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将一杯价值5元的咖啡的药用价值变成价值100元?

一杯价值百万美元的咖啡,经常看到的一个经典案例,前因后果原来是这样的
几乎在全球范围内,“麦当劳咖啡烫伤案”(Liebeck v. McDonalds
Corp.,1994)家喻户晓,声名狼藉,其真相众说纷纭,扑朔迷离。
一个流传甚广的故事版本是,一位美国老太太在麦当劳喝咖啡,一不小心被烫了一下,居然在腿上烫起了一个水泡。老太太本来没想打什么官司,却被身旁一个无事生非的律师看在眼中。他主动上前说:“夫人,请不要走,我是律师,可以免费帮助您打这个官司。”俗话说,有心栽花花不开,无心插柳柳成行。令人难以置信的是,老太太福星高照,歪打正着,竟然赢得了三百万美元的巨额赔偿,摇身一变成为百万富婆,令世人跌破眼镜,笑掉大牙。
时光流逝,白驹过隙。案发十余年之后,回首往事,根据对案情内幕的深入挖掘和诉讼细节的法律分析,麦当劳咖啡案的实情,以及麦当劳公司是否应对其滚烫咖啡负有赔偿责任的问题,远比街谈巷议、道听途说的“小道新闻”错综复杂,启人深思。
这个案子的主角名叫斯黛拉·莉柏克(Stella
Liebeck),当时已有七十九岁高龄,家住新墨西哥州,退休前是超级市场收银员。1992年2月,莉柏克搭乘外孙驾驶的轿车,途经当地一家麦当劳快餐店,通过“驾车销售窗口”买了一杯咖啡,售价四十九美分。驶离餐馆后,莉柏克需要往咖啡里添加奶粉和白糖,外孙便停住了车。
当时,老太太坐在前座乘客位,把杯子停放在双膝之间,左手拿着奶粉袋和糖袋,右手试图打开杯盖,没料想,一个意外闪失,整杯滚烫的咖啡泼洒在两腿之间,致使大腿内侧、股腹沟、外阴部、前臀等处严重烫伤,其中“三度烫伤”面积占全身皮肤百分之六。
在医学术语中,烫伤的严重程度主要取决于“面积”和“深度”。皮肤表皮的烫伤属于“一度烫伤”,皮肤红肿,感觉疼痛,但数日后便可痊愈;在伤及真皮的“二度烫伤”中,皮肤表面长出水泡,疼痛难耐,但一至二周内便可痊愈;伤到真皮深处的烫伤,则需要三至四周的时间才能痊愈。真皮到皮下组织之间的深度烫伤,就是最严重的“三度烫伤”,伤口变成白色,感觉不到疼痛,皮下组织完全坏死,即使治愈,也永远无法恢复原有功能,当伤害范围过大时,还需要进行植皮手术。“三度烫伤”大都因高温导致,或温度仅为“次高温”,但却像“热水袋”式烫伤效应一样,因较长时间作用而引起。
在日常生活中,很多人在炒菜、煮粥、煲汤、泡茶、冲咖啡时,因疏忽大意,偶尔造成过“一度烫伤”或“二度烫伤”,但“三度烫伤”比较罕见。在麦当劳咖啡案中,为何泼洒了一杯咖啡,竟然造成当事人极为严重的“三度烫伤”呢?主要原因为:第一,当年麦当劳出售的咖啡,确实烫得令人难以置信,温度比同业高出了10℃~16℃,细节待后详述。第二,莉柏克已是年近八旬的老人,皮肤几乎像婴儿一样娇嫩。第三,女性两腿之间的“敏感部位”,恰好又是全身皮肤中最娇嫩的部位。第四,滚烫的咖啡并非泼洒在光裸的皮肤上,数秒钟后自动流失,而是倾洒在老太太身穿的薄布裤子上,当时没有也很难迅速剪开裤子,结果造成了“热水袋”式的烫伤效应。
可怜的莉柏克住了八天医院,总算脱离了生命危险,出院后卧床不起,直到两个多月后,伤口才逐渐痊愈,后来又做过多次植皮手术,在长达两年的时间中难以自如行走。因“敏感部位”惨遭烫伤,老人蒙受了极大的身心痛苦,甚至险些造成了生命危险。尽管莉柏克的女儿未雨绸缪,为母亲购买了医疗保险,尽管莉柏克本人享有联邦政府提供的六十五岁以上老人医疗补贴,但是,自付部分的医疗费用仍然相当惊人。
伤势初步稳定后,莉柏克的女儿愤愤不平,遂给麦当劳写了一封报怨信,以咖啡过烫为由,要求赔偿医疗费、照顾病号的误工费等,共计两万美元。可是,麦当劳目光短浅,刚愎自用,不肯“破财免灾”,仅同意支付八百美元“安慰费”。但是,莉柏克全家不肯轻易善罢甘休。
没过多久,莉柏克的女儿偶然结识了一位名叫摩根(S. Reed
Morgan)的得州律师,此公精明老辣,经验丰富,擅长赔偿诉讼,曾为一位被咖啡烫伤的顾客提供法律服务,与麦当劳折冲交涉,最后达成庭外和解,赢得了一笔两万美元的伤害赔偿。初步了解案情后,摩根律师判定,老太太的伤情令人震惊,两腿之间“体无完肤”,麦当劳难逃法律责任。于是,莉柏克鼓足勇气,以咖啡质量缺陷、危及人身安全、酿成责任事故为由,一张状纸把麦当劳告到了联邦地区法院。
