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来营口土地确权前可以更名吗可以确权吗

说说当前农村土地的确权和流转!【老农民吧】_百度贴吧
&&&&&&&&&&&&&&&&&&&&&&&&&&&&&&&签到排名:今日本吧第个签到,本吧因你更精彩,明天继续来努力!
本吧签到人数:0成为超级会员,使用一键签到本月漏签0次!成为超级会员,赠送8张补签卡连续签到:天&&累计签到:天超级会员单次开通12个月以上,赠送连续签到卡3张
关注:1,796贴子:
说说当前农村土地的确权和流转!收藏
我觉得流转的前提是确权,只有把权属确定好之后,才能流转!现在农村的土地确权是明确了具体地块“四至”的!确权之后就要说到流转,为什么要确权,就是要把土地的财产权还给农民,那么没有留转,还能叫农民对土地拥有财产权吗?商品才有价格,一件东西再有值钱再有价值,如果不能用来流通,就没有价格一说,这叫“有市才有价”!而对于流转,我想无论以何种方式,最重要的一定是要出于农民自己的意愿,也就是说,要保护农民对于自己确了权的土地的处置权!仍何来自官方的,行政性的强行的流转,都是对强买强卖,都是对农民土地权利的侵害!只要保证了这一点,农民愿不愿流转?流转了划算还是自己种划算?这些问题就不用你来操心了,农民自己会算清楚的!    至于土地的非粮化,我觉得这不是什么问题,种什么效益好,收入高就种什么呗,国际粮价那么低,能进口就进口,要维护粮食安全,那就提高粮价,如果不能提高粮价,那就提高种粮补贴,即所谓的绿箱补贴!只要耕地属性不变,种什么由经营者根据市场自行决定!没有人有权力为了维持自己的粮食安全,而去要求别人一定要为自己种什么,这是一种极端自私自利的表现!    秦晖教授讲得很到位,所谓的三农问题,归根到底就是,对农民人地两权的保障的问题!
翡翠原石:购买、加盟、批发-高货翡翠原石尽在鑫劦飞翡翠年代翡翠原石集团
当前国家对农民的土地实行三权分置,即所谓的所有权、承包权和经营权分离,现在说流转只是经营权的流转,而要维护所有权、承包权不变!要我说,什么“权”能流转不要紧,慢慢来,只要这个“权”能得到保障,能流转即可!国家这么干,只不过是为了给自己以前的错误留个面子、给现在还存在的一些顽固势力、保守势力留个面子而已!
只要这个“权”能得到保障,能流转这就是好事!当年正是因为把城市的国有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分置,才有了房地产业的大发展,才有了这么些年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当然房地产业的发展过程中存在很多问题,如现在房价畸高,政府土地财政等,但是你不可否认,房地产业高速发展确实促进了经济的增长、全社会住房福利的增加,否则,我想有可能大多数城里人还一家三代挤在蜷缩在狭小的空间里,等待着论资排辈的福利分房了!
只要这个“权”保障得好,流转得好,我想实际上是与土地私有权差别不大的,当然可能会有所限制!我们国家在封建皇权制度下,一般认为是土地私有的,土地有合法的地契,可以买卖也可以租赁等,但是我们也有一句话叫“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宾,莫非王臣”!那么也就可以说,全天下的土地都属于封建帝王所有,毕竟他要对你连土地带生命要生杀予夺都很容易;那么臣民们就对土地只有使用权,那么只要这个使用权能够得到保障,能够买卖租赁等方式流转,那又能有多大区别呢?
所以我觉得是什么“权”关系不大,更重要的是这个“权”能不能得到保障!
