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 中农民进城宅基地带着土地进城到成都与谁家开发商结缘。我是一巴中农村户籍,想带着宅基地到成都高新区落户,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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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化改革的大车,是由产权改革与价格改革两匹马牵引的共轭改革。
& & 2015年又是一个改革年。价格改革方面: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若干意见》,提出“放开竞争性环节价格,充分发挥市场决定价格作用”,成为新一轮价格改革的纲领性文件。
& & 产权改革方面: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提出“以管资本为主”的新理念,是新一轮国企产权改革的指导性文件;日,中国政府网公布中办、国办印发的《深化农村改革综合性实施方案》,是新一轮农村产权改革的指导性文件。
& & 这份文件提出:开展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并提出了宅基地制度改革的基本思路:在保障农户依法取得的宅基地用益物权基础上,改革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探索农民住房保障新机制,对农民住房财产权作出明确界定,探索宅基地有偿使用制度和自愿有偿退出机制,探索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担保、转让的有效途径。
& & 趋向让农民拥有宅基地的完整产权,这是对历史与现实的一个重大交代。此话怎讲?
& & 宅基地本无事
& & 简单梳理一下1949年以来中国宅基地制度的流变。
& & 从三大改造说起。关于农业社会主义改造,官方表述为:到1956年底,参加初级社的农户占总农户的96.3%,参加高级社的达农户总数的87.8%,基本上实现了完全的社会主义改造,完成了由农民个体所有制到社会主义集体所有制的转变。
& & 所谓“社会主义改造”,指的是“生产资料公有化”,并非要将一切财物收归国家所有或集体所有。根据生产资料/生活资料两分法,生活资料仍归个人所有。农业社会主义改造三阶段:互助组→初级社→高级社,生产资料集体化程度逐次提高。那么,根据当时法律政策,宅基地要不要被集体化呢?
& & 日,全国人大通过《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示范章程》。第13条规定:入社的农民必须把私有的土地和耕畜、大型农具等主要生产资料转为合作社集体所有;社员私有的生活资料和零星的树木、家禽、家畜、小农具、经营家庭副业所需工具,仍属社员私有,都不入社。第16条规定:社员原有的坟地和房屋地基不必入社。社员新修房屋需用的地基和无坟地的社员需用的坟地,由合作社统筹解决,在必要的时候,合作社可以申请乡人民委员会协助解决。根据上述规定,房屋+宅基地(房屋地基)作为生活资料仍归个人所有。
& & 天下本无事。如果没有后面的人民公社一揽子事情,就不会出现现在的宅基地问题。宅基地问题是人民公社遗留问题。
& & 人民公社遗留问题
& & 日与4日,《红旗》第七期与《人民日报》先后刊发《嵖岈山卫星人民公社试行简章(草稿)》。第5条规定:在已经基本上实现了生产资料公有化的基础上,社员转入公社,应该交出全部自留地,并且将私有的房基、牲畜、林木等生产资料转为全社公有,但可以留下小量的家畜和家禽,仍归个人私有。
& & 这一条的要害是将宅基地(私有的房基)归入生产资料范畴,要求公有化(全社所有)。虽然是“试行”+“简章”+“草稿”,但河南嵖岈山卫星人民公社可是“天下第一社”,是人民公社化的母本。宅基地问题由是而起。
& & 日,中共八届十中全会通过《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修正草案)》,即“人民公社六十条”的第三版/最终版。第21条规定:生产队范围内的土地,都归生产队所有;生产队所有的土地,包括社员的自留地、自留山、宅基地等等,一律不准出租和买卖。沿袭了嵖岈山卫星人民公社将宅基地视为生产资料要公有化的观点,只是从“全社所有”降级为“生产队所有”。
& & 但是,该条例第44条又规定:要保障社员个人所有的一切生活资料,包括房屋、家具、衣被、自行车、缝纫机等,和在银行、信用社的存款,永远归社员所有,任何人不得侵犯。
& & 第45条更是明确规定:(1)社员的房屋,永远归社员所有。(2)社员有买卖或者租赁房屋的权利。社员出租或者出卖房屋,可以经过中间人评议公平合理的租金或者房价,由买卖或者租赁的双方订立契约。(3)任何单位、任何人,都不准强迫社员搬家。不经社员本人同意,不付给合理的租金或代价,任何机关、团体和单位,都不能占用社员的房屋。如果因为建设或者其他的需要,必须征用社员的房屋,应该严格执行国务院有关征用民房的规定,给以补偿,并且对迁移户作妥善的安置。
& & 归纳一下这些规定:宅基地-生产资料-集体所有-不能买卖VS房屋-生活资料-个人所有-有权买卖。但问题来了:房屋附着在宅基地之上,房地在买卖上不可分离,怎么整?
