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州一中2016年高考2016公租房什么时候能住

  为了规范有序地管理和使用好公租房,文山市最近制定出台了《文山市公租房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下称《实施细则》),就公租房的准入、配租、租赁、租金、退出及监督管理作了详细的规定。目前,市政府相关部门正在开展实施前的准备工作,待准备工作结束后就可进行正式实施。  《实施细则》规定,申请公租房的家庭或单身人士要同时具备两个条件:即,在文山市城市范围内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不含危房);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2500元。申请对象为文山市城市居民,或在文山市城区内有稳定职业1年以上的云南省籍农业转移人口或外来务工人员,或在文山市城区内有稳定职业3年以上的非云南省籍外来务工人员,或行政、事业、企业等单位引进的特殊技术人才,或文山市乡镇农业转移人口转变为城镇居民的人员(应照顾家庭有进城就学,孤、老、残人员)。  申请人的稳定职业是指与用人单位签订了1年以上固定劳动(聘用)合同,且该劳动(聘用)合同在有关部门备案,或为企事业单位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含退休人员)。1个家庭或单身人士只能申请租赁1套公租房。以家庭为单位申请公租房的,一般以户主为申请人(特殊情况除外),其他家庭成员为共同申请人,但所有家庭成员均需满足申请条件。  据了解,申请公租房的程序分为初审、复审、审批3个阶段进行,在申请人提供材料齐全的情况下,60个工作日内完成(不含公示期)。  公租房申请人向户口所在地或者工作所在地的住建(住房保障)部门申请公租房,但不得同时在户口所在地和工作所在地申请。申请人将相关信息填写后送本人(本人工作单位)所在社区,社区对其填写的相关信息进行初步审查,其填写情况经审查属实,并符合本办法规定准入条件的,由经办人、负责人提出初审意见、签章,并将初审结果公示,公示期15日。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进入复审程序,申请人将经初审的《云南省公租房申请书》送当地派出所、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进行复审。派出所、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对其户籍、家庭人口、居住处所、收入、财产等相关情况进行审查后,由经办人、负责人提出意见、签章。相关情况属实的进入审批程序。随后,申请人将经复审的《云南省公租房申请书》送住房保障部门。住房保障部门调查核实申请人住房、金融资产、车辆、工商注册、缴税等情况,根据调查核实情况,对符合本办法规定准入条件的予以公示,公示期15日。  《实施细则》规定公租房租赁合同期限一般为3至5年。租赁期满需要续租的,承租人需在合同期满3个月前重新提出申请,经审核符合条件的重新签订租赁合同。承租人享有按照合同约定使用公租房的权利。公租房只能用于承租人自住,不得出借、转租或闲置,也不得用于从事其他经营活动。  公租房实施分级定租,租金以建设成本为基础,根据承租人收入状况和市场租金水平分级核定,原则上不高于同地段同档次市场租金的70%。市场租金暂定为每月7元/平方米,分级标准按家庭人均月收入元、元、980—1499元、980元以下,最低收入家庭以上,五档,以及最低收入家庭(低保家庭),按每平方米4.5元、4元、3元、2元和1元5个不同档次的月租收取租金。实际收取租金根据不同楼层由管理部门作出调整,但每个档次中调整幅度不能超过标准的10%。若市场租金发生变动,变动幅度在15%以上的,将对公租房租金进行调整,变动幅度在15%以下的,租金不作调整。政务网&>& > &>&文山公租房
& & 文山公租房申请条件:文山每年的公租房申请名额都十分有限,如果你错过了之前的申请,小编为您整理了文山公租房最新政策、申请网站等信息供您参考。&面向人才群体的 2015临沧公租房申请条件:&& & 文山公租房申请条件(一)申请人在扩大试点企业工作,与企业签订了劳动合同,或是市属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 文山公租房申请条件(二)获 得学士以上学位或副高以上职称,且符合以下年龄条件:&& & 1、正高级职称且未满46周岁,副高级职称且未满41周岁;&& & 2、国内外全日制高校毕 业,博士未满36周岁,硕士未满31周岁,学士未满26周岁。&& & 文山公租房申请条件的1、2款所列年龄条件,以日为审查、判断时点等。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在本市未购买过政策性住房,未享受过购房补贴政策;在本市未拥有任何形式的自有住房,且在日之后未在本市转让过或者因离婚分割过自有住房。(四)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提出申请时在本市未租住任何形式的。
