耒阳市2016年6月低保没有发七月份低保发了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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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市政府文件]&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告(耒政通[2016]12号)…3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告(耒政通[2016]13号)…4征收土地公告(耒政通[2016]14号)………………5关于在全市开展农村低保兜底脱贫对象认定和农村低保全面清理活动的通告(耒政通〔2016〕15号)…6撤销国有土地使用证的公告(耒政通〔2016〕16号)………………………………………………………7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告(耒政通[2016]17号)…8关于加强农村安全用电及开展电力线路砍青扫障工作的通告(耒政通[2016]18号LYDR—)…9[市政府办文件]&关于印发《耒阳市2016年早稻专业化集中育秧实施方案》的通知(耒政办发〔2016〕19号LRDR—2016—01006)…………………………………………………10关于2016年度无偿献血团体预约工作安排的通知(耒政办发〔2016〕20号)………………………23关于印发《关于清理整治环保违规建设项目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耒政办发〔2016〕21号LYDR—2016—01005)……………………………………………27关于开展“拖拉机安全生产规范管理年”活动的通知(耒政办发〔2016〕22号)……………………33耒阳市关于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的实施方案(耒政办发〔2016〕23号)…35关于印发《耒阳市2017年度中央财政农田水利项目县资金整合方案》的通知(耒政办发〔2016〕28号)…………………………………………………41&[政务动态]我市召开消防工作会议等八则……………………43&耒阳市人民政府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告耒政通[2016]12号&
&因耒阳市五一中路南侧亚太凤翔东侧旧房改造项目建设的需要,依据《耒阳市土地储备和经营管理委员会会议纪要》(总第3期)文件精神,市政府日批准确认该项目用地范围内的土地为国有建设用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现决定收回该项目用地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公告收回的国有土地使用权面积为424.9平方米。具体位置和范围以市国土资源局出具的五一中路南侧亚太凤翔东侧旧房地块建设用地勘测定界红线图为准。&&& 二、本次收回方式为有偿收回土地,地面上的构筑物的补偿由拆迁实施单位依法予以补偿,补偿方式和补偿标准以安置补偿协议书约定为准。&&& 三、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该项目用地范围内国有土地使用权即由国家收回,请该项目用地范围内持有国有土地使用证的土地使用权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天内持原国有土地使用证到市国土资源局办理注销登记手续,逾期由市国土资源局自动注销该项目用地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登记和国有土地使用证。&&& 四、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再为该项目用地范围内的原国有土地使用权人办理转让、抵押、土地登记(本公告要求办理的注销登记除外)等手续。&&& 五、上述范围内的土地在办理注销、登记手续,或在本公告第三条规定时间期满作出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决定书后方可办理新的供地手续。&&& 特此公告。&&&二〇一六年三月二十五日&&
&&耒阳市人民政府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告耒政通[2016]13号
&金山市场(俗称老农贸市场)的老区市场因条件老化和环境脏乱差日益凸显,更存在重大消防隐患,改造势在必行。为此,市政府2015年第6期常务会议纪要研究同意对金山老区市场部分实施改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现决定收回耒阳市市场服务中心位于大桥路的金山老区市场的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本次公告收回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为土地证号耒国用(2015)第010178号,土地使用权人为耒阳市市场服务中心,土地用途为商业用地,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划拨,具体位置以国有土地使用证宗地红线图所示范围和金山老区市场地块用地规划红线图为准。二、本次收回的土地使用权发证总面积为13046.3平方米,其中收回的金山老区市场面积为9466平方米。三、本次收回方式为有偿收回,由土地使用权取得人对原土地使用权人市场服务中心进行补偿。四、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金山老区市场的土地使用权即由国家收回,由市国土资源局变更原耒国用(2015)第010178号土地使用证的土地使用权登记和国有土地使用证。五、上述被收回的金山老区市场部分国有土地使用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再办理转让、抵押、土地登记(本公告要求办理的注销登记除外)等手续。特此公告。&&&二〇一六年四月七日
&&LYDR—&耒 阳 市 人 民 政 府征收土地公告耒政通〔2016〕14号&
&经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决定征收耒阳市水东江街道办事处东鹿居委会集体土地11.4585亩,用于耒阳市惠民小区廉租房项目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公告如下:一、征地批准机关、批准文号和批准时间:湖南省人民政府于二0一六年三月一日以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审批单(2016)政国土字第280号文件批准。二、批准用途:住宅用地(廉租房用地)。三、征收土地位于耒阳市水东江街道办事处东鹿居委会。四、被征地单位、地类和面积:耒阳市水东江街道办事处东鹿居委会集体土地11.4585亩,其中农用地11.4585亩(水田10.617亩,旱地0.8415亩)。五、征收补偿安置标准按照《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湖南省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湘政发〔2012〕46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衡阳市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的批复》(湘政函〔2010〕54号)有关规定执行。六、农业人员安置途径:货币安置。七、依照《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关于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湘政办发[2014]31号)文件要求,耒阳市惠民小区廉租房项目61.1120万元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现已缴纳到位。八、被征收土地四至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和财产权凭证或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到耒阳市国土资源局办理征地补偿登记,请互相转告。凡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被征地单位和个人抢栽抢种的农作物或抢建的建筑物,一律不予补偿。九、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在规定期限内不办理征地补偿登记将被视为放弃其应有的权益,由耒阳市国土资源局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特此公告。&&&二○一六年四月十八日&
&&耒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市开展农村低保兜底脱贫对象认定和农村低保全面清理活动的通告耒政通〔2016〕15号&
&根据省、衡阳市相关要求,现就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农村低保兜底脱贫对象认定和农村低保全面清理活动相关事项通告如下:一、工作对象:全市所有在保农村低保对象。二、工作内容(一)全面清理农村低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象一律清退:1.家庭经济情况好转,家庭人均收入明显高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2.基层干部、村(居)委会成员、离任村干部和低保经办人员及其亲属不符合低保条件而享受低保的;3.家庭成员中有死亡未及时申报的或户主死亡未及时更换户主的;4.家庭有商业门面、住房出租和经商办企业,经营收入较稳定或家庭拥有或长期使用小轿车、面包车、经营性大中型运输车、工程机械、拖拉机和收割机等中型以上农机具的;5.低保家庭成员中有一次性付款或通过银行按揭贷款购买商品房及自建大面积住房的;或三年内因购买、修建或装修住房,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农村低保家庭成员或子女在城区购买商品房的;6.饲养名贵宠物,购买贵重首饰、高档音响、柜式空调(需要恒温的尘肺病人除外)等单件价值超过当地月低保标准10倍以上的非生活必需品的;购买股票、基金、期货、外汇、权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性、分红性商业保险的;7.夫妻双方年龄在60岁以下,经常出入棋牌室、KTV、餐饮等场所的;8.因酗酒、赌博(含地下六合彩)、吸毒等原因导致家庭贫困,通过教育仍不改正的;9.有两个儿子以上(成年)且儿子无大病大灾的老年人家庭或父母、子女之间有能力履行抚养、赡养义务的;10.