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兴市办成都居住证办理手续要什么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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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居住证办理流程是什么?办理需要什么手续吗?
一、居住证发放的对象&拟在我市居住7日以上的流动人口,应当自到达居住地之日起7日内,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居住登记。&年满16周岁,因务工、经商等拟在我市居住6个月以上的流动人口,应当在申报居住登记的同时申领居住证。未满16周岁或在居住地求学、培训、就医、探亲、旅游、出差的流动人口,自愿申领居住证。&居住证为一人一证,在省内通用。已经在省内城市申领居住证的,我市公安机关只做居住信息变更,不再换发新证。&二、申领居住证所需材料&1、申请人、委托代理人(或监护人)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2、居住证明。包括房屋所有权证、、房屋租赁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住宿证明等。&三、申领居住证流程&流动人口携带有关材料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受理点申领居住证,符合申领条件的,申领人需填写《南京市流动人口居住信息登记表》、照相,领取居住证受理回执。申领人在申请受理15个工作日后到受理点领取居住证。不符合申领条件的,公安机关将在5个工作日内告知申领人并说明理由。&居住证在江苏省内首次申领免费,再次领取需缴纳工本费。&四、居住证的签注&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连续居住的,应当在居住每满1年的最后1个月内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受理点办理签注手续;逾期未办理签注手续的,居住证使用功能自动中止。&居住证持有人自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之日起30日内补办签注手续的,其居住证使用功能恢复,在居住地的居住期限连续计算;超出30日补办签注手续的,其在居住地居住期限自补办居住证签注之日起重新计算。&五、居住证的换领、补领&1、居住证持有人按规定变更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公民身份号码、户籍地址,或者居住证损坏不能辨认的,应当及时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受理点申请换领。&换领居住证的,在领取新证时应当缴回原证。&2、居住证丢失的,原持有人应当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受理点办理补领手续。&3、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明确全省流动人口居住证补(换)证工本费的通知》(苏价费【2014】93号),因持证人居住证丢失或损坏补(换)证的,收取工本费20元/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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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居住证发放的对象&拟在我市居住7日以上的流动人口,应当自到达居住地之日起7日内,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居住登记。&年满16周岁,因务工、经商等拟在我市居住6个月以上的流动人口,应当在申报居住登记的同时申领居住证。未满16周岁或在居住地求学、培训、就医、探亲、旅游、出差的流动人口,自愿申领居住证。&居住证为一人一证,在省内通用。已经在省内其他城市申领居住证的,我市公安机关只做居住信息变更,不再换发新证。&二、申领居住证所需材料&1、申请人、委托代理人(或监护人)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2、居住证明。包括房屋所有权证、购房合同、房屋租赁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住宿证明等。&三、申领居住证流程&流动人口携带有关材料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受理点申领居住证,符合申领条件的,申领人需填写《南京市流动人口居住信息登记表》、照相,领取居住证受理回执。申领人在申请受理15个工作日后到受理点领取居住证。不符合申领条件的,公安机关将在5个工作日内告知申领人并说明理由。&居住证在江苏省内首次申领免费,再次领取需缴纳工本费。&四、居住证的签注&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连续居住的,应当在居住每满1年的最后1个月内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受理点办理签注手续;逾期未办理签注手续的,居住证使用功能自动中止。&居住证持有人自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之日起30日内补办签注手续的,其居住证使用功能恢复,在居住地的居住期限连续计算;超出30日补办签注手续的,其在居住地居住期限自补办居住证签注之日起重新计算。&五、居住证的换领、补领&1、居住证持有人按规定变更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公民身份号码、户籍地址,或者居住证损坏不能辨认的,应当及时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受理点申请换领。&换领居住证的,在领取新证时应当缴回原证。&2、居住证丢失的,原持有人应当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受理点办理补领手续。&3、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明确全省流动人口居住证补(换)证工本费的通知》(苏价费【2014】93号),因持证人居住证丢失或损坏补(换)证的,收取工本费20元/张。
居住证是有期限的,分为6个月、一年至十年不等。&居住证过期即失去功能,需带原居住证到居住证派出所或者流动人口管理机构申请续期,从日起,广东省办理居住证免费
