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购买房以什么理由申请申请证券上市交易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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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以外的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的处理实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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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秒自动关闭窗口房改房上市交易的程序以及手续怎么办?_百度知道政策法规司-国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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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京中央单位职工住宅建设中搬迁安置住房上市交易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管局门户网站&&&&www.&&&&日&&&&来源:
国管房改[2012]23号
在京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各单位:
为推进在京中央单位职工住宅建设,维护搬迁户合法权益,根据国家和北京市有关房改政策,现就职工住宅建设中涉及的搬迁安置住房上市交易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搬迁安置住房及产权性质
本通知所称搬迁安置住房,是指在京中央单位在职工住宅建设中用于安置搬迁户的住房,包括回迁安置住房和异地安置住房。搬迁安置住房统一纳入职工住宅体系,按经济适用住房产权管理。
二、搬迁安置住房上市交易政策
(一)搬迁户原住房属于房改房或者商品房(含私房)的,搬迁安置住房上市交易不受时间限制。交易时,房屋买受人应当按照房屋买卖成交价格的3%缴纳土地出让金或者相当于土地出让金的价款。搬迁户原住房属于职工住宅的,搬迁安置住房暂时不得上市交易。
(二)搬迁安置住房原产权单位与搬迁户对搬迁安置住房上市交易另有限制性约定的,从其约定。搬迁安置住房原产权单位应当填写《在京中央单位搬迁安置住房不宜上市交易登记表》,报在京中央和国家机关住房交易办公室(以下简称交易办公室)备案后,在住房档案中注记“不宜上市交易”。
三、搬迁安置住房上市交易流程
(一)产权人向搬迁安置住房原产权单位提出上市交易申请,原产权单位对该住房是否属于搬迁安置住房及产权人原住房产权性质进行审核。符合上市交易条件的,原产权单位出具《搬迁安置住房上市交易证明》,并在住房档案中注记“允许上市交易”。
(二)产权人填写《在京中央单位搬迁安置住房上市交易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报交易办公室审核,并提供以下材料:
1.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明;
2.搬迁安置住房房屋所有权证书;
3.搬迁安置住房购房合同;
4.搬迁安置住房上市交易证明。
交易办公室核对无误后,在《登记表》上加盖交易办公室印章。
(三)产权人持加盖交易办公室印章的《登记表》以及北京市有关部门要求提供的材料,到房屋所在区、县房屋管理部门办理网上签约及房屋转移登记手续。
四、其他事项
安置单位在售房时统一收回搬迁户原住房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并在搬迁安置住房购房合同中明确由搬迁户授权安置单位在原房屋拆迁灭失后,向房屋登记部门申请办理房屋注销登记。
本通知所称在京中央单位,包括党中央各部门,全国人大机关,全国政协机关,国务院各部门、各直属事业单位,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各人民团体,以及在京中央企事业单位。
附件:1.在京中央单位搬迁安置住房不宜上市交易登记表
&&&&& 2.搬迁安置住房上市交易证明
&&&&& 3.在京中央单位搬迁安置住房上市交易登记表
&&& 国&管&局&&&&&&&&&&&&&& 中 直 管 理 局
(印)&&&&&&&&&&&&&&&&&&&& (印)
&二○一二年一月二十日  各区房管局,市公房管修处、房产交易所、房产登记中心:
  现将济南市居民已购公房上市交易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已购公房赠与的,按已购公房上市交易程序办理,申请人应提交赠与公证书,由市房产交易所委托具有评估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以评估价值为依据,计收契税和交易服务费;以评估价值和所发生的税费为依据,按有关规定计收个人所得收益;以房屋坐落、面积等因素,计收土地出让金或相当于土地出让金价款。
  二、已购公房与已购公房、单位自管产、私有房产互换,按已购公房上市交易程序办理有关手续。由市房产交易所委托具有评估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以房产评估价值的差价为依据,计收契税和交易服务费;以各自房产的评估价值和所发生的税费为依据,按有关规定计收个人所得收益;以对方房产的坐落位置、面积等因素,计收土地出让金或相当于土地出让金价款。
  三、已购公房继承的,申请人应提交继承公证书,市房产交易所委托具有评估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以评估价值及所发生的税费为依据,按有关规定计收个人所得收益;以房屋坐落、面积等因素,计收土地出让金或相当于土地出让金价款。
  四、已购公房继承并发生买卖行为的,按已购公房上市买卖程序办理;已购公房继承并发生赠与行为的,按已购公房上市赠与程序办理。
  五、已购公房抵押、租赁的,按原有的正常程序办理,不再进行上市审批。
  六、以房改成本价购买的已购公房,在发生拆迁调换时,按正常程序直接调换成私房,新的房屋权属证上不再注明原证的房改购房内容。
  以房改价购买的已购公房,在发生拆迁调换时,对按规定过渡为成本价的,可按正常程序调换成私房;尚未过渡为成本价的,按正常程序调换成私房后,应在新的房屋权属证书上注明&房改拆迁部分产权&。
  七、两套已购公房其中一套上市交易的,或者已购公房产权人另有一套承租公房的,两套房产必须合并评估。以总评估价值及所发生的税费为依据,按有关规定计收个人所得收益,按发生交易的已购公房坐落、面积等因素计收土地出让金或相当于土地出让金价款。在未发生交易的另一套已购公房所有权证上注明&入市审批税费已缴&。
  八、已购公房产权人在参加房改时购房面积超标,后来由于职称、职务等原因使该房上市交易时,购房面积不再超标,申请人应提交已购公房产权人所在单位有关证明,按产权人现时住房规定标准进行上市交易审批。
  九、已购公房因夫妻离异发生产权转移时,属于法院判决的,依据法院判决生效的法律文书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属于协议离婚&的,依据离婚证、民政局证明和家庭财产分割协议办理产权过户手续。
  十、申请人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而购买、受赠、继承已购公房等行为的,必须由法定监护人或依据法律程序指定的监护人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十一、已购公房产权人没有工作单位的,可依据房改办档案进行上市审批。
  十二、已购公房原产权属直管公房的,上市审批时,《济南市居民已购公房上市交易申请审批表》住房原产权单位栏,由直管公房原经营管理单位盖章。
  十三、已购公房上市交易时,原产权单位破产的,由当事人出具单位破产的有关证明;原产权单位兼并、合并、分离、作价入股的,由新单位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并在《济南市居民已购公房上市交易申请审批表》住房原产权单位栏盖章。
  十四、已购公房以作价入股等形式与他人成立企业,房产权利发生变化的,按已购公房上市买卖程序办理产权过户手续。
济南市房产管理局
日 责任编辑:trac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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