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是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厅发达停工停学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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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tc/nginx/nginx.conf.【导语】:厦门市职工因工伤停工留薪期间(医疗期间)的待遇是什么?厦门本地宝小编为您整理的资料如下,希望能帮到您。  1、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含基本工资、奖金和津补贴以及加班工资),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2、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因伤情造成生活不能自理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3、护理人数及护理期间由医疗机构确认(工伤职工住院病历长期医嘱上载明“特级护理”的,护理人数按2人确定,载明“一级护理”的,护理人数按1人确定,护理期间按住院的期间),护理人员每人每日护理费按不低于全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21日后的50%计发,并由所在单位直接支付给工伤职工,所在单位派员护理除外。  》》》》相关信息《《《《      》》》》想了解更多厦门工伤保险的消息,可查看更多有关工伤保险的最新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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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tc/nginx/nginx.conf.Welcome to Xiamen Municipal Government,P.R.China中国厦门市人民政府官方网站
主持人:   非常感谢各位领导接受采访,谢谢广大网友的积极参与。厦门市政府网站系列访谈到此结束,祝各位网友新春快乐,再见。 [ 11:01:00]
主持人:   谢谢各位领导的解答。 [ 11:00:00]
教育局陈副局长: 这个问题我们也注意到,下一步我们会考虑。 [ 11:00:00]
小叶:  请问具有厦门户籍的“非土生土长”的厦门人,何时可以参加厦门事业单位、教师招聘等。强烈呼吁2012厦门生源的规定,把户籍已在厦门的往届生纳入,享受同等就业机会,就业公平。 [ 10:59:00]
民政局傅副局长:  厦门暂时还未做调整。 [ 10:58:00]
为人臣:  市民政局傅一民副局长: 现在部分地区的民政部门受理社团法人申请时已经不要求有业务主管单位,厦门需要吗? [ 10:58:00]
财政局吴副局长:  商品房物业归全体业主所有,电梯的更新维修费用一般是由业主自行承当的。建议提取公维金来更换,不足的部分再由业主承当。因为物业服务归建设局管理,具体问题您可以找建设局咨询。 [ 10:57:00]
黄先生:  我市早期楼盘的电梯比较落后,经常因故障不能使用,而且,安全隐患很大,物业表示,只有更换新的电梯才能根本解决问题,但由于电梯更新费用较高,业主负担太大,以至于电梯的更新难以实现。为了解决这个问题,请问市政府可否提供财政补贴?谢谢! [ 10:56:00]
人社局李副局长:  年底,市里很重视清欠工资问题,组织了劳动监察支队进行清理整顿。你可以到劳动保障投诉中心投诉,我们一定会受理。 [ 10:56:00]
黄道键 洪文杰:  信立欣有限公司一直拖欠我们员工的工资,2011年七月份开始就不给员工发工资,10月份就以公司停业整顿,原因就是因为他拖欠我们工资,有人去劳动局告了,结果还是一直拖欠,我们十月份被解雇的人有些人到现在一分钱也没有拿到,你说我们该怎么办?打他电话关机..我们要怎么做,要回我们的钱? [ 10:55:00]
教育局陈副局长:  今年新建18所公办幼儿园,如果建设进度顺利,力争可以全部招生。目前已经确定了其中12所今年9月份可以招生,包括:湖里区的嘉湖花园幼儿园、金福缘幼儿园、湖边水库A区幼儿园、五缘公寓幼儿园;翔安区的新圩中心幼儿园;海沧区的东孚幼儿园、霞阳幼儿园;思明区的滨海幼儿园、第六幼儿园;集美区的侨英中心幼儿园滨水分园、后溪中心幼儿园英村分园;同安区的洗墨池幼儿园。 [ 10:55:00]
追求:  请问今年9月份有哪些新建的办公园要开始招生,可以告知具体的名单吗? [ 10:54:00]
傅副局长:  养老机构还是主要以促进民办的养老机构发展为主。去年我市已经制定了《厦门市养老机构管理办法》,对养老机构的整套程序进来了设置,并放宽了条件。今年还会加大扶持力度,不论是一次性的建设资金,还是运营资金都有扶持。今年上半年有两个比较大的养老机构将开业,一个是翔安莲花养老院,有500张床位;湖里金山社区的第二福利院,有350张床位,这两家开业后矛盾基本可以缓解。 [ 10:53:00]
短信平台:  今年厦门在社会事业方面有哪些具体举措?现在社会福利院非常难入住,如何解决啊? [ 10:53:00]
卫生局孙副局长:  对基层医疗机构,老百姓最关心的问题是服务质量问题。您可以看到,实际上我们的考试条件已经在逐步放宽,从户籍到非户籍。您提到的中级职称的要求,其实并不是全部都需要中级职称,我们是根据需求来设置招聘条件的。近期的招考,已经把条件放宽,您可以到厦门卫生人才网上查找,看看各个社区服务中心的需求条件,寻找适合您条件的岗位。 [ 10:52:00]
辛苦的护士:  我代表我们这十几个以前在公共卫生服务中心上班的护士,请求政府能给我们一次竞争的机会,当时解散公卫的时候,说过我们这些外来户口不能参加编内考试,我们真的是觉得很不公平,可是有什么办法呢,后来听说只要符合条件就可以参加考试,与户口无关,让我们参照政府文件,文件说要中级以上职称才能参加考试,我希望政府能网开一面,给我们一次机会。因为我们护士要考到中级职称,至少要十年以上的时间,我们要先考护士,再考护师,然后才能考主管护师,这中间都要间隔好多年,而不是说我们没本事去考。实在不行,我希望你们能考虑下,让我们这些工作五年以上,有取得护师执照的外来人员也能够参加这次的编内考试。 [ 10:51:00]
教育局陈副局长:  按照户口、住址相一致的办法,可以转学,主要是提供户籍、学籍证明等材料。但是目前有少数小学条件要求不一样,有些省级示范小学需要产权证、六年内只能有一个在读学生等要求,还有些片区生源确实很满。因此具体转入哪个学校,需要区教育局去统筹安排。 [ 10:51:00]
yan:  我是被拆迁居民,要易地安置,我把孩子的户口迁至现在居住的地方,但我目前居住的地方与孩子上学的地方相隔比较远,能不能转到附近的小学。如果转学需要什么条件,要做哪些准备。请答复。 [ 10:51:00]
发改委潘副主任:  方案正在报批当中。 [ 10:50:00]
tommy:  请问大嶝新机场的方案是否已经确定了,以后如果大嶝机场建成后,是不是国内航线都要搬到那边,高崎留用国际航线用啊? [ 10:49:00]
人社局李副局长:  定点药店医保购药必须一是符合基本药物目录,二是如果是处方药则需要医生处方才能购买。只要是符合这两个要求,药店没有理由不让市民刷医保卡购药。我们会尽快去了解这个情况。 [ 10:49:00]
常教授:  我近日到厦门大学对面的“鼎炉”药店购买降压药苯磺酸氨氯地平片。该药品为国家医保用药。我以前多次用医保卡购买。但今天药店坚持要现金才能购买,理由是该药缺货,少量的现货是他们争取来的。请政府有关部门尽快调查有关问题,保证老百姓平常急需的用药。 [ 10:48:00]
人社局李副局长:  目前厦门生育保险费用是从基本医疗保险里报销的,你老婆辞职没有工作,没有参加医疗保险,因此就无法报销。当前《社会保险法》出台后,对于生育保险相应配套措施,我们正在修改和完善,逐步将未就业的配偶的医疗保险纳入生育保险办法。这个政策出来以后你提到的这个问题可以得到解决。 [ 10:48:00]
小黄:  我想咨询下,我在公司上班,我们单位有交生育险,而我老婆在生小孩前已辞职,也没有生育险,国家规定男女双方有一方有交就可能报销,为何你们不让报? [ 10:48:00]
教育局陈副局长:  新圩的试点是依托现有的新圩中学和中心小学,不存在新建,主要是改扩建,目前幼儿园已经在装修,9月份就可以享受到。招生条件一般是首先满足户籍人口,具体可咨询翔安区教育局。 [ 10:47:00]
程安:  我想了解新圩镇试点十年免费教育,学校今年可以建成吗?是不是从今年9月份就可以享受到了?哪些孩子可以入读这个十年制的学校呢? [ 10:47:00]
教育局陈副局长:  这几年教师招聘有很多条件限制,虽然解决了一部分厦门生源的就业问题,但确实也带来一些问题,比如人才引进、教师队伍建设等,我们也充分注意到这个情况。我们会在今年协调市的有关部门,考虑将条件适度放宽。 [ 10:46:00]
小叶:  具有厦门户籍的“非土生土长厦门人”何时能有就业公平?如何才能称“厦门人”?为什么所有事业单位、教师招聘等厦门生源的规定:必须是高考前户籍或学籍在厦门才算。 2010年开始,相对放松,应届生招聘前如果户籍在厦门也视为厦门生源。那对于那些10年以前的毕业生,户籍没赶上应届生转来的学生,还有当年应届生是厦门生源可是没考上第二年就又变成不是厦门生源的人……来说,太不公平了。有厦门户口,却无法享受相同的就业公平待遇。户籍壁垒何时通?就业不公平,谈何民生,谈何事业发展?许多城市对于生源地规定,只要有户籍就可,有的甚至在当地高校毕业毕业也算。为何如此开放厦门,却死守“城门”。 强烈呼吁2012,事业单位、教师招聘,具有厦门户籍的未就业人员要享有同样的就业机会。 [ 10:46:00]
卫生局孙副局长:  首先要了解您说的民营医疗机构是属于区管还是市管,如果是区管的,到区卫生局的科教部门报名,如果是市管,到市卫生局的科教部门报名。再上报省里批准就可参加。 [ 10:45:00]
Sj:  岛外民营医疗机构在职医师如何报名参加全科医师培训?报名条件如何? [ 10:45:00]
发改委潘副主任:  正在报国家审批过程中,还未批复。 [ 10:44:00]
张先生:  我市轨道交通规划方案是否已经通过国家批复? [ 10:44:00]
人社局李副局长:  您反映当前征地人员待遇只有400元,,可能是以最低工资标准来缴费的。目前被征地人员的养老保险平均已达到780元,我们正在加大研究力度,适时修改这个办法,把征地人员的养老保险跟城乡居民的养老保险并轨,更好的提高待遇。 [ 10:44:00]
方先生:  厦门为岛外老人每年每月200元养老福利金,我们表示感谢,但对于交纳养老金的征地老百姓只有400来块,我们表示很不公平,希望政府能加大幅度,以增强老百姓的参与积极性,别让百姓有怨言,使其吃力不讨好,更希望政府能公开的告示。 [ 10:43:00]
财政局吴副局长:  2006年起,我市开始建设市公安局中心设备、主干道和重点部位监控系统,市级财政累计投入5870万元(含补助各社区1450万元),各区累计投入13235万元。目前已建成市级监控中心1个,监控点1072个,卡口系统41套;建成区级监控中心5个,派出所监控室38个,社区监控室96个,在全市290余个社区建成监控点6546个。为保证监控体系的正常运行和升级,年我局又安排监控经费3721万元。经过近几年大量投入,基本建立了技防、人防的24小时全天候立体治安防控体系。 [ 10:39:00]
Sunny:  坐公交时,能经常看到移动电视上播放有关视频监控的画面,这些监控点确实给我们带来了安全感,请问这类视频监控点多吗?现在达到什么样的规模? [ 10:39:00]
