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利贷还清又被要钱借款一个月后还清 合同可以要回来吗?还有收据他们会写吗?

新奥天气:
知名音乐人掉进高利贷陷阱 借款1万多一个月后欠14.9万
&记得那天是日,马上就要过春节了,因为手里急需现金作为过年期间的花费,我也不好意思向亲戚朋友张口,就悄悄想办法,联系上一家借贷公司。&邱大宇说,他先是在网络上联系上一家自称可以借款的男子,这名男子将他领到东四环慈云寺桥附近的一家公司,&对方问我借多少钱,我说借五六万元就可以了,对方表示可以借给我5.9万元,我就和对方签署了一份房屋租赁协议,这协议只有一份,在对方手中。&
邱先生说,这份协议的内容是,若不能顺利还钱,必须将自家位于中关村的一套房子低价租给对方。签完协议之后,对方的工作人员只是将1.6万元钱交给了他,说是里面扣除了介绍人手续费、下户费等各种费用,要求他在一个月之内归还5.9万元&本金&。
&这家公司的两名工作人员来到我家中,让我另配一把房门钥匙,作为我违约后租赁房子用。&邱先生说。
3月1日,约定的一个月时间到了,邱先生只是归还了2万元钱,但并未达到对方的要求。最终,对方要求他再签一份协议,总共要还款14.9万元。
&当时被对方派人&陪伴&了一天,我觉得害怕,希望赶紧脱身,就签了那份协议。&邱先生说,他近期并未筹集到足够的欠款,只好东躲西藏,没想到前天开始,家门口的墙壁上被人涂上了红漆,大字写着&&&&还钱&。
昨天下午,记者来到海淀区中关村附近的邱先生家门前看到,在白色墙壁上,仍有巨大的红漆涂鸦存在,上写着邱先生的名字,要求还钱。
对于邱先生欠钱的情况,记者与放贷方一名负责人李先生取得联系。李先生说,对于欠钱的细节,不能做过多透露,准备走法律渠道,比如通过公安和法院等,解决这一争端。
邱先生也表示,平时忙于事业,与亲戚朋友之外的人交流不多,这件事对自己是一个打击,他也准备聘请律师,希望讨回公道。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周甲德律师提醒市民,不要触碰高利贷。一些借款人急于用钱,不考虑利息问题,不考虑还款能力问题,对外借高利贷,从而造成严重问题。借款人不懂法又加上恐惧心理,频繁出具借条、收据等手续,使自己越陷越深。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相关规定: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超过了24%未超过36%的,已经履行部分,借款人要求返还的,法院不予支持;没有履行部分,出借人要求支付的,法院不予支持。
知名音乐人掉进高利贷陷阱 借款1万多一个月后欠14.9万&&责编:yyn&
相关新闻:被黑社会高利贷逼着签下现金收据怎么办?
出于人身安全考虑匿了,我是个19岁的人,惹上高利贷麻烦的是我父亲。我们和那家高利贷斗了将近两年,时至今日的境地我不知道我们是不是输的彻底了。两年前爸爸公司周转不灵经人介绍(后来才知是高利贷的中间人)向那家高利贷借款4000万(实际到账万是预扣利息,行业规矩),后将本金和330万利息还清后以为这件事就此了结,谁知道对方调查到公司名下有计划用于地产投资的国有土地资产后起了贪念,借贷变明抢,以债务未结清为由上门催债,期间带百来号人打砸抢公司办公地点,破坏监控设备抢走公司印章证照,30多万现金等系列重要财物,多次在多地殴打爸爸,派人跟踪我以此为要挟,把爸爸绑架到村子里刀架脖子上逼他签下6235万现金收条,对方很聪明把6235万收据分割成多张让我爸签字然后盖上我们之前被抢的公章。爸爸被逼签下收据后一直坚信着6235万根本没有银行汇款、流通证明不足为俱。谁知对方通过关系压下公安局破案速度后使这出漏洞百出的官司胜诉。