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卖家签订了二手房买卖合同,并支付3万元作为定金!贷款在审批中,现在房东委托中介收定金不想卖了,房东委托中介收定金该如何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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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二手房,签了房屋买卖三方合同,交了2万定金和4万中介费,并且已经网签,现在房东又想让我们再支付以前
3月17日通过链家购买了一套二手房,当天就签订了购房合同及补充协议,交了2万定金和中介费,现在购房资质审核已过,并且已经完成网签。现在房主又提出当初天然气管道改造是他自己掏钱改造的,非要我们承担这笔费用给他,要不就不卖房了。这笔钱我们不想再付,请问这样的情况我们该怎么办?我们是想继续履行合同买房的,实在协商不成,起诉他的话能...
3月17日通过链家购买了一套二手房,当天就签订了购房合同及补充协议,交了2万定金和中介费,现在购房资质审核已过,并且已经完成网签。现在房主又提出当初天然气管道改造是他自己掏钱改造的,非要我们承担这笔费用给他,要不就不卖房了。这笔钱我们不想再付,请问这样的情况我们该怎么办?我们是想继续履行合同买房的,实在协商不成,起诉他的话能胜诉吗?双倍定金、中介费以及合同补充协议中规定的总房款的20%违约金能赔付给我们吗?请各位律师帮忙,求助!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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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合同约定履行。如果对方有违约行为,可以要求其继续履行合同,同时承担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
你好,如合同没有此项约定,可以拒绝支付,如房东要求支付,属于违约,如不买房子,可以要求支付违约金,并退回缴纳款,协商不成,法院起诉解决。
你好,按照合同约定办理。
你好,按照合同约定处理,如需帮助可来电来访。
要看你们合同中的具体对于违约的具体规定,可以诉讼解决
你好,一般要按照合同约定办理
要看买卖合同等;我长期代理二手房买卖纠纷的案件,可以看我的案例及文章;还是聘请律师代理稳妥,如需代理,可以联系我。
定金和违约金只能主其一
可以起诉,要求继续履行合同.不要求双倍定金和违约金.这样才能保护您的合法权益.
您好!您可以主张继续履行合同,要求卖方配合办理过户手续。
第11-20条,共25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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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服电话: 400-850-8888 违法信息举报邮箱:经过艰辛漫长的看房,本人于今年9月7日看中苏州工业园区一套商品房,总价71.5万。当场与房东、中介签订了“房屋买卖协议”,并支付了定金1.6万。随后就是递交材料、筹款等繁琐的准备,等待着贷款、首付,期待拥有自己小家庭第一个住房。。。    今天上午忽然中介通知我,说房东不卖房子了,愿意退回我的定金1.6万并补偿我1.6万。我随后联系了房东,他找了一些主观理由,说房子不卖了,赔我1.6万等等,听语气好像不太在意的样子。很奇怪,房东夫妇都是某重点大学毕业5、6年的年轻人,怎么视合同如草芥?违约都这么的理直气壮!?    我再次确认了一下合同,上面清楚的写着:甲乙双方若有一方违约,需赔偿房屋成交总价的15%给另一方!也就是10.725万!最后我给中介去了电话:要么按合同将房屋买卖进行下去,要么赔我15%的违约金!中介告知要赔15%不可能,具体赔偿金额要我过去面谈。计划明天下班后过去详谈。刚才已和妻子达成共识,6万赔偿即可。    我不会惹事,事情来了也不怕,妻女还期待着我撑起家庭温暖有力的保护伞!我打算,房东如果恒心要违约的话,我就告上法庭,要求15%的违约金。合同上有这一条约定,不过我的首付还没付,只是交了1.6万的定金,法庭会支持吗?所涉金额是否太大了一点?我想,这应该只是很简单的一个案例,违约了,按协议上所界定责任赔偿,很明了清爽,会有什么意外呢??