& & 所有权与使用权分离
& & 一个解决路径是回到将宅基地界定为生活资料的正统社会主义观点,但历史选择了另一条路径。客观地说,如果我们生产资料与生活资料分别理解为资本品与消费品,那把宅基地及土地归入生产要素/资产/资本品范畴,也是合理的。
& & 日,中共中央《关于各地对社员宅基地问题作一些补充规定的通知》转发了国务院农林办公室整理的《关于社员宅基地问题》,规定:(1)社员的宅基地,包括有建筑物和没有建筑物的空白宅基地,都归生产队集体所有,一律不准出租和买卖。但仍归各户长期使用,长期不变,生产队应保护社员的使用权,不能想收就收,想调剂就调剂。(2)宅基地上的附着物,如房屋、树木、厂棚、猪圈、厕所等永远归社员所有,社员有买卖或租赁房屋的权利。房屋出卖以后,宅基地的使用权即随之转移给新房主,但宅基地的所有权仍归生产队所有。
& & 这个仍然有效的中央规范性文件提供了一个解决路径:将宅基地的所有权与使用权相分离,所有权归于集体,使用权归于个人,这样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就可以买卖转让了,并且还没有限制转让的对象,理论上城乡居民都可以买。照理说,宅基地问题解决了。
& & 改革开放后对宅基地的法律政策,均源于此。1998年修订的土地管理法第62条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2007年物权法第13章为“宅基地使用权”,规定: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法等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第153条);已经登记的宅基地使用权转让或者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第155条)。
& & 产权再次缺损
& & 但新的系列问题又出现了。问题之一:对交易范围的限制。2008年建设部出台《房屋登记办法》。第83条规定:申请村民住房所有权初始登记的,还应当提交申请人属于房屋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证明。第87条规定:申请农村村民住房所有权转移登记,受让人不属于房屋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房屋登记机构应当不予办理。这是将农村村民住房所有权(+宅基地使用权)的交易范围限制在本村。
& & 问题之二:对交易对象的限制。1999年国办《关于加强土地转让管理严禁炒卖土地的通知》首次规定:农民的住宅不得向城市居民出售,也不得批准城市居民占用农民集体土地建住宅,有关部门不得为违法建造和购买的住宅发放土地使用证和房产证。2007年国办《关于严格执行有关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法律和政策的通知》更是明确规定:农村住宅用地只能分配给本村村民,城镇居民不得到农村购买宅基地、农民住宅或“小产权房”。将城镇居民从交易对象中排除了出去。
& & 问题之三:对宅基地使用权抵押等金融功能的禁用。1995年担保法第37条规定宅基地的土地使用权不得抵押。2008年物权法第184条沿袭了这一规定。
& & 完整产权的意义
& & 这里讲一下产权的基本原理。所有权与产权不是一回事,前者指的是谁名义上拥有这项财产,后者指的是谁拥有这项财产的使用权、收益权与转让权。一项财产的所有权与产权是可以分离的。1963年的中央规范性文件在中国开创了将宅基地所有权与使用权分离,深合新制度经济学的基本理念。现在城里的商品住宅,购房者既买了房子,也买了70年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也是基于同样的逻辑。只不过,宅基地使用权理论上是永久的。
& & 不过,商品住宅是可以转卖的,与其不可分离的70年国有土地使用权也随之换了业主,并且城乡居民甚至外国人都可以购买,还可以办理按揭抵押贷款,这等价于70年国有土地使用权是可以转卖与抵押的。另一个佐证是开发商拍下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既可以转卖给别的开发商,也可以抵押给银行以获得开发贷款。
& & 一比较,问题来了。农村房屋+宅基地使用权不能卖给城里人,不能卖给村外的任何人,只能卖给本村的农民,极大地削减了这项财产的转让权与收益权。道理是简单的供求关系。把一项商品的卖家强制缩减了N个数量级,需求被大大削减,令其市场价值大贬。
& & 同时,也别低估了禁用金融权能的后果。能否使用金融杠杆的小小差别,引发的效应极大:一是借助杠杆令城里人拥有的资产价值远远多于农民,二是使用杠杆能增加资产的流动性,让死的、有形的资产变成活的、无形的资本,从而创造更多的财产性收入。
& & 秘鲁经济学家德索托认为,许多发展中国家的穷人穷≠没有资产。他估算,在发展中国家,由穷人占有但不合法所有的房地产资产总额超过9万亿美元。有资产还穷,此话怎讲?