财政局吴副局长:  中低收入家庭承租的社会保障性租赁房的租金补助标准按不同对象和家庭收入划分如下:一是家庭收入为中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上限0.5倍及以上的,补助房屋租金的70%;二是家庭收入为中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上限0.5倍以下的,补助房屋租金的80%;三是家庭属于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补助房屋租金的90%。  假设房屋租金为1000元,以3人及以下家庭为例,家庭年收入在2.5万元-5万元的补助房屋租金的70%即700元,个人自付租金300元。家庭年收入在2.5万元以下的补助房屋租金的80%即800元,个人自付租金200元;其中属于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为:1人户350元/人月,2人户325元/人月,3人户以上300元/人月;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线为250元/人月),补助房屋租金的90%即900元,个人自付租金100元。 [ 10:38:00]
吴先生:  我想了解保障性租赁房的租金补助是如何计算的? [ 10:38:00]
财政局吴副局长:  为进一步推进我市创业带动就业工作,除了上述小额担保贷款政策外,市财政会同有关部门出台《关于厦门市创业扶持资金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对创业培训及模拟实训给予培训补贴,对创业孵化基地和创业孵化对象给予创业扶持,对自主创业及创业带动就业给予奖励。 [ 10:38:00]
财政局吴副局长:  市财政充分考虑创业人员融资难问题,在2011年进一步完善小额贷款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关于加强厦门市小额担保贷款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对个人新发放的小额担保贷款最高额度从8万提高至10万(全省最高额度水平),并就担保基金的设立、小额担保贷款的催收、坏账的责任做出明确的规定,充分调动金融机构和经办人员的积极性,更好保障创业人员的融资需求,推动我市创业带动就业工作。  小额贷款对象为持有厦门劳动保障部门核发《再就业优惠证》的下岗失业人员、持有军人退出现役的有效证件的城镇复员转业退役军人、我市生源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持厦门劳动保障部门核发的失业登记证明的其他城镇登记失业人员。 [ 10:37:00]
邹建:  厦门正在创建创业型城市,请问我市创业融资方面有什么扶持政策?哪些对象可以享受扶持政策?除了创业融资政策以外,还有什么创业扶持政策? [ 10:37:00]
财政局吴副局长:  有。针对当前我市农村户籍人员的转产转业难题,2011年市委市政府下发《关于促进农民增收的若干意见》文件,规定对招收本市农村劳动力与外来劳动力社会保险费的差额由市、区财政给予社会保险补助,从而降低企业用工成本,促进本市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增加我市农民工收入。据此政策,当年市级财政安排农村劳动力社保补差资金1000万元,全力保障该惠农政策顺利实施。 [ 10:37:00]
梅先生:  请问我市有没有鼓励农村户籍人员的转产转业的优惠政策? [ 10:36:00]
财政局吴副局长:  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根据当地维持居民、村民基本生活所必需的费用,并适当考虑未成年人的义务教育费用,同时参考本市物价指数和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制定。  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每年由市民政部门会同市财政、物价等部门及各区民政政府制定,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执行。  村民委员会改为居民委员会后,仍保留农村集体土地承包权的居民,适用其所在区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最低生活保障标准逐步调整提高,经市政府批准,2012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城市低保(含城镇低保)标准为:1人户415元/人.月,2人户390元/人.月,3人及以上户365元/人.月。农村低保标准320元/人.月。 [ 10:35:00]
黄先生:  请问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是如何制定的? [ 10:34:00]
财政局吴副局长:  为进一步体现对重度残疾人的特殊关爱和重点保障,合理提高我市重度残疾人的基本生活保障水平,我市从日起,将持有厦门市残疾人联合会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第二代残疾人证的一、二级残疾人(即重度残疾人)享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年龄从60周岁提前到55周岁。重度残疾人按《厦门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暂行办法》规定,完成缴费且年满55周岁的,经本人自愿申请可从55周岁起享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提前享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重度残疾人,属低保对象的,其享受的养老金不计入家庭成员收入。 [ 10:34:00]
江女士:  我市重度残疾人可以享受城乡居民养老待遇的年龄是几岁? [ 10:33:00]
财政局吴副局长:  我市在年连续开展两轮农村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累计投入3.5亿元的基础上,2011年继续安排农村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经费6180万元,着重支持农村卫生院、妇幼保健、疾病预防控制、卫生监督和村卫生所等公共卫生服务机构运行、业务用房建设、基本设备配置等,切实提升农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  自2004年起实施村卫生所标准化建设,截至2008年底已建成78所,每所建设费用22万元(其中:基建20万元、医疗设备2万元),累计总投入1716万元。年财政继续安排2046万元,用于开展93所卫生所建设,进一步完善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我市财政对村卫生所主要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进行合理补助,在房屋建设、设备购置等方面对村卫生所给予一定扶持。在已安排78所标准化村卫生所试点建设补助的基础上,年继续安排93所标准化村卫生所试点建设,按照每所基本建设投入20万元和基本医疗设备配置2万元的标准给予补助。 [ 10:33:00]
黄女士:  我觉得政府应该重视农村卫生所的建设,农民平时有小病可以在村卫生所解决,就不需要上大医院去挤了? [ 10:32:00]
财政局吴副局长:  一是建立学前教育资助制度,对城乡低保家庭幼儿、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幼儿给予减免保育教育费。二是在实施高中城乡低保家庭学生助学金制度基础上,实施高中困难学生国家助学金制度,将资助范围扩大到在校学生的10%-13%。三是在实施中等职业学校城乡困难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免学费资助政策基础上,从2011年秋季起对中职学校一年级学生全部免除学费。四是统一公、民办高校国家奖助学金政策标准,提高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人均年助学金提高1,000元,全市7,927名高校学生受奖受助,9,423名高校家庭困难学生获得临时生活费补贴。 [ 10:32:00]
易妮:  我了解我市在学生资助方面有哪些政策? [ 10:31:00]
人社局李副局长:  根据《社保法》的规定,从2011年7月份开始,我市失业保险基金做为一个参保单位:以我市上年度社平工资的60%为缴费基数,按10%的缴费比例为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按月缴纳职工医疗保险,缴纳月份和领取月份相一致,失业人员本人不用缴费。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享受在职职工的医疗保险待遇。 [ 10:31:00]
孔园: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如何缴纳医疗保险,费用由谁承担? [ 10:30:00]
人社局李副局长:  为保障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基本生活水平在蔬菜等副食品价格大幅上涨时不降低,从2011年1月份起,我市建立了失业保险金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每人每月补贴标准为:当月低收入居民生活费用价格指数与上年同期相比涨幅达4%-6.9%时补贴15元、7%-9.9%时25元、10%以上时补贴35元。当月低收入居民生活费用价格指数与上年同期相比涨幅回落到4%以下时,停止发放补贴。 [ 10:30:00]
张: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可以享受物价补贴吗?标准如何制定? [ 10:29:00]
人社局李副局长:  关于这个问题,我们也自年初就一直在研究解决,主要是因人社部的相关政策一直未出台,具体工作无法开展,从11月份底召开的全国工伤保险处长会议上了解,部里已草拟了相关办法,正在征求意见。待人社部政策出台后,我市的《工伤保险费补缴申请确认管理暂行办法》也将随之出台,此项工作就可顺利开展,这也是我局明年工伤保险工作的重点。另外,明年我们还将完成《厦门市实施〈实施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立法修订工作, 会对新《工伤保险条例》和《社会保险法》的一些新规定进行明确,更加完善我市的工伤保险制度。 [ 10:28:00]
陈先生:  新《工伤保险条例》出台后,规定企业未参保职工发生事故,补缴工伤保险费后,可享受相关待遇,但是又未明确,请问我市目前有没有出台什么规定? [ 10:28:00]
人社局李副局长:  工伤事故预防工作是工伤保险工作的重要内容,我们历来十分重视,因此,自2004年开始,我局就长期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办工伤保险政策培训班和事故预防培训班。政策培训主要是针对企业的人事劳工,宣将工伤保险政策;事故预防培训班则是针对一线的工人,主要是针对岗位讲解安全防护技能。我们每年办班在50到100期左右,主要是依托各区人劳局、各行业学会协会如劳动学会、总工会、外商学会等单位组织开办,单位直接向上述单位申请或者报名参加即可,具体可留意我局每年下发的关于开展工伤保险政策与工伤事故预防培训工作的通知。 [ 10:27:00]
刘先生:  我们单位最近想组织员工开展一些事故预防方面培训,听说人社局长期有开展,主要内容是什么?要怎么申请? [ 10:27:00]
人社局李副局长:  首先你说的社保费缴纳不一样,主要是前几年市政府为帮助企业应对金融危机,实行两年的社保费减办征收的惠企减负政策所致。而你们单位今年的工伤保险费缴费减少,则主要是我市启动了2011年工伤保险费率浮动工作。今年,全市符合浮动条件的10119家,上浮费率的491家,下浮的9134家,维持不变的574家,下浮面达到90%。费率的浮动主要是根据单位的事故发生率和企业工伤保险费的支出率来确定,简而言之,事故预防工作做得好,工伤发生的少,企业的缴费就少,反之不重视安全生产和事故预防,事故频发,企业不仅工伤费用支出大,今后的工伤费就要上浮。所以单位一定组织作好安全生产和事故预防工作。 [ 10:27:00]
