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教下,平安寿平安保险理赔步骤要注意什么呀?

平安车险什么情况换配件应该保险公司的条款大同小异吧,一般单方事故的也就是自己一方的事故是不要旧件的,但是你要是被撞了,又没责任的,对方保险公司会要旧件的接下来具体说说平安维修会赔原厂配件吗平安维修会赔原厂配件吗平安维修不一定是赔原厂配件,但肯定是认证的配件。公司每天平均接到4万起车险理赔案件,大部分都是因为零配件质量问题。鉴于目前的市场环境,让车主更安心修车平安产险首推汽车认证配件,将在理赔体系内开始应用。并做出了终身质保的承诺!按专有的生产标准,经专业第三方认证机构检测认证,符合相关认证准则和质量标准的售后配件。据说,认证配件和原厂件在装车性能上是一样的。”造成认证配件开裂、变形、脱落或损坏,平安产险将终身更换全新同款认证配件。目前仅是平安一家保险公司推出了认证配件,但未来不排除其他保险公司也会参与,毕竟保险公司才是配件的最主要买单人,承担的理赔成本太高,保险公司一直都在摸索降本盈利的办法。车险理赔的误区:受损零件必须换、不保留现场车险理赔是比较复杂的,但是相对于寿险理赔而言还是比较简单的。消费者在车险理赔时,存在四个误区,即全险是全赔、所有车都得去4S店修、受损零件必须换、不保留现场。出现这些误区是因为消费者没有仔细查看保险合同,以及缺乏保险知识。其实,保险理赔是有原则的。机动车保险条款中提到,因保险事故损坏的被保险机动车,应当尽量修复。保险公司不是慈善机构。如果每个案件不该赔的都赔,将导致保险费率不合理提高,那其实是损害了更多人的利益。保险公司既不惜赔,也不滥赔,正是坚持了保险的宗旨。保险车辆发生事故以后,根据条款约定,车主有义务及时通知并积极协助保险公司到现场查勘、定损,这本来是不存在任何问题的。但是有些消费者对于有关部门快速处理道路交通事故办法进行了错误解读,才会出现不保留现场这种误区。保险公司到现场查勘、定损,能够在靠前时间掌握损失情况,对于了解事故成因、责任归属,确定损失大小,准确、合理地计算和支付赔款十分重要,还可以防止个别假、骗赔案的发生。如果较小的事故发生在交通要道,为不妨碍交通,车主可将事故车辆撤离到不影响交通的地点,等候保险公司前来查勘,保险公司则会将第二现场视同靠前现场。对于损失较大的案件,在维修结束出厂之前,有的保险公司要对受损车辆进行验车及复勘。这时因为市场上有的维修企业经常将所更换的配件以次充好,用副厂件、拆车件冒充正厂件,甚至对保险公司定损时确定予以更换的配件改作修复处理。平安保险定损后赔付到账后换下配件怎么处理应该保险公司的条款大同小异吧,一般单方事故的也就是自己一方的事故是不要旧件的,但是你要是被撞了,又没责任的,对方保险公司会要旧件的车险定损单上换件都是要求换原厂的吗车辆发生事故需要维修,保险公司定损的金额一般都足够更换原厂的零件。其实换不换原厂件,这不是保险公司有没有权利的问题,保险公司根据你的损失定出了一个定损金额,然后你自己去修车,而换什么配件是你自己的问题,只要你在保险公司定损的金额内进行修车就行了。平安车险定损后还能改么你好,1.关于跟换配件,保险公司通常规定,未达到跟换标准的,能修则修。不可能车主要求换就换,那其他车主的车子,遇到鸡毛问题都要求跟换配件,那不就乱了?!2.怀疑是否因为价格高,保险公司不愿意换。不排除!也不坚持!(尤其像你这种中高端车型,换一个件,都够其他车全身喷漆的了。)3.最后一个还是更换件,如果车体损失部件不更换影响了你以后的驾驶安全!如果不换配件影响了车体美观!如果不跟换配件造成车辆安全系数降低,以后出现事故谁负责!4.如果配件确实不值得维修,保险公司还一味的继续,建议投诉处理!扩展阅读:以上就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关于'平安车险什么情况换配件?平安维修会赔原厂配件吗?'的探讨分享,希望大家通过阅读小编的文章之后能够有所收获!如果大家觉得小编的文章不错的话,可以多多分享给有需要的人。}

保险是一种特殊的金融产品,保险设计的初衷就是提供保障(人身或者财产),这也是为什么保险对我们来说很重要的原因。但是因为目前市场上保险产品鱼龙混杂,非常的复杂,加上民众对保险意识的缺乏,所以很多人对保险的认识存在误区。
保险的本质是转移风险,生活中的三大风险:意外、疾病、死亡。面对风险,我们可以避开也可以接受,还可以通过各种方式去减轻,也可以转移。保险就是雪中送碳的投资,但是买错了保险,后果也很严重,在需要的时候没有足够的保障,如果要退保,需要承担一定的经济损失,或者同样的保障花了更多的钱。买保险须具体结合自身,家庭的实际财务状况,风险偏好,期限配对,年龄等因素以及自身或者家庭的风险敞口综合考虑进行相关规划(保障/养老/理财投资方面)。
除了社保,我们需要商业保险吗?