附:中介老板与这个房东的关系很好,届时也许会一边倒偏向房东。    准备明天带一口才好的同事过去,好好谈谈。真不行就法庭上见,人生第一次打官司。情况有了进展或变化我再及时写出来,期待着天涯兄弟姐妹们的建议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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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在深圳这边也是类似的情况,房东不卖了。但是卖给了别人。没有办法,就高上了法庭,从5月份到现在,这个星期才开庭,然后又休庭了。不知道下次什么时候开。当那个房东收到法院的传票的时候,就给我打电话,向我诉苦,还说是中介照成的误会,结果开庭前,还找了个律师反诉,到开庭的时候,我才发现那个房东特别恶心,把给我同电话和解,说坏话的东西全部录音了,而且打了文档出来。所以楼主要是打官司,千万不要在房东打电话的时候,说什么。就说一切交给律师算了。现在的人,太可恶了。
  那就立即告到法庭要求对对方立即执行财产保全措施,也就是在判决前不得卖房    省得对方把房子迅速卖给别人后抽逃资金说无力赔偿
  我告诉你,就迅速告到法庭,强硬要求按合同办    估计按合同办对方死定亏的,一定要让对方输钱还要恶心一口气    
  可以当笑话看    跟贴的就被操心了    
  楼住,你没付首付的话,打赢的几率应该不大。应该是赔偿两倍的定金,人家付给你6万块,已经够了。打官司费神费力,耽误上班还生气,还不一定能打下来,全楼住还是找别的地方买算了,全世界又不是他一家。。。
  请问,“可以当笑话看”是什么意思?阁下有什么建议?  --------------------------------------------------------  作者:辉辉_轻羽 回复日期: 00:27:03 
    可以当笑话看        跟贴的就被操心了
  作者:lala2005 回复日期: 20:16:11 
      那就立即告到法庭要求对对方立即执行财产保全措施,也就是在判决前不得卖房      省得对方把房子迅速卖给别人后抽逃资金说无力赔偿  ============================  做财产保全要交保证金的,可能会占压楼主一定的资金。如果楼主有其他住房可以抵押房产申请财产保全,可以考虑这个方法。    只要楼主没有迟付首付款或其它违约行为,就一定要咬住15%违约金,一分钱也不让,最好委托律师去办。    对方肯定是找到其他出价更高的买家了,所以这种情况下一定不能松口,坚决要求对方按合同支付违约金。  
  问题是我现在还没有付首付款啊,只是付了定金!因为合同约定是9.15日再付钱的。。。。。
  赔6万还不满足啊,得饶人处且饶人
    合同没有执行,很难谈到15%违约金。    法院有先例的,自己查查。    你算不错的,才几天,拿着1.6万,赶紧看别的房子吧。不要因为这事影响大计。
    合同没有执行,很难谈到15%违约金。    法院有先例的,自己查查。    你算不错的,才几天,拿着1.6万,赶紧看别的房子吧。不要因为这事影响大计。
  作者:龙城堡 回复日期: 10:58:15 
        合同没有执行,很难谈到15%违约金。        法院有先例的,自己查查。        你算不错的,才几天,拿着1.6万,赶紧看别的房子吧。不要因为这事影响大计。    ==================================  合同签了字就有效,没有执行是对方违约。合同中对违约赔偿有明确规定,就是15%的违约金。我认为完全可以主张15%的违约金,实际上对方就是要赚这15%的违约金。    他是先收了你的定金,又去找其他买家谈。另一个多给了8万,他就想少花钱来解约,所以楼主一定咬死15%,一点不退让。这部分钱是你应该赚的,就是你的钱。  
  为什么我说这个钱是楼主该赚的呢?    因为你实际上帮他把价格抬高了,比如你不答应71万买,他根本不敢叫价80万,他害怕卖不出去呢。    你答应了71万,对方再叫价一定要叫到71万再加15%以上,如果有人应了,这个钱就是你们俩人赚的。你的一部分就是15%,超出的部分才是房主的。
  支持楼主,坚持15%的违约金,我觉得就算打官司,你赢的希望也是70%以上!
  准备明天带一口才好的同事过去,好好谈谈。真不行就法庭上见,人生第一次打官司。情况有了进展或变化我再及时写出来,期待着天涯兄弟姐妹们的建议与支持。。。。  =======================================  别怕打官司,对方比你怕;最好带个律师去,让对方感觉你势在必得!
  作者:lala2005 回复日期: 20:16:11 
    那就立即告到法庭要求对对方立即执行财产保全措施,也就是在判决前不得卖房        省得对方把房子迅速卖给别人后抽逃资金说无力赔偿  ——————————————————————  你有权要求法院对被告财产进行财产保全,但原告也需要提供财产担保,在原告被叛错误的时候向被告进行损失赔偿
  违约金和双倍定金赔付只能选择一样  但合同法规定: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因此,主张违约金时,可以实际发生的损失作为要求增加或减少违约金的法定依据。
    所以真的要打官司,关键在于损失举证。如果能够找得出损失巨大理由的,又愿意折腾得,可以打官司。但估计15%法院是不可能支持的,应该是双方意向的一个折中  
  签的是居间合同还是那种7份的正式合同?  如果只是居间合同,拿双倍定金  如果是后者,打官司。
  谢谢同志们的建议与支持!都是很重要的环节,特别是损失举证,特别重要,看来现在就要着手准备了。还有带律师去谈,也要考虑。    刚才电话咨询了公司常驻律师,官司必赢!我决心已定,一切按合同来履行,即使诉讼所得再少,付出成本再高,为做人的原则与尊严,也要坚持到底!
  合同全名是“房屋买卖中介服务协议”,还有一个“房屋买卖补充协议”,都是一式三份的,甲方(房东)、乙方(本人)、中介都有签字,并写有身份证号码、电话、房产证编号等等。
  作者:wangren7 回复日期: 13:12:25 
    谢谢同志们的建议与支持!都是很重要的环节,特别是损失举证,特别重要,看来现在就要着手准备了。还有带律师去谈,也要考虑。        刚才电话咨询了公司常驻律师,官司必赢!我决心已定,一切按合同来履行,即使诉讼所得再少,付出成本再高,为做人的原则与尊严,也要坚持到底!  ====================================  支持你跟老赖斗争, 加油!    损失举证根本不算个事儿,只要证明另一套你曾看过的房子卖出去了就够了。  
  才几天赚1.6万, 够可以了。 得饶人处且饶人。
  我劝LZ别折腾了,第一房主赔偿15%的违约金的前提应该是你已经付了首付,第二官司能不能打赢这种问题要是问律师的话答案永远只有一个,第三这种官司持续周期非常之长,第四即使你要求法院冻结房主房产他应该也有足够的时间迅速卖掉此房。所以对LZ最好的解决拌饭还是拿那一万六走人完了,你现在可以嗤之以鼻,等官司结束之后你再看看我说的话。
  就说一句:关于损失举证,LZ千万不要抱侥幸心理
  作者:大地飞莺 回复日期: 13:37:32 
      就说一句:关于损失举证,LZ千万不要抱侥幸心理  ==========================  谁主张,谁举证。    楼主主张按合同收取违约金,证据就是签字生效的合同;    对方主张减免违约金,对方必须举证减免的依据!    