判决下来后对方威胁我们乖乖还钱不要再做无谓挣扎它们在云南根基很深。爸爸不甘心就这样破产倒闭,后来四处联系找到了同样深受这家黑社会所害的一些人,爸爸也一直向各处检举举报,搜集一个生意人被害得家财尽散锒铛入狱而黑恶势力却依然猖狂,逍遥法外…… 巨额收据没有银行流通证明也能被法律支持到底是法律的漏洞还是司法机关罔顾法纪?这样的案件屡屡发生可大多是要涉及人数众多甚至死了几条人命才会被重视。知乎大神们有没有好的建议,肯请大家给我指条明路(描述写不下删了部分) 大概看了大家的回答,有很多人热心的给我建议,也有质疑的(甚至还有说我就是黑社会的T_T)也许很多人想咋倒霉的事偏偏砸你头上啊,你敢说你屁股上没糊屎?刚刚脑子一热就把我手上的资料发给其中一位答主律师了,现在想想觉得后怕,之前上知乎总觉得好多问题能找到自己意想不到的解决办法,现在觉得很多事情本应如何可是现实却更为艰难,还有很多质疑或好奇的朋友我不想曝光自己,发上来后心情变得更焦虑和难受,好像自己在路边乞讨,现在关注的人越来越多我还以为这样的问题最多几条回答毕竟它不新奇好玩,想想现实中我马上开学大二了,我的社团招新都因为留下办事而赶不上宿舍还空气潮湿发霉了 ,从大家的回答中我也得到了一些法律知识对我写申诉很有帮助
按时间排序
我很好奇一些事。估计你也不愿详谈,或者不知道。楼上几位都按照新闻联播模式给你说了,不过我觉得都是台面话其实是没什么用。我来说说我的想法吧,首先能借出4000万的人很多,有人理解错误了。但是你说是高利贷,然后利息就那么点,加起来10%,那我就只能理解成是过桥资金了,其实这个真不算高,我家亲戚之间借钱都是两分四起步。熟点的朋友都是三分五,不熟的都是五分了。过桥都是按天算,月化大概在八分十分以上。所以你这真不是什么高利贷,也别污名化高利贷,民间借贷绝对比银行靠谱。然后你父亲能借4000万出来,肯定事业也算做得还行。估计家产应该在一亿到三亿之间。然后固定资产应该都抵押了,然后开了个新项目是个烧钱的无底洞,比如农业园土地流转之类的。家里真实底子就七八千万,应该原来是从事加工业之类的吧,拆迁厂子起的家,对吗?然后跑去投新项目,看起来值几亿几十亿,国家政策又扶植。不过进去了后发现自己那点钱真不够烧的。一年亏千万级的进去,泡泡都没有一个。又没有团队,都是来坑钱的。最后还拖累了本行的现金流,本行一年应该收入千万不到吧?所以现在成了个空架子,周围的人捧你上去,一说就是大老板,明天就要上市圈钱去了,但是实际,人人都想咬你一口。自己家里也远没有那么丰厚。上面只是我的猜测,对不对都无所谓了。下面说正经的。高利贷也是有行业道德的,要不下次谁找你借?至于你说的那块土地,后面再说,先说借条的事。没谁背那么大风险去干绑票勒索的事,你爸最近去澳门没?写6000万借条,怎么可能。没有那个官员会纵容自己保护伞下的人这样干。那个县长不是几亿身家,那个市长不是几十亿,你这点小钱把乌纱弄没了,不是作死吗。如果你说是土地的事引起的,有可能,但是你没有说清楚,什么叫公司名下的国有土地,中国所有土地都是国有的。平常我们接触的比较多的,就是商业住宅用地、工业园用地、农业用地。第一个直接可以挂拍转让,没必要扯皮。第二个上面骗了业绩,开发不开发荒那里也没人管。第三个比较复杂,但是大部分地区都不能入市交易,也改不了性质。具体什么情况,谁也不知道。个人估计是要你爸拿地去抵债,你爸不愿意。只有用强了,在球场上直接把腿打断成几截的事儿都有,你这算个毛。至于你说什么欠信用卡蹲了,十万啊,妹妹。就是几个包、一场麻将钱,你在逗笑吗?信用卡有最低还款,没半年以上是不会上法庭的。真不是怀疑你,只是这个情节很搞笑。至于那个什么叔叔,你爸跟这种人玩一起去不是搞笑吗?没仔细看,是赌债吗?跟脚码是按天计息的。一天10%起步。这是行规,因为烂帐太多。几个月翻几番是正常的。再就是一般情况下,你要是实在还不了,还是可以谈。你总不能让放码的亏本吧。怎么也是三分五分收回来,人也要挣点。要是人不见了,不接电话,那肯定是要采取点强硬手段。要睡觉了,不写了。反正一点事出必有因,存在就是合理,别乱扣屎盆子。
