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北塘区网上送花冯巷村年底是否有拆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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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5实探北塘协信地块拆迁现场 10月底将进入全面施工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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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讯 位于北塘区江海西路与钱皋路交叉口的协信XDG-2012-90号地块,自第六次土拍以来就备受业内的关注。近期,此地块也迎来了它的首次动工事宜。小编亲自走访该幅地块,工地上已陆续有拆除厂房的动作,推土机、铲土车等机械车都已静候在施工现场。
据了解,此幅地块是由无锡协信远信开发有限公司于今年4月在第六次土拍中竞得的,当时的成交价格为98680万元。此幅地块是无锡协信未来城的一部分,协信未来城将在未来十五年的时间内建成约3800亩综合体。项目聚合光电产业、研发办公、现代居住和商办服务四大功能,形成集生产、研发、商服、居住为一体的现代化产业新城。
第六次土拍北塘区XDG-2012-90号地块 资料图片
北塘协信地块
土地位置:北塘区江海路北侧、钱皋路西侧
总出让面积:平方米
规划用地性质:商业、办公用地40年,居住用地70年
容积率:&3.15
楼面价:1892元/平
&我们来这个工地有段时间了,机械车等设备是这两天才开进来的。&来到江海路北侧,钱皋路西侧的路段,到处可见的是&协信未来城&的广告标语。XDG-2012-90号地块上,工人们已经在搭建的移动板房里正常生活了,从他们那儿得知目前的主要任务还是厂房的拆迁以及土地平整等工作。
在江海路西侧就能看到协信未来城的广告 365地产家居网 汪伶俐/摄
XDG-2012-90号地块已经进入拆迁步骤 365地产家居网汪伶俐/摄
&XDG-2012-90号地块预计于今年10月份全部拆除完毕,相关的工程建设也将陆续开展起来。&协信未来成营销策划经理刘毅如是说。&这块地也是协信未来城的一部分,将打造成居住和商业办公的小型综合体。&
拆迁现场 365地产家居网汪伶俐/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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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无锡市梁溪区委关于市委巡察组对原北塘区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日至4月20日,市委巡察组对原北塘区进行巡察,并于日向梁溪区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中央《巡视工作条例》和省委《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强化责任担当,把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好  市委巡察反馈意见下达我区后,区委坚持立行立改、标本兼治的原则,高度重视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工作,先后召开书记会、常委会,深刻剖析问题原因,研究相关整改事宜,制定《中共无锡市梁溪区委关于市委巡察组对原北塘区巡察情况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将巡察反馈意见细化分解为3个方面、9项任务、43条整改举措,每一条整改措施均明确牵头区领导、责任单位负责人、时间进度安排。自《方案》实施以来,在区委的坚强领导、统筹调度下,各项整改工作正有力有序推进。同时,我区还将整改工作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三解三促”等活动结合起来,努力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经过全区上下的共同努力,整改落实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二、突出问题导向,不折不扣做好各项整改落实工作  (一)党风廉政建设方面  1.关于落实“两个责任”仍存在形式主义等问题。  (1)制订下发《梁溪区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实施办法(试行)》,强化各级责任意识,明确党委纪委和党委领导班子成员的责任内容和责任主体,落实“责任清单、签字背书、责任考核、专项巡查、一案双查”等工作推进机制,确保责任压实,层层传导到位。各级党(工)委(党组)及其主要负责人每年12月底前,以书面形式分别向区委和区纪委报告年度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由区纪委常委对其履责情况进行审核评价。  (2)研究制订了《梁溪区委主要负责同志(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主要任务落实方案》、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和责任追究办法。区党政领导班子成员结合岗位工作实际,制定个性化责任清单,主动接受监督。每年年中和年末,由党员副区长带队,对相关单位部门党(工)委落实“两个责任”情况进行考核验收,并实行检查组成员、被检查单位主要领导和纪(工)委书记对考评结果“三方”签字背书。出台《关于运用“一函三书”强化“一岗双责”的操作办法》,对落实“两个责任”存在问题的相关部门“一把手”进行约谈,并下发《警示通知书》,明确告诫其责任风险;向相关分管副区长发出“一岗双责”建议书,加强对同级班子成员的监督。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双报告”,党政领导班子“责廉双述”和廉政责任“双谈”制度。去年以来,先后对20余名党员干部进行了廉政谈话,对落实“两个责任”领导缺位、履责乏力、管理不严,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责任追究。  (3)进一步完善反腐败协调小组和查办案件联席会议机制,召开由区纪委(监察局)、政法委、财政、审计、信访,以及公、检、法等单位参加的反腐败协调工作会议,通报信息,协调行动,加强对反腐败联合办案工作的检查指导。制定《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报告制度》,建立党员干部问题线索库,加强对重点岗位、重点领域违规违纪问题的查处力度。去年以来,全区自办案件28件,其中科级干部7人,挽回经济损失366.78万元。  (4)制定《梁溪区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向区纪委监察局报告工作制度(试行)》,明确报告工作具体要求和内容。加强对各基层纪检监察组织督查力度,防止发生忘报、漏报和应报不报问题。上半年共收到街道和区机关各部门书面工作报告42份,有效地推动了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在反腐倡廉建设中的执纪监督问责职能。加强对区街联动交叉协作查信办案工作的调研,加快建立相关工作机制,有效推进查信办案工作。  (5)准确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一是开展函询预防。对信访反映中一些内容不够具体的一般性问题,通过函询方式转给被反映人或单位,请其作出说明,提醒被监督对象规范自身行为。今年以来共函询7人次。二是实施谈话监督。对反映内容比较具体、简单的问题,与被反映对象进行谈话,进一步了解核实问题,帮助其接受群众监督和组织关怀。先后对3名党员干部进行了信访监督谈话。三是重视效果运用。对信访调查后反映问题失实的,及时进行澄清,今年共澄清3件;对发现存在问题的,及时与组织等相关部门联系,为干部提拔任用和评优活动做好信息审查服务,从源头做好预防。今年已就2名党员干部的问题如实提交组织部门。四是落实线索管理。对在工作中发现的问题,依照《委局案源线索统一管理办法》进行研判分析,实现对线索归口收集、统一建库、动态分析、统筹办理。今年通过信访转案管线索11件。  (6)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在全区纪检监察系统开展“讲担当、学法规、守纪律、作表率”主题实践活动。一是组织主题班会,强化纪检监察干部责任担当。在委局机关开展“我们应该怎样做好监督工作”大讨论,采取自己找、同事提、组织点等方式,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列出问题整改清单,明确整改期限。二是开设纪律课堂,集中授课学习纪律法规知识。把区政府7号楼第一会议室作为纪律课堂,精心设计“纪律课堂”标志(LOGO),建立了由纪检监察干部、党建专家、学者、离退休老同志等26人组成的师资库,每周五下午为纪律课堂授课时间,授课内容涉及法律法规、党纪党规、纪律审查等,听课人员面向全区纪检监察干部。截至目前,已经授课5场次,听课人数达350多人次。三是强化警示教育,增强纪检监察干部守纪意识。