& & 穷人持有大量资产:没有门牌的房子,没有确权的商铺与土地及没有登记的工厂等。但因为没有得到合法的产权登记、确认与表述,这些资产,首先只能在高信任但狭隘的熟人圈子中进行流转交易,限制了交易对象与市场范围;其次不能使用抵押等金融功能,从而无法转化为活的资本。办信用卡对白领来说易如反掌,但对与金融绝缘的穷人来说难于登天。中国宅基地问题与这个问题是高度同构的。
& & 其实,不让城里人买宅基地,不让农民抵押宅基地使用权,一个初衷也是为了保护农民利益,不让“狡猾”的城里人与银行“骗取”农民的宅基地,但这是把农民当成没有行为能力、不能保护自身权益的“傻子”了,更是出于对完整产权与资本化关系的无知。事与愿违,结果是以保护农民之名收伤害农民之实。
& & 一个类似问题是股权分置,问题起于为了确保对国企的控股,规定高比例的国有股份不能流通。因为有人认为,国有股流通会动摇“公有制主体地位”。后来政府想把一些国有股流通,却发现流通股持有者强烈反对。这才如梦初醒:股份和其他财产一样,限制了其转让权,也就限制了其收益权,价值会大打折扣;国有非流通股的安排,反不利于国资保值增值。最后,2005年股权分置改革,以非流通股向流通股支付对价的方式逐步实现全流通。
& & 以上初步阐释了完整产权的价值与巨大威力。
& & 《深化农村改革综合性实施方案》中的宅基地制度改革基本思路,包括“保障农户依法取得的宅基地用益物权”(使用权与收益权),“探索宅基地有偿使用制度和自愿有偿退出机制”(转让权与收益权),“探索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担保、转让的有效途径”(金融功能与转让权)等。向赋予农民完整产权趋近,有针对性,意义极大。
& & 日,新华社发布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提出:维护进城落户农民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支持引导其依法自愿有偿转让上述权益。明确“进城落户农民”亦享有宅基地产权,不可忽略。
完整产权的价值与巨大威力
你要说明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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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中农村的赶紧回家了有新政策了!刚刚国务院发出重磅信号!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完善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办法的意见》(简称《"三权分置"意见》)。
3日上午,农业部部长韩长赋就《"三权分置"意见》中的相关问题作了介绍和解读。韩长赋表示,“三权分置” 是继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农村改革又一重大制度创新,为农民增收提供了制度保障。
“三权分置”: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又一农村改革创新
农业部部长 韩长赋:三权分置”这一制度安排,坚持了土地集体所有权,稳定了农户承包权,放活了土地经营权,为引导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推动现代农业发展奠定了制度基础。
加快放活土地经营权,优化土地资源配置,是实施“三权分置”的重要目标之一,通过“农地农民有,农地农业用”的制度安排,可以更好地促进规模经营和现代农业发展。
多项举措保障新型经营者权益,农民增收有了新路径和制度保证,农民进城落户无须退出土地承包权。
什么是农村土地三权分置?
所谓农村土地三权分置,就是所有土地的所有权归集体,农民拥有土地的承包权,可以自主经营种植不违反国家政策的作物。后来,随着进城务工的农民把承包土地出租、转让给其他人。
受让人不拥有承包权,而是一种经营权。这样,就有了三种权利,即归集体的土地所有权,归原农户的承包权,以及归实际经营者的经营权。为了顺应农民保留土地承包权、流转土地经营权的意愿,国家将土地承包经营权分为承包权和经营权,实行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并行。
中国未来30年,农村将成为奢侈品!
