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平安雨湖”建设工作村民提出的意见建议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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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5年度平安建设及信访稳定工作的意见
市教育局   发布时间: 日
鹤壁市教育局
关于做好2015年度平安建设及信访稳定工作的
各县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机关各科室:
&&&&为认真贯彻省、市平安建设与安全创建工作要求,努力创建平安校园,进一步维护全市教育系统的安全稳定局势,现对我市教育系统2015年度平安建设及信访稳定工作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遵照执行,务求落实。
&&&&一、提高认识,强化意识,全力维护安全稳定的工作目标
学校平安建设是整个社会安全稳定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直接关系到广大青少年学生能否安全、健康成长,关系到千千万万个家庭的幸福,关系到社会的稳定、民族的兴旺,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加强平安建设工作的极端重要性,牢固树立“珍爱生命,安全第一”的责任意识,坚持“高度警觉,狠抓落实,常抓不懈,开拓创新”的工作观念,全面贯彻国家、省、市教育工作会议精神,以贯彻《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中小学法制教育指导纲要》、《中小学校岗位安全工作指南》为主线,坚持以“确保全市教育系统安全稳定,持续保持无重大安全事故和信访事件的目标”为工作核心;以深入开展“平安校园”创建、“依法治校示范单位”创建活动为工作抓手;以建立安全应急预警防范体系、建立安全督导长效体系、建立安全制度规范化体系为工作重点;以狠抓安全检查、狠抓安全教育、狠抓隐患和矛盾排查、狠抓校园周边治理为工作载体,进一步完善安全管理长效机制、信访稳定研判机制、校车远程监管机制、平安督导长效机制、安全“一岗双责”及依法追责处置机制等建设工作,坚持不懈的抓好全市教育系统的安全稳定工作,依法保障校园和谐稳定,全力打造平安、和谐鹤壁教育,确保全市教育系统安全稳定。
&&&&各单位要持续加强对学校平安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构,为扎实做好平安建设工作提供组织保障。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健全“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的安全稳定工作领导小组,明确领导职责。要进一步健全落实考核机制,持续把平安建设工作纳入学校年终考核考评,严格实行“一票否决”制度,并把学校安全稳定作为领导干部任职考核、政绩评定、绩效考核、选拔任用和奖励惩处的重要依据。
& & 二、健全机制,强化管理,确保平安建设工作落到实处
& & 1.建立安全稳定工作责任制。全市各学校要严格落实《中小学校岗位安全工作指南》要求,进一步将各项安全措施和各部位安全工作责任分解到人,落实安全稳定工作“一岗双责”制度,做到层层落实责任,人人明确工作目标,人人担有工作职责,人人承载工作任务,切实做到全员参与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实行定点、定时、定人负责,定期督导检查。实行安全稳定管理岗位责任制,一级对一级负责,并把履行学校安全工作职责的情况列入教职工年度考核范围,努力形成全体教职员工积极主动做好安全稳定工作的氛围。同时,认真落实好安全稳定工作局领导包县区、机关科室包学校制度,强化监督检查过程,定期联系,全面检查,新开展县区动态督查机制,使安全稳定工作管理网络化,切实做到综合治理,齐抓共管。
& & 2.建立信访稳定形势分析研判工作制度。全市各学校校长是本单位信访稳定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把信访稳定工作作为头等大事高度重视,认真抓紧、抓好、抓实。要严格落实信访稳定形势分析研判工作制度,每月要主持召开1次本单位信访稳定问题研判会,做到因时因事而宜,研究政策,吃透精神,及时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统筹规划,策略工作。对预见到可能引发群体性上访事件,而又没有能力解决处置的要迅速报告,及时请示,提出建议,以利于上级部门尽早了解情况,掌握动向,及时处置,确保稳定。要进一步完善矛盾调处和化解工作制度,定期排查化解本地区本单位可能引发信访的问题、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矛盾纠纷和苗头隐患,确保小事不出校、大事不出局、矛盾不上交,努力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当地,把隐患清除在萌芽状态,维护学校和谐稳定。