贵族的发展史,就是对贫民的压榨史,精蝇文人就是为压榨找理由的,也为压榨用“科学道理”粉饰的。黑就黑吧,非要说非白。无耻无良无德。楼主贴子与“自行车比汽车对环境污染大〃异曲同工。
土地私有制,允许私人买卖,是实现农村现代化的唯一途径。
回复 denghc0917 :屁都不懂的是你。农民有句话:经是好经,歪嘴和尚念歪了。为什么念歪?水平不够吗?不是。而是故意要念歪。中国历史上的历次为减轻农民负担的变法,哪次不是以农民负担更重而结束?你以为念二本洋书,就有啥了不起?以你的立场态度去农村处理具体问题,挨揍是肯定免不了。  “中国历史上的历次为减轻农民负担的变法,哪次不是以农民负担更重而结束?”,呵呵,说你没文化吧,你知道这种现象叫什么吗?告诉你,叫“黄宗羲定律”,听过吗?没听过吧?没听过去多读点书吧!维权是好事,但是总要有个是非观念吧?总不能胡子眉毛一把抓,为反对而反对吧?  知道怎么破除“黄宗羲定律”吗?那就是自2006年起全国范围内取消农业税,改发种粮补贴,知道吗?这难道你也要反?这难道也是歪嘴和尚念歪了经吗?告诉你,这叫“皮之不存,毛将焉附”,以前地方政府,各基层组织如村委会的各种税费都是附加在农业税和“集留”上一起征收的,现在农业税取消了,没得附了吧?  知道为什么从2008年开始农民工工资快速增长吗?因为农民免除了农业税,有了种粮补贴,农民破开荒的有了虽然还不多的新农保养老保险和新农合医疗保险了,这些减轻了农民负担,从经济学上讲叫提高了农民工外出打工的机会成本,所以这些年农民工工资增长很快,这也是中央收入分配改革所说的“扩中提低”中的“提低”的要义!  现在对农民来说,最重要的就是要把农民对土地的财产权还给农民自己!而不是国家以农民有承包地为由而逃避给农民的各项社会保障!新农保和城居保的统一,就是农民与城市居民在最基本的社会保障上的统一,之后二元制户籍制度的改革,所有的打工者覆盖职工养老保险等!那从社会保障上就再没有农民与城市居民之别,农民真正不在是个身份象征,而只是一个职业名称而已!然后,土地就是农民所拥有的合法的财产,就像房子是城里人的合法的财产一样!  给你举个例子吧?大家都认为土地对于农民很宝贵是吧?那么这么说吧?如果一个农民或其家人患了某种疾病,需要很多钱治疗,不然会有生命危险,那你说是土地宝贵还是生命宝贵?当然是生命宝贵是吧?那么这时候将虽然敢很宝贵但不如生命更宝贵的土地卖来换钱救命这是人之常情吧?那么你说是土地值钱好一些,还是不值钱好一些了?就像城里人在万不得已的情况下可以把房子卖来救命一样呀,你总不能让农民守着自己最宝贵的东西但确换不了钱然后活活等死是吧?  当然,一个成熟地,文明的社会应该向全社会公民覆盖最基本的大病统筹保险,而不至于让人因为患病而不得已流落到卖田卖地卖房子的程度,我只不过是给你打个比方,告诉你,对于农民来说,土地值钱比不值钱要好!那么怎样才能让土地更值钱了?那就是确权流转!但是如果强行被流转,那就是另一回事了,那就是对农民对土地合法权益的侵害,就是强买强卖,那么这个我也极其反对,但是我们不能倒洗澡水连孩子一起倒掉是吧?不能因为有违法的强制的土地流转而否定土地流转本身是吧?实际上,确权了比不确权更利于农民保护自己的土地,如果不确权,土地是集体的,“集体”是谁呀?还不是村官说了算!  如果说没有土地的确权流转,那么即使土地是你的,实际上根本不是你的而是集体的,你只是承包而已,你对你的承包地的选择权只有种或不种两种选择,在包产到户之前,你连这个选择权也没有,你是被捆在土地上,连想离开都离开不了,打下的粮食卖还是不卖都不由你说了算,就就纯粹的一个奴隶而已!现在增加你的权利,让你有更多的选择,这不是好事吗?连这也反对,这不是吃饱了撑的?  再给你举个例子吧!我接我父母在北京待了几年,实际上也是帮我带孩子!父母走的时候是收完麦子走的,秋粮玉米直接撂荒,第二年的麦子提前给邻居交待好,留好种子和肥料让人家帮种的!然后到了第二年收麦子的时候,我爸要回去收麦,我说还是算了吧,四亩麦子一年的纯收入可能还不够你来回的卧铺票再加上其它的费用,还不够我们操心的,直接是邻居种的让邻居收了算了!那如果土地能够流转能出租能入股,我父母是不是就可以安安心心的待在城里,把土地名正言顺的流转出去,租金也罢红利也罢不多不少总之是笔收入是吧?  淳淳善诱给你讲了这么多,懂不懂就看你的悟性了!