空心村为中国乡村带来希望
中国乡村逐步变成空心村,外出上学、务工,年轻人和文化人流向城市。不少学者与城市人批评政府剥削了农村的资源,不!正好相反,让农民回村是在剥夺农民的希望,农民70%的收入来自城市。
三十年后,再回到乡村土地上的主人不是曾经走出去的农民,而是从城市奔向农村的大学生和工人。城镇化在不到20年时间内,会促成乡村20%的耕地转化,空心村会转移,都市有钱人住进了乡村,城市核心区将会成为“空心城”。
农村会变成新的人类家园
30年后,种田是**的一种生活方式。30万人以下的城市会变成**之地,3-5万人的小城镇将是人们最向往的地方。中国完全进入老龄化时代。随着高速、地铁、交通、互联网、物流网的异军突起,传统生活方式将逐步消失。
城市有工厂、有市场,是警察与小偷共存的地方;农村是家园、是生活和享受的地方。富裕起来的城市人一经跨入乡村,他们会发展人与自然的关系,人与人的关系,道德与自治之间的关系,城市人会明白生活价值。
村长比市长更有荣誉感    30年后,乡村不再是亩地的范围,村依然在,可能有很多改为庄园与农场,农业机械化程度达到60%。庄园的面积可能在5公顷到15公顷之间,村里居住的绝大多数是有文化有钱的市民,他们都在村干部领导下。
村里有土地、户口、河流、林地等珍贵资源,就业岗位不够,城市环境进一步恶化。那时,城市生活指数比农村差3—4倍,中国正式步入“农民问题”转入“城市问题”的时代。
一产(农业)时代的到来
30年后,是中国5000年文明史以来最重要的历史时期,农业进入生态与科技、自然与工业化融为一体的"一产时代的到来",传统的农耕用具在20年中就基本用不上了。
农耕文明的消灭由科学技术来决定,工业化生产方式与****的商品化生活方式,让绝大多数农村开始迅速进入到乡村城市状态,中国政府的新农村建设更是依照城市化的理念推进,推动着农民并不太欢迎的新农村。
严格的说,新农村建设是对农耕文明的一次冲击,这场冲击从本质上改变了中国农民,同时也终结了城市时代的命运。
“以人为本”改为“以自然为本”
从人的基本要求来看,“食”,在田园乡村绝对重要,蔬菜基本是有机蔬菜,又开始从有机蔬菜追求本地和原种食品。
“住”,目前建房,住所是彻底依人们的要求为原则,三十年后,开始从内心世界关注土壤,开始把土壤与树木视为自己的孩子,把它们看成有生命的物质。
而真正能把人与自然融为一体,那是50年后的事了。那时的“住”,追求的不仅是室内的舒适度,而是开始强调室内外的环境,人与人之间的道德,住房与自然间的和谐,由“以人为本”改为“以自然为本”。
乡村环境会成为城市人追求的主流目标,房地产也开始转向广阔的乡村市场。乡村的路因为每个小城市均为3—5万人,道路呈现放射状的,小城市不是在水泥钢筋之中,而是在林中、水塘边、在小山坡,这里的路是景是田是人文环境,农村不再是汽车,可能是自行车、摩托车(太阳能)盛行,很多路又把水泥给改成砂石路和泥路。
三十年之后,乡村将是未来中国人的奢侈品,中国乡村正如今天的城市让人们向往,城市或将会成为问题与破坏的代名词!
中国人很快会挤破头争做农民
制度破冰已经开始,这一切告诉我们,在中国做农民要趁早了!
说了几十年的“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现在有了更为准确的说法:让一部分蓝领和农民也富起来。而现在相应的政策和制度早已开始,很快大家便会挤破头争做农民。
蓝领和农民,在中国其实是一群人(没有财产收入的赤贫阶层),他们富起来的社会才是“橄榄型富裕”。为此,制度破冰已经开始:一方面是农村土地新政,让农民也有财产性收入;另一方面是提高基础教育及职业教育水平。
前段时间 ,国务院印发《关于实施支持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若干财政政策的通知》,提出了十条具体政策措施,对农民释放了重大利好信息!
