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太阳能发电补贴 发电补贴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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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全国光伏补贴政策大全(截止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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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享受国家“金太阳”、“光电建筑一体化”项目出资补助的光伏发电项目,不再补助。)
4、嘉兴市秀洲区
参看文件:秀洲政发〔2013〕31号
摘要:对列入国家分布式光伏发电运用演示区的光伏发电项目,按期建成并网发电后,按装机容量给予一次性1元/W的补助(鼓动优先收买本区光伏产品,对本区产品占设备投入30%及以上的项目给予100%补助,低于30%的给予80%的补助)。
参看文件:海政办发〔号
摘要:对市域内实施的光伏发电项目,经申报赞同,装机抵达0.1MW以上,在国家、省财政补助基础上,实施电价本地补助。对在2014年底前建成的按0.35元/kWh标准给予补助,接连补助五年;对房顶资本供应方按装机容量给予0.3元/W一次性补助。
参看文件:桐经信产〔号
摘要:1)对实施项目按装机容量给予1.5元/W的一次性奖励(已获得国家政策扶持的项目不补);
2)2014年从前建成投产,前两年按实习发电量0.3元/kWh补助,第三至五年给予0.2元/kWh补助;
3)对房顶出租方按实习运用面积给予一次性30元/平方米的补助;
4)收买本市光伏公司出产的产品,按收买报价的15%给予奖励。
参看文件:杭政函〔2014〕29号
摘要:在国家补助0.42元/kWh、浙江省补助0.1元/kWh的基础上,依据项目建成后的实习发电效果,再给予0.1元/kWh的补助,补助期限暂定为年。
8、杭州萧山区
参看文件:萧政办发〔号
摘要:1)房顶业主运用有些光伏发电量,按用电报价给予15%的优惠;
2)已列入区级以上太阳能运用(演示)方案的项目,按照上级需求配套资助,未列入方案资助且装机容量不小于30kW的太阳能运用项目,按照实习发电量给予0.2元/kWh补助。
参看文件:文件行将印发
摘要:年建成投产的项目,前两年按实习发电量0.3元/kWh补助,第三至五年给予0.2元/kWh补助。
10、衢州市
参看文件:衢政发〔2013〕53号
摘要:在本市绿色工业调集区打开房顶光伏发电会集连片开发试点,暂定5年内,对收买本地光伏产品的项目,在省上彀电价1.0元/kWh的基础上,给予0.3元/kWh(已享受国家、省各类补助政策的项目,按上述标准折算评估后核定电价补助)。
11、衢州市龙游县
参看文件:龙政发〔2013〕35号
摘要:1)对县域内实施的装机抵达1MW以上的项目给予0.3元/W的一次性奖励;
2)暂定5年内,对县域内缔造的光伏发电项目,在省定上彀电价1.0元/kWh的基础上,给予0.3元/kWh的上彀电价补助。(已获得国家、省级补助的项目不补)
12、衢州市江山市
参看文件:江政发〔2014〕2号
摘要:1)光伏电站项目:按装机容量给予0.3元/W的一次性补助,上彀电价在国家标杆电价和省级补助的基础上,再给予0.2元/kWh的补助;
2)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按装机容量给予0.3元/W的一次性补助,对自觉自用电量,在国家和省级补助的基础上,再给予0.15元/kWh的补助;
3)鼓动年概括能耗1000吨标煤以上的公司缔造房顶光伏发电项目,对自身房顶面积不行,租赁周边公司房顶缔造的,按实习运用面积给予一次性10元/m2的补助。
13、安吉县
参看文件:《关于推进光伏发电作业的实施定见》
1)对光伏发电项目所发电量,实施按照电量补助的政策,补助标准在国家、省政策优惠基础上,县级再补助0.1元/千瓦时,自觉电之日起,接连补助两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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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10:47:42
《 2016年杭州市太阳能发电国家补贴标准新政策解读(一览表)》是由智坤教育()为你整理收集,希望这篇文章对你有帮助,您可及时反馈意见:
  网特别为大家整理了2016年杭州市太阳能发电国家补贴标准新政策解读,并持续更新,仅供参考!  为贯彻落实《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促进产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杭政函〔2014〕29号),加快推进我市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按时完成省下达我市的光伏发电装机目标任务,根据市政府(府办简复第B号)简复单精神,现就我市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资金补贴有关事项补充如下:  一、资金补贴时限。对年内建设并完成并网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自并网发电之月起连续补贴5年(满60个月)。  二、补贴标准。按(杭政函〔2014〕29号)相关标准执行。  三、补贴资金来源。补贴资金从每年的市工业和信息化相关专项资金中列支安排。  四、补贴资金申报程序。需要申请补贴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经市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由项目投资主体于每年4月30日、10月30日前向市经信委提出申请(后附申请表),并经市经信委、市发改委联合审核确认后,由市财政局下达补贴资金。申请补贴资金原则上每年上半年、下半年各办理一次。  近日,杭州市人民政府于日正式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快太阳能光伏推广应用促进光伏产业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杭政函〔2016〕79号文件。  意见要求年,杭州市年均新增光伏发电装机容量200兆瓦以上,到2018年装机容量累计达到1000兆瓦。意见明确,财政补贴政策分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补贴、光伏地面电站补贴两类。  补贴标准:  1.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补贴。在年期间建成并网的分布式光伏项目,在国家、省有关补贴的基础上,给予0.1元/千瓦时的补贴,连续补贴5年(满60个月)。  2.光伏地面电站补贴。对纳入省、市年度光伏发电项目计划且在年期间按期建成并网的光伏地面电站,给予0.05元/千瓦时的补贴,连续补贴5年(满60个月),单个项目每年补贴不超过500万元,同一企业每年补贴不超过1000万元。
  智坤教育网特别为大家整理了2016年省太阳能发电国家补贴标准新政策解读,并持续更新,仅供参考!  马年春节前后,河北第一批“吃螃蟹”的分布式光伏发电业主们陆续欣喜地获得首笔国家上网电费补贴。目前执行的电价补贴标准为每千瓦时0.42元(含税)。<p style="text-ali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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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全国分布式发电补贴政策
