是同性恋,不能不说与中国女性特别的被禁锢和传统的视男女之交往为犯罪行为的偏见有很大关系。
  @荣梓伊
13:14  据说异性是为了下一代,同行才是真爱......  ------------------------------  @茗依露
15:04:22  分桃典故的两个主人公之一卫灵公最后因为弥子瑕年老色衰砍了他的脚把他赶走了??这就是你口中的男男真爱的经典典故之一的结局哦~真是“真爱”啊  -----------------------------  @路过从来无路人 36楼
16:22  断袖分桃和金屋藏娇分别是男同与男女经典爱情的两个反转剧,说明不论是男男还是男女,都无真爱可言,那些风流韵事不过是建立在强权和美色的基础上,利益交换而已  ------------------------------  金屋藏娇可没被用来当男女真爱的证明哦~但是分桃一直被没有历史知识的腐女当成真爱的代表~
  同性恋这一性取向是指以同性恋为对象的性爱倾向与行为;同性恋者则是以同性恋   为性爱对象的个人(男人或女人)。虽然同性恋现象古而有之,但同性恋这一概念却是   晚近才出现的。随着19世纪对人类个性发展与人类性行为研究的开展,人们才开始了对   同性恋现象的研究,创造出同性恋这一概念。今天社会学研究中普遍采用的同性恋一词,   英文写作homosexuality。homo这一词根本意是希腊文"同样"之意系,有时也作为二者   的合称。参见“现代西方哲学”中的,而非拉丁文"人"之意。   同性恋是一种独特的文化现象,是社会学研究的理想课题。说它"理想",是因为同   性恋现象外延清晰,内涵独特;同性恋作为一种亚文化(subculture),有它独特的游   离于主流文化的特征;同性恋者作为一个亚文化群体,具有独特的行为规范和方式。因   此,世界各国的社会学者都很喜欢这个题目,对它做过大量的研究。   仅从1898年到1908年间,关于同性恋这一问题的出版物就达到一千种以上,本世纪   随后的90年间,关于同性恋的研究就更多了。然而,在我国除了散见于报章杂志的零星   文章, 直到90年代以前竟没有一部关于同性恋的研究专著,这-实在是令人惊异的事情。   作为国内社会学对同性恋现象的首次研究尝试,我们不能不感到责任重大。   在中国做事讲究"正名",名不正则言不顺。所以,在进行研究之前,我们首先应当   阐明,为什么要研究一种仅属于人口中很小一群人所有的亚文化。   首先,人一人之间的区别莫大于文化上的差异。社会学反对文化中心主义,而持如   下观点:各种文化在各不相同的环境中产生,人在其中,有出生有死亡,有婚丧嫁娶,   有前因后果,完全可以自圆其说。不可以认为,一些人所属的文化高级,另一些人所属   的文化低级;毋宁说,各种人有各种人的活法。对于同性恋这一亚文化,也应当如此看   待。   其次,如果同性恋行为模式并不是普遍存在的一种现象,其化动物中没有这一现象,   在人类中也只是极人别人才有,那么研究它的意义就会降低。"但是如果我们证明,它   不仅是人类活动的一个基本组成部分,也是整个哺乳动物世界中普遍存在的行为模式,   那么事情就完全不同了。"(金赛,第199,200页)   动物学研究发现许多灵长类动物,如猕猴、狒狒、黑猩猩等,都有同性性行为。有   人以此为依据提出,人类的同性性行为因此也不能认为是违反自然的。