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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面1、封面格式是否与招标文件要求格式一致,文字打印是否有错字。2、封面标段、里程是否与所投标段、里程一致。 3、企业法人或委托代理人是否按照规定签字或盖章,是否按规定加盖单位公章,投标单位名称是否与资格审查时的单位名称相符。4、投标日期是否正确。 2目录5、目录内容从顺序到文字表述是否与招标文件要求一致。6、目录编号、页码、标题是否与内容编号、页码(内容首页)、标题一致。 3投标书及投标书附录7、投标书格式、标段、里程是否与招标文件规定相符,建设单位名称与招标单位名称是否正确。 8、报价金额是否与“投标报价汇总表合计”、“投标报价汇总表”、“综合报价表”一致,大小写是否一致,国际标中英文标书报价金额是否一致。9、投标书所示工期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10、投标书是否按已按要求盖公章。11、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是否按要求签字或盖章。12、投标书日期是否正确,是否与封面所示吻合。4修改高价的声明书(或降价函)13、修改报价的声明书是否内容与投标书相同。14、降价函是否按招标文件要求装订或单独递送。5授权书、银行保函、信贷证明15、授权书、银行保函、信贷证明是否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格式填写。16、上述三项是否由法人正确签字或盖章。17、委托代理人是否正确签字或盖章。18、委托书日期是否正确。19、委托权限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单位公章加盖完善。20、信贷证明中信贷数额是否符合业主明示要求,如业主无明示,是否符合标段总价的一定比例。6报价21、报价编制说明要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繁简得当。22、报价表格式是否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格式,子目排序是否正确。23、“投标报价汇总表合计”、“投标报价汇总表”、“综合报价表”及其他报价表是否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填写,编制人、审核人、投标人是否按规定签字盖章。24、“投标报价汇总表合计”与“投标报价汇总表”的数字是否吻合,是否有算术错误。25、“投标报价汇总表”与“综合报价表”的数字是否吻合,是否有算术错误。26、“综合报价表”的单价与“单项概预算表”的指标是否吻合,是否有算术错误。“综合报价表”费用是否齐全,特别是来回改动时要特别注意。 27、“单项概预算表”与“补充单价分析表”、“运杂费单价分析表”的数字是否吻合,工程数量与招标工程量清单是否一致,是否有算术错误。28、“补充单价分析表”、“运杂费单价分析表”是否有偏高、偏低现象,分析原因,所用工、料、机单价是否合理、准确,以免产生不平衡报价。29、“运杂费单价分析表”所用运距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是否符合调查实际。30、配合辅助工程费是否与标段设计概算相接近,降造幅度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是否与投标书其他内容的有关说明一致,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报价资料是否准确、齐全。 31、定额套用是否与施工组织设计安排的施工方法一致,机具配置尽量与施工方案相吻合,避免工料机统计表与机具配置表出现较大差异。32、定额计量单位、数量与报价项目单位、数量是否相符合。33、“工程量清单”表中工程项目所含内容与套用定额是否一致。34、“投标报价汇总表”、“工程量清单”采用Excel表自动计算,数量乘单价是否等于合价(合价按四舍五入规则取整)。合计项目反求单价,单价保留两位小数。7对招标文件及合同条款的确认和承诺35、投标书承诺与招标文件要求是否吻合。36、承诺内容与投标书其他有关内容是否一致。37、承诺是否函盖了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及招标单位的意图。野猪在招标文件中隐含的分包工程等要求,投标文件在实质上是否予以响应。38、招标文件要求逐条承诺的内容是否逐条承诺。39、对招标文件(含补遗书)及合同条款的确认和承诺,是否确认了全部内容和全部条款,不能只确认、承诺主要条款,用词要确切,不允许有保留或留有其他余地。 8施工组织及施工进度安排40、工程概况是否准确描述。41、计划开竣工日期是否符合招标文件中工期安排与规定,分项工程的阶段工期、节点工期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规定。