反对土地私有化。本人就是农民。这就是我的态度。
呵呵,我在忽悠?你如果谦虚点,有点学习精神,而不是太自以为是,我给你推荐的秦晖的《地权六论》和华生、周其仁的学者的观点你可以多学习学习!这么多年了土地没集中农民富了吗?人均那么点地,分散经营没有效率,能种出金子来呀?前些年一亩地一年的纯收入赶不上城里捡破烂一个月的收入,导致湖北、安徽等大量的农田被抛荒!  而国家六十年来以农民有承包地为由,而不给农民仍何的社会保障,农民工进城打工也低人一等,得不到仍何的权利保障!明明农民工已经成为中国产业工人的主力,但是原来的“工人”有公费医疗有退休金,现在的新“工人”却什么也社会保障也没有,许多老一代农民工,辛辛苦苦在城里打工一辈子,到老还要回去种自己那几亩薄田自己养活自己,生个病也无钱医治,真正是无比凄惨的一生呀!  所以,农民真正的问题是公平的权利保障!户籍制度的统一,社保制度的统一,新农保和城居保统一,使不管是城里人还是乡下人有一样的保障;所以企业职工,不再看是什么“户口”而统一的覆盖职工养老保险!所有人,失业了有同样的失业保险,生病人有同样的医疗保险!所有的公民拥有公平的权利,而不是再让农业户口的人做低人一等的“贱民”!农民的保障在这里,而不是土地,懂吗?  而农民现在所拥有的土地和宅基地,要像城里人的房子一样,变成他们所拥有的财产,所以要给他们所拥有的土地确权,要把他们对土地的财产权还给他们?这个财产权还是他们对自己所拥有的东西的处置权懂吗?这是还给他们权利,比原来增加他们的权利,这难道不是好事吗?连这点道理都搞不清楚吗?权确给你了,允许你流转了,但流不流转的选择权不还在你吗?  你说怕农民愚昧,怕他们一次性把他们的土地卖了换钱花,然后钱花完了变成流民?你们以为农民都跟你们一样愚昧呀?那你能不能说,怕城里人把他们的房子卖掉换成钱,然后挥霍一空变成无家可归,而以此为由不许房子自由买卖呢?你的领导能不能给你说,我怕把你的工资一次性给你,你挥霍完了没钱吃饭了怎么吧,我把你的工资先扣着,替你保管着,每月就给你发点生活费保持基本温保,你会答应吗?这不跟国家要强制性剥夺农民对土地的处置权是一个道理吗?