但需要说明的是,   不少灵长类动物中的同性性行为,其内容主要不在于性而在于以这种动作表示自身对对   象的统治地位,或者是以同性对象加强联系为其目的的。   大量已有的研究表明,同性恋者虽然在整个人口中占少数,但其绝对数量并不少;   尤为重要的是,它是一种跨文化而普遍存在的现象。怀特姆有对美国、危地马拉、 巴   西和菲律宾四国的比较研究中曾得出过下列重要结论:(1)这些社会中都存在着同性   恋现象; (2)在这些社会中,同性恋者在人口中所占比例十分接近并保持稳定; (3)   社会规范既不能阻碍也并不助长同性恋倾向,换言之,同性恋倾向并不会因为某个社会   对它持严厉的否定态度而减少,也不会因社会规范的宽容而增多;(4)只要存在一个   足够大的人群,就会产生同性恋亚文化;(5)虽然所在的社会不同, 同性恋者在行为   兴趣和职业选择上趋于一致;(6)所有的社会都会产生相似的性关系连续体,从男同   性恋到女同性恋,各类齐全。怀特姆认为,同性恋不是由某种特殊的社会结构产生出来   的,而是在各种不同文化背景下人类性行为的一种基本形式。(怀特姆,1983年)   凯查多利在《人类性行为基础》 一书中也表达过类似的观点,他指出;"同性恋者   当中既有穷人也有富人,既有受过高深教育的人也有无知无识的人,既有有权的人也有   无权的人,既有聪明人也有愚笨的人。同性恋存在于各个种族、各个阶级、各个民族和   各种宗教信仰的人们当中。"(凯查多利,第329页)
    其实历史中明文记载关于同性恋的内容史料少之又少,关于女性方面的就更少了,试问妇女识字不多,又受礼教约束,这样事情隐秘,见于书上的又怎么多呢?据说文献中最早出现女同性恋的就是在《汉武故事》中记载的陈皇后与《汉书·考成赵皇后传》里的:“宫女自相与为夫妇名为对食,甚相妒忌也。”现在来看一下中国古代女同性恋发生在谁的身上?  宫女:古代有个名词叫作“对食”,正如我上面提到的“宫女自相与为夫妇,名为对食”,对食指宫女间出于生理、心理需求互结为夫妻,同吃同住,同床共枕,这种现象在明清宫廷较为多见。  自梳女:又称“不落家”,《粤小记》载:“广州村落女子,多以拜盟为姊妹,名为相知······恒不返夫家······”,《中国妇女生活史话》中也有提到,女子结成“十姊妹会”,顺德一带的女工自找同性对象,同床共枕,并梳已婚妇女的头发,称为“自梳女”,如有被逼家人者,则嫁到男方家,不住男家,不与夫同房,婚后回自梳女团体中生活,称为“不落家”,这也是女性同性恋的一种,但并非所有自梳女都是同性恋。  优伶娼妓:这是指戏子,娼妓间长期相处,同病相怜而互相产生不为世人所容的感情而走在一块。这种情况书中也有记载:例如在《红楼梦》一书中,“杏子阴假凤泣虚凰”这一章节中提到一件事:贾宝玉散步至大观园,看见戏子藕官在大观园烧纸钱被人发现要处罚,宝石为之求情并问她为谁祭奠,藕官要宝石问芳官,方知死去的是药官,因为在演戏中藕官与药官发生了异样感情,成为今天人们所说的同性恋,从曹雪芹为之命名的“假凤虚凰”即可得知。  后妃,奴婢与奴婢间的别样风景。在一些史书或者古人诗词,小说戏曲中也曾记载过这方面的内容。上文提到的陈皇后事件算是一件皇室丑闻吧。汉武帝的皇后陈皇后因汉武帝之冷落,不甘寂寞,遂命宫女穿帝王衣服与之共寝,后武帝得之,斥其为“女而男淫”,并幽禁了陈皇后。同样,在辽朝也有一后妃名为阿里虎,也“以侍女服男子衣冠,同卧起”,这种现象虽少,但从大量的书籍之中也能窥之一二,虽然可能存在虚假成分,但空穴来风,未必无因,想必也是有所依据的。  