清醒头脑,不要再次受伤!知乎不是万能的
题主和描述不太可信,至少隐瞒了很多重要信息。更坏的可能是编造,钓鱼
祝你一切顺利
上面一大堆热血正义男儿说的真是好啊!遇见不平之事,弱女子孤身上北京,而后皇上震怒,封女子为钦差大臣,云贵川三省巡抚,率百万雄师,铁蹄踏破邪魔,拯救黎民,班师之日更与太子大婚,成不世基业,享万民称誉!电视剧看多了?我不知道这块地是代表着什么,但是题主,我觉得土地这种国有资产太复杂了。一个贷款能带到4千万的富商,一个敢逼人签下6千万借条的黑社会。你的父亲,你的对手,都拥有知乎上99%的人不具有甚至无法想像的能量。你如果问我你该怎么办,就好像孙悟空问我如何击败如来佛祖一样。这对我来说无解,对你来说也无解不要简单地认为这是一起敲诈勒索案。因为案值意味着背后的水深不可测。所以,姑娘,即使你有心斗,也要先问问你父亲的意见。但要我说最优解……拿出能拿出来的筹码,把父亲从监狱里捞出来(至少过的好些),然后忘了这些事,开开心心过日子吧
找网络推手,把事情闹大。找国家网站,什么暴恐之类的,哪种有人管你你去哪个网站
【谢邀】最后一次更新:出于好意再多说两句,我知道我说下面这些话会让一部分人觉得我挡了他们的财路,碰上个陷入困境的小姑娘,觉得好赚代理费,出一些完全不靠谱的意见,可能很多人不知道云南社会的真实情况,天高皇帝远,某些暗流涌动的问题不是靠在媒体丰富,更加公平的地区的解决手段就能解决的,有时候反而会起到反作用。个人经验,律师也分三六九等,也有好有坏,但本质拿人钱财,替人消灾,没有人会无缘无故替你出头,所以你要多张个心眼,不要看到个律师就抓住当救命稻草,这个人会不会遇到危险就把你卖了,会不会一遇到挫折就打退堂鼓,会不会站在你身边一直坚持下去,还有你寻求帮助遇到的其他人也要这个思路去判断,但是毕竟有人愿意出手相助还是很好的感觉。有些事情不一定非要上法院就能解决,因为将对方军,逼到死胡同,也有可能鱼死网破,当然只是可能,留一条生路或许是能达到自己目的的更好出路,用这种思路,我帮朋友化解过几次,目的达成,也都相安无事。好了,我觉得这是你飞速成长的人生关键点,既然已经走到现在,就要耐心,考虑周全,毕竟这些事对你来说,比我们这样的在几千公里外的人坐在电脑前有更加深刻的体会。————————————————分割线——————————————————————更新:有人私信我希望我说一些看法,因为我时间有限,简单说下:我主观猜测你希望达到的目标是救出你父亲,最好能让家里一切恢复正常,包括免除所谓的“债务”。不包括扳倒所谓的黑社会。你联络大家只是希望通过这种手段达到自己的目的,千万不要本末倒置,因为两个目标实现起来的困难和阻力非同日而语,产生的副作用也是不同的。【记住第一点】:高利贷本身不是违法的!高利贷本身不是违法的!高利贷本身不是违法的!只是国家对于超过4倍同期银行借款利率不承认,大概是24%左右,对于几何倍的还款额当然也不被承认。但是,伴随而生的其他违法犯罪行为,包括组织黑社会性质犯罪,非法拘禁,行贿受贿,故意伤害,买卖、持有枪支弹药等,构成的罪行,对于一个受害者家庭来说,那一个都是伤害极大的,但是拿出来对于犯罪集团造成的损害是可以通过司法腐败消减为零的,代价对于他们侵夺的巨额财产相比就是九牛一毛。【记住第二点】:罪犯除非穷凶极恶,内心还是有畏惧的人,看你能不能找到能牵制住他们的人,一般带头的人都有一个政府的大伞,找到能制约这把伞的人,往往能够事半功倍,凭你自己的几年的力量也比不上这些人一句话,真的,我亲身体会过。就这些,有问题可以私信我。