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队2017年招兵标准工作标准及人员要求

【同城播报】市领导到安阳市肿瘤医院检查指导征兵体检工作_百度宝宝知道
&【同城播报】市领导到安阳市肿瘤医院检查指导征兵体检工作
宝宝1岁5个月LV.22
  8月9日,安阳市委副书记、统战部部长谢海洋,市委常委、安阳军分区政委彭玉斌,安阳军分区司令员刘党峡,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戚绍斌到安阳市肿瘤医院检查指导今年的征兵体检工作,亲切看望慰问了体检工作人员和应征青年。安阳市卫计委主任王永斌、副主任闫青海,安阳市文峰区区委书记李长治、区委副书记程婵娟、副区长朱春希陪同。该院院长徐瑞平、党委书记周福有、副院长杜献忠热情接待检查,向领导介绍了安阳市肿瘤医院今年征兵体检工作情况。
  安阳今年有7家医疗卫生单位参加征兵体检工作,一家医院负责一个单位的体检工作,安阳市肿瘤医院作为安阳市人民政府征兵体检办公室授牌的征兵体检站,今年承担了北关区、文峰区、安阳县三个单位的体检工作,共计1300余人,预计12天完成全部应征人员的体检任务。该院负责的单位中文峰区人数最多达960人,为了圆满完成体检任务,医院于今年5月份就提前对文峰区500余名大学生进行了体检。
  在现场,谢海洋一行先后到视力室、心电图室、彩超室、内科、外科等体检科室,对体检进展情况等进行了逐一询问和了解,希望适龄应征青年正确对待征兵体检工作,要求医务人员务必严格把握体检标准,高标准严要求把好征兵体检的关口。
 “安阳市肿瘤医院开展征兵体检工作已经有二十多个年头,可谓经验丰富,以往安阳市的征兵体检工作大部分都是由我院独立完成,经过多年的锤炼也受到了组织的认可,去年被授予‘安阳市征兵体检站’的光荣称号”。市肿瘤医院徐瑞平院长汇报道,“每年接到体检任务,医院主要领导都会积极召开征兵体检动员大会,今年我院共抽调了70多名作风正派、业务精湛、责任心强的专家组成体检团队,其中还包括从其他专科医院特别邀请的五官科、眼科专家”。
  徐瑞平表示今年的体检工作严把质量、纪律两个关口,质量上,规范体检程序,将体检人员十人分成一个小组,由专人带队跟踪服务小组所有成员的体检流程。纪律上,本次体检采用全程封闭式管理模式,积极配合卫计委开展巡检,共同抓好体检工作落实。
 刘党峡表示,“今年各大医院都采用了新的信息采集系统,信息一旦录入后任何人都无法进行改动,有效防止了拉关系走后门的现象,肿瘤医院在做好信息采集工作的同时,合理设计了检查项目流程,检查场地形成封闭环,检查现场平稳有序。医院的工作人员也特别尽心,肿瘤医院为我们配备了有20多年征兵体检经验的总检李志平同志,他带领会诊研究小组对边缘体检人员进行复审,高标准把好质量关”。
   检查中,谢海洋要求:征兵体检工作一是要高度重视。国无防不立,民无兵不安,征兵体检是征兵工作的第一个关口,要把关口管好、把住,保证向部队输送合格的兵源,为国家的国防建设作出贡献。二是要履职尽责,参与体检工作的同志们在工作中一定要熟悉征兵政策,熟练掌握征兵标准。确保按政策、按标准履职尽责,严格把关,为部队输送合格优秀青年。三是要严格责任,本着“谁体检、谁签字、谁负责”的要求,坚决摒弃体检过程中搞交易等行为。
宝宝1岁11个月LV.24
扫码或保存
邀请好友扫一扫分享给TA或者您的当前位置:首页 > 专题专栏 > “双拥工作”专题栏目
2017年征兵标准及条件(男女兵直招士官都有哦)
今年参军入伍的年龄要求、体检标准、政治考核条件作了详细的梳理汇总,供大家对照参考。一、应征报名条件1、男青年①&初中毕业文化程度青年,年满18至20周岁(日—日出生)。②&高中(含中专、职高、技校)毕业及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含高校在校生),年满17至22周岁(日—日出生)。③&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高校毕业生,年满17至24周岁(日—日出生)。④&&2017年男青年网上应征报名时间1月10日开始,8月5日截止。2、女青年①&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含高校新生)、普通全日制高校在校生及应届毕业生,年满17至22周岁(日—日出生)。②&2017年女青年网上应征报名时间6月25日开始,8月5日截止。3、直招士官①&直招士官对象:男性普通高校应届、往届毕业生,所学专业符合部队需要(专业查询),未婚,不超过24周岁;②&招收的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所在高校和所学专业已开展职业技能鉴定的,应当取得国家颁发的中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③&关于补偿代偿:按照相应的士官工资标准发放工资,享受国家资助政策;&④ 2017年全国直招士官报名起止时间:5月10日开始,7月5日截止;定向培养士官补报名时间:11月20日至12月20日。注意:直招士官政治和体格条件,按照征集义务兵有关规定执行。二、征兵体检标准01身高、体重标准1、身 & &高男性160cm以上,女性158cm以上。