基本上女同性多发生在这些人的身上,那么,为什么在礼教深严的时代会出现这种情况呢?为什么这些女性甘愿冒如此大的风险作出这样的事情呢?在自由开放的今天,人们尚且难以接受同性恋,那在古代纲常伦理,贞节操守如此严谨的时代,是什么让她们一个个沉沦苦海呢?我们又该如何正确看待这种“畸形情感”?  首先,深宫寂寞,孤苦伶仃,在幽深的宫廷里相伴女性的除了同性的也差不多剩下太监了,能够得到皇帝宠信的少之又少,因此,青春年少,对爱情、亲情充满期待的年龄,却因“一入宫门深似海”,得不到爱情的滋味,性欲长期压抑,导致这部分女性心理、生理都产生病态,只能通过对食来缓解心中寂寞。“娥媚二八绝堪怜,闭却深宫不见天。青去春来都莫问,只凭寒暑定流年”,由此可见这部分群体遭受的事怎样的虐待。  其次,婚姻的不如意,也导致女性对性欲以及心理满足的追求。古代婚姻,因为男女不平等,盲婚哑嫁,并非情投意合的居多,加上男子薄幸寡情,三妻四妾,对自己的妻妾的不公平对待导致女性的不满与愁怨,加上男子志在四方,并非天天在家,也造成妻妾独守空房,如果此时再来个公婆为难,姌娌难处的话,此时的女性可以说得上孤立无援,加上平时又没什么事做,内心空虚,自然思想与行为就有可能出轨。例如《痴人福》第三回,唐子才赴任,妾守空房,两个小妾便搞在了一起,又如李渔《奈何天》中的阙素封因为表得太丑,妻妾不愿与之同房,于是就变成妻妾同床了。  然后,古代封建礼教提倡的所谓“三从四德”,“贞洁操守”,“男女授受不亲”等等礼教规条,把男女之防防守得严严密密,女子出嫁前或出嫁后都不许外出,甚至连自己父母兄弟都得避嫌,反正一句话,你要真是哥清白的女人,那么你方圆十里都不能出现雄性动物,连蚊子都得是母的。理所当然,深居简出,闺中待字,周围都是同性的,一起描云绣凤,看花追蝶,跟我们现在封闭的女子学院差不多,反正你从小面对的都是女的,受这种条件影响,如果再有什么特殊事件发生,女性间产生暧昧情感也是有可能的,这种性别隔离极不人道。  最后,经济地位的变化使女性对男子的依赖减弱,加上男女不平等也使女子对男子与婚姻产生恐惧与厌恶感,又为了满足心理,生理需要,找个同性的伴过一辈子也是说得通的。上文提到的清末近代的这种自梳女,不落家就是这种现象的反映。
  @新昌仁慧
16:56:29    其实
中明文记载关于同性恋的内容史料少之又少,关于女性方面的就更少了,试问妇女识字不多,又受礼教约束,这样事情隐秘,见于书上的又怎么多呢?据说文献中最早出现女同性恋的就是在《汉武故事》中记载的陈皇后与《汉书·考成赵皇后传》里的:“宫女自相与为夫妇名为对食,甚相妒忌也。”现在来看一下中国古代女同性恋发生在谁的身上?  ......  -----------------------------  你关注的领域还真是广泛,厉害
  磨镜是古代女同性恋之间的行为。在中国古代,女同性恋多称为“磨镜”,双方相互以厮磨或抚摩对方身体得到一定的性满足,由于双方有同样的身体结构,似乎在中间放置了一面镜子而在厮磨,故称“磨镜”。现代人称同性恋为“同志”、“玻璃”或“拉拉”,在中国古代,同性恋也有许多称谓,比如男同性恋叫 “分桃”、“断袖”、“龙阳”等,有关男同性恋的事迹记载也较多,如在周朝的民间歌咏中就有不少赞美男子,歌咏男风的词句。清代的程廷祚认为《郑风·子衿》一章描述的就是两个男子相互爱恋的诗:  青青子衿,悠悠我心。  纵我不往,子宁不嗣音?  青青子佩,悠悠我思。  纵我不往,子宁不来?  