老罗:  近几年,我们单位的社保费的缴纳情况都不一样,但今年又只工伤保险费的缴费有变动并且是减少,请问局长这是怎么回事? [ 10:26:00]
人社局李副局长:  应该说老工伤问题一直是我们最应该关心也最想尽快解决的问题。我们在2008年解决了一次,那次是将日在国有集体企业的受伤的1至4级职工的定期待遇纳入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今年,我们联合市财政局、国资委、监察局下发了《关于解决国有、集体企业“老工伤人员”工伤定期待遇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厦人社[号),),将日前国有、集体企业发生工伤(或职业病),经鉴定为五至十级伤残的老工伤人员、因伤残需要配置的辅助器具费、医疗依赖费、鉴定确认为旧伤复发的医疗费及其住院伙食补助费、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要的交通、食宿费纳入工伤保险基金统筹支付。你父亲的工伤医疗费,就是符合这个文件的规定,可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你直接向市社保险中心工伤科申请办理。 [ 10:25:00]
华先生:  我父亲在1989年一老国企上班时受伤,经鉴定为伤残5级,现已退休,但是工伤部门近年来一直反复发作,医疗费开支很大,最近看到有关“老工伤”问题的宣传,请问我像父亲这类情况是否有什么待遇?怎么办理? [ 10:25:00]
民政局傅副局长:  根据《社会社团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社会组织实施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单位双重管理。近年,民政部在广东等地试点部分社会组织取消业务主管单位,改为业务指导单位。下一步,民政部将推动社会组织统一登记工作。市民政局也抓紧对该项工作进行调研,届时,将根据民政部的部署,开展此项工作。 [ 10:25:00]
张先杰:  广东已取消社会组织业务主管单位,我市是否会跟进? [ 10:24:00]
人社局李副局长:  《条例》出台后,我们局相关部门按照规定和授权,提请厦门市政府办公厅在去年的3月份下发了关于贯彻实施《国务院关于修改〈工伤保险条例〉决定》有关待遇问题的通知(厦府[2011]98号),对工伤待遇若干待遇问题予以规定;此外,关于单位比较关心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 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省政府也于去年9月出台了《福建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闽政[2011]80号),作了相关规定。这两个文件在我们局的政府网站上可查询到。 [ 10:23:00]
Hh:  我是一家企业的人事,新的《工伤保险条例》是今年开始实施的,以前一些由单位的项目改为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很实在地减轻了企业的负担,请问具体标准规定了吗? [ 10:22:00]
人社局李副局长:  我市的被征地人员养老保险政策十分优惠,您既然符合条件,就应当及时参加被征地人员养老保险。若您不急于参加被征地人员养老保险,那您现在也可以先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选择适合自己的缴费档次,同时也可以享受政府的缴费补贴。待您今后改参加被征地人员养老保险时,您的缴费和政府给您的缴费补贴全部可以合并到被征地人员养老保险的个人账户或者直接抵扣您的个人缴费,等于政府又帮您缴交了一部分保险费。如果您即将参加工作,那工作后必需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等您到达退休年龄的时候,若您参加了被征地人员养老保险,则两种保险可以进行合并,切实保障您的权益。 [ 10:22:00]
陈先生:  我是一名被征地人员,现在46岁,目前没工作,我该怎么参保呢? [ 10:21:00]
财政局吴副局长:  我市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从日起提高了200元,由平均每人每月1814元提高到了2013元,这是综合当前物价水平等多方面因素后做出的决定。实际上,从近几年来的情况看,我市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几乎每年都在调整,这种调整已经是一种常态化,今后还将随着经济的发展等因素继续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标准,不断提高企业退休人员的待遇水平。 [ 10:21:00]
人社局李副局长:  根据前期相关工作会议上的布置,今年企业退休人员的养老金调增工作将继续进行。调整的对象是前退休手续办理完毕的人员,预计调整标准是上年平均退休金的10%,对个别特殊群体在普调的基础上进行特别调整。目前我们尚未收到国家及福建省的相关调待文件,故暂时无法进行调整。待国家和省标准确定后,我们将立即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今年的调整办法并尽快组织实施。 [ 10:21:00]
张先生:  我是一名退休人员,今年的退休金会增加吗? [ 10:20:00]
民政局傅副局长:  2011年,农村住房统一保险,全市参保农户209,109户,由政府出资支付保费125.47万元。全年农房出险94例,获赔24.72万元。全市市民投保自然灾害公众责任险,参保人数252万人,由政府出资支付保险费120.96万元。2012年这两项保险措施均将继续实施。 [ 10:20:00]
同安人:  请问2011年实行的全市农房统保和自然灾害公众责任险,今年还会继续实施吗? [ 10:19:00]
人社局李副局长:  近期我局与市财政局正在草拟我市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不足15年的人员的补缴规定,待市政府同意后立即组织实施。该规定的总体精神是:2010年底前到龄或超龄,与城镇集体企业或我省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建立或形成劳动关系但工作期间从未缴费的人员,以及2010年底前到龄或超龄因各类原因缴费不足15年的人员,允许一次性补足15年后办理退休手续。该规定经批准执行后,根据您的实际情况,您应该可以一次性补缴后办理退休手续。请密切关注各类媒体的相关报道,及时办理补缴手续。 [ 10:19:00]
成长:  我是一名63岁的参保人员,但是缴费还不足15年,请问局长,我该如何补缴呢? [ 10:18:00]
主持人:   下面,我们来回复网友的问题。 [ 10:17:00]
主持人:   谢谢孙副局长的介绍。 [ 10:17:00]
卫生局孙副局长:  建设海西医疗卫生重要中心,有利于提升我省整体医疗卫生资源的总量和水平,更好服务于海峡西岸经济区经济和社会发展,增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动力和活力;有利于提高厦门市的综合实力、综合竞争力和抵御国际风险的能力,更好地参与区域经济合作与竞争;有利于辐射和带动区域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促进形成优势互补、良性互动的区域医疗卫生事业发展新格局;有利于贯彻“一国两制”方针,促进对台医学交流与合作的实力和地位的提升;有利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机制创新,为建立实现科学发展的医疗卫生事业体制机制探索新路径、提供新经验。  积极发展现代高端医疗服务业,是建设海西医疗卫生重要中心的重要抓手。与厦门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中心城市的地位相比,目前本市所能提供的高端医疗服务还远远不能满足社会需求,高端医疗服务特色不明显,总量不足,与国际通行规则还不能完全接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本市对优秀人才的吸引力和提升国际化程度的努力。发展高端医疗服务,一方面有利于提升本市医疗事业整体水平,促进医疗整体水平提高;另一方面,也有利于促进本市现代服务业发展。 [ 10:17:00]
卫生局孙副局长:  2004年市政府批转厦门市卫生局《建设闽西南医疗卫生中心实施纲要》。通过五年多的艰苦努力,本市医疗卫生事业核心竞争力显著增强,卫生事业主要发展指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并居全省领先地位,居民主要健康指标接近发达国家平均水平。我市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和专科医院拥有量跃居全省设区市第一。本市市民在享有较好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基础上,正在形成多层次、多样化的医疗需求。面对多层次、多样化、延伸性的医疗和保健服务需求日益凸显,以及厦门承担着服务海峡西岸经济区、服务在厦海内外投资者、服务海峡两岸和增强城市国际竞争力的使命,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重要医疗卫生中心,是落实把改善民生作为转型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和满意度的战略性举措。 [ 10:16:00]
卫生局孙副局长:  2011年12月,市委市政府批转下发了《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重要医疗卫生中心实施纲要(年)》,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重要医疗卫生中心提升为全市重点发展战略,并作为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附件。发展高端医疗产业也纳入我市“十二五”重点培育发展的战略性新兴产业规划。 [ 10:16:00]
主持人:   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重要医疗卫生中心成为全市重点发展战略之一,请问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重要医疗卫生中心有什么意义? [ 10:15:00]
卫生局孙副局长:  六是要继续深入开展医疗质量万里行、医院管理年活动。完善11个关键环节医疗质量监测控制中心建设,全面开展医疗质量的外部监管与控制工作。严格医疗机构、技术、专业技术人员准入工作。全面开展优质护理服务。  七是要进一步强化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全面推进卫生应急体系建设。积极推进重大传染病、慢性病、地方病、精神病等疾病防控和爱国卫生工作。继续深入开展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职业卫生、环境卫生等公共卫生整治活动。  八是要继续实施“名院、名科、名医”发展战略。加快推进医学中心和重点专科建设,培育一批在省内、国内具有较高知名度的“名院、名科、名医”。创建省部级医学重点实验室和重点学科。  九是要统筹做好其他卫生工作。 [ 10:14:00]