& & 3.建立安全工作检查制度。学校每学年的工作计划和总结应有安全工作的内容。学校应每月至少进行1次对校舍(食堂)、教学设施、生活设施、消防设施、食品卫生的安全状况及学校安全防护设施、安全警示标志的拉网式全面检查,做好工作记录或检查记录,进一步完善学校安全工作台帐。遇有重点安全专项检查和无力解决的问题,学校应形成书面报告及时上报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各县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要坚持安全隐患工作每月上报制度,每个月的20日前把本月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情况报市教育局安全管理办公室。
& & 市教育局、县区教育局要定期或不定期对学校安全制度落实情况和安全检查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并严格执行安全整改通知书制度,对安全工作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办法,限期整改。
& & 4.坚持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各学校应进一步提高对安全工作报告的认识,严格执行安全事故报告工作制度。发生一般事故后,学校必须在1小时内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将有关情况上报当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人民政府,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接到报告后2小时内要按程度逐级上报,要跟踪掌握事态进展和处理情况,随时续报;属于死亡3人以上的重大事故,学校应当在2小时内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同级人民政府安监部门。对于隐瞒安全事故,不按规定报告者,将按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5.健全学校安全预警机制和防险救灾应急工作机制,强化突发公共事件的应对工作。各学校要落实教育部《中小学幼儿园应急疏散演练指南》,结合学校实际情况,进一步制定科学、实用的各类安全应急预案,完善事故应急救援制度,充实加强应急队伍建设;深入开展安全应急知识教育和应急演练,务必做到每月至少开展1次应急演练,切实提高师生防护技能。同时,在事故发生后,各学校要按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时妥善处理,防止因盲目处理而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扩大。
& & 6.建立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一是学校责任追究。学校未按要求开展安全工作,出现安全事故的由教育主管部门根据有关规定,对学校领导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分别给予相应的纪律及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二是教师过错追究。教师违反安全工作制度规定,未按有关规程进行教育教学活动而造成事故的,体罚、变相体罚学生而造成伤、残、死亡等严重后果的,由所在学校或者教育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 7.严格实行平安建设与信访稳定工作考核“一票否决”制度。对忽视安全工作,玩忽职守,疏于管理,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单位,严格实行“一票否决”,一律取消单位年终评先资格,并从严追究责任人的责任。对信访稳定工作不重视,矛盾排查不到位,问题化解不及时,稳控措施不得力,发生赴省、进京等重大上访事件或出现到局以上重复缠访、闹访等不稳定信访事件的单位,严格实行“一票否决”,一律取消单位年终评先资格。
& & 三、把握工作规律,突出工作重点,强化管理措施,深入开展平安校园创建活动各单位要认清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的形势,把握规律,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切实做好学校安全稳定以及学校周边环境整治等工作,确保学校全年安全无事故。