2015年全国分布式发电补贴政策网讯: & &2015年全国分布式光伏发电补贴政策(最新) & 国家能源局于3月中旬下发《2015年光伏发电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方案中明确表示2015年全国新增光伏建设规模17.8GW。此后,多地出台了地方性光伏扶持政策。光伏产业全面回暖,将步入强劲发展周期。一、北京市(将要出台)&  日-期间,北京市域内并网的分布式光伏项目给予0.3元/千瓦时市级补助,连续补助5年。&二、浙江省&  在国家补贴0.42元/千瓦时规定的基础上,省再补贴0.1元/千瓦时。&  在年期间在嘉兴光伏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内新建成投产的屋顶光伏发电项目,在项目建成后的前3年,省再补贴0.30元/千瓦时。1、杭州市&  市级财政再给予0.1元/千瓦时的补贴,自并网发电之月起连续补贴5年。&  1)杭州市萧山区&  按照实际发电量每千瓦时给予0.2元补助。&  2)杭州市富阳市&  在国家、省有关补贴的基础上,在建成投产后,前两年按0.3元/千瓦时标准对项目投资主体给予补贴,第三至五年按0.2元/千瓦时标准给予补贴。&  推荐二是居民初装补助。对居民住宅的光伏发电项目按装机容量给予1元/峰瓦的一次性补助,不再享受发电补贴。&  3)杭州市建德市&  推荐除按政策享受国家、省有关补贴外,自其发电之日起按其实际发电量三年内由市政府给予补贴。其中企业自用的给予0.2元/千瓦时,上大网的给予0.1元/千瓦时。二是居民初装补助。对居民住宅的光伏发电项目按装机容量给予1元/峰瓦的一次性补助,不再享受发电补贴。2、宁波市&  2015年底前,对列入国家、省计划并经省、市备案的光伏发电项目,发电补贴额在国家、省确定发电量补贴标准基础上,自项目并网发电之日起,我市再给予0.10元/千瓦时的补贴,补贴年限为5年。&3、湖州市&  1)湖州市德清县&  推除按政策享受国家、省有关补贴外,按其年发电量给予0.1元/千瓦时的补贴,自发电之日起,连续补贴三年。&  推家庭、居民等投资建设光伏发电项目的,按装机容量给予一次性2元/瓦补贴,最高不超过1万元,不享受县级发电量奖励。&  2)湖州市安吉县&  推实行按照电量补贴的政策,补贴标准在国家、省政策优惠基础上,县级再补贴0.1元/千瓦时,自发电之日起,连续补贴两年。&  推对企业等单位安装光伏发电等新能源产品的,按15元/平方米标准给予补助。4、嘉兴市&  推2013年起到2015底,对市本级200兆瓦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进行电量补贴,补贴标准为每千瓦时0.1元,连续补贴3年。&  本市专业合同能源管理服务公司全额投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符合条件的,按项目实际设备投资额的10%给予一次性补助,单个项目补助最高200万元。5、温州市&  凡屋顶安装光伏发电系统的,按其发电量给予每度0.05元的补贴,自发电之日起一补五年。企业(居民)自建模式的不补。&  推荐新建光伏发电项目,除按政策享受国家、省有关补贴外,按其年发电量给予项目主营企业每度电0.1至0.2元的补贴。&  推2014年底前建成并网发电的,给予每度电0.15元补贴;2015年底建成并网发电的,给予每度电0.1元补贴;居民家庭屋顶光伏发电项目,给予每度电0.3元补贴,自发电之日起,一补五年(连续补贴五年)。&  1)温州市洞头县&  除按政策享受国家、省有关补贴外,所发全部电量(包括自发自用和上网电量),给予每度电0.4元补贴,一补五年;其中列入离岛“光电旅一体化”示范的项目,另外给予每度0.1元奖励。&  推居民家庭屋顶安装光伏发电系统的,按装机容量给予每瓦2元的一次性奖励;并按发电量给予每度电0.2元补贴,一补五年。&  推对于民建建筑物屋顶出租用于安装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的,按发电量给予屋顶所有人每度0.05元的补贴,自发电之日起一补五年,企业(居民)自建模式不补。&  推租用政府(国有企业)所属的建筑屋顶安装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的,政府(国有企业)原则上应无偿提供屋顶租赁,租期一般为10―20年。&  2)温州市瑞安市&  除按政策享受国家、省、温州市有关补贴外,所发全部电量(包括自发自用和上网电量),给予每度电0.3元补贴,一补五年。&  推荐对安装分布式光伏发电的厂房屋顶租赁补贴,按其发电量给予每度0.05元的补贴,自发电之日起一补五年,企业(居民)自建模式不补;政府、国有企业等公建项目安装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的,原则上无偿提供屋顶租赁,租期在25年以上。&  3)温州市乐清市&  荐凡通过屋顶租赁安装分布式光伏发电设施的,按其发电量给予屋顶所有者每度电0.05元(含税)的补贴,自发电之日起连续补贴五年,企业(居民)自建模式项目不享受该项补贴。&  推荐新建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除按政策享受国家、省有关补贴外,按其年发电量给予项目建设运营企业每度电0.3元(含税)的补贴,自发电之日起连续补贴五年。企业(居民)自建模式项目,建成后由项目业主享受该项补贴。&  4)温州市永嘉县&  推荐除民居外实施的装机容量达到50千瓦以上的光伏发电项目,除按政策享受国家、省、市有关补贴外,按其发电量给予在永注册的项目业主补助,自发电之日起连续补贴五年,补助标准为每千瓦时补贴0.40元。&  推荐居民家庭屋顶安装光伏发电系统的,按装机容量给予每瓦2元的一次性奖励,建成投产后前五年给予每千瓦时0.3元的补贴。6、绍兴市&  推对企业投资的分布式光伏发电示范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后经认定成效显著并具有推广价值的,给予项目投资额5%的补助,补助金额不超过150万元。&  荐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除按政策享受国家0.42元/千瓦时、省0.1元/千瓦时补贴外,自发电之日起按其实际发电量由项目所在地政府(管委会)再给予0.2元/千瓦时的补贴,补贴期限为五年。7、衢州市&  推荐分布式光伏发电的项目,在省定上网电价1.0元/千瓦时的基础上,给予0.3元/千瓦时的上网电价补贴。&  1)衢州市龙游县&  荐 对县域范围内实施的装机容量达到1兆瓦以上的工程项目实行“一奖一补”政策。一是投资奖励。对实施项目按装机容量给予每瓦0.3元的一次性奖励。二是发电补助。对光伏发电实行电价补贴,暂定5年内,对县域内建设的光伏发电项目,在省定上网电价1.0元/千瓦时的基础上,给予0.3元/千瓦时上网电价补贴。&  2)衢州市江山县&  推荐光伏电站:项目建设按装机容量给予每瓦0.3元的一次性补助;上网电价在国家标杆电价和省级补贴的基础上,再给予0.2元/千瓦时的补助。&  推荐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项目建设按装机容量给予每瓦0.3元的一次性补助;对自发自用电量,在国家和省级补贴的基础上,再给予0.15元/千瓦时的补助。&  推荐企业建设屋顶光伏发电项目,对自身屋顶面积不够,租用周边企业屋顶建设的,按实际使用面积给予一次性10元/平方米的补助。&  推荐光伏发电项目自投入运营起开始享受本政策,期限定为3年。8、丽水市&  推荐自2014年起到2016底,建成投运的光伏发电项目(含个人项目)所发电量,补贴标准在国家、省规定的基础上,再补贴0.15元/千瓦时,自发电之日起连续补贴5年。9、海宁市&  对2015年度新建分布式光伏项目项目继续实施电量,补贴标准调整为每千瓦时0.2元,补贴时间截止到2018年底。&  对2014年度投资的续建项目于2015年并网的,按每千瓦时0.2元给予电量补贴,补贴时间截止到2018年底。屋顶资源提供方仍按每瓦0.3元给予奖励。&  对光伏小镇内的成片居民住宅光伏发电项目按每瓦3元给予投资补助,单户最高不超过6000元,不同时享受我市电量补贴。& 三、江苏省&  地面电站:元、元和元。&  1、无锡市&  分布式电站:一次性补贴20万元/兆瓦;&  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实施的项目,对实施合同能源管理用能项目的单位和项目投资机构,分别一次性给予每个项目不超过20万元和100万元的奖励和项目扶持。&  2、句容市&  除按政策享受国家0.42元/千瓦时补贴外,在句容注册的光伏发电建设企业在本市新建光伏发电项目,且使用本地光伏产品价值量占设备投资总额的40%(含)以上,再由市财政给予0.1元/千瓦时补贴,补贴年限为2015年-2017年(享受国家、省专项补贴的项目不得重复补贴)。居民屋面项目补贴0.3元/千瓦时,补贴年限暂定为5年。&  3、扬中市&  对在扬中注册的光伏发电建设企业在本市新建光伏发电项目,且使用本地光伏产品价值量占设备投资总额的80%(含)以上、50%(含)以上,除按政策享受国家0.42元/千瓦时补贴外,根据项目建成后的实际发电效果,在当年额度内再由市财政分别给予0.15元/千瓦时、0.1元/千瓦时补贴,补贴年限暂定为年(享受国家、省专项补贴的项目不得重复补贴)。居民屋面项目补贴0.3元/千瓦时,补贴年限6年。对已建成的光伏屋顶发电项目,按新建项目标准的50%补贴。& & 4、苏州市&  《关于促进苏州光伏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明确加大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补贴力度,在国家和省有关补贴外,再给予项目应用单位或个人0.1元/千瓦时补贴,对提供屋顶资源投资建设或出租屋顶资源参与建设分布式光伏电站的单位给予政策扶持。&四、安徽省&  1、合肥市&  市财政按装机容量一次性给予3元/瓦补贴,单个电站补贴不超过1.5万元;&  推肥东县、肥西县、长丰县、庐江县、巢湖市区域内农户家庭式光伏电站,按装机容量一次性给予4元/瓦补贴,单个电站最高补贴不超过2万元。