特勤人员:① 坦克乘员162—178cm;② 潜水员168—185cm;③ 潜艇及水面舰艇人员162—182cm;④ 空降兵168cm以上;⑤ 空军航空兵第34师专机服务队女服务员165—172cm;⑥ 特种部队条件兵(含海军陆战队队员)、驻香港澳门部队条件兵170cm以上;⑦ 北京卫戍区仪仗队队员180cm以上;⑧ 中央警卫团、公安警卫部队条件兵170cm以上,个别体格条件优秀的应征青年,身高可放宽到165cm。2、体 & &重男性:不超过标准体重的3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女性: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标准体重=(身高-110)kg02视力标准裸 眼 视 力①&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6,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注意:经准分子手术后半年以上,双眼视力均达到4.8以上,无并发症,眼底检查正常,合格。②&坦克乘员、潜艇及水面舰艇人员:每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8;③ 潜水员、空降兵、专机服务队女服务员、中央警卫团条件兵、公安警卫部队条件兵、特种部队条件兵(含海军陆战队队员)、北京卫戍区仪仗队队员:每眼裸眼视力不低于5.0。注意:屈光不正,准分子激光手术后半年以上,无并发症,视力达到相应标准,合格。潜水员、潜艇人员、空降兵、特种部队条件兵(含海军陆战队队员)准分子激光手术或其他手术治疗,不合格。03心电图检查标准征兵体检心电图,正常心电图和大致心电图为合格。1、正常心电图窦性心律,心律60-100次/分,心电图各波段形态及时程正常范围。2、大致正常心电图⑴、窦性心律,心律50-60次/分,或100-110次/分,结合临床。⑵、窦性心律不齐,多可经吸屏气后改善或消失。⑶、P波电轴左偏(P波在I、аVL直立且电压较高,Ⅱ低平或正负双相,Ⅲ、аVF正负双相或浅倒,аVR负正双相或浅倒)。⑷、窦性心律,P-R间期0.10s-0.12s,排除既往阵法性室上性心动过速史。⑸、单纯的QRS电轴偏移在-30至+120度。⑹、单纯逆钟向或顺钟向转位。⑺、QRS波群终末较宽钝,但QRS时间小于0.10s,有明显预激波,但无室上速发作史。⑻、左心室高电压(无高血压,心脏听诊无病理性杂音,胸片无心脏增大)。⑼、心律较慢时以R波为主导联J点抬高,ST段呈凹面向上型抬高小于0.1mV。⑽、以R波为主导联ST段呈缺血型压小于等于0、05 mV(аVL、Ⅲ可压低0.1mV)或呈近似水平型压低小于0、08mV,或呈上斜型压低小于0.1 mV。⑾、T波在Ⅱ直立,电压大于1/10R波;аVF低平,Ⅲ倒置。⑿、TV1、V2大于TV5、V6(TV5、V6大于1/10R波)。出现上述第⑸、⑹、⑻条的心电图表现,可让受检者作原地蹲起20次,复查心电图如无明显异常病理改变,视为大致正常心电图。04腹部超声检查标准1、合格标准⑴、肝、胆、胰、脾、肾未见明显异常;⑵、轻、中度脂肪肝(肝功能正常);⑶、胆囊壁微小息肉和胆固醇结晶;⑷、肝肾囊肿和血管瘤单脏器数量不超过3个,单个直径不超过1厘米;单方肝肾囊肿和血管瘤直径不超过3厘米;⑸、肝内钙化灶不超过3个,每个钙化灶直径不超过1厘米,单发肾钙化灶直径不超过1厘米;⑹、肾错构瘤数量不超过2个,单个直径不超过1厘米;⑺、肾盂宽不超过1厘米,输尿管不增宽;⑻、妇科B超:子宫、卵巢大小形态未见明显异常。盆腔积液深度不超过1厘米,单发附件区、卵巢囊肿小于3厘米。注意:⑷至⑺条潜水、空降兵不合格。2、下列情况不合格⑴、恶性征象;⑵、中度脂肪肝肝功能不正常,重度脂肪肝;⑶、病理性脾肿大,胰腺病变;⑷、肝、肾弥漫性实质损害;⑸、各类阳性结石,肾盂积水;⑹、胆囊壁息肉直径超过5毫米;⑺、妇科子宫肌瘤或附件区不明性质包块。05其他检查标准1、文身、瘢痕、白癜风、胎痣检查① 面部、颈部文身或瘢痕直径超过2CM,着短装身体其它裸露部位直径超过3CM,或虽经手术处理仍有明显文身瘢痕,影响军容的,不合格;② 其它部位文身或瘢痕(因颅脑、胸、腹部等手术造成的瘢痕除外)不影响正常功能和形象的,合格;③ 男青年文唇、文眉、文眼线,不合格;④ 男青年扎耳眼无明显疤痕、无可视性穿孔,不影响军容的,合格;⑤ 女青年文唇、文眉、文眼线、扎耳眼不影响军容的,合格;⑥ 白癜风着短装身体裸露部位每处直径不超过1非裸露部位每处直径不超过2cm,数量不超过两处的,合格;⑦ 不明显影响军容的胎痣,合格。2、其他部位检查① Ⅱ度(含Ⅱ度)以下肿大的慢性扁桃体炎,合格。② 肘关节过伸或肘外翻不超过15度,无功能障碍,合格。③ 包茎不影响功能的,合格。④ 霉菌性或滴虫性阴道炎,不合格。⑤ 有胸、腹腔手术(含微创手术)的,不合格。⑥ 尿妊娠试验阳性,根据需要做血联酶免疫定量检测,检查结果阳性的,不合格。⑦&血压:收缩压(90-140毫米汞柱),舒张压(60-90毫米汞柱),合格。注意① 补入高原地区的兵员,心、肺及鼓膜应从严掌握。② 海军陆战队员,视力、鼓膜、鼻腔按潜水员标准执行。