  是的啊,谁主张谁举证才对!  看房东怎么去举证
  这样搞下去,就算打赢了也要一年左右才能拿到钱。还不算你打官司期间走这走那的时间,烦都要烦死你。最后的结果是便宜了律师。能拿1.6万就拿呗,真的打官司你就知道过程了,结果稳赢到最后我觉得你100%会后悔。
  楼主,得饶人处且饶人。
  还是不看好打官司,全国每年有数十万起房屋交易,15%的违约金执行的还没有见过。法院铁定不会赞成。因为你很难确定你主张的“合理性”。换句话说,如果此次交易你违约,不想买了,你是否会赔偿卖方15%呢?一定不会吧。    这里想指出的是,法律本身并不是法院考虑的唯一要素,法院考虑的是节省社会成本至最低。还有律师的话不能全听,不然他们就失业了。  
  楼主不要太贪了  真的打官司搞不好,你会血本无归  律师倒是可以发笔小财  另外你是不是本地人,如果不是的话,长时间的官司,你吃得消吗  和气生财是真,你这样求财,搞不好祸水上身。
  楼主不要太贪了  真的打官司搞不好,你会血本无归  律师倒是可以发笔小财  另外你是不是本地人,如果不是的话,长时间的官司,你吃得消吗  和气生财是真,你这样求财,搞不好祸水上身。
  昨天下班后去中介处缴首付款,房东不在场,中介没收,不过给我开了证明:是我要去缴房款,房东不肯接收!
晚上找来找去联系上我一久违的朋友,是苏大法学硕士毕业,这2天先和他仔细再研读下合同。(卖方、中介好像都不在乎的样子,自己倒有点担心了)  不是我贪,而是很愤慨。付出这么多,房东简单的一句“不卖了,大不了赔你定金”就完结了? 有点不理解,合同签字都没有足够的法律效应?难道这就是有中国特色的法律?!
我想正是因为违约成本太小,才导致如此之多卖方违背道德、践踏契约,悍然违约。法官是要考虑节约社会成本,那就一切按合同、契约来办事好了,只要合同是建立在公平、自愿的基础上!这样不是省却许多官司、节约更多成本?  至于买房违约怎么办?我听说过(只是听说)一台湾人在苏州买房,后因故首付款不够,只能违约。最终法院判决按合同赔付10%(15%)违约金。买方是如此的弱势。。。。。  
  我在想怎样能查到房东的工作单位呢?否则律师函无处寄送。他的住所我也不知道(他不住要卖的房子里)
  今天和房东通了电话并录音,他口气很无所谓啊,这次更进一步了,只返还定金,没得赔偿。  没的说,只有诉讼一条路。晚上约一房管局的人详谈并研究合同,并考虑约新闻媒体曝光此事
  呵呵,不卖的原因很简单    多军笑而不语,空军装而不见
  作者:wangren7 回复日期: 15:41:06 
      今天和房东通了电话并录音,他口气很无所谓啊,这次更进一步了,只返还定金,没得赔偿。      没的说,只有诉讼一条路。晚上约一房管局的人详谈并研究合同,并考虑约新闻媒体曝光此事  =========================  对方可能要把房子赶紧出手,然后脚底板“抹油”!    要和律师协商看看能不能查封他的房子,这个可能需要担保,但如果有条件还是要走这一步,这样一步就变被动为主动。    比较损的招儿是,托人假扮买房人许以高价去试探对方。对方一旦上当,你就主动了。告他诈骗都不过。  
  刚才和一房管局的人谈过了,他研究了一下合同。有3个漏洞,说不定是致命的漏洞!  1.签约时只有房东一人,其产权共有人未到场签字!  2.实际成交价是71.5万,合同上也写明了,但是合同还注明了一点:双方约定房屋托管交易价格52.5万! (当初为了避税,,,鄙视一下自己)  3.协议上约定的违约金是双倍返还,补充协议上界定是15%!前后矛盾  无语了,我当时真是猪头  
  再请律师帮你分析一下,本人以下意见供参考:    1.签约时只有房东一人,其产权共有人未到场签字!  ======================  如果对方不是完整产权人,又不能代表共有产权人,错在对方。如因这个原因令合同无法执行是对方违约。这不等于合同本身无效。合同的有效性取决于这个合同中约定的内容是否为双方签约时真实的意愿。      2.实际成交价是71.5万,合同上也写明了,但是合同还注明了一点:双方约定房屋托管交易价格52.5万! (当初为了避税,,,鄙视一下自己)  =============  以双方实际成交价格为准。过户金额为意向申报金额,申报没有执行所以这个意向金额实际上没有作用。        3.协议上约定的违约金是双倍返还,补充协议上界定是15%!前后矛盾  
无语了,我当时真是猪头  =================  首先你看看那个“双倍”是不是制式合同的约定,如果是,应当依据补充协定中的专门约定来解释;双方对违约金额有歧义时,应当按依据不利于违约方的方式解释。  
  这就是中国的现实,我觉得还是拿1.6W算了,省得麻烦,不过房东这样没素质的人,太让人鄙视了。
  拿15000走人,再去找房子.否则,不要说房东,连中介都不会再理你,随你去去起诉折腾.双倍返还的钱也是不知何时能拿到?    定金是用来保证合同的,你违约是没收定金,他违约是双倍返还.不存在所有的合同都会实施,否则也不会有什么定金和违约责任了,你第一笔款都没来得及交,也就一个定金问题而已!