工期提前要合理,要有相应措施,不能提前的决不提前,如铺架工程工期。42、工期的文字叙述、施工顺序安排与“形象进度图”、“横道图”、“网络图”是否一致,特别是铺架工程工期要针对具体情况仔细安排,以免造成与实际情况不符的现象。43、总体部署:施工队伍及主要负责人与资审方案是否一致,文字叙述与“平面图”、“组织机构框图”、“人员简历”及拟人职务等是否吻合。44、施工方案与施工方法、工艺是否匹配。45、施工方案与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书有关承诺是否一致。材料供应是否与甲方要求一致,是否统一代储代运,是否甲方供应或招标采购。临时通信方案是否按招标文件要求办理。(有要求架空线的,不能按无线报价)。施工队伍数量是否按照招标文件规定配置。46、工程进度计划:总工期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关键工程工期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47、特殊工程项目是否有特殊安排:在冬季施工的项目措施要得当,影响质量的必须停工,膨胀土雨季要考虑停工,跨越季节性河流的桥涵基础雨季前要完成,工序、工期安排要合理。48、“网络图”工序安排是否合理,关键线路是否正确。49、“网络图”如需中断时,是否正确表示,各项目结束是否归到相应位置,虚作业是否合理。50、“形象进度图”、“横道图”、“网络图“中工程项目是否齐全:路基、桥涵、轨道或路面、房屋、给排水及站场设备、大临等。51、“平面图”是否按招标文件布置了队伍驻地、施工场地及大临设施等位置,驻地、施工场地及大临工程占地数量及工程数量是否与文字叙述相符。52、劳动力、材料计划及机械设备、检测试验仪器表是否齐全。53、劳动力、材料是否按照招标要求编制了年、季、月计划。54、劳动力配置与劳动力曲线是否吻合,总工天数量与预算表中总工天数量差异要合理。55、标书中的施工方案、施工方法描述是否符合设计文件及标书要求,采用的数据是否与设计一致。56、施工方法和工艺的描述是否符合现行设计规范和现行设计标准。57、是否有防汛措施(如果需要),措施是否有力、具体、可行。58、是否有治安、消防措施及农忙季节劳动力调节措施。59、主要工程材料数量与预算表工料机统计表数量是否吻合一致。60、机械设备、检测试验仪器表中设备种类、型号与施工方法、工艺描述是否一致,数量是否满足工程实施需要。61、施工方法、工艺的文字描述及框图与施工方案是否一致,与重点工程施工组织安排的工艺描述是否一致;总进度图与重点工程进度图是否一致。62、施工组织及施工进度安排的叙述与质量保证措施、安全保证措施、工期保证措施叙述是否一致。63、投标文件的主要工程项目工艺框图是否齐全。64、主要工程项目的施工方法与设计单位的建议方案是否一致,理由是否合理、充分。65、施工方案、方法是否考虑与相邻标段、前后工序的配合与衔接。66、临时工程布置是否合理,数量是否满足施工需要及招标文件要求。临时占地位置及数量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67、过渡方案是否合理、可行,与招标文件及设计意图是否相符。9工程质量68、质量目标与招标文件及合同条款要求是否一致。69、质量目标与质量保证措施“创全优目标管理图”叙述是否一致。70、质量保证体系是否健全,是否运用ISO9002质量管理模式,是否实行项目负责人对工程质量负终身责任制。71、技术保证措施是否完善,特殊工程项目如膨胀土、集中土石方、软土路基、大型立交、特大桥及长大隧道等是否单独有保证措施。72、是否有完善的冬、雨季施工保证措施及特殊地区施工质量保证措施。10安全保证措施、环境保护措施及文明施工保证措施73、安全目标是否与招标文件及企业安全目标要求口径一致。74、确保既有铁路运营及施工安全措施是否符合铁路部门有关规定,投标书是否附有安全责任状。75、安全保证体系及安全生产制度是否健全,责任是否明确。76、安全保证技术措施是否完善,安全工作重点是否单独有保证措施。77、环境保护措施是否完善,是否符合环保法规,文明施工措施是否明确、完善。11工期保证措施78、工期目标与进度计划叙述是否一致,与“形象进度图”、“横道图”、“网络图”是否吻合。79、工期保证措施是否可行,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12控制(降低)造价措施80、招标文件是否要求有此方面的措施(没有要求不提)。81、若有要求,措施要切实可行,具体可信(不作过头承诺、不吹牛)。82、遇到特殊有利条件时,要发挥优势,如队伍临近、就近制梁、利用原有大临等。13施工组织机构、队伍组成、主要人员简历及证书83、组织机构框图与拟上的施工队伍是否一致。84、拟上施工队伍是否与施工组织设计文字及“平面图”叙述一致。85、主要技术及管理负责人简历、经历、年限是否满足招标文件强制标准,拟任职务与前述是否一致。86、主要负责人证件是否齐全。