挑兮达兮,在城阙兮。  一日不见,如三月兮!  一日不见,如隔三月,虽不及三秋,但其相悦的程度也是相当的热烈的了。《山有扶苏》、《狡童》、《褰裳》、《扬之水》等章,亦有“狡童”、“狂且”、“狂童”、“恣行”、“维予二人”之类的词句,都是与男风有关联的。世界只有男人和女人两种人,有男同性恋,势必也有着女同性恋,在中国古代,女同性恋怎么称呼呢?  在中国古代,女同性恋多称为“磨镜”,双方相互以厮磨或抚摩对方身体得到一定的性满足,由于双方有同样的身体结构,似乎在中间放置了一面镜子而在厮磨,故称“磨镜。”  古代男性同性恋行为,史不绝书,但记录女同性恋的却比较少。  《汉书·外戚传下·孝成赵皇后》:“官婢曹晓、道房、张弃,故赵昭仪御者于客子、王偏、臧兼等,皆曰宫(曹宫)即晓子女,前属中宫,为学事史,通《诗》,授皇后。房与宫对食。”颜师古注引应劭曰:“宫人自相与为夫妇名对食,甚相妒忌也。”由此可知“对食”为宫中女子之间的同性恋活动。如曹宫和道房这样能指出名姓的女同性恋者,在中国历史上不多见。再有《金史·海陵纪》载:凡诸妃位皆以侍女服男子衣冠,号“假厮兒”。有胜哥者,阿里虎与之同卧起,如夫妇。厨婢三娘以告海陵,海陵不以为过,惟戒阿里虎勿笞箠三娘。阿里虎榜杀之。海陵闻昭妃閤有死者,意度是三娘,曰:“若果尔,吾必杀阿里虎。”问之,果然。是月,光英生月,海陵私忌,不行戮。阿里虎闻海陵将杀之也,即不食,日焚香祷祝,冀脱死。逾月,阿里虎已委顿不知所为,海陵使人缢杀之,并杀侍婢击三娘者。  在中国古代,性压迫和性禁锢是相当严酷的,女性必须严格遵守“男女授受不亲”,“饿死事小,失节事大”等等制度,女同性恋为什么在当时还得以出现呢?  性是人类的一种自然需求,但在古代并不是所有女性都能得到满足。在宫廷的后宫里,宫女能接触的男人除了皇帝就是太监,能满足性需求的只有皇帝一个,后宫佳丽三千皇帝都临幸不到,何况小小宫女?
  女同性恋,又称女同、拉拉、百合、蕾丝边(Lesbian),简称LES。女同性恋是指女性间对性与爱的欲望(a woman who is sexually attracted to other women)。蕾丝边可作为名词,意指自认或被他人认定拥有女同性恋特质的女性;亦可作为形容词,表与女同性欲望相关事物的特性。  尽管自古以来女同性恋曾被记载于多处文化中,直至今日才出现“蕾丝边”、“拉子”等字词,用以形容女同性恋者。十九世纪晚期,性学家发表了他们对同性欲望与行为表现的研究,标明了女同性恋者在西方文化中是属一独立实体。因此,意识到自身新医学身分的女性逐渐在欧洲与北美洲形成秘密次文化。  1970年代,受第二波女性主义(英语:Second-wave feminism)运动影响,该术语开始被广泛使用。历史学家因而重新省视历史上女性间的情爱关系,并对如何定义一名女性或女子间关系是为女同性恋提出疑问。此类议题的讨论结果最终确立了女同性恋者的三种组成:性行为、性欲或性别身分。  黑色三角形代表着女同性恋的身份标识,女同性恋和女性主义者使用其为活动标志。  女同性恋研究摆脱了男同性恋研究,在近年来发展为酷儿研究和女性主义的研究。历史上女性性向的相关记载大多由男性撰成,而由于男性并无参与女同性恋关系,其鲜少承认女同性恋存在或正常表露性欲的可能性。早期的性学家因相信女同性恋者是女性拒绝接受“正常”性别角色的表征,而将之界定为精神疾病范畴。自此,以反抗性别角色为根据的次文化逐渐形成,许多女同性恋者视己为不道德、受排挤的一类。