抱领养的孩子上户口流程如何上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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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养的小孩如何申报户口
  刘女士问:我有一个朋友,夫妻俩都四十几岁了,双方都没有生育能力。六年前,也不知是谁在他们家门前放了一小女孩,他们夫妻也没多想就给收养了。由于当时不懂得要报案,现在派出所不让入户怎么办?  泉港区民政局答:夫妻双方如果确实没办法有小孩,可以来我们窗口领取收养表格。表格需填写的内容包括计生办生育证明、派出所备案、村委会提供的小孩来源证明,还有收养人需到医院检查没有传染病证明。表格填好后,再送来审批,审批一通过就可入户。(许晓婷 整理)  庵堂无产权证孩子咋入学  张女士来电:多年前,惠安县螺城镇元智庵内收养了一名女婴。孩子在今年秋季要就读惠安县实验小学,学校要求片区新生入学时要提供房产证,但是庵堂没有房产证,不知道该怎么办?  惠安教育局初幼教科林先生回复:这类情况,可以让孩子的监护人提供民政部门的收养证明,这样就可以到辖区小学办理入学手续。 (张圆圆 整理)  考上公务员工龄能否接续  傅先生问:我是一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今年考上厦门的公务员。我想问一下,在事业单位的工龄能否接续到新的单位,如果工龄接续过去,那么还要一年的试用期吗?  泉州市人社局答:在跟原用人单位解除聘用合同的情况下,工龄接续由新单位来认定。另外,《公务员法》中规定了,新录用公务员要有为期一年的试用期。 (黄晓彬 整理)
(责任编辑: HN6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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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医务伪造出生证明,报道截图
  医务伪造出生证明,报道截图
  医务伪造出生证明,报道截图
  医务伪造出生证明,报道截图
  广东惠东县铁涌镇卫生院医务人员,办理虚假出生证收取感谢费,收养被拐儿童家庭借此给孩子上户口 涉事院办和妇产科俩主任被判徒刑1年。
  卫生院妇产科主任让护士、医生配合伪造住院分娩病历等材料,再让办公室主任加盖专用章,最后以3000元的价格将这份“出生医学证明”卖给收养被拐儿童的夫妇。有了这份证明,孩子就能正常上户口。这也意味着,被拐卖的孩子完全成为另一个人,亲生父母可能再也找不到自己的子女了。
  在一年多的时间里,广东省惠东县铁涌镇卫生院妇产科主任梁少泉,先后为5对夫妇办理了虚假的出生医学证明。在此前明知找上门来的是“媒体朋友”的情况下,梁少泉仍贪图7500元的感谢费,答应办证,结果被暗访曝光。
  记者了解到,目前梁少泉已被广东省惠东县法院以受贿罪、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广东省由此展开的专项整治行动,不久前才结束。
  事件起因 买童家庭花千元购得出生证
  日晚上,著名打拐志愿者孙海洋发微博通报自己的行程:“有一个村竟有10多个冒出来的来历不明儿童,我有些坐立不安,今晚我将驱车数百公里去到一个偏远的农村解救,希望当地警方给力。”
  孙海洋所说的“偏远的农村”,在福建省长汀县童坊镇。童坊镇地处大山深处,买孩子的家庭毫不避讳地承认,买来孩子以后,上个户口只花了四五万。其中一个妇女得意地表示,她只花了2万元就把孩子的户口上了。
  孙海洋的微博,使得多名打拐志愿者赶到童坊镇,央视记者也随即赶到。5名被拐儿童被警方解救后,日,央视播出了题为《宁静小镇卖子成风》的暗访调查报道。
  央视的报道披露,警方解救的5名被拐儿童,有2名是收养父母购买“出生医学证明”,进而成功登记户口的。“其中1户是从广东购买的,花了1000元。”福建省长汀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副队长刘慧生接受央视采访时说。
  刘队长口中的这户收养人家姓童,孩子的出生档案来自广东惠东县铁涌镇卫生院。福建警方前往铁涌镇卫生院调查,该院保留着从产妇入院到孩子分娩的全套住院记录。这意味着,这张“出生医学证明”是真的,上面还签有医生梁某的名字。