原享受低保家庭中有在校的大、中专学生,现已毕业1年以上的;11.经常变换住址或联系方式而不告知低保审核机关,致使低保审核机关无法核实情况的;家庭住址填写不详细或与实际不符的;连续3次入户不在家,无法联系核实情况的;农村低保家庭实际居住地不在本乡镇范围内超过1年的(老弱病残投亲靠友除外);12.隐瞒、虚报家庭收入、家庭财产等情况;连续3个月以上不按时领取低保金的;子女在义务教育阶段进入高收费私立、贵族学校就读;子女自费出国留学的;13.拒绝接受工作人员或有关部门入户调查、核实家庭财产和家庭收入的;14.因征地拆迁、移民、失地农民、企业改制、涉军等原因不符合低保条件的;因计生问题维稳而不符合条件享受低保的;15.有双重户口的;16.子女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的;17.服刑人员在服刑期间的;18.家庭成员虽患有重大疾病,年累计自付医疗费用较大,但经家庭经济收入核算,家庭月人均收入仍然高于低保标准的;19.家庭中虽有重度残疾人员,但有经济来源,家庭财产不符合低保条件的;20.调查期内银行存款、有价证券、股票、债权等金融资产人均超过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12倍以上的;21.已享受五保、孤儿政策的;22.在就业年龄内,有劳动能力,经就业服务机构3次介绍就业无正当理由拒绝就业的;有劳动能力无正当理由二次以上拒不参加社区组织的公益性劳动的;农村居民有承包责任田地且有劳动能力不耕种的;23.其他不符合享受低保条件的。(二)全面认定农村低保兜底脱贫对象。民政、财政、扶贫、人社、卫计、残联等部门组建联合认定组,精准认定4类农村低保兜底脱贫对象,即:困境未成年人;一级二级残疾或三四级精神、智力残疾或一户多残、老残同户的困难家庭;重大疾病患者家庭和困境老年人家庭。三、活动时间农村低保全面清理与农村低保兜底脱贫对象认定活动同步进行,自日起,至日止。特此通告。&&&二○一六年五月十八日
&&&&&&&&&耒阳市人民政府撤销国有土地使用证的公告耒政通[2016]16号&
&谢卫松、谢威威依据与其父母谢贱成、刘凤能签订的《土地赠与合同》,申请变更位于蔡子池街道办事处农民街康富路自建房的土地使用证,变更后的土地使用证为耒国用(2013)第010589号《国有土地使用证》。因申请变更提供资料时,登记人存在故意隐瞒该自建房门面已经出卖给他人、并已经办理房产过户手续的事实,耒阳市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5]耒民二初字第39号)、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5]衡中法民一终字第409号)先后判决该《土地赠与合同》无效。&& 根据两级人民法院的判决和《土地登记办法》第九条第五款、《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第一百五十八条第一款、第一百六十二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决定撤销谢卫松、谢威威取得的耒国用(2013)第010589号《国有土地使用证》。&& 当事人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向衡阳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特此公告。&&&&&&&&&&&&&&&&&&&&&&&&& &&&&&&&&&&&&&&&&&&&&&&&&&&&&&&&&&&&&&&&&&& &&&&&&&&&&二○一六年五月二十三日
&&&耒 阳 市 人 民 政 府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告耒政通[2016]17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和日《耒阳市人民政府市长办公会议纪要》(第60期)纪要精神,现决定收回耒阳市灶市街街道办事处位于耒阳市三顺街道办事处南岭居委会范围内灶市采石场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公告收回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为土地证号耒国用(2014)第020314号,土地使用权人为耒阳市灶市街街道办事处,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划拨,土地使用权面积为30492平方米。具体位置以国有土地使用证宗地红线图所示范围为准。&&& 二、本次收回方式为有偿收回,补偿方式为货币补偿。具体补偿由市交通水利投资公司依据《耒阳市人民政府市长办公会议纪要》(第60期)的规定按照财政、审计确认的收回价格予以补偿。&&& 三、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灶市街街道办事处的耒国用(2014)第020314号国有土地使用权即由国家收回,请耒阳市灶市街街道办事处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天内持灶市街街道办事处的耒国用(2014)第020314号国有土地使用证到市国土资源局办理注销登记手续,逾期由市国土资源局自动注销灶市街街道办事处耒国用(2014)第020314号国有土地使用权登记和国有土地使用证。&&& 四、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再为灶市街街道办事处耒国用(2014)第 020314号原国有土地使用权人办理转让、抵押、土地登记(本公告要求办理的注销登记除外)等手续。&&& 五、上述土地在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方可办理新的供地手续。&&&& 特此公告。&&&二○一六年五月二十五日
&&LYDR—&耒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安全用电及开展电力线路砍青扫障工作的通告耒政通[2016]18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设施保护条例》、《湖南省电力设施保护和供用电秩序维护条例》,为加强全市农村安全用电管理,确保正常供电、安全供电,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抽水抗旱等临时用电必须到电力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使用,临时用电必须使用漏电保护器,严禁使用钩挂线、破皮线、地爬线和绝缘不合格的导线接电;严禁采用“一相一电”的方式用电;严禁带电移动电器设备;严禁私设电网防盗和捕鼠、捕鱼、狩猎;严禁在公共电网私接电源和私自安装用电设备。二、严禁在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内建房、打井、植树、采石、放炮、挖坑取土、堆放柴草;严禁在电力线路下钓鱼、放风筝、设置气球广告;任何单位或个人必须经电力管理部门批准,并采取安全措施,方可在电力线路周围进行吊车作业、搭设脚手架等可能触碰电力设备的行为。三、严禁擅自攀爬、跨越电力设施保护围栏,严禁擅自进入变电站、配电房;教育儿童不玩弄电器设备,不爬电杆、变压器台架,不拉拽、摇晃拉线;禁止在电杆上悬挂各种物品、晾晒衣服及拴牲口;严禁向电力线路和设施抛掷异物和射击;禁止在线路下方燃放烟花。四、保护电力线路和设施人人有责,对破坏、盗窃、哄抢电力设施,严重扰乱供电企业正常生产和工作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公安部门将依法予以严厉打击。五、在全市范围内由电力企业对所辖农村供区开展电力线路保护区砍青扫障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划定的电力设施保护区内,新种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植物或新建、扩建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建、构筑物。电力设施建设单位对在保护区内新种的、自然生长的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植物或者新建、扩建的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建、构筑物,可以修剪、砍伐或者拆除,并不予补偿。对电力线路下方及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内(导线边线向外侧水平延伸并垂直于地面所形成的两平行面内的立体区域,各电压等级导线的边线延伸距离为:1-10千伏为5米;35-110千伏为10米;154-330千伏为15米;500千伏为20米)的超高树竹(线路下方树竹与导线的垂直距离小于3米,线路侧与导线的水平距离小于3米)进行全面砍伐。六、为确保电力线路保护区砍青扫障工作顺利开展,各乡镇(办事处)务必积极配合,做好电力线路沿线居民的宣传教育工作,任何人不得从中设阻和刁难电力企业组织的砍青扫障工作,对不按要求配合的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二○一六年六月二十八日 &&LRDR—2016—01006&&耒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耒阳市2016年早稻专业化集中育秧实施方案》的通知耒政办发〔2016〕19号&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相关单位: 为了深入推进全市水稻集中育秧工作,切实解决双季稻生产中的突出问题,促进粮食生产稳定发展,根据湖南省农委2016年水稻集中育秧的指导意见,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二○一六年三月二十四日&&&耒阳市2016年早稻专业化集中育秧实 施 方 案& &为将水稻专业化集中育秧工作引向深入,切实解决农户无劳力、无技术、不愿意育秧和育秧专业化、社会化服务水平低等问题,进一步推动水稻生产转方式、提单产、增效益,根据湖南省农业委员会2016年早稻专业化集中育秧实施方案,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及总体目标以提升水稻育秧专业化、社会化服务水平,促进水稻绿色高产高效发展为目标,以粮食生产社会化服务组织、专业合作社、育插秧大户等为专业化集中育秧主体,按照“政府推动、市场带动、补助促动”运行机制,转变水稻生产及服务方式,完善集中育秧设施设备,扩大和提升水稻机插秧、抛秧专业化集中育秧规模与社会化服务水平,促进水稻生产专业化、规模化、机械化发展。2016年,力争全市早稻专业化集中育秧面积达到6.7万亩(大田)以上。根据近年来各乡镇街道专业化集中育秧工作开展及基础条件、服务能力等情况,实行各农技站和专业化集中育秧主体联合申报、市里统筹平衡的方式,将全市6.7万亩早稻专业化集中育秧任务落实到268个专业化集中育秧主体(详见附表1)。