你说的强征,强拆也罢,我相信全国各地强行征地的事件不少,侵害农民权益的事情不少,但是你只能是就事论事,你的文化程度有限,你的眼光太狭窄,你只能坐井观天而已!  而我的出发点是保障所有的农民平等的公民权利的问题!你知道权利的缺失对于农民的重要性吗?不知道话好好听我给你讲讲!  互助组时是农民自发的就搞得很好,人民公社强制入社,剥夺了农民的选择权和人身自由,农民就像奴隶一样被剥削地连肚子都吃不饱。而包产到户是什么?包产到户仅仅是不再强制入社,把农民的选择权还给了农民,几乎一夜之间全国七十多万的大队就分得只剩下几千个仍然集体经营的“村”了!然后第二年马上就不饿肚子而且家家有余粮了!  人民公社时期,农民是被捆在土地上的,没有从事其它职业的自由,改革开放仅仅是把这个自由权还给农民,先是乡镇企业雨后春笋般的发展,再就是大批量的“孔雀东南飞”南下打工潮!很快农民的主要收入就不是靠种地收入了,而主要是打工收入了!  但是这时候农民的权利还很缺失,先说农业税吧,农业税不是个人所得税(没有起征点),不是营业税(不区分生产的盈利性),不是资产税(土地不是农民的私产),而是一种典型的“身份性贡赋”。只要脱不了“农村户口”,农业税就如影随形地跟定你,活到老、缴到老。布凯南说“税收是权利的成本”,但“农业税”这笔成本却没有给农民来带额外的权利。取消了农业税,农民的公民权利才有了存量增长。  再说说农民工在城里的权利保障吧,不知道你没有没听说过《收容遣送管理条例》?农民进城打工,是被城市管理者当作盲流对待的,动辙会被抓起来查暂住证,然后让交遣送费,交不上就送去干苦力,因为这个条例造成的对农民工的罪恶数不胜数,直到2003年广州的一个大学生孙志刚被打死,才导致了《收容遣送管理条例》的废除!这些都是农民作为共和国的一个合法公民,在一国内自由迁徙权的缺失导致的!  不仅如此,城市管理者外来人口(以农民工为主)的廉价栖身之地动辄就强行清理,不给随迁子女公平的上学考试的权利,强拆农民工子弟学校等等,这些对公民自由迁徙权利的侵犯(这时候已经不单单是对农民工了)。  然后再是全体公民平等的社会保障,这个我前边已经讲得很多了!所有这些,我是在为利益集团说话吗?你傻呀你?  中国是有大量既得利益集团,正是因为贪婪的既得利益集团的阻挠,所以近十来年中国的改革裹足不前,而且造成越来越多的群体事件,而利益集团反过来又是暴力维稳!我对利益集团的危害认识得比你清楚多了,因为我读书你不读书懂吗?如果你能看得懂的话,你可以看看《孙立平:建立防止既得利益集团扭曲改革的机制》,孙教授据说做过习的老师,这篇文章把中国现在的问题讲得再清楚不过了!  本届政府上来以后,为什么强势为腐?你以为就是简单的打击异己吗?告诉你,那是打击利益集团,为改革扫清障碍,懂吗?这届政府改革推进的速度很快,像国企改革,养老保险双轨制改革、财税制度、收入分配改革、户籍制度改革、土地制度改革、司法制度改革,都走的是正道,都是中国迈向现代化文明国家所必需的!当然,我希望得还不只是这些,我还希望看到真正的政治体制改革,这是后话,是不能一蹴而就的!我能做到站得高看得远,知道什么是对的,什么错的!而你是非不辨,只是简单的知道反,反,反!这就是你我的差别!  呵呵,本来我挺赞赏你的维权意识的,也无意与你争执什么,但是你非得追着污蔑我为五毛!我告诉你吧,我的职业是电子工程师,在民营企业打工,薪水不高一年也有个几十万,我只不过根是农民,也做过农民,深深的关心农民、农民工的疾苦而已!我会做网络评论员,去为那五斗米折腰?
对农民最有利的就是,只流转经营权,产权属于集体,流转期限到后,地主要再次向农民付租金。当然这些都要是双方自愿的。
买房去哪里?早安北京
首付10%,3万抵8万优惠进行中!还不够?没问题,售楼现场更多优惠还正在等着你!还在等什么,拿起电话拨打预约看房吧!6大公园环拥6号线首站 双轨生活
大皇帝页游新区入口,三国SLG战争页游,点击领取礼包,新服送首冲高返利!