  央视暗访 被警方调查两次仍顶风卖证
  既然是买来的孩子,养父母手里怎么会有真的出生证?央视记者到铁涌镇卫生院暗访,先是找到该院办公室董培满,提出要为亲友的孩子补办出生医学证明,但被对方拒绝。董培满对央视记者称,需要孩子的亲生父母来补办。
  当天下午,央视记者直接找到在出生证上签字的妇产科主任梁少泉。得知记者来意,梁少泉现场掏出手机联系中间人。挂掉电话后,梁少泉称出生证在这里补办不了,但可以过两天从另一家县级市的医院办到2011年的出生医学证明,价格为7500元。
  央视记者嫌价格太贵,梁少泉解释说,之前因为给福建长汀县被拐卖的孩子伪造出生医学证明,“公安局来调查过两次”。梁少泉称,他们现在办出生医学证明要比以往更谨慎,只给熟人办,价格也更高。
  暗访过程中,梁少泉告诉央视记者,那个被拐卖到福建长汀县的孩子,压根没来过铁涌镇卫生院。梁少泉称,当时为了让孩子的出生医学证明看上去天衣无缝,她特意走了全套出生手续,“只要孩子家长不说,谁也看不出来孩子的出生医学证明是假的。”
  在卫生院谈妥后,央视记者刚走出大门,就接到办公室主任董培满的电话。他向央视记者强调了梁少泉的意思:“我们只包上户口,出事概不负责。”日,央视播出题为《“出生证”买卖黑幕》的暗访报道。
  立案调查 院办、妇产科主任移送专案组
  央视的报道引起全国关注。惠东县铁涌镇常住人口仅4万人,铁涌卫生院是该镇唯一一家规模较大的公立医疗机构。媒体曝光后,院方承认视频中出现的就是该院妇产科主任梁少泉,和院办公室主任董培满。
  梁少泉是铁涌本地人,在医院已经工作20多年。由于该院尚未实施电子化办公,仍采用纸质处方,给了梁少泉、董培满等人伪造出生医学证明的机会。至今,惠州市卫计局网站上仍然挂着该局针对此事做出的通报。
  惠州市卫计局通报称,日央视报道后,该局按照广东省卫计委指示,当天召开专题部署会议,要求惠东县卫计局迅速调查事件情况。并于当天下午成立了由分管局长为组长,妇幼、基层指导和卫生监督工作负责人等为成员的工作小组,赶赴惠东县铁涌卫生院,会同省卫计委派出的调查组进行调查。
  惠东县也成立了由县委常委、纪委书记任组长,副县长和副县长兼公安局长任副组长,纪检监察、检察、公安、卫计等部门参加的专案组,当天下午赶到铁涌镇卫生院调查取证。
  惠州市市委书记和市长也作出批示,并委托副市长于当天报道播出后的深夜,召集市纪委监察局、市委宣传部和市卫计局、公安局、应急办等部门,召开紧急工作部署会议。要求市纪委监察局牵头,联合市卫计、公安等部门以及惠东县委县政府,成立专案调查组现场督查督办。
  专案组对铁涌镇卫生院2010年以来分娩记录、《出生医学证明》签发等原始资料全部封存,责令铁涌镇卫生院长、分管副院长停职检查,涉案人员梁少泉、董培满停职并移送专案组接受调查。
  俩主任为感谢费合作违规办证
  日晚,惠东县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工作人员前往铁涌镇卫生院调查取证。
  检方出具的到案经过显示,央视报道当天惠东县检察院检察官就看到了新闻,认为铁涌镇卫生院相关工作人员可能存在职务犯罪,当晚即前往卫生院调查取证。梁少泉、董培满在接受询问时,均承认了受人请托,违规办理出生医学证明的事实。日,两人被刑事拘留。
  法院查明,梁少泉在卫生院负责开具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登记表并填写出生医学证明,董培满负责使用该院出生医学证明专用章,审核并发放出生医学证明。
  调查显示,2010年6月,惠东县平海镇卫生院医生翟某找到董培满,要董帮忙在铁涌镇卫生院开一张出生医学证明,表示会给3000元感谢费。董培满答应了翟某,他找到妇产科主任梁少泉帮忙,将需要办理出生医学证明的婴儿性别、姓名、出生日期及父母身份证复印件等资料拿给了她。事后,董培满分给梁少泉感谢费1000元。
  案件细节 医生知情仍按领导意思办
  惠东县政府公布的调查报告详述了违规办证的具体过程。梁少泉制作了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登记表,以及“孩子母亲”住院分娩病历医师治疗部分的内容,让护士赖某制作了住院分娩病历护理部分的内容,从而完成了“孩子母亲”日在铁涌镇卫生院“住院分娩”的20页病历。
  梁少泉将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登记表和住院分娩病历拿给妇产科医生谢某,让其带一张空白的出生医学证明(编号为K)去办公室找董培满打印,由董加盖出生医学证明专用章。董培满把出生医学证明拿回家,通知翟某来家里取走。
