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校医配置工作开展情况工作汇报怎么写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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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 Error 503. The service is unavailable.贵州省2016年将全面完成农村中小学校医配置工作
我省近日出台方案明确,2016年将全面完成农村中小学校医配置工作,建立完善校医配置和医疗卫生服务工作机制,实现医疗卫生服务全覆盖。
  根据《贵州省农村中小学校医配置实施方案》,我省每所农村中小学原则上配备1名校医。学生规模达到1000人的配备2名校医,学生规模超过1000人的,每增加600名学生增配1名校医。
  据了解,校医的配置方式将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以县级为单位统筹安排辖区内医疗卫生机构为农村中小学提供医疗服务。对学生规模超过600人、离当地医疗卫生机构较远的乡村学校,则由县级人民政府面向社会优先招聘农村中小学专职校医。
  按照要求,安排医师担任校医的乡镇卫生院需建立定点、定时、定人巡诊或值班机制,担任校医的村医须定期、定时、定点到村级小学(含教学点)上门巡(坐)诊。学生在校内发生意外伤害事故、病情严重或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校医应第一时间赶赴学校并予以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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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政府网
&面向全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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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七星关区农村中小学校(幼儿园)校医配置实施方案的通知
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政府网&www.&日17:50 来源: 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政府网&作者:
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七星府办通〔号 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七星关区农村中小学校(幼儿园)校医配置实施方案的通知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七星关区农村中小学校(幼儿园)校医配置实施方案》已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日七星关区农村中小学校(幼儿园)校医配置实施方案  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农村中小学校医配置实施方案〉的通知》(黔府办函〔2016〕89号)、《毕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毕节市农村中小学校医配置实施方案〉的通知》(毕府办通〔2016〕51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16年8月底前全面完成全区农村中小学校(幼儿园)校医配置工作,建立完善校医配置和医疗卫生服务工作机制,实现医疗卫生服务全覆盖,提升全区农村中小学校(幼儿园)医疗卫生保障水平,切实维护广大农村青少年、儿童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工作原则  按照“属地管理,政府领导,分级负责,分级分类配置,就近就地协同”的原则开展配置工作。  三、配备标准  每所农村中小学(幼儿园)至少配备1名校医。  四、配置和服务方式  乡镇中小学校(中心幼儿园)校医由乡镇卫生院医生担任,村级小学(含教学点、幼儿园)校医由村卫生员担任。  (一)乡镇卫生院医生担任校医。由区卫生计生局和区教育局指导督促乡镇集镇所在地中小学校(中心幼儿园)与当地乡镇卫生院签订服务协议,乡镇卫生院安排医务人员担任校医并提供医疗卫生服务,利用自身医疗卫生资源,建立定点、定时、定人巡诊制度。校内发生意外伤害事故、危急重病情患者或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校医在接到学校(幼儿园)通知后,第一时间赶赴学校(幼儿园)予以处置,根据病情科学指导转诊救治。  (二)村卫生室医生担任村级小学(含教学点、幼儿园)校医。区卫生计生局安排各乡镇卫生院指导各村卫生室与各村级小学(含教学点、幼儿园)签订服务协议,由村卫生员为村级小学(含教学点、幼儿园)提供医疗卫生服务。村卫生员定期、定时、定点到村级小学(含教学点、幼儿园)巡诊、坐诊。学生、入园儿童在校(园)内发生意外伤害事故、危急重病情或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校医在接到学校(幼儿园)通知后,第一时间赶赴学校(幼儿园)予以处置,根据病情科学指导转诊救治。遇紧急情况、疑难复杂病情及时报告乡镇卫生院请求支援。  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与各学校(园)签订协议后,必须安排医务人员(村卫生员)每周至少一次到校(园)开展巡诊、坐诊、问诊工作。  校医在所服务学校(幼儿园)开展医疗服务,除按照有关规定登记病历,必须建立工作台账。  五、实施步骤  (一)摸底调查阶段(日前完成)  区教育局、区卫生计生局牵头,区人社局、编委办、财政局等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参加,组织有关人员对全区所有农村中小学校(幼儿园)进行摸底调查,准确掌握各乡镇中小学校(幼儿园)情况和校医配置需求人数、各种配置方式的具体数量,完成前期有关准备工作。  (二)具体配置阶段(日前完成)  1.由乡镇卫生院医生担任校医的,学校(中心幼儿园)和乡镇卫生院要签订服务协议,明确双方职责和权利义务,乡镇卫生院对签订协议的农村中小学(中心幼儿园)校医配置负直接责任。  2.学校(村幼儿园)和村卫生室要签订服务协议,明确双方职责和权利义务。由区卫生计生局统一制作“XX学校(XX村幼儿园)医务室”牌子,在承担校医工作的村卫生室悬挂。  (三)督查总结阶段(日前完成)  区卫生计生局、教育局要开展联合督查,深入调研,及时了解掌握信息,指导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各学校(幼儿园)按时全面完成校医配置工作。  (四)巩固提升阶段(长期执行)  区教育局和卫生计生局要指导乡镇教管中心(中学)、卫生院、村卫生室建立完善相关服务管理制度,形成常态化机制。及时将新增学校(幼儿园)纳入校医服务范围,确保全区农村中小学(幼儿园)校医全覆盖。  六、保障措施  (一)经费保障。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对承担校医工作的村卫生室每年给予3000元补助,由区卫生计生局根据考核情况予以发放。区财政局统筹安排所需经费,每年纳入财政预算。  (二)管理机制。