87、拟上施工队伍的类似工程业绩是否齐全,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88、主要技术管理人员简历是否与证书上注明的出生年月日及授予职称时间相符,其学历及工作经历是否符合实际、可行、可信。89、主要技术管理人员一览表中各岗位专业人员是否完善,符合标书要求;所列人员及附后的简历、证书有无缺项,是否齐全。14企业有关资质、社会信誉90、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法人代表、安全资格、计量合格证是否齐全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91、重合同守信用证书、AAA证书、ISO9000系列证书是否齐全。92、企业近年来从事过的类似工程主要业绩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93、在建工程及投标工程的数量与企业生产能力是否相符。94、财务状况表、近年财务决算表及审计报告是否齐全,数字是否准确、清晰。95、报送的优质工程证书是否与业绩相符,是否与投标书的工程对象相符,且有影响性。15其他符合检查内容96、投标文件格式、内容是否与招标文件要求一致。97、投标文件是否有缺页、重页、装倒、涂改等错误。98、复印完成后的投标文件如有改动或抽换页,其内容与上下页是否连续。99、工期、机构、设备配置等修改后,与其相关的内容是否修改换页。100、投标文件内前后引用的内容,其序号、标题是否相符。101、如有综合说明书,其内容与投标文件的叙述是否一致。102、招标文件要求逐条承诺的内容是否逐条承诺。103、按招标文件要求是否逐页小签,修改处是否由法人或代理人小签。104、投标文件的底稿是否齐备、完整,所有投标文件是否建立电子文件。105、投标文件是否按规定格式密封包装、加盖正副本章、密封章。106、投标文件的纸张大小、页面设置、页边距、页眉、页脚、字体、字号、字型等是否按规定统一。107、页眉标识是否与本页内容相符。108、页面设置中“字符数/行数”是否使用了默认字符数。109、附图的图标、图幅、画面重心平衡,标题字选择得当,颜色搭配悦目,层次合理。110、一个工程项目同时投多个标段时,共用部分内容是否与所投标段相符。111、国际投标以英文标书为准时,加强中英文对照复核,尤其是对英文标书的重点章节的复核(如工期、质量、造价、承诺等)。112、各项图表是否图标齐全,设计、审核、审定人员是否签字。113、采用施工组织模块,或摘录其他标书的施工组织内容是否符合本次投标的工程对象。114、标书内容描述用语是否符合行业专业语言,打印是否有错别字。115、改制后,其相应机构组织名称是否作了相应的修改。}
废标,意味首在招标投标过程中投标人还未开始实质性的竞争就失去了资格而被淘汰出局,意味着投标人“出师未捷身先死”。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废标却又难以避免,相信几年来经常参加投标但从未遭受过废标的厄运的投标人定是凤毛麟角。虽然从某种程度上讲,废标现象体现了招标投标制度的严肃性和公正性,但是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频频遭受废标的“侵扰”,是很多投标人的心腹之痛,有人甚至认为当前大量的废标已经成为公正招标制度下的隐忧。今天,采购文件网小编就带领大家分析一下常见的废标原因,希望大家有则改之无则加勉,争取标标必中!大方向的废标原因一、招标文件编制水平不高招标文件是指导投标人投标的评标委员会评标的重要依据,但是当前招标文件的编制水平却不容乐观。尽管现在很多情况下是招标代理中介机构代理招标,但是很多招标代理机构对招标项目不是很熟悉了解,往往局限于纸上谈兵,通常一味地套用现成的招标文件范本,却忽视了招标项目之间的差异。招标文件中经常出现与招标项目不相协调,甚至前后矛盾、相互抵触的条款,应该明确的不明确,应该规定的没规定,投标人在投标时只好根据自己的经验去琢磨,去猜测,结果导致废标。如,有一份招标文件在投标须知中规定,“投标人应当根据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报价,没有填写综合单价的清单项目将被视为此项费用已经包含在其他清单项目的费用中或者投标人免费提供此项工作”,而在招标文件的工程量清单部分,招标人又规定,“投标人应当根据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报价,不得缺项漏项”,结果有的投标人就是因为马虎大意漏报了一项只有几十元造价的清单项目而被判为废标。二、招标文件中的废标条款过多过严有些招标人为了防止纠纷的产生,在招标文件中规定了大量的、详尽的废标条款,有的招标文件埃塞俄比亚的废标条款竞有数十项之多,废标条款增加的同时也使得废标现象频频出现。有些招标文件中的规定近乎苛刻,把投标文件中存在的本来应该按照细微偏差处理的投标偏差也规定为废标条款,如,有的招标文件规定,投标文件正本副本不一致的也按废标处理,结果有一投标人由于疏忽大意在一份投标文件副本的投标函中忘记盖章而被判为废标。按照有关法规规章,若投标文件没有响应招标文件中的实质性要求,则应按废标处理。