  中间人翟某作证称,买孩子的男子,虽然是福建人,但平时在惠东县平海镇打工,所以找到自己帮忙办出生医学证明,目的是“省得日后入户麻烦”。护士赖某作证称,当时她还在实习,填写假病历是梁少泉授意的,当时梁少泉让其填写病历时,分娩记录的内容是空白的,而正常情况下内容是医生在产妇分娩过程中填写的,当时她就意识到病历是假的。
  医生谢某接受检察官询问时表示,她已经发现产妇不是在医院住院生产的,也问了梁少泉。梁说反正交过费,叫其不要管,直接按她给的信息制作。谢某后来就没再多问,按照梁少泉的意思伪造了材料。
  为7500元给媒体朋友办证
  法院还认定,除了被媒体曝光的这起犯罪事实,2010年4月至2011年7月,梁少泉还以类似的方式,给另外4对夫妻办理了虚假的出生医学证明,分别收取办证费用1200元、700元、2000元和1500元。而购买出生医学证明的夫妻,购买目的主要是为了凭证给孩子上户口。
  记者还了解到,央视记住之所以能获取梁少泉的信任成功暗访,是因为找的中间人是梁少泉的表妹。梁少泉的表妹作证证实,她找到梁少泉,明确告诉她是一位在媒体工作的朋友,小孩超生怕罚款,需要一张出生医学证明入户。
  梁最初说很难办,之后又说可以搞到河源市的出生医学证明,但比较贵。梁少泉的表妹专门为此从深圳坐车找到梁,将7500元感谢费连同相关材料给了她。第二天,梁就把出生医学证明办好了。
  法院判决 两人均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
  法庭受审期间,董培满、梁少泉均表示认罪。但梁少泉同时认为,自己“是一位医者仁心的医务人员”,坚守在医疗岗位处理过大量医疗事件,救助帮助过大量病患,请求法院从宽处罚。
  据了解,惠东县法院开庭审理此案时,联合惠东县纪委开展了“庭审观摩·以案说法”活动,邀请惠东县卫计委班子成员、县各镇卫生院院长及计生办主任共80余人到场参与旁听。这些人员庭审后均表示“庭审触动心灵”。
  惠东县法院经审理认为,梁少泉、董培满在分别担任铁涌镇卫生院妇产科主任、办公室主任期间,接受他人的请托,超越权限、违反规定办理出生医学证明,两人的行为构成了滥用职权罪。
  梁少泉利用职务便利条件,接受请托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贿赂,其行为构成受贿罪。董培满在履行审核、发放出生医学证明的职责的过程中玩忽职守,致使铁涌卫生院多次违规发放出生医学证明,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其行为构成玩忽职守罪。梁少泉、董培满接到办案机关的电话后主动到案,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事实,法院认定属于自首,可减轻处罚。
  日,惠东县法院以受贿罪、滥用职权罪,判处梁少泉有期徒刑1年;以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判处董培满有期徒刑1年。
  整治进展 广东将完善出生证管理系统
  《法制晚报》(微信ID:fzwb_)记者了解到,媒体的暗访报道,在整个广东省也形成强烈影响。广东省卫计委为此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出生医学证明》管理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伪造、变造《出生医学证明》以及买卖、使用伪假《出生医学证明》等违法犯罪行为。
  日前,为期10个月的专项整治行动宣告结束。根据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广东省卫计委开展《出生医学证明》管理拉网式自查,重点检查2010年至今所有相关档案资料,对《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率低、废证率高、群众投诉意见多的地区重点督导;商请广东省通信管理局清理互联网上买卖《出生医学证明》的信息;与《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和签发人员签订责任书,加强病案管理;明确签发各个环节人员的职责,严格落实专人负责,证章分开的管理制度;完善“广东省出生医学证明管理信息系统”,逐步实现《出生医学证明》管理信息与公安部门相关信息的共享与互查。