三、政审规定1、合格要求征集服现役的公民必须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人民军队,遵纪守法,品德优良,决心为抵抗侵略、保卫祖国、保卫人民的和平劳动而英勇奋斗。征兵政治审查的内容包括:应征公民的年龄、户籍、职业、政治面貌、宗教信仰、文化程度、现实表现以及家庭主要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成员的政治情况等。2、不合格情况⑴、散布带有政治性错误的言论,撰写、编著、发表、出版带有政治性错误的文章、著作的。⑵、曾被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收容教育、行政拘留的;年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犯罪,依法不予刑事处罚的,或者年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有严重违法行为尚不够刑事处罚的。⑶、因涉嫌违纪、违法正在被调查处理,或者正在被侦查、起诉或者审判的。⑷、因犯严重错误被开除公职、勒令辞职、开除学籍或者被开除党籍、留党察看、开除团籍的。⑸、有黑社会性质组织或者犯罪团伙标志、有损国家形象、有损社会公德文身的。⑹、与国外、境外政治背景复杂的人员关系密切,政治上可疑的。⑺、参加过邪教组织或者进行过活动的,参加过有害功法组织或者积极进行过活动的;家庭主要成员、直接抚养人、主要社会关系成员或者对本人影响较大的其他亲属是邪教或者有害功法组织骨干分子的。⑻、本人或者家庭主要成员、直接抚养人参加民族分裂、暴力恐怖、宗教极端等非法组织、带有黑社会性质犯罪团伙或者进行过活动的;主要社会关系成员或者对本人影响较大的其他亲属是上述非法组织骨干分子的。⑼、家庭主要成员、直接抚养人、主要社会关系成员或者对本人影响较大的其他亲属,有被刑事处罚、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或者有严重违法问题尚未查清,本人有包庇、报复言行的。⑽、家庭主要成员有危害国家安全犯罪行为或者严重政治性问题,本人不能划清界限的。⑾、其他不符合征集服现役政治条件情形的。2016年征兵工作有关政策规定
发布日期: 16:48:38信息来源:桐乡市征兵办公室
  一、2016年征兵有关规定
  (一)征集时间。今年全国征兵从2月1日开始网上报名,8月1日正式开始体格检查和政治考核,9月1日批准新兵入伍,9月上旬开始起运新兵。
  (二)征集对象。征集对象以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为主,优先批准学历高的青年入伍,优先批准应届毕业生入伍。征集的非农业户口青年,应具备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征集的农业户口青年,应具备初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尽量多征集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青年入伍。征集的女青年,为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和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2016年已被普通高等学校录取及正在高校就学的学生应征并且符合条件的,可以批准入伍。
  优先征集在抢险救灾和灾区恢复重建中表现突出的青年入伍。驻海岛、边境、远离居民区等条件艰苦地区的部队干部子女符合条件的,应优先批准入伍。
  (三)征集年龄。男青年为2016年年满18至22周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可以放宽至24周岁,初中文化程度男青年不超过20周岁;女青年为2016年年满18至22周岁。根据本人自愿,可征集年满17周岁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入伍。
  (四)征集条件。政治条件,按照公安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2014年《征兵政治考核工作规定》和有关规定执行。体格条件,身高:男性160㎝,女性158㎝;体重:标准体重=(身高-110)㎏,男性不超过标准体重的3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女性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视力: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6,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屈光不正,准分子激光手术后半年以上,双眼能力达到4.8以上,无并发症,视力达到相应标准的,合格。具体身体条件要符合国防部2016年《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和有关规定。