在美国的产品责任案中,消费者只要举证产品有缺陷,造成了人身及财产损害,往往就可以胜诉。在麦当劳咖啡案中,适用的法律是民事侵权,其法律根据为,麦当劳公司是快餐店的拥有者,有责任和义务对顾客主动提供保护;如果咖啡温度过高,而且没有事先警告,致使顾客遭受身体伤害和财产损失,则顾客有权起诉赔偿。如果侵权行为属于“轻率的”和“恶意的”,原告赢得官司之后,不仅会得到实际损害赔偿(偿还医药费、误工的薪酬等),而且还可能获得精神损害赔偿和巨额惩罚性赔偿。
1994年7月,“麦当劳咖啡案”开庭时,新闻媒体一反常态,站在了大公司麦当劳一边,对原告冷嘲热讽,挖苦调侃。陪审团也觉得此案滑稽可笑,荒谬绝伦,以为原告只是被烫出了几个水泡而已,琐事一桩,不足挂齿。可是,当陪审团看了医生的诊断报告和受害者的伤情照片后,皆感惊心动魄,极度震撼,这个貌似荒诞不经的烫伤案,显然非同寻常,不可低估。
可是,伤势触目惊心,照片惨不忍睹,遭遇令人同情,并不能从事实和法律上证明麦当劳应当承担产品质量责任。常言道,有理走遍天下,无理寸步难行。众所周知,咖啡是用嘴喝的,不是往裤裆里泼的!控方必须以令人信服的真凭实据,证明的确由于麦当劳咖啡的质量缺陷,以及由于麦当劳公司“轻率的”、“恶意的”行为,导致原告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才能打赢这场“荒谬绝伦”的民事赔偿官司。
在法庭上,一个至关重要的问题是,麦当劳咖啡烫伤顾客的事故是司空见惯的家常便饭?还是偶尔发生的个别现象?在控方律师要求下,法官下令,麦当劳必须公开内部秘密文件和统计数据。令陪审团大吃一惊的是,这些文件和数据显示,在年的十年期间,麦当劳总共遭到七百余起咖啡严重烫伤事故的投诉,其中有数十起造成顾客外阴部、股腹沟、大腿内侧等“敏感部位”烫伤,给当事人造成了极大的身心痛苦。尽管联邦法院从未正式立案受理这些投诉,但暗地里,麦当劳平均每年花费五万美元,偿付因咖啡烫伤引起的庭外和解以及给受害者赔偿一点儿象征性的“安慰费”。
可能有人认为,麦当劳实在太傻了,为何不在出庭前对文件和统计数字做些“修饰”呢?简单而言,麦当劳根本不敢!输掉一个民事官司,不过赔偿几十万或几百万美元而已,可是,篡改文件和商业统计资料,则是涉及“伪证罪”和妨碍司法的刑事重罪,一旦不慎露出马脚,整个公司将面临万劫不复的灭顶之灾。在此问题上,麦当劳公司的老总比“拉链门”中的克林顿总统要遵纪守法得多。
言归正传。既然烫伤事故不是个别和偶然现象,麦当劳为何掉以轻心,疏忽大意,对消费者的投诉置若罔闻,对烫伤事故漠然置之呢?辩护律师解释说,麦当劳每年售出大约十亿杯咖啡,十年以来,总共售出了大约一百亿杯,相比之下,同期发生的烫伤投诉事故,只有区区七百余起,即平均每一亿杯才出现七起烫伤事故,事故率为百分之零点零零零零零七,实际上相当于零,完全可以忽略不计。
从商业统计和“数字化”管理的角度看,被告律师的辩解貌似有理,实则自食恶果。陪审团认为,在事故率相当于零的数字背后,是七百余位消费者惨遭严重烫伤的可怕事实。在美国的商业法规中,保护消费者人身安全是至关重要的原则性问题,岂能以统计数字为由,傲慢不羁,冷漠无情,敷衍搪塞,推脱抵赖。此外,律师提醒陪审团注意,常识告诉人们,麦当劳统计的投诉数字只是冰山一角,肯定还有数量众多的烫伤受害者,有苦难言,匆匆离去,忍气吞声,自认倒霉。
可能有人纳闷,麦当劳的咖啡为何动辄造成烫伤事故呢?控方律师的抽样市场调查显示,最重要的原因在于,麦当劳的咖啡确实烫得惊人,在全美快餐业名列榜首。据调查,汉堡王(Burger
King)、甜面圈(Dunkin’Donuts)、温迪(Wendy)等十余家麦当劳主要竞争对手出售的咖啡,以及普通美国家庭中饮用咖啡的温度,一般在70℃~75℃。根据笔者的“业余市场调查”,近年来在美国风靡一时的咖啡连锁店“星巴克”(Starbucks
Coffee)所售咖啡的温度,一般仅在75℃左右;此外,笔者所在美国公司为雇员提供的免费咖啡的温度,同样仅在70℃~75℃之间。
可是,当年麦当劳所售咖啡的温度,竟然高达82℃~86℃,比同业整整高出了大约10℃~16℃!烫伤专家出庭作证时指出,如果麦当劳咖啡的温度与同业“保持一致”,原告遭受的烫伤将轻得多。这个轰动全球的赔偿官司,很可能根本就无从谈起!