女同性恋关系亦出现在时尚史中,表现了他人及女同性恋者对其本身的看法。有些具有同性恋倾向的女性可能会彻底否认其女同性恋的身分,拒绝视己为女同性恋或双性恋。  女同性恋一词是上世纪六十年代第二波女权主义(本质主义)的产物,石墙运动的兴起引发同性恋们的进一步觉醒,当时不管男同女同都叫做Gay,且同性恋运动被男同操控,唯男同性恋主流化,女同性恋者一直被忽视、无视和排斥。女同性恋者(女权主义者)感到非常愤怒,于是把当时用来骂人的词汇lesbo改成lesbian,作为独立的称谓,是谓分离,也取怀念古代希腊女同性恋诗人萨福(蕾丝波为其所住之岛名)之意。“蕾丝边”一词源自公元前六世纪女诗人萨福(古希腊文:Σαπφ?;拉丁化:Sappho,约前630或者612~约前592或者560)的故乡——古希腊莱斯博斯岛的岛屿名。透过各式古代文献,历史学家推测萨福曾在岛上指导、薰陶一群年轻女子。萨福所遗留下的作品不多,但多与女性的日常生活、感情关系及习惯等有关,尤其关注于女子的美貌,并明表她对女性的爱意。在十九世纪晚期之前,“莱斯博”一词被用指所有与莱斯博斯岛相关的事物,例如莱斯博酒。到了1890年,医学辞典开始使用该词语,以“蕾丝边之爱”等字词形容女阴摩擦——二个女性间透过类似性交而达到性快感。据1870年文件记载,“蕾丝边”亦被用来描述女性间的情欲关系。约至二十世纪时,开始出现了“萨福主义”等可互通的词语。  女同性恋次文化日益蓬勃,因而促使亨利·哈维洛克·艾利斯(Henry Havelock Ellis,日 - 日)等性学家以医学问题的方式着手于分类女同性恋关系。  随着医学知识的蓬勃发展,术语的意义也有了更进一步的转变。十九世纪中期,医学作家开始尝试建立辨别男同性恋(其当时在多数西方社会系属重大社会问题)的方法。在德国性学家马格努斯·赫希菲尔德(Magnus Hirschfeld,日–日)示明所谓“性欲倒错”所归纳的行为中,学者设下了男女正常之性相关行为的标准,甚至因此到了男女转变为“完美男性”及“完美女性”的程度。在西方50年代-60年代末,同性恋运动不分男女,都叫做”gay movement”,换句话说,男同性恋固然叫做”gay”,女同性恋也同样称为” gay”。  然而,由于同运(同性恋运动)中普遍存在的“男同性恋沙文主义”倾向,使得女同性恋者们越来越感到不满。“比利提斯的女儿”(Daughters of Bilitis,美国早期重要的女同性恋组织)的创始人之戴尔·马丁(Del Martin),在1970年撰文声明与同性恋运动分道扬,而拥抱与女权主义理论和运动的结盟。  马丁指责当时的同性恋平权运动由男性及男性的“兄弟情谊”(brotherhood)为主导, 十五年来都在,忽视和排斥女性的诉求,而她们在同性恋运动社群中找不到的“接受、平等、爱与友谊”,正可以在女权主义运动中找到。(Martin 1970) 她的声明代表了一群在同性恋运动中发现自己被忽视和噤声的失望的女同性恋者,她们在女权主义中找到了同盟,因为女权主义恰恰强调女性在整个社会环境中的被忽视和噤声的地位;在女权主义阵营里,不同性取向的女性可以共同反对对于女性的压迫,寻求女性的独立自主与政治声音。  朱莉娅·佩内洛普(Julia Penelope)写于1974年的文章——《女同性恋分离主义》(Lesbian Separatism)说:“退出男同性恋(Gay)组织是建立女同性恋身分的第一步,同时也是迈向建立女同性恋社群的一步。”