卫生局孙副局长:  三是要进一步巩固和提高基层基础能力。积极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配套改革。调动基层医务人员积极性。落实好加快推进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和提升建设的各项任务。进一步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努力建成3-5家省级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1-2家全国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推进镇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工作。  四是要进一步减轻群众看病负担。要重点控制不合理用药、不合理检查等问题。进一步推广临床路径管理。实现对临床用药全过程、全方位、全覆盖干预与实时监控。要以缩短住院床日为抓手,进一步降低医药费用和增加床位有效供给。  五是要促进发展现代高端医疗产业。在继续提高完善我市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的基础上,加快推进现代高端医疗产业发展。进一步推进多元化办医格局,加快形成满足群众多层次需求的医疗服务体系。加快规划建设五缘国际医疗园区等一批重点发展项目,提升厦门医疗卫生事业的领先优势和辐射服务海峡西岸经济区的能力。 [ 10:14:00]
卫生局孙副局长:  一是要加快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要按照“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原则,完成年度医改任务。探索政事分开、管办分开的有效形式,建立协调、统一、高效的公立医院管理体制。改革公立医院补偿机制,探索实现医药分开的具体途径。继续贯彻落实岛内外一体化发展战略,高度重视解决医疗卫生事业发展中存在的医疗卫生资源分配、利用和卫生服务筹资等公平性问题。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积极开展创建全国“百家优质医院”和“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医院”活动,持续改进医疗护理质量。要通过提高待遇、多点执业、建立规范的住院医师培训制度、完善职业发展条件、改善执业环境等多种措施,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  二是要推进重大卫生项目建设进度。积极推进实施《 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重要医疗卫生中心实施纲要》。加快推进社会事业民生工程项目建设步伐。进一步加强卫生信息化建设,搭建基于以云计算技术为基础的医疗卫生数据中心平台,建立厦门市“医疗服务云”,向全市所有公立医院提供信息技术与资源服务。 [ 10:14:00]
主持人:   请问2012年厦门市卫生工作思路是什么? [ 10:13:00]
卫生局孙副局长:  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  一是上下联动,完善多层次医疗服务体系。厦门岛内思明、湖里两区实施三级医院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一体化管理,建立紧密型分工协作机制,有效地缓解了大医院人满为患的现象,促进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建设和发展。三级医院依托“厦门市民健康信息系统”,与所辖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立协作平台和诊断网络。实行一体化管理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门诊量比增70%以上。厦门岛外集美、海沧、同安和翔安四个区由三级医院和镇(街)卫生院(卫生服务中心)签定对口协作协议,让农村病患在家门口同样能享有三级医疗服务。  二是内增活力,提升公立医院管理和服务水平。以“病人为中心”,努力减轻群众就医负担。严格执行省下达的公立医疗机构的费用控制指标。降低药品加成率。扩大按病种付费结算范围,目前按病种结算范围已扩大到21个。鼓励注册医师多点执业。全面实施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开展临床路径管理试点。制定了《关于落实卫生部改进公立医院服务管理方便群众看病就医若干意见的实施细则》,从完善预约诊疗服务、优化门诊流程、增加便民服务等方面制定了31条具体改进措施。开展优质护理服务。进一步完善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全市居民健康档案建档数210万份。加强医疗质量和安全管理,建立健全医患纠纷处置机制。  三是外加推力,形成多元化办医格局。制定《厦门市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年)》,出台《关于进一步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的实施意见》,优先进行岛外等医疗资源薄弱环节的公立医院提升和改扩建工作,进一步支持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全市除近50家公立医疗机构之外,均为民营及社会资本举办的非公医疗机构,民营医院总核定床位数占全市医疗机构核定床位的15.3%。非公医疗机构已成为保障我市居民健康的重要力量。 [ 10:13:00]
卫生局孙副局长:  一是加快完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加强公立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上下一体化联动,持续改进公立医院服务,出台为民、便民、利民举措,使群众看得上病;二是加快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制度扩面提标和保障力度,控制医药费用过快增长,让群众看得起病;三是实施“三名”(名院、名科、名医)发展战略,提升医疗服务技术水平,建设区域性医疗卫生中心,让群众看得好病。 [ 10:12:00]
主持人:   请问2011年厦门市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情况如何? [ 10:12:00]
卫生局孙副局长:  好的。厦门市面积1569平方公里,辖6个行政区,25个街道13个镇、307个居委会、156个村。全市常住人口353万人。全市有医疗机构1526家,其中医院38家,急救中心、急救站各1家,采供血机构1家,门诊部86家,诊所共786家,农村基层医疗机构共377家,企事业内部医疗机构共221家,其他医疗机构11家。  全市三级医院(含中医院、妇幼保健院、专科医院)12家,其中三甲综合性医院3家(含一家部队综合性医院)、三甲专科医院3家(市妇幼保健院、市仙岳医院、眼科中心),三甲中医院1家,三乙综合性医院2家,其他三级医院3家。  全市二级医院9家,其中公立医院5家(翔安区同民医院、同安区中医院、厦门大学医院、博爱康复医院、同安区皮肤病防治院),民营医院6家(莲花医院、前埔医院、海沧新阳医院、新开元医院、天使妇产医院、友好妇产医院)。一级医院均为民营医院共15家,其中综合性医院12家,专科医院3家。疗养院5家。  全市医院实际开放床位数11168张,其中公立医院床位8911张,民营医院床位1756张,合资合作医院床位501张。全市卫生技术人员17829人,其中执业(助理)医师7563人、注册护士6903人;每千人拥有卫生技术人员数5.05人,每千人拥有医师数2.14人,每千人拥有护士数1.96人。2010年全市人口平均期望寿命为78.91岁,孕产妇死亡率8.67/10万,婴儿死亡率4.34‰,主要健康指标达到发达国家平均水平。 [ 10:12:00]
主持人:   卫生事业关系广大人民的健康,关系千家万户的幸福,是重大民生问题。下面,请市卫生局孙卫副局长介绍我市卫生事业发展情况。孙副局长,您好,请您简要介绍一下2011年我市卫生事业基本情况? [ 10:11:00]
主持人:   谢谢李副局长的介绍。 [ 10:11:00]
人社局李副局长:  2012年生育保险工作的重点是贯彻落实《社保保险法》,完善我市生育保险制度,继续做好我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暂行办法的修改工作,待国家、省厅有关生育保险的文件通知下发后,根据文件精神,对我市职工生育保险政策修改稿再充实完善后争取尽快出台。 [ 10:10:00]
主持人:   2012年生育保险工作的重点是什么? [ 10:10:00]
人社局李副局长:  市人社局以实施《社会保险法》为契机,结合近年来我市职工生育保险政策的运行实际,组织业务骨干调研测算,认真做好我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暂行办法的修订工作。 [ 10:09:00]
主持人:   2011年,我市生育保险工作有什么进展? [ 10:09:00]
人社局李副局长:  2012年医疗保险工作的重点是进一步完善医疗保险制度建设。一是对《厦门市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立法项目进行调研,做好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实施意见的政策宣传及实施工作,认真落实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调整政策。二是健全农村医疗保险服务网,逐步将镇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的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站纳入医保定点范围。三是继续抓好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管理工作,根据厦门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服务机构审定办法的规定,组织医保专家认真做好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定点评审工作,保证评审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 10:07:00]
主持人:   请问2012年医疗保险工作的重点是什么? [ 10:06:00]
人社局李副局长:  2011年市人社局认真开展医保扩面工作,积极与地税部门联系,以实施《社会保险法》为契机,利用新闻媒体加强医保政策法规宣传,加强大学生、未成年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工作的宣传力度,千方百计扩大医疗保险参保覆盖面,力争让“全民医保”的惠民政策惠及所有百姓。截至2011年11月底,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256.21万人,其中城镇职工77.48万人,外来员工84.76万人,城镇居民4.3万人,未成年人34.93万人,农村居民42.61万人,大学生12.13万人,扣除铁路、电力行业职工参加省医保统筹外,我市基本医疗保险覆盖率达到98%。生育保险参保人数136.68万人,其中本市人员参保46.15万人,外来员工参保90.53万人。 [ 10:06:00]
主持人:   目前,我市医疗、生育保险参保人数有多少? [ 10:05:00]
人社局李副局长:  市人社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2011年度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及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安排,积极配合市医改办,及时上报医改信息;提出完善医疗费用结算办法的工作思路,增强医保对公立医院改革的服务保障能力。修改完善市医改配套政策,通过完善医保结算办法,对开展缩短住院天数的病例实施单独统计和管理,合理缩短平均住院日,进一步改进医疗服务,减轻群众医药负担。 [ 10:05:00]