那么,麦当劳的咖啡如此之烫,是否系雇员粗心大意,违规操作,或质量管理的缺陷失误所造成呢?对此,麦当劳主管产品质量的副总出庭作证说,咖啡温度过烫,恰恰系严格遵循了操作和质量控制程序。根据麦当劳公布的产品质量手册,咖啡应以96℃左右的热水冲泡调和,当完成全部生产程序,最后端到顾客手上待饮时,咖啡温度应保持在82℃~86℃之间。
接下来的问题是,麦当劳为何无视烫伤事故频发,死活非要把咖啡温度设置在快餐业“高不可攀”的危险高度呢?出庭作证时,麦当劳的老总口若悬河,振振有词,自吹自擂,理直气壮。他向陪审团解释说,咖啡温度的设置,并非随心所欲,而是根据咖啡专家的建议。为了提取咖啡的迷人香味,咖啡豆经挑选、烘焙、研磨等程序后,以96℃的热水冲泡调和时口味最好,在82℃~86℃饮用时口感最佳,味道醇厚,尽显神妙本色,满足广大消费者的需求。麦当劳每年售出十亿杯咖啡,是位居亚军的“甜面圈”的两倍,在全球快餐业独领风骚,名列榜首,恰恰说明麦当劳的咖啡品质超群,温度恰如其分,消费者对此情有独钟。
这时,摩根律师抓住破绽,出其不意地追问了一句:“贵公司除了咨询咖啡专家的‘高温’建议之外,是否从顾客人身安全的角度着想,咨询过烫伤专家的专业意见?”麦当劳老总不敢信口开河,随意扯谎,只得老老实实地回答:“没有咨询过。”官司打到此时,被告已处于明显下风。作为全球财富五百强大企业和世界第一大连锁快餐店,麦当劳刚愎自用,执迷不悟,把咖啡温度设定在快餐业“名列榜首”的高度,在十年期间破费五十万美元巨款“化解”烫伤事故;与此同时,麦当劳从未就“高温咖啡”与烫伤事故频发之间的关系咨询过医学专家的意见,给陪审团留下了极为恶劣的印象。
对麦当劳更为不利的是,它一方面出售“高温咖啡”,一方面却漫不经心,疏忽大意,未在咖啡杯醒目之处,以法律术语“警告”(Warning)“高温热饮,小心烫伤”,仅以极小字体“提醒”(Reminder)顾客注意。从法律角度看,这是显而易见的疏忽大意,后患无穷的硬伤漏洞,追悔莫及的致命失误。
麦当劳的律师强调,泼洒滚烫的咖啡会造成严重烫伤,这是“最基本的常识”,难道还需要特意向顾客“警告”吗?控方反驳道,麦当劳咖啡的温度高得不可思议,顾客意外失手,泼洒了一小杯咖啡,竟然造成全身百分之六的皮肤“三度烫伤”,竟然花费了高达数万美元的医疗费用,竟然险些造成年高体弱的受害者生命危险,可以毫不夸张地说,这个咖啡烫伤案匪夷所思,惊世骇俗,已经完全超出了“最基本的常识”范畴。
针对“最基本的常识”问题,多数法律专家认为,假如麦当劳“随波逐流”,在咖啡温度上与全美快餐业“保持一致”;假如麦当劳防患未然,事先以法律术语“警告”高温咖啡可能造成致命烫伤,那么原告打赢官司的可能性微乎其微。
在欧美各国格调高雅的咖啡沙龙,冲调和品尝咖啡都是一门艺术。为了追求最佳品味和口感,咖啡的温度的确是至关重要的因素之一。当品尝饮用咖啡时,绝大多数咖啡“发烧友”一丝不苟,严格遵循专家的“高温”建议,同时配以精美高雅的咖啡器具。喝咖啡的讲究也很多,比如,当往咖啡里加糖时,应当先用镊子夹起方糖,轻轻放在小盘上,然后再用小匙放入杯中。如果直接用手指或镊子夹糖,一来礼仪风度欠佳,二来极易意外失手,致使滚烫咖啡溅出,造成烫伤事故。
问题的关键在于,麦当劳是低档廉价的连锁快餐店,不是高尚雅致的咖啡沙龙;麦当劳的主顾是忙忙碌碌、来去匆匆的工薪阶层,不是悠闲自在、附庸风雅的贵妇雅客,不可能有那么多闲情逸致,严格遵循咖啡专家的建议。就品质而言,麦当劳的咖啡平淡无奇,与“品质超群”压根儿不沾边。如果说号称“法国文化象征”的巴黎市中心普罗可布咖啡馆(Cafe
Procope)的咖啡能打九十分,咖啡连锁店“星巴克”的咖啡能打八十分,那么,麦当劳的咖啡最多只能打个六十分,勉强及格而已。麦当劳每年售出十亿杯咖啡,凭借的是铺天盖地的促销广告,凭借的是遍布全球的三万多家连锁店,凭借的是快捷方便和价格低廉,而不是其咖啡芳香迷人,温度滚烫,品质非凡,口感绝佳。
市场调查统计显示,购买麦当劳咖啡的顾客,大约有一半并未在店内饮用,而是或携至车上,或返回家中,或抵达办公室之后才开喝。另外,麦当劳使用的咖啡杯,是那种柔若无骨、价廉简陋的一次性纸杯,很容易因意外失手导致咖啡泼洒。因此,如果咖啡滚烫,缺乏法律警告,极易给毫无心理准备的消费者造成无妄之灾。
正因如此,全美快餐业各巨头皆有自知之明,不敢以格调高雅的咖啡沙龙自居,先后主动降低了咖啡的饮用温度。唯独麦当劳一家妄自尊大,店大欺客,不知天高地厚,不顾事故频发,执迷不悟,无知无畏,特立独行,冷漠无情,财迷心窍,草菅人肤,终于引发了这场轰动全球的司法大案。
