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低工资标准标准1500元,某员工一天实际工作时间11小时,该员工当天工资是68.96元还是94.8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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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休制未满勤员工的月薪应怎么算?
我也要提问
深圳某公司实行的是单休工作制(即周六要正常上班), 2013年4月份清明节,公司4日、5日两天放假,6日、7日正常上班;五一国际劳动节4月30日、5月1日两天放假,4月27、28、29三天正常上班。该公司员工小李的月基本工资为3000元,因赶工,小李在4月3日晚上加班了3个小时,且4日清明节当天也加班了一天,而在月底28、29日请了两天事假。那么,请问:1、小李4月份的工资应该是多少?请详细解答。2、结合本案和相关法律法规,就“未满勤员工的月薪应该怎样核算才合理合法”,请谈谈你的看法。
写篇好的总结,我要做打卡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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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来计算一下小李的工资:&&加班费=/8*1.5*3+*3=491.38&&事假扣款=*2=275.86&&&4月工资=-275.86=3215.52&&所以小李4月的工资应该为3215.52元,今天的打卡内容埋了好大一个坑呀!周出勤六天很容易就把大家搞晕了。按照《劳动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即折算日工资、小时工资时不剔除国家规定的11天法定节假日。据此,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为:&&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
& & 先来计算一下小李的工资:
& & 加班费=/8*1.5*3+*3=491.38
& & 事假扣款=*2=275.86
& &&4月工资=-275.86=3215.52
& & 所以小李4月的工资应该为3215.52元,今天的打卡内容埋了好大一个坑呀!周出勤六天很容易就把大家搞晕了。按照《劳动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即折算日工资、小时工资时不剔除国家规定的11天法定节假日。据此,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为:
& & 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
& & 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
& &&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 & 但是这样计算还存在一个问题,如果员工当月请假超过21.75天,员工的工资就会变为负数,那要该怎么办呢?
& & 企业通常使用的计算薪资方法:
& & 计算方式一:实际出勤天数/应出勤天数×月标准工资
& & 计算方式二:月标准工资-月标准工资/21.75×(应出勤天数-实际出勤天数)
& & 计算方式三:实际出勤天数/21.75×月标准工资
& & 存在的问题:
& & 按照计算方式一,由于每月的应出勤天数不一样,同样缺勤一天,造成不同月份的工资会有所不同。一来,此种计算方式中日工资的计算方式没有法律支撑,二来会造成不同月份之间的差异,作为薪资负责人也很难向员工进行解释。
& & 按照计算方式二,如果当月的缺勤天数超过21.75天,则员工工资为负数,这显然也不合理。
& &&按照计算方式三,如果员工实际出勤时间超过21.75,但仍有缺勤的话,其当月工资反而会高于标准工资。
& & 建议:
& & 1、员工非满勤月份中,如果如果员工实际出勤天数少于11天,则可以采用计算方式三:实际出勤天数/21.75×月标准工资;
& & 2、员工非满勤月份中,如果员工实际出勤天数多于11天,则可以采用计算方式二:月标准工资-月标准工资/21.75×(应出勤天数-实际出勤天数)。
这里采用11天作为分界线,主要考虑11是21.75的中间值,便于计算,仅供大家参考。
& & 明天就要放假过节了,祝各位卡卡们端午节快乐!也替Alisa多吃几个粽子,也让偶品尝一下大江南北的不同风味。
这个计算方法确实看不懂~
说到底,之所以有那么多答案,这种现象是正常的。因为各公司对劳动法的执行程度,都是不一样的。如果是100%执行,那么答案只有一个。
我们公司入职月和离职月都是按照当月实际天数计算的,平时都是按照一月21天计算,夏季作息时间7.5小时/天,冬季7小时/天,就是加班费的计算不合理,使用最低的基本工资为基数的
我们公司就一周六天班,一个月安26天基数计算日工资。经常会出现一个月27天的时候。哎。
@瑭糖:我们公司也是这样,26天基数计算,但是办公室人员在出现27天时可又请假一天,工资是不扣的,因为办公室没有全勤奖,只要保证出勤满26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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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题:首先,回答这个问题之前,得明确小李的考勤时间,就题目中文字描述的较乱,我做了下图就简单明了多了&然后再根据国家规定,用基础工资折算成小时工资=/8,月总工资=正常上班时间*小时工资+平常加班时间*小时工资*1.5+周末加班时间*小时工资*2+节假日加班*小时工资*3+带薪休假1天的工资=4491.38元第二题:一、简单谈谈本案中不合理合法的地方1、不合法部分:A、国家法定节假日清明节加班,员工未能享受法定的带薪休假。B、加班没有节制,违反劳动法做六休一的规定。C、违反周加班不能超过12小时,月加班不能超过36小时的规定。2、不合理部分:A、基础工资设定为3000偏高,如此需要加班的岗位,设定如何高的基础工资,是不明智的。...
