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2p行业为什么强调p2p平台信息披露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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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2P监管真的要来了:重点要把关信息披露
  经济观察报 记者 欧阳晓红 李意安
  是公开的非法集资还是传统金融的有益补充,即最能代表互联网金融的一种普惠安排?虽然P2P的定位在监管层仍莫衷一是,但是大体的监管框架已经达成共识。
  这次,传说已久的P2P监管真的要来了吗?
  接近监管层人士表示,P2P网贷可能的监管框架是:资金托管,选择不具关联关系的银行作为托管机构;此外是施行备案登记,“银监会+各省行业自律”,即以省为单位对网贷行业进行自律监管。“政策很快会出来,最近一系列的闭门会议中,互联网金融监管都是焦点话题,但是监管层内部很是纠结,审慎者如建议功能监管,激进者则提议先‘放养’再‘圈养’。但当务之急是,稳定阵脚,有的放矢,把好P2P信息披露的关。”5月14日,一位接近银监会人士说。
  国泰君安首席经济学家林采宜与尹俊杰合作撰写的《P2P监管,到底管什么? 》报告指出,我国P2P网贷行业监管应聚焦信息披露制度,通过充分、合理的信息披露,降低网贷业务的信息不对称性,引导形成公平、公开的市场环境,保护投资人权益。
  倘若掐住了P2P网贷的要害部位,监管或许就不那么纠结了。
  监管“七寸”在信披
  近日,有媒体称监管内部上报网络监管业务监管规定草案稿明确,网贷业务将交由银监会统管,同时以省划分实施备案制监管,还对各方责任、负面清单、风险提示、资金存管、信息披露、适当性管理等作出一系列细化安排。
  一家位于上海的P2P公司副总裁称,最为进步的一点在于,除了资金池模式以外,首次将“关联交易”列入了雷区范畴。“许多跑路公司资金链断裂就是因为关联交易。这一点已经引起监管的高度重视。”该人士说,“上海金融办已经和各家小贷公司打过招呼,要做P2P可以,只能以参股形式,但小贷公司股东参股P2P不能超过30%。”
  如果按照最新的监管思路:银行托管要求,即“网贷平台被要求在保证业务资金独立性的同时,需要选择不具有关联关系的银行作为托管机构”;以及信息披露的要求,P2P们可能会“抓狂”,因为“盖子”会被揭开。
  即便如此,该做的工作,有的已经在做。广州一家区域性银行在4月底低调进入P2P账户资金管理阵营,合作方为本土小型P2P平台。此前,诸如民生、平安、招商、中信等银行亦先后宣称开展此类业务。“资金托管会增加极高的成本。每一笔充值、提现都要支付手续费,包括端口费等,一年得给多少钱啊!”一位中型P2P平台总裁赵志鹏(化名)说。他认为,原来很简单:客户想来充值,通过网银转账后即可投标,无成本。规范保护投资者的背景下,要求第三方支付托管;每一个环节都在增加交易运营成本却并未解决问题。
  赵志鹏认为,第三方资金托管只是做给投资人看的一种形式,仅发挥了转账的功能。因为,P2P将钱集中在一起,至于借款人是谁,平台说了算,第三方支付只负责流程,无法管控账户。“现在,很多网贷平台都是本着法不责众的侥幸心理;没有几家P2P真正执行了第三方资金托管。只要投资者不投诉,平台不出问题就万事大吉。”一位P2P业内人士说。
  可是,大量P2P平台仍行走在边缘地带,这或许也是监管政策久推不出的原因之一。
  据林采宜观察,目前网贷行业已曝光的问题平台中,未实施第三方资金托管的平台占比达95%,高出正常运营平台20个百分点。
  第三方支付托管尚且如此,银行托管可能难度更大。宣称与各大P2P平台合作的商业银行,并未正式开通P2P托管业务。“银行需要专门的团队开发P2P托管系统,以及如何实现系统对接等,这些都需要时间。”一位深圳地区的银行人士称。
  那么,无时间约束,监管层比较现实的首选策略或是基于投资者保护的信息披露。
  怎样的信息披露才能“切中要害”呢?林采宜提出了一个“三化”的解决方案。具体为资金透明化:通过第三方资金托管,实现自有资金和借贷资金有效隔离;业务透明化:合理披露融资项目信息,减少投融资双方信息不对称;平台透明化:便于监管层防范系统性风险。