最后,陪审团一致判决,麦当劳出售的咖啡质量低劣,温度过高,毫无必要,不可理喻,在产品安全问题上,掉以轻心,疏忽大意,侵犯了原告的人身安全,造成了重大伤害事故和经济损失,因此,必须承担咖啡质量低劣的法律责任,偿付原告二十万美元的“补偿性赔偿”(Compensatory
Damages)。考虑到原告不慎失手,亦应对事故承担百分之二十的责任,麦当劳公司的实际责任减为百分之八十,赔偿总数相应地由二十万减为十六万美元。
在这起咖啡烫伤案中,原告及其家人遭受的实际经济损失,满打满算只有两万美元左右。由此,在十六万美元的“补偿性赔偿”中,其中十四万美元可视为对原告的精神伤害补偿。如果司法裁决到此为止,像麦当劳这样的大公司,腰缠万贯,富可敌国,十余万美元的民事赔偿,只相当于全年销售收入的沧海一粟,九牛一毛,可谓不痛不痒,无关宏旨,根本不值得捶胸顿足,哭爹喊娘,死去活来,痛不欲生。
接下来,陪审团的判决涉及欧美国家民事案中常见的“惩罚性赔偿”(Punitive
Damage)。这是一种赔偿数额大大超过受害人实际损失的赔偿,其目的是以铁腕严惩侵权和违法者,杀一儆百,以儆效尤!使那些恶意侵权、欺诈造假或负有产品责任的公司企业不寒而栗,闻风丧胆,谈虎色变,永不敢犯。依照美国法律,只要被告存在“欺诈的”、“轻率的”、“恶意的”、“任意的”、“恶劣的”、“后果严重的”侵权或责任行为,即可适用此项法规。
经闭门讨论,陪审团判定,麦当劳不但应当承担咖啡过烫、质量低劣的法律责任,而且由于对顾客的投诉置若罔闻,对数百起烫伤事故漠然置之,其侵权行为已经明显构成了“轻率的”和“恶意的”性质,因此,除了“补偿性赔偿”之外,被告应偿付原告二百七十万美元的“惩罚性赔偿”。这样,一杯售价四十九美分的咖啡,终于造成了麦当劳公司二百八十六万美元的巨额责任赔偿!
判决公布后,全美震惊,朝野大哗。新闻媒体大肆炒作,避实就虚,歪谈法律,耸人听闻;平民百姓不明细节,道听途说,长吁短叹,怨声载道,痛斥老妇敲诈有术,律师奸诈贪婪,法律荒诞无稽,赔偿高耸入云,陪审团荒谬绝伦。更有贪财好事之徒,连夜赶往麦当劳喝咖啡,唯恐温度不高,就怕咖啡不烫,梦想天降宏运,指望“一烫致富”。但是,麦当劳洞察其奸,防患未然,早已在咖啡杯醒目之处,标明了“高温热饮,小心烫伤”等法律术语警示,同时蔫不悄儿地把咖啡温度降到了70℃~72℃,使做梦发财者乘兴而来,败兴而归。
不但趁火打劫、做梦发财的主儿未能大发横财,而且莉柏克本人最终也没拿到二百八十六万美元巨额赔偿。主审法官认为,陪审团在认定事实方面基本恰当,判处“惩罚性赔偿”的理由亦相当充足,但是,在此案中,原告本人的责任不可低估,而且陪审团判决的“惩罚性赔偿”的金额明显过高,意气用事,罚不当罪,矫枉过正,有失公平。于是,法官大笔一挥,将“惩罚性赔偿”由二百七十万一家伙砍至四十八万美元,加上原有的十六万美元“补偿性赔偿”,麦当劳应付的赔偿总额降低为六十四万美元。
持平而论,主审法官的改判比较公正。尽管麦当劳刚愎自用,罔顾投诉,草菅人肤,责任难逃,但是,在此烫伤事故中,原告本人疏忽大意,不慎失手,其应承担的个人责任,至少应占百分之八十左右。因此,赔偿金由二百八十六万降为六十四万美元,似乎比较合情合理。
可是,控辩双方皆不同意法官裁定,声称继续上诉。但没过多久,双方突然宣布,两家已达成了秘密庭外和解。原因很简单,原告年事已高,风烛残年,体弱多病,来日无多,如果官司逐级上诉,层层喊冤,旷日持久,遥遥无期,即使最终获得了巨额赔偿,仍然是竹篮打水一场空,还是适可而止、见好就收为宜。而麦当劳出售的咖啡确实奇烫无比,如果继续跟一个年过八旬、惨遭烫伤的老太太对簿公堂,扯皮斗气,纠缠不清,媒体趁机胡说八道,搬弄是非,起哄架殃子,既损害麦当劳的商业形象,又影响全球连锁店的日常生意,还是折中妥协、庭外和解为好。
多年之后,据法律界权威人士披露,麦当劳秘密支付莉柏克的一次性“和解费”,总金额大约在六十至七十万美元左右,与法官的裁定大致相当。刨去三分之一的律师费,莉柏克大概拿到了四十余万美元赔偿,其附加条件为:受害者全家必须“保持沉默”,不得以写文章、出书、接受媒体采访等形式“旧案重提”,不得披露案情和解的内幕和细节,破坏麦当劳公司的商业信誉和形象。这个轰动一时的大案,终于正式降下了帷幕。
在保护消费者权益、预防热饮烫伤问题上,“麦当劳咖啡案”起到了前所未有的轰动效应和免费广告的宣传作用。通过此案,全美餐馆饭店和全球消费者皆知,意外泼洒了一杯烫咖啡,竟然可能造成近乎致命的人身伤害,竟然可能引发轰动全球的赔偿大案,竟然可能导致数百万美元的惩罚性赔款,绝对不可以置若罔闻,掉以轻心!对于公司和企业老板来说,麦当劳案相当于杀一儆百、当头棒喝的严重警告:别把豆包不当干粮,别把顾客不当上帝,别把消费者投诉不当回事儿!