& & 文山公租房买卖政策是什么?十年浩劫中收缴的私人房屋,根宪法规定,应一律确认原房主的所有权,把房产归还给房主。对于自住房和出租房,应分别不同情况,采取不同处理方法,根据国家财力、物力的可能逐步解决。当前,首先要解决公占私房和原自住房被挤占后现在居住困难的房主的问题。要制定腾退房屋计划,房主现在居住困难的先解决,不困难的缓解决,分期分批落实。&& & 文山公租房买卖政策1.凡单位和个人挤占私人自住房,必须坚持谁占谁退的原则。原占用单位已同其他单位交换使用的,由现占单位负责腾退,交换双方的遗留问题由双方自行协商解决,不得以任何借口互相推诿拖延。房屋腾空后,由占用单位负责必要的修理,然后退还原房主。&& & 文山公租房买卖政策2.凡机关部队、领导干部占用的私人自住房,均应争取在今年年底以前腾退完毕,不得拖延。工厂、企业、学校及&三站、两代、一所&占用的私人自住房,要做出退房计划,分期分批,逐步腾退。其中占用&三高&、知名人士、华侨的自住房,争取在今年年底以前腾出,退还给原房主。&& & 文山公租房买卖政策3.原房已经翻建、改建成生产、营业用房的,可由现占单位另筹房屋安置房主住房,原房由现占用单位按房管局的规定作价收购(不属落实私房政策,任何单位不得购买私房)。&& & 文山公租房买卖政策大家清楚了吧?凡职工个人占用私人自住房的,无论是由房管部门或由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安排的,还是自行挤占的,都应视为无房户,由职工所在单位或其上级主管部门负责安排其住房,将占住的房屋尽快退还给原房主。其中占用&三高&、知名人士、华侨和现在住房十分困难的房主的房屋,要尽先安排,争取在今年年底前基本退完。
& & 文山公租房管理办法:文山市人民政府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转方式、调结构、促增长、惠民生、保稳定&的决策部署,努力探索住房制度改革,构建了&市场供给为主体、政府保障为补充&的双轨制住房供应体系和&低端有保障、中端有市场、高端有约束&的分层次调控体系,推进公租房建设,建立打破城乡、地域和户籍差别的住房保障制度,保障对象扩大到既享受不到保障又暂时买不起商品房的&夹心层&群体。&& & 文山公租房管理办法第一条 为加快推进统筹城乡发展,完善我市住房保障体系,解决城市住房困难群体的住房问题,根据《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国发[2007]24号)精神,按照市人民政府&低端有保障,中端有市场,高端有遏制&的住房保障体系建设原则,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 文山公租房管理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公共租赁住房规划、建设、分配、使用、管理及监督。&& & 文山公租房管理办法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公共租赁住房,是指政府投资并提供政策支持,限定套型面积和按优惠租金标准向符合条件的家庭供应的。&& & 文山公租房管理办法第四条 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部门是全市公共租赁住房的行政管理部门,牵头协调规划、计划、建设、管理和政策研究工作,并对区县(自治县)公共租赁住房的管理工作进行指导、监督与检查。市级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各司其职,负责公共租赁住房的有关管理与监督工作。
文山公租房2016年公租房申请新政
2016年公租房申请新政
&&&&来源:职场动态
  &公租房是指由国家提供政策支持,专门面向住房困难人群出租的保障性住房。公租房的申请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那么公租房2016年新政策是什么?自己满不满足公租房申请政策的规定呢?下面一起随应届毕业生网小编来看看关于公租房的相关内容。  1、什么是公租房?  公共租赁住房是指由国家提供政策支持,各种社会主体通过新建或者其他方式筹集房源、专门面向中低收入群体出租的保障性住房,是一个国家住房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共租赁住房不是归个人所有,而是由政府或公共机构所有。  公共租赁住房作为有别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房的一种新型保障性住房,尚无一个内涵统一的明确界定。  