  我是苏州的,  看来有的外地人真的很心凶,  难道说不能违约了,一定要卖给你?只不过是个对方负个违约责任而已.  就算他同意,共有人不同意,合同也无法成立!他无权代表共有人!最后还是撤消合同,房东负违约责任!
  1.签约时只有房东一人,其产权共有人未到场签字!    ======================  可以解释为无效合同,你倒是可以要求卖方赔偿你由于这个无效合同造成的损失,但是前提是你能举证。    2.实际成交价是71.5万,合同上也写明了,但是合同还注明了一点:双方约定房屋托管交易价格52.5万!  ----------------------------------------------  法院百分之百会采用你们在房管局登记和缴税的那个价格。    3.协议上约定的违约金是双倍返还,补充协议上界定是15%!前后矛盾  -----------------------------------------  协议存在重大误解/矛盾,或者宣布协议无效,或者按照“行业约定俗成和公平公正原则”处理。    你主张后面的15%,房东主张前面的两倍定金,都是有道理的。那么处理起来就比较玄妙了。不过你这个案子要想申请财产保全估计是很困难的,法庭多半会庭外调解,而且多半会倾向支持房东,因为第一房东的行为并没有给你造成很大的损害(除非你能举证),第二,你们的合同还没有开始正式执行,实质是等同第一点。    另外多说一点,合同就是一个契约,契约是可以解除的,否则我们就没必要约定违约条款了,只要按照违约条款执行,那就是完全合理合法的的行为,也谈不上不道德。    房东按照合同前面约定的两倍定金赔付(当然这点存在争议),完全也是按照合同办事。倒是楼主对房东进行了一定的人身攻击,给房东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这本身是不道德的。如果再进一步暴露房东的个人信息,那就是违法行为了。如果房东举证,法院在判决时是肯定会考虑这些的。
  而且对一个合同违约条款的不同理解造成的问题,或者说是本来就有歧义的合同造成的问题,好好协商调解就是了,谈不到什么做人的原则与尊严上去,楼主过于激动了。
  估计你们签的是个中介的居间合同,我记得那种多联的正式合同一般都是要到房管局交割时才签。    你是直接把首付款给房东?没有通过担保公司吗?我记得都是把钱先打到房管局的担保公司,然后再过户,然后贷款也是直接进担保公司,过户没问题后,房东直接找担保公司拿钱,应该是这样一个流程吧?
  不管你是苏州人上海人,只要是地球人,就得遵守契约吧  “只不过付个违约责任”,关于违约和责任你说的真轻松啊  我也不和你讨论什么契约精神了,在中国太幻想化了    请问你从哪里看出来“有的外地人很心凶的”?  我现在所争取的不过就是维护自己的权益,让业主对他立过的契约负起责任来!    顺便请教一下,“有的房东”坐地起价10万、数10万你是怎么看的?心太软还是心太凶呢?    -----------------------------------------------------------  作者:csxt8000 回复日期: 23:25:36 
    我是苏州的,    看来有的外地人真的很心凶,    难道说不能违约了,一定要卖给你?只不过是个对方负个违约责任而已.    就算他同意,共有人不同意,合同也无法成立!他无权代表共有人!最后还是撤消合同,房东负违约责任!
  请阁下指出来,我何处“对房东进行了一定的人身攻击”?并得出来所谓的结论“这本身是不道德的”  如果你不能合情合理的指出来,就烦请以后说话多注意措辞,碰到我这样的小民还好,否则,被冠以“诽谤”等莫须有的罪名就太冤枉了  -----------------------------------------------------  goodbyehw   楼主对房东进行了一定的人身攻击,给房东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这本身是不道德的。如果再进一步暴露房东的个人信息,那就是违法行为了。如果房东举证,法院在判决时是肯定会考虑这些的。  
  第一,此案楼主至少可以获得双倍定金赔偿    第二,此案楼主打官司如果法院不支持楼主要求赔15%的主张,楼主也不存在的巨额损失    所以,当然应该按15%赔偿额打官司    我不明白为什么楼上劝楼主不要打官司    
  另外,楼主的实际损失是存在的    因为房价在上涨(对方不肯卖,也就意味着这段时间房价仍在涨)    而楼主交了定金表明楼主有交易的真实意愿,在有真实购买意愿的情况下被毁约,则楼主被延误时间后另行购买同地段同档次房屋所要多付的资金就是楼主的损失    而同地段同档次房屋的价格可以从最新成交情况上查到,是可以做为要求赔偿的依据的    对方没有签上共有产权人,楼主可以控告对方存在主观故意欺诈行为,要求对方赔偿欺诈结果导致楼主的损失
  作者:goodbyehw 回复日期: 23:27:53     可以解释为无效合同,你倒是可以要求卖方赔偿你由于这个无效合同造成的损失,但是前提是你能举证。  ===================================  合同中卖方要承诺:签约人为此物业的产权所有人。如果对方不是,应当看作对方的违约---- 承诺不实!    如果一个开发商没有销售许可证就卖房,你说这是无效交易还是违约行为呢?    第二,你们的合同还没有开始正式执行,实质是等同第一点。  ====================================  对方已经接受了定金,怎么能说合同没有开始执行呢?