二、实施重点(一)突出重点区域。早稻专业化集中育秧重点在粮食主产区、一季稻插花区和水田常年抛荒地段等育秧技术专业化、社会化服务及规模化生产水平较低的区域实施。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应组织专业化集中育秧主体,优先在这些区域开展早稻专业化、社会化育秧服务,切实推进育秧方式改革,提升育秧技术和专业化、社会化服务水平,促进水稻规模生产发展。各地创建的各类早稻绿色高产高效创建示范片、优质稻生产基地等,要求早稻专业化集中育秧全覆盖。(二)提升育秧主体实力。粮食生产社会化服务组织、专业合作社、育插秧大户等是专业化集中育秧项目的实施主体,是推进集中育秧工作、提升育秧专业化、社会化服务水平的关键。各项目乡镇街道办事处应采取有力措施,进一步培育、壮大各类专业化集中育秧主体,鼓励、支持其改善集中育秧设施设备,应用专业化育秧新技术,增强服务实力,提升服务水平。积极引导、支持开展集中育秧专业化、社会化服务的各类新型经营主体,充分发挥规模、资金、技术优势,在满足自身生产需要的情况下,延伸产业链条,拓展服务范围,积极开展向周边普通农户提供育插秧专业化、社会化服务,进一步壮大专业化、社会化集中育秧主体队伍实力。(三)推广关键技术。一要因地制宜选用集中育秧品种。专业化集中育秧应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选用适宜品种,优先选用适宜的超级稻、优质稻品种,鼓励实行一片一品,避免品种混杂。二要推广机插秧和软盘抛秧。重点推广机插秧的集中育秧,有困难的地方适当兼顾软盘抛秧,进一步淘汰洗插秧。推广早稻(常规早稻)窄行(25厘米)机械插秧和抛秧“增盘增种”技术,着力解决早稻基本苗和有效穗不足问题。三要落实壮秧培育技术。严格种子消毒,统一浸种催芽。精细整地,精量播种,施好壮秧剂。加强秧苗培管,搞好病虫防控和肥水管理,提高出苗率、成秧率,培育健壮秧苗。四要落实防灾减灾技术。搞好早晚稻品种搭配,科学安排播插期,着力解决早晚稻习惯性迟播影响晚稻安全齐穗等问题。要与气象部门建立灾害性天气预警联动机制,实行保温育秧,育好储备秧,有效应对集中育秧风险,确保秧苗供应。(四)完善运行服务机制。2016年早稻专业化集中育秧项目,由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农技站联合本地的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育插秧专业户和合作社等专业化集中育秧主体自愿申报,明确农业部门组织及指导责任,强化专业化集中育秧主体的实施责任,从要专业化集中育秧主体实施到集中育秧主体要实施、从被动服务向主动服务转变。自愿实施早稻专业化集中育秧项目主体较多的乡镇,应按照公平竞争、择优选择的方式,确定专业化集中育秧补助项目的具体承担主体。应以专业化集中育秧为纽带,通过突破生产链条中育秧瓶颈问题,促进代耕、代育、代插、代防、代管、代烘等托管式、保姆式社会化服务发展。各项目乡镇街道办事处应进一步创新和完善早稻专业化集中育秧服务方式,规范服务内容、服务合同、服务流程、服务台账、收费标准、验收评价方式等,建立专业化、社会化集中育秧服务的长效机制。三、主要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委市政府决定将早稻专业化集中育秧作为2016年粮食生产发展及推进“万千百”水稻高产创建示范的关键性措施来抓,并纳入全市粮食生产先进乡镇和进步乡镇考核的重要内容,继续成立以分管农业副市长任组长的早稻专业化集中育秧领导小组,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各项目乡镇街道办事处要早宣传早发动,形成早稻专业化集中育秧良好氛围,制订早稻专业化集中育秧具体实施方案,明确项目实施规模、实施主体及技术和组织措施等;成立以农业局局长任组长的早稻专业化集中育秧技术指导小组,建立技术人员与专业化集中育秧主体一对一服务制度,组织和指导各育秧主体开展好早稻专业化集中育秧服务。实行订单生产,搞好产销对接,确保农民增产增收。(二)加大资金投入。全市6.7万亩(大田)早稻专业化集中育秧,省财政补助每亩40元,其中80%用于对专业化集中育秧主体建设完善育秧设施设备、育秧物资及管理用工进行补助,支持育秧主体改进装备、扩大服务规模、提升服务水平,20%用于乡镇街道办事处农业部门开展示范、技术培训和指导。市财政拟从粮食生产专项资金中安排300万元用于采购早稻种子、软(硬)盘等育秧物质,支持全市早稻专业化集中育秧工作。各项目乡镇街道办事处也应加大对早稻专业化集中育秧的支持力度。(三)加强生产及资金管理。一要及早落实集中育秧计划。各项目乡镇街道办事处农技站及专业化集中育秧主体,应在农户自愿情况下,与农户商定好集中育秧有关事宜,落实好集中育秧品种与面积。二要合理布点。早稻集中育秧点布局应以“方便群众、规避风险”为原则,每个集中育秧点规模应适当,以方便管理和运秧。三要签订服务合同。专业化集中育秧主体应与农户签订统一格式的育秧服务合同(附件6),明确双方责任和义务。按照让利惠民的原则,与农户约定育秧服务价格,让被服务农户得到实惠。四要建立台账。各项目乡镇街道办事处应建立早稻专业化集中育秧主体供秧到户面积台账(附件3)、早稻专业化集中育秧主体育秧台账(附件4),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五要强化资金管理。早稻专业化集中育秧省财政补助资金必须做到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挪用财政补助资金和捏造、假冒集中育秧主体或虚报补助面积,冒领财政补贴资金。早稻专业化集中育秧主体实施面积,由项目乡镇街道办事处农技站负责进行现场验收核实、并据实上报。补助资金采取现金拨付,按照实际完成的面积,通过“一卡通”方式由市里直接拨付给实施早稻专业化集中育秧项目的育秧主体。各项目乡镇街道办事处应对早稻专业化集中育秧主体实施面积、补助标准、补助金额等信息进行不少于7天的公示,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四)加强督查验收。各项目乡镇街道办事处要加强对早稻专业化集中育秧工作的服务和指导,在关键环节和阶段组织开展督促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项目实施中存在的问题,促进落实早稻专业化集中育秧各项措施;督促专业化、社会化服务组织依法依规开展专业化集中育秧服务,建立好集中育秧到户面积台账;按照有关要求,及时公布专业化集中育秧服务的补助对象、补助标准、补助面积等有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和省市检查。各项目乡镇街道办事处农技站对早稻集中育秧主体实际完成的专业化集中育秧财政补助面积进行验收,填写并保管好验收单据(见附件5)。市农业局将组织对各项目乡镇街道办事处早稻专业化集中育秧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对专业化社会化集中育秧秧田面积进行现场抽查核实,对弄虚作假的将按规定追究责任。附件:1. 2016年早稻专业化集中育秧主体基本情况表& 2. 2016年早稻专业化集中育秧情况统计表& 3. 2016年早稻专业化集中育秧主体供秧到户面积台账& 4. 2016年早稻专业化集中育秧主体育秧台账& 5. 早稻专业化集中育秧主体集中育秧服务面积验收单&&&& &6. 早稻专业化集中育秧服务合同(式样) & &附件1:&&&&&&&&&&&&&&&&&&2016年早稻专业化集中育秧主体实施面积表&&&&&&&&&&&&&&&&&&&&&&&&&&&&&&&&& &&&&&&&&&&&&&&&&&&&&&&&&&&&&&&&单位:亩育秧主体实施面积育秧主体实施面积育秧主体实施面积育秧主体实施面积育秧主体实施面积水东江刘小军200灶市街谢四香500大市李青芽70大市贺才俊200遥田梁俊成160水东江曹松茂240灶市街李修格187大市李兰香70大市伍志刚100遥田段爱群200水东江黎凤金130灶市街曹应平198大市李康连180大市卓越700遥田雷西华100水东江袁春洋130灶市街刘保成275大市科力810遥田雷红云480遥田李运平400水东江刘清月120灶市街李永红320大市谢和青110遥田段小宏320遥田张为龙120水东江伍满成110灶市街林加坚200大市刘功定50遥田谷运生400遥田李孝兵100水东江谢廷元104余庆段青云550大市朱成初110遥田谷云秋210遥田龙葱军200水东江杨再生110余庆段宏发290大市罗尤华200遥田谷春生320遥田肖头芽120水东江梁高仁60余庆徐作云205大市武华津50遥田肖什能160遥田段平安150水东江梁瑞清210余庆庆丰300大市刘功文110遥田段洪生120遥田李琼120灶市街陈寿南440余庆王玉运200大市杨元国53遥田李选阳100淝田周孚京90灶市街金绿丰200余庆郭建国80大市徐冬生48遥田刘仁升180淝田蒋利军324灶市街刘洪云300新市绿联4000大市贺才龙102遥田张人初320淝田段志威200灶市街张贤生200新市联众500大市曹白秀339遥田肖强210淝田谢志林84灶市街陈明道140新市华宇500大市陆元峰90遥田肖豪150淝田黄站忠168淝田周作秋158马水恒发190马水阳班60亮源郑新乃160三都曾桂平50永济双辉440马水刘运开140马水刘礼荣100东湖圩黄小强500三都苗苗150永济伍江生270马水刘文平110马水刘春知60东湖圩谭红兵460三都许丁元101永济江张秀40马水刘洪辉100马水肖立卫60导子张仁平300夏塘科富600永济金华400马水李洪生100马水杨运发100导子肖义成200夏塘华农2400永济刘春生120马水王全发372马水肖旺军60导子王立荣260夏塘谷仁顺40永济陆秀琼120马水刘三平280马水李冬发40导子王江文240夏塘熊方彭50永济蒋向东200马水刘寒生390马水王中元40导子王爱平250夏塘奉丙兰60永济莫景文30马水资政开410马水罗方明40导子刘红猛250夏塘谷会军40永济熊福林100马水刘四乃200马水罗春生100导子肖长安255夏塘谢小辉50永济宋万正150马水贺才国190马水曹锡芽100导子肖双云245龙塘李细从150永济李卫生80马水庞发生180马水唐朝英120三都李晓勇65龙塘张英辉176永济周伏林60马水刘水成200马水王秋华80三都文关平300龙塘蒋群联102永济蒋奇明30马水刘雪山100亮源观音300三都文华1160龙塘陈楚文980永济金色辉煌360马水集龙800亮源胡志成600三都罗满云160龙塘谭振宇190永济胡召生130马水致富400亮源许乔文1000三都谢安根100龙塘曹昭玺220永济腾达100马水古华1000亮源罗贱文360三都谢国俊100龙塘李主华160永济谢甫满400马水周从友300亮源罗小阳240三都邓新清200龙塘伍明166永济谢水平400马水刘洪夫300亮源朱竹平160三都李桂庆100龙塘李育船155马水惠农400马水陈满生200亮源朱检成550三都郑少光100龙塘李明华232龙塘贺金锋117南阳罗新明60公平圩李军华200黄市陈明道180哲桥邓夏喜445龙塘陈方申223大义谷根170公平圩曾桂生60黄市李新农100哲桥邓先齐300龙塘曹义成186大义周运峰500公平圩曾繁球60黄市李远文120哲桥邓明赞355龙塘刘贱解184大义谷文东330公平圩李主泽200黄市曹明德120哲桥雷夏生390龙塘伍尤荣153大义周冬根970公平圩罗石生200黄市肖顺文60大和圩段人荣195龙塘伍从生135大义周少豪440小水钟术芽709黄市鑫未来120大和圩刘洪田193龙塘李有谷182大义周彦祥410小水刘仁雪154仁义金稻子600大和圩徐望文160龙塘尹东文174大义符少东450小水谭志军130南京徐赛云80大和圩谷长林56南阳谢春冬160大义运辉1600小水陈列义123南京陶头妹80大和圩卜茶生110南阳资鹏程120公平圩富民200小水刘明华59南京李康申60大和圩刘功武52南阳刘利全172公平圩刘洪桂160小水徐仲根81南京侯贤政60大和圩刘洪贵50南阳周作礼500公平圩阳祖凤100小水肖秀清106南京谢金顺60大和圩罗育华98南阳许时明100公平圩李树林100小水李选松186南京彭传记80大和圩谷政辉65南阳梁中山50公平圩吴巨江200小水罗育宝101南京徐常生60大和圩谷云友60南阳刘洪云50公平圩刘洪权100小水陈伍成132南京姚希方80大和圩李文保90南阳资道勇120公平圩刘明球200小水龙中平132南京邓先姣60大和圩雷启成53南阳梁志成50公平圩曾平兰100小水李佐荣756南京吴仕古80坛下丰泽3000南阳伍尤文100公平圩李主德60小水龙楚中399南京阳满才60南阳谭术林60公平圩邓南方60黄市兰恒元300哲桥贺洪胜640合& 