&  光伏建筑一体化在享受市级度电补贴的基础上,按装机容量一次性给予电站投资商2元/瓦的工程补贴,单个项目补贴不超过100万元。&  推荐装机规模超过0.1兆瓦且建成并网的屋顶光伏电站项目、按装机容量一次性给予屋顶产权人10万元/兆瓦的奖励,单个项目奖励不超过60万元,同一屋顶产权人奖励不超过100万元。&五、上海市&  光伏电站:0.3元/千瓦时,奖励时间为连续5年。&  分布式光伏:按照电量消纳用户的类别区分,工、商业用户为0.25元/千瓦时,个人、学校等享受优惠电价用户为0.4元/千瓦时。&六、吉林省&  补贴标准在国家规定的基础上,省再补贴0.15元/千瓦时。&七、江西省&  在国家补贴的基础上,提供了两种模式的补贴:&  推一是初始投资补贴,以“万家屋顶光伏示范工程”为依托,居民屋顶光伏发电示范享受一期工程4元/瓦、二期工程3元/瓦的初装费补贴;& & 推二是度电补贴,补贴标准确定为0.2元/度电,补贴期20年;&  1、南昌市&  推荐在国家、省级补贴基础上,每度电给予0.15元补贴,补贴期暂定5年;&  2、上饶市&  建成投产并通过验收的光伏发电项目按发电量每度电给予0.15元补贴,补贴期暂定5年。补贴资金由市级财政和项目属地财政分别承担50%。八、陕西省&  推省级财政资金按照1元/瓦标准,给予一次性投资补助。&  1、商洛市&  推荐除享受省级有关补贴外,市县财政再按发电量给地面光伏电站和分布式光伏电站补贴0.01元和0.05元每度;&九、湖北省&  2015年底建成并网发项目,分布式光伏每千瓦0.25元,光伏电站每千瓦补贴0.1元(含17%增值税)。电价每半年结算一次。电价补贴时间暂定5年,5年后视情况再行确定补贴政策。  1、随州市&  到2020年,新增地面光伏电站装机50万千瓦,分布式光伏发电装机10万千瓦&十、山西晋城&  发电电价补贴除享受国家0.42元/千瓦时的发电政策补贴外,晋城市级财政还补贴0.2元/千瓦时;建设安装补贴按建设装机容量予以3元/瓦的一次性建设安装补贴(执行年限暂定为年);&  2013年―2015年建成的项目,按新建项目标准的50%补贴。国家、省单独立项予以专项补贴的项目,不再享受上述政策补助。&十一、湖南省&  推荐2014年投产的光伏电站(含自发自用和上网电量)省级补贴0.2元/度,补贴10年。年投产项目根据成本变化适时调整。&十二、山东省&  推荐地面电站:1.2元/kWh;&  推荐分布式电站:自发自用,基础电价+0.47元/kWh;&  推荐全部上网,1.2元/kWh。&十三、广东省&  2015年全省光伏电站建设计划121.5万千瓦。其中2014年结转项目31.5万千瓦,2015年新增项目90万千瓦。&十四、广西&  家庭户装补贴4元/瓦,公共设施补3元/瓦。对示范工程项目不限制建设规模,但对补助支持规模设置上限:家庭户装规模3KW,公共设施规模600KW。&十五、宁夏&  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下达中央财政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清算资金3.75亿元。该项资金专项用于2011年5月至12月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41个风力发电和光伏发电项目、23个接网工程上网电量等相关支出。十六、甘肃省&  2015年50万千瓦(其中25万千瓦专门用于光伏扶贫试点县的配套光伏电站项目)光伏电站项目备案规模。
400-99636882016年全国各省市最新家用太阳能发电系统补贴政策持续更新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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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16年全国各省市最新家用太阳能发电系统补贴政策持续更新中
一、山东省2016山东省光伏发电电价政策《关于贯彻发改价格〔号文件完善陆上风电光伏发电电价政策的通知》:山东省2016年备案并纳入年度规模
2016年全国各省市最新家用太阳能发电系统补贴政策持续更新中
一、山东省2016山东省光伏发电电价政策《关于贯彻发改价格〔号文件完善陆上风电光伏发电电价政策的通知》:山东省2016年备案并纳入年度规模管理的光伏电站项目,上网标杆电价为每千瓦时0.98元;2016年以前备案并纳入年度规模但于日前仍未全部投运的,上网电价按0.98元执行。分布式光伏方面,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的目所发全部电量电价补贴标准为每千瓦时0.42元;采用“全额上网”模式的项目发电量由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按照我省光伏电站上网标杆电价收购。《关于做好2016年度太阳能集热系统财政补贴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1)基础教育学校日产热水每吨补贴7500元,其他院校日产热水每吨补贴4500元,同一个校区只能一次性享受财政补贴且最多不超过120万元。2)公共医疗卫生机构日产热水每吨补贴4500元,同一个院区只能一次性享受财政补贴且最多不超过100万元。3)敬老养老机构日产热水每吨补贴7500元,同一个院区只能一次性享受财政补贴且最多不超过100万元。4)工业企业日产热水每吨补贴6000元,同一个企业只能一次性享受财政补贴且最多不超过150万元。
1、冠县《冠县关于创建太阳能应用示范城市的实施方案》根据方案冠县2015年太阳能光伏发电累计装机容量达到20MW,2018年力争达到340MW。下一步将重点建设七大光伏项目,装机量总计250MW。1)太阳能光伏发电:2015年太阳能光伏发电累计装机容量达到20兆瓦,2018年达到340兆瓦。2)太阳能工业热利用:2015年工业领域推广应用中高温太阳能集热面积1000平方米,2018年达到13000平方米。3)建筑一体化太阳能光热产品应用:2015年太阳能热利用规模建筑面积150万平方米,2018年达到180万平方米。4)医院、学校和养老院等公共领域推广应用规模化太阳能集热。2015年集热面积6000平方米、日产热水483吨,2018年集热面积达到23000平方米、日产热水1800吨5)农村和城镇居民普通住宅太阳能热水器普及率。2015年全县总人口83万人,农村普通住宅居民户数19万户,其中太阳能热水器安装使用达到10万余户,城镇居民普通住宅3万余户,其中太阳能热水器安装使用达到2余户,农村和城镇居民普通住宅太阳能热水器普及率2015年分别达到了50%和60%,2018年农村和城镇居民普通住宅太阳能热水器普及率分别达到60%和80以上。二、江苏省1、无锡市分布式电站:一次性补贴20 万元/兆瓦;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实施的项目,对实施合同能源管理用能项目的单位和项目投资机构,分别一次性给予每个项目不超过20万元和100万元的奖励和项目扶持。2、扬中市:扬中市政府设立1000万元光伏应用产业投资基金,对在扬中注册的光伏发电建设企业在本市新建光伏发电项目,且使用本地光伏产品价值量占设备投资总额的80%(含)以上、50%(含)以上,除按政策享受国家0.42元/千瓦时补贴外,根据项目建成后的实际发电效果,在当年额度内再由市财政分别给予0.15元/千瓦时、0.1元/千瓦时补贴,补贴年限暂定为年(享受国家、省专项补贴的项目不得重复补贴)。居民屋面项目补贴0.3元/千瓦时,补贴年限6年。对已建成的光伏屋顶发电项目,按新建项目标准的50%补贴。3、句容市:《关于推进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的实施意见,根据文件句容市政府针对分布式户用光伏投资进行了大力度的补贴。2015年,工业厂房屋顶分布式光伏电站装机容量达到10MWp,力争到2020年达到60MWp。除按政策享受国家0.42元/千瓦时补贴外,在句容注册的光伏发电建设企业在本市新建光伏发电项目,且使用本地光伏产品价值量占设备投资总额的40%(含)以上,再由市财政给予0.1元/千瓦时补贴,补贴年限为2015年-2017年(享受国家、省专项补贴的项目不得重复补贴)。居民屋面项目补贴0.3元/千瓦时,补贴年限暂定为5年。积极鼓励企业厂房屋顶出租,对屋顶出租的企业按实际使用面积给予一次性20元/平方米的补助,补贴年限为2015年-2017年。4、苏州市到2016年末,全市光伏产业年产值突破500亿元,光伏发电装机容量力争超过300MW。项目建成后按实际发电效果,除享受国家和省有关补贴外,在给予项目应用单位或个人0.1元/千瓦时补贴。暂定补贴期限为三年。5、南通市对市区年内竣工并网的装机容量不小于1兆瓦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采用南通地区企业生产的光伏组件等关键设备(本地配套率大于70%)的,按0.5元/瓦对项目实施主体给予一次性补助,单个企业年度补助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本地配套率100%的企业,补助总额不作限制。