区卫生计生局和教育局要结合实际制定校医服务规范、管理规定和考核奖惩制度,明确校医工作职责、服务内容,形成完整的管理体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卫生计生局、教育局、编委办等部门要将基层医务人员担任校医服务农村中小学校(幼儿园)列入职称评审的业绩范畴。  (三)考评机制。区卫生计生局和教育局负责校医考核工作,各中小学要配合区卫生计生局、教育局做好校医平时考核管理工作,按要求及时填报校医服务情况,作为校医年终考评、职称评聘的重要依据。区卫生计生局要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学校工作情况,纳入考核考评内容,加大对基层医务人员服务农村学校医疗卫生工作的指导和业务培训。  七、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区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区卫生计生局、教育局、编委办、财政局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农村中小学校医配置领导小组,具体统筹、监督校医配置工作,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落实责任,加强协调配合。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切实履行职责,配合区卫生计生局、教育局对辖区内各医疗机构和学校校医配置工作和校医服务情况进行监管,适时开展监督检查,督促整改落实,及时沟通信息,确保各中小学校医服务工作有序推进。区卫生计生局、教育局要深入调研,及时了解掌握信息,指导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各学校(幼儿园)按时全面完成校医配置工作。区卫生计生局要指导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按照《毕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毕节市农村中小学校医配置实施方案〉的通知》(毕府办通〔2016〕51号)精神,逐步完善医务室、中小学卫生保健所基础设施建设,及时补充配备所需药品器械,力争达到开展校医服务基本条件。区教育局要指导督促各民办学校(幼儿园)参照此方案自行聘请医疗机构开展校医服务。  (三)加强督导检查,严格奖惩机制。区卫生计生局要会同区教育局开展联合督查,建立考核机制,每半年对各乡镇校医配置及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考核,并将督查结果纳入过程管理,与工资福利待遇、目标考核、绩效考核挂钩。对工作落实不及时、不到位,走过场、搞形式,没有实际开展工作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附件:1.毕节市七星关区农村中小学校医工作职责  2.毕节市七星关区农村中小学校医服务协议书(参考)  附件1  毕节市七星关区农村中小学校(幼儿园)校医工作职责  一、认真执行《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发扬高尚医德,文明对待师生,热情为师生服务。  二、努力钻研业务,提高卫生医疗水平,对学生、入园儿童在校(园)内发生意外伤害事故、危急重病情或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第一时间进行处置。认真、及时诊疗并完善病历记录、门诊日志,对症下药,开好处方。对不能确诊的病情要及时通知家长转诊治疗,杜绝发生医疗事故。  三、负责全校师生的健康咨询、常识普及、卫生防疫、轻度受伤和常见病诊治工作,如发现学生患重大疾病要及时与班主任、家长取得联系并科学指导送往医院就诊。  四、了解和掌握学生健康状况,协同各班级班主任建立师生健康档案卡,配合卫生部门完成各项预防接种工作。每年9月份按时完成入学入托查漏补种工作,并将接种证存档以备检查。  五、对学校内饮食等方面的卫生进行监督。配合食堂管理员,经常深入食堂进行卫生检查指导,保证学校师生饮食安全。  六、乡镇卫生院医务人员(村卫生室卫生员)每周至少一次到校(园)开展巡诊、坐诊、问诊工作。  附件2  毕节市七星关区农村中小学校(幼儿园)  校医服务协议书(参考)  甲方: 学校(幼儿园)(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卫生院/卫生室(以下简称乙方)  为认真做好农村中小学校(幼儿园)校医配置和医疗卫生服务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就近就地协同”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签订本协议书。  一、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及时将学生在校(园)内发生意外伤害事故、危急重病情或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第一时间通知乙方。  2.积极配合乙方进行学生救治、医疗处置和信息联络。  3.做好对乙方到校巡诊工作的考核和管理,按要求及时填报校医服务情况。  4.配合乙方在校内宣传疾病防控等有关知识。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卫生院承担校医的医生必须是执业医生,承担村校(幼儿园)校医的医生必须取得乡村医生资格证。  2.校医每周到学校巡诊次数不少于1次。学生在学校内发生意外伤害事故、病情严重或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乙方在接到学校通知后要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并予以处置。  3.乙方严格按要求用药,并做好用药登记。同时,建立校医工作台账。  4.配合甲方做好平时工作考核和管理。  5.乙方要承担甲方学校预防保健、健康教育及常见病和传染病预防与控制的宣传指导,为师生提供必要的健康指导服务。  二、责任  (一)甲方如遇意外伤害事故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不及时通知乙方,由此造成的责任事故由甲方负责。  (二)出现传染病,甲方不按乙方指导要求对学校环境进行消毒处置造成传染病蔓延或暴发流行的,责任由甲方负责。  (三)甲方必须对校医巡诊工作严格考核,为发放校医补助提供佐证。  (四)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不及时到现场进行处置的,造成的责任事故由乙方负责。  (五)甲方出现传染病时,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有关处置规定指导学校进行传染病防控处置,直到传染病疫情消除为止。  (六)乙方必须做好自己开展校医工作的台账等资料,为领取补助经费提供依据。  三、协议有效期  本协议实行一年一签,自签订之日起壹年内有效。  四、其他规定  (一)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属国家有关规定的,按规定执行,国家未规定的,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签订补充协议。  (二)本协议书壹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乡镇卫生院和教管中心各执壹份。  甲 方: 乙 方:  负责人:(签 字) 负责人:(签 字)  年 月 日
&&&编辑:吴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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