〔见:柯采新(Cheshire Calhoun)(张娟芬译)《女同出走》(女书文化),页312-313。〕女同性恋全面撤出(男)同性恋运动,建立了自己的独立身份,综上所述,女权主义是女同性恋之母。  在戴尔·马丁(Del Martin) 和菲利斯.莱昂 (Phyuis Lyon) 的领导下的早期著名女同性恋组织——“比利蒂斯的女儿”(Daughter of Bilitis),名字来源于由古希腊著名女同性恋诗人萨福(古希腊文:Σαπφ?;拉丁化:Sappho,约前630或者612~约前592或者560)一首诗改写的色情诗。  于是从70年代开始,受到由女同性恋者为核心推动的第二波女性主义影响,Lesbian一词开始被广泛使用——Lesbian本意即为古希腊著名女同性恋诗人萨福居住的古希腊一个小岛的名称Lesbos,(德语:Lesbe,法语:lesbienne,英语:lesbian)即源于此。19世纪末,医学界开始使用lesbian来指称与萨福有同样性倾向的女性。在中国大陆,女同性恋最常被称为“拉拉”,主要是从台湾“拉子”影响而来,又或称为“蕾丝边”。在中国古代,女同性恋亦被称为“磨镜”、“对食”、“自梳”等。  “磨镜”,即磨治铜镜也。古用铜镜,须常磨光方能照影。据汉代著名文人刘向的《列仙传·负局先生》记载:“负局先生不知何许人,语似燕代间人,常负磨镜局,循吴市中,炫磨镜一钱。”《太平御览·海内士品》中也说:“徐孺子尝事江夏黄公,黄公薨,往会其葬,家贫无以自致,赍磨镜具自随,赁磨取资,然后得前。”唐朝诗人刘得仁《赠道人》一诗中曾写道:“长安城中无定业,卖丹磨镜两途贫。”  清代小说家蒲松龄的《聊斋志异·神女》中也有“问其人,乃诸姓,市中磨镜者也”之说。而把女同性恋叫作“磨镜”的意思就是,女女性行为的双方相互以厮磨或抚摩对方身体得到一定的性满足,由于双方有同样的身体结构,似乎在中间放置了一面镜子而在厮磨,故称“磨镜”。
  自有文明以来,书写权利为男性独有,因此中国历史上,男风不绝于书,而相对的“女风”则至为罕见。此等情形,不独中国为然,直到19世纪英国维多利亚女王主政之时,尚不信世间有女同性恋一事,以至于当时的大臣无法立法。  其实男性或者女性的同性恋现象,都各有其相当深刻的社会原因。清代的女同性恋情形可谓至为激烈,张心泰《粤游小志》说:“广州女子多以拜盟结姊妹,名金兰会,女出嫁后,归家恒不返夫家,若促之过甚,则众姊妹相约自尽……尽十余年风气又复一变,则竟以姊妹花为连理枝矣。且二女同居,必有一女俨若藁砧(丈夫)者。  ”这些金兰会的姊妹又称自梳女。凡经“梳起”的女子,一切婚约均属无效,男家不得强娶。她们互相结盟,滴血为约,永不外嫁;她们结拜为姐妹,亲如夫妇,祸福与共,终生不渝。她们的住房称“姑婆屋”,她们死后埋在“姑婆山”,生死不落夫家。  另梁绍壬所著的《两般秋雨盦随笔》卷四《金兰会》中则有这样的记载:广东顺德村落女子,多以拜盟结姐妹,名金兰,女出嫁后归宁,恒不返夫家,至有未成夫妇礼,必俟同盟姊妹嫁毕,然后各返夫家,若促之过甚,则众姐妹相约自尽,此等弊习,虽贤有司弗禁也。李铁桥廉使令顺德时,素如此风,凡女子不返夫家者,以朱涂父兄,且鸣金号众,亲押女归以辱之,有自尽者,悉置不理,风稍戢矣。  两相印证,不难看出,女性为了赢得自己的自主之权,刚烈到用自己的生命去见证自己的“爱情”。以至于儒家知识分子大为震恐,动用政权和族权的力量来加以惩罚。清代女同性恋的风气在当时文艺作品中也不无反映,这里不妨以李渔的《笠翁十种曲·怜香伴》为例。