计67000&附件2:2016年早稻专业化集中育秧情况统计表乡镇处早稻面积早稻集中育秧秧田面积早稻集中育秧大田面积其中专业化集中育秧大田面积早稻专业化集中育秧布局早稻集中育秧主体数其中专业化育秧主体专业化集中育秧类型(秧田面积)主要措施主要成效(比上年,预计数)涉及村数涉及农户数 专业服务组织合作社育插秧专业户其他软盘抛秧机插秧其中其他乡级财政投入比上年增加落实行政及技术责任人数新建集中育秧大棚乡村举办培训班期培训总人数印发技术资料宣传横幅标语乡级督查次数机插秧增长育秧新技术普及率增长规模经营面积增长大棚机插秧小拱地膜机插秧亩亩亩亩个户个个个个个亩亩亩亩亩万元万元人m2期人份条次%%%……注:此表于2016年4月3日初报农业局粮油站(邮箱),4月15日终报。&附件3:2016年早稻专业化集中育秧主体供秧到户面积台帐育秧主体(签章)&&&&&&&&&&&&& &&& 联系电话:&&&&&&&  &&   填报日期: 2016& 年&&&& &月&&&& 日&& 填报人:&&  &&&&&&& 序 号被服务农户姓名联系电话(手机)所在乡、村、组专业化集中育秧秧田面积(亩)计划抛栽大田面积(亩)与服务农户结算育秧价格(大田,元/亩)被服务农户签名备& 注机插秧抛秧机插秧抛秧机插秧抛秧……合计注:此表由承担了早稻专业化集中育秧项目的育秧主体签章后上报乡镇农技站,作为建立早稻专业化集中育秧台帐(附件4)的依据并留存备查,此表无需上报农业局。&&附件4:2016年早稻专业化集中育秧主体育秧台账汇总单位(乡镇)签章&&&&&&&&&&&&& &&&&&&&&&&汇总日期: 2016 年&&& 月&&& 日&&&&&&&&&&&&&& 汇总人:&&&&&&&&&& 序号育秧主体姓名住址(村、组)育秧主体联系电话(手机)专业化集中育秧秧田面积(亩)计划抛栽大田面积(亩)与服务农户结算育秧价格(大田,元/亩)乡镇现场验收实际秧田面积(亩)备& 注机插秧抛秧机插秧抛秧机插秧抛秧合计///……&注:此台帐只统计承担了省早稻专业化集中育秧项目的育秧主体的育秧情况,根据附件3由乡镇农技站汇总、签章及上报并存档;农技站汇总后对早稻专业化集中育秧秧田面积组织现场验收,填写验收单(附件5),并将验收结果汇入此台帐;此台帐于4月15日前上报纸质文档至农业局,同时发送电子档至农业局粮油站邮箱()。 &附件5:早稻专业化集中育秧主体集中育秧服务面积验收单乡(镇)&&&     填单人:&&&  && &&验收时间:&&& 年&& 月&& 日&&专业化集中育秧主体姓名集中育秧服务地点&&&&&&&&&&&&&&&&&&& 村&&&&&&&&&&&&&&&&&&&&&&& & 组 该主体所服务农户总数量(户)验收内容1、与农户签订合同约定的专业化集中育秧服务面积(大田,亩)2、专业化集中育秧实际完成面积(亩)集中育秧实际秧田面积(GPS测量)   推算抛栽大田面积     对应调查丘块上报至市农业局台帐面积(秧田或大田)3、服务农户评价(随机调查10户以上)满意率 &   %、基本满意率&&&&&& %、 不满意率&&&& % 。验收结论吻合率%(调查的实际面积/对应台帐上报的面积×100)该主体享受省财政补助的服务面积(大田,亩)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处理意见验收组组长签名专业化集中育秧主体签名验收组组员签名注:(1)由乡镇农技站在4月15日前,统一组织对所有承担了2016年早稻专业化集中育秧项目的育秧主体实际完成的专业化集中育秧面积进行验收。(2)“秧田面积”以验收人员用GPS测量仪进行现场测量为准;(3)此验收单一式三份,集中育秧主体、乡镇、市农业局各执一份。附件6:&早稻专业化集中育秧服务合同(式样)&合同编号(由乡镇按村进行编号):甲方(专业化集中育秧主体):住址:&&&&&&&&&&&&&&&&&&&&&&& ; 联系电话:   &&&&&&&& 。&乙& 方(农户):   & 乡(镇、街道)&&&&&&&&& 村&&& &&&组,户名&&&&&&&&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经协商,甲乙双方就早稻专业化集中育秧服务签定如下协议:一、服务内容及数量1、甲方愿意为乙方提供秧田整理、浸种催芽、摆盘播种、秧田管理、&&&&&&&&&&& 等专业化集中育秧服务。2、服务数量:甲方为乙方提供育秧服务,供应能抛插&&& 亩(大田,下同)的早稻秧苗,其中抛秧&   亩、机插秧  && 亩。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于本合同签订时,向乙方收取每亩&  & 元服务订金。2、甲方应按照集中育秧操作规程,为乙方提供优质的育秧服务,确保向乙方提供的秧苗数据达到本合同面积要求,其秧苗素质、每亩大田的基本苗数不低于周边其他农户的平均水平。3、以当地上一年平均育秧成本为基础,甲方按照每亩大田抛秧&&&& 元、机插秧  & 元的优惠价格,向乙方收取当年的专业化集中育秧服务费用。4、甲方按照本合同完成约定服务内容并经乙方签字认可后,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支付扣除订金、政府补贴后的专业化集中育秧服务费用共计&&&& 元。三、违约责任1、任何一方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均由违约方负责赔偿。2、如果一方需要变更或终止服务合同,应在服务初始时间前30天(其中机插45天)通知对方,并征得对方同意后方可变更或终止作业合同。如临时变更或终止合同给对方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提出方应赔偿损失。商定每亩违约赔偿金为  && 元。3、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或者其它意外事件使得本合同无法履行的,可以解除本合同,如造成损失,双方各自承担责任。四、其他事宜1、一方变更通讯地址或联系方式,应自变更之次日通知对方,否则变更方对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责任。2、甲、乙双方发生纠纷,可向服务地村委会、乡镇或农业行政主管等部门申请调解,也可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3、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乙方和鉴证方(服务地村委会或乡镇或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各执一份,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甲方(盖章):&乙方(盖章):&鉴证方(盖章):&&&&&&&&&&&&&&&&&  &&&&&&&&&&&&&&&&&&&&&&&&&&&&&&&&&& 年&& 月  日&(注:此为合同式样,各地应根据实际需要,按照服务环节和内容完善、细化本合同内容。)&&&耒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6年度无偿献血团体预约工作安排的通知耒政办发〔2016〕20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各机关单位:为贯彻执行《关于组织开展衡阳市团体预约无偿献血工作的通知》,坚持“一方血源保一方需求、保一方平安”的原则,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我市2016年度以及今后开展团体预约无偿献血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献血对象凡年满18—55周岁的健康公民应义务参与无偿献血。二、献血时间地点按《耒阳市2016年度团体无偿献血预约安排表》,由耒阳分站按照本计划与时间派出流动采血车到各单位开展无偿献血活动。三、组织工作(一)按照省卫生厅及衡阳市人民政府指示精神:1.各乡镇街道办事处无偿献血人数要达到本辖区人口的6/千人口,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制定我市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年度无偿献血工作方案及时间安排见附件1。2.各部门、单位无偿献血人数要达到人员总数10%,现制定各部门、各单位无偿献血方案及时间安排见附件2。(二)从今年开始,以后各年度的团体无偿献血活动安排,均依照本预约安排表进行。(三)无偿献血工作已纳入衡阳市委、市政府对我市绩效考核,市政府决定对无偿献血工作落实情况进行通报并纳入各单位年度绩效考核范畴。请各乡镇办事处、各部门团体切实加强领导,采取有力措施,圆满完成无偿献血任务。(四)无偿献血是一项崇高的社会公益事业,关系到老百姓生命健康安全,各级部门应大力宣传无偿献血,积极参加无偿献血。市公民献血委员会办公室、耒阳分站要加强指导,做好协调和服务工作,确保无偿献血及时、有序进行,确保全市医疗用血需求与安全。