6、镇江市除按政策享受国家0.42元/千瓦时补贴外,自发电之日起按其实际发电量,按财政体制由地方政府再给予0.1元/千瓦时的补贴,补贴年限暂定为3年。三、安徽省安徽省四部委:关于完善“先建先得”分布式光伏电站建设管理的通知光伏发电企业具备并网条件后,应及时向省物价局申请批复上网电价,作为电费结算依据。对日以后备案并纳入年度规模管理的光伏发电项目,执行2016年光伏发电上网标杆电价。2016年以前备案并纳入年度规模管理的光伏发电项目但于日以前仍未全部投运的,执行2016年上网标杆电价。1、合肥市摘要:在合肥新建光伏发电项目,且全部使用由当地企业生产的组件和逆变器,除享受国家补贴外,按年发电量给予0.25元/kWh补贴;屋顶、光电建筑一体化等光伏电站,按年发电量给予0.02元/kWh补贴;连续补贴15年。家庭投资建设光伏发电项目等,按装机容量一次性给予2元/W补贴,不享受市级光伏kWh电补贴政策。市财政按装机容量一次性给予3元/瓦补贴,单个电站补贴不超过1.5万元; 肥东县、肥西县、长丰县、庐江县、巢湖市区域内农户家庭式光伏电站,按装机容量一次性给予4元/瓦补贴,单个电站最高补贴不超过2万元。光伏建筑一体化在享受市级度电补贴的基础上,按装机容量一次性给予电站投资商2元/瓦的工程补贴,单个项目补贴不超过100万元。装机规模超过0.1兆瓦且建成并网的屋顶光伏电站项目、按装机容量一次性给予屋顶产权人10万元/兆瓦的奖励,单个项目奖励不超过60万元,同一屋顶产权人奖励不超过100万元。2、豪州市企业或居民新建分布式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并在本市并入当地国家电网,按项目年发电量,给予0.25元/千瓦时财政补贴,补贴时限10年。3、霍邱县《安徽霍邱县光伏扶贫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年,用4年时间在全县建设光伏电站3.546万千瓦(在90个贫困村和1个民族村,每村建设1座60千瓦的村级光伏电站;在村内选择贫困户1万户,每户建设1座3千瓦的用户光伏电站),实现受益贫困户家庭年均增收3000元左右,受益贫困村集体年均增收6万元左右。具体任务如下:(一)贫困村发展计划。2015年21个村,2016年20个村,2017年20个村,2018年30个村,共计91个村。(二)贫困户发展计划。户,年每年3000户,共计1万户。(三)2015年实施计划。2015年,全县建设光伏电站21个村、1000户贫困户户用光伏电站每户投入2.4万元,省、市、县补贴建设资金的2/3,贫困户自筹1/3,即0.8万元。贫困村集体经济光伏电站每村投入48万元,其中县财政补贴30万元,贫困村自筹18万元。《关于印发安徽省扶贫小额信贷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计划年,对全县90个贫困村和1万户贫困户建设的光伏电站,提供总额6000万元左右的信贷支持。其中: 2015年提供信贷支持600万元;年每年提供信贷支持1800万元。4、阜阳市目标:年共筛选5000户贫困户,建设5000个3KW的户用光伏电站,帮助其在未来20-25年内持续年均增收3000元左右;筛选30个贫困村,建设30个60KW的村级光伏电站,帮助其大未来20至25年内持续年均增收6万元左右。奖补:一座户用光伏电站项目建设资金约2.4万元,省市区和农户各承担1/3.原则上,贫困衣自筹资金应当现金缴付;对少数特别困难的贫困衣,可由帮扶单位和乡镇(街道)干部职工扶贫捐款中酌情解决,也可在提供担保的前提下,申请贴息货款。一座村级光伏电站建设资金约48万元。原则上,村级自筹资金不低于20万元,不足部分由村创业经济服务公司申请贷款,区政府协调有关金融机构支持。对争取帮扶单位、社会各界捐赠10万元以上的贫困村,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比10万元,并对其银行贷款给与贴息。5、界首市《界首市2015年光伏扶贫项目实施方案》目标任务:2015年全市建设光伏电站1860千瓦,实现受益贫困户家庭年均增收3000元左右,受益贫困村集体年均增收6万元左右。具体任务:选择6个贫困村,每个村建设一座60千瓦村级光伏电站,共计360千瓦;选择500个贫困户,每户建设1个3千瓦户用光伏电站,共计1500千瓦。资金筹集:经测算,每个村级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投入资金约48万元,市本级财政投入20万元,剩余28万元采用帮扶单位扶持和贫困村自筹资金等方式解决;每个户用光伏发电项目建设资金约为2.4万元,省级财政补助0.8万元,阜阳市财政补助0.2万元,我市本级财政投入0.6万元,贫困户自筹0.8万元。贫困村和贫困户无力承担自筹资金的,可采取社会帮扶、中标企业先期垫付以及小额扶贫贴息贷款等办法解决。政策补贴和收益结算:市供电公司根据国家、省、市光伏发电补贴政策,按结算周期(一个季度)向实施项目的贫困村和贫困户支付自发自用和余电上网电量政策补贴资金。贫困村收益全部打入村集体账户,由村民监督小组监督使用;贫困户在当地金融部门办理结算卡,一户一卡,收益全部打入卡中;需要还贷的,按照协议,还款金额由金融部门直接从收益中扣除,剩余的打入村集体账户或贫困户卡中。6、巢湖市《巢湖市新能源产业发展实施意见》提出到2020年新能源发电装机容量将达到1430兆瓦,产值达到67亿元。在风电领域:该市将利用巢南-巢北区域地势、风力资源、电网接入、综合建设条件较好的优势,以远景和国电风力发电项目为基础,大力推进风电规模化开发建设。到2020年,该市将基本形成以风力发电为主的产业链条,建成安徽省乃至华东地区重要的风电基地。在光伏领域:该市将以中广核、阳光电源等光伏发电项目为基础,在栏杆集和庙岗建设大型光伏地面电站;在柘皋、苏湾和坝镇等镇建设分布式光伏地面电站;在烔炀、夏阁、坝镇等镇建设农光互补光伏电站;利用黄麓、夏阁和栏杆集镇水面建设渔光互补光伏电站,打造新能源利用光伏发电基地。同时引导居巢经开区和富煌工业园区标准化厂房屋顶建设光伏发电,引导农户利用新农村和安置小区的房顶建设家庭分布式光伏发电。到2020年,该市将力争成为安徽省太阳能发电规模化应用示范城市。7、岳西县《光伏扶贫试点工作总体实施方案》利用6年时间,到2020年,采取以下三种方式相结合,开展光伏发电产业扶贫工程。一是每年建设4MW贫困户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按照精准扶贫的工作要求,在贫困村当中筛选符合光伏发电建设条件的贫困户1000多户(2015年建设2000户),每户建设3KW的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二是本着群众自愿的原则,鼓励一般户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三是在188个行政村(社区)建设60KW小型分布式光伏电站,2015年65个建档立卡的贫困村、12个省首批美好乡村重点示范村和22个省级美好乡村建设村可以申请建设村集体光伏电站,帮助村(社区)20至25年内实现集体经济年均收入6万元左右。四是利用全县的企事业单位屋顶(含经济开发区)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五是利用我县荒山荒坡、农业大棚或设施农业等建设2-3个地面集中式光伏发电站,充分发挥光伏发电投资企业和社会各界在本地区光伏扶贫工作中的积极作用,以全面实现精准式扶贫的目标。8、池州市《池州市光伏扶贫工作实施方案》从2015年起,用6年时间在全市建设光伏电站11340千瓦,实现在20-25年内受益贫困户家庭年均增收3000元左右,受益贫困村集体年均增收6万元左右。具体任务如下:(一)每个贫困村建设1座60千瓦的村级光伏电站。全市共建89座,到2020年,实现全市所有贫困村建设全覆盖的目标。(二)每个贫困户建设1个3千瓦的户用光伏电站。到2020年,在石台县共建设2000户。非扶贫重点县的贵池区、东至县、青阳县应根据贫困户意愿,积极创造条件,支持贫困户建设。按照先行试点、全面推开的原则,2015年在石台县抓好10个贫困村、200户贫困户(每村20-30户)试点建设,实施光伏扶贫发电1200千瓦。四、江西省《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快推进全省光伏发电应用工作方案的通知》:建成投产并通过验收的光伏发电项目按发电量每度电给予0.2元补贴,补贴期20年。地面电站的上网电价在国家确定的光伏电站标杆上网电价基础上,2015年底前建成投产的补贴0.2元;2017年底前建成投产的补贴0.1元;自投产之日起执行3年。补贴资金由省承担,省电力公司按月代发。具体补贴发放办法由省财政厅、省发改委和省电力公司另行制定。万家屋顶光伏发电示范工程:0.42元/千瓦时(国家补贴)+4元/峰瓦(一期工程一次性初装补贴)0.42元/千瓦时(国家补贴)+3元/峰瓦(二期工程一次性初装补贴)在国家补贴的基础上,提供了两种模式的补贴:一是初始投资补贴,以“万家屋顶光伏示范工程”为依托,居民屋顶光伏发电示范享受一期工程4元/瓦、二期工程3元/瓦的初装费补贴;二是度电补贴,补贴标准确定为0.2元/度电,补贴期20年;《关于做好全省光伏扶贫工作的通知》按“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建设的项目,可获得电网公司支付的电费收入(按火电标杆电价计费),并享受0.42元/千瓦时的国家度电补贴和0.2元/千瓦时的省级度电补贴;按“全额上网”模式建设的项目,可获得1元/千瓦时的上网电价和省里0.2元/千瓦时的度电补贴。