————————————————分割线——————————————————————姑娘,听我一句:小胳膊扭不过大腿。你说对方在你们那边根基很深,你知道这意味背后的阻力一定很大,真如你描述的那样的话,意味着最起码当地的公检法。。。至于是只是能说的上话,还是确实有力人士的支持,或者沆瀣一气不得而知,对应的策略也不同。希望你能先保全自己和家人,不要鸡蛋碰石头,对方多年的根基岂是朝夕可破的?是,有人支持你,杨叔是吧?但是,杯水车薪,人死不可复生,留得青山在,才能有希望。不要傻傻相信一死就可换来正义。你很坚强,但是坚强不等于莽撞,不等于一根劲。换言之,如果我是你,我会努力收集有力的证据,一点一滴,拼凑出整个完整的犯罪链条,当然,你今天选择了求助于外界的力量,看得出你的孤独和无助,求助外界,这个思路我赞成,但是以后请更加慎重。这是一条浑水,估计一般人真的不愿意去淌,况且水深水浅不得而知,我水平的确有限,心有余力不足,不过如果有需要,我可以帮你出出主意,提供需要的法律建议,是免费的。还是希望有更多有实力的好心人可以帮你,祝福你
谢谢四位邀请。其实警察叔叔和其他几位的回答都已经很完整了,我也不过是重复他们的观点。我觉得这个事例中,最关键的问题在于能否找到惩罚这伙人的力量。而最容易取得的力量,就是想办法将他们绳之于法。首先,理清楚你手头有多少证据。没有证据,你就是被维稳的对象。人证是最不可靠的,一方面口头证言的证明力低,另一方面在形势不明之前,你也很难找到真正敢站出来和他们作对的人。最有用的是视频,其次是书证(如他们逼你们写下的欠条),再次是电话录音等等。另外你们是否有报过案,相关的报案材料是否还在,也许当时警方也有做过初步调查,无论是什么原因没继续调查下去,至少还有希望找到当时调查的一些材料。给自己列张证据清单,然后想想这些证据够不够确定这帮人的嫌疑,还有什么途径可以找到证据。顺便整理一下这帮人的真实姓名、住址,他们都干过哪些事,举报他们的时候可以提供哪些线索供调查。其次,做好举报材料。把你上面的材料整理好,写个证据清单,列明每个材料一一对应的证明内容。最好能附上电子数据,如扫描件等等,做成一个包。然后做最重要的事件——写举报信。注意少使用带感情色彩的词,你不是在哭诉,而是在陈述:他们都干了哪些坏事,有哪些证据可以证明,可以通过哪些途径去调查,具体的证人和联系方式是什么。第三,举报。现在网络资讯这么发达,想找举报的途径是很容易的,尽可能找省级以上的接受举报途径吧。多发几份,不怕报复的话就实名吧,现在很多地方不接受匿名举报。另外,官司败诉之类都是次要的,如果能通过司法把这帮人解决,那再以此理由提出申诉就很容易了。反之,只要这伙势力还在,即使你证据充分恐怕也没那么容易翻案。再补充说明一下:信用卡诈骗罪的定罪标准之一是:恶意透支信用卡,经银行两次以上催告后超过三个月不还。量刑上:信用卡诈骗十万元以上要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我想你父亲被判入狱与这伙人关系不大。
题主是在问公检法都失灵的情况下该怎么孤身对抗邪恶势力…只有最原始的办法了
4000万本金,后面连本带利6000W似乎并不算高(关键你还没写明白借款时间),能一下子放4000W出来的,也不是等闲之辈,人际关系比你描述得要复杂得多,搞不好很多人都是有份的……就是找道上人去调解,你们家里破财也难免的,闹到这一步,似乎你家这一边也不存在和解的可能了。而且,就像上面某人提到的,这块土地其实才是问题的核心。为什么以前不变现,现在放高利贷的忽然就想明白可以变现了?这块土地试图变现的过程里,是不是存在利益输送,你父亲是不是对你有所隐瞒?又或者顾及到什么,并没有和你讲清楚。土地这玩意儿,很多时候是讲不清楚的,尤其是以前权属混乱的时候。并且对方并没有什么实质的把柄落到你们这边,你去哪里告都没用的,打砸公司什么的,没办法形成有效证据。