附件:1、《耒阳市各乡镇(办事处)团体无偿献血工作预约安排表》&&&&& 2、《耒阳市各部门单位团体无偿献血工作预约安排表》&&&二○一六年三月二十三日 &附件1:2016年耒阳市各乡镇(办事处)团体无偿献血工作预约安排表&乡镇(办事处)献血任务(人次)献血时间(年、月)乡镇(办事处)献血任务(人次)献血时间(年、月)蔡子池街道办事处及所属单位802016.4淝田镇及所属单位402016.6灶市街街道办事处及所属单位902016.4东湖镇及所属单位502016.6水东江街道办事处及所属单位902016.4导子镇及所属单位602016.6五里牌街道办事处及所属单位602016.4马水镇及所属单位702016.6余庆街道办事处及所属单位902016.4大市镇及所属单位552016.6三架街道办事处402016.4大义镇及所属单位502016.6永济镇及所属单位402016.4仁义镇及所属单位502016.7三都镇及所属单位602016.5南京镇及所属单位352016.7夏塘镇及所属单位502016.5黄市镇及所属单位502016.7新市镇及所属单位502016.5遥田镇及所属单位502016.7龙塘镇及所属单位402016.5坛下乡及所属单位302016.7南阳镇及所属单位602016.5太平圩乡及所属单位302016.7哲桥镇及所属单位502016.5亮源乡及所属单位302016.7公平圩镇及所属单位502016.5长坪乡及所属单位352016.7小水镇及所属单位602016.5大和圩乡及所属单位502016.7备注:耒阳分站联系人电话:李主任 &献血热线:4334073附件2:耒阳市各部门单位团体无偿献血工作预约安&& 排&& 表市委办102016.8湘南监狱502016.9人大办52016.8大唐火电厂302016.9政府办152016.8团市委22016.9政协办52016.8信访局22016.9纪委62016.8中石化152016.9组织部52016.8统计局42016.9党校102016.8交通运输和旅游局702016.9总工会32016.8审计局92016.9妇联22016.8中国银行耒阳支行102016.9科协42016.8人民银行耒阳支行102016.9宣传部32016.8工商银行耒阳支行102016.9统战部102016.8农业银行耒阳支行162016.9政法委52016.8建设银行耒阳支行102016.9文体广新局222016.8农商银行耒阳支行152016.9地税局202016.8民政局322016.9人社局及下属单位352016.8中石油152016.9公安局及下属单位752016.8城管局562016.10电力局202016.9商务和粮食局302016.10消防大队102016.9征管局302016.10农业局352016.9卫生和计划生育局5002016.10国税局202016.9邮政局152016.10电信公司152016.9财政局302016.10规划局232016.9自来水公司402016.10湘运耒阳分公司102016.9广播电视台252016.10烟草局152016.11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502016.12住建局及下属单位502016.11畜牧水产局202016.12房产局402016.11农机局102016.12人保公司202016.11人寿保险公司202016.12教育局及下属单位5002016.11安监局102016.12水利局402016.12残联32016.12新华书店52016.12武装部152016.12煤炭局202016.12检察院202016.12环保局252016.12司法局202016.12农村经营服务中心52016.12档案局202016.12农开办102016.12老干局52016.12法院202016.12发改局402016.12人防办302016.1275104部队2602017.1经济开发区602016.12武警8732部队2802017.2经科信局102016.12武警中队602017.3市场服务中心202016.12空军23团602017.3国土资源局502016.12空军雷达连202017.3林业局202016.12空军场站1002017.3移民局52016.12空军24团602017.3编办52016.12说明:1、各局内设机构和二、三级机构由各局负责分配。&&&&& 2、列入的单位部门或未列入的相关单位或暂无主管部门的单位,请与血站联系,依法义务开展无偿献血活动;血站要与各乡镇、各街道办事处、各部门、各单位的具体时间和安排等事宜做好衔接工作.&&&& 3、献血热线:4、联系人电话:耒阳血站李主任LYDR—2016—01005&&&耒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清理整治环保违规建设项目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耒政办发〔2016〕21号&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各相关单位:&&& 《关于清理整治环保违规建设项目的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二○一六年三月十六日&&&&关于清理整治环保违规建设项目的实& 施& 方& 案& &为进一步改善环境质量,规范市场秩序,有序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确保我市清理环保违规建设项目工作取得实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办发〔2014〕56号)的相关精神及《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清理整治环保违规建设项目的通知》和《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清理整治环保违规建设项目的实施方案》的工作要求和部署,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总体要求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法律法规,全面清查全市环保违规建设项目,对因各种历史原因存在环境风险隐患和环保手续不全等问题的单位,分类提出处理意见和环境风险管控措施。通过加强环保违规建设项目的清理整治,落实违规项目单位环境责任,规范市场竞争秩序,倒逼传统行业转型升级,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二、工作原则(一)属地为主,分级负责。市经济开发区、各乡镇街道办事处是清理整治工作的责任主体,在清理整治环保违规建设项目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环保、政府督查室、发改、经科信、卫计、国土资源、规划、住建、水利、农业等部门按照耒阳市环境保护责任分工认真做好清理整治有关工作;各相关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形成清理整治工作合力。(二)分类指导,因企施策。各级各相关部门要充分考虑不同项目的污染物排放、周边环境质量、环境容量等实际,有针对性的提出处理意见和环境风险管控措施,督促企业落实整改,确保清理工作扎实有序推进、取得实效。(三)依法依规,实事求是。各级各相关部门要统筹经济社会发展和环境保护,兼顾社会、企业各方合理诉求,正确面对历史遗留问题,妥善化解矛盾纠纷,积极稳妥推进清理整治工作开展,实现环境保护和经济社会发展共赢。三、清理整治范围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建设项目,纳入本次环保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治范围:未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或者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经环保部门审批擅自开工建设或已建成投产的;配套环保设施未与主体工程同时建成并投入生产的;实际建设内容与环评批复文件存在重大变动的;未经环保竣工验收或验收不合格,投入生产或使用的;未经市水利局批准,擅自违规设立入河排污口的;其他违反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行为。四、环保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治分类处理办法(一)2014年12月31日前已建成、未经环评审批或验收的项目,在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企业环保措施完善且能达标排放的,周边环境质量达标或可确保环境质量逐步改善、环境安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通过督促企业整改和强化区域环境风险管控措施后,补办有关手续或予以备案管理,允许企业正常生产或运行。1、项目建设中有重大变动的(即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措施五个因素中的一项或一项以上发生重大变动,且可能导致环境影响显著变化,特别是不利环境影响加重的情形),由建设单位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环保部门依法补充办理审批手续;不属于重大变动的,在验收中直接予以认定,不再办理变更环评审批手续。2、在技改工程审批中对防护距离提出搬迁要求的老项目,原审批时防护距离是根据计算得来,因建设单位采取积极有效措施,项目环境影响明显减轻,原防护距离经重新核算缩小,可由环评机构对项目进行现状评价,重新核定防护距离,经公示后由现有审批权限环保部门(可商卫生部门)出具变更意见,予以验收。3、建设项目受市场行情、产能过剩等因素影响,只建设了部分生产线(如电解锰、铁合金、电解锌行业),并配套建设了污染治理设施,可按照实际生产负荷实施阶段验收,余下产能在不超过环评审批时限(五年)内可继续建设,建设完成必须进行总体验收后投入生产;建设项目余下产能超过环评审批时限(五年)的,如需建设必须重新报批环评文件。4、因国家产业政策调整,降低了行业准入条件,原环评批复中所提出的产业规模可根据新的政策进行调整,按现有权限由现审批单位出具变更意见,予以验收。因国家产业政策调整,提高了行业准入条件(如提高了产能),可按原环评批复的产业规模验收。5、原环评批复中提出的“以新带老”淘汰过剩产能的问题没有落实,导致无法验收的项目。由产业政策主管部门(经科信、发改等)出具相关意见对企业现有产能进行认可,且企业通过加大环保投入,加强管理,达到了能减排的目的,经总量核算后,由现有审批权限环保部门予以验收。原环评批复中提出的区域内淘汰任务没有落实,导致无法验收的项目,由现有审批权限环保部门予以验收,在区域淘汰任务完成前暂停该区域同类型项目的环评审批。6、符合有关产业政策、按要求实施了污染防治措施、污染物能够稳定达标排放、不涉及环境敏感区的未审批项目(如污染小、环境影响较轻、取得城市排水许可证且污染物能排入城市污水管网进入污水处理厂有效处理的项目;有利于环境保护、减少环境风险和危害的技改工程;单独的污染治理工程等),由现有审批权限的环保部门简化手续办理环评审批和验收(涉及新改扩建入河排污口的项目由现有审批权限的水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或进行备案管理,同意其生产或运行,纳入日常监管。7、符合有关产业政策、按要求实施了污染防治措施、污染物能够实现达标排放,通过采取相关措施区域环境风险可控,但因为防护距离等原因验收不了、又难以实施关闭或居民无法实施搬迁的工业类建设项目;或者企业加大环保投入,大幅度削减污染物排放,项目环境影响明显减轻,市政府已有明确搬迁方案或实施计划,处在搬迁过渡期的工业类建设项目。按照现有审批权限,耒阳市环保局审批和验收的项目,耒阳市政府组织有关部门研究同意后予以备案管理;由衡阳市审批和验收的项目,由耒阳市政府、园区管委会提出处理意见和环境风险管控措施,经衡阳市环保局审核报衡阳市政府组织有关部门研究同意后予以备案管理;属国家和省级审批和验收的项目,由耒阳市政府提出初步意见,衡阳市政府组织相关部门提出处理意见和环境风险管控措施,报请省环保厅备案管理。