1、南昌市在国家、省级补贴基础上,每度电给予0.15元补贴,补贴期暂定5年;地面电站的上网电价在国家确定的光伏电站标杆上网电价基础上,2015年底前建成投产的补贴0.2元;2017年底前建成投产的补贴0.1元;自投产之日起执行3年。《南昌市千家屋顶光伏发电示范工程实施方案(试行)》,力争3年内建设1000户,每户不超过5千瓦,力争完成总量5兆瓦的居民屋顶光伏示范工程。示范工程享受市专项资金补助,补助标准暂定为3元/瓦。日起各县、区级能源管理部门开始接受居民建设申报工作。《南昌市光伏扶贫工程实施方案》对80个扶贫村中具备条件安装光伏村站和约2000户“无劳力、无资源、无稳定收入来源”(以下简称“三无”)的贫困户,在2015年试点示范的基础上,实施光伏扶贫工程。2016年实施村级集体光伏电站20个,户用光伏电站240个,基本完成扶贫村的“三无”贫困户的光伏电站实施工作。2017年实施村级集体光伏电站30个,户用光伏电站1000个。2018年实施村级集体光伏电站30个,户用电站760个,基本实现具备安装光伏村站条件的扶贫村村村有光伏电站,“三无”贫困户户户有光伏电站,户年均增收3000元以上的目标。全市实施光伏扶贫工作共需资金预算8400万元(村站每个30万元、户站每个3万元)。建设资金按照市、县(区)财政按3:1比例解决,由市级财政安排6400万元(由市扶贫办专项整合2000万元、市发改委筹集2000万元,市政府新增财政专项资金2400万元),县(区)级财政配套2000万元。2016年项目资金预计为1320万元,市扶贫资金整合400万元,市发改委安排400万元,市财政安排专项资金520万元。2017年需资金3900万元,由市扶贫专项整合800万元,市发改委安排800万元,县区配套1200万元,市财政安排专项资金1100万元。2018年需资金3180万元,市扶贫专项800万元、市发改委800万元、县区配套800万元,市财政安排专项资金780万元。南昌市高新区《关于加快推进光伏发电应用工作的实施意见》到2017年,全区光伏发电装机总容量力争达到30兆瓦以上。(一)积极帮助企业(居民)申报国家、省、市政策。其中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发挥价格杠杆作用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通知》(发改价格〔号),对企业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实行按照全电价补贴的政策,电价补贴标准为每度电0.42元,补贴期限为20年;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快推进全省光伏发电应用工作方案的通知》,对企业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成投产并通过验收的按发电量每度电给予0.2元补贴,补贴期20年;根据《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鼓励促进南昌市光伏发电应用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洪府厅发〔2014〕94号)精神,对企业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成并通过验收的按发电量每度电给予0.15元补贴,补贴期5年。根据《南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昌市千家屋顶光伏发电示范工程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洪府发〔2015〕30号),对居民安装光伏发电系统,补助标准暂定为3元/瓦,每户不超过5千瓦。(二)实行项目建设投资补助。在高新区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在项目投入使用并经验收合格后,给予投资建设单位固定资产投资补贴,补贴标准为0.8元/瓦(全区补贴总额不超过30兆瓦,以竣工验收先后时间为准)。(三)鼓励屋顶资源出租。对提供屋顶资源的企业且租期在20年以上的企业,在项目建成投入使用后,按装机容量2万元/兆瓦进行奖励(不足1兆瓦的按1兆瓦计算,低于300千瓦的不予奖励)。(四)各相关部门要及时积极为光伏发电项目接入电网提供便利条件,简化光伏发电项目审批程序,除申报国家、省、市级光伏发电应用扶持项目按规定程序审批外,为光伏发电工程建设开辟绿色通道。2、上饶市2015年全上饶市光伏发电总装机容量达到355兆瓦,年发电量约4亿千瓦时,德兴市光伏电站装机容量目标为10兆瓦。到2020 年全上饶市规划光伏装机容量达到880兆瓦以上,年发电量约9亿千瓦时,德兴市光伏电站装机容量目标为25 兆瓦。补贴:除按政策享受国家、省有关补贴外,再按对列入全上饶市年度建设计划的屋顶发电项目(之前享受过国家财政补贴的金太阳示范工程项目、光电建筑一体化示范项目、江西省光伏应用示范项目、江西省万家屋顶示范工程项目等均不再享受此政策),建成并通过验收后,给予统一标准的度电补贴,即:建成投产并通过验收的光伏发电项目按发电量每度电给予0.15元补贴,补贴期暂定5年。补贴资金由上饶市级财政和项目属地财政分别承担50%。3、萍乡市在国家和省级度电补贴外,我市给予建成的光伏发电应用项目以下优惠政策(实施办法另行制定):一是将年度实际利用分布式光伏电量超过总用电量50%、生产过程中不产生碳排放的工业企业,认定为低碳企业,准许其享受低碳企业有关优惠政策;二是用电企业利用分布式光伏发电的电量不计入企业节能目标责任考核指标。4、进贤县发展目标:实施居民屋顶光伏发电300户,其中:2015年50户、户、户;单位企业分布式光伏发电30家,其中;2015年5家、2016年10家、2017年15家;大型地面光伏电站项目每年1-2个40-60兆瓦;力争2017年全县完成光伏发电装机容量达到200兆瓦。大型光伏发电项目前期选址重点选择地面朝向好、日照时间长、场地开阔且集中连片面积达300亩(一座装机10兆瓦的地面太阳能光伏电站一般占地约300亩)以上适宜开发地面太阳能光伏电站项目的荒山、荒地、一般农用地、水塘、精养鱼塘等(基本农田、集中连片的优质耕地、林地、水库、保护湿地以及沿防洪堤岸30米之内除外),项目所属乡镇或单位要做好所在区域内项目用地前期矛盾纠纷协调工作。5、上犹县《2015年光伏扶贫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试行)》重点选择在水岩乡龙门村、水岩乡太乙村、营前镇珠岭村、梅水乡新建村、社溪镇严湖村等5个村组开展光伏产业扶贫试点工作。由合作企业与农户签订协议,对安装的太阳能光伏发电设备进行25年的功能质保和设备质保,而且要保证上网发电。政府则对贫困农户安装3kw的光伏发电项目进行奖补,对无力筹资的赣州市精准扶贫信息管理系统中的建档立卡贫困户,采取由政府按每户6000元的标准进行扶持,剩余建设资金通过省级产业扶贫资金担保贷款来解决,并给予贷款利息100%进行贴息。户用型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并网方式分全部上网与部分上网两种方式。全部上网电价可达每度1.075元(国家补贴0.42元/度,省补贴0.2元/度,电网企业收购价0.455元/度),部分上网电价可达每度1.22元。贫困农户投资15000元建设3kW电站预计第四年可收回成本,以后每年可以增加稳定经济收入3000多元,考虑到光伏发电设备衰减和维护费用等因素,25年预计可盈利近7万多元6、新余市 《新余市光伏发电项目补贴办法》在日之前建成并网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在国家、省补贴的基础上,按每千瓦时0.1元的标准给予度电补贴,连续补贴6年。同时对日以后实施的“万家屋顶”项目,另外再给予1元/瓦的一次性建设补贴;在日之前建成并网的农光互补、林光互补、渔光互补等地面光伏发电项目,自并网发电开始按每千瓦时0.1元的标准给予度电补贴,连续补贴6年。五、陕西省省级财政资金按照1元/瓦标准,给予一次性投资补助。2015年陕西光伏发电项目确定为151万千瓦规模。根据规划,从去年起,陕西连续3年,每年规划建设100兆瓦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为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陕西省发改委拿出5000元、本地区发改委也拿出5000元作为补贴,算下来每户只需要投资大约3万元就可以完成小型发电站建设。而投资成本4年就可以收回,发电设备的平均寿命在20年左右,减去成本,还可以有十几年平均每月700元~800元的收入。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的两个补贴,是省、市财政分别对分布式光伏发电设备按照1元/瓦标准,给予的一次性投资补助。