  (五)征集办法。适龄青年应在本人常住户口所在地应征,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大学在校生既可在学校所在地应征,也可在户口所在地应征,经政治考核、体格检查合格并符合其他征集条件的,由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批准入伍。批准入伍时间统一为日,新兵的军龄一律从9月1日起算。义务兵服现役的期限,按照《兵役法》规定的2年执行。
  二、服役期间的待遇
  1.义务兵津贴费。《兵役法》规定:我国现行的义务兵役制度是两年。义务兵(陆军)第一年月津贴为750元,第二年月津贴为850元。
  2.军服费用:两年服役期间可免费发放约40种07式服装。
  3.免费食宿。陆军目前伙食费每天21元,海军、空军更高。部队所住营房以楼房化、人性化为主,生活起居舒适。
  4.退役金。士兵每服役满一年发给4500元,两年义务兵可获得退役金9000元。
  5.政治待遇。服役期间表现突出或有重大贡献的同志可以入党、记功、记嘉奖、评优秀士兵、提干、考军校。根据总部参动〔2009〕88号文件《征集各级各类学校应届毕业生工作暂行规定》第二十一条之规定: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还享受下列优惠政策:
  (1)优先选拔使用。同等条件下,高校毕业生士兵在选取士官、考军校、安排到技术岗位等方面优先;具有普通本科学历、取得相应学位的高校毕业生士兵,表现优秀、符合总部有关规定的可按计划直接选拔为基层干部。
  2009年党中央、中央军委《从大学毕业生士兵中选拔军官暂行办法》明确规定,大学生士兵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作为提干对象:
  政治立场坚定,军事素质过硬,文化基础扎实,有发展潜力,志愿献身国防事业;中国共产党员或入党积极分子;大学本科毕业的,(包括第一批和第二批统一录取并取得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的毕业生含毕业当年入伍,服役期间取得学历和学位的),第三批录取并取得全日制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且服役期间表现特别优秀的毕业生;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招生考试,取得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的毕业生;现实表现好,被评为优秀士兵或被旅(团)级以上评为先进个人;三本毕业的还应担任班长或副班长,或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或被旅(团)级以上单位评为军事标兵的。
  (2)考学升学优惠。具有高等教育学历的士兵退役后,参加政法院校为基层公检法定向岗位招生时,优先录取;退役后三年内参加硕士研究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立二等功及以上的,免试推荐入读硕士研究生;具有高职(专科)学历的,退役后免试读成人本科或经过一定考核,入读普通本科。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从事个体经营的,凭《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证》,3年内免缴有关费用。贷款可享受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优惠政策。
  三、优抚安置政策
  (一)现役士兵
  1、义务兵家属优待金。根据《桐乡市军人抚恤优待实施办法》义务兵服现役期间,其家庭由市人民政府发给优待金,给予优待。
  优待金标准以不低于本市平均生活水平为原则,以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统计指标为基础,结合本市城乡人口比例系数测算确定(2015年标准为18487元)。
  2、立功奖励标准。《桐乡市退役士兵安置管理办法》规定根据部队或公安机关对退役士兵在服役期间的奖惩情况增(减)发一定数量的安置补偿金。(获荣誉称号一次增发10000元,立一等功一次增发8000元,立二等功一次增发6000元,立三等功一次增发2000元)。
  根据2012年桐乡市人民政府第99号令《桐乡市拥军优属若干规定》,服役期间获荣誉称号或立一等功一次奖励5000元,立二等功一次奖励3000元,立三等功一次奖励1000元,被评为优秀士兵奖励500元。
  3、处分扣除标准。退役士兵服役期间受警告处分一次减发安置补偿金1000元;受严重警告处分一次减发安置补偿金2000元;受记过处分一次减发安置补偿金3000元;受记大过处分一次减发安置补偿金4000元;服役期间不服从部队管理、不安心服役,要求提前退役的退伍义务兵不发安置补偿金;服役期间不服从部队管理、不安心服役和通过其他理由要求提前退役的一期、二期士官服役军龄补助费按义务兵(两年)标准计发。
  (二)退役士兵安置