  《法制晚报》记者还了解到,整治行动期间,广东省卫计委收到群众反映,称部分地区将出生医学证明的发放与计划生育证明挂钩,导致部分政策外出生的新生儿不能正常申领出生医学证明。
  日,广东省卫计委向媒体通报,广东已将政策外生育行为与《出生医学证明》脱钩。广东省卫计委强调,不得以新生儿是政策外生育为由拒绝或延迟发放《出生医学证明》,如果违规情况严重,经查实要给予严肃处理,绝不姑息。
  延伸采访 妇产医生称一些基层卫生院管理不严
  法晚记者调查发现,如今互联网上仍有大量叫卖出生医学证明的信息,价格大多在8000元到20000元之间。一位妇产科医生告诉《法制晚报》(微信ID:fzwb_)记者,出生医学证明被称为“人生第一证”,它能证明新生儿的血亲关系,是婴儿上户口前唯一的合法身份证明,只有正规医院才具有出具的资格。出生证的办理时间一般为新生儿出生后的一月内,新生儿父母持夫妇双方身份证明和《出生医学记录》到产妇户口所在地的妇幼院、或分娩医院办理出生证。
  这位妇产科医生接受记者采访时说,“严格来说,出生医学证明必须分三部分管理,就是说拿章的人、拿空白证的人、签发的人都是分开的。在这样的情况下就能发现哪里有管理漏洞。但在很多基层的卫生院,出生证大多只有一两个人在管理。”
  新生儿没出生证无法上户口
  记者了解到,出生医学证明在为新生儿报户口、报销生育险、孩子上幼儿园等阶段有重要作用。尤其是为新生儿报户口,出生医学证明是不可或缺的材料。“为新生儿报户口,需要新生儿父母或监护人凭《出生医学证明》到新生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户口登记机关凭出生医学证明办理出生登记手续,并保留出生医学证明的副页作为新生儿进行出生登记的原始凭证。”一位户籍警告诉记者说。
  《法制晚报》记者梳理大量买卖出生证的相关报道后发现,购买出生医学证明,多是为超生二胎、非法渠道抱养的孩子、甚至是拐卖来的孩子上户口。
  堵户口漏洞打拐难度降八成
  户籍警表示,一旦有人能花钱买到出生医学证明,则意味着被拐卖和来历不明的孩子将被改掉身份,而警方和孩子的亲生父母可能永远也找不到这些孩子了。
  从2007年开始关注拐卖儿童犯罪、已经成功解救了100多名被拐儿童的著名打拐专家仔仔(化名)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孩子被拐卖以后如果没有户口,不论是以后上学还是找工作,都很容易暴露问题。
  “如果能够堵住办理出生证明的漏洞,打拐难度会降80%。”2015年,仔仔写了《致全国人大、全国政协的建议》,详细列举了户籍管理的现状、问题及建议。“如果被拐卖的孩子上不了户口,买家过不了年就会暴露的,也就没有那么多人买孩子了。”仔仔表示,他一直在为推动这项工作而努力,这才是“治本之策”。民间收养的孩子如何就读?公安部门:可上集体户口_新华报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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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收养的孩子如何就读?公安部门:可上集体户口
  中国江苏网10月12日讯& 常熟市民老曹最近碰到一件烦心事,他的孙女因为一直报不上户口,而导致入学困难。那为何老曹孙女至学龄还没上户口呢?他吐出了难言之隐:孙女是儿子儿媳抱养的,并没有依法登记。他 在新闻热线中说:“听说现在出了新政策,请问能不能帮忙解决孩子户口问题?”
  老曹告诉记者,他和大多数中老年常熟家庭一样,张罗完儿子的婚礼后,他就和老伴盼着抱孙子。然而,结婚多年后的儿子儿媳一直没有动静。在几经辗转后,曹家私自抱养了一个女婴,老曹说:“当时儿子儿媳年龄不符合要求,因此也没有去民政部门办理收养手续。”随着这个养孙女逐渐长大,到了适学年龄,一直拖着的户口问题,让老曹一家子辗转难眠,他告诉记者:“当时抱养孩子的时候,我们就在辖区派出所进行了备案,但是因为没有正规手续,所以户口一直解决不了。”
  老曹告诉记者,儿子儿媳都有体面的工作,因为不能生育的事情颇为自卑,所以一些必要的手续一直拖着。但是现在随着孩子长大,到了上学年龄,他们发现拖不下去了,老曹说:“听说现在出台了新政策,希望记者同志帮忙打听打听,像我这个孙女究竟能不能上户口,如何上学?”