组织纪检监察干部在“清名尚和”廉政教育基地“清名讲堂”,集中观看专题警示教育宣传片。组织部分纪检监察干部走进法庭,旁听职务犯罪庭审,增强纪检监察干部守纪意识。  2.关于融资平台管理混乱等问题。  (7)进一步强化国有投融资平台动态管理,结合区域整合契机,将原本分散管理的投融资平台统一集中管理,通过股权重置、资产重组等方式,优化资源配置,做大、做强各投融资平台,健全现代企业制度,参与实体项目开发建设,增强“造血”功能,培育盈利模式,引导、促进各投融资平台向实体化运作转型升级。  (8)健全企业管理体系,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如财务管理制度、融资管理办法、会议制度、印章管理制度、人事档案制度、合同管理制度等,从源头上预防腐败,从制度上遏制违规违纪问题的发生。完善重大事项集体讨论办法,建立公司专题例会、月度工作例会、周工作例会,定期对公司运营中存在的重大事项进行集体讨论决策,形成会议纪要,特别重要项目均专题汇报区政府,经区长办公会议讨论后,形成会议纪要,遵照执行。  (9)规范融资行为,修订完善融资管理办法,明确融资项目需经集体讨论并备案,根据操作进度建立从公司内部开展可行性分析、到区级立项推进、审批备案,最终所有资料整理归档的全程动态管理制度,确保每笔融资项目做到资料齐全、手续完备、成本合理、风险可控。全力压降融资成本,主动与各金融机构对接,引入竞争机制,加强融资成本的细分把关,严格控制中间成本,原则上杜绝中间单位参与,特殊融资项目专题上报区政府审批。  (10)规范公司财务管理,修订财务管理办法、内部审计办法,强化财务会计各项业务流程的内部控制。加强资金拨付的从严审核,规范会计业务核算,财务人员定岗定责,分别制订现金会计岗位、出纳会计岗位、主办会计岗位等岗位职责,明确岗位权限,防范资金安全风险。  3.关于部分固定资产管理失控,专项资金、扶持资金监管不力等问题。  (11)加快制定《无锡市梁溪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明确区属国有企业公司治理、业绩考核、负责人薪金管理、收益收缴等内容,切实解决国企监管无章可循的问题。目前已完成《无锡梁溪区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初稿。  (12)督促全区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从源头上防范财务违规现象的发生。加大督查力度,年初制订检查计划,目前正按计划逐步实施,年底前完成检查并拿出检查报告,对发现问题的相关单位,在2017年1月前督促其落实整改到位。  (13)充分发挥审计监督作用,《无锡市梁溪区内部管理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办法》、《无锡市梁溪区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的实施办法》等文件,已草拟完毕,并征询有关部门意见,近期将提交区委常委会讨论通过。下一步将严格执行上述文件,精心实施每一个项目,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落实整改,提高资金使用绩效。  (14)严肃查处滥用职权截留专项资金、用虚假手段骗取资金、违反国有集体资金资产管理规定的违纪违法案件。一是严把项目申报关。项目申报时,由主管局联合相关部门(或委托第三方)进行严格审查,从项目的可行性研究、项目单位自身的投入等方面着手,对不符合要求的单位不予申报,防止骗取财政资金。二是加强监督检查。项目实施结束后,由区纪委牵头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确保专款专用、项目取得预期成果,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效益。三是开展专项治理。由区财政局牵头,对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对发现的问题严肃处理。  4.关于拆迁安置违规现象多,群众反映强烈等问题。  (15)实行阳光拆迁,制定梁溪区房屋征收拆迁“八公示、一监督”制度,在各在拆工地现场,公示被征收拆迁对象的房屋信息、评估结果、补偿标准、安置情况,让群众知情,接受群众和纪检督查部门监督。做好群众来信来访接待处理工作,切实处理好以往拆迁中的遗留问题。下一阶段,将进一步加大整改力度,加强对征收拆迁工作的指导和监管,有效防止征收拆迁中房屋补偿、房源安置、资金使用等各环节的违纪违规行为。  (16)全面清理安置房源,完善使用制度,强化使用监管,抓住区域合并有利时机,对整个梁溪区安置房的存量、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清理。制定完善梁溪区安置房接收使用制度,进一步明确安置房源供应、监管、使用责任单位,强化安置房源的使用监管。  (17)进一步完善安置房申请、审核、使用工作流程,制作流程图,明确项目实施单位申请、区征收办审核和配置、财务部门参与资金结算的工作模式,落实责任,协调共管。通过建立网络平台,进一步畅通配置、使用、管理信息渠道。  5.关于工程建设招投标不规范,审计核减率偏高等问题。  (18)出台《梁溪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梁溪区关于使用政府资金、国有资金的小型工程招投标实施“明标明投”的若干规定》,对使用梁溪区政府资金、国有资金投资的单项施工合同估算价在20万元以上(含20万元)、100万元以下(不含100万元)的投资项目,实施“明标明投”的操作规定。对100万元以上的工程建设项目,严格执行《无锡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19)强化审计监督,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严格控制造价变更,截至目前,没有发现最终结算审计核减率超过一定比例的施工单位。  (二)作风效能方面6.关于“四风”问题尚未根除等问题。  (20)加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市委“十项规定”精神等纪律作风建设的监督检查,制定区划调整“五项纪律”(政治纪律、组织纪律、人事纪律、作风纪律、财政纪律)。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委十项规定要求,从联系群众、调查研究、会议文电、公务接待、领导接访、差旅费报销、三公经费管理、公车使用、考核检查、责任追究、机关作风等11个方面,修改完善相关制度和工作规范。依照《无锡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总体方案》对全区公务用车进行改革。制定《区级机关公务出行保障和保留车辆管理办法》,严格规范公车使用派遣审批流程,建立信息化保障服务平台,并全天候进行GPS 监控管理。制定完善资金资产管理办法和财政支付分中心报账管理制度,对日常小额采购、1000元以上商品采购、固定资产政府采购,以及招待、会议、培训、出差、公车运行、因公出国(境)等费用报销进行明确规定,明确报账审批手续和报账标准要求,从源头上控制违规开支、虚支冒领等问题发生。制订《梁溪区构建纪律作风监督检查常态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深入开展经常化、节点化、精准化、广泛化监督检查和明查暗访。  (21)紧盯“四风”变异,严防“四风”反弹。开展群众监督,在区政府门户网站、街道社区宣传橱窗公布举报投诉电话,开通网络、微信、微博等举报平台,组织党风监督员、行风监察员明查暗访,全方位、多层次收集违反中央“八项规定”方面的信息。强化重点督查,建立重要节点普遍查、重点领域专项查、信访投诉及时查的督查机制,由区纪委协同相关部门成立联合检查组,对重要时节、重大项目、重要行业开展督查,从人、财、物、经费、项目管理上发现问题,查补漏洞,从源头上遏制违反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的发生。今年共组织各类督查和明查暗访10余次,对17个问题单位和部门下达整改通知书和询问函。突出案件查处,对违反“四风”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手软。今年以来,先后受理了群众投诉机关工作人员办事推诿扯皮、公款请客送礼等方面问题线索11件,并以最短时间进行核实查处,2名区管干部受到党政纪处分和组织处理,起到了有效的震慑作用。  (22)建立健全、严格执行各项财务管理制度,从源头上防范财务违规现象的发生。对全区所有行政事业单位实行统一开户,7月1日国库集中支付系统正式上线,统一的财务管理制度正在抓紧制定,进一步规范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防范违规现象的发生,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23)加强财政支付中心管理,行政事业单位报销必须严格对照相关支出标准和范围方能予以报销。已制订支付流程和相关制度,并严格按照制度执行。  (24)规范公务用车管理,认真制定、严格执行《梁溪区公务出行保障和保留车辆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车辆编制数量、公务用车使用范围等要求。所有公务车辆全部安排GPS,并纳入GPS监管平台,公务用车管理部门不定期查看出行轨迹。规范各单位公务车辆的派遣签字手续,并明确要求公车按时回场、在单位集中停放。  (25)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营造机关部门勤政务实好风气。