  1.国务院和中央军委2011年月10月29日颁发第608号令,从日施行的《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第三条规定:国家建立以扶持就业为主,自主就业、安排工作、退休、供养等多种方式相结合的退役士兵安置制度,妥善安置退役士兵。
  (1)安置就业。日施行的《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退役士兵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由人民政府安排工作。
  (一)士官服役满12年的;
  (二)服现役期间平时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
  (三)因战致残被评定为5级至8级残疾等级的;
  (四)是烈士子女的。
  (2)复工复职。《浙江省征兵工作条例》规定,义兵入伍前系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和其它组织职工的,退役后原单位应当准予复工复职,并享受不低于本单位同岗位(工种)、同工龄职工的各项待遇。
  (3)自主就业。日施行的《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第十八条规定:义务兵和服现役不满12年的士官退出现役的,由人民政府扶持自主就业;
  第二十三条规定:对从事个体经营的退役士兵,按照国家规定给予税收优惠,给予小额贷款扶持,从事微利项目的给予财政贴息。除国家限制行业外,自其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首次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收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的行政事业性收费。
  2.从2015年秋季退役士兵开始施行的桐政办发[号文件规定,自主就业的服役期满的城乡退役义务兵一次性经济补助金按退役上一年度我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0%计算,以后每年的计算比例比上年提高10%,直至提高至100%为止;当年度城镇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金标准低于上年度城镇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金标准的,按上年度标准执行。
  (1)无地退役士兵地方经济补助标准:两年义务兵44726元(2015年);
  (2)有地退役士兵地方经济补助标准:两年义务兵33150元(2015年)。
  四、高等学校在校生及应届毕业生(含往届毕业生和被高校录取的高中毕业生)入伍优惠政策
  (一)国家规定的有关政策
  国家财政部、教育部及总参谋部日文件规定,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等学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补偿。
  1、高等学校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中央部门和地方所属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民办普通高等学校和独立学院。
  2、高等学校毕业生指上述高校中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毕业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毕业生。在校期间已享受免除全部学费政策的学生,定向生、委培生,国防生、部队招收的大学毕业生干部,以及从高等学校毕业生中直接招收的士官等其他形式到部队参军的高校毕业生不包括在内。
  3、2011年《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高等学校在校生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及退役复学后学费资助暂行办法》第六条规定:国家对每名高校在校生应征入伍前在校期间每学年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的金额,按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金额计算,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高校在校生应征入伍前在校期间每年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高于8000元的,按照每年8000元的金额实行补偿或代偿。高校在校生应征入伍前在校期间每学年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低于8000元的,按照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两者就高的原则,实行补偿或代偿。应征入伍的高校在校生退役复学后,可以按规定申请获得学费资助。国家对申请学费资助的退役复学的高校学生每学年资助学费金额,最高不超过8000元。每学年学费标准高于8000元的,按照8000元的金额进行资助;每学年学费标准低于8000元的,按照实际学费收费金额进行资助。