社保中的五险一金包含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和公积金,仅仅提供最基本的保障。例如:社保中的医疗保险是由个人和公司/单位共同缴纳,具体缴纳的比例不同地区的政策有所不同,每个月工资中扣除。商业保险是社保有利的补充,其目的就是为了亲有所护,病有所医,避免二度伤害。
期望值=概率*该事件带来的损失。
医保的作用
1.社保由两部分组成:
①自付部分——社保内:报销药品1.4%,社保能够报销的药品只占已知药品目录很小的一部分
②自费部分——社保外 例如:格列卫 2年 57.6万
2.超出自付部分才报销
3.先垫付,再报销
4.营养费,护理费等非直接医疗费用
5.大病险的局限
保险的分类
保险分为两大类,分别是人身保险和财产保险。人身保险有分为人寿保险(寿险)、健康医疗险、意外伤害线和年金保险。
1.意外险:因意外造成的死亡或全残,保险公司会予以赔偿。
2.健康医疗险:以人的健康作为保障对象的保险。
①重疾险:以重大疾病发生为给付保险条件,针对重大疾病的一次性赔付
②报销型的医疗保险
③津贴,如:住院补贴等
3.人寿保险:以人的生死作为保障对象的保险
①按责任:定期寿险、终生寿险、两全保险、养老保险
②按功能(保费/额是否可调整):传统寿险、具备理财投资功能的新型寿险
3.1定期寿险
又称“定期死亡”或者“定期人寿”
保障时间:一定时期内保障
张蛋蛋28岁时买了一款缴费20年,保障30年的定期寿险,58岁(含58岁)前,挂掉都赔付。但是58岁还是一条好汉,合同终止
3.2终身&两全
保障时间:终身→终身保障
两全→生存死亡都可以获得保险金
(特殊形式:养老保险)
3.3新型保险
具备理财功能,保障+投资
①分红险:2.5%保底收益
②万能险:一部分保费用来提供保障,一部分的保费用来投资
③投资连结险:激进型、稳健性、保守型
投资连接险没有保底收益,能赚多少钱取决于保险公司的投资能力,不一定收益比分红险
高。
保险规划
1.目的和意义
目的:在有限的条件下让我们能够得到基本保障,一个科学的保障体系需要能够做到解决人生重大风险。
意义:病有所医(严重的疾病——中风,不严重的疾病——发烧住院等),老有所养(自身的养老费)、亲有所护(提早离场的人生责任,孩子的教育费用)。
病有所医,亲有所护——保险是最好的解决工具
老有所养——通过社保,个人储蓄,投资理财,商业保险等方式,越早准备越好
2.保险规划原则
资产不到百万,靠工资生活的白领,这类人群虽然有几十万资产,但是一场意外或者重大疾病就有可能给这样的财务状况带来巨大的打击,收入太低的人群没有经济实力考虑商业保险,资产超过千万的企业家抗风险能力较强,保险规划对于工薪阶层是必须要考虑的问题。
2.1明确自己的要求
保障>理财 优先考虑保障需求
意外>疾病>寿险
2.2保障要全面,保额要充足,保费要适当
保障全面——身故、疾病、意外
保额充足——半数以上(部分公司高达70%)的客户保障不足10万,赔付30万以上的客户仅为3-5%,50万+的更少
保费适当——年可支配收入的5%-10%的保费预算是一个相对合理的区间,保费不能变成家庭的经济负担;优先选择消费型保险
保险产品的价格=风险成本+经营成本+帮你用来储蓄或者投资的部分
2.3动态变化,不断完善
第一:先保障后理财,先大人后小孩,优先经济支柱
第二:先搞定能够应对意外,疾病,死亡三大风险的保险产品,再考虑养老;保费和保额量力而行;保险组合有比没有强,有钱再提额
第三:再预算充足的情况下,优先选择终身产品
意外险的基本概念
1.基本定义
所谓意外险,全称是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通俗来说,就是我们投保了意外险之后,如果在保险期间,因遭受到意外伤害而导致死亡或者残疾,就可以按照合同约定找保险公司获得相应的赔偿。