出台《关于在全区党员中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的实施方案》,引导机关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党章党规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提高党性觉悟。结合“三解三促”,组织领导干部定期深入基层一线开展调查研究,解决一批群众关心的实际问题。开展“一帮一、献爱心”活动,每名领导干部联系挂钩一名困难家庭,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在重大节日期间开展集中走访慰问,结合建党95周年,出台《关于“七一”前夕开展走访慰问老党员和生活困难党员活动的通知》。  下一步,将实施“三四五”行动,继续做好“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确保机关党员干部精神风貌焕然一新。一是注重“三个坚持”,全面抓好学习教育。坚持经常教育,严格执行党内生活制度,提高组织生活质量和水平;坚持领导带头,认真完成“六个一”规定动作,为广大党员当好示范、立好标杆;坚持问题导向,持之以恒抓好问题整改。二是落实“四项要求”,深入推进专题研讨。引导党员干部碰撞思想、辨明真理,针对不同岗位党员特点和存在的问题,对讨论的题目作进一步细化分解,让党员学得进去、议得起来。三是突出“五大主题”,发挥党员先锋作用。深入开展党员领导干部“比境界、比担当、比作为”活动,同时针对不同类别党组织特点,分类开展“三强三好”、“三创三优”、“三挂三亮”、“三走进三服务”等活动,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发挥来检验学习教育成效。  (26)强化思想建设,广泛开展形势政策宣讲、理想信念教育和新闻网络宣传,引导人们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广泛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学习教育,不断深化党的创新理论学习,提高广大党员干部的理论修养和思想政治水平。坚持宣传教育、示范引领,持续开展“中国好人”、“无锡好人”、“最美梁溪人”的推荐评选,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和廉洁教育,弘扬传统美德,不断提高公民道德素养。推动学习型社会建设,完善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建立健全考核评价体系,组织开展中心组学习旁听督学考学活动,推动理论学习制度化、常态化,使全区党员干部的思想更成熟、立场更坚定、品德更高尚、作风更扎实。  下阶段继续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重点内容,持续深化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学习教育,不断加强各级中心组学习和研究阐释。加强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广泛开展“中国梦”等各类主题宣传教育活动。组建百姓名嘴宣讲团,完善区级党校教师师资库建设,开展基层理论宣讲教育。  (27)强化属地责任,完善考核制度,与实行征收拆迁项目的街道、平台,签订包干协议,确保征收拆迁工作任务明确、经费到位、责任落实。制定全区征收拆迁工作考核奖惩制度,整合全区城管、住建等相关职能部门力量,建立重大问题研商会办机制,形成征收拆迁强大合力。  (28)转变招商理念,完善政策激励手段,加快制订完善《梁溪区招商引资考核奖励办法实施细则》,加大考核力度,明确招商奖励,把招大引强、项目实现税收与考核挂钩,根据考核情况进行排名奖励,让想招商的有平台,让干成事的得实惠。加大对项目中介机构、招商队伍和个人的奖励力度,进一步调动招商引资者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充分利用一些已经在梁溪区落户的优质企业和商家在业界的品牌和实力,以企引商、以商引商,通过对外合作、资产重组,招引合作伙伴来梁溪投资兴业,形成引来一个、带来一批的“滚动发展”效应。  (29)大力推进各项民生工程,制订出台了《梁溪区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行动方案》、《梁溪区旧住宅区整治改造三年行动方案》、《梁溪区河道环境综合整治三年行动方案》等一系列民生工程举措,明确各项目标任务完成的时间表,制定工作路线图,确保便民利民惠民工程落实到位。  7.关于一些重大项目偏离实际,有的决策程序不规范等问题。  (30)制定和完善区委常委会议事规则,区委坚持完善民主集中制,深入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制度实施细则,凡涉及“三重一大”的重要事项,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常委会集体讨论决定。区政府常务会议对“三重一大”事项,加强事前调查研究和分析论证,分管领导亲自参加调研,做好前瞻性、针对性研究,形成成熟意见后,提交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部分重大事项提交区委常委会讨论决定。督促指导街道、区机关各部门及直属单位、各国有公司贯彻落实“三重一大”相应制度,建立主要领导在集体决策过程中“末位”发言机制,避免出现“会未开,调先定”现象。  (31)依据产业发展规划,突出总部经济、科技研发、金融服务、文化创意等现代服务业的招商力度,按照规模化、特色化、市场化、集约化要求,搞好产业规划和产业功能布局,整合资源,协调发展。围绕优势产业,整合科研机构及其资源,积极发挥中介机构、第三方平台和社会各界的力量,实现产业链招商。发挥产业集聚效应,降低企业商务成本,在楼宇招商中注重向“一楼一特色、一层一专业”方向发展,打造主题楼宇、特色楼宇。针对不同地区、不同产业,选派精兵强将组成招商小分队,有计划、有重点地走出去,变大兵团作战为小分队出击,带项目上门直接推介宣传,邀请客商来梁溪考察洽谈。建立招商网络平台,及时更新招商网页,发布招商项目和招商信息,更好地发挥好网络招商的作用。  (32)科学合理开发运营园区。在开发范围上,光电新材料科技园坚持以光电新材料及相关配套产业为发展方向;城北生产性服务业园本着有利于区域经济发展的原则,在尽可能保留原有的、成熟的市场业态基础上,重点提升地块品质;滨河新城根据规模骨干企业扩能用地的需求,将企业周边的地块列入整合计划。在土地整理上,各园区都尽量做到带项目进行前期整理,项目不确定坚决不盲目启动前期土地整理,确保土地一级整理与二级开发的快速衔接,减少土地空置成本。在开发模式上,各园区在科学规划的前提下,结合地方经济及当地优势企业的发展需要,允许企业自行拿地开发建设,扩大生产经营规模,为经济发展做贡献。在开发主体上,各园区在地块前期开发整理过程中,允许社区参与住宅及非住宅的征收工作,由街道与社区签订包干协议,加快推进地块开发整理。  (33)针对区国有企业资产分散、体量小、现金流量少、资信等级低等特点,优化资源配置,目前已完成区国资平台公司重组整合方案,成立新组建国资平台公司筹备小组,启动了相关国资平台公司清产核资审计和资产评估工作。指导企业完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并监督其规范运行。  (三)干部人事方面8.关于选人用人不规范等问题。  (34)建立健全、严格落实干部选拔任用职数预审、干部选拔任用全程纪实、干部提醒函询和诫勉等各项制度。出台《关于区委组织部对区管干部进行提醒、函询和诫勉的暂行办法》和《关于规范梁溪区股级干部选拔任用事前报告和全程纪实复核的通知》两份文件。下一步,将根据区编办核定的“三定方案”,对全区机关部门、街道园区和各人民团体等单位的领导班子、内设机构或下属事业单位的职数核定情况和目前领导职数配备情况进行动态备案监控,保证选人用人合法合规。  (35)扩大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延伸覆盖,全面加强基层单位选人用人制度建设和规范化管理,研究起草了梁溪区《关于规范区管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暂行办法》(讨论稿),进一步规范动议、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和任职五大环节的程序方法,从严落实选拔任用全程纪实阳光监督。办法出台后,区属各单位中层干部的任免将参照执行。  (36)在“两代表一委员”酝酿提名和推荐阶段,明确提出人选考察工作要求,召开“两代表一委员”考察工作部署会,就代表委员考察工作的总体要求、方式方法、考察分工、时间节点及考察材料报送等提出具体要求。区相关部门指导各街道(选区)对每个代表委员进行了认真考察把关,并形成书面考察材料。在此期间,对所有经确认的党代表和人大代表候选人以及政协委员提名对象,均书面征询公安分局、法院、检察院、卫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工商联等部门意见,对有情况反映、不宜作为代表委员人选的3名同志,及时予以调整,确保推荐提名的代表委员具有先进性、代表性。  (37)严格按照中组部关于做好超职数配备干部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要求,认真落实《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关于规范退(离)休领导干部在社会团体兼职问题的通知》等文件规定,组织开展“回头看”,原三城区已在区划调整前对退(离)休领导干部在社团兼职情况进行了清理,并已全部按要求清理规范到位。