  按照林采宜的逻辑,资金托管内容方面,应实现全额借贷资金的托管。虽然目前部分网贷平台已开展资金托管,但以风险准备金托管为主,很少有平台实现了全额借贷资金的托管,并未从根本上杜绝自融、跑路等问题。至于资金托管模式,应实现独立二级账户式管理,并且托管机构需要具备相应资质。一方面,监管层及行业协会应指引已从事资金存管业务的第三方支付机构取得相关资质;另一方面,引导更多的中间服务商,为托管机构提供相关产品和技术服务,降低资金托管系统的开发成本。
  业务透明化方面,林采宜认为,网贷平台需要设立机制,强制披露融资项目基本信息,包括融资者匿名信息、往期逾期情况、贷款金额、贷款目的、还款保障和还款计划等。同时,应对投融资双方进行实名认证,并对融资者、融资项目真实性披露交叉验证的结果,以确保项目的真实性。
  网贷平台还需要揭示融资者、融资项目的风险评级信息;对于涉及第三方机构增信的,不仅应披露增信依据,还要披露第三方机构的资质信息,尤其是对于由第三方机构担保的融资项目,应明确其融资性担保公司的资质。事实上,平台运营信息是P2P网贷行业监管的重要基础,林采宜发现,目前仅少数网贷平台予以披露,且相关指标的统计标准并不统一。
  目前陆金所、信而富等8家平台已公布坏账率,其中陆金所较高,坏账率在5%~6%左右,微贷网较低,约0.25%。
  赵志鹏相信,透明阳光化之后的P2P将会倒掉一大批,“但这也许是好事,是一种市场化的选择。”不过,整个行业倒掉并非监管想要的结果。
  玩法全变了
  就像开玩笑一样,5月上线平台,5月老板们就能跑路,市场难免发出诘问“如此鱼龙混杂,监管干嘛去了?
  信用风险‘踩雷’高发期的2015年即将过半,信用风险事件数据虽不及预期,但演变态势不容乐观。
  据网贷之家数据显示:截至4月,全国成交量492.60亿元,月环比增长47%,运营平台1728家,月环比增长5%,累计问题平台550家,贷款余额1518.03亿,综合利率15.02%,平均期限6.71月,当月投资人数96.16万,当月借款人数18.17万人。
  据此,负债端的投资需求远远超过资产端的贷款需求——花费几倍于去年的获客成本,钱进来了,但是借给谁?让p2p老板困惑的是——如何找到好的借款对象。“现在的玩法完全变了,这个行业几乎无利可图,以前获客成本是50元左右,现在眼睁睁看着它涨到300元;在资金供大于求的情况下,利率还在下降,有时就是做赔本买卖。”赵志鹏说。他感叹,目前的情形完全背离了他当初搭平台,撮合投融资两端,降低交易成本的设想。公司正在考虑转型,增加其他金融服务项目,以弥补P2P的亏损。“现在对p2p来说,把钱借给有能力偿还的人很难,如何找到这样的借款人,很难,大家都在抢客户。”赵志鹏说。
  而没有被借出去的钱可能会被挪作他用吗?如果信用披露不透明,就存在此种可能性。但是,如果信用完全披露的话,平台又难以生存。
  中国金融四十人论坛成员谢平认为,作为信息中介,P2P监管应采取类似于直接融资的充分信息披露原则,关键是信息充分公开,包括股东信息、交易程序、管理层构成、交易记录备份等,让任何投资者都可以在网上查询到。他撰文指出,可以采用现代信息技术,特别是利用好搜索引擎的作用,部分监管任务可以外包给专业的IT公司来完成,具体的监管工作不一定必须由监管机构负责。
  另外,更加重要的是,监管部门要负责监管规则的制定和不断完善,对监管任务执行机构的行为进行督查,对相关从业机构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事后处罚,减少各类风险事故的发生,缩小风险出现后波及的市场范围。
  不管怎样,“行业还是要经历洗牌,市场出清泡沫的过程。如果新政来了,就转行;因为只有大型网贷平台才能扛得住。若不然,就先这么混着,只要不出大问题。”赵志鹏说。
(原标题:P2P监管真的要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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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2P平台信息披露的意义在哪?