备案后,企业必须委托有资质单位开展跟踪监测,定期主动公布监测结果,关注同意环境质量变化和民企纠纷,一旦出现排放超标、周边环境质量显著变化或者因此引发的矛盾纠纷问题,市政府勒令和企业采取限产、停产、环保技术改造和搬迁等措施确保环境安全。8、交通、能源、城建、医院或环保等基础设施和公益项目(如污水处理厂、垃圾填埋场等政府工程;高速公路、铁路、机场、桥梁、涵洞、管网建设等民生工程),按要求实施了污染治理措施、污染物能够实现达标排放,但因为一些特殊原因难以通过审批和验收,又无法实施关闭的设施和项目。按照现有审批权限,本市审批和验收的项目,市政府组织有关部门研究同意后予以备案管理;由衡阳市审批和验收的项目,由耒阳市政府、园区管委会提出处理意见和环境风险管控措施,经衡阳市环保局审核报衡阳市政府组织有关部门研究同意后予以备案管理;属国家和省级审批和验收的项目,由耒阳市政府提出初步意见,衡阳市政府组织相关部门提出处理意见和环境风险管控措施,报请省环保厅备案管理。(二)2014年12月31日前已建成、存在严重环境违法行为和重大环境风险隐患的项目,按以下原则处理:1、不符合有关规划、违规建设在环境敏感区、有重大环境风险而又无法就地整改但可以搬迁的项目,依法予以搬迁;2、不符合产业政策的落后产能和设备,依法淘汰取缔;3、没有建设或者擅自闲置、拆除污染治理设施、超标排放、造成生态损害或者危害群众健康、有重大环境风险的项目,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从严处理,直至予以关闭;4、在环境敏感区内违规设立入河排污口的,由市水利局负责依法予以搬迁或关停。(三)违反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越权审批但尚未开工建设的项目,一律不得开工,按照“谁审批、谁纠正”的原则,撤销原有审批,并将环评文件重新报至有审批权限的环保部门分类处理;未批先建、边批边建,资源开发以采代探的项目,一律停止建设或依法依规予以取缔。(四)2015年1月1日后新上建设项目(含2015年1月1日前违法启动建设,主体工程未完工的),一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有关规定管理。五、工作安排和要求(一)明确职责,摸底清查阶段(2016年3月31日前)。市经济开发区、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行政负责人是本辖区内清理整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要组织专人会同环保、国土资源等部门对辖区内相关建设项目进行全面清理,摸清底数,做到不留盲区、不留死角。对清理的环保违规建设项目按未批先建、批建不符和久试不验等违规种类,填好表格(附后),建立工作台账,并于2016年3月31日前将附表上报市清理整治工作办公室。(二)提出分类处理意见(2016年4月1日—4月30日)。市经济开发区、各乡镇街道办事处根据环境保护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治分类处理办法,会同环保等部门,按照严查一批、搬迁关闭一批、限期整改一批、备案管理一批的总体思路,对清理出的违规建设项目提出分类处理初步意见上报清理整治工作办公室。(三)强化整改措施,严格按分类处理意见管控环境风险(2016年12月20日前)。市经济开发区、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要根据制定的建设项目清理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及清理违规建设项目分类处理意见,建立通报制度,定期调度通报,督促各有关部门履行环境保护监管职责,督促企业落实风险管控措施,完善环保手续,按照完成清理整治任务,并将相关情况于2016年前三季度每季度末、第四季度每月末上报至市清理整治工作办公室。同时,市经济开发区、各乡镇街道办事处与企业共同施策,采取对企业所在区域进行综合整治、对企业和区域污染治理设施改造升级、强化环境质量监测等措施,严格管控环境风险,维护人民群众健康。六、强化责任追究市环保局要加强对环保违规建设项目中未批先建、批建不符、久试未验问题整改工作的督导,市水利局要加强对违规入河排污口整改工作的督导,市政府督查室要定期开展督查,通报环保违规建设项目整改工作进展情况,对工作进展缓慢、整改任务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及时提醒,必要时进行约谈。对清理整治工作履职不到位的,发现建设项目环境违法行为后查处不及时的,对存在严重环境违法行为和重大环境风险隐患环境的建设项目没有依法实施处理、处罚的,对涉嫌犯罪案件不移送、不受理或推诿执法等监管不作为行为,监察机关要依法依纪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对国家工作人员充当保护伞、纵容建设项目环境违法行为或者查处不力、干扰环境监管执法,涉嫌职务犯罪的,要移送人民检察机关处理。 & &附件:耒阳市环保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治情况调查表填报单位:乡镇街道办事处(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 填报人:填报时间:企业座落村(居委会)企业名称违规分类情况分类处理处罚情况备注未批先建批建不符久试不验其他问题责令停止建设责令停止生产补办 & 环评通过 & 验收备案 & 管理搬迁淘汰 & 取缔关闭处罚金额 & (元)填表说明:1、本表格3月31日前上报,请在相应栏内划“√”; 2、“其他问题”用文字填写。 &&&耒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拖拉机安全生产规范管理年”活动的通知耒政办发〔2016〕22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有关单位:按照衡阳市的安排部署,为切实加强拖拉机安全管理,消除安全生产隐患,全面预防和减少拖拉机伤亡事故,确保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市政府决定2016年在全市开展“拖拉机安全生产规范管理年”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市政府成立“拖拉机安全生产规范管理年”活动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副市长李兴武任组长,市政府督查室主任张海峰、市农机局局长张为猛任副组长,安监、农机、交警等部门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农机局,由张为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各乡镇办事处也要成立活动领导小组,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问责”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分级分类明确各岗位责任。二、明确步骤,扎实推进整个活动分为四个阶段,自2016年3月份开始,至2016年9月底前完成。(一)宣传发动阶段(3月1日—3月31日)。全面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农业机械监管管理条例》和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认真宣传拖拉机安全生产规范管理(牌证管理、年度检审、保险理赔、安全驾驶)等政策措施和安全常识。市安监局和农机局要利用流动宣传车宣传相关政策。每个乡镇办事处要在本辖区至少制作一条永久性标语和一个宣传栏,每个行政村要粘贴一份宣传通告,对每个机手要发一封告知公开信。同时,要利用广播电视、手机微信等新媒体对活动内容进行广泛宣传、扩大影响。(二)排查摸底阶段(4月1日—4月30日)。市农机局组织包片的农机监理人员和乡镇农机站人员走村进户对拖拉机进行地毯式排查摸底登记,排查内容应包括机手姓名、年龄、住址、联系方式、身份信息,拖拉机购置时间、挂牌持证、年度检审、机车技术状况等情况。各乡镇办事处要在4月29日前把辖区内摸排情况报市领导小组办公室。(三)综合整治阶段(5月1日—8月31日)。根据排查摸底情况,组织安监、农机、交警、乡镇办事处等单位,结合2016年度拖拉机年度检审,对无牌无证、黑车非驾、报废上路、擅自改装、过期未检审等有关重大安全隐患拖拉机依法逐台进行处置和整改,并落实处置整改责任人。各乡镇办事处要在9月30日前把处置整改情况报送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四)规范管理阶段(9月1日—9月30日)。安监、农机、交警等部门要积极配合乡镇办事处,对辖区内的拖拉机逐个进行达标验收,要求每个乡镇办事处拖拉机挂牌率100%、持证率100%,年检率达90%以上,农机互助保险覆盖面达50%以上。严禁报废车和擅自改装改型车上路运营,严禁人货混装和农用车载客。同时,各乡镇办事处要根据实际情况采取相应措施,建立拖拉机安全生产规范管理长效机制,确保不发生重大人员伤亡事故。三、强化保障,务求实效(一)高度重视,抓好落实。各乡镇办事处要根据本地实际,制定好实施方案,并在3月30前将实施方案报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安排好必要性活动经费,积极与安监、农机、交警等部门共同抓好此项工作。(二)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全市各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安监部门负责对活动的指导协调工作,加强活动各环节督查;农机部门负责做好全市拖拉机及驾驶员排查摸底工作,强化对田间庭院作业拖拉机规范管理的执法工作,做好拖拉机驾驶员培训考试、录入签证、发牌发证、档案管理工作;交警部门负责加强拖拉机路面巡查和监管,对无牌无证、黑车非驾、擅自改装、过期未检审等重大安全隐患的拖拉机进行依法查扣和处罚;保险公司按要求和标准做好拖拉机交强险购置和理赔服务工作。(三)加强指导,严格考核。市领导小组将对活动各个环节进行督导检查,10月上旬对各乡镇办事处开展活动的情况进行考核验收,并将验收情况作为对乡镇办事处安全生产考核的重要内容。&&二○一六年三月二十一日 &&&耒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耒阳市关于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的实施方案耒政办发〔2016〕23号& &为切实做好我市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工作,确保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公共服务,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的通知》(国办发〔2015〕86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国务院、省、衡阳市关于推进简政放权、转变政府职能、提供优质高效公共服务,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的要求,促进各职能部门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二、工作目标通过在全市实施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的方案,优化政务环境、经济发展环境,全面提升政府的公共服务,打造便民、廉洁、高效的服务政府。