保地权、稳就业、有社保,这些一个都不少。也就是说,农村户口迁移到城市后,不仅可以享受城市的教育资源、医疗保障、就业机制等公共服务,还可以同时保留在农村土地的所有权,依然享有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要知道当今社会什么资产最值钱,除了土地还是土地!农民动不动家里就有十几亩地,这就等于每天在家里“瘫”就能有足够的收入,成为“壕”是指日可待的!
农村户口“含金量”上涨
据调查发现,在户籍人口城镇化率提升缓慢的背后,存在一定的“逆城镇化”现象。
大多数考上大学的农村学生不再迁户口了,一部分常年生活在城市的农村户口人员,已经完全具备落户城市的条件,却还是选择把户口留在农村。
之所以常住城市的农民落户意愿不高,一方面缘于农村户口所附带的利益,城乡二元制结构下,农村土地为集体所有,农民有宅基地和农田、山林等的承包权,甚至随着近年政策的倾斜,农村户口在养老、医疗方面也有所优待;另一方面,此前城市居民所具备的优势,诸如教育、医疗、,农村户口人员只要与城市居民参与同等工作即可获得,吸引力大减。
未来20年,**钱的行业不是做房地产,而是做农民!
——***投资大师詹姆斯·罗杰斯
在国家经济结构调整和出台各种利好农业、农民的政策背景下,大量社会资本涌入农业领域,新农业蕴含着巨大潜力,是一块值得投资者期待的领域。而正在进行的农业产业大整合,或许可以看作是房地产业的“前十年”,经过大整合后,也许未来**钱的行业不是做房地产,而是做“农民”呢?
时代在变,农村也在变 曾经的农民:面朝黄土背朝天
现在的农民:一鼓作气,收割田野
现代化作业,霸气侧漏啊
全民创业的时代 农村充满着无限的生机! 好不容易从农村走出来, 现在竟有种强烈的冲动回农村去!
告别机车轰鸣的喧嚣 告别车水马龙的拥挤 告别难以企及的房价 告别真伪难辨的食品和雾霾常在的空气 回到小山村 承包一大片地 当一个现代化农民
待青苗茁壮成长
看稻子由青转黄,在稻花香里说丰年
有个菜园子,四季蔬果不断
闲暇时,我喜欢坐在农田里 看着金黄色的水稻 呼吸着田里面的空气 感觉心情都很舒畅
现在农村的路修的也都挺好的 也不会像市区堵车堵的厉害
在城市里养个宠物还要怕打搅邻居 还不能随便带出来玩 在农村想养什么养什么 想带出去跑就带出去跑
在城市里,邻居是谁你可能都不知道 在农村,你想去谁家就去谁家
现在的城市人 只有放假的时候才能出来玩一次 生活在农村 我们每天都在农家乐,多好!
日出而作,日落而息做一个现代化的农民 种田,栽菜,养鸡,养鸭 自给自足的生活,大概就是这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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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Rights Reserved 粤ICP备号大变革!国务院发话,巴中这类人要富了国务院发话,大变革要来了!  近日,****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完善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办法的意见》(简称《"三权分置"意见》)。 农业部部长**表示,“三权分置” 是继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农村改革又一重大制度创新,为农民增收提供了制度保障。  “三权分置”是什么呢?所谓农村土地三权分置,就是土地的所有权归集体,农民拥有土地的承包权,实际经营者可以自主经营种植不违反国家政策的作物。多项举措保障新型经营者权益,农民增收有了新路径和制度保证,农民进城落户无须退出土地承包权。  受让人不拥有承包权,而是一种经营权。这样,就有了三种权利,即归集体的土地所有权,归原农户的承包权,以及归实际经营者的经营权。有机会!破冰开始,这些人将富起来!  《"三权分置"意见》还提出,要“积极开展土地承包权有偿退出、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土地经营权入股农业产业化经营等试点”,还要“研究健全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抵押贷款和农村土地承包权退出等方面的具体办法”。  据人民日报报道,记者日前在重庆市巴南区采访获悉,该地区正在就此进行探索。目前当地已有一些农民自愿退出,实现直接财产性收入数百万元。  