●量子金融P2P
自2016年以来,问题平台不断爆出,在已经暴露的网贷乱象中,虚假借贷、诈骗自融等等被广为诟病。不少业内人士针对这些现象,评论认为,归根结底是由于P2P行业信息严重不对称造成的。
事实上,自去年年底开始,国家出台的相关监管政策,已经对网贷从业机构的信息披露提出了明确的要求,特别是今年以来,随着互联网金融专项整治的推进,北上广等地互金协会纷纷出台信披指引,已经有平台开始通过花式信披进行营销,为平台增信。但是不少平台却也为此犯难:信披既要不侵犯借款人隐私,又要保障投资人的知情权,这个度实在难把控!另外也有部分投资人吐槽,说某些平台花式信披,太复杂,根本是模糊信披重点。那么我们到底需要平台披露什么信息呢?
据互联网普惠金融研究院的数据调查显示:抽样调查的306家平台,月70%以上没有披露股东信息,近半数的平台从未发布过经营报告;仅仅10%的平台能完全披露收费信息。而之前的另一项第三方数据调查显示,P2P平台对融资方信息披露不完整率高达90%以上,由此可见,目前的网贷行业信披情况不容乐观!
在业内人士看来,目前的网贷信披不理想,最重要的原因就是缺乏统一规范。有平台从业人员说,信息披露肯定势在必行,这对平台也有好处,能够增加平台的信用背书。但是披露哪些内容,披露到什么程度,这些都是需要仔细思考的问题,披露太少,没用,披露太多,又可能侵犯借款人隐私,所以其实很为难。
其实困扰的不仅仅是平台从业人员,投资人也困扰。某投资人王女士介绍:“我就想知道平台靠不靠谱,项目是不是真实,我投资的钱流向哪呢?平台如何保障我投资的钱能收回来?如果出现风险,有哪些措施追回?”
其实王女士的想法,代表了绝大多数投资人的想法。投资人最关心的还是安全性,关心跟自己利益切身相关的信息,信息披露如果太复杂,形式花哨,反而没有重点,不利于判断!
值得欣慰的是,为了规范行业信披工作,加强信披指引,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已经研究制定了网贷行业信披标准初稿。初稿要求从业机构应当披露公司组织架构情况、董事简历、监事简历、公司管理人员简历、持股比例在5%以上的股东成员信息等公司治理信息。同时,对于交易总额、借款人数量、投资人数量、最大单户借款余额占比、最大10户借款余额占比、平均满标时间、累计违约率、平台项目逾期率、借款逾期金额、代偿金额、借贷坏账率、客户投诉情况等共计21项平台运营信息,要求做到每日更新。
另据媒体报道,后续协会或将组织会员分级分类进行信息披露,并对会员的披露状况进行评价,设立举报奖惩机制,以监督信息披露标准的执行落地,促进行业规范透明运营,降低信息不对称造成的行业风险。
有业内人士认为,在当下网贷行业合规整治阶段,信披平台无疑更能赢得用户信任,同时,平台信披也能反作用于行业健康良性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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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于借款项目到期出现逾期的数量、金额,债务转让的频次,以及后续资产保全处理进度和方式要有一个合适的公布渠道。让广大消费者清楚地看到自己投资民间借款背后的各种处理过程,充分地认识到背后的风险点,对培养合格投资者是有一定积极作用的。同时信息披露制度也对P2P平台公司在风险管理、合规管理方面有了更加高的要求,杜绝一切欺诈的信息和不实报道,最终营造公开透明、公平竞争的行业环境。
  由于P2P行业在中国还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在信息披露方面还有许多需要我们共同探索,去完善的地方。因而,目前P2P行业的信息披露问题依然是行业规范化发展的重大问题。
  P2P平台的自身规范化才能形成整个行业的规范化,这也是国家正在积极尝试监管和不断完善具体的细则的原因之一。
  笔者相信不久的将来,市场的环境会发展得越来越成熟,我们对P2P行业的认识也会更加理性,无论是投资人、借款人还是广大互联网金融创业者都会伴随着这个行业的稳步发展而受益匪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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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中国经济转型道路上,互联网金融是绕不开的重点。