主持人:   2011年是“十二五”的开局之年,也是医改的攻坚之年,在医改配套改革方面,市人社局做了哪些工作? [ 10:04:00]
人社局李副局长:  2011年,为了让更多的参保人员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和实惠,市委、市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医疗保障制度建设,将“实现城乡居民医保标准一体化”工作列入为民办30件实事之一,相继出台惠民政策:  一是四月出台了《关于调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的通知》,将城镇居民与农村居民、未成年人和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的筹资标准统一起来,由去年的每人每年240元提高到380元,其中个人缴费从去年的每人每年50元提高到80元,财政补助从去年的每人每年190元提高到300元,在全国范围内率先实现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统一。  二是六月出台了《关于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通知》,将城乡居民政策范围内住院医疗费用总体报销水平从60%提高到70%;将参保的未成年人和大学生纳入门诊使用500元国家基本药物报销政策范围,进一步减轻城乡居民住院医疗费负担。  三是十一月出台了《关于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实施意见》,从日起,从外地流动到本市用人单位就业,并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参保职工,其医保关系可随同转入我市,切实保障了流动就业人员的基本医疗保险权益。 [ 10:03:00]
主持人:   2011年是厦门特区建设三十周年,在推进医疗保障制度建设方面,有什么新政策出台? [ 10:03:00]
人社局李副局长:  我市于2010年7月在海沧区新农保试点的基础上出台《厦门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暂行办法》,早于全国大部分地区全面推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自日起,将具有本市城镇和农村户籍但未参加现有各项基本养老保险、年满60周岁但未享受任何养老待遇的人群统一纳入了养老保险范畴,实现了老有所养。市委、市政府非常关注民生工作,加大财政投入,提高待遇标准。《暂行办法》设定的基础养老金为200元,走在全国的前列。参保办法便捷,缴费灵活,最低缴费标准仅为每年100元,政府同时还补贴45元。此外,《暂行办法》与其他险种衔接顺畅,便于参保人员根据自身不同时期不同的就业情况灵活参保。  为了进一步完善该项惠民政策,今年10月,我们再次增设了与被征地人员养老保险的政策通道,扩大了政府代缴人员范围,使该政策更加贴近百姓,满足不同人员的参保需求、  截至目前,全市参保人员已达18.1万人,共计7万余人享受待遇,月人均养老金217.79元。 [ 10:02:00]
主持人:   近年来,随着我市社会保障事业的发展,社会成员的基本生存与生活需要的保障水平得到了很大提升。下面,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李钦辉副局长介绍我市社会保障事业的发展情况。李副局长,您好,请您简要介绍一下我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情况? [ 10:02:00]
主持人:   谢谢傅副局长的介绍。 [ 10:01:00]
民政局傅副局长:  第一,明确床位数、开办经费等具体标准,将《办法》中个别条款细化;  第二,联合市财政局制定《办法》中第25条的补贴办法。我市现已有床位建设补贴(房属自建的每个床位一次性给予开办补助1000元;用房属租用且租期5年以上的,每个床位给予开办补助500元,分5年给付,每个床位每年100元)和床位运营补贴(已开办的每个床位每年补贴120元),补贴办法将尽量提高扶持标准,同时增加床位综合责任险补贴、“三无”、“五保”和“有特殊困难老人”入住非营利性养老机构的补贴等新的补贴种类,解决部分困难老人的养老需求,扶持养老机构发展。  第三,制定年度考评和等级评定制度,加强对养老机构的监管。通过考评,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督促整改;通过等级评定,引导养老机构提升服务水平和质量。 [ 10:01:00]
主持人:   《厦门市养老服务机构管理办法》实施后,会出台什么配套措施? [ 10:00:00]
民政局傅副局长:  《厦门市养老服务机构管理办法》已于日实施。这是我市在养老事业发展方面的一件大事,首次以政府规章的形式将其规范起来。  立法目的主要有两个,一是规范管理。随着我市老龄化社会的到来,养老服务事业发展加快,一些养老服务机构管理不规范,存在着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行为,而目前国家和省都没有出台专门的法律法规或规章,出台这个“办法”将使我市的养老服务机构发展更加规范和有序。二是扶持发展。“办法”对养老服务机构在用地、用水、用气等方面的优惠政策都做了相应规定,对各项补贴措施也进行了明确。 [ 10:00:00]
主持人:   今年1月1日,我市开始实施《厦门市养老服务机构管理办法》,请您具体介绍一下? [ 09:59:00]
民政局傅副局长:  2012年我市的低保标准较2011年有较大幅度的提高,具体标准为:城市和城镇1人户每人每月415元,2人户每人每月390元,3人及以上户每人每月365元,较2011年提高了65元;农村统一为每人每月320元,较2011年提高了70元。 [ 09:59:00]
主持人:   2012年我市低保标准是多少? [ 09:58:00]
民政局傅副局长:  2011年,全市共有孤儿633人,其中,市社会福利中心收养351人。我们在按规定做好孤残儿童日常的接收供养、教育等工作的同时,还提高了孤儿供养标准,散居孤儿最低养育标准统一提高至每人每月600元,集中供养在儿童福利机构的孤儿最低养育标准统一提高至每人每月1000元;做好孤残儿童康复工作,2011年对10名孤残儿童进行康复手术。还为474名孤儿续办重大疾病公益保险。 [ 09:58:00]
主持人:   请问2011年我市孤儿得到哪些照顾? [ 09:57:00]
民政局傅副局长:  2011年在养老工作方面主要做了以下工作:一是落实民办养老服务机构各项优惠措施,推动民办养老服务事业发展,为全市24家民办养老机构发放床位运营和新开办补贴共计30余万元,2011年,民办养老机构床位数增加130张;二是积极推进居家养老服务,现全市共建立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130个;三是完成市社会福利中心改扩建工程以及金山养老院、海沧、集美社会福利中心建设项目,加快推进同安区、翔安区各新建一个综合性社会福利中心。 [ 09:57:00]
主持人:   2011年我市在养老事业上有哪些进展? [ 09:56:00]
民政局傅副局长:  一是做好最低生活保障工作,2011年,我市城乡低保对象共158100户次、356940人次,发放低保金5045万元;二是建立物价上涨与发放困难群众价格临时补贴联动机制。发放城乡低保对象和农村五保户价格临时补贴795万元,人均265元。三是做好城乡医疗救助工作。2011年共救助2685人次,发放医疗救助金 758万元。四是做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2011年共救助流浪乞讨人员和困难群众4852人。 [ 09:56:00]
主持人:   维护群众利益、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权益是民政事业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我市民政事业的发展,有力的改善了民生,保持社会的和谐稳定。下面,请市民政局傅一民副局长介绍我市民政事业发展的总体情况。傅副局长,您好,请问我市2011年在困难群众救助方面做了哪些工作? [ 09:55:00]
主持人:   谢谢陈副局长的介绍。 [ 09:55:00]
教育局陈副局长:  第五点、关于跨片区报名考生的界定与限报问题。  以下对象属跨片区报名考生:一是4月30日前户籍不在本市的考生(享受市民待遇的考生除外);二是户籍在本市,但户籍所在招生片区与报名点所在招生片区不一致的考生。  跨片区报名考生不能填报厦门一中、双十中学、厦门六中、外国语学校等四校普高普通生及厦门一中、双十中学、外国语学校的定向生和师范类五年制高职。  另外,各报名点必须告知跨片区的外省户籍考生以下两点相关政策:一是根据教育部规定,高招报名时考生须回户籍所在地报名。二是各省教材差别较大,外省高考考题也与我省不同,外省户籍考生应充分考虑这个因素。  凡跨片区报名的考生本人及监护人应签字确认。报名点应收取回执,与《厦门市2012年中招跨片区报名考生汇总表》一并上交考区。 [ 09:55:00]
教育局陈副局长:  第四点、定向生资格的认定和志愿填报要求。  2012年我市继续实行将部分省一级达标校普通生招生计划的35%分配到区域内初中校的做法,这类学生称为定向生。其中厦门一中、双十中学面向思明湖里片区招生,外国语学校、集美中学面向集美海沧片区招生,同安一中面向同安翔安片区招生。  定向生资格的认定:初中阶段均在学籍所在校实际就读的本市公办学校应届考生。定向生资格的认定由报名点在中招报名时认定。报名点应认真审核考生是否符合定向生填报资格,于日起对符合填报定向生资格的考生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名单上报市、区招生考试机构。  定向生的录取:定向生投档分最多可降至该校普通生最低投档线下50分。定向生招生计划未完成的,不再补录。其他条件与一级达标校普通生相同。  定向生如何填报志愿:具备定向生填报资格的考生若填报定向生,应先填报同一所学校的普通生。 [ 09:54:00]
教育局陈副局长:  第三点、关于升学成绩计算。考生的升学投档分由以下六部分组成:(1)语文、数学、英语的卷面成绩;(2)物理卷面成绩的90%;(3)化学卷面成绩的60%;(4)思想品德卷面成绩的20%;(5)体育分;(6)照顾分。投档总分四舍五入,满分值为640分加照顾分。 [ 09:53:00]
教育局陈副局长:  第二点,关于考试的时间安排。2012年中考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体育中考,第二阶段为思品、历史、地理、生物四个科目和物理、化学、生物实验考试,第三阶段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五个科目。  各科考试时间如下: 3月9日至3月19日考体育(补考时间5月19日);5月26日(星期六)上午考思想品德和历史,下午考地理和生物(对象为初二年级学生);5月27日(星期日)考物理实验、化学实验、生物实验(对象为初二年级学生);6月23日(星期六)上午考语文、下午考数学;6月24日(星期日)上午考物理、化学,下午考英语。 [ 09:52:00]
教育局陈副局长:  好的。  第一点、关于考试等级计算和成绩。实行考试科目全等级制度(体育除外),按各科卷面成绩依考生总数的4:3:2:1的比例分别折合为A、B、C、D四个等级。各科目卷面满分值如下:语文150分,数学150分,英语150分,物理、化学、思想品德、历史、地理、生物均为100分。体育满分值20分,不列入等级计算。物理实验、化学实验和生物实验,考试成绩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级。 [ 09:52:00]