  作者:wangren7 回复日期: 13:12:25 
      刚才电话咨询了公司常驻律师,官司必赢!我决心已定,一切按合同来履行,即使诉讼所得再少,付出成本再高,为做人的原则与尊严,也要坚持到底!  ===============================================  提到原则和尊严,你就矫情了!  
  谢谢各位朋友的建议与批评!  刚才是有点激动,希望言辞没有触犯各位。。。。    goodbyehw 你对二手房交易流程很熟悉啊,专业人士?  我的付款流程是这样的:1.付定金
2.付差额给房东
3.首付款打到托管账户里
4.贷款打到托管账户
5.过户后托管资金给房东
6.付尾款  差额:合同上写实际成交价71.5万,双方约定房屋托管交易价格52.5,这个差额19万不进托管账户的!现在担心,这两个价格相差太多,会不会被法院判定阴阳合同呢??  
  大力鸣谢BCHO和lala2005,不光给了我建设性的意见,还有信心和力量!  这个确实关系到尊严的,和中介、业主的沟通中,我感受到的全是对方的高高在上与满不在乎;  我的原则是,人不欺我,我不欺人;人若欺我,我必反击!   现在我的目标就是:即使赔偿所得远不够诉讼,也要跟中介、业主奉陪到底!从整个事件来看,是中介联合业主欺骗了我
  作者:csxt8000 回复日期: 23:25:36 
      我是苏州的,  看来有的外地人真的很心凶,    难道说不能违约了,一定要卖给你?只不过是个对方负个违约责任而已.      就算他同意,共有人不同意,合同也无法成立!他无权代表共有人!最后还是撤消合同,房东负违约责任!    ===========================  1,请不要把狭隘的地域观念牵扯到讨论中来。更何况你怎么知道楼主就不是苏州人呢?可能还是你的同姓本家呢!    2,既然你也认为房东是违约,他就应该承担起违约的责任。苏州人既不是无赖的代名词,更不能作为“耍赖”的借口---这么说你同意吗?  
  哦,细看下来,楼主唯一有问题的也就是有最大问题的地方在托管价格    这个确实会容易被判定为阴阳合同,如果判定为阴阳合同的话,可能法院还真的不会去保护你的权益    你是不是想少付一点交易税费才这样签的?    说老实话,这房子既然你买的起,为什么不考虑多贷些款呢??为了那么点税费搞成这样,真无趣啊    如果要死,楼主你就要死在这一点上了
  就我个人的经验来说    这个案子唯一的问题就在你的托管条款上    你最好再问一下律师,找一找有没有类似案件判决过,法院是否支持实际损失    如果没有这个问题,你是必赢的,但现在有了这个问题,我倒觉得马上就存在很大问题了,这涉及到你的合同是有效合同还是无效合同的问题    
  签正常的合同,可以少付首付款,可以多贷款,多贷款就意味着你能使用更多的低利率贷款,你现在到社会上到哪能找到愿意以4%的利率借给你几十万且允许你分期二三十年还钱的机构??除了你爹妈就没别人了吧    唉,真是的,小便宜不要贪类    
  是的,当初太傻了,为了少缴税,搞得现在被别人吃定。。  但是我有疑问:  1.这个只是中介和我约定的将来想要去托管的资金  这个托管价格是由评估价决定的,评估价不是目前所能决定的,所以这个约定的托管资金没有确定性!只是临时的估测,万一评估价是70万、65万呢?所以这个约定的资金不具有真实性、可靠性,只是我的一个意向,用这个为由否定整个合同?    2.我咨询过别的中介,其说一般园区湖西的二手房评估价有个范围的,合理最低评估价单价在5600以上!我的按评估价算下来6700了,属于合理范围的    3.真判我阴阳合同我也认了,不过中介肯定难逃其咎。当时签约时中介问我准备贷款多少,随后他算出来这个评估价,并说不敢保证能做到这个评估价 (又被中介耍了,不敢保证还敢写在合同上!!)。
  我刚刚接手了一个案例。  1 房东房产证是女儿和房东共有,房东女儿没有签字,但是只要房东签字一人签字就要负法律责任。所有赔偿肯定的啦。  2 违约责任认定,法院有非常的可能支持你双倍定金赔偿。  3 但是如果打官司,你自己又要出打官司的费用。估计至少5000左右。  4还是和解吧,1.6万加定金到手也别贪多了。    5立即让中介发催促函,或者签订房东违约协议,留有证据。  6不要买二手房了 ,太麻烦,买得起二手房的房东也不缺买一手房的钱。      
  我刚刚接手了一个案例。  1 房东房产证是女儿和房东共有,房东女儿没有签字,但是只要房东签字一人签字就要负法律责任。所有赔偿肯定的啦。  2 违约责任认定,法院有非常的可能支持你双倍定金赔偿。  3 但是如果打官司,你自己又要出打官司的费用。估计至少5000左右。  4还是和解吧,1.6万加定金到手也别贪多了。    5立即让中介发催促函,或者签订房东违约协议,留有证据。  6不要买二手房了 ,太麻烦,买得起二手房的房东也不缺买一手房的钱。      
  作者:wangren7 回复日期: 10:33:13 
