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二手房已过户卖方反悔安揭签合同了,反悔,他不退钱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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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房主签订购买二手房合同 遭遇反悔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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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市民李先生最近刚买了一套,合同刚刚签完,交了房主1万元,现在他要跟房主办理了,可是房主说他老婆不同意卖了,但是上只署了房主一个人的名字房主是不是应该跟李先生去过户?如果不能办理过户,李先生的损失应该由谁来承担?律师解答:就李先生反映的情况,结果最终可分为两种,如果是,房主有独立的处分权,李先生可以要求房主继续履行合同;如果是婚后财产那么房主的爱人是这套房子的共有人,共有人在处分财产时必须征得其他共有人的同意,所以李先生与房主签订的属于效力待定的合同,必须得取得他爱人的追认后,合同才能生效。如果他爱人不同意卖房,那么李先生不可以要求对方继续履行合同,只能要求房主返还购房定金以及,并且赔偿他个人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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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33万房款也签了买卖合同 房主反悔不退钱还玩失踪
原标题:收33万房款也签了买卖合同 房主反悔不退钱还玩失踪
楚天都市报讯 (记者刘孝斌)武汉市民石女士反映,7月初,她通过中介公司中联地产洪山区文馨街店看中一套房子,随后和房主达成协议。她已先后支付了33万元房款,但是现在房主又不想卖了,钱也不退。
石女士介绍,她在中介公司介绍下,看中了位于丁字桥南路保利中央公馆里的一套房产。经过商谈,7月7日,在中介公司工作人员的见证下,她和房主龚姓男子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房屋面积124平方米,售价122万元。当天,石女士支付给龚某3万元定金。
由于龚某的房屋还有28万元的商业贷款未还,石女士想用公积金贷款。双方协商,石女士先支付30万元首付款给龚某,然后再办理过户手续。7月20日,石女士通过银行转账给龚某汇去30万元。
谁知后来,龚某又称房子不卖了。中介公司介入后,龚某答应退还3万元定金、30万元首付款,并支付合同约定的违约金6万元。7月24日,龚某签署了承诺担保书,承诺7月28日退钱给石女士。昨日,石女士称,到现在龚某都没退回一分钱,在电话里称人在福建筹钱,但是至今没见到人。
昨日,楚天都市报记者多次拨打龚某电话,但一直无人接听,发短信过去也没有得到回复。
中联地产文馨街店负责人黄女士称,房主突然变卦又玩起“失踪”,这是他们没料到的。目前,该公司已经开始走法律途径,法务部门已经发律师函给龚某,但是龚某还没有回应,下一步将向法院起诉。
目前,石女士已向洪山警方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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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33万房款也签了买卖合同 房主反悔不退钱还玩失踪
日 09:42 来源:楚天都市报
原标题:收33万房款也签了买卖合同 房主反悔不退钱还玩失踪
楚天都市报讯 (记者刘孝斌)武汉市民石女士反映,7月初,她通过中介公司中联地产洪山区文馨街店看中一套房子,随后和房主达成协议。她已先后支付了33万元房款,但是现在房主又不想卖了,钱也不退。
石女士介绍,她在中介公司介绍下,看中了位于丁字桥南路保利中央公馆里的一套房产。经过商谈,7月7日,在中介公司工作人员的见证下,她和房主龚姓男子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房屋面积124平方米,售价122万元。当天,石女士支付给龚某3万元定金。
由于龚某的房屋还有28万元的商业贷款未还,石女士想用公积金贷款。双方协商,石女士先支付30万元首付款给龚某,然后再办理过户手续。7月20日,石女士通过银行转账给龚某汇去30万元。
谁知后来,龚某又称房子不卖了。中介公司介入后,龚某答应退还3万元定金、30万元首付款,并支付合同约定的违约金6万元。7月24日,龚某签署了承诺担保书,承诺7月28日退钱给石女士。昨日,石女士称,到现在龚某都没退回一分钱,在电话里称人在福建筹钱,但是至今没见到人。
昨日,楚天都市报记者多次拨打龚某电话,但一直无人接听,发短信过去也没有得到回复。
中联地产文馨街店负责人黄女士称,房主突然变卦又玩起“失踪”,这是他们没料到的。目前,该公司已经开始走法律途径,法务部门已经发律师函给龚某,但是龚某还没有回应,下一步将向法院起诉。
目前,石女士已向洪山警方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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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二手房签订合同后业主反悔了怎么办?
来源:房天下 &&发布时间:
住房作为最重要的生活资料,是人们日常生活不可缺少的要素。很多人选择了,与新房相比固然具有价格低、地段优、配套设施完善等优势,但不可否认的是,由于二手房交易过程的复杂性,在交易过程中很容易出现买卖纠纷。今天小编就来跟大家分享两则案例。
1、因单方面意愿能取消交易吗? 张某和业主李某方签订了《》,约定各付各税。但在交易递件时,业主李某发现自己错记时间,导致登记时间不到5年,并认为费(约10万元)过高,遂反悔提出取消交易,买方张某则予以拒绝,并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业主李某继续完销售易手续。交易是否可以如买家愿进行下去呢? 营业税的主要免征条件为交易物业的房产证登记时间或上注明的时间超过5年(含5年)。营业税的免征时间是以房产证登记时间为准,而非时间为准,所以本案中的李某需缴纳营业税。 而本案中也并不是因为客观原因不能履行合约,所以交易必须如约进行。最终,在法院的调解下,买方张某主动表示多支付2万元,双方各付各税,完成了本次交易。 在这里小编提醒大家:业主在出售物业前,应查看清楚房产证上记载的登记时间与契税完税证明上注明的时间,切勿自以为是;对于买家,签订合同前,应要求业主提供交易物业的房产证与契税完税证明,或者前往登记部门与税务局咨询交易物业的涉税情况。另买卖双方也应按照国家的规定,约定各自承担相应的交易税费。 2、合同约定要履行 陈某通过某中介公司与业主周某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并在该合同中约定陈某以贷款的方式支付房款以及于合同签订当日向中介公司支付中介服务费3万元。但由于陈某当天未携带足额的现金,遂口头约定中介服务费分段支付:合同签订当日先支付1万元,剩余2万元于递件后再支付。 之后,陈某办理等手续时,联系当时促销售易的,因该经纪人已离职,表示无法亲自协助办理,但可电话指导,之后陈某也未再联系中介公司,自行完成了相关贷款及过户手续。 该中介公司联系陈某要求交齐剩余中介服务费2万元,陈某认为中介公司未能协助其办理贷款及过户手续,拒绝支付。对此,该中介公司向法院提起诉讼。那么,这个钱到底该不该给呢? 居间合同是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本案中,中介公司已经促成陈某与业主周某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且陈某已完成递件手续,该中介公司有权根据《合同法》规定收取中介服务费。 法院经审查,中介公司已促成陈某与业主周某签订合同及完成递件手续,中介公司有权依约收取中介服务费。最终,经法院调解,陈某向该中介公司支付剩余中介服务费1.8万元。 在交易过程中,可通过前往市协会或咨询房产专业人士,了解交易的相关过程及手续,在签订合同后应当依约履行。另买卖双方若要保障中介服务费的合理支付,可与中介公司协商采用分段支付的方式,如:第1阶段为签订,支付20%的中介服务费;第2阶段为成功过户交易手续,支付50%的中介服务费;第三阶段为成功交楼,支付30%的中介服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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