未经题主同意,我搜索到了此事件的判决书。我把我以前忖度猜测的答案删了。此案从法院的判决来看是这样的:11年7月A公司因周转不灵向B金融公司借了4000万,期限4天,B借出时又索要了些利息4天后A公司显然没换上,只还了几百万。三个月后,B向A索要780万的利息费,A打了欠条。之后AB两个公司签署了一个协议,其中A承让欠B4000多万,A将股权转让给B,B给A打3个亿欠条(在A还清账款后,B不交还股权时生效)。该协议是否正式签署生效存疑,股权也并未转让。(法院认定为借款合同,而非创业投资)此后A陆续还钱,大约到12年6月末,有欠条收据的大约3000万左右,双方认同。(还款欠条并无还款用途说明)2013年4月B出具了一份有印章的《解除协议》针对上述协议的解除。A对其存疑并不承认。(法院也未确认)2013年9月,AB签署了一份《债务确认函》,A欠B共6293万元。A不承认但有公章和签字。法院判定借款合同成立,欠款为6293万元。——————————————————————很明显的看出是一个民营企业卷入高利贷破产的典型案例。高利贷若是约定日没还清,以后是不可能还的清的了。从姑娘的描述来看,起先你父亲未按时还清高利贷(最起码没有证据证明),此后高利贷公司看上了你们公司的财产(土地),然后搞了个协议。大概此时经济向好,你爸仍然相信自己靠经营能还清钱,然后的确也在继续还。之后可能市场变化之类的还不起了。大概高利贷公司也认为搞不定你们的土地,也可能是有专业人士指点,解除了协议,重新确认了借款合同6293万元。高利贷是还不清的!此事确实很复杂,不能完全说法院是偏判,但你父亲的证据链确实存在不足。此事很复杂,我不建议你继续涉入!所以还是那句话:你才19,切记注意安全、好好学习,人生很长,祝你安好。大人的事儿,让他们自己解决就行了!———————————————————————我给你提供个思路吧,你们的原律师对于经济案件并不擅长。此案重点不在于是否放高利贷,原告都是用借款借据的方式,并未提供任何利息的信息,虽然双方默认。此案的重点在于如何证明借款行为是否真实发生。你父亲说9月份的《确认函》是被胁迫签的,但是5月份6000多万的《承诺书1》也是被胁迫的,二者都无公安机关的证明。法院认为你们后来出具的10张借款借据也是佐证你们欠6000多万的证据,并且原告有100多张暂支单作证。我认为无论上述证据是否是抢夺后印章加盖的还是被胁迫的签字都不重要,重要的是借款行为的确认的最直接证据是现金流,而本案中你们只举证了向高利贷方支付还款的明细证据,并没有举证是否有借款流入的证据。你们认为证照丢失无法查询,通过你把签署委托书,重新去办理。此外企业会计系统也很重要,导出账套留存好,利用账套里的现金流入为证,银行流水及个人账户为佐证。但此时也仅能证明公司并未接收这些款项,并不能排除你父亲接收了这些现金并转让或其他用途的可能性。此时让原告举证未出具过原件的100多张暂支单,也被法院否决了。从证据上看,对方并没有完全的证据给你父亲了除4000万以外的其他钱款。因此我建议把所有和对方往来的账目明细都屡清楚,挨个证明和分析。——————————————————————此外 律师说的言简意赅,很靠谱!——————————————————————————————此外,案件的另一个问题是你父亲还的3000多万,竟然没有收回欠条或者让对方写收款用途。也太草莽了吧。怎样证明你爸换的钱是前期借的对方高利贷,而不是其他公司业务往来,也只能去账里找啦!来知乎求助,也挺对的,说不定哪个知乎大法师就伸出援手了呢!
假使你说的都说真的,也没有隐瞒。建议你做好抉择,如果是我就会按照回答里某些人说的做,告到省最高法院那里,甚至监察部。但是对方一定会报复,你得做好宁为玉碎的心理准备,而且做好万全的准备工作。
现在知道为什么有钱就要入党当人大代表了么?