值得一提的是,因麦当劳咖啡烫伤事故发生在轿车内,为了防止再次出现类似的意外伤害事件,全球汽车厂商皆从顾客安全着想,在车座旁边精心设计了安全放置饮料杯的特别位置,极大地减少了不慎泼洒热饮的可能性。这种对消费者人身安全高度重视的人性化设计,亡羊补牢,防患未然,造福顾客,功在社会。
可能有人认为,一个不足挂齿的咖啡烫伤案,竟然索赔数百万美元巨款,这岂不是把法律当儿戏?这岂不是违背了常理世情?其实,这恰恰正是美国法律的高明之处!在通常情况下,的确应当遵循小过失小惩罚、大过失大惩罚的民法原则。可是,美国有三亿消费者,即使其中的百分之一遭受大公司的恶意欺负,或因遭受侵权和欺诈造成经济和精神损害,被迫耗费时间和金钱去打官司或“打假”,也将是司法资源和社会成本的巨大浪费。
因此,只有把违法企业和侵权造假者罚得死去活来,倾家荡产,销声匿迹,追悔莫及,只有使受害者和“打假者”一夜暴富,名满天下,扬眉吐气,心花怒放,才能真正捍卫法律的尊严和消费者的权益,才能卓有成效地打击恶意侵权和商业欺诈,才能从严督促企业遵纪守法和诚实经营,才能最终形成井然有序和善待消费者的良好市场环境。乍看之下,“惩罚性赔偿”违背了常理世情;冷静思考,其实这是高度法律智慧的体现。
“麦当劳咖啡案”后,美国各州出现了一堆因热饮过烫对麦当劳、汉堡王等快餐连锁店提起诉讼的官司,迄今为止,无一胜诉。但是,律师贪得无厌,无事生非,另辟蹊径,高招迭出。2002年,纽约州两位青少年指控麦当劳公司故意隐瞒快餐食品存在的健康风险,发布欺骗性广告,误导顾客频繁光顾,引发了肥胖症、糖尿病、心脏病等健康问题。
2005年,联邦第二巡回上诉法院正式裁决,要求麦当劳对“集体诉讼”进行应诉。上诉法院裁决,原告律师有权搜集证据以支撑诉讼,可以向麦当劳公司索要相关的内部资料和秘密文件。麦当劳总部申辩说:“这种千奇百怪的民事诉讼,简直就是无事生非,无理取闹!”众所周知,麦当劳并未用枪顶住任何人的后脊梁,强迫消费者购买汉堡包。
然而,就某种意义而言,“麦当劳肥胖案”这类荒诞无稽的官司,并非一无是处。面对官司和民意压力,麦当劳与时俱进,改弦更张,开始尝试改用低脂油,改良菜谱和软饮料,减少油炸食品,增加蔬菜水果,试图重塑自身形象,以焕然一新的面貌赢得全球消费者。
正是在法律法规的约束之下,超级跨国公司的实力越强大,往往越不敢恃强凌弱,蛮横霸道,更不敢肆无忌惮地把利润置于公众利益之上,反而如临深渊,如履薄冰,遵纪守法,严格自律,在产品质量和顾客服务方面,更不敢玩奸耍猾,稍有闪失。正是在陪审团审判的威慑之下,超级跨国公司不得不视普通消费者为上帝,成为遵奉商业规范、童叟无欺的道德楷模,成为乐善好施、肩负社会责任的慈善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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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题,现在你的直属上级给了你一张一百元钱,让你去买一杯咖啡,但是这一百元钱是假钞,你会怎么处理这个情况?补充- 部分人理解有误,这个是在面试的时候面试官提出的假设问题「如果碰到上述的情况如何处理」,并非面试时面试官直接给你100元让你买咖啡~~~~
527 个回答
如果你自身有足够实力或者和我一样是个事儿逼,都可以毫不犹豫的选择结束这次面试。原因很简单,老子不爽。但如果这份工作对你很有吸引力,不妨先把“妈的,这个傻逼面试官……”的心情抛开,认真来谈谈这个问题。这个问题存在两种假设前提:上司知道这是假钞上司不知道这是假钞第一种情况,不是人品问题就是脑子进水了。第二种情况,在现实生活中确实有可能出现。其实,这第二种情况,本质上就是『当上司在他判断失误的前提下,交给我一项任务,我应该怎么做?』上司不是神,不可能永远正确,他也会有犯错、失误的时候,但如果你在执行过程中知道上司错了,又该做些什么呢?下属的使命:执行任务为最高优先级,遇到困难就想办法解决困难,直至完成任务。给与上级真实、客观、详细的反馈,在任务中遇到了哪些问题,你又是怎么解决的。如果上司出错了,尽可能选择避免他权威受损的方式来沟通。从这个角度出发,问题就很好回答了。发现假钱后,自己掏钱把咖啡买回来。将咖啡递给上司,并选择合适的时机,将假钞归还并告知。唯一需要注意的地方是所谓『合适的时机』。比如对方正在开会,或者办公室有很多人,你跑过去很大声的说,这就很尴尬,所以尽量选择空闲时间,既不打扰他工作也不会让其他人知道这件事。我看到这个问题下有同学提到自己掏腰包或者借此来搞好上司关系的。