  为此,记者来到了常熟市民政局,相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根据我国《收养法》,收养孩子需要同时具备四项基本条件:无子女;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年满三十周岁。因为老曹的儿媳尚未符合年龄要求,因此不能办理法定收养手续,工作人员说:“目前民间的确存在一些事实收养的关系,但是法律有明确的界限,而且在事实上也需要对收养人及被收养人进行权利与义务的明确,对被收养人进行必要的法律保护,因此不符合条件的一定不能办理收养手续。”所以,老曹的养孙女目前也难以凭借民政部门的合法收养手续进行户籍登记。不过,民政部门同时表示,去年底国务院办公厅发文要求相关部门“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意见”,像老曹的情况,可以在公安部门为孩子办理户口。
  在常熟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尽管老曹的养孙女尚未在民政部门办理相关收养手续,但是为了保证孩子包括教育权在内的基本权利,老曹可以向公安部门申请,由民政部门办理登记集体户口手续。公安局人管大队民警建议老曹,向辖区派出所报案,凭借报案及出警纪录,在证明孩子并非拐卖的情况下,办理落户于儿童福利院的集体户口,等到曹家符合收养条件,再依法办理收养及迁户手续。(记者 李渊)
编辑:邓晓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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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收养本属违法 解决方案并非易事
新闻晨报评论
□在崇明妇联的一张学生表格上,其他的孩子姓名、身份证号码都一应俱全,而“黑孩”乐乐的却写着“无 没报上户口”。
&&& “黑孩”乐乐给记者发来的户籍登记所需材料清单
  一、复合审批表
  二、联合综合调查报告
  三、收养登记申请书及相关材料
  收养登记申请书及告知书
  收养人户口簿
  收养人身份证
  收养人婚姻状况证明
  收养人住房产权或租赁证明
  收养人健康证明
  收养人生育子女情况证明(包括婚生子女身份证,户口薄复印件)
  10岁及以上被收养人同意收养意愿书
  四、捡拾弃婴(儿童)报案证明及相关材料
  捡拾弃婴(儿童)报案证明
  事实抚养调查询问笔录
  捡拾人询问笔录(事实抚养与捡拾人为同一当事人免填)
  捡拾证明人询问笔录
  捡拾证明人户口簿(复印件)
  捡拾证明人身份证(复印件)
  捡拾证明人证言公证书
  五、捡拾弃婴(儿童情况证明)
  六、寻找弃婴(儿童)生父母公告及收据1寻亲公告2收据
  七、联合调查材料《上海市预防接种卡》及接种小白卡就医赁证 病历卡0-6岁健康体检记录 保险等相关材料就学凭证(入幼儿园登记表 入学学籍证明等)共同生活各时间段的合影照片相关单位(医院 学校)人员(医护人员 老师 当事人的情况证明)
  收养人当事人亲友 邻居 同事与被收养人共同生活情况证明
  收养人单位或村(居)委会证明
  八、其他材料
  ■上海市民政局婚姻管理处处长陈占彪:
  “一些通过民间收养的家庭试图以 ‘路边捡来的’ 为借口,将孩子‘合法化’。如果放松这类儿童的户籍政策,难免会让一些人钻法律的空子。”
  在上海市民政局婚姻管理处处长陈占彪看来,这些“黑孩子”的形成,可以看出目前收养问题面临的两个难点。
  第一是大量的收养需求得不到满足。陈占彪接受采访时表示,2008年-2012年的5年中,本市通过市儿童福利院办理的国内收养登记每年大约在25例左右,而近年来,在上海婚姻收养中心办理收养登记申请的国内家庭累计有1500多个,远远满足不了有收养需求的家庭。中国的收养率远远低于西方发达国家,这其中有观念的问题、社会的问题,也有制度等各方面的问题。
  如今,有收养需求的家庭数字每年都在增长,这也是现代社会发展的一个普遍现象。由于儿童福利机构内的孩子数量有限,加之这些孩子大多是被生父母遗弃,遗弃的最主要原因一般都是因各种身体残疾,完全健康的孩子少之又少。每一个想要收养的家庭,都希望得到健康的孩子,所以,大多数家庭的收养意愿无法得到满足。
  第二是情与法的冲突。在传统中国社会,民间收养或民间过继十分普遍,而中国的收养法是1992年才颁布的,陈占彪表示,要用短短22年的法律去改变几千年的传统,短时间不可能实现。