第一题:首先,回答这个问题之前,得明确小李的考勤时间,就题目中文字描述的较乱,我做了下图就简单明了多了 &
然后再根据国家规定,用基础工资折算成小时工资=/8,月总工资=正常上班时间*小时工资+平常加班时间*小时工资*1.5+周末加班时间*小时工资*2+节假日加班*小时工资*3+带薪休假1天的工资=4491.38元
一、简单谈谈本案中不合理合法的地方
1、 不合法部分:
A、 国家法定节假日清明节加班,员工未能享受法定的带薪休假。
B、 加班没有节制,违反劳动法做六休一的规定。
C、 违反周加班不能超过12小时,月加班不能超过36小时的规定。
2、 不合理部分:
A、 基础工资设定为3000偏高,如此需要加班的岗位,设定如何高的基础工资,是不明智的。
B、 盲目加班容易导致工作疲劳,员工情绪低迷易怒,容易引起工伤和斗殴等相关事故发生。
C、 如此加班导致的加班费高,没有进行合理的人力资源成本规划和管控。
D、 加班时间偏多,影响员工情绪,不利于快乐工作的企业文化的形成,更谈不上企业向心力和凝聚力,企业完成处在生存挣扎期。
二、切题回答“未满勤员工月薪如何核算才合理合法?”
& 1、未满勤,核算工资时不等于简单的加班抵消缺勤部分的工资,国家规定的加班是要翻倍计算的,而请假只要获批,只是扣除当日工资,这2项不能相互抵消计算。
& 2、仔细核算出上班的时间类型,是平常加班,周末加班还是节假日加班,只有核对了相关上班时间类型,才能更合法的按照法律的规定进行核算工资。
& 3、清明节这样的假日属于带薪休假部分,小李在这天上班,不只是要支付3倍的加班工资,还要补足其享受带薪休假这一天的工资。
& 4、设计一个合理的薪酬制度,将基础工资适当缩减,加大绩效工资的比例,同时设立其他名目的补贴,比如全勤奖,吸引员工达到满勤。
就事论事,就谈到这,欢迎拍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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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小李4月份的工资应该是多少?请详细解答。&&&案例的情况和本公司的情况一样,也是六天制的。可是案例中只提供了基本工资(总的工资额度)而已,所以我们大概会这么计算:&&&&&&A.考勤核算:&日常班应出勤天数:26天,在六天制的公司基本上没有把周六当作加班来算。&实际日常出勤天数:24天。法定节假日加班1天,日常加班3小时。&&&&B.小张的工资核算根据A的考勤来算:日常工资==2769.23法定假日加班工资=*300%=346.15日常加班工资=*3*150%=64.9***-...
1、小李4月份的工资应该是多少?请详细解答。
& & & 案例的情况和本公司的情况一样,也是六天制的。可是案例中只提供了基本工资(总的工资额度)而已,所以我们大概会这么计算:
& & & &&&A.考勤核算:
& 日常班应出勤天数:26天,在六天制的公司基本上没有把周六当作加班来算。
& 实际日常出勤天数:24天。法定节假日加班1天,日常加班3小时。
& & & & B.小张的工资核算根据A的考勤来算:
日常工资==2769.23
法定假日加班工资=*300%=346.15
日常加班工资=*3*150%=64.9
& & & & 综上小张4月份的工资总额=日常工资+法定假日加班工资+日常加班工资=3180.28元
& & &&&看完我的计算方式,很多人可能会说,这样太不合法了,只是我本身想问什么叫合法呢?一周6天制的上班时间就合法了?我呆的这地儿,一周6天制的多了去了,但是基本上老板不克扣工资、按时发放工资,福利待遇还不错,员工也不会吃饱了去******的。
2、结合本案和相关法律法规,就“未满勤员工的月薪应该怎样核算才合理合法”,请谈谈你的看法。
& & 觉得吧,公司都执行6天制了,那还来谈法律这有点虚。不过如果硬要扭转这不合法的现实,那么只能强扭了。
& & A.薪资结构不能单一的只有基本工资这一条。要我会这样简单分化:
月薪资总额=基本工资+职务工资+绩效工资+加班工资+全勤奖+补贴。
& & &B.基本工资根据岗位等级不同,也分为几个等级,且基本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标准工资水平。加班工资=基本工资/21.75/8*加班时间*倍数。
& & & C.把周六上班归结到加班当中,其实还是一样只是把工资拆分而已,没有按照B点中的计算方法来计算,不过还是双倍计算。就类似把一个月按30天来算,然后4个周六*2倍,就等于8了。这样计算,员工的工资就会和企业约定的基本一样,企业不亏,员工也不会去计较。
& & &&D.员工事假碰到周六的,不按C中双倍扣款,仍按单倍扣款。意思就是,不管是不是周六事假,我全部当作是日常事假,然后周末的加班工资永远都是满的。这样员工才不会有意见说,周末扣太多,因为本身就是6天制的。
& & & E.这算工资的前提是考勤,那么考勤汇总表也有讲究,不能体现出每周6天都是正常上班,得把周末的算为加班,这样也表明我们在努力的遵法了。