& & 1.学校安全教育。
& & 要有针对性地进行安全防范意识培养、安全知识教育和安全技能训练,重视加强紧急情况下撤离、疏散、逃生等安全防护教育,增强师生自救、自护和互救的能力。学校安全教育应以学生为主,同时兼顾对教职员工的教育。
& & 学校安全教育包括以下内容:交通与校车安全教育;消防安全教育;防溺水安全教育;食品卫生安全教育;防拥挤踩踏安全教育;实验、实习及社会实践安全教育;体育运动安全教育;劳动及日常生活安全教育;网络安全教育;心理健康安全教育;预防毒品、预防性侵和艾滋病教育等其他方面的安全教育。
& & 要把安全教育同德育教育和日常行为规范养成教育结合起来,渗透到教育教学活动的各个层面。周一例会、周末总结、校会、升旗仪式、班会、团队活动等应渗透安全教育内容。利用“3.30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5.12全国防震减灾宣传日”、“6.26”国际禁毒日、“9月安全教育月”、“11.9”消防宣传活动日、“12.4”法制宣传日等重要时段,针对安全教育的薄弱环节,确定活动主题,开展专项安全教育宣传活动。
& & 同时,要认真贯彻《安全河南创建纲要(2010―<span style="font-size:16.年)》,以交通、游泳、防火安全教育为重点,切实保障中小学生对交通、游泳、防火等安全知识应知应会率达到100%。在抓好专项安全教育活动的同时,把提高安全教育课程实施水平摆上更加重要的位置。要采取有效措施,通过安全课、专题讲座、知识竞赛、宣传专栏和“警民共建”活动等形式,切实保障安全教育课程的课时、教师、教学资源;要坚持把安全教育纳入教学内容,列入教学计划,安排教学课时,确保做到每学期至少12节安全教育课,用科学、系统、生动的安全知识教育提升中小学生的安全意识和避险能力。&&&
& & 要重视教师职业道德建设,严禁体罚、变相体罚或侵害学生。应把安全工作作为家长会、家长学校的重要内容,增强安全教育效果。要加强青少年权益维护工作,重视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障碍疏导工作,帮助学生克服心理压力,防止和减少学生因心理疾病而发生的他伤、自伤、自残事故。
& & 2.校园秩序安全。
& & (1)加强安全值班。学校必须完善校园治安秩序管理,应坚持24小时学校领导带班、教师值班制度,尤其是节假日、重大活动时期学校领导应轮流在校值班,对重大滋扰校园治安的事件,学校应立即向教育主管部门及当地公安机关报告,并配合及时实施有效处置。
&&&(2)严格门卫制度,切实加强校园安全防范。要高度重视校园安全防范工作,健全制度,强化管理,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不断提高校园安全防范能力。要确保校园重点部位视频监控和报警设施全面覆盖,做到24小时开机,专人值守,定时巡查。要完善门卫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外来人员的准入制度,严把学校安全第一道关口,严防不法分子入侵校园。
&&&(3)幼儿接送管理。幼儿园应加强幼儿接送管理,不得将幼儿交给素不相识的人,不得将晚离园的幼儿交传达室人员代管。具备校车接送幼儿的园所要配备跟车安全管理人员,强化责任培训,坚决杜绝幼儿遗漏校车安全事故发生。
&&&(4)放学秩序管理。各学校要落实上、放学期间的安全迎送制度,安排学校领导和教师挂牌提前到岗在校门口值班,进行安全疏导,防范各类安全事故发生。学校应与公安交通部门协调,在临近街道的学校门口,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
&&&(5)宿舍管理。寄宿制学校要重点加强巡逻检查工作,发现异常情况即采取有力措施迅速处置。寄宿学校应加强学生宿舍特别是女生宿舍的管理,要配齐配好相关宿管人员。非寄宿制学校,严禁招收住校生。严禁学校租用或变相租用当地民房作为学生宿舍。
&&&(6)财产管理。学校应加强财务管理和固定资产管理。对重点部门和要害部位,学校应落实各种安防措施,有条件的学校应配备技术先进、质量可靠的监控设备,防止因管理不善发生失火、失窃等事故。
& & 3.校内活动安全。
&&&(1)校舍安全。各学校应加强校舍安全管理,为师生创造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学校校舍的设计、建设、使用及教育教学设施、生活设施的配备应严格按国家有关安全法规进行。凡未经质检部门验收的新校(园)舍一律不得使用。学校及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定期进行校舍勘验检查,发现险情应立即逐级上报。凡经县区以上教育、建设部门鉴定的危房,学校应立即停止使用。