而在今年8月份,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实施支持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若干财政政策的通知》,提出了十条具体政策措施,也对农民释放了重大利好信息!  其中,保地权、稳就业、有社保,这些一个都不能少。也就是说,农村户口迁移到城市后,不仅可以享受城市的教育资源、医疗保障、就业机制等公共服务,还可以同时保留在农村土地的所有权,依然享有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  与此同时,就在11月5日,证监会副**方星海在第五届风险管理与农业发展论坛上致辞称,要深入推进农产品期货、期权市场建设。方星海表示,今年是全面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第一年,党**、国务院对农业现代化建设和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做出了一系列决策部署,这对期货市场服务“三农”和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出了新的要求。  这一切告诉我们,说了几十年的“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现在到了“让一部分蓝领和农民也富起来”的阶段。而现在相应的政策和制度改革已经开始!制度破冰已经开始!大农村福利越来越多,你知道吗?  拥有承包地和宅基地、集体收益分配权、征地补偿、大病保险和新农合……  大多数考上大学的农村学生不再迁户口了,一部分常年生活在城市的农村户口人员,已经完全具备落户城市的条件,却还是选择把户口留在农村。  未来,一些地区的农村户口将越来越值钱!圈圈老师能混到今天这口饭全靠你点文章作者:圈圈老师图文编辑:圈圈老师【根据网络资料整理, 如涉及版权;请及时联系删除内容!联系电话:/3332000/3333335该作者最新发布网友推荐的文章最新发布的文章@下活土地棋 巴山更亮丽-巴中城市新闻-智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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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6:57来源:智房网
前不久,成都市高新区以每公顷442.5万元的价格使用了巴中市300公顷土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总金额达13亿元,巴中成为全国第一个在省域范围内流转使用结余挂钩指标的地区。
“宁愿苦干、不愿苦熬”,车行四川省巴中市郊,巨幅广告牌上的标语十分醒目。巴中地处秦巴山连片特困地区腹地,受历史、自然等因素影响,3个县为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工作县,2个区为四川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区。根据规划,到2020年,巴中市要全面完成40余万户贫困户、受灾户的“巴山新居”建设,需耗资数百亿元。而2015年,巴中市的公共财政收入仅39亿元。钱从哪里来?前不久,成都市高新区以每公顷442.5万元的价格使用了巴中市300公顷土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总金额达13亿元,巴中成为全国第一个在省域范围内流转使用结余挂钩指标的地区。指标流转换取资金,财政紧张的巴中市通过下活土地这盘棋,找到了一条“开源”的渠道。政策扶持开先例有人算过这样一笔账:目前,巴中市698个贫困村农村存量宅基地约10699公顷,如果其中45%的面积参与增减挂钩,可以拆旧4814公顷,节约3016公顷土地,如果按照每亩29.5万元交易指标,可为巴中筹措资金133亿元,能在短期内解决贫困落后地区发展所需的大量资金。增减挂钩,简单来讲就是将农村建设用地与城镇建设用地直接挂钩,若农村整理复垦建设用地增加了耕地,城镇可对应增加相应面积建设用地。在保证项目区内各类土地面积平衡的基础上,最终实现增加耕地有效面积,提高耕地质量,节约集约利用建设用地,让城乡用地布局更合理的目标。2006年4月,山东、天津、江苏、湖北、四川五省市被国土资源部列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第一批试点。