寻求媒体援助或者上访吧。我相信这世界是有天理。
已经收到题主发给我的判决书,因题主要求不公开,所以我不提供判决书拷贝,也不公布案号。仅就我个人的总结归纳,转述案情,发表评论。首先,本案一审是在省会城市的中院,并不是某个偏僻所在。本案一审判决是2014年作出的,而题主也告诉我,家人没有上诉,那么判决应该已经生效。其次,就案情的实体部分。被告一是一家公司,题主的父母作为该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作为第二、第三被告,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原告主张的金额是六千余万元及利息。其中仅四千万元有明确的银行转账记录,剩余部分均是以收据形式体现。从判决书上的信息来看,收据有十余张,在将近一年的时间内先后生成,且均有被告公章。法院认定了这些证据的真实性,理由也是加盖了公章。原告主张自己支付了六千余万元,但只有四千万元有银行转账记录,那么剩下的两千多万元是怎么交付的,现金?两千多万的现金,得开小卡车了吧?明显不符合常理,但法院依然认定了,所以我个人认为,法院的这个判决是错误的。但现在这个案件已经过了一年多,申诉再审也不知道能不能行,我只能表示希望申请再审成功!申请受理机关是省高院,或者可以找省检察院申请抗诉。:法院对两千余万元现金交付的认定是否妥当的探讨: 昨天在他的答案中提到,他认为法院依据收条认定借贷关系存在的判决是正确的,原因在于收条上盖有公章,且被告没有相反证据,所以可以认定原告支付了两千余万元的借款。我对此持不同意见,理由有:一、从法律规定来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条明确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根据这一条规定,我们可以推导出以下两点裁判规则:1、原告主张已经支付借款,原告应当举证证明借款已支付。2、原告主张已经支付借款,被告否认,且被告的否认足以令法官产生合理怀疑,从而令原告的原有证据不足以达到高度盖然性的证明标准,则原告应当进一步举证。从本案来看,恰恰就是出现了被告的有力否认,具体为以下两点:1、两千余万元的资金以现金交付不符合情理(大家可以算算这一笔钱若换成现金,体积如何,重量如何。同时考虑到资金安全性的问题,谁会在身上放千万级的现金?)2、如果资金交付是通过银行转账进行,则原告应当提供银行转账记录。退一步讲,即便资金交付真的是通过现金进行(安全性、擦作性问题暂不考虑),那么原告也应当存在相应的银行取款记录,考虑到原告是公司法人,那么对这笔借款可能存在股东会决议或董事会决议,同时,动用公司资金应当计入会计账簿。这些文件也是可以提交的。但相反,原告除了提交收条之外,没有其他任何证据。所以,在这个问题上,我认为法院的判决是错误的。二、从逻辑上看,本案法院下判的依据包括一份双方盖章确认的函件,该函件明确记载双方确认债务总额为六千余万元。可能有的人会认为这一封函件就属于“进一步”的证据。但对此意见我持保留态度。理由是:若借款是一笔真实的交易关系,则该交易关系应当建立在真实的支付借款、偿还借款这一资金往来上。资金往来必然会产生相应的凭证(如银行转账记录),而相应的凭证才是证明交易真实的有效证据。函件本身的证明效力是不高的。第三,从审判实务上来看,本案法院的做法也是不符合一般审判方式的。我截取最高院王林清法官在《民间借贷纠纷裁判思路与规范指引》一书中的论述:目前,在民间借贷案件中,对于如何认定举证证明达到盖然性标准,实务中大致形成两种观点:第一种观点认为,只要借款人出具了收条、承诺收到了款项或者以其他形式明示或默示收到款项的,即应认定出借人履行了提供借款的义务;如果借款人事后又反悔否认收到该款项的,则其应对未收到款项承担举证责任。第二种观点认为,虽然借款人为出借人出具了收条,或者在借款协议中表明其已收到大额款项,但现实生活中的确存在有的借条或收条是被胁迫而写,也有的是为了掩盖高额利息。因此,不能仅凭贷款人向出借人出具的收据就认定出借人已经履行了提供借款的义务,如果借款人的抗辩事由足以引起法官的合理怀疑,人民法院还应进一步审查贷款事实,并就出借款项要求出借人进一步提供证据证明。笔者倾向于第二种观点。就借条或者借据的审查而言,应当把握民间借贷合同关系的性质,全面细致地了解和调查借条的形成过程、借款原因和借款目的、债权人资金的具体来源、借款与还款时间等。对于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的证据认定,不仅要审查判断各证据之间的联系。还要审查判断各证据与案件事实的关联程度。