& &(2)消防安全。学校应在教室、实验室、图书室、食堂、锅炉房、学生宿舍等人员密集的防火重点场所配齐配足消防器材,保持安全疏散通道畅通,保证灭火药品规格正确、药性有效,有关人员能熟悉使用灭火器等消防设施。学校应设置人员疏散指示标志,开展夜间活动(包括上晚自习等)的场所应有完好的照明设施和停电应急措施,确保紧急情况下师生的安全撤离和疏散。
& &(3)用电安全。学校应定期对电源线路、电器设备等进行检查,防止因漏电或线路老化等问题引发事故。寄宿学校严禁师生在宿舍私自接线安装各类电器,严禁使用电炉、电褥子等电器。
& &(4)实验安全。学校实验室应严格遵守《化学危险品管理条例》等法规,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的管理。学校危险化学品使用人员应经过安全培训,熟知危险化学品的特性和安全防护、救治措施,并严格按章进行实验教学。
& &(5)网络安全。学校应加强对校园计算机网络的管理,采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加强防止反动、色情、暴力等不健康的内容影响学生。
& &(6)体育教育安全。学校应加强对体育课教学及校内体育活动的组织工作,加强运动技术指导与安全保护,防止发生意外伤害事故。体育课教学应遵循学生身心发展规律,符合教学大纲要求,符合学生年龄、性别特点和地理、气候条件。学校的体育器械、实验设备等教育教学设施应严格按照安全和卫生标准配备,并定期进行检修。
& &(7)卫生及心理防范安全。学校应严格执行《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在卫生部门的指导帮助下做好疾病防治工作。学校对学生常见病、传染病及某些重点疾病应按国家统一指导原则在卫生部门帮助下进行防范及开展教育工作。同时,要结合学生实际加强心理健康以及防范性侵害等自我保护、自我防范的安全教育。
& &(8)饮食安全。学校应认真执行《食品卫生法》、《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加强饮食卫生管理,严防食物中毒和传染病的发生。学校食堂必须取得卫生行政部门发放的卫生许可证方可开办。学校必须严把食品质量关,坚决杜绝过期、变质、有害、有毒及污染的食品进入校园。要严格坚持实行学校带班领导提前30分钟到食堂跟餐制度。同时,要做好拒绝“三无食品”的教育工作,讲清“三无食品”的危害,教育学生不乱吃、不乱扔、不乱吐,努力隔绝“三无食品”经营商贩滋生的土壤。
& & 4.校外活动安全。
& & (1)大型活动安全。学校举办校外活动(包括外出旅游、参观、考察、参加庆典活动等)必须履行审批手续,切实做好安全管理工作。学校在组织学生外出前应进行相应的安全教育,并配备学校领导和足够的教师带队。严禁组织学生前往不安全或安全措施不落实的地方参加活动。对中小学生进行劳动技能教育及组织学生参加公益劳动等社会实践活动,必须确保学生安全。严禁组织中小学生利用假期参加商业性庆典和演出活动。
& & (2)交通安全。要进一步增强政治责任感和大局意识,本着“着眼长远,立足当前,标本兼顾,注重预防”的工作方针,把保障学生交通安全放在2015年安全工作的突出位置,采用各种有力措施,加强中小学幼儿园交通安全工作。各县区要做好《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的贯彻实施,切实担负自身职责,努力保障校车安全。要加强对学校自有接送学生车辆及其驾驶员的管理,指导学校进一步完善并落实各项管理制度,及时消除车辆交通安全隐患。学校自备或租用的接送学生的校车必须经公安交警部门审验、颁发、张贴专用校车标识,校车司机应登记备案。各县区接送学生的校车应符合安全标准,加强保养和维护,严禁聘用无证和技术不良的司机,要装备卫星定位装置,并入各级校车动态监控系统,强化校车适时监控管理,杜绝超员超载等违规行为。学校集体活动租用的车辆、船只等交通工具,应经交通管理部门检查、许可,按规定运行。要采取有效教育措施,加强广大中小学生及幼儿的交通安全法规教育,切实增强中小学生及幼儿交通安全。
& & (3)游泳安全。溺水是学生非正常死亡的重要因素之一,要结合季节特点做好防溺水工作,要重视教育学生掌握溺水救护的基本技能。尤其是夏季要教育学生切实做到“六不准”:不准到非管理规范的游泳场所(尤其是水库、河流)中私自下水游泳;不准擅自与同学结伴出外游泳;不在无家长或老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无安全保障、无救护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到危险溪段的溪边戏水。要教育学生密切关注天气状况,加强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切实维护自己生命安全。