    不管你是苏州人上海人,只要是地球人,就得遵守契约吧    “只不过付个违约责任”,关于违约和责任你说的真轻松啊    我也不和你讨论什么契约精神了,在中国太幻想化了  ----------------------------------------  契约上又不是没有规定违约条款,房东又不是没有按照违约条款处理,怎么能说房东没有契约精神呢?    判阴阳合同的可能性也不大,除非你非要坚持那个70多万做标的。你就按照52w算嘛,你的底线不是5w还是6w了,52*.15=7.8,按照这个金额去谈,双飞再互相退一点。估计是这样。    房东主张2倍定金和你主张15%都是有依据的,这种案子,都是各退一步,肯定不会让某一方完全满意,除非你上面有人,否则肯定是个协商的结果。    那么你觉得房东的态度伤害了你,你也可以用你的态度伤害他嘛,当然我不建议你这样做。不过如果房东不理睬你,不积极解决,那么你也可以反击的。比如你可以发函给房东,有律师在场,有第三人在场,有取证,要求付款给房东(当然别傻到真付)。再到小区物业备案,通知周围的中介,那么结果就是别人也不敢去买这种有争议的房屋。一般这种跳票的行为,都是因为有其他买家出更高的价钱,这样一拖,房东就该着急了。你就主动了,可以安抚一下你受伤的心灵。    如果房东直接和其他人交易,过户,那你可以报案,这个时候,房东涉嫌欺诈,属于刑事犯罪了。    当然,这种事情谁也不想遇上,遇上了,也不要太激动,就是民事纠纷而已。楼主是搞技术工作的吧?感觉思维比较简单。送楼主一句话,核武器威力最大的时候是它在发射架上的时候,而不是发射之后。
  goodbyehw,你最近刚买过二手房?思维很清晰敏捷啊。  看起来好像说的都挺有道理。。。。。。  就是不知可操作性怎么样    律师已经联系好了,具体事宜待确定了  
  这个事情如果打官司估计至少一年以上,还是解决掉,好心情去赚大钱吧
  作者:wangren7 回复日期: 21:10:25 
    刚才和一房管局的人谈过了,他研究了一下合同。有3个漏洞,说不定是致命的漏洞!    1.签约时只有房东一人,其产权共有人未到场签字!    2.实际成交价是71.5万,合同上也写明了,但是合同还注明了一点:双方约定房屋托管交易价格52.5万! (当初为了避税,,,鄙视一下自己)    3.协议上约定的违约金是双倍返还,补充协议上界定是15%!前后矛盾    无语了,我当时真是猪头  ..................  我再次确认了一下合同,上面清楚的写着:甲乙双方若有一方违约,需赔偿房屋成交总价的15%给另一方!也就是10.725万!  =============  我讲你心凶是有依据的,就是依合同,也就是52.5万*0.15=7.875万.  为什么有2个价格,这说明你也不是什么诚信之人,还和我来讲什么契约精神,契约精神的实质是公平合理,明显的是这个合同....    作者:对的啊 回复日期: 17:28:27 
    呵呵,不卖的原因很简单        多军笑而不语,空军装而不见  
  为什么有两个价格??  那我告诉你,请记住了:二手房都是有2个价格的,1个评估价1个实际成交价!评估价是中介帮客户去弄的,是我所无法确定的!我只告诉中介我要贷款多少,然后其余评估、贷款交给中介去了。  真正的阴阳合同是:对政府一份假合同,评估价很低---少缴税;对银行一份假合同,高评估价---多贷款;买卖双方一份真正的合同!
  csxt8000,你对我的行为提出建议或批评都可以,但要是再随意对我本人进行不负责任的攻击,不要怪我肚量小 还击你!  
  楼主,无论如何,让丫的放点血
  作者:wangren7 回复日期: 08:42:42 
    csxt8000,你对我的行为提出建议或批评都可以,但要是再随意对我本人进行不负责任的攻击,不要怪我肚量小 还击你!  ...............  你要还击,随便你了,我说的都在上边,自有公论!不要说只不过是你的一面之辞,就是你说的都是真的,你也没什么道理!  房东发现合同会对自己造成很大的经济损失,在合同还没有实行前,决定违约,愿意承担双倍返还定金的违约责任.恰恰说明了他的法律意识强,有契约精神.  你想要执行合同,可以理解,因为你能占到大便宜,你当然不想他违约了,但这对房东公平吗?这就是你的契约精神?契约精神的实质是公平合理,谁违约就得承担违约责任!没有明显不合理的合同也必须要实行那回事!  我对你有攻击吗?没有!只不过依据你提供的资料,指出来你的不诚实!你就来威胁我,你是个什么东西,你什么都不是,你只不过是个屁!  我说你不是本地人,也有依据,本地人在这种情况下,一般是认赔(房东),另一个是拿钱(赔的16000)另找房子.和你说的(做人的原则与尊严)有关系吗?只不过是个交易而已!难道就一定要卖给你,才能满足你的(做人的原则与尊严),不是个笑话吗?    我倒是希望你去打官司,看你能得到多少?    作者:辉辉_轻羽 回复日期: 00:27:03 
    可以当笑话看        跟贴的就被操心了    送给你,我是被操心了,的确是个笑话!    