& & &&看完自己写的这些,自己都觉得自己这是安慰自己啊,望梅止渴而已。若要真正追究起来,那这些一样还是不合法。目前的现状如此,整个大环境如此,暂时相安无事,就先用吧。。。。。。我去瞧瞧其他的卡友们,看看是怎么处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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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小李的4月份的工资计算如下:①3号加点3小时工资=()/8*3*1.5≈81②4号加班一天工资=()*3≈414③28、29号事假应扣工资=()*2≈288或者28、29号事假应扣工资=(3000/25)*2=240④小李4月份的工资应该是-288=3027或者应该是-240=3315。注释:≤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劳社部法【2008】)中规定: 一、制度工作时间的计算  年工作日:365天-104天(休息日)-11天(法定节假日)=250天  季工作日:250天÷4季=62.5天/季  月工作日:250天÷12月=20.83天/月  工作小时数的计算:以月、季、年的工作日乘以每日的8小时。  二、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  按照《...
小李的4月份的工资计算如下:
①3号加点3小时工资=&()/8&*3*1.5≈81
②4号加班一天工资=()*3≈414
③28、29号事假应扣工资=()*2≈288
或者28、29号事假应扣工资=(3000/25)*2=240
④小李4月份的工资应该是-288=3027或者应该是-240=3315。
≤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劳社部法【2008】)中规定: 一、制度工作时间的计算
  年工作日:365天-104天(休息日)-11天(法定节假日)=250天
  季工作日:250天÷4季=62.5天/季
  月工作日:250天÷12月=20.83天/月
  工作小时数的计算:以月、季、年的工作日乘以每日的8小时。
  二、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
  按照《劳动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即折算日工资、小时工资时不剔除国家规定的11天法定节假日。据此,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为:
  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
  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
  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因此小李3号加班3小时以制度工作时间里的数据计算加点工资,4号加班以日工资折算中的数据为基数计算加班工资,之所以乘以4我在上星期薪酬风险中已经说明。而28、29事假的扣工资可以以制度工作时计算,也可以按照当月实际工作天数作为基数计算,因为小李所在公司的上班制度:单休制,那么2013年4月当月正常休息时间为4.5.14.21.30五天,正常上班应该是25天。
2.未满勤的员工的工资该怎么算?
各个地方和各个公司的规定不同,我们公司的算法如下:
按照日工资的80%为基数发放,但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水平。
工伤假期间给与正常考勤待遇工资,即全额工资。
③产假(女员工)
按照实际上班的天数结算工资,产假期间由社保局生育保险机构支付生育津贴,公司不另外支付工资。
丧假期间给与正常考勤待遇工资,即全额工资。
按照日工资的80%为基数发放,但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水平。
事假当天可以没有工资。
按照日工资的80%为基数发放,但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水平。
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水平为基数计算婚嫁期间工资待遇。
⑨陪产护理假(男员工)
陪产护理假期间给与正常考勤待遇工资,即全额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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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一下我的解答思路:要算小李的工资,首先得明确其工资结构,即由哪些项目构成;再根据这些工资项目,按其实际出勤(是否有加班、请假等)算出应发工资;最后再按规定扣减公司为其代扣代缴的社保公积金缴费和个税后,得出其实发工资。详细解答分析如下:我们先来看看4月份的台历:1、根据台历,4月份法定正常上班的工作天数为(标红日期除外):21天2、国家规定法定节假日为有薪假,加上本月4日清明节的1天有薪假,4月份总计满勤有薪天数应为22天。3、而该公司实行的六天制,根据其放假安排,可以推断其安排7日上班是为了补5日周五的放假,28日上班是为了补30日周二的放假。4、小李的实际出勤为:本月有请事假2天,平日加班3小时,4个周六都有正常上班(算加班),清明节法定节假日有加班1天。综合...