& & 5.&建立安全工作联防机制,完善校园安全联席会议制度和督促检查制度,深入开展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活动。主动争取并配合公安、综治、工商、文化、工信、司法、卫生、城管等职能部门,进一步加强学校周边环境的综合治理。要积极配合综治部门重点排查校园周边个体性矛盾纠纷以及精神病人和有严重人格缺陷的人员,切实落实涉校涉园高危人员管控措施。在各级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进一步加大学校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力度,对学校周边环境进行定期查访,依法重点整治学校周边违规设置、经营的电子游戏机室、非法音像、书刊和网吧等,对在学校周边200米以内区域开设网吧、娱乐性经营场所,要坚决予以取缔。
&&&&加强与公安部门的沟通联系,深入开展“护校安园”行动,开展多种形式的警校共建活动,协助公安机关严厉打击盗窃、敲诈、抢劫师生财物,危害师生人身安全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和校园及周边地区的流氓团伙、黑恶势力。
&&&&加强与交警部门的沟通联系,维护学校周边交通秩序,确保学生上学、放学时的安全;并按照上级工作要求,进一步强化校车安全管理工作。
&&&&加强与消防部门的联系,指导在建和已投入使用的学校配备规定的消防设施和器材,并定期进行检查。并积极采取“请进来”与“走进去”的“校队互动”形式,强化师生消防安全教育。
争取卫生与城管部门支持。加强对学校食堂饮食卫生的监督管理。定期对学生食堂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高度警惕并防范投毒事件的发生和出售霉烂变质食品。全力做好流行性与季节性传染病的防控工作,维护师生健康安全。要加强与城管部门的沟通协调,对校园周边摊贩违规经营行为进行不定期清理整顿,努力清除校外流动摊点,共同维护校园及周边良好的饮食安全秩序。
&&&&争取广大家长的理解和支持。家长是学生的监护人,最关心子女的冷暖安危。要积极发挥家长学校、委员会等有效形式,把学校、家长这两个关心学生安全的主体力量结合起来,使家长对学生情况和学校管理享有充分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评议权,以便和学校加强信息沟通,配合做好学生安全教育管理工作。
& & 四、加强广大师生的法制宣传教育
& & & & & & &&深入贯彻党中央的依法治国方略,认真落实教育部《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实施纲要》,积极参与全省“依法治教年”活动,进一步把握方向,创新作为,扎实在全市教育系统深入开展“依法治教,廉洁从教”主题教育活动和“依法治校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切实增强广大教育工作者的法治观念,规范教育行政行为、学校办学行为以及教师从教行为,提升依法治理能力,推进我市依法治教体系建设。同时,联合职能部门做好“法制副校长”聘任工作,深入开展生动、活泼、直观的法制教育活动,增强学生的法制观念,预防和减少青少年学生违法犯罪。
& & 五、加强信访稳定工作
& & & & & & &&信访稳定工作要逢会必讲,下基层必查,使信访稳定工作入脑入心,落到实处,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建立长效机制。做好学校内部矛盾排查调处工作,认真解决师生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对重大矛盾纠纷和不稳定问题,实行领导包案责任制,限期解决;积极抵御境内外非法宗教、邪恶势力向学校渗透,做好校园网的管理和监控工作;进一步完善信息情报制度、值班制度和督查制度,畅通信息渠道,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信息灵,及时有效制止不安定苗头,杜绝影响社会稳定的案事件、越级与集体上访事件发生。
& & 通过深入开展“平安校园”创建活动,切实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平安鹤壁建设的决策部署,深化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维护学校安全稳定,减少违法犯罪案件和安全稳定事件发生,推动学校平安建设的制度化、系统化、规范化、法治化,确保“平安校园”达到95%以上,全力打造平安、和谐校园,营造安全、稳定、文明、健康的育人环境,夯实全市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工作基础,办好让人民群众更加满意的教育。