但是包括《招标投标法》在内的所有法律法规都没有明确招标文件中的哪些要求属于实质性要求。有一招标人竟然在招标文件中规定:“本招标文件中的所有要求都是实质性要求”。结果导致招标文件中到处都是“高压线”,投标人稍不注意就“牺牲”了。三、投标水平参差不齐按照我国目前的制度,从形式上看是企业投标(因为只有企业才有相应的资质),但实际上很多都是分公司、项目经理在投标,由于这些分公司、项目经理在经营管理、经济核算方面都是相互独立的,投标信息和资源在一个企业内部委难共享,造成投标水平参差不齐。所以我们经常发现,有的企业在此次投标中被判为废标,在不久之后的投标中,该企业又几乎以完全相同的原因又被判为废标,令人哭笑不得,其中真正的原因是两次投标是由同一企业中完全不同的两套班子操作。还有,就是投标活动本身也是一项“系统工程”,比较复杂,很多企业都是由不同的人员和部门分工负责、共同完成的。如有的企业中由经营部门负责与招标人联系沟通,参加答疑,由造价部门负责编制投标文件的技术部分,由财务部门负责办理投标保证金等。由于缺乏必要的统筹、协调和衔接,这样由多个部门分工合作完成的投标文件就很难开成一个有机的统一整体,内容不能前后呼应,也极易造成废标。而且更严重的问题在于,如果缺乏必有的奖惩激励制度,每个参与部门和人员的工作目标和责任心不一致,行动上各自为政,中标与否与已无关,编制投标文件时草草了事,缺乏沟通,这种消极应对的状态更容易导致废标。四、各地招标投标规则存在差异尽管各地执行的招标投标法规基本上是统一的,但是在具体的操作上,各地仍然存在很大的差异。各级招投标监管部门印发了大量的“红头文件”,实际上已经规定了当地具体的招投标规则,形成了当地特有的招投标“惯例”。如有的地方文件规定,开标时项目经理必须携带自己的身份证亲自到会,否则其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有一外地企业由于不清楚当地的这一“行规”,只是投标的授权委托人参加了开标会,而项目经理远在外地未能参加,结果其投标文件被判为废标。五、评标委员会滥用自由裁量权按照《招标投标法》,评标活动一般是在封闭、保密的状态下进行的,投标人不可能有与评标委员会直接沟通、解释澄清的机会。由于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的素质水平、经验能力参差不齐,再加上评标委员会的临时性(评标结束后,评标委员会即宣告解散)、产生的随机性(评标委员会中三分之二以上的成员需要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以及评标活动的复杂性等原因,使得谰标过程成为招标人和投标人关注的焦点,这其中最核心就是如何有效防止评标委员会滥用“自由裁量权”的问题。而现在看来,评标委员会最大的自由裁量权在于对废标的判定上。在投标偏差的认定方面。细微偏差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而重大偏差则会导致废标。然而细微偏差与重大偏差之间并无明确的量化标准,在很多情况下需要评标委员会自由裁量。实践中正是由于缺少这样的量化标准,评标委员会有时很难对重大偏差进行界定,所以从减少麻烦、避免投标人投诉的角度出发,经常将模棱两可的偏差作为重大差偏差处理,我们已经发现一些评标委员会存这样那样、或大或或小的缺陷。评标过程中有的评标委员会只要发现投标文件中存在一些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地方就认为其不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而将其判为废标;有的评标委员会发现某一投标人的报价偏低时就觉得“心里没底”,不保险,主观上就有判定其低于成本而废标的想法;还有个别评标委员会成员为了达到一些非正常的目的,故意千方百计地在投标文件中找问题,挑毛病,判废标等等,正是由于上述的一些原因,导致了废标的大量出现。投标人如何应对一、学习“红头文件”,了解当地惯例近几年来,明目张胆的地区封锁已经不多见了,但是由当地有关部门颁布的“红头文件”等所开成的潜在的无形障碍依然存在。如:投标报价要求,各种费用的取费标准,哪些费用不可以优惠,投标文件的编制、密封、标识、递交等。投棕漠土人一方面要认真学习研究这些文件规定,通过各种途径了解当地的习惯做法,或者直接向当地的招标投标行下和监督部门咨询;另一方面还要注意这些规定的变动更新,对于那些不是经常参加投标或者来自外地的投标人而言这一点特别重要。此外,还要认真吸取其他投标人的经验教训,有的投标人对别人的失误经常津津乐首,但是自己出不能保证不出现同样的失误。二、熟悉招标文件,有问必提现在的招标文件一般编得都比较厚,内容面面俱到,投标人必须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不能因为经常投标而草率地认为招标文件都是大同小异。由于从招标文件开始发出到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到少要有20天时间,很多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之后认为离开标时间尚早而将其置之一边,其实这种做法是不可邓的。