主持人:   有不少今年要参加中考的学生和家长都非常想了解2012年我市中招政策有什么变化。请您介绍一下2012年我市中招政策的要点有哪些。 [ 09:51:00]
教育局陈副局长:  市教育局针对校车安全问题进行校车和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结合我市开展的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我局及时转发省、市有关文件,组织开展了校车登记和换发新版校车标牌、校车和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等工作,对学生上下学乘车情况、校车安全管理进行调研,同时对存在的问题及时与有关部门协调沟通。认真落实校车安全责任制,对全市校车组织开展全面的排查。要求有校车的学校在校车加装GPS安全服务系统,主动接受道路交通动态监管,确保行车安全。  甘肃“11.16”正宁县重大校车交通事故发生后,市、区教育部门快速反应,按照属地管理,对辖区中小学校进行逐校、逐车、逐员排查,并向学校负责人、校车驾驶员分发交通安全宣传材料,进一步督促学校严格落实校车及驾驶员安全管理责任,强化源头管理。期间共检查校车及接送学生车辆300余辆次,查处校车各类交通违法42起,其中超员15起,效果明显。  省联合督查组到厦门督察后,充分肯定了我市开展的相关工作。省政法下发《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省学生接送车辆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闽政办发明电[号)后,我局立即启动新一轮为期3个月的校车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同时,根据市领导的有关要求,调研起草校车“长治久安”的实施方案。 [ 09:50:00]
主持人:   近期,广大市民对校车安全管理特别关注,请问我市对加强校车安全管理有哪些举措? [ 09:48:00]
教育局陈副局长:  2011年落实全市中职学校的一年级新生今年秋季学期起免除学费的政策。全市免除学费1675.92万元(一学期),受惠学生1.25万人(全日制1.21万人、非全日制0.04万人,每人每学期1200元)。  发放中等职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免学费补助302.12万元(其中市财政补助224.97万元),受惠学生1162人。  2011年实现城乡义务教育完全免费。在已免除公办义务教育学杂费和农村义务教育课本费的基础上,从今年春季开始,免除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课本费、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簿籍费。全年城市义务教育免课本费1712万元(其中市财政补助685万元),受惠学生13.33万人(小学9.55万人、初中3.78万人,每年每生标准100元、200元);全市义务教育免簿籍费740万元(其中市财政补助296万元),受惠学生20.75万人(小学14.86万人、初中5.89万人,每年每生标准30元、50元)。两项合计2452万元。 [ 09:48:00]
主持人:   2011年我市对义务教育阶段、中等职业教育学生的优惠政策执行情况如何? [ 09:47:00]
教育局陈副局长:  2012年将继续加强学前教育的基建管理。拟新建公办幼儿园18所,总投资1.89亿元,拟新增公办幼儿园学位4000个以上。 [ 09:46:00]
教育局陈副局长:  2011年市教育局推动落实24所公办幼儿园的建设计划,基本完成19所公办幼儿园的建设任务,启动5所幼儿园的建设计划。全年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2亿元,提供公办幼儿园学位5220个。落实市政府补助集体办和民办幼儿园的政策。2011年秋季补助集体和实行分级收费管理的民办幼儿园2652.23万元(一学期),受惠幼儿3.16万人。  根据省、市相关工作部署及《厦门市开展清理整顿无证幼儿园工作方案》要求,在对全市无证幼儿园排查的基础上,8月份,我局联合市财政局、市综治办、市公安局、市卫生局、市民政局、市发改委、市建设管理局、市执法局和市公安消防支队集中对无证民办幼儿园进行清理整顿,通过自查自纠、清理整顿、分类评估和总结建制四个步骤,先后对293所无证园进行清理整顿,其中批办68所、筹设199所、取缔26所。 [ 09:44:00]
主持人:   百年大计,教育为本。市委市政府一直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下面我们请市教育局陈江汉副局长介绍我市教育发展情况。陈副局长,您好,很多网友都非常关注学前教育的发展,请您简要介绍一下我市学前教育工作2011年的发展情况以及2012年的工作计划。 [ 09:44:00]
主持人:   在过去的一年里,一项项民生工程得到落实,百姓真真切切的享受到了实惠。下面我们来具体了解各项社会事业的发展情况。 [ 09:43:00]
主持人:   谢谢吴副局长的介绍。 [ 09:42:00]
财政局吴副局长:  随着餐饮服务行业的快速增长,餐厨垃圾已经成为影响城市环境卫生和食品安全的重要问题。在全社会对食品卫生和安全问题的日益关注的情况下,市政府高度重视餐厨垃圾处理工作,并将餐厨垃圾处理作为城市建设战役中的重要一项工作来抓。市财政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和扶持功能,2011年专项安排资金1056万元用于中山医院、集美大学、厦门理工学院等十个试点单位的餐厨垃圾处理设备采购,对今后我市逐步推广餐厨垃圾处理的方法和方式提供宝贵经验。市财政将在试点基础上,加大资金投入并建立长效的财政资金引导和扶持保障机制,为广大市民提供更加安全的生活环境。 [ 09:41:00]
主持人:   市财政在支持我市餐厨垃圾处理方面有什么具体举措? [ 09:41:00]
财政局吴副局长:  一是2011年市财政安排食品安全集中抽检资金1,158万元,对流通和餐饮环节与市民膳食结构密切相关的十六类大宗食品及食品接触材料的农药或药物残留量、重金属、食品添加剂、微生物指标、非食用物质等五类指标进行评价抽验,并出具年度食品安全评价报告,以保证对我市食品安全实施即时预警,为相关部门监管提供第一手资料,为市民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二是安排250万元放心食品专项资金,用于市区屠宰厂肉品品质及有毒有害物质检测补助,批发市场蔬果农残等检测补助,加大对牲畜定点屠宰执法管理,以及病害猪无害化处理补贴等。三是安排100万元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和舆情监测工作,包括开展食品安全进社区、进企业、进农村、进校园宣传活动;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建立食品安全信息发布制度,舆情监测制度,及时准备公布监督检查、风险评估及风险预警等食品安全信息,消除公众疑虑;加强食品安全监管人员的教育培训;以及开展食品安全有奖举报制度,鼓励公众参与监管,充分发挥社会和媒体的监督作用,及时查处违法犯罪活动。 [ 09:40:00]
主持人:   我市在治理餐桌污染,强化食品安全保障方面采取哪些措施? [ 09:39:00]
财政局吴副局长:  一是改造农村自来水旧管网。根据2011年我市“五大战役”工作部署,市财政安排项目建设资金5,720万元,建设完成翔安区新店镇祥吴、莲河、马巷镇窗东、蔡浦等22个村(居)供水管网改造,已全部建成通水。正在建设的新民镇蔡宅、西山,莲花镇的美埔、莲花,凤南农场的南山、后坂等14个行政村供水管网改造,在年底前将实现部分通水。二是提高全市饮用水质量。2011年,市财政从中央代发地方债券资金、土地基金以及银行贷款等多渠道筹集3.3亿元,投入各项用水安全工程:一是莲花水库枢纽工程,二是九龙江北溪引水左干渠改造二期工程,三是汀溪水库除险加固和新建放水涵洞工程,四是竹坝水库至梅山水厂输水项目和竹坝水库除险加固项目一、二期工程。随着这些工程的建设完工,将有效保障我市供水安全,进一步提升全市饮用水质量。 [ 09:38:00]
主持人:   我市是一个水资源缺乏的城市,财政如何采取措施确保居民用水安全? [ 09:37:00]
财政局吴副局长:  一是安排5000万元粮食风险基金,用于地方储备粮食17万吨(含今年增储原粮1万吨)、食用油3500吨的保管、轮换等,切实发挥储备粮平抑市场的宏观调控作用,确保粮食供应和市场价格的基本稳定。二是安排菜篮子发展专项基金2000万元。以推动“菜篮子”基地认定为主要工作,目前已摸清可作为“菜篮子”蔬菜备选基地1.1万亩、生猪备选基地年出栏商品猪约40万头、水产品备选基地1,315亩。同时,从2011年7月份起,夏商集团通过批发市场让利7%、民兴超市降价25%的方式,对市民提供10种优惠价蔬菜,由市财政从菜篮子专项资金中相应进行补贴。三是安排平价商店补贴资金。按市政府要求,当年内在全市设立50家平价商店,对按政府协议零售价提供粮、油、肉、蛋、蔬菜等平价农副产品的,按实际销量的价差部分给予补贴。四是促进便民商业网点建设。2011年在全市建成社区连锁便利店41家,在同安区建成50家“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农家店,以进一步满足社区居民就近购买日用消费品的要求,推进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建设,形成沟通城乡、便民利民的消费品连锁经营网络。五是建立困难群众动态生活价格临时补贴制度,对低保对象和农村五保对象实行动态生活补贴。2011年共为城乡3万名低保对象和农村五保对象发放动态生活补贴660万元,有效缓解物价上涨给困难群众生活带来的影响。 [ 09:36:00]
主持人:   2011年物价涨幅较快,市财政采取了什么应对措施? [ 09:34:00]
财政局吴副局长:  2011年,市财政安排各相关部门用于平安厦门建设经费12.51亿元,同比增长6.1%。其中公安部门10.3亿元、市检察院0.48亿元、市中级法院0.59万元。除保障市级政法部门开展综治工作经费外,市财政资金安排还注重向基层倾斜,2011年安排基层公安分局专项经费1.1亿元、基层法院建设经费0.13亿元、基层检察院专项经费800万元。另外,2010年我市治安协警年经费水平从2万元提高至2.6万元,流动人口协管员年经费水平从1.8万元提高至2.1万元,极大地促进了人员队伍的稳定,为平安厦门工作顺利开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 09:33:00]
主持人:   2011年,我市用于平安厦门建设的投入有多少? [ 09:32:00]
财政局吴副局长:  2011年,市财政继续加大公交扶持力度,全年安排公交补贴资金6.7亿元,用于免收空调费补贴、公交票价折扣及优惠群体乘车补贴、BRT亏损补贴、公交车购置补助、石油价格改革专项补贴等,有效促进公交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增开77条公交线路,重点提高岛外公交覆盖面。新增与更新公交车596辆,年内淘汰所有国Ⅱ排放标准的公交车辆,进一步改善公交车况,切实提高公交出行舒适度。进一步完善公交配套设施建设,将公交候车亭建设列入2011年市委、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新建公交候车亭256座。目前,部分候车亭陆续投入使用,进一步方便市民出行,提升厦门宜居环境。 [ 09:32:00]
主持人:   2011年市财政公交投入情况如何? [ 09:31:00]