说一下我的解答思路:
要算小李的工资,首先得明确其工资结构,即由哪些项目构成;再根据这些工资项目,按其实际出勤(是否有加班、请假等)算出应发工资;最后再按规定扣减公司为其代扣代缴的社保公积金缴费和个税后,得出其实发工资。详细解答分析如下:
我们先来看看4月份的台历:
1、根据台历,4月份法定正常上班的工作天数为(标红日期除外):21天
2、国家规定法定节假日为有薪假,加上本月4日清明节的1天有薪假,4月份总计满勤有薪天数应为22天。
3、而该公司实行的六天制,根据其放假安排,可以推断其安排7日上班是为了补5日周五的放假,28日上班是为了补30日周二的放假。
4、小李的实际出勤为:本月有请事假2天,平日加班3小时,4个周六都有正常上班(算加班),清明节法定节假日有加班1天。
综合以上分析,不难得出:
1、若小李的2天事假不能作为周六上班的调休:
小李的4月应发工资=月基本工资-2天事假工资+3小时平日加班工资+4天周六加班工资+1天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22)*2+(/8)*3*1.5+()*4*2+()*1*3=+77.59+.79=4322.11元。
2、若小李的2天事假可作为周六上班的调休:
小李的4月应发工资=月基本工资+3小时平日加班工资+2天周六加班工资+1天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21.75/8)*3*1.5+()*2*2+()*1*3=+551.72+413.79=4043.10元。
很明显,第2种算法比第1种算法要少279.01元。因此,本着合法节约的角度考虑,建议选择第2种算法更好,公司只要在制度里做好“员工请假或休息可抵周六加班,作为调休”的相关规定即可。
应发工资出来后,扣减相应的社保公积金和个税后,就很容易得到其实发工资,这里就不多细说了,大家可以自己细算一下。
综合本案分析,就“未满勤员工的月薪应该怎样核算才合理合法”,说几点看法:
1、那些日工资标准为月薪/31天、30天或26天的做法都是不合理合法的。
2、为了更贴近实际,建议当月缺勤的扣减日工资标准按“月薪/当月实际法定有薪天数”,而不是教条式的统一按“月薪/21.75”来折算,因为21.75天是全年月平均有薪天数,各月实际有薪天数还是有20~23天不等的差别。
3、加班工资的核算基数不受出勤天数的影响,是固定不变的,即日工资基数为:员工的固定月薪/21.75天,小时工资基数为:员工的固定月薪/21.75天/8小时。
4、法律规定标准的周正常工作时间为5天8小时即每周40小时。那些执行6天8小时单休工作制的,其周六上班要按双倍工资算其加班费。平时加班1.5倍,法定节假日3倍。
5、当然,如果岗位已申请执行了“不定时工作制”的,那其平时和周末加班一般不计加班费,法定节假日加班按3倍来给。如已申请执行了“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除了法定节假日安排加班算3倍外,其它时段(包括平时和周末)超过所申请周期标准工时(周为40小时,月为166.64小时,季为500小时,年为2000小时)的加班一律按1.5倍折算。
因此,HR要结合企业和岗位特性,善于利用“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等特殊工作制来安排好员工的工作与休息,即能帮助企业适当控制加班成本,又能很好规避法律风险。
那个《中国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汇编》确实非常不错,今天再次推荐,建议大家都去参加下载,非常值得珍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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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位数1500元,众数1500元(2)(00+00+1100)/7=2314(3)众数,因为众数表示了某公司多数员工的工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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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个人认为“新算法”最大的亮点是提出了“计薪天数”这个概念。“计薪天数”承担起新酬计算基准天数的重任,从此结束了20.92天既是月均工作天数又是计薪天数的历史。   二、月均工作日根据11天法定节假日调整为20.83天,进一步明确了“工作日”的概念,清楚的划分出假日、休息日加班的界限,多于工作日的出勤要按照规定计算加班工资。