对于生活上的小事,这么做其实没啥,但我希望各位不要养成这样的思维方式。在职场上,有个大忌,就是『自作主张』。做到比较高位置的经验丰富的管理者,没有一个人会喜欢犯这样错误的下属。有些时候,你可能觉得这事没必要让上司知道,自己本着为上司分忧的好意就私下里给办了,很可能就犯下大错。你不能替上司做决定。作为下属,你有执行、反馈的权力,但决策权只属于上司。我在以往经历中遇到过很多这样的悲剧,比如顺手帮上司拆个包裹,自行寄出老板办公桌上提过的未寄出快件,主动给客户高层打电话等等。你可以执行、建议、提醒,但万万不能『决定』。这是非常重要的原则,大家一定要牢记。担心上司会因为反馈对你产生意见,倒是大可不必,连这点心胸都没有,只能说他是个不合格的管理者。在正常的公司,遇到正常的领导,是没有人会去专门找自己下属麻烦的。所以,只要做好你该做的事情即可,上司做的不好那也是他自己的错误,与你无关。
2012年的的时候,我和前前东家一个全球SAP总监讨论过这个话题。当时我们亚太区总裁跟他助理说麻烦她去星巴克买杯咖啡和松饼。我们那位荷兰总监说:“妈呀!真不得了,你们这儿秘书还可以使唤来干这个!”我说这有啥好奇的。你也有秘书你没使唤过?他说了句话:“别做梦了,要是我跟她这么说,保管老太太会大吼一声,Ed Van Daal!我是你的秘书!不是给你使唤的老妈子!”所以不用再相信这种渣题目,除了一些心里比较阴暗龌龊的人,不会用这种伎俩来测试下属的应变能力。相信我,即使是销售,我们也是脚踏实地的看你销售沟通技巧和产品行业的熟悉程度。而不是故作牛逼的两个人演一场弱智而又蹩脚的对手戏。
自己把钱垫上,把咖啡先买回来,然后把钱还给老板,说那里没有零钱,找不开,我先刷卡了。==========补充一下我对本题的理解我认为作为面试题出发,应该设定老板并不知道自己的100元为假钞的前提,如果老板故意知道假钞而让你去帮着把假钞处理掉,这样的老板明显是人品有问题的。真的碰到明知是假钞还给你设套的老板,这样的人不跟也罢,避而远之,走为上策。==========11.06 谢谢诸位知友谬赞,912赞也是破了本人的答题记录,受宠若惊,不胜惶恐。结合评论和其他答案更新A 如果老板在给你钱的时候明知道是假钞不管老板的目的是测试你的服从性还是贪小便宜,结论就是尽可能速速远离此等公司和此等老板;-如果老板是贪小便宜,你的老板连100块都要坑,这公司还能有钱途/前途吗?-如果是为了测试你的服从性, 正所谓「疑人勿用,用人无疑」,这样的「腹黑」的老板根本不可能信任你,你也不可能得到他的信任。-今天给你设个这样的套,明天有黑锅还不找你背?结论:尽快辞职或调换部门,越快越好、越远越好。并将此老板加入黑名单B 如果老板给你钱的时候不知道是假钞从面试的角度出发,本题考验的是「碰到这样的问题如何沟通并从对方的角度考虑」首先,老板叫你帮着带杯咖啡这件事情并不像有些答案那样上纲上线,我自己在公司也算是部门领导,有时候懒得下去吃午饭或者下午开会中午要改PPT, 就会叫我的下属出去吃饭时帮我带个便当,一般都是先把钱给她的或者回来微信转账的,或者有时候下午她们去超市买零食帮我带杯星巴克上来,也很正常,所以这种情形在公司里面实属常见。其次,从老板的角度讲,最重要的是什么?告诉你,是面子!你收了张假钱,没发觉已经够蠢;你没发现是假钱而被你的下属发现,更蠢;还拿这张钱让别人帮你花掉,蠢到家有没有?虽说你的下属不会说什么,其实作为老板的角度是感到很丢面子的事情了。所以本人从老板的角度理解此道面试题关键在于“如何帮助老板不丢面子“? 在这个前提下,直接了当对老板说是假钱说明你的沟通技巧很差,根本没有考虑老板的感受;说「老板我请你」这种也不能接受,因为一是被其他同事听见会对你有想法,你明着在拍老板马屁嘛,而且老板也会没面子,我是老板我要下属请客? 反正从来都是我请下属或者谁能报销谁请,至少不会让下属请我,因为占下属便宜实在是很Low的行为。所以我的答案的想法就是化解假钞的问题,让老板当做什么都没有发生过,而且我之所以强调刷卡其实是在暗示”这就是你给我的100元“,至于事后老板发现这个100元有问题,应该会暗暗感激你帮他在无形中保全了「面子」而且暗暗赞赏你的机智从而增加对你的好感;至于说发现了100元假钞认为下属有意调换或占小便宜,首先如果有哪个下属敢占老板的小便宜也属于「自作孽不可活」吧。而且不想自己的钱有问题而先怀疑下属的老板的心眼之小也是醉了,真有这种傻逼老板也是快点换部门或是换工作吧。结论:在保留老板面子的前提下无声无息的将钱还给老板。
什么也不买,把假钞还给他,并提醒他误收假钞了。看他的反应。工作是合作,除了他选你,你也要选他!