  我还可以判定你是学理科的,因为你是一根筋,转不过弯来,只合适做一点技术工作!
  首先,合同法明确规定定金和违约金是不能同时适用的,如果同时约定了的话就看守约方怎么选择,你要么按照定金双倍罚则总共拿3w2,要么先拿回定金1w6,再要求违约金。  况且中国的违约金的比例写了白写,法院会按照你实际遭受的损失来补平,最多略微高出一点点。我相信你的损失应该不会多过1w6的吧,所以没有搞头的。
  另外阴阳合同属于合法手段掩盖非法目的-----无效,一律按照价高的合同来看
  作者:csxt8000 回复日期: 20:44:28     房东发现合同会对自己造成很大的经济损失,在合同还没有实行前,决定违约,愿意承担双倍返还定金的违约责任.恰恰说明了他的法律意识强,有契约精神.  ======================  你真给苏州人丢脸!你真给学文科的丢脸!    1,房东发现合同会对自己造成很大的经济损失  ------------  怎么举证“很大的经济损失”?他敢说别人给出更高价钱吗?    合同中规定的内容是否为他签字时真实意思?合同条款是否公开公正?  只要这些方面没问题,合同就是有效的。    2,在合同还没有实行前,  ------------------  注意:定金已经支付了,合同已经在执行过程中了!      3,决定违约,愿意承担双倍返还定金的违约责任.  -----------------  违约金是依据合同来决定的,不是合同他的选择权!    
  按照英美法系合同法的一种理论认为,如果充分的补偿了守约方的实际损失(LZ的案例不存在预期收益的问题),并且能显著增加社会财富的总量(有人出高价一定要问他买),那么此时的违约不仅不应该被诟病,而是应该被赞扬。    以上仅为牛津大学3个老头的一家之言,有点偏激,不过正好纠正国人一个概念,违约就一定不好,就一定要被鄙视么?
  作者:akajeff 回复日期: 21:06:09   
  况且中国的违约金的比例写了白写,法院会按照你实际遭受的损失来补平,最多略微高出一点点。我相信你的损失应该不会多过1w6的吧,所以没有搞头的。  ==============  楼主的损失不难计算:这个楼盘相同户型其它单位的卖价超出合同约定价格的部分。    对方无法反驳楼主的举证,因为肯定找不出这样一套房来卖给你。真能找到,哈....楼主就接了!(人家是实盘啊!)
  csxt8000:  你既然毫无道理的肆意攻击,就别怪我没涵养  请问你是个什么样的东西?你就这样把所有的苏州人给代表了?
(本地人在这种情况下,一般是认赔(房东),另一个是拿钱(赔的16000)另找房子)  我所接触到的苏州人,都是很有涵养和水平的,你这样的异类,真给苏州人增光啊。俗话:一粒老鼠屎,带坏一锅粥,真的有道理。敢问你是从苏州哪个疙瘩角落里钻出来的? 苏州有你,城市之不幸。  有劳大驾,请不要再“关注”或回复我的帖子,我不想与你这等歇斯底里之人再争执下去。这是对你的最后一个回复,请你走好。    注:本贴只是讨论违约处罚问题,与地域之争无关。请有关人等回避  
  昨晚和律师朋友一起吃了饭,给了他房屋合同及相关的收据、证明等,向他详细叙述了整个事情过程,以及我的立场和态度。  他指出:补充协议已经约定了具体的付款日期、支付办法,事实上已付定金,并按约定交付房款等等(房东未接受),合同是确凿有效的。接下来以坚持让房东履行合同为切入点,提起诉讼。诉讼赢面很大,最终结果有3种:  1.房东卖房
2.房东进行赔偿
3.总价再加点钱,房东卖房    下周一发律师函过去。所有手续按步进行下去。        
  LZ,我支持你!买与卖其实不应该有什么高低差别,六月我卖了一套今天我又要去房管局签合同买一套二手投资。今天要卖这个房东也是废话多,一直在说卖便宜了。妈的,怕锤子,他敢不卖我就敢告。我操!其实我就看不惯有的人一站在卖方就觉得自己多高档了。    另外楼主我支持你打官司。另外尽量的想办法,除了找律师,你最好再找找中介方面熟悉内行的朋友,有时候中介在这种时候比律师整人的方法多。  
  作者:wangren7 回复日期: 11:40:13 
    是的,当初太傻了,为了少缴税,搞得现在被别人吃定。。     ========================================================    作者:wangren7 回复日期: 08:38:47 
    为什么有两个价格??    那我告诉你,请记住了:二手房都是有2个价格的,1个评估价1个实际成交价!评估价是中介帮客户去弄的,是我所无法确定的!我只告诉中介我要贷款多少,然后其余评估、贷款交给中介去了。    真正的阴阳合同是:对政府一份假合同,评估价很低---少缴税;对银行一份假合同,高评估价---多贷款;买卖双方一份真正的合同!  =============================================  楼主,自己打耳光不知道痛不通?