江苏省居住证办理流程&需要申请办理《居住证》的,申请人可以到现居住地的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理。&申请办理《居住证》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在本市合法稳定居住;(以自己的房产证、或者租房合同为准,请带好上述材料)&  (二)在本市合法稳定就业,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或者因投靠具有本市户籍亲属、就读、进修等需要在本市居住6个月以上。(以劳动合同、社保记录、学籍档案或学生证、亲属户籍资料等为准,请带好上述材料)&  申请人应当根据申办条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并对申办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各人的各地的实际情况可能略有不同,&  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收到申办材料后,对材料齐全的,应当出具受理凭证;对材料不齐全的,应当当场告知申请人补齐材料。&所以还是以你们当地的社区事务受理中心的回复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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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居精彩推荐泰州市本地宝为大家收集了泰州市居住证办理的相关信息,大家在办理居住证业务前可先浏览本文内容,方便大家能够快速的办理好居住证。想了解更多泰州市内的其他办事信息,可继续关注泰州本地宝。办理条件最新消息: 流动人员应当自到达居住地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向居住地的街(镇)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申报居住登记。已经申报居住登记的流动人员,应当发给居住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本人申请,可以发给居住证:1、未满16周岁或者已满60周岁的;2、在居住地就医、探亲、旅游、出差的;3、在本市全日制教育机构学习的;4、已办理旅馆业住宿登记的。推荐阅读:户籍制度改革新政策关注热点1、扎实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取消暂住证制度,全面实施居住证制度。2、推动出台居住证管理办法,落实无户口人员落户政策。3、建立健全与居住年限等条件相挂钩的基本公共服务提供机制。4、建立户口迁移网上流转核验制度和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制度,方便异地办理户口和身份证。办理材料1、《居住证申请表/流动人口信息登记表》;2、办证人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3、办证人在具有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照相资质的照相馆拍摄居住证数码相片后取得的照片回执,4、近期正面免冠小一寸证件照2张;5、居住地合法居住场所证明;6、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资料;在全省范围内非首次领取的,须出示补领、换领居住证工本费缴纳凭证。温馨提示:办理有效期最长为3年的居住证,除提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交下列材料之一:以就业为由申请办理的,办证人需提供劳动就业登记管理机构出具的就业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以经商为由申请办理的,办证人需营业执照或相关政府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符合居住地人民政府规定条件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办理流程1、拍照申办人到具有二代身份证照相资质的相关拍摄居住证数码相片,并取得居住证相片回执。(申办人亦可使用身份证的相片回执。)2、提出申请申办人带齐办理所需材料,到居住地的公安派出所或者乡镇、街道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机构申报居住登记。3、填表审核申办人领取并填写《流动人口信息登记表》,工作人员对上交的材料及登记表进行审核。4、领取凭证审核资料齐全后,工作人员打印发放《居住证领取凭证》,并将资料录入信息系统,上传制证。5、领取证件受理机构收到居住证后,会通知申办人,届时申办人凭《领取凭证》前往领取证件即可。办理时限及费用办理时限:10个工作日内办结(在受理机构收到邮寄证件之后的3个工作日内将通知申办人领取。)办理费用:首次申办居住证,免收费用。办理地点泰州市公安局地址:泰州市凤凰东路6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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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约70万外来人员领居住证 可享市民待遇
2012年12月,我市面向流动人口发放首批居住证。  
经省政府同意,《江苏省流动人口居住管理办法(试行)》日前正式下发并实施。《办法》规定,年满16周岁,因务工、经商等拟在居住地居住6个月以上的流动人口,应当申领居住证。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可享有接受教育、社会救助、法律援助、就业、社会保障、文化、基本医疗卫生、计划生育等公共服务的权利,申领居住证后满足一定条件还可落户。  
记者从我市警方了解到,泰州目前大约有70万外来人员,他们都将成为新《办法》的受益者。  
涉及人群70万外来人员受益  
泰州公安局治安支队户政大队负责人鞠钢海说,泰州目前大约有70万外来人员,其中年满16周岁,因务工、经商等拟在居住地居住半年以上的流动人口,应在申报居住登记的同时,申领居住证。  
据了解,我市早在2010年曾出台外来人员创业就业新政,让外来务工人员将逐步实现“有户籍、有收入、有社保、有医疗、有房住、有组织”及其子女“有书读”等10项同城待遇。  
如何办理需身份证和居住证明  
鞠钢海表示,具体申领居住证的时间,还要等省里统一部署,不过他透露了具体办理居住证的手续。  
鞠钢海说,流动人口申领居住证,首先要提交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其次是居住证明。包括房屋所有权证、购房合同、房屋租赁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住宿证明等,到所辖的派出所申领。  
公安机关对符合申领条件的,将会在受理申领之日15个工作日内发放居住证。对不符合条件的,会在受理申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回复申领人并说明情况。  
据了解,以往流动人口换一座城市工作生活就需要换一张暂住证,而居住证将不再需要如此反复的手续,居住证将在全省实现一证通的管理。  
有啥好处可享“市民待遇”  
鞠钢海说,流动人口办理居住证后,可在居住地享有接受教育、社会救助、法律援助、就业、社会保障、文化、基本医疗卫生、计划生育等公共服务权利,以及享有在居住地参与社会事务的权利。  
此外,如果他们的未成年子女与其共同生活,子女可以按有关规定,参加居住地中考和有关学校招生录取,在居住地报名参加省内高考和普通高校招生录取。  
同时,根据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拥有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等情况及连续居住年限、社会保险缴费年限等条件,县级以上政府可制定具体的落户政策。如果居住证持有人符合落户条件,就可以申请常住户口登记。  
1.能否替代身份证?  
不能,只有居住证明效力  
《办法》明确,居住证是流动人口在居住地就业、居住,进而享有基本公共服务、参与社会事务以及公平有序申请登记常住户口的有效证件。省公安厅治安总队有关负责人说,居住证目前只具有居住证明效力,在法律层面上尚未赋予其身份证明的效力,这是与身份证的最大区别。  
公安机关负责流动人口居住登记和居住证制作管理,可以委托乡镇(街道)流动人口管理服务机构、社区服务中心(服务站)、用人单位等,开展流动人口居住登记、居住变更登记和居住证申领、发放等工作。  
2.与暂住证有何区别?  
明年将全面取代暂住证  
有关人士指出,实行居住证制度除便于管理外,与暂住证的区别在于居住证立足于向外来人员提供服务。
编辑:张鑫&胡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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