& & & & & & & & & & & 二〇一五年三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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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化平安雨湖建设创建省级平安城区的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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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区政府办
记者: 区政府办
编辑: 政务中心
&&&&&&&&&&&&&&&&&&&&&&&&&&&&&&&&&&&&&&&&&&&& 关于深化平安雨湖建设
创建省级平安城区的实施方案
根据深化平安湘潭建设安排部署,为进一步深化平安雨湖建设,按照区委、区政府关于“深化平安雨湖建设”的意见,结合我区实际,区综治委、区委政法委决定,从2014年起,在全区开展为期三年的“深化平安雨湖建设&创建省级平安城区”活动。为了确保创建目标顺利实现,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央、省委、市委政法工作会议的安排部署,在区委、区政府统一领导下,围绕&“强商兴工、富民强区”的总要求,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切入点,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作用,动员全区人民群众,坚持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建设更高起点的平安雨湖,不断巩固和提高全区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建设群众更满意的平安雨湖。
  二、工作目标
&&通过三年的不懈努力,确保全区不发生重大政治事件和暴力恐怖事件,刑事案件、群体性事件、公共安全事故数量逐年下降,可防性案件逐年下降20%以上,人民群众安全感达85%以上;连续3年进入“全市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先进县市区”行列,达到“省级平安城区”标准,争取进入“全国平安建设示范县(市、区)”行列,85%以上的乡镇(街道)达到市级“平安乡镇(街道)”标准,创建一批平安单位、平安学校、平安医院、平安企业、平安小区、平安社区(村)等,积“小安”为“大安”,不断提高全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使雨湖区成为全市乃至全省最安全城区之一。
&&&& 三、主要任务
(一)切实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政治稳定。完善国家安全战略和工作机制,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忧患意识、责任意识,以防范应对“颜色革命”为重点,围绕重点区域、重点对象,有效预防和化解影响国家安全和社会政治稳定的突出问题。要以“防插手、防激化、防渗透、防恐怖”为重点,强化政权意识,树立执政理念,充分依靠群众,认真研究敌对势力进行渗透破坏活动的新情况、新动向,进一步加强情报信息工作,牢牢掌握斗争主动权。加强隐蔽斗争和人民防线建设,高度警惕境内外敌对分子勾连聚合,严密防范和严厉打击“三股势力”分子以及“法轮功”等邪教组织的各种捣乱破坏活动,坚决防止发生暴力恐怖事件、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重大政治事件、大规模群体性事件。(牵头单位:区维稳办;责任单位:区委办、区政府办、区610办、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雨湖公安分局等)
(二)深化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加强乡镇、街道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建设,健全完善以人民调解为基础的“三调联动”工作机制。在全区社区(村)实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村为主”,建立社会矛盾纠纷“日清、周排、月结”的排查预警体系,由各乡镇街道、社区(村)及相关行业管理单位负责纠纷的协调处理,达到“小事不出村(社区)、大事不出乡(镇、街道)、矛盾不上交”的目标。推广医疗纠纷、交通事故纠纷第三方调解中心的做法,建立征地拆迁、劳动争议、环境保护、产品质量等领域专业性、行业性调解组织。扶持和加强基层人民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使乡、村两级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率达到100%,一般性矛盾纠纷调解率和调解成功率达到100%。全区矛盾纠纷调解成功率达到95%以上。深入开展进京非正常上访综合治理,从根本上解决我区进京非正常上访突出问题,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或其他信访突发事件。(牵头单位:区综治办、区司法局;责任单位:区维稳办、区人民法院、雨湖公安分局、区信访局、区人社局、区民政局、区环保局、区农办、区征管办、雨湖工商分局、各乡镇街道等)。