目前,民间借贷案件数量众多,标的额较大,为防止当事人以民间借贷的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在大额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中,即使所提供的民间借贷合同或者协议、欠条、借据等证据均为真实,人民法院对证据与案件事实的关联程度,即借贷内容也要进行必要的审查核对。为更好地阐释和说明这一问题,现以发表在《人民司法》上的一个典型案例作为样本予以分析。基本案情如下:日,周歆焱与康发公司、张亚辉签订借款合同,约定:康发公司向周歆焱借款1640万元以及张亚辉对该借款的担保责任、利率、还款期限、违约责任等内容。借款合同签订后,周歆焱用现金或转账支票的方式先后共借给康发公司共计1640万元。康发公司收到借款后,向周歆焱分别出具了借条。后康发公司未按借款合同约定归还借款。日,周歆焱与康发公司、张亚辉签订《借款及还款协议》,约定:(1)康发公司收到周歆焱借款1640万元,该借款到期后,康发公司未履行还款义务。(2)本协议签订后,周歆焱再借给康发公司现金1500万元,康发公司出具书面收据,张亚辉在该收据上署名,以证实周歆焱出借行为的真实性。(3)还款期限、利率、违约责任等内容。在借款及还款协议签订后的次日,康发公司向周歆焱出具了内容为康发公司借周歆焱现金1500万元整的收据一张。张亚辉在该收据上署名。借款到期后,康发公司仅向周歆焱支付利息270万元,其余款项一直未付。周歆焱于日向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康发公司偿还周歆焱借款本金3140万元,支付至实际还款日止的利息以及其他诉讼主张。康发公司辩称:康发公司未收到1500万元现金借款,借款收据是在周歆焱胁迫之下出具的,不应采信等答辩意见。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一审认为,借款合同、借款及还款协议应属有效合同。借款合同签订后,周歆焱已按约支付康发公司借款1640万元。此后其与康发公司、张亚辉签订借款及还款协议,又约定周歆焱在3日内再借给康发公司现金1500万元。在签约次日,康发公司即向周歆焱出具了内容为收到周歆焱现金1500万元的收据,张亚辉也在该收据上签署了姓名。康发公司、张亚辉辩称该借款收据是在周歆焱胁迫之下出具的,但未提供任何证据予以证明,对该辩称理由不予支持,故应认定周歆焱共计支付给康发公司的借款为3140万元。判决:康发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l5日内返还周歆焱欠款3140万元及利息等。宣判后,康发公司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关于1500万元现金借款是否履行的问题,因康发公司向周歆焱出具了收到周歆焱现金1500万元的收据,并且周歆焱提供了其具备支付1500万元现金的资信证据且对现金划款作出了合理解释,康发公司虽然辩称该借款收据是在周歆焱胁迫之下出具的,1500万元系其支付周歆焱的高息,但是其未提供任何证据予以证明,故应认定周歆焱已经向康发公司实际履行了贷款义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民事诉讼证据规定》第73条对民事诉讼"高度盖然性"的证明标准作出了具体规定。"高度盖然性"证明标准,就是将盖然性占优势的认识手段运用于司法领域的民事审判中,在证据对待证事实的证明无法达到确实充分的情况下,如果一方当事人提出的证据已经证明该事实发生具有高度的盖然性,人民法院即可对该待证事实予以确认。因此,高度的盖然性必然是建立在证据优势的基础之上的。审理上述案件的二审法院认为:"从证据优势角度看,周歆焱的证据具有明显优势。虽然康发公司的陈述足以引起法官的合理怀疑,法官必须对借款事实作进一步查明,但是,当贷款人在提供了资信证据并对不能提供划款依据作出合理说明时,法院不能否定其权利。……康发公司出具了收到周歆焱现金1500万元的收据,并且周歆焱提供了其具备支付1500万元现金的资信证据且对现金划款作出了合理解释,康发公司虽然辩称该借款收据是在周歆焱胁迫之下出具的,1500万元系其支付给周歆焱的高息,但是其未提供任何证据予以证明,故认定周歆焱已经向康发公司实际履行了贷款义务。"显然,二审正是在确认周歆焱的证据具有明显优势的前提下,支持了周歆焱的主张。对此,笔者的看法与二审法官的认识略有不同。虽然康发公司称该借款收据是在周歆焱胁迫之下出具的却又未提供任何证据予以证明,周歆焱提供的证据包括资信证据,收款证据以及当事人陈述,但是这些证据并不一定构成证据优势,关键原因就是它们无法排除上述合理怀疑,且与日常经验不相符。有学者认为,证据优势“是指某一事实存在的证据的分量和证明力比反对该事实存在的证据更有说服力,或者比反对证明其真实性的证据的可靠性更高。”