本人觉得教育、医疗、养老、住房,这四样应该是基本福利,不应该商品化。这四样由政府统一提供公共服务。
不知道到底该怎么确权法,比如1995年我们组分土地,一个组人均土地及其不平均,我们家现在四口人共一亩地,而邻居家一人二亩地,这个是当时他们家族势力大抢的集体土地,假如现在重新确权是不是永远吃亏的就吃亏了?再说使用权问题,我们这镇里村里干部不知想干什么任何人不给你办宅基证,就算你在老宅子翻盖也不行,我家房子算是严重危房了但是就是不让你盖,这又是什么道理?但是土地确权真的希望快点到来
我是农民,可他妈的老子一分地都没有…这都什么世道!
我觉得土地是农民根本,不要轻易卖掉土地,但可以租赁
说的有理有据很详细
现在有这种情况,土地先被流转了,然后不给确权,农民手里没有土地承包合同
登录百度帐号推荐应用如果你家的宅基地超占土地了,知道怎么确权吗?-地呱呱资讯
地呱呱服务号
如果你家的宅基地超占土地了,知道怎么确权吗?
来源:互联网
要说往常乡村最关怀的一件大事莫过于乡村的土地确权问题了!前几日有几位农民朋友向小编咨询,宅基地超占会如何处置?像这品种似的状况还能确权吗?今天,小编就针对乡村宅基地超占问题做细致的剖析。
  要说往常乡村最关怀的一件大事莫过于乡村的土地确权问题了!前几日有几位农民朋友向小编咨询,宅基地超占会如何处置?像这品种似的状况还能确权吗?今天,小编就针对乡村宅基地超占问题做细致的剖析。  一、乡村这些超占的宅基地怎样确权?  往常在乡村宅基地的运用上还不够标准,“一户多宅”和“宅基地超占”的现象还都普遍存在。自1982年以来,我国不断在出台相关政策,不时调整和标准乡村宅基地的运用状况。
疆土资源部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快宅基地和集体建立用地确权注销发证有关问题的通知》中,关于乡村宅基地超占如何确权的问题做出了明白的规则,这类现象细分三种状况处置:
1、但凡在1982年国度推行施行《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之前,村民在建造房屋的过程中呈现的宅基地超占的状况,但是自法律施行后宅基地运用面积未继续扩展的,均依照宅基地现有的实践面积予以注销;  2、但凡在国家1982年公布实施《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和1987年公布实施《土地管理法》期间,违背宅基地运用规范宅基地超占的,超越面积依照国度和中央相关规则处置,依据详细的处置结果予以注销。  3、但凡在国家1987年国度推行施行《土地管理法》后,固然契合规划但是实践运用面积超占的,给予暂缓注销处置。需求依照政策请求补办相关手续,待到手续补齐后再依法予以注销,特别要指出的是,超占面积需求在注销薄和证书中备注分明。  4、关于一些宅基空中积普遍偏低的地域,恰当进步的运用面积规范,力争做到村镇规划中人均用地和宅基空中积相分歧。  二、国家将如何处置乡村这些超占的宅基地?  1、村民自治,需求村内集体组织讨论商榷决议;  2、对运用超出的宅基空中积可依照宅基地有偿运用的准绳交纳费;  3、可实行宅基地“抵消制度”,关于超出的宅基空中积,依据面积几扣减农户相应的承包地,依据协商做总量平。  十分感激你劳累的一天还能翻开小编的文章阅读,小编将不懈努力的给大家分享最新颖的奇趣见闻和学问,希望能给你带来快乐和放松,如你有和小编不一样的见地也能够在下方评论通知小编。
相关阅读:
土地流转网城市入口
请输入密码
请输入图片码
你也可以使用以下方式登录地交所
请输入11位手机号码
请输入6-20位英文字母、数字或符号
再次输入密码,确认无误
请输入图片码
请输入短信验证码
获取验证码
关注地呱呱
微信公众号
土地交易安全保障
400-867-5288
周一至周日:08:00-22:00
江苏易地宝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并保留所有权利。ICP备案证书号:站内搜索:
您当前位置:
营口市今年30余万亩土地将确权
&&&&&&发布时间:&&
文章来源:营口市林业局
为进一步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目前,我市正积极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今年计划实施30.576307万亩,共涉及13个乡镇、144个村、7.003万个承包农户。目前,入户调查工作已接近尾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开展,可以妥善解决农户承包地块面积不准、四至不清等问题,完善承包资料档案、承包合同和登记簿,将承包地块、面积、空间位置和权属证书全面落实到户,对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强化土地承包经营权物权保护、促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和农业人口向城镇转移就业等具有重大意义。
&&附件列表
版权所有:辽宁省林业厅 主办单位:辽宁省林业厅
地址:沈阳市皇姑区长江街126号 邮编:110036
ICP备案序号:辽ICP备号土地确权,没有地的农村人怎么办?啥时候才能重新分地?
土地确权,没有地的农村人怎么办?啥时候才能重新分地?
笔者前几天在村子里,跟一群叔伯大爷辈的老农们聊天。一位大爷说到,自己小孩子都快20岁了,却还没有地,过几年要是结婚有孩子了,估计还是没有地。笔者记得,在我们这里,上一次分地,应该是笔者读小学的时候,很幸运赶上了,自己在家里还一直有地。但是,上次分地,离现在差不多过去了20年了。这期间,和这位大爷一样的无数农村人,有了孩子,甚至孩子已满16岁了,却因为承包地一直没有再重新划分,而没有自己的耕地。虽然说现在农民依靠种地,挣得寥寥无几,但没有承包地,农民还是农民吗?承包地,和宅基地一样,是农民的安身立命之根本。是的,农民可以进城打工,但绝大部分进城打工的农民工,迟早还是要回到农村的。在农村生活,靠什么?当然要靠土地。有了土地,即便农民生活再苦,再穷,只要种地,最起码吃喝不愁,不用像城市里的下岗工人一样,为吃的粮食、蔬菜发愁。上次农村分地,在全国各地,时间可能不一样。在我们这里,是1997年的事了。从1997年到现在,20年的时间里,农村发生了很多大事:取消农业税、粮食保护价、农业补贴增多……直至现在正在进行的农村土地确权。但承包地,却从未再次划分,依旧沿袭着1997年的。20年未划分承包地,导致农村出现了这样的两种现象:期间家中有老人去世的,土地却还一直在;新增人口,不管是1个,还是2个、3个,都是没有承包地的。因为这期间,农村人的新增人口是远远大于去世的人口的,所以,很多人都对这样的现状不满意。甚至有的农村人,在最初听到土地确权的消息时,还以为会重新分地。结果确权进行到自己村时,才发现只是确认现在自己所有的。那么,像这些没有土地的新农村人,到什么时候才能有自己的承包地呢?农村土地的承包权,是有期限的。在农村土地承包合同中,明确规定,农村耕地的承包年限是30年。从1997年算起,到2027年,30年的承包期就要到期了。土地确权不分地,承包期到期,下一轮承包期是否会分地呢?笔者认为,这个很难说。因为首先,分地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全国的土地都要重新丈量、划分,还要核实人口,全国范围内分一次地,是一件大事,不会轻易进行。再说,投入巨大的土地确权,从2013年就开始,到明年整整5年的时间。土地确权把农民的承包地地块、大小、形状、边界确定得十分清晰,并给农民确认宅基地、承包地权属,颁发《承包经营权证》《宅基地使用权证》等证书。这些土地确权的成果,应该不会只维持到2027年这短短的10年。当然,这些只是笔者的个人看法,至于到底如何,恐怕还得再等等看。对此,你有什么看法吗?