《陕西省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用地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日起实施。该办法基本可以说是原省政府24号文件的延续,进一步明确了光伏项目可使用荒山、荒滩、荒漠及未利用地,尽量不毁坏原有林草植被,尽量不占或少占耕地,不得占用基本农田,鼓励利用屋顶、设施农业顶棚、煤矿采空区、荒滩荒草地,以及具有压覆矿产备采区筹建太阳能发电项目。并要求光伏企业在取得备案文件后半年内完成建设用地报批手续。1、商洛市摘要:意见从价格政策、土地政策、金融政策、财政政策、项目政策、并网政策、技术政策、审批政策、配套政策九个方面提出了具体扶持政策。1)对在商洛市注册并全部使用市内企业生产的电池板、组件的发电企业,除享受中省有关补贴外,市县财政再按发电量给地面光伏电站和分布式光伏电站补贴0.01元和0.05元每度;2)对在我市注册、缴纳税金且累计在市内安装光伏发电装机达到50兆瓦以上、管理维护光伏发电装机超过100兆瓦的公司,按其劳务报酬计征的个人所得税的5%给予一次性奖励;3)对在我市注册、缴纳税金的逆变器、光伏电缆、变压器及光伏玻璃等配套产品生产企业,按其缴纳地方本级次税金的5%予以返还。商洛市在全省率先启动了城乡居民屋顶光伏发电工程,计划用10年时间投资8亿元,在10万户居民屋顶建成总装机500兆瓦~1000兆瓦,年发电6.5亿千瓦时~13亿千瓦时的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2、西安市《西安市推进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实施方案(年)》按照2015年60兆瓦、2016年70兆瓦、2017年70兆瓦左右规模布局,到2017年底,建成光伏发电应用示范项目50个,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示范区(开发区、工业园区或居住小区)10个,光伏发电应用示范镇(街区)及示范村30个,全市分布式光伏发电规模不少于200兆瓦。达到应用目标后,每年光伏发电2.4亿千瓦时,替代燃煤约11.7万吨,减少二氧化碳排放约21万吨。加大财税支持力度。在落实好中、省现有光伏发电补贴和优惠政策的基础上,市财政对我市行政区(县)范围内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按照每瓦1元的标准,在项目并网验收运行后,给予一次性投资补助。各开发区(切块管理区)对辖区范围内光伏发电项目按照每瓦不低于1元的标准,在项目并网验收运行后,给予一次性投资补助。鼓励区县、开发区出台其他扶持政策。各级不得以征收资源使用费等名义向光伏发电企业收取法律法规规定之外的费用。(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各开发区管委会,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建委和各区县政府等)西安市临潼区:目标:按照2015年1兆瓦、2016年3兆瓦、2017年10兆瓦左右规模布局,到2017年底,建成光伏发电应用示范项目5个,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示范区(开发区、工业园区或居住小区)2个,光伏发电应用示范街办及示范村5个。在落实好国家现有电价补助政策的基础上,省级财政资金按照1元/瓦标准给予一次性投资补助。另外,市财政对我市行政区(县)范围内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按照1元/瓦的标准,在项目并网验收运行后,给予一次性投资补助。3、商南县《商南县大力发展光伏发电产业的实施意见》发展目标:2016年底,全县新增光伏发电装机容量力争达到40兆瓦以上,2020年底,全县光伏发电装机容量达到60兆瓦,20%以上的市政设施和景观照明实施光伏改造;建设一批管理规范、带动性强的分布式光伏发电示范项目,培育一个光伏产业研发制造企业,打造一个产业互补型现代光伏示范园区,力争使我县成为全市乃至全省光伏发电和绿色能源应用的示范基地。价格政策。一是县供电分公司按照每千瓦时1元的上网标杆电价全额收购分布式光伏发电量;二是县供电分公司对分布式发电系统自用有余上网的电量,按照我省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收购(目前每千瓦时0.3894元),国家进行全电量补贴每千瓦时0.42元。补贴资金按财政部财建〔号、国家发改委发改价格〔号文件规定结算。对在我县注册、缴纳税金的光伏发电企业,除可选择以上两种结算模式,享受市上按发电量给地面光伏电站和分布式光伏电站每度补贴0.004元和0.02元之外,县级财政每度补贴0.006元和0.03元。补贴时间从电站建成投产算起,时限暂定15年,补贴资金来源于光伏发电企业缴纳税金的县级留成部分。六、上海市分布式光伏的“度电补贴”金额为工商业用户0.25元/千瓦时,个人用户、学校等享受优惠电价用户为0.4元/千瓦时,期限为5年。2014年度上海市新增享受国家补贴资金的分布式光伏发电规模为200兆瓦
光伏电站:0.3元/千瓦时,奖励时间为连续5年。根据国家有关文件精神,2015年上海市在不发生弃光的前提下,不设光伏发电建设规模上限。在综合考虑各区(县)资源条件、发展基础等因素基础上,结合各区(县)上报的年度实施方案,本市2015年度光伏发电建设实施方案为新增200.1兆瓦,其中光伏电站56兆瓦、分布式光伏发电144.1兆瓦。七、吉林省补贴标准在国家规定的基础上,省再补贴0.15元/千瓦时。八、湖南省2014年投产的光伏电站(含自发自用和上网电量)省级补贴0.2元/度,补贴10年。年投产项目根据成本变化适时调整。
长沙市《关于加快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的实施意见》规定在长注册企业投资新建并于2014年至2020年期间建成并网发电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根据项目建成后的实际发电量,除按政策享受国家和省补贴外,自并网发电之日起按其实际发电量由市财政再给予0.1元/千瓦时的补贴,补贴期为5年。一、山东省《浙江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
将力争在2020年光伏发电规模达到8GW的目标。十三五期间,浙江省还将全力建设一系列能源重大工程项目,其中包括全面实施百万家庭屋顶光伏工程,到2020年光伏发电力争达到800万千瓦。在精准帮扶重点工程方面,光伏帮扶工程市工作重点之一,浙江省政府和各地政府将主抓光伏帮扶工程。以低收入农户为重点,扶持安装光伏电站。力争每年投资10亿元,推进1万户。《浙江省物价局关于电价调整有关事项的通知(浙价资[2016]2号)》分布式光伏自用有余上网电量,其上网电价调整为每千瓦时0.4153元。1、杭州市摘要:在国家补贴0.42元/kWh、浙江省补贴0.1元/kWh的基础上,根据项目建成后的实际发展发电效果,再给予0.1元/kWh的补贴,自并网发电之月起连续补贴5年,补贴期限暂定为年。1)杭州市萧山区摘要:1)屋顶业主使用部分光伏发电量,按用电价格给予15%的优惠2)已列入区级以上太阳能应用(示范)计划的项目,按照上级要求配套资助,未列入计划资助且装机容量不小于30kW的太阳能应用项目,按照实际发电量给予0.2元/kWh补助。2)杭州市富阳《富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促进产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日至12月31日期间,在富阳区区供电公司完成并网发电的工商企业和居民住宅光伏项目的各类投资主体,可按本通知有关规定申请享受2016年光伏项目财政补助资金。补助标准分两类,(一)发电电量补贴。0.3元/千瓦时标准对项目投资主体给予补贴。(二)居民初装补助。对居民住宅的光伏项目按装机容量给予1元/瓦的一次性补助,不再享受发电补贴。3)杭州市建德市除按政策享受国家、省有关补贴外,自其发电之日起按其实际发电量三年内由市政府给予补贴。其中企业自用的给予0.2元/千瓦时,上大网的给予0.1元/千瓦时。二是居民初装补助。对居民住宅的光伏发电项目按装机容量给予1元/峰瓦的一次性补助,不再享受发电补贴。2、宁波市《关于宁波市光伏发电补贴政策延期的通知》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将我市光伏发电补贴政策顺延至2017年5月,即对2017年5月底前完成竣工验收并投入发电运行的光伏发电项目仍按《实施意见》有关规定享受宁波市光伏发电电量补贴;同时,在此期限内若370兆瓦建设目标已经完成,则超出部分不再享受宁波市光伏发电电量补贴。1)宁波市鄞州区鄞州区经信局、区财政局两部门联合制定的《宁波市鄞州区光伏产业发展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已经公布下发。根据办法:在杭州市鄞州区范围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管理健全的企事业单位安装光伏电站将给与奖励。