中国经济转型道路上,互联网金融是绕不开的重点。2013年,中金副总经理谢平最早提出互联网金融概念;同年,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周小川在两会上对这一新型金融模式表示支持,“互联网金融发展与监管研究小组”组成;去年,李克强总理在政府报告中指出,要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完善金融监管协调机制。在“互联网+”新经济形态下,互联网金融时代正在迅速成型:一边是各种平台不断崛起,一边是互联网金融规范意见陆续出台,行业成绩逐步凸显,市场打开增长空间。然而,恰如国际金融投资大师吉姆·罗杰斯所说,“世界其他国家在互联网金融行业发展都没有中国快,但当一个东西增长太快,赚钱太容易,总是会有人想要走捷径。所以前景很光明,但是要小心。”12月12日,由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管理委员会、中国金融信息中心联合主办的2015清华五道口全球金融论坛上海峰在上海金融信息中心举行,与会嘉宾围绕互联网金融如何创新与监管的议题积极献言献策、分享心得。在电商平台开一个金融柜台“2003年推出淘宝时,(为使支付更便捷)马云找很多金融机构合作,但还是不如自己开一家方便。”证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万建华说道。由淘宝建立虚拟账户,从刺激电子商务的内在需要出发,切入金融领域,到2013余额宝出现,互联网金融快速发展,仅仅10年时间,电商与金融之间的关系已密不可分。余额宝的成功引起了系列连锁反应,新浪、腾讯、苏宁、京东、万达,都以“金融集团”的名义来登上互联网金融的舞台,互联网公司、大型电商进入金融领域已是普通现象。“以前我们无法想象,在百货公司开一个金融柜台,但是在互联网时代,这就变得简单多了。”万建华说道,“我们应该认识互联网时代电商与金融一体化的客观必然趋势,也必须认识到商业与金融的融合一体化,必然对金融带来深刻变革和深远影响,孕育出全新的金融模式。”东方财富总经理陶涛表示,“互联网最核心的价值在于连接,和‘互联’两个字很有关系。百度解决了人与信息的连接;淘宝解决了人与商品的连接,也解决了商品价格信息不对称的问题;腾讯解决了人与人之间的连接。互联网金融解决的是什么问题?是人与财富之间的连接。”在陶涛看来,互联网可分为“流量为王”、“入口为王”、“账户为王”及“场景为王”四个阶段,从新浪上市纳斯达克,百度崛起,到阿里支付宝、腾讯财付通,未来,得场景者得天下。“有一个数据,在中国,互联网覆盖人数最多的是百度;上网浏览页数最多的是淘宝;上网浏览时间最长的是微信。”陶涛说道,“一个简单的认识,场景就是时间。谁能获得更多时间,拥有的就是更丰富的场景。”新行业的崛起也意味着激烈的竞争。万建华提醒,相比传统行业,互联网时代,一家独大的现象更为常见,即所谓的“赢家通吃”。“要么不做,要么就一家独大。监管部门应该关注公平竞争,既支持发展,也要防范不公平竞争。”P2P监管缺位本月,人民银行正式将互联网金融统计纳入金融业综合统计体系,央行在十部委指导意见中提出互联网金融七大业态,包括互联网支付、网络借贷、股权众筹融资、互联网基金销售、互联网保险、互联网信托和互联网消费金融;其中,P2P网络借贷尤其值得关注。随着互联网金融的迅速发展,2013年至今,P2P网贷也走过了野蛮生长的三年。目前中国P2P平台累计交易金额达到万亿,平台总数接近3000家,然而跑路者不在少数。“最近我们看到一个数字,3000多家P2P平台剩下1000多家了,跑路情况很严重。”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常务副院长廖理说道,“现在P2P在国际上已被称之为‘在线借贷市场’。”道口贷CEO罗川表示,“几乎每一家公司、每一家企业都开始做互联网金融,做得最多的可能就是P2P。”罗川对目前P2P市场上的资产来源进行了分类,“集中度最高的是小额贷款公司,现在每月新上线60多家平台,其中2/3是由小额贷款公司这类服务企业升级而来;此外还有供应链金融和信托资产、银行非标的理财产品销售、大型担保公司以及融资租赁服务。”罗川指出,上述五种来源都面临同一问题,“主要针对的客户是次级贷客户,沿用小额贷款公司传统抵押担保模式,融资和不良率比较高,没有发挥互联网的优势。”同时,信息披露在P2P领域的缺位也亟需关注。“P2P监管就是要求信息披露,披露是最最重要的监管手段。”廖理说道,“总体来说,就像万米赛跑一样,马拉松的枪刚刚打响,大家刚刚起跑。谁能跑得远、跑得好,谁能跑到终点,还有很长时间需要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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