此概念与考勤制度联系紧密。   工作日   休息日   休假日   1月   22天   8天   元旦1天   2月   18天   8天   春节3天   3月   21天   10天   4月   21天   8天   清明1天   5月   21天   9天   劳动节1天   6月   20天   9天   端午1天   7月   23天   8天   8月   21天   10天   9月   21天   8天   中秋1天   10月   20天   8天   国庆3天   11月   20天   10天   12月   23天   8天   总计   250天   104天   11天   平均   工作日   250/12=20.83天   计薪日   (250+11)/12=21.75天   三、明确了11天法定节假日为带薪假日,以日计薪的员工在法定假日没有工资的现象将得到缓解。当然21.75天的计薪基数使加班工资略有下降。“计薪天数”明确了日工资的计算标准,为薪酬计算提供了有力的依据。此概念与薪酬计算规则联系紧密。   四、综上,HR的薪酬和考勤制度在数据上有了明确的法律依据,在“工作日”的基础上根据“计薪天数”确定的日工资标准来计算薪酬,使HR的工作进一步得到规范。“新算法”的实用性由此得到体现。   问题一:20.83天是不是只是指月工作日?不用这个计算工资?如果计算工资的话,就用21.75天算?是不是只有加班、法定假日工资按21.75天算,其余的都按照20.83天算呢?   答:可以说20.83天与计算工资没有直接关系,但是20.83天是计算出勤天数的基准!   新算法明确规定了21.75是计薪日,所以21.75天是用来计算日工资的基准!明确了“出勤天数”和“日工资”,接下来工资如何算就简单了。   法定假日现在为带薪假日,平时加班、休息日加班、法定假日加班都是按照21.75天计薪日得出的“日工资”来计算加班工资。其余的也就是正常工作日、或者是缺勤,还是按照21.75天计薪日得出的“日工资”来计算工资。   日工资的计算只有一种算法:月工资/21.75天,很明确,再无其他。   应出勤的天数上图中已经列出,是以月均20.83天来衡量的的,也很明确,再无其他。   另有HR同仁指出:20.83是全年各月平均全勤天数,21.75是全年各月评价计薪天数,在具体计算工资时,只有21.75参与计算,即,如果约定月工资标准为x,员工正常出勤就可得到工资x。如果缺勤,则得:月工资标准--月工资标准/27.15*缺勤天数;如有加班,则得:月工资标准+月工资标准 /27.15*平时加班、休息日加班、法定假日加班天数*相应百分比。   当然,全年各月实际全勤天数不固定,故以上的计算方法则忽略此点;   如果,日工资标准=月工资标准/当月全勤天数的话,就可以避免其离职时导致的以往多付或少付工资的情况,但由此带来的结果是:正常出勤每月的工资数不恒定。   注:此次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改动的关键之处在于:   1、原来20.92天为月均工作天数,在实际操作中20.92天既是工作天数又是计薪天数,但是却没有明确计薪天数的概念。   2、新算法明确提出计薪天数的概念,明确11天法定假日为带薪假日,20.83天承担工作天数的职责,21.75天承担计薪天数的职责。事实上是有利于薪酬核算实操的   问题二:举个例子,假如某员工月薪为800元,一月份实出勤26天(每天8小时),本月有元旦一天,正常休息,那么他的加班工资和本月工资是否可以这么算?   该员工加班天数为26天-20.83天=5.17天=41.36小时(劳动法规定每月加班不得超过36个小时,这样加班算不算违法?)   加班工资为:(800元/21.75天)*5.17天=190.16元   则该员工总工资为:800+190.16=996.16元   还是:(800元/21.75天)*20.83+190.16=956.32元?   答:首先要明确的是:20.83天为月均工作天数,是衡量加班的基准,但是20.83天不   直接参与工资核算,因为每个月的实际应出勤天数(工作天数)和20.83天是有差   异的,(2008年每月的工作日见上图)   假如某员工月薪为800元,一月份实出勤26天(每天8小时),本月有元旦一天,正常休息,那么他的加班工资和本月工资为:   一月份应出勤天数22天,该员工实际出勤26天,元旦休息,所以:该员工加班天数为26天-22天=4天=32小时(符合劳动法规定每月加班不得超过36个小时)加班工资为:(800元/21.75天)*4天*1.5=220.67元(加班工资按照平时加班150%计算,这里假设为:都是平常加班,没有周末(休息日)加班的情况,全部按照150%计算,方便解释。如果加班发生在11天以内的应按300%计算。)   则该员工总工资为:800+220.67=1020.67元。   另有HR同仁指出:此处的这个800元,应该是一个月内应出满勤后的工资:即1个月内除周六周日双休日和本月内的法定假日后满勤,即可得800元。