三、工作原则坚持合法、高效、便民、公开、创新的原则,创新服务手段,优化办事流程,改进服务方式,提高办事透明度,全面提升机关行政效能。四、工作内容(一)参改范围。我市各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各人民团体和群众组织,教育、医疗卫生、计划生育、环保等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直接面向社会提供公共服务的公共企事业单位。(二)主要事项。1.编制上报公共服务目录。各参改单位要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对本部门以及相关国有企事业单位、中介服务机构的公共服务事项进行全面梳理,列出目录并实行动态调整。目录中的事项,主要包括两个方面内容:服务创业创新需求的事项,涉及政策支持、法律和信息咨询、知识产权保护、就业技能培训等;与群众日常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事项,主要涉及公共教育、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医疗卫生、住房保障、文化体育、扶贫脱贫等。列入目录的公共服务事项要逐项编制办事指南,列明办理依据、受理单位、基本流程、申请材料、示范文本及常见错误示例、收费依据及标准、办理时限、咨询方式等内容,并细化到每个环节,编制完成后上报优化办备案。2.公开服务信息和指南。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和办事指南编制完成后要通过耒阳市政府网站、宣传手册等形式向社会公开。3.压缩减少各类证明和手续。主要从三方面开展工作:首先,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证明和盖章环节,要坚决取消;其次,办事部门可通过与其他部门信息共享获取相关信息的,不得要求申请人提供证明材料;再次,探索通过申请人事前承诺,办事部门事后核查监管的方式,进一步减少由申请人提供的证明材料。同时,为了防止证明材料“边减边增”、“明减暗增”,确需申请人提供的证明,要严格论证,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并作出明确规定,必要时履行公开听证程序。4.对办事流程进行升级再造,最大限度精简办事程序,缩短办理时限。在现有政务大厅基础上,实现功能升级,推动公共服务事项全部进驻,将部门分设的办事窗口整合为综合窗口,交“多头受理”为“一口受理”。同时,积极推行一站式办理、上门办理、预约办理、自助办理、同城通办、委托代办等服务,消除“中梗阻”,打通群众办事“最后一公里”。& &&5.推进公共服务信息平台建设。各相关部门加强协调配合,加快推动跨部门、跨行业涉及公共服务事项的信息互通共享、校验核对。依托“互联网+”,促进办事部门公共服务相互衔接,变“群众奔波”为“信息跑腿”,变“群众来回跑”为“部门协同办”,从源头上避免各类“奇葩证明”、“循环证明”等现象,为群众提供更加人性化的服务。6.扎实推进网上办理和网上咨询。推动现场办公向网上办事延伸,对现已具备网上办理条件的行政审批事项,实行网上受理、网上办理、网上反馈,实现办理进度和办理结果网上实时查询;对暂不具备网上办理条件的事项,通过短信、微信、QQ等多种方式提供全程在线咨询服务,及时解答申请人疑问。7.加强服务能力建设和作风建设。各单位从群众利益出发,设身处地为群众着想,建立健全服务规则,并定期开展督导检查,加大问责追责力度,对存在问题的地方及时督促整改,大力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庸懒散拖、推诿扯皮、敷衍塞责以及服务态度生硬等问题,坚决克服服务过程中不作为、乱作为现象。发挥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作用,畅通群众评价渠道,完善反馈制度,及时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五、组织领导此次优化公共服务流程工作设立领导小组,由常务副市长任组长,各相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任成员。市优化办负责对优化公共服务流程工作进行指导协调、统筹把关和监督检查。市编办、市法制办负责审核各部门所编制公共服务目录和办事指南。市电子政务办负责公开优化后的公共服务目录和办事指南。六、方法步骤及时间安排优化公共服务流程主要包括全面清理公共服务事项、编制办事指南、全面审核处理、公布公共服务及指南、推进事项集中办理等五个具体步骤,市级工作的步骤和时间安排如下:(一)全面清理公共服务事项(日前)。各参改单位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对现有公共服务事项进行全面清理后分类整理,认真填写《耒阳市公共服务事项目录表》。(二)编制办事指南(日前)。各参改单位对照清理形成的《耒阳市公共服务事项目录表》,逐项编制《耒阳市公共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并结合办事指南编制办事流程图。各参改单位在编制好公共服务目录和指南后统一上报市优化办。(三)全面审核及处置(日前)。由市优化办牵头,会同市编办、市法制办对各参改单位编制好的公共服务目录和指南进行审核。审核中,对公共服务事项是否合理合法、申报材料是否复杂、所需证明是否必要、办理手续和流程是否繁琐等情况进行处置并提出意见。(四)公布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及指南(日前)。市优化办将审核结果报市政府审定后由市电子政务办公室在耒阳市党政门户网站统一公布。同时,已建设好网站的参改单位要在本单位的门户网站公布本单位优化后的办事工作规范和流程图。(五)推进事项集中办理(日前)。各参改单位对所实施的公共服务事项全部纳入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理,实行“一个窗口”对外,禁止“明进暗不进”和“两头受理”。完善行政审批“三集中”(审批事项、审批职能、审批机构和人员全部集中到政务服务中心)机制,扩大服务窗口授权,健全以服务窗口为中心的政务服务前后台科学、高效的运行机制,实行“一条龙”服务和阳光下操作,实现行政权力运行的公开、透明,为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政务服务。七、检查考核此次工作所有步骤完成后,市优化办将协同市政府督查室、市监察局组成检查考核组对全市各职能部门开展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工作进行专项检查考核,对于工作落实不力的单位党政一把手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问责,确保此项工作取得扎实有效的成效。八、工作要求(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此次推行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的通知》(国办发〔2015〕86号)要求,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重要内容,对于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参改单位一定要充分认识到做好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按照统一部署,将此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大力加以推动。把清理审批事项和优化办事流程工作抓紧、抓细、抓实。(二)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参改单位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结合本单位实际建立健全相应的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要求和工作步骤,细化工作机制。党政一把手作为本单位开展清理审批事项和优化办事流程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要具体抓督促、抓协调、抓落实。协调解决工作中的突出问题,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三)积极引导,形成氛围。各参改单位要充分利用电视、网络、报刊、杂志等媒体,大力宣传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工作的重要意义、主要做法和先进经验,扩大社会影响力,努力营造促进便民利民、创业创新的浓厚氛围。(四)完善制度,严格问责。各参改单位要建立健全督查督办制度,每月梳理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工作推进情况,及时上报市优化办。同时限期督促整改相关问题,确保此项工作按时完成。市优化办将采取定期或者不定期等方式进行督促检查,对各单位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责令限期整改,对执行不到位、开展工作不力、整改措施不落实的,进行严格问责。&附件:1、《耒阳市公共服务事项目录表》2、《耒阳市服务事项办事指南》&&&二○一六年三月二十八日 &&&附件1:耒阳市公共服务事项目录表&序号项目名称事项类别实施单位主要依据处置意见注:事项类别包括政策支持类、法律和信息查询类、知识产权保护类、就业技能培训类、公共教育类、劳动就业类、社会保障类、医疗卫生类、住房保障类、文化体育类、扶贫脱贫类以及其他类。&&
