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强险赔偿范围明细金额

交强险赔偿额度如何计算?
得分情况一,在事故中有责任的。交强险按照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0元,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先行赔付,超出部分按照实际责任的大小来承担。二,在事故中被判定无责。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这块有个叫“无责赔付原则”,即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元,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100元。可以说是法律规定的“人道主义赔偿”所以,保险公司叫嚷着交强险这块是亏本的,恩~恩~他们确实亏本,可能幸幸苦苦做10辆车子,一个事故就全赔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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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强险的赔偿范围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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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责任的赔偿限额
1、死亡伤残赔偿限额:50000元人民币
2、医疗费用赔偿限额:8000元人民币
3、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人民币
二、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
1、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0000元人民币
2、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600元人民币
3、 财产损失赔偿限额:400元人民币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2008年2月1日后)
三、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责任的赔偿限额
1、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0元人民币
2、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0元人民币
3、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人民币
四、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
1、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元人民币
2、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元人民币
3、财产损失赔偿限额:100元人民币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是指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保险人对每次保险事故所有受害人的死亡伤残费用所承担的最高赔偿金额。死亡伤残费用包括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用、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护理费、康复费、交通费、被抚养人生活费、住宿费、误工费,被保险人依照法院判决或者调解承担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是指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保险人对每次保险事故所有受害人的医疗费用所承担的最高赔偿金额。医疗费用包括医药费、诊疗费、住院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合理的后续治疗费、整容费、营养费。
财产损失赔偿限额:是指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保险人对每次保险事故所有受害人的财产损失承担的最高赔偿金额。
注:交强险不负责赔偿和垫付的有以下四种:
&&& 一是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交通事故的损失;
&&& 二是被保险人所有的财产及被保险机动车上的财产遭受的损失;
&&& 三是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停业、停驶、停电、停水、停气、停产、通信或者网络中断、数据丢失、电压变化等造成的损失以及受害人财产因市场价格变动造成的贬值、修理后因价值降低造成的损失等其他各种间接损失;
&&& 四是因交通事故产生的仲裁或者诉讼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
交强险在赔偿的时候,会涉及到一个财产损失,车主们需要明确这个财产损失的定义是什么,财产损失是指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直接造成事故现场受害人现有财产的实际损毁。如果是是被保险车辆内自己东西的丢失或者说财产的损失,是不在交强险内赔偿范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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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强险赔偿范围
  我国《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对于交强险的赔偿范围进行了明确规定。投了保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保险公司在限额内予以赔偿。汽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在全国范围内实行统一的责任限额。责任限额分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医疗费用赔偿限额、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以及被保险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
  交强险责任限额是指被保险机动车在保险期间(通常为1年)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对每次保险事故所有受害人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所承担的最高赔偿金额。 保监会有关负责人介绍,确定赔偿责任限额主要是基于以下各方面的考虑:
  一、满足交通事故受害人基本保障需要。
  二、与国民经济发展水平和消费者支付能力相适应。
  三、参照了国内其他行业和一些地区赔偿标准的有关规定。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2008年2月1日前)
  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责任的赔偿限额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50000元人民币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8000元人民币
  ■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人民币
  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0000元人民币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600元人民币
  ■财产损失赔偿限额:400元人民币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2008年2月1日后)
  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责任的赔偿限额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0元人民币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0元人民币
  ■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人民币
  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元人民币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元人民币
  ■财产损失赔偿限额:100元人民币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是指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保险人对每次保险事故所有受害人的死亡伤残费用所承担的最高赔偿金额。死亡伤残费用包括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用、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护理费、康复费、交通费、被抚养人生活费、住宿费、误工费,被保险人依照法院判决或者调解承担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是指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保险人对每次保险事故所有受害人的医疗费用所承担的最高赔偿金额。医疗费用包括医药费、诊疗费、住院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合理的后续治疗费、整容费、营养费。
  财产损失赔偿限额:是指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保险人对每次保险事故所有受害人的财产损失承担的最高赔偿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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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中无责任方的交强险赔偿限额初探作者:吴少维&&发布时间: 17:14:12&&&&【案情简介】&&&&A驾驶的机动车与B驾驶的机动车发生碰撞,A车司机受伤,两车受损。经交警大队认定A承担事故全部责任,B不承担事故责任。A与B的车辆均投保了交强险,事故发生的保险期间内。后A诉至法院要求B及B的保险公司对其经济损失承担赔偿责任。&&&&【问题】&&&&B的保险公司对A的经济损失赔偿限额为多少?&&&&【探析】&&&&针对上述问题,实践中主要有两种不同的观点:&&&&第一种观点认为被告B的保险公司应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以下简称《道交法》)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之规定,在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0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限额内赔偿A的经济损失。&&&&第二种观点认为被告B的保险公司应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强制保险条例》(以下简称《交强险条例》)第二十三条及《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以下简称《交强险条款》)规定,在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元;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元;无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100元内赔偿A的经济损失。&&&&笔者同意第二种观点,理由是《道交法》第十七条规定“国家实行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设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交强险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规定:“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在全国范围内实行统一的责任限额。责任限额分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医疗费用赔偿限额、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以及被保险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同时该条第二款规定“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由保监会会同国务院公安部门、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国务院农业主办部门规定”。保监会发布的《交强险条款》第八条对具体限额作出了明确规定:“被保险人无责任时,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元;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元;无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100元。”务实有人认为,《交强险条例》系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效力低于《道交法》,保监会指定的《交强险条款》系格式条款,其部分减轻保险公司责任的条款不应采信,应以《道交法》为处理依据。但笔者认为,《交强险条例》是国务院根据《道交法》的授权而制定的行政法规,且其并没有违背《道交法》的相关规定,而《交强险条款》是保监会根据《交强险条例》规定授权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审批制定的强制性保险条款。《交强险条例》和《交强险条款》都是对《道交法》的具体和细化,其并没有违背《道交法》立法宗旨和具体规定,其效力应当得到认可。故由于本案中的B在交通事故中不承担事故责任,因此其保险公司应在无责任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第1页&&共1页编辑:伍彬&&&&文章出处:横县法院调研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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