还有这里讲了每天都是8小时工作,那么这里的应出勤即1月内的周一到周五的出勤天,4天是加班,应该是上了4个周六或周日的班,这里的加班费是按2倍计算的,而非平时加班的1.5倍计算。所以:员工的总工资为800+加班费800/21.75*4*2=1094.25元。(个人认为,说得很有道理。)   问题三:某公司一线员工实行计件工资,元旦正常休息,元旦这天工资该按何标准作补偿?如:基本工资150元,满勤奖100元,计件工资按30元/天(假定每天完成定额),1月出勤26天(除元旦应出勤22天)。工资=150+100+22*30+(26-22)*1.5*30+30(作为元旦计件补偿)=1120元,合法吗?   答:一般来讲,对于实行计件制的员工而言,计件即意味多劳多得,上一天班拿一天钱,既然元旦正常休息,就没有工资补偿。   1 月除元旦,应出勤22天,实出勤26天,显然4天加班应该是4天周六或周日,根据国家规定,应按日工资的1.5倍支付,即工资=150+100+22*30+(26-22)*(1.5*30+30)=1210元(但实际上很多单位都是这样算的,即工资=150+100+22*30+(26-22)*1.5*30=1090元)   问题四:利用“倒扣法”来计算新入职的员工底薪,合理吗?请看以下例子:是以按以前计薪天数20.92,(如果该员工1月7日正式上班,底薪为800元))1月底薪工资=800-(800/20.92*4)=647.04   现在计薪天数更改为21.75   1月底薪工资=800-(800/21.75*4)=652.87   答:“扣减法”:实发工资=应发工资(月)-应发日工资×未出勤天数;   “累加法”:实发工资=应发日工资×出勤天数;   显然,“扣减法”的计算方法中需要直接引用“应发工资”工资这个数据,而一般来说“应发工资”这个数额是固定的(比如800/月),实际上由于每月工作天数不同而“应发工资”额也是不同的,但是日均工资=800/21.75是个固定的数据,如果用扣减法计算工资则产生出勤天数与计薪天数不符的矛盾,导致工资数据不严谨。   例如:月工资=800,日工资=800/21.75=36.78,如果在3月份和和7月份某员工请事假一个月,用扣减法计算则会出现问题 800-36.78*21=27.62;800-36.78*23=-45.94。同样是请一个月事假应该不发工资,可见扣减法计算的结果是不利于执行的。所以,运用“扣减法”的前提是将月工资(800元)按照每月的实际计薪日进行折算,但在实际操作中没有这个必要。而“累加法”的原则是,上一天班发一天工资,利于薪酬核算实际操作。   另有HR同仁指出:运用累加法计算缺勤也有问题:例如:08年7月份正常出勤天数应为23天,某员工月薪1000元,7月请事假一天,则其7月出勤为22 天。如果按累加法来计算该员工7月的工资则为:()x22=1011.5元,也就是说,该员工请假一天,公司还应该多发他11.5元钱。(个人倾向于用扣减法来计算缺勤后的工资。)   “也就是说,该员工请假一天,公司还应该多发他11.5元钱。”如果不请假,那么则发的更多,累加法的意义在于干一天活拿一天钱!   员工考勤不能以月工资/21.75天×出勤天数来算,因为如果这样你的日工资是全年平均的21.75天了,而你的出勤天数是根据当月的一个实际天数了,你的日工资的计算方法与出勤天数已经产生矛盾,所以是以扣减法是合理公平的,因为你全年的日工资都是不变的。   扣减法计算工资的弊端   应发工资800/21.75*实际计薪日   每月天数   工作日   计薪日=工作+休假   休息日   休假日   1月   845.98   31   22   23   8   元旦1天   2月   735.63   28   17   20   8   春节3天   3月   772.41   31   21   21   10   4月   809.20   30   21   22   8   清明1天   5月   809.20   31   21   22   9   劳动节1天   6月   772.41   30   20   21   9   端午1天   7月   845.98   31   23   23   8   8月   772.41   31   21   21   10   9月   809.20   30   21   22   8   中秋1天   10月   845.98   31   20   23   8   国庆3天   11月   735.63   30   20   20   10   12月   845.98   31   23   23   8   总计   9600.00   365   250   261   104   11   平均   800.00   20.83   21.75   (1)、表格中应发工资一栏中,比如说1月份工资应发为845.98元,那如果员工全勤的话我们应该给员工的845.98元还是800元?