2、2016年公租房新政策  (1)申请条件放宽  2015年底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指出,要将公租房政策扩大到非户籍人口。这就意味着,未来申请公租房将不再收户籍限制,外来务工人员也可申请公租房解决住房困难。实际上,在此之前已经有不少城市的公租房申请已经放开户籍的限制。比如济南市的公租房政策中指出,只要在济南无房、缴纳社保并且和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的外来务工人员都可以申请公租房。未来,公租房申请可能不仅在户籍上放宽要求,在收入、社保缴纳等条件上也会放宽。  (2)不再集中建设公租房  根据房地产去库存化的政策,各地将通过多种方式,加快消化商品房库存量。在住房保障制度方面,明年各地不再新建公租房。住建部表示,今后要通过市场筹集房源、政府给予租金补贴,这有利于发展租赁市场、有利于消化现有库存、有利于减少政府直接投资、还有利于减轻政府管理压力,特别是有助于建立一个新的住房保障体制。这意味以前集中建设公租房楼盘的时代将过去,未来政府会通过向房企购买或向房东提供租房补贴的形式筹集房源,这些房源在地理位置上可能要比以前集中建设的有很大优势,人们再也不用担心申请的公租房位置偏远无法入住的问题。  (3)实物配租为主,提高租金补贴  实物配租是最直接的公租房管理方式,随着2016年转建为买的新政推进,不仅能解决房产的库存量,也有利于方便配租。但是实物配租的方式受到房源的严重限制,比如有居民2014年申请到公租房,但是由于房源缺少,到2016年初仍然没有完成房源配租。为了解决这些问题,不少地方提高了租金补贴的占比和数额,使得公租房政策更加有利于民。  (4)公租房廉租房并轨  以前公租房和廉租房都是分开申请,分开配租,这种方式不仅造成工作不合理,也不利于人们申请。2016年以后,公租房和廉租房将并轨实行,廉租房主要体现在租金优惠上。比如普通居民申请公租房,按照标准租金为15元/平米/月,而收入低于规定标准的人群申请的公租房租金可以低至2元/平米/月。这就意味着,在申请公租房时,要想享受租金优惠,要另外提供低收入等证明材料。  (5)各地略有差异  各城市都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出台了相关的公租房政策,这些政策大部分相同,但也存在一些细微差别。比如,广州市规定,高级技工人才申请公租房可以优先配租;商丘市规定了申请公租房的人群必须满足收入低于规定的标准;青岛市的公租房不仅可以出租,在注满5年时,承租人满足相关要求还可以购买公租房。  3、公租房申请条件  (1)城市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条件:  A、家庭成员之一拥有本市户籍,且在本市实际居住;  B、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7倍;  C、无住房且未租住公有住房并未享受其他住房保障政策。  (2)新就业无房职工申请条件:  A、年满18周岁;  B、拥有本市户籍;  C、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进行就业登记;  D、在本市无私有住房、未租住公有住房且父母住房困难并未以家庭申请任何住房保障;  E、月收入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7倍。  (3)在本市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申请条件:  A、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进行就业登记,同时取得本市居住资格;  B、在本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达到2年以上;  C、在本市无住房;  D、月收入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7倍。  4、公租房申请流程  (1)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齐全提交申请点);  (2)申请点审理;  (3)初审(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  (4)复审(自收到初审材料之日起7个工作日);  (5)公示;  (6)轮候;  (7)摇号配租(未配租者进入下一轮摇号);  (8)签订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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