(三)提高城区治安防控水平。加强基层治安防控网络建设。由各乡镇街道牵头组织,派出所负责业务指导,构建社区(村)防控网。推广“邻里守望”、“看楼守院”的居民自治、社区联防措施,组建义务巡逻队、平安志愿者等巡防队伍,实施昼夜巡逻;每个社区配备1名辅警并组建一支15人左右的义务巡逻队伍,每个村组织一支10人左右的治安联防队伍,社区平安志愿者注册率占居民人口10%以上,并逐年提升比例。由区综治办牵头,完善以公安交巡警为主力军的市区主次干道街面治安巡逻大巡防机制,构建公安、城管、环卫联防联控大格局,整合城区巡防队伍力量,加强群防群治。完善视频监控设施建设,整合视频监控资源,到2016年底全区治安视频监控摄像头达2000个以上。按照《企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条例》,完善辖区单位(小区)内部安保工作,辖区各行政、企事业单位的技防覆盖面达到95%以上,住宅小区技防覆盖面达到80%以上。到2016年底基本实现“空中有监控、地面有巡逻、路上有卡点、社区有联防、内部有技防”的点线结合、人防物防技防结合、网上网下结合、打防控管一体化运作的社会治安大防控格局,最大限度挤压犯罪空间,使可防性案件的发案率逐年下降20%以上。强化交通运输、消防、危化物品等重点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治理,严防发生群死群伤重大公共安全事故。加强铁路、公路、水路和电力、电信及广播电视设施等重点部位安全保护工作。完善幼儿园、学校等重点场所安全防范机制,强化校园及周边综合治理。(牵头单位:区综治办;责任单位:雨湖公安分局、区安监局、区文体广新局、区教育局、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雨湖交警大队、雨湖消防大队、各乡镇街道等)
(四)加强重点人群服务管理。全面落实以流动人口居住证为核心的“一证通”制度,按照“谁用工、谁负责”、“谁出租、谁负责”、“谁留宿、谁负责”的原则,完善“以房管人、以证管人、以业管人”措施;加强社区对流动人口基础信息采集管理,信息采集率达到90%以上,信息准确率达到100%;强化对用工单位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责任;强化对出租房屋中介服务机构的管理责任;实行出租房屋统一挂牌管理制度,一户一号,公开挂牌,全面澄清底数,努力做到出租房屋申报率和治安责任书签订率均达到100%,逐步实现对实有人口的有效动态服务管理。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妇女、老人等关爱帮扶工作。进一步落实刑释解教人员、社区矫正人员、吸毒人员、艾滋病人等各类特殊人群教育、帮扶、矫治、管理措施及相关服务政策。社区矫正人员、刑满释放人员重新犯罪率分别控制在1%和3%以下。加强对肇事肇祸严重精神障碍者的救治和管控,严防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重大恶性案事件发生。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对不良青少年、闲散青少年、流浪乞讨未成年人、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等重点青少年群体服务管理,实现青少年犯罪数量逐年下降。(牵头单位:区委政法委;责任单位: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雨湖公安分局、区司法局、区民政局、区卫生局、区教育局、团区委、区妇联、雨湖工商分局、各乡镇街道等)
(五)强化严打整治专项斗争。适时开展专项行动,保持对黑恶势力、涉枪涉爆涉恐、“两抢一盗”、拐卖妇女儿童、危害食品药品安全、非法集资、电信诈骗等违法犯罪行为的严打高压态势,努力提高打击犯罪效能,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深入排查整治容易发生治安问题的城乡结合部、“城中村”等重点地区,容易为犯罪分子藏身落脚的中小旅馆、出租房屋等重点部位,容易滋生“黄赌毒”等丑恶现象的酒吧、歌舞厅、洗浴按摩等重点场所,容易滋生黑恶势力的批发市场、建筑工程、征地拆迁等重点领域,容易造成现实危害的刑释解教人员、吸毒人员等重点人群,减少治安乱源,清除安全隐患。开展命案“零发案”乡镇(街道)和刑事案件“零发案”社区创建活动。(牵头单位:区综治委;责任单位: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雨湖公安分局、区文体广新局、区安监局、雨湖消防大队、雨湖工商分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雨湖分局、各乡镇街道等)