(标准不同,按全年来算,结果相同。)   (2)、2月份也是一样的,全勤的话是按照735.63发吗?再有假如本月有1天请事假,按照公司规定扣除1天的工资,那就是800/21.75*(20-1),对不?   (3)、按照以上算法的话,以后请假得在月计薪日相对多一点的当月请假,这样的话感觉工资扣的还少一些,其实全年算下来还是一样的。(全年算下来的确是一样的,但是工资是按月发的,而每月人员又是流动的,所以要精确到月。)   注:二月份以28天计算,方便解释。   明确月工作日和月计薪日的目的最主要应该是为了计算加班工资,计算加班工资只需   要明确月计薪日就可以了,而跟月工作日没有什么关系。   问题五:在零售连锁企业里,一般店铺的员工上班没有采用标准工作制,是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制。即每天上班平均会10小时,但每月上班时数不超过法律法规规定的时数。这种情况,我们的计薪系数应该为多少?如,导购员:基本工资为850,1月份加班25小时,其中10个小时为法定假日加班,那她的加班工资应为多少?   答:不管每天上班几个小时,也不管每月上班时数超不超过法律法规规定的时数,只要是双休日或节假日上班的,都应该支付相应的加班费,只不过双休日、节假日、加点所参照的倍数有所不同(详见问题六)。   问题六:如果把节假日作为计薪日,那就是说节假日虽然不上班,依然发1倍的工资,那么劳动法规定的节假日加班按照3倍工资支付,是不是支付2倍就可以了,因为月工资里已经包含了一倍!(既然把节假日作为了计薪日,企业已经给付了一倍的工资,如果在节假日加班,是否还应该给付3倍工资?)   答:按劳动法规定应给予3倍的工资。例如:贵公司某员工2000元/月,2007年10月份满勤(国庆按规定休息),则该员工10月份工资为2000元;如果 10月1日有加班,则该员工加班工资为*3=275.86元;如果只有10月1日加班,其他休息日和法定假照休的话,则当月工资应为 .75*3=2276元。   注:法定假日上班一定要发加班工资(加班工资按照300%计算),一挂ǎǘ偃丈习喑Ц兑陨瞎べY外需oT工{休,但目前大部T制造性企I只o加班工Y算;休息日上班,单位可以安排补休或者是发放200%的工资。如果安排了补休就不用发放工资了,而且补休或者是发加班工资,选择权在单位;平时加班称为加点,加班工资按照150%计算。   问题七:既然每个月都有实际的应出勤天数,那么法定给出20.83有什么用处?   答:根据月均工作天数20.83的由来(365-104-11)/12=20.83,可知20.83天这个数是在制度工作时间的计算的规定中出现的,可以理解为:20.83天是针对月综合计算工时而定立的一个参照基数,季综合工时、年综合工时也依次类推。所以,20.83在标准工时中并不具有其实质的作用,意义在于从法律上界定了月平均应出勤天数。   问题八:象我们公司倒班的人员,1月份,出满勤252个小时,按照最新的工作日小时数20.83*8=166.64小时算,超过了 252-166.64=85.36小时,(超过国家规定了,但这是员工集体讨论的结果)如果假设一个员工的工资是1000元,那么1月份他的工资这样计算是不是对的?   加班工资=*8)*85.36*1.5=735.86元,1月份工资=1000+加班工资==1736.86元。   我认为这样做工资是正确的,因为每个月的工作日不同,直接用平均工作日20.83日应该更准确.要不然,每月都按实际工作日(比如1月22天,2月又变18天了)计算,公式中的基数总变化,其实更不利于工作。   答:标准不一样而已,其实年平均结果都是一样的,个人认为,此计算方法可行。   问题九:我公司倒班人员上午倒班人员工作5个半小时,下午倒班人员工作5个半小时,逢节假日不休息,请问如果全月总工时不超,逢节假日\\双休日是否还应付加班工资?   答:每个企业根据自身生产情况,可自行安排作息时间。对于倒班人员而言,双休日上班,不管全月总工时超不超,单位只要安排其调休即可,至于加班工资则可以不付;但对于非倒班人员而言(如8小时/天工作制),则既要安排调休,又要支付加班费。节假日是国家规定的带薪假日,即使全月总工时不超,也应照常支付加班费。   问题十:我们单位大多数岗位属于综合计时类的性质,如果依法设定工作时间,是不是必须严格按照每月20.83天来计算,超时都必须计为加班。如:我们某岗位现在为两班倒,上一天一宿,休一天一宿。时间为:8:00――12:0013:00――17:::00即每个班次为15.5个小时*15个班次/月=232.5小时。如按20.83天计算,每天8小时,全月累计为20.83*8=166.64小时,那么我们目前就超时了232.5小时―166.64小时=65.86小时/8小时=8.2325天,也就是说应该多支付至少8天的加班工资,是这样理解吗?   答:综合计时类单位来说,可以采取月平均工作日20.83天来计算,而且也更方便管理。   