笔者认为,对于证据优势的要求,简言之,必须达到足以令人确信其待证的事实确实存在的程度。当然,其所要求的证明标准是一种相对的"法律真实",而非绝对的"客观真实"。这种"法律真实"在内心确信的程度上必须至少达到足以令人信服的高度盖然率。因此,优势证据最起码要达到认定待证事实的最低限度。即使一方当事人所举证据证据相较于对方当事人处于优势,但是如果其所举的证据并不能证明其所主张的事实,不能排除合理怀疑,即使其证据处于优势,也不能达到"高度盖然性"的证明标准,就不能支持其诉讼请求。笔者认为,高度盖然性证明标准运用的关键在于自由心证。自由心证制度是由于无法克服证据不能完全复原案件原貌的缺陷,转而探求案件事实与法官内心确信之规则,它要求法官根据自己的理性和良心进行判断,形成确信并由此认定案情的一种证据制度。这就要求法官在自由心证时,必须在内心达到确信,其认定必须符合事物发展的盖然性原理,并以一个通常的、善良的、合理的第三者判断结果为参照,检验心证的合理性。高度盖然性系依据日常经验可能会达到的那样的高度,疑问即告排除,产生近似确然性的可能。具体运用到本案,尽管周歆焱提供的包括资信证据、收款证据以及当事人陈述在内的证据数量,当然要比康发公司所谓单纯的受周歆焱胁迫之下出具收据的主张在数量上占优势,然而,"优势"并不单纯以证据数量的多少进行衡量,而以证据的证明力大小作为判断标准,证据的优势与证人数量的多少或者证据的数量无关。本案中周歆焱所提供的证据并没有构成相应的优势,其所证明的结果尚未达到一般具有普通常识的正常人认为具有某种必然的或合理的盖然性或确信程度。或许正是基于此,甚至二审法院亦认为,"从法官内心确信来看,其系高息的可能性较大,因为此种情况在现实生活中比比皆是。"总之,民间借贷案件的借贷事实发生非常复杂,情况各不相同,尤其是大额款项的交付,在审判实践中,应当加强对借条记载内容真实性、合法性审查以及对借条本身真实性的审查,具体案件具体分析。特别是在当事人双方和证人的证言存在诸多相互矛盾的时候,要进一步调查出借人的出借能力及借款人的还款能力、借贷的起因及用途、出借人交付款项的时间、地点以及交付的形式。综合考量债权债务人之间的关系、交易习惯以及证人证言的可信度等因素予以认定,同时,还要按照《民事诉讼法解释》第105条之规定,运用逻辑推理和日常生活经验法则,对证据有无证明力和证明力大小进行判断。出借人仅提供借贷合意凭证但无法提供交付凭证的,应将举证责任分配给主张协议已实际履行的出借人,出借人应当就履行了"提供借款"的义务承担举证责任;之后借款人如果否认借款事实或主张已经将债务偿还的,应对相应事实承担举证责任,但要将借条和其他证据结合起来审慎认定。需要强调的是,即使借款人的举证未完成,只要对出借人的证据存在合理怀疑,且这些合理怀疑是由于出借人的行为造成的,其即负有排除这些合理怀疑的义务,否则不能适用"高度盖然性"标准,其诉讼请求并不一定会得到支持。唯有如此,方可以减少司法随意性,从而有助于维护司法的连续性、一致性。
你可以联系这个人,,这是他邮箱,他应该能帮助你,发邮件给他时候说一下知乎上。
如果你说的一切属实,那么这就不是当地司法系统可以解决的问题。上访,去北京,找媒体把事情扩大,毕竟几千万呢,还是比较吸引眼球的。
我不知道你该怎么办,我也不懂,我只建议你,以后不管什么时候和他们联系在任何场合,任何时间,任何地点,带上录音设备,尽量套话,或许有用的着的时候!有视频更好了,但是,前提是保护好自己,我相信你爸爸最担心的是你的安全!祝正义早日得以伸张!
如果是真的,寄信是个不错的方法,还有市长邮箱,部门电话什么的不知道靠谱不
1、6239万现金收条这个案子对方是怎么打赢官司的?你们没请律师?没有上诉?如果证据充足可以申请再审。2、信用卡诈骗罪应该没办法了,这是你们自己留下的把柄,也应该自己承担责任。3、如果是黑社会,你们有初步证据的,可以向省公安厅举报。4、建议找律师。5、说实话,一个黑社会能够打通公安、检察院、银行、初级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有点不敢相信。对了,有一些答案真是不堪入目,只凭一面之词你们就下好结论啦?
已有帐号?
无法登录?
社交帐号登录}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高利贷一个月多少个点 的文章

更多推荐

版权声明: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点击这里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删除。

点击添加站长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