答案是(面试者回答):我会把咖啡买回来。这道题目,分析起来其实面试者的意图非常简单。你不需要跟他讲太多,你只要把握到问题的核心,给他一个直接的问题即可。我们对问题进行分析。先对题目进行简化,可以分出三个主体:上司、假钞、咖啡。上司不是上司,上司代表公司意志、代表团队配合。假钞代表公司的提供的资源、方法。咖啡代表公司希望达成的绩效成果。所以,出题者真正问的是:当公司资源贫乏时,不足以让你完成公司下达的任务时,你怎么做?当公司过往经验、方法,不能帮助甚至误导你完成任务时,你怎么做?而这道题的很多方向其实都是死路。如果你纠结于上司有心还是无意,说明你对权威有质疑,服从性可能未必很好。如果你纠结于假钞问题,无论是事前告知上司换真钞,还是事后告知上司换真钞。都不是好事,因为都会揭短,而揭短是职场大忌。特别是在你完成目标以后,更加需要低调,才能在职场混得更好。须知:重剑无锋,大智若愚。前面两个主体,无论你怎么切入,都可能带来不必要的麻烦。作为一场面试,最聪明的做法是忽略掉,直接找到问题的核心回答:我会把咖啡买回来。那么,“你是通过什么方法买到这杯咖啡的?”“这是我的事情。”———————————————————在一场面试中,面试官在这个阶段出这个问题。首先表明,你的学历、知识、技能已经基本符合公司的要求,所以面试官出这个题目的目的,是找事儿,找到你性格的缺陷,以降低未来的雇佣风险。你就算多聪明,一些多余的言语及细节都可能会被面试官看透或者误判。反而找不到什么可以挑剔的地方,自然也就顺利过关。
老板,您的咖啡来了。顺便说一下,您今天一共面试了60个人,共使用了44张“百元大钞”,共计4400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使用假币罪的起刑点是4000元,教唆的话。。。。当然了,您肯定用的都是真钱( o?_o ?)我一进屋就觉得我们投缘,我觉得我一定会被录取的,您觉得呢?这是今天的面试录像和咖啡厅的监控,我午休时候拷的,送您一份。谢谢老板赏饭╮(╯▽╰)╭(ps:面试国企的话:领导这是您的咖啡,对不起没经过您的同意就用单位的假钞去买了,我知道错了,请领导处分我。“你这个小同志,胆子太大了!这可是原则问题!行了,念在你也是一片好心,回去工作吧,下不为例啊!”)
先说处理方法:在发现的第一时间跟上司说他误收了假钞,赶紧检查一下其他钱有没有问题,帮他回忆理清思路看看假币来源。解释:首先这是一条面试题,并不是实操遇到的问题,提出这种问题的初衷不外是想了解你的道德水平和应变能力、情商,绝不会希望你的回答是拍马屁,面试你的人一般也不会是你的直接上司(除非没有人力资源部的小公司)上司给你假币买咖啡三种情况:一、上司不知道真相,一百元不可能是菜市场找零钱回来的,最大的可能是ATM机里取出来的,别人还钱来的,那么可能不只一张,要尽快告知当事人、提供建议,让他追寻来源,减少损失。二、上司道德有问题,故意的,那么这种上司和我的价值观有本质上的差距,就算我自己花了一百息事宁人,以后还有无数这类事情,最终还要出问题,没必要。三、上司道德没问题,就是考验考验我的应变能力,这是最大的可能。告知上司真相说明我的道德底线,也表达相信上司的人品,帮助回忆假钱来源,提供建设性的意见,表现出我属于那种能解决问题的人。————————————————————————迂回表达假币还你、咖啡我请的风险是,万一上司比较正直,发现你的迂回路线之后,会产生负面印象,觉得你不够真诚、城府太深。最后,这种事必须私下说,不能在人多的场合说,免得尴尬。
很庆幸我一直所在的互联网行业公平开放的职场环境~_~按照平时第一反应就是拿回去嘲笑leader然后说损失了100咖啡我请吧~_~反正一杯咖啡平时大家都互相请的~何必那么复杂。………………花钱雇来的的分割线……………物以类聚,人以群分~天生自带坦然属性的人,自然有运气进入这样的团队。反而是自己为人处世绞尽脑汁唯唯诺诺的,别怪你的公司黑你,你本身也属于这里……………………免费的分割线…………………谢谢大家厚爱(? o?_o?)?点赞的都是有运气进入这样的团队的童鞋哟评论里有一个open的互联网公司招人,喜欢这种氛围的童鞋可以自行勾搭;本答主不对结果负责(^_^)Y
补充回答,很多答主都是以「假如」为切入点,我想说,这件事真的发生了,我们所要想的,就不是这么简单了,因为这关于一个养家的工作,其实很大一部分人是没有资格选择老板的,可能知乎精英阶层比较多,觉得自己随时可以炒老板鱿鱼,又或者,只是因为假如,才这么说。所以如果工作中真的发生这件事,我们可以分析一下两种可能:1.老板不知道是假钱很多答案的说法是请老板,或者是刷卡又把钱拿回来。后面发生的事情,就可能是这样子:老板拿着这张钱买东西,被人看出来是假钱,很没有面子,这时候老板会有下面几种想法a.没有想法,忘记买咖啡这件事了b.觉得钱被掉包了 这种情况估计只有很坏的老板会想c.老板想起买咖啡这件事,知道你知道了,却没有告诉他