问题十一:   年工作日是250天,年记薪日是261(250+11),也就是说,全年工作了250天,要给261天的工资,或者说,平均每月工作20.83天,要给 21.75天的工资,月工资标准/21.75*21.75=月工资标准,所以加班或出勤不够,要以工资标准为基础做相应的加减,否则,如按照出勤天数*月工资标准/21.75的公式,则出满勤时20.83*月工资标准/21.75就不等于月工资标准了;但是,按照上面的计算方式,就可能出现全年出勤0天,却要支付11天的工资,这就是11天的带薪公休假?也不合理!或者,加班的按标准工资加加班工资计算,出勤不够的按出勤天数*月工资标准/21.75计算???迷惑,不理解国家把年工作日和年记薪日分别计算的原因(如果相同,则不会出现上述悖论),请高手指点!   答:对于这个问题,上面已经讲过,出勤天数*月工资标准/21.75和20.83*月工资标准/21.75只是两种不同的标准而已,从年平均来看结果是相同的。   至于出现全年出勤0天,却要支付11天带薪公休假的工资的问题,如果公司某员工全月或全年请假,则视为出勤天数为0,其他情况则照常支付。   问题十二:   李某月工资1000元,2月11日入职。平常加班30H。2月应出勤时数为21天X8H/天=168H,缺勤时数=6天X8H/天=48H,实出勤时数为 15天X8H/天=120H,则李某2月份工资应为+(*8)*30*1.5)=972.9元。   如果以20.83天算,则会出现2种情况:   1:{/(20.83*8)*48}+(*8)*30*1.5)=970.6   2:*8)*120+(*8)*30*1.5)=978.7   这样的话,2个依哪种为准呢?   答:这两种方法还是“扣减法”和“累加法”的区别,详见问题四的有关解析。另外,员工加班不能以“平常加班30H”笼统概括,应该根据“问题六备注”的不同情况加以区别。   问题十三:   请教请假工资计算o如下是否合法s设一基本薪资为s800元的员工o当月应出勤22天o该员工请假13天o另周六加班8Ho目前我厂其工资计算为s基本薪资=800元-800元/22天*13天=327.3元o加班费=800元/21.75天/8*2倍*8H=73.6元,综上得当月工资=327.3+73.6=400.9元。   我个人是这样计算:基本薪资=800元/21.75天*(22天-13天)=331元,不知是否正确?   答:仍然是“扣减法”和“累加法”的区别。   问题十四:   我司有部分员工执行四班三倒,每班八小时.按照正常排班,每月他们上班的天数大约是22天左右.有时可能为24天.(大月)逢法定节假日或者周六周日他们照样上班.那计算工资时,我们是这样算的:假定该员工月薪为3000元,若员工当月出勤22天(含1天法定假日),则该员工当月应得工资为:.75*(22-1-21.75)*2倍+*1*200%,大家看有没有什么问题?   补充:我举的例子员工当月出勤天数不太合适.现假定员工当月出勤24天,(含法定假日1天),则他应得工资为.75* (24-1-21.75)*200%+*1*200%。上面他的应得工资为三部分:1、满勤工资3000,2、超过21。75天的为 2倍的加班工资,3、法定节日三倍的加班工资(第一部分里已含100%的工资)楼主这里是不是少算了休息日加班工资?“* (24-1-21.75)*200%”事实上可能是出勤超过21.75天,但是并没有加班。“现假定员工当月出勤24天,(含法定假日1天),”理解为:正常出勤23天,没有休息日加班。计算:*23+*1*200%   答:1、不同的加班情况有不一样的支付系数,应该区别对待;   2、 “*(24-1-21.75)*200%,事实上可能是出勤超过21.75天,但是并没有加班”,以21.75天计薪日作为计算工资标准的话,这样的情况当然会出现,同样也会出现“出勤少于21.75天”但仍然按照21.75天标准来计算工资的情况,不过全年平均来看,结果相同。   以下是帖子中几位HR同仁列出其所在公司的工资核算方法,现整理如下,供大家学习交流之用:   方法一:月薪/月工作天(08年後法定日算在工作日龋捶ǘㄈ招菹⒁灿泄べY)*月出勤天+加班M;   方法二:应发工资=月标准工资*(实际出勤天数+法定假日)/(日历应出勤天数+法定假日);   方法三:   1、未缺勤也未加班则发约定月工资(如2000元)   2、有缺勤未有加班则发月工资-月工资/21.75*缺勤天数(如2000元-*2天)   3、有缺勤平时也有加班的,则缺勤与加班相抵,剩余仍有多余时间的则算加班费,如不过相抵的则算缺勤(2000元-*(缺勤2天-加班1天)   4、无缺勤有加班的,则月工资+月工资/21.75*天数*倍数(2000元+*1天*3倍(元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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