  作者:wangren7 回复日期: 11:16:22 
    大力鸣谢BCHO和lala2005,不光给了我建设性的意见,还有信心和力量!    这个确实关系到尊严的,和中介、业主的沟通中,我感受到的全是对方的高高在上与满不在乎;    我的原则是,人不欺我,我不欺人;人若欺我,我必反击!     现在我的目标就是:即使赔偿所得远不够诉讼,也要跟中介、业主奉陪到底!从整个事件来看,是中介联合业主欺骗了我  ==========================================================  楼主,你不光情商不够,还很恶心。  要不,咱到最后看看,你的尊严和原则能坚持好久?
  wangren7   ...........  不要低估天涯网友的智商,我写了什么,你又写了什么,都在上边,自有公论!    本地人在这种情况下,一般是认赔(房东),另一个是拿钱(赔的16000)另找房子。  这句话是我写的,能说明我把所有的苏州人给代表了?人在本地就是本地人,到了外地就是外地人。我只不过是说了苏州人在这种情况下的一般做法。我有挑起地域之争了?  这样的智商也到天涯来发贴,真是想污辱天涯网友的智商!    异类,老鼠屎,疙瘩角落里钻出来,歇斯底里。  。。。。。。。。。。。。。  反映了一个人的素质!    在天涯发贴,总有不同意见。想听好话,回家找你的妈妈!      
  作者:wangren7 回复日期: 10:19:43     楼主息怒了,听一听不同观点,特别是反面意见也没什么不好。过激的言语就当是耳边风好了。不必认真,也不必反击了.....
  拿定金双倍赔款,解除合同.二手房交易非常复杂.再继续下去对你更不利,对方如果不配合你贷款怎么办?法院不会判你赢的.我现在也在买房纠纷中,碰到的是比你更糟糕的情况,定金,首付都付了,但卖方不配合贷款.咨询了很多律师,根本赢不了.不要想当然了.打官司,光律师费就好几万呢
  作者:csxt8000 回复日期: 13:02:02 
    wangren7     ...........    不要低估天涯网友的智商,我写了什么,你又写了什么,都在上边,自有公论!        本地人在这种情况下,一般是认赔(房东),另一个是拿钱(赔的16000)另找房子。    这句话是我写的,能说明我把所有的苏州人给代表了?人在本地就是本地人,到了外地就是外地人。我只不过是说了苏州人在这种情况下的一般做法。我有挑起地域之争了?  =========================    你这个帖子(作者:csxt8000 回复日期: 23:25:36 )中有一句话让人看了很不舒服,也是“地域之争”的起源,再多的话我也不讲了。    至于你的观点,虽然我不认同,但仍然愿意和你继续讨论...    
  二手房纠纷,买方是非常弱势的.因为房价在涨,而评估公司评的价格总是很低,而诉讼成本很高.卖方即使赔你一些钱,他也是赚的.
  呵呵,似乎有点矫情。    也不要对不同意见就怒目相斥,人家也是为你好。    就像当年我国游客到国外,航班耽误就要赔偿。消费者是上帝。其实,国际惯例就是如果因天气原因,航空公司是不负责的。    这个例子有点不搭界,只是突然想到的,似乎跟楼主的现状也没有关系。      做人嘛,潇洒些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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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的官司就只能赢1.6的违约金罚款,不能赢15%的.不要听起哄的人说的话,实际损失只有你一个承受的,网上的人是不会和你共同承担的.你自己好好想想吧.另外二手房交易的官司非常复杂,即使是专门打房产官司的律师也有很多不了解的环节,不要说普通的律师了.建议你多咨询些专门打房产官司的律师.
  多数银行现在办贷款,是要卖方签字的.而且贷出来的钱往往很少.对方如果不配合你贷款,他根本不算违约.你甚至定金罚款都拿不到.到时候你首付付了,就进退两难了.
  你下次买房房产中介要找大型,知名的,一定要把各个环节的违约责任写的清清楚楚才行.尤其是贷款,过户,房屋实体交付三个环节.  贷款比如你换了银行,对方要充分配合.如不配合,赔多少钱,数字要写明.过户也是如此.还有就是对方任何理由,在任何环节单方面不卖都要赔钱.还有就是一定要找个诚心,厚道的卖家,这点是最重要的.宁可价钱贵一点.这一点你要在和卖方交谈的时候仔细观察.本人就很后悔没有买一个总价比较高,但很实惠,房东很诚心的房
  你将来买房,如果能把合同签成先过户,后贷款.就好办了.打官司可从过户这个做为切入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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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师函已经发出。接下来应该主要就是双方律师之间的谈判了吧。。。 打官司,人生的一种历练啊  按最大了算,整个诉讼费、律师费等等大约2.5万。勒紧裤腰带,上!  
  明年上半年房价还会涨,下半年会不会降就不知道了.  祝你好运,希望卖方能妥协.  律师是最喜欢打房产,离婚官司的了.  找个认真,负责的好律师.
  这还不简单,他还你定金1.6万,再补给你1.6万...    用这1.6万你可以请人废他一只手了
  楼主,你的原则和尊严进行得怎么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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