  4、国家对本科、专科(高职)、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位毕业生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本息的年限,分别按照国家规定的相应学制计算。高校毕业生在校学习时间低于相应学制规定年限的,按照实际学习时间计算。高校毕业生在校学习时间高于相应学制规定年限的,按照学制规定年限计算。专升本、本硕连读、中职高职连读、第二学士学位毕业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本息的年限,分别按照完成本科、硕士、高职和第二学士学位阶段学习任务的实际时间计算。
  5、国家对获得补偿学费和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本息资格的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毕业生,按照上述原则和金额,在高校毕业生入伍时,实行一次性补偿或代偿。
  6、因本人思想原因、故意隐瞒病史或违法犯罪等行为造成退兵的高校毕业生,取消补偿学费和代偿国家助学贷款资格。被部队退回的高校毕业生,其已补偿的学费或代偿的国家助学贷款本息资金由毕业生户籍所在地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会同同级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收回。
  (二)桐乡市的有关政策
  1、桐政发[2015]24号文件规定:在我市应征入伍的全日制大专以上毕业生(含往届毕业生)和入学前户籍在我市的在校大学生(上述大学生指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考试,经省招生办公室录取进入普通高等学校学习的学生,含高校新生)批准入伍后,给予每人15000元奖励;入学前户籍非桐乡市的在校大学生批准入伍后,给予每人20000元的奖励。
  2、根据桐政办发[号《桐乡市退役士兵安置政策若干规定》,在每年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公开招聘中,分别安排一定数量岗位定向招聘从本市入伍退役的本市户籍大学生士兵。
  3、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大学生服役期间受到部队行政严重警告、记过、记大过、降职(降衔)、撤职等纪律处分的,不得享受减免学费等优待,并酌情扣除助学补助金和安置补助金;服役期间擅自逃离部队或受除名、开除军籍等处分或被劳动教养、判刑的,不予复学和优待安置。
  五、对违法违规的行为进行法律责任追究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第十一章&法律责任&、《浙江省征兵工作条例》第六章&法律责任&规定:
  1、应征公民拒绝、逃避征集的,由县(市、区)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由县(市、区)人民政府强制其履行兵役义务,并可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不得录用为国家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两年内不得出国(境)或升学。
  2、应征公民入伍后拒绝服兵役被部队退兵的,由县(市、区)人民政府处以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在两年内不得录用为国家公务员、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职工,不得办理出国出境、升学手续;原是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职工的,不予复工、复职;原是全日制高等学校学生的,不得恢复学籍。
  3、公民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照治安管理有关法律规定予以处罚:阻碍征兵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用殴打、限制人身自由等方法阻挠适龄公民参加兵役登记、体格检查或者应征入伍的;其他扰乱征兵工作秩序行为的。
桐乡市征兵办公室咨询电话:8 2
&&&相关信息
阅读次数:2016学校学生征兵要求_百度文库
两大类热门资源免费畅读
续费一年阅读会员,立省24元!