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百度立场。系作者授权百家号发表,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百家号 最近更新:
简介: 生于农村,长于农村,关心农村一草一木
作者最新文章农村土地确权问题的咨询
-民心网诉求中心
办理状态:
全部 办理中已办结
选择所在地区:
请选择城市
请选择县区
铁西区(鞍山)
杨家杖子经济开发区
经济合作开发区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开发区(朝阳)
长兴岛经济区
花园口经济区
辽河口生态经济区
辽东湾新区
高新技术开发区
经济开发区
开发区(阜新)
经济开发区(铁岭)
千山风景区
高新技术区
选择诉求时间:
& 选择星级评价:
五星四星三星二星一星
>>扫码下载民心网手机客户端,随时随地提交您的诉求,诉求结果查询更加便捷,手机号码实名验证,省去记忆复杂的查询编码,不用再担心会忘记登录密码。 民心网还利于民账单、大数据分析、办件明星、光荣榜、为民行动展示等民心网精华,尽在民心网APP中,为您一一呈现!
受理编号:
受理时间:
诉求问题:
农村土地确权问题的咨询
办结时间:
处理状态:
星级评价:
★★★★★
&办理跟踪信息:
8:17:13已进入民心网处理系统。
8:52:24营口分平台办理。
9:36:27营口分平台已受理。
9:43:09营口分平台已分派到营口大石桥市不动产中心办理。
10:50:37营口分平台已分派到营口大石桥市农村经济发展局办理。
10:55:41营口分平台已分派到营口大石桥市农村经济发展局办理。
14:27:43营口大石桥市农村经济发展局向分平台申请延长办理期限。
10:07:56部门已报结,分平台正在初审。
17:27:03民心网回访,公示。
受理单位:
&(&平均办理速度 42&天&&平均办理质量 4.98&分&&诉求办理总量 35&件&)
处理结果:
1、诉求人咨询农村土地已经被我流转到我手里了,本次办理土地确权得如何办理?解答如下:经与诉求人电话沟通,诉求人与承包方进行土地流转,签订转让合同,但未经村里同意,本次解答告知其应与承包方一起到发包方获得发包方同意。转让合同方有效。依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二条通过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流转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依据《辽宁省农委 辽宁省政府法制办关于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指导意见》辽农经【号文件第十一条以转让、互换方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依据生效的书面流转合同予以确认。在转让中,如受让方为非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暂不确权,待国家明确相关法律政策后处理。采取转包、出租、入股等方式流转的,要根据原承包合同、流转合同,确权给原承包方。
2、以前农村修路征用的土地村里不给手续,只是让耕种这属于事实承包吗?本次确权该如何处理?解答如下:经与当事人沟通,村里修路征用诉求人土地,已与诉求人达成协议,由村发包方给诉求人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另行提供一块土地,发包方应主动及时与诉求人变更家庭承包合同,维护诉求人合法权益。
3、自己从别人流转的荒山给不动产证吗?解答如下:依据《辽宁省农委 辽宁省政府法制办关于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指导意见》辽农经【号文件第一项明确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的范围第二条对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其他方式承包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和园地、鱼塘、开荒地等农村土地,据实开展土地承包现状调查,组织测量,记录在案。所以荒山不在此次确权工作范围内。
回访情况:
10:05:07 民心网电话回访,诉求人表示满意。
评论类别:
满意 基本满意不满意线索建议
评论内容:
上传图片:
&注:图片格式要求为JPG、JPEG,且每张图片大小必须限制在500KB以内。
注:本留言栏非投诉窗口,如欲投诉请点击[]
相关评论:
[满意] 满意&&
, All Rights Reserved . 技术支持维护:民心网技术中心}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土地确权后可以盖房吗 的文章

更多推荐

版权声明: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点击这里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删除。

点击添加站长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