财政局吴副局长:  保障性安居工程是政府得民心、百姓得实惠、经济得发展的德政工程、民心工程。实施保障性安居工程,一方面有利于改善民生,另一方面也有利于促进经济发展。财政部门承担着筹集、安排、拨付、监管保障性安居房建设资金的职责,加强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是公共财政义不容辞的责任。2006年下半年我市启动社会保障性住房项目的建设,市财政共投入保障性住房资金60.236亿元(其中:06年1,479万元,07年171,708万元,08年165,915万元,万元,万元,0万元)。 [ 09:30:00]
主持人:   截至目前市财政投入了多少资金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 [ 09:29:00]
财政局吴副局长:  可以享受就业扶持政策很多,例如,职业介绍补贴、职业培训补贴、公益性岗位工资性补贴、社会保险补贴等等。2011年我市筹集就业补助资金3.44亿元(含失业保险金支付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2.3亿元),继续按规定兑现各项就业补贴政策,有力地推进了各项就业再就业工作。 [ 09:29:00]
财政局吴副局长:  根据《关于就业困难人员享受相关就业再就业政策的通知》文件,就业援助对象为具有我市户籍、在劳动年龄段内,由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并在我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的以下就业困难人员:男性年满50周岁以上、女性年满40周岁以上的城镇居民;持《残疾人证》的居民;享受本市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城镇居民;已参加失业保险并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农村进城务工劳动者;退养渔民和被征地人员;农村实行计划生育的独生子女户、二女户中,男性年满40周岁以上、女性年满30周岁以上人员;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 [ 09:28:00]
主持人:   市财政近年来出台了一系列就业扶持政策,目前就业扶持对象范围有哪些?可以享受到哪些就业扶持政策? [ 09:27:00]
财政局吴副局长:  我市2012年拟实施高清电视改造建设。依据国家广电总局《“十二五”时期广播影视科技发展规划》中关于“中央电视台、经济比较发达的东中部地区省级电视台和计划单列市电视台的卫视频道以及主要频道要实现高清节目制作播出”的部署,我市计划于2012年正式启动电视高清化建设,项目涵盖市广电集团现有5个频道的采、编、拨、传输、接受、显示等全过程设备,计划总投资3.22亿人民币,分3期进行。项目计划2014年完成,届时,我市所有频道实现全高清制作播出,将大大优化社会公众视觉感受效果。  2012年我市拟投入约1亿元加快发展高清电视项目建设,力争电视高清化改造第一期顺利完成,以实现我市与中央电视台的直接高清传输对接,大力推进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融合发展,提升我市电视节目的传播力和影响力。 [ 09:27:00]
主持人:   新媒体传播技术日新月异,“创新厦门”在这方面有什么举措? [ 09:26:00]
财政局吴副局长:  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就是在“十二五”期间,坚持公益性、基本性、均等性、便利性的要求,深化改革,加强城乡统筹,突出软件建设,率先建成符合当地实际情况、比较完整、覆盖城乡、可持续的基本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推动公共文化服务持续发展的长效机制基本形成,广大群众特别是农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得到有效保障,对公共文化服务的满意度明显提高,为我国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探索路径、积累经验、提供示范,推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科学发展。  文化部、财政部出台了《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项目)创建标准》,分别从公共文化设施网络建设、公共文化服务供给、公共文化服务组织支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资金、人才和技术保障措施及公共文化服务评估等六个方面给出了东、中、西部地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的建设标准和考评指标,创建工作达到标准并经文化部、财政部验收合格的城市,即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示范区城市。  2012年市区两级拟投入近8000万元用于我市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工作,全面提升我市公共文化体系建设和公共文化服务水平,基本实现岛内外公共文化服务一体化。实现我市100%镇(街)建有不低于300平方米的单独设置的综合文化站;100%行政村(社区)建有建设面积不低于200平方米的文化活动室(中心),100%镇(街)、社区建有标准配置的公共电子阅览室和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基层服务点,市、区两级所有图书馆、文化馆将配备一台以上流动服务车。 [ 09:25:00]
主持人:   我市在争创全国第一批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城市,请问什么是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2012年我市在这方面有什么作为? [ 09:23:00]
财政局吴副局长:  我市每年都安排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专项经费确保市民享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需要,资金主要是按常住人口数安排,目前的标准为每人每年不低于30元。  城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保障机制,是2009年国家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后逐步建立起来的。2009年以前,只有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经费保障机制,我市为思明、湖里区及岛外城镇建立了经费保障机制,标准为每人每年15元。2009年国家实施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提出按服务人口建立城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保障机制,并将每人每年经费标准从2009年的不低于15元提高到2011年起的不低于30元。  我市结合财力情况和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实际,在国家规定标准的基础上,经费标准从2009年的不低于17.5元逐步提高到2011年的不低于30元。按照我市现有常住人口353万人计算,我市各级财政自2011年起每年将安排不低于1.06亿元的城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 [ 09:22:00]
主持人:   请问目前我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在资金上是如何保障的? [ 09:21:00]
财政局吴副局长:  2012年要继续加快公办幼儿园建设,通过生均补贴和“以奖代补”提升民办园办学水平;完善学前教育、普通高中、中职学校、高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帮助困难家庭缓解就学压力;继续保障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资金需要,确保在全省率先通过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建设评估验收;统一城乡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定额标准,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在免除中职学校一年级学生学费基础上进一步免除二、三年级学生学费,率先在全省实现中职学校全免费。 [ 09:20:00]
主持人:   请您介绍一下2012年市财政推动教育发展的主要思路。 [ 09:19:00]
财政局吴副局长:  三是加大学校基本建设投入。继续开展义务教育学校建设,全市投入4.6亿元,启动思明小学、东海一小、汀溪学校等23所中小学新、扩建工程;安排学校建设项目贷款贴息资金2,924万元;安排学校化解债务资金1.2亿元,逐步化解高校和普通高中债务风险。  四是关注校园安全保卫。继续实施校舍安全加固工程,截至2011年,市财政已累计安排校舍加固资金7,152万元,主要用于加固1995年以前建成的按1989抗震规范设防的校舍建筑和市属公办学校校舍抗震鉴定检测;加强学校周边安全管理,市财政安排677万元校园安全保卫专项资金,用于市区学校购置装备校园监控系统、周界报警系统、消防设备等,提升学校安全保障水平;市财政安排211万元,购置11,000套应急救护包,全市中小学10,000多个班级班均配套一套,为中小学师生提供应急救助保障。  五是逐步实行中职教育免费。在原有对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实施免学费等做法的基础上,从2011年秋季起,我市继续扩大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资助政策覆盖范围,对中职学校一年级所有正式学籍学生免收学费,免收部分由市财政予以补助。当年,市财政新增安排2,580万元。 [ 09:19:00]
财政局吴副局长:  一是实现城乡义务教育完全免费。从2011年春季起,我市免除城市公办义务教育课本费、城乡公办义务教育簿籍费;秋季起,免除在民办学校就读、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学杂费、课本费和簿籍费,在全省率先实现城乡义务教育完全免费。为落实上述政策,2011年市财政新增安排资金约2,200万元。  二是大力推动学前教育发展。2011年,市财政新增安排5,470万元,支持学前教育发展,缓解“入园难”。当年共新建、改扩建公办幼儿园24所,新增学位6,360个;对集体办、民办幼儿园等级提升给予财政补助,并按等级给予生均补助,实行分级收费管理、按级限价收费,改善幼儿园办学条件,减轻幼儿家庭负担;对民办幼儿园改造成合格达标园的进行补助,鼓励民办园改造达标,有效解决非法办园问题。 [ 09:18:00]
主持人:   在过去的一年里,一项项民生工程得到落实,百姓真真切切的享受到了实惠。下面我们来具体了解各项社会事业的发展情况。请问2011年财政支持教育优先发展的具体措施主要有哪些? [ 09:17:00]
财政局吴副局长:  2012年全市民生预算安排280.8亿元,比2011年增加27.6亿元,其中:教育投入67亿元、医疗卫生21亿元、社会保障30亿元、文化体育9.4亿元、环境保护8.2亿元、住房保障支出13.7亿元、城乡社区事务48.9亿元、农林水事务15.8亿元、交通运输63亿元等。 [ 09:15:00]
主持人:   请问2012年全市民生预算安排情况如何? [ 09:15:00]
财政局吴副局长:  2011年全市民生投入253.2亿元,增长29.9%,占全市财政支出的65.1%,其中:教育57亿元、医疗卫生19.6亿元、社会保障27.1亿元、文化体育7.8亿元、环境保护6.8亿元、交通运输46.8亿元、住房保障支出12.7亿元、城乡社区事务37.5亿元、农林水事务11.9亿元等。 [ 09:14:00]