此戏剧又名《美人香》,写的是一夫二妻的俗套,不过情节不由男女之情入手,跳脱窠臼,不局限于传统才子佳人的恋爱模式,而由两位佳人之间彼此惺惺相惜的情感入手。  范生之夫人崔笺云到佛堂进香,忽闻风中传来女子奇香。崔循香觅见寄住庵中的少女曹语花,两人一见如故,诗文赓和,竟至于难舍难分,于是相约同事一夫,曹甘为侧室。崔归家之后告之丈夫,范生自然乐得享齐人之福,于是请崔之表兄前去曹家做媒,谁知同窗探知,心生嫉妒从中作梗,向曹父泄露了她们的密谋。曹父大怒,拒绝说媒之外更进言任职学正的朋友,革落了范生的头巾,随后携女上京。范生夫妇只好返乡改名换姓重新应举,上京后得知曹父正为高官,范生只好悲叹与曹女无缘。  曹语花为腻友思念成病。曹父认为女儿只是因为缺少闺友,只要自己收几个女徒弟来跟她谈诗论文就会好了,因此贴出招生榜。笺云借机报考,两女一见,语花之病不药而愈。曹父大喜之下,将笺云收为义女。  那边范生已改名中举,正好在曹父门下,曹父赏识,便将女儿许配。语花先过门,次日笺云又假称自己是范生的原聘妻子,定要与妹妹同嫁,曹父一向古板拘谨,认为人伦攸关,不嫁不行,于是又隆重给笺云发嫁。婚毕两女才向曹父说明一切的欺骗情事,老人只好一笑接受。这个故事一切刻骨相思、为求相聚的苦心绸缪,都从笺云和语花身上发生,写的自然是最纯正不过的女同性恋。  曹父和范生都能接受两女的这种关系,是因为男人要管住一个妻妾成群的家庭,与其让女人彼此争风吃醋,倒不如让她们互相爱恋,达成所谓的“宵同梦,晓同妆,镜里花容并蒂芳。深闺步步相随唱,也是夫妻样”这般完整和长久的同性夫妻之道。  《怜香伴》被说成是开中国女同性恋描写之先河。这样的故事更进一步就有《聊斋志异·封三娘》,文中的范十一娘为了把封三娘留在身边,居然灌醉了她让丈夫奸污她。在台湾,英文单词“Lesbian”的中文翻译以“拉子”或“女同志”最为常见(也翻译做“蕾丝边”)。“拉子”的最早使用与发明是在女同性恋作家邱妙津的《鳄鱼手记》一书中,后来普遍成为女同性恋社群内部用来指称自己的术语之一。  此外,也有根据外在性别特质,对女同性恋者有不同的称呼:把男性化打扮的或在性生活中处于主动地位的称为“顶”或“T”(来源于英文单词Tomboy,但是并非此英文单词的本意);而打扮和行为较女性化的或在性行为中处较被动的女性称“底”、“P”或者“婆”。  在古代闽南语,除了“磨镜”的称呼,亦因其性行为的描述如同“挨石磨”(使用石磨时,以腰部推顶磨把),而有“石磨仔”之隐讳语。
  红楼梦》前八十回书中男女,有过同性恋行为者不少。第四回一门子说那“年纪十八九岁,酷爱男风,不甚好女色”的冯渊,自看甄英莲一眼后,作风丕变,“立意买来作妾,设誓不近男色”(页98),第五十三回贾珍气骂管理家庙的贾芹:“为王称霸起来,夜夜招聚匪类赌钱,养老婆、小子。”(页827)或仅介绍癖好,或语焉不详,未予多谈。舍此之外,另有十几个故事人物涉及此道,有时说得具体,有时写得隐晦,兹以彼此关系密切的程度,约略分出几组关系人,勾勒其文字、情节如下:贾珍、贾琏兄弟和贾珍、贾蓉父子并无不伦,然因过从甚密,沆瀣一气,姑且将他们跟贾蔷摆在一起来谈。荣府的贾赦、贾琏与宁府的贾珍、贾蓉,大概是《红楼梦》中私生活最龌龊的两对父子档了。贾赦“姬妄丫鬟最多”(第六十九回,页1063),袭人暗地骂他:“真真太下作了!略平头正脸的,他就不能放手了。”