梁溪区成立后,出台了《梁溪区关于清理规范机关和企事业单位“混编混岗”人员的意见》,对原三城区遗留下来的部分干部混岗混编、公务员在企事业单位兼职情况进行了清理。下一步,将根据上级有关要求,逐步解决由于区划调整导致的超职数配备情况,制定出台《关于规范退(离)休干部兼任社会团体领导职务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通知》,进一步巩固各项规范清理成果。  (38)结合区划调整,与转任非领导职务人员、在企业平台任职的区管干部等群体进行专项谈话,期间就梁溪区新出台的各项组织人事工作文件和做法进行解释,保证了区划调整期间的人心稳定。下一步,将结合区委常委会、区委中心组学习会等重要会议,组工干部培训班、正科职领导干部研修班等学习班次,设置相关政策的宣讲,最大限度扩大政策知晓覆盖范围。  (39)区划调整期间,高度关注各班子的运行情况,通过谈心谈话等方法,掌握了解干部思想动态,及时有效跟踪督促,搞好传帮带,努力促进各班子的有效整合、高效磨合、全面融合。重点是做好两个方面的工作:第一,根据各部门临时召集人的过往经历、个性特点及党政分设的实际情况,提出个性化要求,打好“预防针”,重点与近10个单位的主要领导进行了个别谈话提醒。第二,针对少数班子运行中出现的个别问题,及时跟进做好工作,把矛盾问题化解在萌芽之中。  9.关于编制管理不严格、不科学等问题。(40)按照机构编制管理的各项规定,结合三区合并的实际情况,严格设置行政机构,确保与市核定的机关部门数量和序列一致,目前已完成全区党政机构和区人大、政协机关机构设置方案,拟定区机关各部门“三定”方案草案,并经区委常委会讨论原则通过;完成全区事业单位机构编制调整、核定工作,指导各事业单位办理有关设立、变更、撤销等登记手续。下阶段将进一步加强全区机构编制的统一管理,重点完成区机关各部门和部分事业单位的“三定”方案制定工作,针对出现的新问题和新矛盾及时开展调研并提出解决方案,做好与各单位、各部门的沟通解释工作。  (41)针对街道机关人员身份复杂、混编混岗问题,出台了《梁溪区关于清理规范机关和企事业单位“混编混岗”人员的意见》,对全区51个机构(单位)及16个街道进行人员统计,摸清底数,并对各单位借用、混编混岗、编外用工等情况进行梳理、规范,其中借用在市级机关或市内其他县区的人员共19人已办理了调动手续,另有2人正在办理。理顺了部分借用在各机关、街道办事处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作关系,明确了该部分人员回到编制所在单位工作,清理规范了区管副科级以上干部中除部分企事业单位外的混编混岗问题。  (42)严肃组织人事纪律要求,相继制定出台《关于在行政区划调整和梁溪区组建过程中重申有关纪律的通知》(梁纪发〔2016〕1号)、《关于明确在行政区划调整实施过程中有关组织人事工作事项的通知》,明确区划调整过渡期间,各单位工作人员编制关系、工作关系一律维持现状,区内各机关部门之间不得随意借用工作人员。截至目前,区内借用人员因人事关系冻结无法办理调动手续的,暂时在组织人事部门办理了借用手续。  (43)认真做好各单位人员摸底调查工作,对全区各单位进行了人员统计,摸清了人员底数,并对各单位在编不在岗、吃空饷等情况进行了梳理,目前未发现我区存在上述人员。  下阶段,我区将进一步落实从严治党的要求,坚决贯彻市委的决策部署,敬终如始地抓好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工作,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组织“回头看”,巩固提高整改成果;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问题,制定有效举措,重点监督检查,确保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让市委放心,让群众满意。同时结合梁溪区情,抓紧完善有关制度,做到既抓即期整改见效果,又建制度管长远,真正把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梁溪发展的强大动力,为建设“强富美高”新无锡作出应有的贡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5,邮政信箱:无锡市梁溪区解放南路688号区政府大院6号楼300办公室,邮编214001。  中共无锡市梁溪区委员会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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