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县南阳市城管局原局长肖局长是谁

市执法局肖局长、渝水分局刘局长到我区“市重点企业”双亚龙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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腐败的长沙县民政局局长肖树森
肖树森1961年7月出生,是长沙县民政局局长,党组副书记。在多年的工作中,从没有见过像民政局局长肖树森贪污人民血汗钱这样的‘蛀虫’,所作所为令人触目惊心。江泽民同志讲过:上梁不正下梁歪,中梁不正倒下来。一把手出了问题,就会带坏一批干部。今特向新闻媒体反映以下事实,望能对此事曝光,以引起全社会关注和重视。
一、他审批一手遮天,盗以县民政局名义私自审批公益性墓地。不通过局党组、不通过主管更不通过办理人员,非法将跳马乡嵩山村凤凰山墓地个体经营户付雪梅非公益性墓地审批为公益性墓地500亩,其目的就是利用手中职权,套取用于公益性墓地建设每年上级拨付100万元资金,下拨给个体经营的非公益性墓地,从中获得回扣、最大限度谋求个人利益。
&&&有关政策规定:公益性墓地不得对村民外的其他人员提供服务,公墓的性质是公益性,不能接埋超范围骨灰和开展其它经营性活动,不能以盈利为目的。肖树森总是利用付彩霞的非公益性墓地收取外来居民墓地费,甚至高达8万元∕个。一直以来当地群众反映、媒体多次曝光,肖树森指使付雪梅到处以人民币开路,总是认为能摆平一切。按规定,我国土地实行用途管制,以上陈述事实共占地大约五百余亩,其中大部分是基本山林、耕地。土地法律、法规早有明文规定,商业用地和经营性用地都应该上报审批,尤其是占用“山林、耕地”必须上报省政府和国务院审批。肖树森身为局长,知法犯法,利用手中职权,无视国家法律,从中收受当事人贿赂,合谋经营,严重违法行为致使大量山林、耕地也遭到毁灭性的破坏,害国害民。
&二、用搞民政局双拥公园、光荣院装修等基建工程大捞钱财,使工程超支上200多万元。肖树森在2003年2月至2011年6月任民政局局长时,立项利用优抚资金(大部分)2100余万元,搞了光荣院、双拥公园改扩建工程,他违规采取不超标或假招标(即所谓邀请招标,由提前定好的工程队,再由该工程队选定几家施工队当托,进行招标),这些工程全部由肖树森定给了他的原司机周志,当时无合法营业执照和等级资质证书,属黑包工队性质,也没有公司帐号,全部为个人帐户。肖树森与原司机周志提前讲好,回扣比例为总工程量的10%左右。民政局的全部工程2100多万元,实际预算才1800多万元,实际超支200多万元均为腐败工程、豆腐渣工程,质量极差,从光荣院多功能厅装修到现在的双拥公园,大多不能使用,是质量极差的豆腐渣工程、腐败工程,广大干部痛心疾首!以上质量问题,可现场勘察,可重新审计预算,还可以向知情人调查核实。此些工程从立项、招标到验收、结帐付款,都是由肖树森一手谋划、指挥、操做的,下面只利用一名其精选的得力助手副局长,整个工程谁也插不进手,基本财务和签字任何情况都不知道。如果谁提出疑问或不同意见,采取“移花接木”手段在局机关另安排不熟悉情况的副职或干部去当炮灰,达到自己的目的。
&此外,现在上述原司机周志已大不一样了,原享受低保在2009年群众闹事后才取消了,因为搞工程为肖树森捞钱有功,自己也赚了不少钱,并守口如瓶,两人
“配合默契”,又在大揽乡镇敬老院工程,一心只规划自己的小家园,却严重污染了民政系统的生态环境!
三、从2004年以来,该局长一直以其兄弟的名义,在长沙县黄花镇办了一个家庭钓鱼场,民政局所涉及的相关单位,在其授意的下,到此钓过鱼,有的单位还三番五次“光临”过鱼塘,实行“爱的奉献”。鱼塘由其侄子坐镇管理,民政局和相关单位来结账买单。肖树森暗中统计到场的中层干部的人数、次数和金额,来得少的就在局务会上点名或不点名地发难,因而,出现了有时多个民政局中层干部带相关人员在鱼塘钓鱼,就像开局务会一样整齐的现象!一年五十二个星期,每个星期两天,104天(还不算其他节假日),平均2000元一天,一年下来保守估计也有20万元的收入,而实际上可能远远不止这个水平。更难能可贵的是,肖树森
“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又新辟了内容更加“丰富”,除钓鱼外,还有林木花草培育,以便为他的绿化工程提供配套。肖树森以只争朝夕的精神,争取在退位之前,再捞一把。只是苦了民政局,苦了乡镇民政办,苦了全县需要救济的困难对象,不钓鱼就解决不了问题!难怪早两年当地村民气愤之极,将其鱼塘的鱼全部害死。是什么原因?是修塘、绿化款项没足额及时由民政局下拨到村组?还是其它原因恼火了农民?………当然肖树森知道,当地农民也知道!