这种情况可不乐观喔,虽然不会怎样你,但是在老板心里,是个结。所以,这里面是有风险成本在的。当然你也可以把钱给老板告诉他这是假的,然后说自己刷卡买的,也可以,可是你觉得老板再给你钱你能要么?如果世界这么简单,就好了。2.老板知道是假钱这个就深了,牵扯到职场站队,最经典的指鹿为马,虽然为人不耻,但是很多时候,做人太肛,易折。如果是老板的老板,让你去买,那么对他的利益相关是,你是忠于公司,还是忠于你的老板,就好比让一个会计去做假账,对老板是好事,对老板的老板,是坏事,所以这个测试,是公司利益相关,我们的选择就是表现出有原则的一面,而不是抖机灵。如果是你的老板,在公司里面,他要培养自己的亲信,以这个为测试去筛选绝对忠诚的人,选择和自己站一队的人,你的选择可能就得是装作不知道,并且自己掏钱,买了咖啡再把钱找回来给老板,这样的亏,得吃。所以如果老板知道是假钱,我们要做的就是用自己的钱买了咖啡,把找回来的钱给老板。现在的关键是,我们不知道老板知不知道,鉴于风险成本,稳妥的做法是不说,买完,找钱,给老板。当然,以上的答案说的是,现实中发生的话。但是,本题说的是,在面试官面前,那就不一样了。面试官代表的是公司的利益,和部门老板不相关。这个时候,你可以适当表达一些,有原则的做法和回答,比如告知老板,说自己刷卡买的,也是可以的。其实一切事情都离不开利益相关,除了感情。知乎并不是社会的缩影,社会没有这么干净。我的一个朋友A在部队遇到的真实事情就是,排长给他5块钱让他买一个泡面,一包烟,一瓶水,傻子都知道不够,可是他傻么,不傻,他买完之后又找了两块钱给排长,是吃亏,可是他不久就当了班长。有的新兵直接说钱不够,好,不够排长给了张100的,买完找钱回来,还不知道怎么回事呢,就给得罪了,回头天天被穿小鞋,怎么倒霉的都不知道。我的另一个朋友B,在工地做事,一次他的领导让他处理一下场地边的废料,都是大铁架子,能卖个千八百,这些钱基本上是灰色收入,没人管没人问,然后他呢,就卖掉了,卖了1000多点儿,然后他就琢磨了,费劲半天自己不得留点?留多少也挺纠结。后来他找到我聊这个事,问300行不行,我说不行。傻孩子,小时候过年去亲戚家做客,是自己拿糖拿得多,还是亲戚给你抓糖拿得多?最后的结果是,他把所有的钱都给了领导,结果领导也不含糊,直接给了他500,对半分,而且以后这些类似的事都给他处理,有利益,也担着点风险,总之,是有肉吃了。如果他自己扣300,那么估计这样的好事,以后领导也不会给他做了,你不做,有人做。#写给成长路上的我们#很多人都说长大了,变成以前讨厌的样子了。可能你也会觉得,你绝对不会这样,你会坚持自己。这很像当初的我,当生活给了我一记又一记耳光,当底线一次又一次的刷新,我才知道,这就是大人们说的,这孩子长大了有一条恶龙,每年要求村庄献祭一个处女,每年这个村庄都会有一个少年英雄去与恶龙搏斗,但无人生还。又一个英雄出发时,有人悄悄尾随。龙穴铺满金银财宝,英雄用剑刺死恶龙,然后坐在尸身上,看着闪烁的珠宝,慢慢地长出鳞片、尾巴和触角,最终变成恶龙。
我应该会这么回答:我不会为让下属帮忙买咖啡的上司工作不是钱不钱的问题,而是上司和下属天生是猫和老鼠的关系,怎么可能完美友爱和谐,再顺利的上下级关系都肯定会有摩擦,在这种情况下,他居然还能放心的让下属买咖啡,真不怕咖啡里加料么?我个人当然不会也没有做过这种事,但是能做出让下属买咖啡的举动的上司,说明一方面习惯了作威作福,一方面对人性又马虎天真,这一件小细节就反映出这个人智商不高,手腕有限,实在是too young too simple, 我以前的上司基本都是非常严厉自身能力非常强的人,他们教会了我很多东西,现在回想起来,我十分感激,但那个时候,哪怕我自告奋勇,他们也都是自己为自己买咖啡,甚至吃自助餐的时候也坚持自己拿吃的,不让同事帮忙TVB剧里经常出现这种情节,老大前手把小弟骂了一顿,后手让小弟买咖啡订餐,事实上我遇到过的哪怕最弱智的香港人和新加坡人,也都是自己买吃的喝的,绝不让人帮忙哦对了,他们的办公桌都有锁,一般杯子什么的都放柜子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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