不能以为20天的时间很长,对大多数工程项目投标而言,要完成一份完整合格的投标文件,20天的时间并不宽松。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的,必须在递交投棕漠土文件截止时间至少15天交进行,而且招标文件中一般都规定投标人必须在拿到招标文件后2—3天内提出所有疑问和问题,对超出此期限的问题招标人一般不作回答,否则就必须推迟开标时间。所以投标在拿到招标文件后必须抓紧时间,组织有关人员认真研究招标文件,对其中自相矛盾或模棱两可,以及在编制投标人提出,不能等待观望或寄希望于其他投标人会提出所有的问题,否则,在临近开标时再来提出和解决这些问题就会变得十分困难。有的编标人员在编制投标文件过程中一碰到问题就束手无策,问招标人也不可能得到明确答复,就只好自己把握,自作主张,跟着感觉走,到最后吃亏的还是自己。三、建立奖惩制度,多人审核、把关编制投标文件是一项比较复杂的工作,需要多个部门、几个专业人员的合作才能完成任务,但是分工合作的工作方式也会带来很大的问题,大家都负责其实大家都不负责,特别容易出现责任不清的端。所以在分工的基础上必须有综合、有统筹,一份投标文件编制完成后,必须有人统稿,有人审核有关,将其中自相矛盾、前后不一致、内容重复、错误、张冠李戴的部分高速过来。比如,投标文件中的“标准”、“规范”、招标人指定价格的“材料设备购置费”、“预留金”等都必须保证准确无误。还可以从评委评标的角度来审查投标文件,对照招标文件,看其中还有没有问题,还有没有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偏差存在。此外,还要建立必要的奖惩制度,每次投标结束后要认真总结经验教训,既要“论功行赏”,又要对那些不负责的部门和个人进行经济处罚,体现“奖罚分明”的原则。四、认真对待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文件是对已发出招标文件的澄清、补充和修改,若二者有不一致的地方,则应以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文件为准。由于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文件一般都是条文式的,内容不连续,上下文不连贯,阅读起来比较费劲,很多投标人对它不是十分重视。比如对工程量清单中已有项目的修改,或者增视。比如对工程量清单中已有项目的修改,或者增项、减项,需要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将工程量清单自行更正过来,否则就很容易造成废标。比较好的做法就是将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文件与招标文件装订在一起,在的招标文件中将有关的修改窗帘以醒目的方式逐条标出,防止编标人员疏忽大意,顾此失彼。另外还要注意,有的编标人员在遇到问题时往往会电话咨询招标人,并按照其答复进行编标,其实这种做法是十分危险的,因为在招标投标过程中,必须以书面方式为准,口头答复无效,一旦由于招标人的口头答复而造成投标人废标,则招标人概不负责,投标人只好自作自受。五、重视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除现金外,可以是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保兑支票、银行汇票或现金支票。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并不得有任何瑕疵。但是投标人的财务人员或银行在填写支票、汇票时经常出错,如漏写收款人名称、不写金额、填错出票日期、印鉴不清或不齐等,由于这些低级错误而导致投标保证金无效的案例不胜枚举。所以投标人的财务人员必须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不能因为通常这么做没有什么问题就想当然了。如按照习惯做法,转帐支票在开出时经常是不写收款人名称、金额等内容的,而是由收款人填写,但是严格按照《票据法》,缺少这些要素的支票则无效支票,以这样的支票作为投标保证金铁应该废标。六、做好投标预案投标活动是一项要求比较严格的活动,要做到成无一失,就必须做好投标预案,明确相应部门和人员的职责分工。一些外地投标人对当地的交通状况不是很了解,经常估计不足,因疏忽大意而导致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后才到达开标现场,只能遗憾地抱着投标文件而悻悻退场。所以投标人必须充分预计可能发生的情况,留有充足的时间,避免这些低级错误的发生。七、重视评标过程中的质询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可以肯定地说,除算术计算错误修正外,评标委员会向投标人提出质询的问题都属于投棕漠土文件中的偏差或者错误,并且大都是关系到是否废标的大问题,否则在一般情况下评标委员会是不会问的。