(第四十六回,页722)而他求讨鸳鸯不成,还要花重金买来婿红才肯罢休(第四十七回):上梁不正下梁歪,贾琏的性生活尤其放纵,先后又与多姑娘、鲍二家的、尤二姐偷情,贾蓉曾说:“连那边大老爷这么利害,琏二叔还和那小姨娘不干净呢!”(第六十三回,页986)此言不知真假,但贾母骂这“下流种子”:“成日家偷鸡摸狗,腥的臭的都拉了你屋里去!”(第四十四回,页697)想必是熟知其素行不良。关于他的同性恋行为,见于第二十一回:“那贾琏只离了凤姐便要寻事,独寝了两夜,十分难熬,只得暂将小厮内清俊的选来出火。”又说他:“内惧娇妻,外惧娈宠。”(页379)              至于贾珍,亦是素行不良,身为焦大醉骂“爬灰的爬灰”(第七回,页158)的当事人,“秦可卿淫丧天香楼”的案犯,名誉已经扫地,却犹不知检点,一有机会“便约了贾琏去追欢买笑”(第五十四回,页852),两个“风流场中耍惯的”兄弟,还妄想拿尤二姐、尤三姐“权当粉头来取乐儿”,“索性大家吃个杂会汤”(第六十五回,页),书中虽未明写他的同性恋行为,但与侄子贾蔷的关系十分可疑。第九回说那贾蔷“父母早亡,从小儿跟着贾珍过活”,生得风流俊俏,和贾蓉“最相亲厚,常共起居”,遭下人诟谤,贾珍“想亦风闻得些口声不好,自己也要避些嫌疑”,于是让他自立门户,但他仍仗着“上有贾珍溺爱,下有贾蓉匡助”,以斗鸡走狗、赏花阅柳为事,且自承与薛蟠“相好”(页188)。而贾蓉既有乃父之风,又与贾蔷臭味相投,曾共同接受王熙风的调派,陷害贾瑞(第十二回),跟凤姐有乱伦的暖昧关系,跟贾珍“素日有‘聚■’之诮”(第六十四回,页1002,指尤二姐,也指秦可卿),居丧期间,还和贾珍“乘空在内亲女眷中厮混”(页996),“成日家调三窝四”,专干些“没脸面、没王法、败家破业的营生”(第六十八回,页1054),无耻至极。曹雪芹写贾珍、贾蔷,贾蔷、贾蓉之间的同性恋,着墨不多,用词闪烁,和对薛蟠这号人物的刻画大不相同。书中介绍薛蟠“幼年丧父,寡母又怜他是个独根孤种,未免溺爱纵容些”,上学不好好读书,“不过略识几个字,终日惟有斗鸡走马,游山玩水而已”(第四回,页100-101)。在金陵为争英莲打死小乡宦之子冯渊后,来到贾府寄居,却专和那批“纨裤气息”的贾府子侄交往,“今日会酒,明日观花,甚至聚赌膘娼,无所不至”,“比当日更坏了十倍”(页103)。第九回(页186起)说到他的同性恋:“原来薛蟠自来王夫人处住后,便知有一家学,学中广有青年子弟。偶动了‘龙阳’之兴,因此,也假说来上学,……只图结交些契弟”,小学生们贪图银钱穿吃,“被他哄上手了”的,为数不少,包括金荣、香怜、玉爱等人。香怜、玉爱是“两个多情的小学生”的外号,“生得妩媚风流”。连贾宝玉、秦钟来上学,“见了他两个,也不免缱绻羡爱,亦皆知系薛蟠相知,故未敢轻举妄动”,只能“八目勾留”,避人眼目。一日,塾师告假,薛蟠翘课,“自有了香、玉二人,便见弃了”的金荣,因见秦钟和香怜“弄眉挤眼,二人假出小恭。走至后院说话”,醋妒之下,威胁“抽个头儿”不成,引发书房顽童砚瓦书箧齐飞、门闩马鞍乱舞的一阵混战。在这场学堂闹剧里,出现不少性事脏话和同性恋专用术语(如“贴得好烧饼”),为他回所罕见,也暴露出小学堂里同性恋关系的混乱。金荣等人和贾瑞、贾蔷之外,恐伯连秦钟也曾是薛蟠觊觎的对象,只是详细情节在《红楼梦》“增删五次”后给删掉了。  年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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