&&&&附件2:耒阳市公共服务事项办事指南事项序号事项分类项目名称服务对象受理条件申请材料收费依据和标准办理依据办理时限受理部门联系电话公开方式在线办理情况&&耒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耒阳市2017年度中央财政农田水利项目县资金整合方案》的通知耒政办发〔2016〕28号&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有关部门:现将《耒阳市2017年度中央财政农田水利项目县资金整合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六年四月十三日&&&耒阳市2017年度中央财政农田水利项目县资金整合方案& &为支持2017年度中央财政农田水利项目县建设,统筹协调各类涉水资金投放,深入推进资金整合工作,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和原则(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突出产业优势,强化农田水利建设,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确保粮食产量明显提高,质量明显提升,结构明显改善,农民明显增收。统筹规划、规范管理,突出重点,集中投入,强化对支农涉水资金的管理,着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强力推进2017年度中央财政农田水利项目县建设。(二)整合原则1、坚持集中财力的原则。整合各渠道、各层次、各方面用于农田水利建设产资金,发挥项目资金的积聚优势,优化投资结构,集中财力支持小型农田水利旱涝保收高标准农田建设。2、坚持规模建设的原则。突出合理布局、集中连片、规模建设、集中投入、连续投入。3、坚持创新机制、提高效益的原则。在坚持上级扶持政策不变,有关单位资金项目管理权限不变、资金来源渠道不变的原则下,通过创新投资方式,创新资金管理机制,不断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二、建设区域项目区涉及三都、夏塘、龙塘等3个镇,25个行政村。区域地势开阔、土壤肥沃、水源丰富、田亩集中连片,是我市水稻主要种植区。近年来,我市已通过小农水重点县项目对关王塘、大平灌区进行了配套改造,耕种条件得到改善,抗旱排涝能力增强。为进一步加强农田水利建设,我市2017年拟对凉水冲灌区进行配套改造,同时整合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确保项目对接、集中连片、整体推进,形成规模效应。三、整合的资金名称及规模2017年度中央财政农田水利项目县,计划整合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资金2248万元,具体如下:1、国土土地平整工程资金510万元;2、农业土壤改良工程资金270万元;3、小型水源工程和灌溉排水工程资金750万元;4、田间道路工程资金290万元;5、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资金208万元;6、农田输配电工程资金220万元。四、建设内容及资金安排(一)土地平整工程:田块修筑4900亩,其中三都镇1700亩、夏塘镇1400亩、龙塘镇1800亩。(二)土壤改良工程:土壤改良14743亩,其中三都镇5128亩、夏塘镇6511亩、龙塘镇3104亩。(三)小型水源和灌溉排水工程:主要涉及三都镇,其中山塘260口、拦水坝15座、提灌站18座、新建(改造)灌溉渠道42.74千米。(四)田间道路工程:机耕路新建或改造70.3千米,生产路新建或改造38.1千米。其中三都镇机耕路新建或改造31.5千米,生产路新建或改造17.9千米;夏塘镇机耕路新建或改造10.6千米,生产路新建或改造8.7千米;龙塘镇机耕路新建或改造28.2千米,生产路新建或改造11.5千米。(五)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工程:护路护沟(渠)护岸林10400亩。五、项目实施时间本次整合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实施时间为2017年度,具体施工时段为当年9月至次年4月。六、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在市水利与农田建设委员会领导下,做到统一规划、统一申报、统筹安全使用资金,各部门要上下联运,密切配合,共同推进资金整合工作。(二)协调项目建设。渠道不乱,各尽其责。按照“各项资金用途不变、渠道不乱、各尽其责、各记其功”的原则,统筹相关涉农部门项目实施计划。(三)强化资金监管。按照“既要整合,更要管理”的原则,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强对整合资金的监管,进一步明确支持重点,规范支出范围,避免借整合支农资金名义挪用支农资金的现象。充分发挥财政、审计等部门的审计作用,确保资金安全有效使用。(四)健全机制。建立健全项目民主决策机制和群众参与机制,推行项目公示制,避免项目决策的随意性,提高项目决策的有效性;强化约束机制,实行工程招标制、物资集中采购制和资金报账制;建立工程项目管护机制,坚持项目建设与管理并重,加强对已建设工程项目所形成资产的管理,落实管护责任,完善监督机制,实行责任追究制、绩效考评制、工程监理制、监督跟踪制,确保建设资金专款专用,不得挤占、挪用、截留。(五)加大宣传力度。及时对资金整合工作进行总结,对整合工作中好的经验做法加以巩固和推广,采取不同形式加大宣传力度,为支农资金整合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促进支农资金整合工作不断取得新的成效。 &&&我市召开消防工作会议等八则& &我市召开消防工作会议7月13日上午,我市召开消防工作会议,对消防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市政府副市长、公安局局长谭志锋及政府办、消防成员单位、各乡镇办事处综治办、乡镇派出所等单位相关负责人参加会议。会上,市消防队负责人对近期的消防工作进行了汇报,并对以后的消防工作进行了具体安排。我市举行G107绕城公路、竹市至哲桥公路建设PPP项目投(融)资合作协议签约仪式 7月11日,耒阳市G107绕城公路、竹市至哲桥公路建设PPP项目投(融)资合作协议签约仪式隆重举行。市委副书记、市长刘革生与安徽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南方公司总经理唐少先先生在签约台签约。至此,项目合作协议签约仪式圆满完成。市领导熊国华、张东辉、资雷、罗才国、资虹,副县级干部资新根及安徽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等参加了此次活动。当天的活动由市委常委、副市长张东辉主持。耒阳市举行纪念“7.11”世界人口日宣传活动7月10日,适逢周末的耒阳市发明家广场人头攒动,热闹非凡,由市卫计局、市计生协会联合五里牌街道办事处金杯、金星两个居委会开展的纪念第27个“7.11“世界人口日宣传活动,吸引了许多市民驻足咨询。活动现场摆放着图文并茂的宣传板报展览,涵括新修订的《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和世界人口日宣传主题内容;来自五里牌社区卫计服务中心的医护人员,耐心为群众免费义诊测量血压、讲解中医药用药常识,卫计工作人员向群众发放叶酸、避孕药具及《计生政策宣传折页》等。据统计,本次宣传活动共发放新修订的《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计生政策宣传折页》、《妇女中医药保健指导》、《冬病夏治四种常用疗法》等各类宣传资料600余份,发放叶酸及避孕药具230盒,为民义诊服务100余人次,取得了较好的宣传效果。耒阳市政府党组成员、经济开发区调研员廖善章等领导参加了本次活动。耒水国家湿地公园:生态湿地、民生湿地、经济湿地7月9日,由国家林业局湿地保护管理中心副主任严承高、中科院测量与地球物理研究所研究员王学雷、南京大学副教授王中生等组成国家湿地公园评估验收专家组一行,对耒水国家湿地公园(试点)进行国家级湿地公园评估验收。省林业厅总工程师吴剑波,衡阳市副市长陈竞,我市市委书记彭玉明,市委副书记、市长刘革生,市领导李向阳、李兴武、徐进先、曾祥礼、曾三成等陪同考察及参加了验收会议。我市集中整治五处矿山卫片违法图斑点 近日,耒阳市组织仁义镇政府和国土、公安、电力等职能部门对仁义镇区域内5、6、7、8、9号等5处矿山卫片违法图斑进行联合整治,出动人员50余人、车辆12台,大型挖掘机5台,捣毁洗锰设备7台,厂棚6间,斩断水管3000余米,输电线路2000余米,回填破坏山体面积50余亩。仁义镇位于耒阳市西部地区,虽然矿产资源丰富,均属于贫矿或零星矿,不适合开采,但是当地村民盲目趋利,利用挖掘机等工具进行非法偷采盗采,严重破坏环境,每年均被卫星拍到,今年涉及卫片图斑达5个之多。耒阳市高度重视,督促当地政府进行严厉整治,组织了当地政府和国土、公安和经信等部门对5个图斑内的非法矿点进行了取缔,组织大型挖掘机开展了联合作业,对非法矿主遗留在图斑内的洗锰设备进行捣碎、毁灭。我市对耒河实施人工增殖鱼苗放流7月8日早上,市畜牧水产局在耒河化龙管理区码头举行“2016年耒水鱼类人工增殖放流活动”,当场向耒河投放青鱼、草鱼、鲢鱼、雄鱼等各种经济鱼类,年内共分批次向耒河投放300万尾夏花鱼苗鱼种。市人大副主任徐进先,副市长李兴武,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县级干部罗育峰等领导出席放鱼活动,市人大农工委、市农业局等单位负责人参与放生。为保护渔业资源,市畜牧水产局积极开展禁渔活动,一方面严厉打击电力捕鱼、炸鱼及毒鱼等非法捕捞行为,同时每年在耒水流域开展人工培养夏花鱼苗鱼种放流活动,将分批次在耒河增殖放流活动,使耒河鱼类种群得到一定的补充和恢复。活动现场吸引了许多市民前来观看,并纷纷表示大力支持放生活动,共同保护好耒水渔业资源。市政府办组织开展“军事日”活动 深化国防教育 为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增强国防观念,7月8日下午,市政府办组织领导干部参加了“军事日”实弹射击活动,亲身体验部队生活。市政府党组成员、政府办主任李春生参加活动。李春生一行首先观看了驻耒某部队的部分武器装备,参观了部队的纪念馆,听取了部队军官的详细介绍,随后到靶场进行实弹射击。在靶场,部队教官对此次实弹射击要领和注意事项作了详细介绍,全体领导干部在部队相关人员的指挥下,有纪律有秩序地分批分组进行实弹射击。参加活动的领导干部纷纷表示,“军事日”不仅让他们更加了解了部队,强化党管武装意识,增强国防观念和忧患意识,而且促进他们转变思想观念、改进作风,主动提高干好本职工作的责任感和主动性。马阜岭公园9月份正式开园7月6日,耒阳市召开马阜岭公园主题文化研讨会,市政府副市长江方敏出席会议并讲话。市委宣传部、政府办、城镇办、规划局、文体广新局、文联等相关单位,五里牌、梅桥居委会负责人及村民代表参加会议。会上,市城镇办负责人就马阜岭公园建设进展情况作了汇报,规划设计单位负责人就马阜岭公园文化设计规划作了介绍,各相关单位负责人和村民代表就如何定位马阜岭公园主题文化作了发言,并提出了建议和意见。据了解,截至目前,马阜岭公园建设进展顺利,已完成总工程量的90%,公园南入口及公园管理用房已基本建成;乔木种植已完成90%;园区消防水管、路灯已安装完毕;预计8月中旬竣工,9月份正式开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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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市法制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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