  不过随着收养法的完善,市民法制意识的提高,陈占彪认为这种情况将逐步得到改善。“如果现在某个家庭多出一个孩子,村委会或是居委会应该会在第一时间掌握到相关情况,并规劝收养者通过法律途径正规收养。而不是像过去那样,先‘养’了再说。”陈占彪说。但同时,大量的历史遗留问题需要去直面,需要去解决。
  解决方案并非易事,虽然许多民间收养已构成了事实收养,但民间收养本身是违法的。陈占彪说,因为一些通过民间收养的却试图以“路边捡来的”为借口,将孩子“合法化”。如果放松这类儿童的户籍政策,难免会让一些人钻法律的空子。
  再比如很多人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明明是自己生的孩子却强说是收养来的弃婴,以此逃避罚款。有的则为享受福利政策,不是上海的户口,却通过上海亲戚收养,以获得上海户口等。现实中,也确实有这样的情况出现。
  因此在2008年,国家民政部等五部委下发《关于解决国内公民私自收养子女有关问题的通知》,正式将民间收养的最后一道门关上,要求从日开始,如果是弃婴,一律要送到公安部门,再由公安部门送到儿童福利院。
  将这些孩子送去儿童福利院,自然能令他们获得合法身份,但这就意味着这个孩子不可能再陪伴在养父母身边。养了十几年的孩子,都已有很深的感情,相信这些养父母就算会面临法律惩戒,也不会选择将孩子送离自己身边。
  ■崇明县妇联主席陈汇辉:
  “这是社会问题,这些感觉人生无望、没有工作、自暴自弃、有轻生念头的孩子长大后混迹于社会,一定会影响社会的稳定。无论如何,孩子是无辜的。”
  坐在记者面前的崇明县妇联主席陈汇辉一脸严肃,她完全是站在孩子的立场上去呼吁解决问题的。虽然她反复说,户口问题是个大问题,处理不好会影响到社会安定,呼吁有关部门能积极办理。
  陈汇辉虽然去年刚接手妇联工作,但一年间已接待了好几个前来寻求帮助的案例。据她所知,崇明有这样问题的家庭有很多。究其原因,主要是崇明县内一些收养家庭的文化层次较低,贫困家庭居多,法律意识不够。当然,她也提到社区组织提醒不及时,村干部工作不到位等问题。“如果一开始就盯着,向家庭宣讲政策,也就不会走到今天这一步。”
  而前来求助妇联的家长,大多是冲着“求学问题”,希望通过妇联的协调能让孩子参加中考、高考。“我们与教育、公安、民政部门都协调过,但是办户口涉及到收养手续是否合法,涉及户籍管理政策。
  “而根据现有政策,这些孩子的确不符合办户口的规定。”陈汇辉表示,各部门都努力过,但能力有限。“于是,作为妇联,我们能做的除了协调,只有安慰和心理辅导,防止有极端案例发生。”她告诉记者,的确有割腕自杀等一些极端案例发生。还有更多的孩子觉得自己反正不能参加中考,就干脆辍学的。
  陈汇辉说,从去年了解到这一情况以来,她通过各种渠道为孩子们呼吁,比如通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上报问题,在相关领导调研会上呼吁,甚至在这次8月份的妇联系统调研会上,市领导来基层听取建议,我作为妇联代表,就反映了这个问题,希望能引起相关部门的重视。
  陈汇辉强调,这是社会问题,这些感觉人生无望、没有工作、自暴自弃、有轻生念头的孩子长大后混迹于社会,一定会影响社会的稳定。“无论如何,孩子是无辜的。”
  持这种观点的不止陈汇辉一人,提及这些“黑孩子”,县民政局相关科室负责人也有些激动。“孩子是无辜的,不能将上一代人的错误,让下一代人来承担。”这名负责人表示,这些未能上户口的孩子中,确实存在违法收养,比如明明是购买来的,却以弃婴的名义要报户口。如果政策一旦放开,可能会纵容一些违法收养,甚至是拐卖儿童的情况。
  但目前,崇明面临的问题是,很多孩子已长大,要面临高考、就业等很多现实问题,能否先解决孩子的户口问题,如果孩子父母有违法行为,再追究责任?而不是一刀切?
  但具体操作部门确实也有他们的苦衷。“并不是哪一个部门不给他们办,而是政策卡在哪里,难以突破。”崇明县宣传部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曾经是放过一批(类似儿童的户籍),目前只能再等等,政策一旦允许,我们肯定会解决这些孩子的问题。”
  对此,上海市公安局相关部门工作人员表示:公安只是政策执行部门,也是依法办事。
  “目前,市相关部门已注意到这一问题,200名孩子只是崇明的数据,全市应该更多。”采访的最后,陈占彪透露了一个好消息,“去年8月,市民政局和市公安局对全市的情况进行了摸底,发现积累的这类问题很多,全市数据还在统计,目前已在探讨逐步解决这些问题的办法”。
  无论如何,对这些孩子而言,他们还是有希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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