2014年,国土资源部为支持巴中脱贫攻坚,专门为其量身打造了“可在省内跨县、市开展增减挂钩”等6条支持政策。2015年8月,四川省国土资源厅下发《四川省跨县级行政区域设置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管理规定》,为异地使用增减挂钩指标提供了更为可行的方案。对此,国土资源部部长姜大明表示,近年来,国土资源部将扶贫开发作为重要政治任务,纳入重点工作布局,出台了一系列超常规、含金量高的支持政策,切实保障扶贫开发用地,完善拓展增减挂钩政策,优先安排国土资源改革试点,支持开展农村土地整治,加强矿产勘查开发和地质环境保护,有力支撑和保障了脱贫攻坚工作。日,一场谈判在成都高新国际广场拉开序幕,交易对象就是巴中的增减挂钩结余指标4500亩。最终,双方确定每亩交易价格为29.5万元。四川省社科院副院长郭晓鸣认为,这项重大创新让资源实现了跨区域流动,为四川实现城镇化、工业化提供了土地要素保障,对偏远山区而言,人们不仅分享到城镇化的成果,还拥有了脱贫资金保障。脱贫的资金有了,是否用到位了,老百姓最有发言权。这笔钱首先解决了农民建房资金的难题。“眼下,巴中不少村子正在引导农民集中建设居住区,将原来的旧房宅基地复垦,节约出来的指标拿到城里使用,将体现出来的‘级差地租’拿回农村去使用。”巴中市国土资源局局长何小兵说。这笔钱还用到了巴中廉租房建设上,解决了特困户的住房难题,实现了“不落下一户、不落下一人”。巴州区新庙村聚居点由政府投资140余万元配套建设了18套农村廉租房,资金来源从挂钩指标的收益中解决。通江县鹦鸽嘴村也得益于增减挂钩项目资金收益中的65万元,在聚居点修建了12套面积为50余平方米的农村廉租房,由村委会每月按0.5元/平方方米收取租金用于日常维护。幸福有了立足地5月16日对巴州区水宁镇枇杷村村民金光志而言,是平凡的一天。这天,他照例从自家屋外的菜地里割下一把韭菜,切菜、洗米、做饭。而在2014年以前,金光志需要在山间小道上步行一两公里,去自家菜地摘菜,回到毛坯房里劈柴、烧火,常常是一道菜上桌再忙活下一道菜,“一顿饭就吃不上几口热菜”。金光志说。“你看看我的新家,环境怎么样?水泥路通到了家门口,再也不用一脚泥巴走回家,现在回家还得换拖鞋才进屋呢!” 金光志告诉记者,加上院坝、猪圈、毛坯房,自己的旧宅曾占地500多平方米,现在新修的两层小洋楼占地165平方米,节约土地300余平方米。原本盖房资金是16万元左右,通过享受土地增减挂钩得到近10万元补贴,加上避险搬迁项目近3万元的资金扶持,金光志最终只花了3万元就住进了新房。一次性拿出十多万元的建房款,对枇杷村的大多数村民而言绝非易事,村里近358户村民,90%以上的人拿不出建房的钱。2014年以前,枇杷村曾鼓励以村民自己投入为主建新房,当年仅实现聚居12户农户,更没有完善的基础设施和配套建设。现在,走进枇杷村聚居点,一栋栋联排小楼高低起伏,图书室、医疗室、健身场所、日间照料中心一应俱全。“你说这和住在城里有啥子区别?桃子、枇杷树就种在自家门前,照料起来也容易得多。”金光志十分满意。现在,枇杷村共建成了3个聚居点,村民的老房子实现了拆旧复垦,通过实施土地整治项目,村里新增耕地70亩,原来贫瘠的坡地变成了肥沃的梯田,这样的景象同样出现在恩阳区八庙镇钱库村。吸引广安市商人陶永诗“扎根”钱库村的就是“化整为零”的烂泥田。2014年9月,增减挂钩项目在钱库村和邻近的凤凰村同时实施,该项目投资8000万元,拆迁旧地138户,拆旧户331户1228人,规划挂钩周转指标411.26亩,结余指标356.02亩。一栋栋新居让村民们有了幸福的“立足地”,陶永诗被钱库村平坦开阔的地势和适宜的气候吸引,2014年,他在当地流转土地1500亩发展猕猴桃种植,并成立了恩阳区天润种植专业合作社。“我在钱库村3社的100亩试挂果猕猴桃基地今年就要出成果了,希望能在巴中打响名气。”陶永诗告诉记者,就在两年前,他的猕猴桃基地还是一片烂泥田,三面环山的钱库村只有零星的水田分布,每到插秧时节,农民只能蹲在竹筏上劳作。通过土地流转,农民实现了土地租金收益,曾经的烂泥田也变成了高产地。在枇杷村、钱库村,村民们不仅住进了新居,通过土地流转拿到了租金,还实现了就近务工。“我在钱库村附近的一个产业园里面管理工人,每个月有4000元的工资,既挣了钱又照顾了家庭。”曾在广东打工近10年的钱库村村民张莹高兴地说。如今,行走在巴山大地,曾经“山高路又远,一盏油灯照三晚”成为过去,取而代之的是“水泥道路宽阔平整,阡陌纵横百果飘香”。得益于用活土地增加挂钩政策,革命老区脱贫攻坚的步伐越发坚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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