2016学校学生征兵要求
阅读已结束,下载文档到电脑
想免费下载本文?
定制HR最喜欢的简历
你可能喜欢您当前位置: >>
>> 浏览文章
河北省廉洁征兵工作实施细则
为严肃征兵工作纪律,规范征兵工作行为,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廉洁征兵若干规定》的有关规定,结合河北省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组织领导
&&& l、各级兵役机关实行党委统一领导下的首长分工负责制。各级兵役机关纪委书记负责领导廉洁征兵工作,征兵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必须集体研究决定。
&&& 2、各级征兵办公室要成立纪检组,成员由兵役机关纪检干事、地方纪检监察部门有关人员组成。纪检组应监督本级征兵办公室廉洁征兵工作开展和落实情况,指导下级纪检组开展廉洁征兵工作,受理群众投诉和举报。
&&& 3、各级兵役机关纪检部门要对本单位拟参加征兵办公室工作人员进行审查,地方各职能部门拟抽调参加征兵办公室工作人员由本单位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审查,发现问题应予以调换。
&&& 4、征兵工作结束后,各级征兵办公室要对工作人员、各接兵部队主要负责人征兵期间的廉洁自律情况进行鉴定,并函告其所在单位。
&&& 二、教育管理
&&& 5、各级征兵办公室要搞好征接兵工作人员的思想教育。征兵期间,要集中进行三次以上廉洁征兵专题学习。
&&& 6、各级征兵办公室要成立临时党支部,加强对征接兵人员的管理并签订廉洁征兵责任书。
&&& 7、各级征兵办公室要统一安排接兵人员调查走访,并由基层武装部工作人员陪同。严禁接兵人员与应征青年及其亲属单独接触。
&&& 三、监督检查
&&& 8、各级征兵办公室要在当地主要新闻媒体公布省、市、县三级廉洁征兵工作举报电话。
&&& 9、各级征兵办公室要制作廉洁征兵监督卡,标明廉洁征兵有关政策规定和举报电话,发给应征青年本人或其亲属。
&&& lO、各级征兵办公室要把征兵工作政策规定和征集的程序方法、标准要求面向社会公开。
&&& 11、预征对象名单、体检政审合格人员名单及审批定兵名单要在兵役机关及时张榜公布,时间不少于7日,并留存资料备查。
&&& 12、征兵期间,省征兵办要对市、县级兵役机关廉洁征兵工作情况进行抽查;市级兵役机关要对所属县级兵役机关进行普查。
&&& 13、各级兵役机关领导要把廉洁征兵工作作为述职的一项重要内容,接受群众评议。
&&& 四、责任追究
&&& 14、对廉洁征兵工作实行问责制,发生违规违纪问题的单位,不仅要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还要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 15、各级征兵办公室要向上级征兵办公室和同级人民政府签订廉洁征兵工作责任状,各接兵部队负责人要向所在接兵地区的征兵办公室签订廉洁征兵责任状。
&&& 16、各级征兵办公室对群众投诉和举报要直接进行查处,不得层层批转,不了了之。查处结果要及时反馈,并报上级备案。
&&& 17、严禁征兵办公室工作人员私自预留征集名额,谁违反处分谁。
&&& 18、廉洁征兵工作发生违规违纪问题的单位,一年内不得参加先进单位评选;个人发生违规违纪问题的,一年内不得评功评奖,并且不享受本年度奖励工资。
&&& 19、对发生违规违纪问题的征兵人员,一律取消其征兵工作资格,并根据情节轻重,对其进行批评教育、通报批评、诫勉谈话、纪律处分或作出调离岗位、免除职务等组织处理;对发生违规违纪问题的接兵人员,要取消其接兵工作资格,并通报其所在单位的纪检部门,建议作出进一步处理。
&&& 20、在征兵工作中收受钱物或者谋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依纪严肃处理,并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在规定期限内不得晋升职务(级别)、军衔,情节严重的要给予降职(级)、降衔(级)或撤职处分;触犯刑律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招兵标准 的文章

更多推荐

版权声明: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点击这里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删除。

点击添加站长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