投标人的授权代表在回答时要慎之又慎,要及时与编标人员沟通,认真对照招标文件,特别是其中的废标条款,要想一想评标委员会为什么会问这个问题,如何回答才能对自己最为有利,不至于掉到陷阱里去。由于标书错误导致的废标原因一、商务标1、投标函及附录①未盖章签字;②表格内容填写错误(如保修金比例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或投标工期不合等)等。2、工程合理定价确认函(1)报价错误;(2)未盖章签字(公章、法人章、造价员章)。3、联合体投标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格式4、缺少投标保证金额缴交凭证及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5、缺少主要材料设备品牌选用表。二、技术标文件(一)第一部分1、封面未盖章签字2、项目班子配备情况不满足要求(1)配备人员有在建项目;(2)配备人员为网上备案;(3)配备人员资格等级等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4)项目总负责人任命书、授权书不全(看招标文件有无要求配备);(5)缺少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书;(6)缺少社保证明(或申报时间有误);(7)缺少劳动合同(或劳动合同时间过期)。(二)、第二部分1、密封处未盖章签字;2、缺少材料计划表;3、工期网络图出现原则性错误;4、缺少物资、机械设备进场计划表;5、施工总平面图出现公司印章;6、投标工期不符合要求。三、资格后审1、缺少安全生产许可证;2、缺少项目经理或预算员资格证复印件;3、或其他所需资料不全或不符。四、工程量清单1、工程量清单与答疑纪要不一致;2、工程子目与清单编码不一致;3、电子计价文件与书面文件实质性内容不一致;4、电子文件无法运行。五、开标现场1、项目经理未准时到达现场,并出示有效身份证;2、授权委托人无授权委托书或委托书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有备案,并且书面资料无填写错误;出具有效身份证明)或为准时到达现场;3、现场资格后审时不能出具所以资格后审必备原件:(1)购买标书收据;(2)项目经理证(职称证或建造师证)(3)预算员资格证书(4)企业营业执照(5)资质证书(6)安全生产许可证(7)项目经理、预算员、委托人的劳动合同原件(8)项目班子配备人员的社保证明原件4、保证金未能及时转入指定账户5、其他事项须根据具体的招标文件而定总结废标问题必须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一方面需要我们不断提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评标专家的专业素质,规范招标投标过程中各个环节的工作;另一方面投标人也必须采取措施,积极应对这个问题,不断汲取已有的经验教训,提高编标人员的工作责任心,在竞争中磨练、提高自己的投标水平。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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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财政部关于注册会计师在审计报告上签字盖章有关问题的通知》(财会【2001】1035号)规定:由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必须符合以下要求方为有效:
01、必须两名注册会计师资格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02、两名注册会计师签名、盖章;
03、经过会计师事务所盖章;
上述3条有任何一条不符合要求,其审计报告均为无效;投标文件中所用《审计报告》如无效,通常会认定整个投标文件无效。
因审计报告无效 · 导致废标的案例
01、财务审计报告无注册会计师签字盖章,被废标
郑州华之源医学检验实验室有限公司提供的财务审计报告无注册会计师签字盖章,违反《财政部关于注册会计师在审计报告上签字盖章有关问题的通知》(财会【2001】1035号)“二、审计报告应当有两名具备相应业务资格的注册会计师签名盖章并经会计事务所盖章方为有效”的规定。故否决其投标文件。
02、审计报告注册会计师资格证不在有效期内,被废标
河南华隆建设工程有限公司2017年审计报告注册会计师资格证不在有效期内,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要求,未通过初步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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