主持人:   请您介绍一下2011年全市民生投入情况? [ 09:14:00]
财政局吴副局长:  六是丰富文体生活。文化体育投入5.4亿元。岛外文体设施建设加快,闽南戏剧院主体封顶;成功举办世界剧协大会、中国诗歌节、国际马拉松比赛等活动,我市体育健儿参加第七届城运会取得佳绩;广泛开展社区文化活动和全民健身工程,群众生活更加多姿多彩。  七是建设平安城市。安排2.1亿元,添置90米消防云梯车和远程供水系统,建造我市第一艘专业消防船;加大治安防控投入,110监控系统加速向岛外区和偏远地段布局;增配食品安全检验检测设施,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系统投入试运行。 [ 09:13:00]
财政局吴副局长:  四是增加卫生投入。医疗卫生支出12.1亿元。率先统一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筹资标准,财政补助由每人每年190元提高到300元,年增投入0.9亿元;基本药物500元免费用药政策扩大到未成年人和大学生;统一岛内外公共卫生服务补助标准,岛内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改造基本完成;提高市属公立医院补助标准,第一医院急诊综合楼等投入使用。  五是关注民生热点。安排各类就业和培训补贴3.4亿元,全年新增就业18.1万人;增支3.1亿元,持续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和企业退休职工养老金水平;发放困难群众动态生活补贴,支持“菜篮子”和平价商店建设,减轻物价上涨影响;安排12.7亿元,开工新建4.1万套保障性安居房,去年增加2000多户家庭入住。 [ 09:13:00]
财政局吴副局长:  二是“三农”扎实推进。支农支出6.9亿元。大幅增加水利设施投入,加快莲花水库建设,推进汀溪水库、石兜水库综合整治工程,基本完成全市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启动36个村级综合服务中心建设,实施新一批旧村改造和老区山区村建设;出台试点小城镇财税扶持政策,2亿元地方国债助力小城镇发展;鼓励发展“一村一品”和现代特色农业,新增2家国家级和9家省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全面落实社保补差、生态补偿等六大促进农民增收措施,及时发放各项强农惠农补贴,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18.7%。  三是优先发展教育。教育投入19.2亿元。在全省率先实现城乡义务教育完全免费,连续第二年提高岛外生均公用经费定额;新建24所公办幼儿园,对民办幼儿园实行分级收费管理和生均补助、达标奖励;新、扩建23所中小学校,加固校舍36万平方米,全面建成校园监控和报警系统;免除中职学校一年级学费,发放各类奖助学金0.39亿元,受益学生6.98万人次。 [ 09:12:00]
财政局吴副局长:  2011年,我市各级财政部门积极调整理财思路,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积极推进城市建设、城乡统筹和社会事业协调发展。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是加快城市建设。多渠道筹集240亿元财政性资金,保障重点项目和“五大战役”资金需求。一是加快城市拓展。岛外新城建设全面提速,核心区市政路网、产业布局初具雏形;稳步实施岛内旧城改造和片区开发,金融中心大厦、会展三期顺利封顶;龙厦、厦深铁路、厦漳跨海大桥等对外通道加快推进,环岛干道、海翔大道一期、仙岳路等城市快速路建成通车,枋湖客运中心投入使用。二是优化人居环境。1.1亿元投入污染源治理和节能减排,筼筜湖综合整治、环岛路污水截流扎实推进,石渭头污水处理厂即将投入运行;运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改造隧道照明,直接节能率达50%;6.7亿元改善公共交通,推行一体化票改,新增及更新公交车辆596台,新开通公交线路77条,新建公交候车亭256个。三是支持文明创建。投入1.6亿元新建10座公园,铁路文化公园、扬帆公园、灯塔公园等建成向市民开放;实施城市主干道绿化提升、沿街建筑立面整治和重大片区夜景改造,建成一批公厕、人行天桥和公共停车场;确保文明城市创建投入,以优异成绩获得“全国文明城市”三连冠。 [ 09:11:00]
主持人:   财政的大力支持推动了我市社会事业的全面发展。在过去的一年里,我市民生和社会事业支出占一般预算支出比重超过了65%。下面请市财政局吴旗明副局长介绍我市财政推动社会事业发展的总体情况。吴副局长,您好,请您介绍一下2011年财政在完善民生保障、加快社会事业发展方面主要做了哪些工作? [ 09:10:00]
主持人:   谢谢潘副主任的介绍。 [ 09:09:00]
发改委潘副主任:  2012年,我们将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积极落实市政府工作报告和计划报告提出的目标任务,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全力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和提升民生保障整体水平,打造“幸福厦门”。  第一、继续提高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一是围绕“十二五”规划提出的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目标,按照实施细则提出的近期任务,逐项加以推进落实。二是继续加强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方面的政策研究,完善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指标体系。三是继续策划和推进一批项目建设,加强对薄弱环节、薄弱区域的社会事业建设投入。  第二、继续加大基本建设投入力度,增强民生保障能力。2012年,我市将继续加大财政对社会事业发展的投入力度,加快民生项目建设,提高社会发展水平和民生保障能力。2012年主要建设项目年度计划投资约40亿元。  教育方面:重点在于增加学前教育学位供给,完善新城区和小城镇中小学配套,以及扩大职业教育、高等教育办学规模和水平。主要有:完成19所公办幼儿园建设;新建、扩建集美西亭十年制学校、东海一中、云顶学校、莲前五中等33所中小学校;实施160幢校舍加固工程;启动城市职业学院集美分院、集美轻工业学校与福建化工学校整合提升等项目建设。  卫生方面:继续推进综合性医院建设,完善综合性医院及周边停车设施配套,加大基层医疗卫生设施建设,提升专科医院发展水平。主要有:推进中山医院内科综合病房楼、中山医院湖里分院迁建、口腔医院迁建等项目竣工投入使用;加快上古街公共停车楼及第一医院门诊大厅扩建工程、眼科中心扩建等项目建设;加快五缘医院、第五医院招商和建设;启动第二医院海沧分院二期扩建前期工作;继续实施一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改造,加快岛外镇村卫生所(室)一体化和农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着力基层医疗水平。  文化体育方面:重点在于加快新城文体设施配套和基层文体设施建设。主要是加快市运动训练中心、海沧体育中心二期(游泳跳水馆)、市级综合体育场馆等项目建设。 [ 09:08:00]
主持人:   请问2012年我市在促进社会事业发展、加强民生保障方面还有哪些打算? [ 09:06:00]
发改委潘副主任:  第二、着力提高民生保障水平。2011年,我市采取了强有力措施提高民生保障水平,加大了社会事业重大项目的策划、推进和投入力度,全年下达教育、卫生、文化、体育等社会事业项目建设预算内基建资金2亿多元,民生保障能力迈上了新台阶。  教育方面:新建、扩建思明小学、东海一小等23所中小学,新增学位6900多个;新建或开办公办幼儿园24所、新增6750个学位;顺利完成中小学校舍加固93幢。  卫生方面:第一医院门急诊综合楼、仙岳医院扩建工程建成投入使用,中山医院内科综合大楼封顶,新增加病床数约1300张。口腔医院、同民医院内科综合大楼等一批重大医疗卫生项目开工建设。加快岛内15家社区医疗卫生服务中心改造提升步伐,湖里东渡、禾山、金山等一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完成改造并投入使用。  文化体育方面:建成海沧体育中心一期工程,集美新城文化公建群、同安新城文化中心、市运动训练中心等一批文体项目顺利推进。 [ 09:05:00]
发改委潘副主任:  2011年,我市在促进社会事业发展、加强民生保障方面采取的措施主要有:第一、积极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一是编制实施《“十二五”城市福利和社会保障专项规划》,明确了我市“十二五”期间推进公共教育、公共就业服务、社会保障、基本医疗卫生、住房保障、公共文化体育、福利救助等七个领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思路、目标、任务和重大项目。  二是编制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实施意见,提出了近期我市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具体目标、任务以及项目。  三是围绕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牵头开展全市中小学布局规划、医疗卫生设施布局规划、体育设施布局规划等专项规划编制或修编,通过规划引导,策划生成一批项目,引导教育、卫生、文体资源和重大设施布局岛外。  四是在新城、新开发片区以及基本公共服务薄弱环节,继续加大投入,完善基础设施。延续实施农村义务教育体系建设项目,结合新城、重大片区开发建设,新建、扩建一批中小学校。完善岛外综合性医院布局和建设,启动翔安区同民医院创建三级医院提升改造。加快岛外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建设,推进同安区梧侣文体中心、翔安区青少年文体活动中心等项目建设。 [ 09:03:00]
主持人:   在过去的一年里,发改委加快推进各项民生工程,大力支持教育文化、医疗卫生、社会养老等城乡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使全市的民生保障工作跃上新台阶。下面请市发改委潘力方副主任介绍我市社会事业发展的总体情况。潘副主任,您好,请问2011年我市在促进社会事业发展、加强民生保障方面采取了哪些措施? [ 09:02:00]
主持人:   欢迎各位领导做客厦门市政府网,也希望广大网友能够积极参与,踊跃提问,为我市社会事业的持续发展建言献策。 [ 09:01:00]
主持人:   各位网友大家好,欢迎参加厦门市人民政府网在线访谈。近年来,市委市政府在加快发展经济的同时,更加重视发展社会事业和改善民生,积极促进了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今天我们邀请到市发改委潘力方副主任、市财政局吴旗明副局长、市教育局陈江汉副局长、市民政局傅一民副局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李钦辉副局长、市卫生局孙卫副局长接受厦门市人民政府网专访,谈“社会事业发展”,并与网民在线交流。 [ 09: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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