(六)加强基层综合服务管理。规范完善区矛盾纠纷调处中心、乡镇(街道)综治维稳中心运行。深入开展“三官一律”进社区(村)专项活动,整合公安、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司法行政、民政、社会保障、信访等资源和力量,形成对群众求助、投诉、信访、报警的联动受理、处理、反馈机制,提高重点工作联动、突出问题联治、平安建设联创的能力,切实改善社会治安,化解社会矛盾。全面落实派出所长定期向党(工)委汇报辖区社会治安工作情况的要求,完善社区(村)警务室建设。村(社区)综治工作站延伸好乡镇(街道)平台作用,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治安防范、流动人口和特殊人群服务管理、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法制宣传教育等工作,提供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救助福利、计划生育等便民服务。建立健全网格化管理制度,全面推行网格化管理。社区网格大致按照“街巷型”、“楼院型”、“单位小区型”和300-500户标准进行划分,每个网格至少配备1名专职管理员。到2015年底,全区实现网格化管理全覆盖,使基层平台服务管理触角延伸到每个家庭。(牵头单位:区综治办;责任单位: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雨湖公安分局、区司法局、区民政局、区人社局、区信访局、区计生局、团区委、区妇联、各乡镇街道等)
  四、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要把深化平安建设、创建平安城区作为检验执政能力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纳入工作整体布局,强化平安创建工作保障。要成立创建活动领导机构,层层召开动员大会,全面推进深化平安雨湖建设。区综治委负责整个创建活动的组织领导,区综治办落实督查、协调、考核等创建活动日常工作。各单位要根据活动方案,进一步细化落实责任,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确保整个创建活动有力、有序、有效开展。
&&(二)营造浓厚氛围。各级各部门要深入广泛宣传“深化平安雨湖建设&创建省级平安城区”的目的意义、目标要求和主要任务,大力宣传创建工作中的先进典型和成功经验。要把宣传发动群众参与平安创建贯穿活动始终,通过层层召开动员会、报告会、座谈会、平安讲座等形式,让“深化平安雨湖建设&创建省级平安城区”活动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营造“平安雨湖人人有责、雨湖平安人人共享”的浓厚氛围。
&& (三)注重基层基础。要注重统筹谋划、注重平常平时,突出基层基础、突出实绩实效,把工作着力点放在解决影响平安稳定、影响群众安全感的突出问题上。加强乡镇(街道)综治办、派出所、司法所、人民法庭、驻乡镇街道检察室、社区(村)警务室、“三官一律”工作室等基层政法综治组织建设,配齐配强人员。建立健全基层工作制度,明确工作职责,规范工作要求,加强督查考核,提高基层工作水平。实行上级领导机关与基层单位对口联系,综治成员单位联系乡镇(街道)工作制度,做到人力、财力、精力向基层倾斜,确保平安建设活动在基层有人抓、有人管、能落实。
(四)严格考核追责。把深化平安雨湖建设实绩作为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和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与业绩评价、奖惩、职务晋升等挂钩。综治部门要加强督查考核,每年评选一批平安乡镇(街道)、平安单位、平安社区(村)、平安校园、平安企业、平安医院等基层平安单位。对深化平安雨湖建设工作思想不重视,责任不明确,措施不落实,社会矛盾激化,治安问题突出,以及发生重大恶性刑事案件、治安灾害事故和群体性事件等危害社会稳定重大问题的地方、部门和单位,视情况给予诫勉谈话、黄牌警告、处分建议和“一票否决”等处理,并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附件:《平安单位、企业、学校、医院、乡镇、街道、社区
   (村)创建标准》(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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