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所有的动物,包括人类该不该吃动物都喜欢吃别的动物的尸体呢?

历史上很多人可不觉得吃人肉残忍。以人血、人肉为药引治病,可不仅是小说中的剧情。死刑犯、死去角斗士的鲜血和内脏都可以被趋之若鹜地疯抢。甚至还有专门购买木乃伊,从它身上取得木乃伊药的传统。1758 年,时年 23 岁的詹姆斯·怀特和 21 岁的沃尔特·怀特在伦敦肯宁顿公地被处以绞刑。绞刑是警示世人不要犯罪的绝佳刑罚,同时也是一种娱乐的绝妙来源。和当时其他处刑方式类似,囚犯一般坐着马车被载到绞刑架下。他们的脖子上缠着结实的绳子,公地上立着高高的横梁,绳子就悬在上面。很快,马车被拉走,只剩下罪犯在风中抽搐挣扎,最后变成一具没有生命的尸体。在绞刑结束后,根据 1758 年 4 月刊行的《绅士杂志》报道:「一个大约 9 个月大的孩子被递到刽子手的手中,刽子手拉着两具尸体各自的一只手抚摸孩子的脸,这样做了足足 9 次。」孩子的皮肤上有粉瘤(可能是疖子),这样做是希望死人能治好孩子。这看起来可能有点奇怪,但是从古希腊和古罗马时期开始,横跨整个中世纪,将人的身体部位用于医疗的做法一直十分流行,直到 19 世纪末才逐渐消亡。尸体被找来,不仅是为了像上述那样通过碰触治病,还有食用、饮用以及其他方式。人们一般将其称之为食人、吃人肉或尸体医学,随你怎么叫。纵观人类历史,人们一直都在寻找并渴求的东西无非这些——青春、活力、力量。医学史上很多伟大的代表人物都认为,食用死人身体的一部分符合他们恢复健康的理念。盖伦的体液学说认为血液过多对身体不好,但血液过少则可以通过长期饮用血液进行调节。希波克拉底曾提及,可以使用一些不洁之物,像「尸体」或「沾染着暴力的血液」(罪犯的血),来抵抗污秽或疾病。后来,帕拉塞尔苏斯认为「含人的药物」能通过「灵魂」和其内在的精华治疗疾病。同尸体触碰一下简单却富有魔力。17 世纪,罗伯特·弗拉德指出,「如果死人的手触摸了疣,疣就会死」。让·巴普蒂斯特·凡·赫尔蒙特是差不多同时代的佛兰德的科学家,同时也是一名医生,他认为人类的尸体具有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生命力」,这种生命力以某种方式徘徊在血液和身体之中,特别是被暴力致死的尸体。换句话说,这种尸体没有经历过长久的疾病或虚弱,其生命力得以保全而未被浪费。因此,被提前终结生命的罪犯的尸体会特别抢手。针对这一点,我们将重点讨论身体和血液的利用,通常情况下是非自愿地被拿去使用的。当然,包含尿液的食谱、给成人饮用的母乳、粪便制成的药膏、汗水制成的药水和胎盘制成的药丸……相关的讨论屡见不鲜,但捐献这些「排泄物」不会对施予者造成伤害。血液也在施予者不受伤害的情况下献出。毕竟,在 20 世纪,许多人就慷慨献血,且挽救了无数生命。但在过去,血液的使用就没有那么清楚明白以及无私,简直是一团糟。真「吸血鬼」我们印象中的吸血鬼大都有着闪亮的尖牙,散发着迷人的魅力。但在现实中,饮用血液的人完全不是那么光彩的形象。公元 1 世纪,老普林尼就写道:「癫痫患者如饥似渴地痛饮角斗士的血液,就仿佛是在喝下生命。」这个例子生动描述了人们希望从一个强壮的肌肉男身上获得健康的病态渴望。为什么要饮血?原因并不清楚,但当一批又一批的学者坚持认为「它之所以有效,是因为我听说它有效」,普通人也就坚信不疑了。三人成虎,莫过于此!再者,癫痫发作通常是间歇性的,所以如果某人在服药后几个月内没有发病,人们就倾向于相信这种药物的确有疗效。血是最高贵的体液,也是不老仙方的药引。15 世纪,意大利学者马尔西利奥·费奇诺认为年轻人的血液可以使老人恢复活力。他们应该「像水蛭一样,从刚刚割开的左臂静脉吸食 1—2 盎司血液……」如果你认为直接吸血令人不适,那么费奇诺建议,你可以「把血加糖煮熟,或是让血与糖混合,用热水适度蒸馏后再饮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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