奖励标准:单个项目装机容量不低于0.25兆瓦(MWp)纳入技改投资范畴,并按实际装机容量给予0.6元/瓦的补助,每个项目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对全部使用我区企业生产的组件,按实际装机容量给予0.9元/瓦的补助,每个项目最高不超过200万元。3、湖州市1)湖州市德清县除按政策享受国家、省有关补贴外,按其年发电量给予0.1元/千瓦时的补贴,自发电之日起,连续补贴三年。其中,对在工业厂房屋顶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第一年补贴实施光伏发电项目的屋顶企业,后两年补贴光伏发电投资企业。家庭、居民等投资建设光伏发电项目的,按装机容量给予一次性2元/瓦补贴,最高不超过1万元,不享受县级发电量奖励。2)湖州市安吉县摘要:对光伏发电项目所发电量,实行按照电量补贴的政策,补贴标准在国家、省政策优惠基础上,县级再补贴0.1元/千瓦时,自发电之日起,连续补贴两年。已享受国家项目投资补助的光伏发电项目不再补贴。对企业等单位安装光伏发电等新能源产品的,按15元/平方米标准给予补助。4、嘉兴市自2013年起到2015底,对市本级200M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进行电量补贴,补贴标准为0.1元/kWh,连续补贴3年。(已享受国家“金太阳”、“光电建筑一体化”项目投资补助的光伏发电项目,不再补贴。)年期间在嘉兴光伏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内新建成投产的屋顶光伏发电项目,在项目建成后的前3年,省再补贴0.30元/千瓦时。1)嘉兴市秀洲区1)对列入国家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示范区的光伏发电项目,按期建成并网发电后,按装机容量给予一次性1元/W的补助(鼓励优先采购本区光伏产品,对本区产品占设备投入30%及以上的项目给予100%补助,低于30%的给予80%的补助。本市专业合同能源管理服务公司全额投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符合条件的,按项目实际设备投资额的10%给予一次性补助,单个项目补助最高200万元。2)嘉兴市桐州市对0.1兆瓦以上示范项目给予1.5元/瓦的一次性投资补贴,并且投产前两年安0.30元/千瓦时补贴,第3~5年按0.20元/千瓦时补贴。对屋顶出租方按实际使用面积给予一次性30元/平方米的补助。采购本市光伏企业生产的产品,按采购价格的15 %给予奖励。嘉兴市平湖市嘉兴平湖计划2014年至2016年新建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10个,总投资21亿元,建成后年发电量21440万千瓦时。对并网后所产生的电量按照“自发自用、余电上网”的模式以每度0.39元的价格进行消纳。连续5年每年安排培育扶持资金1000万元,实行发电量补助。对企业投资光伏发电,前两年按0.15元/千瓦时,第三至五年按0.1元/千瓦时标准给予补助;对居民住宅屋顶投资建设屋顶光伏发电项目,前两年按0.2元/千瓦时,第三至五年按0.1元/千瓦时标准给予补助。鼓励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支持企业屋顶光伏电站抵押贷款;对民营担保公司为光伏发电项目提供融资担保业务出现损失的,给予10%的风险补偿,最高补偿100万元5、温州市摘要:1)凡屋顶安装光伏发电系统的,按其发电量给予0.05元/kWh的补贴,自发电之日起补5年;2)2014年底前建成并网发电的,给予0.15元/kWh补贴;2015年底建成并网发电的,给予0.1元/kWh补贴;居民家庭屋顶光伏发电项目,给予0.3元/kWh补贴,自发电之日起,一补五年(连续补贴五年)。(已享受国家“金太阳”、“光电建筑一体化”项目投资补助的光伏发电项目,不再补贴。)1)温州市洞头县除按政策享受国家、省有关补贴外,所发全部电量(包括自发自用和上网电量),给予每度电0.4元补贴,一补五年;其中列入离岛“光电旅一体化”示范的项目,另外给予每度0.1元奖励。居民家庭屋顶安装光伏发电系统的,按装机容量给予每瓦2元的一次性奖励;并按发电量给予每度电0.2元补贴,一补五年。对于民建建筑物屋顶出租用于安装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的,按发电量给予屋顶所有人每度0.05元的补贴,自发电之日起一补五年,企业(居民)自建模式不补。租用政府(国有企业)所属的建筑屋顶安装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的,政府(国有企业)原则上应无偿提供屋顶租赁,租期一般为10—20年。2)温州市瑞安市除按政策享受国家、省、温州市有关补贴外,所发全部电量(包括自发自用和上网电量),给予每度电0.3元补贴,一补五年。 对安装分布式光伏发电的厂房屋顶租赁补贴,按其发电量给予每度0.05元的补贴,自发电之日起一补五年,企业(居民)自建模式不补;政府、国有企业等公建项目安装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的,原则上无偿提供屋顶租赁,租期在25年以上。3)温州市乐清市凡通过屋顶租赁安装分布式光伏发电设施的,按其发电量给予屋顶所有者每度电0.05元(含税)的补贴,自发电之日起连续补贴五年,企业(居民)自建模式项目不享受该项补贴。新建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除按政策享受国家、省有关补贴外,按其年发电量给予项目建设运营企业每度电0.3元(含税)的补贴,自发电之日起连续补贴五年。企业(居民)自建模式项目,建成后由项目业主享受该项补贴。4)温州市永嘉县摘要:1)对县域内除居民外装机达到50kW以上的光伏发电项目,除按政策享受国家、省、市有关补贴外,按其发电量自发电之日起连续补贴五年,补助标准为0.40元/kWh;2)居民家庭屋顶安装光伏发电系统的,按装机容量给予2元/W的一次性奖励,建成投产后前五年给予0.3元/kWh的补贴。5)温州市泰顺县《加快光伏发电推广应用促进光伏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力争到2018年全县光伏发电推广应用装机总容量达到20兆瓦以上。在县域范围内,安装的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并建成投入使用的,除按政策享受国家、省有关补贴外,给予每度电0.3元补贴,自发电之日起连续补贴5年。6、绍兴市对企业投资的分布式光伏发电示范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后经认定成效显著并具有推广价值的,给予项目投资额5%的补助,补助金额不超过150万元。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除按政策享受国家0.42元/千瓦时、省0.1元/千瓦时补贴外,自发电之日起按其实际发电量由项目所在地政府(管委会)再给予0.2元/千瓦时的补贴,补贴期限为五年。1)绍兴市新昌县《新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昌县加快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实施意见及实施细则的通知》发展目标:到2015年底,全县分布式光伏发电装机容量达到12兆瓦以上;到2017年底,力争装机容量达到25兆瓦,分布式光伏发电规模实现较大提升。项目投资补助:对企业在本县投资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竣工验收后给予项目设备投资额的5%补助,补助金额不超过150万元。鼓励节能服务公司以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开展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配套电量补贴:在新注册企业合理利用县域内屋顶等可利用空间实施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项目,按要求建成并网发电的,除按政策享受国家0.42元/千瓦时、省0.1元/千瓦时补贴外,自发电之日起按其实际发电量县政府再给予0.1元/千瓦时的补贴,补贴执行至2017年底。2)绍兴市滨海委至“十三五”期末,新增光伏发电装机容量50兆瓦以上项目投资补助:对企业投资的分布式光伏发电示范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后经认定成效显着并具有推广价值的,给予项目实际固定资产投资额5%的补助,补助资金不超过200万元,补助资金列入新城当年度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专项资金计划。