&四、道德败坏,肖树森在黄花镇任副镇长、镇长时曾与该镇一女子关系暧昧,在办公室将该女子扳倒发生关系,导致该女子家庭破裂,甚至连该女子的内裤都要在镇财政报销。每到一个地方,都要把单位的漂亮女子安排至重要岗位,情人无数…
&&&五、流失国有资产,中饱私囊,县民政局办公楼门裙楼10封门面,被肖树森以低价转租给婚庆公司李某,收受李某的贿赂,强行将原未到期的合法经营户赶走,制造矛盾造成国有资产损失,欺软怕硬使老实人吃亏,行贿之人占便宜。现将门面闲置没有收取租金,流失国有资产一年达10万余元,目的是为了等门面出来给婚庆公司李某。(婚庆公司搭车收费事原一直挂在红网-三湘都市报)肖树森只顾大捞自己的小家,视民政局为自家的企业,又根本没经营好,无视国家和群众的利益,造成人心涣散。
六、违反国家公务员管理条例,欺上瞒下,违反组织原则,搞暗箱操作提拔中层副科级干部。弄虚作假,愚弄群众,权钱交易,先定人后竞岗,由此引起广大干部职工的强烈愤慨。新提拔的干部素质较差,既不能“说”也不能“写”,还索、拉、卡、要(这就是他带出来的‘好’干部)。美其名说公开公平竞岗,实际自己提拔亲信,违背公务员相关规定,败坏党风党纪。原殡改执法队范自忠系一无业临时人员(肖树森的战友并有亲戚关系),就将其任为执法队长,因多次索收殡改对象贿赂,其中安沙镇一个殡改对象就索贿达10000元,在该镇引发了群体事件,出现农民集体对抗执法人员,造成恶劣影响,在广大干部职工、群众强烈反映和愤怒下才将其辞退,仍安排在某社区从事低保工作;在今年3月,违反国家公务员回避制度,公然将自己直系亲属(侄媳妇)从跳马乡正式调进民政局,安排在低保局工作。
&七、一个县的科级干部,工薪人员,在县城天华路小学旁拥有一栋两封带门面五层的商住楼、黄花镇老宅修建占地两亩及湘龙的两处别墅,均为巧取豪夺之物。可取证于原星沙镇政府工作人员(圆梦房产老板)及黄花镇当地农民。以上房产来源均以少收出让金,转让费,管理费等等的手法,向开发商和当事人单位索要(可查他是否交过对方房款,对方是否按国家规定交齐了出让金和转让费等)。
&&&八、顶风违纪,公款旅游,套取乡镇旅游资金私吞6万余元。肖树森为了拢住人心,树立个人威信,无视上级纪检部门三令五申,狠刹奢侈歪风、廉洁自律的通知,以考察民政项目为名,于2007年9月中旬至国庆前夕,局长带队,顶风违纪,带着乡镇主管、民政办主任、部分科室一行40余人到华东五市,旅游长达10余天,共计从民政局财务开支公款7万左右。但另外20个乡镇民政办上缴每人几千元旅游资金合计6万余元(系乡镇财政公款),神不知鬼不觉就全部落入了肖树森个人口袋。这位局长在民政局营造了一个不公平的工作环境,埋下了太多邪恶和仇恨的种子。
还有……你一定感觉不可思议?近几年国家可谓是处在危难之际,汶川的地震刚过,今年的旱涝急转又在我国的西、南部的部分省市已持续数月......作为老百姓都知道国家利益至上,大局利益至上,而作为一名干部怎能置国家的利益与不顾。尤其是作为领导干部,更应该晓之以理.......作为领导干部利用自己手中的权利肆无忌惮的钻营、贪污、腐败,无视法纪贪污挪用民政资金,违反国家公务员条例。民政的每一分钱对于应救助对象来说是多么甘贵,被救助对象是把一分钱辦作两分钱来用的救命钱!而作为民政局一局之长竟如此利用自己手中的权利肆无忌惮的贪污,腐败!可耻可恶!罪加一等!!凡此种种,都证明他绝不会一心放在工作上,而只会不断地钻山打洞、苟延残喘其在位的日子,捞一个算一个,捞一天算一天!若如此,悲哉!民政今天哀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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