鼓励节能服务公司以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开展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配套电量补贴:新城区域内的居民家庭、企业利用屋顶、空地、荒坡等投资新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并于2018 年底前建成并网发电,符合浙政发〔2013〕49号文件规定,并与取得省、绍兴市发改委光伏发电计划指标的相关企业(单位)签订光伏发电项目的,项目建成后,自发电之日起按其实际发电量除享受国家0.42元/千瓦时、省0.1元/千瓦时补贴政策外,参照绍兴市相关政策由新城财政再给予0.2元/千瓦时的补贴,补贴期限为五年。7、衢州市摘要:在本市绿色产业聚集区开展屋顶光伏发电集中连片开发试点,暂定5年内,对采购本地光伏产品的项目,在省上网电价1.0元/kWh的基础上,给予0.3元/kWh(已享受国家、省各类补贴政策的项目,按上述标准折算评估后核定电价补贴)。1)衢州市龙游县摘要:1)对县城内实施的装机达到1MW以上的项目给予0.3元/W的一次性奖励;2)暂定五年内,对县域内建设的光伏发电项目,在省定上网电价1.0元/kWh的基础上,给予0.3元/kWh的上网电价补贴。(已获得国家、省级补助的项目不补)2)衢州市江山县光伏电站:项目建设按装机容量给予每瓦0.3元的一次性补助;上网电价在国家标杆电价和省级补贴的基础上,再给予0.2元/千瓦时的补助。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项目建设按装机容量给予每瓦0.3元的一次性补助;对自发自用电量,在国家和省级补贴的基础上,再给予0.15元/千瓦时的补助。企业建设屋顶光伏发电项目,对自身屋顶面积不够,租用周边企业屋顶建设的,按实际使用面积给予一次性10元/平方米的补助。光伏发电项目自投入运营起开始享受本政策,期限定为3年。3)衢州市江山市摘要:1)光伏电站项目:按装机容量给予0.3元/W的一次性补助,上网电价在国家标杆电价和省级补贴的基础上,再给予0.2元/kWh的补助;2)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按装机容量给予0.3元/W的一次性补助,对自发自用电量,在国家和省级补贴的基础上,再给予0.15元/kWh的补助;3)鼓励年综合能耗1000吨标煤以上的企业建设屋顶光伏发电项目,对自身屋顶面积不够,租用周边企业屋顶建设的,按实际使用面积给予一次性10元/m2 的补助。4)衢州市开化县对采购本地光伏产品建设1兆瓦及以上的县内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成投产后,在省级电价补贴的基础上,县财政再给予0.1元/千瓦时的上网电价补贴(暂无正式文件,仅供参考)8、丽水市自2014年起到2016底,建成投运的光伏发电项目(含个人项目)所发电量,补贴标准在国家、省规定的基础上,再补贴0.15元/千瓦时,自发电之日起连续补贴5年。9、海宁市a. 对市域内实施的光伏发电项目,经申报批准,装机达到0.1MW以上,在国家、省财政补助基础上,实行电价地方补贴。对在2014年底前建成的按0.35元/kWh标准给予补贴,连续补助5年;对屋顶资源提供方按装机量给予0.3元/W一次性补助。b.1)对2015年度新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继续实施电量补贴,补贴标准调整为每千瓦时0.2元,补贴时间截止到2018年底。坚持“先建成、先补助”的原则,对申请补贴的项目按60兆瓦规模实行额度管理。对额度内项目的屋顶资源提供方按每瓦0.2元给予一次性奖励。2)对2014年度投资的续建项目于2015年并网的,按每千瓦时0.2元给予电量补贴,补贴时间截止到2018年底。屋顶资源提供方仍按每瓦0.3元给予奖励。3)对利用公共建筑屋顶建设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按建安费的5%给予一次性奖励。4)对光伏小镇内的成片居民住宅光伏发电项目按每瓦3元给予投资补助,单户最高不超过6000元,不同时享受我市电量补贴。对利用村级办公用房建设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参照本条执行。5)适度支持光伏小镇内与设施农业相结合的“农光互补”电站项目,按每千瓦时0.2元给予电量补贴,补贴时间截止到2018年底,2015年补助额度控制在10兆瓦内。10、义乌市《关于促进光伏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发展目标:2015年底前完成光伏发电装机容量50兆瓦;2016年,全市完成光伏发电装机总容量150兆瓦;2017年,全市完成光伏发电装机总容量200兆瓦以上,全市可再生能源占比4%以上,着力打造成为光伏应用项目省级示范区。实行光伏发电项目财政补贴政策:对于居民用户实施光伏发电项目,按照装机容量给予一次性补贴2元/瓦。对于提供场地用于光伏发电项目的企业,按照装机容量给予提供屋顶的企业一次性补贴0.3元/瓦。对于光伏发电项目的投资企业,按照发电量给予0.1元/度,连续补贴3年。光伏发电项目不再享受其他市级财政补助。已享受国家“金太阳”、“光电建筑一体化”等补助的光伏发电项目不再享受补贴。11、东阳市《关于进一步加快我市光伏应用产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意见明确年,东阳市计划年均新增光伏发电装机容量20兆瓦以上,到2017年总装机容量达到80兆瓦以上。补贴措施:对在东阳市注册的光伏企业并且在东阳新建的光伏发电项目,按照项目建成后的实际发电量,在享受国家和省财政补助的基础上,再按0.2元/千瓦时的标准给予补助,连续补助三年。12、台州市《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扶持台州市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若干意见》到2017年底,市区分布式光伏发电总装机容量达到300兆瓦,对2016年底前,建成并网发电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在享受国家0.42元/千瓦时、省0.1元/千瓦时补贴的基础上,自并网发电之日起实际所发电量由当地政府再补贴0.1元/千瓦时,连续补贴5年。凡是在市区实施的光伏发电应用项目,同等条件下鼓励采用本市光伏企业生产的光伏产品。已取得中央财政相关补助的项目(如“金太阳”项目)不再享受该政策。13、永康市《关于加快分布式光伏电站应用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意见》永康市2020年分布式光伏电站建设目标为200兆瓦以上,关于补贴除了国家每度补贴0.42元(有限期20年),浙江省补每度0.1元(有限期限20年)还能享受永康市工商业屋顶等每度补贴0.1元-0.2元(2016年底建设并网的0.2元,2018年底建设并网0.15元,2020年底建设并网的0.1元),居民家庭屋顶光伏发电项目每度补贴0.3元(有效期5年,截止2020年底)。14、金华市磐安县《关于进一步加快磐安县光伏应用产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计划到“十三五”期末,全县光伏发电项目总装机容量达到50兆瓦以上,其中建设居民光伏2000户以上,容量4兆瓦以上;企业分布式光伏10兆瓦以上,农(渔)光互补、地面电站25兆瓦以上,进一步提高可再生能源消费比重,增强低碳化、清洁化、可持续的能源供给能力。在扶持政策方面,列入磐安县光伏发电项目年度计划的居民光伏发电项目按照装机容量给予一次性补贴3元/瓦,补贴最高不超过9000元。列入县光伏发电项目年度计划的企业投资光伏发电项目自并网发电之日起,在国家、省补政策基础上所发每度电再补贴0.2元,连续补贴3年,所发电量由国网金华供电公司负责统计,县财政局负责拨付。15、诸暨市店口镇《关于加快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的实施意见》店口镇户籍家庭(电表为居民用电)利用屋顶投资新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含贷款投资、自有资金投资),并于2016年年底前建成并网发电,符合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光伏应用促进产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浙政发〔2013〕49号)规定,并与店口镇域内注册的光伏企业(单位)签订光伏发电项目的,项目并网通过验收后,按照每户每千瓦300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1万元封顶(补助前500户)。2016年年底前,各行政村(社区、居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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