2.两个基本要点
2.1时间界定:合同有效期内发生的,保险责任期内认定
举例:张蛋蛋同学2017年1月1日投保了一份一年期的意外险,有效期为投保日起一年。
2017年12月15日:在马路上溜达时,天降横祸,突然飘来一个玻璃瓶,直接砸到张蛋蛋的右眼上
2018年1月:右眼彻底失明
90天的保险责任期限:自遭受伤害之日起90天内确认死亡或者残疾的,保险公司就需要承担给付责任,即使死亡或残疾的确认发生在保险期之外。
2.2责任界定: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
2015年北京国际马拉松赛姓王的选手不幸猝死,家属获得保险金 8.3万元,赛事保险提供方保险总金额为38.3万元
原因:突发急性病身故保险金:8万
意外身故保险金:30万
3.意外险的分类
3.1意外伤害死亡残疾保险——只保障意外伤害导致的死亡货残疾
3.2意外伤害医疗保险——意外伤害导致的医疗治疗费,住院+津贴
3.3综合意外伤害险——既对死亡或残疾赔付,也对医疗费用赔付
3.4意外伤害收入保障保险——因意外带来的收入影响
意外险有不同的分类,不同种类意外险保障范围不一样,没有可比性,而在什么情况下进行赔付,赔付多少,合同中都有严格规定。意外险是杠杆率最高的保险。
杠杆率=保额/保费
4.意外险的挑选原则
4.1保费的高低和年龄无关(除了70岁以上的人),和职业有关
4.2不考虑返还型的长期意外险,只考虑消费型的短期意外险,优先承诺可以续保的产品
4.3意外险的保额没有具体的计算公式,一般建议和寿险相同,保额最少50万
购买意外险的时候要注意责任免除,有些高风险的运动,意外险是免除的。
分析一款保险产品时,我们重点要首先看保障权益,也就是我们如果买了这款保险,能够获得哪些保障,相关信息:
①保额②保费③0免赔④保险责任期⑤承保年龄⑥承保职业⑦保障期限⑧保费
5.普通意外险的补充
5.1交通意外伤害险——乘坐交通工具时发生的意外才属于理赔范围
费用便宜:
缴费10年,保障30年,每年交1000多,就能保100万的自驾和海陆空
5.2旅行意外险
保障在旅游途中因意外事故导致的伤残或死亡,境外医疗,航班取消,恶劣天气,自然灾害,政变,恐怖袭击。。。。。。
重疾险基本概念
1.什么是重疾险
由保险公司经办的以特定重大疾病,如恶性肿瘤、心肌梗塞、脑溢血为保险对象,当被保险人患有上述疾病时,由保险公司对所花医疗费用给予补偿的商业保险行为。
特点:定额给付型——只要确诊,就一次性支付现金。
2.哪些才算重大疾病
保险行业协会的规定的6种疾病:恶性肿瘤,急性心肌梗塞、中风后遗症,重大器官移植术,冠状动脉搭桥术和终末期肾病。承保25种国家规定重疾和55中高发重疾,80种重疾终身保障。
重大疾病险,并不是保障越多越好。
3.重疾险给谁买
优先考虑:经济支柱,越早买越划算,越容易通过核保
年纪越大,发病率越高,保费越高。60岁以上,不推荐买重疾险,可能会出现保费倒挂(保费>保额),60+的中老年人养成定期体检
4.重疾险买多少
三部分费用:
①治疗费用:30-50万
②康复和营养费用:10-20万
③收入损失补偿,覆盖5年工作收入
理想保额——重疾保额=终极治疗花费+5年生活费+房贷余额-流动资产
参考保额——一线城市50万/其他城市30万
年收入10万家庭,30万或20万
年收入30万家庭,50万+
5.如何挑选合适的重疾险产品
原则1:经济状况允许,优先考虑终身型重疾险
原则2:一年期重疾险和长期定期重疾险,优先选择长期的——保证续保
原则3:选择消费型重疾,拒绝返还型重疾险
例如:
保障期限有到65岁,70岁,100岁三种选择。
张蛋蛋30岁买保险,保障额度30万,每年保费7000元,选择保障期限到65岁。
这35年间没有患合同上的重大疾病,到期后保险公司会返还130%的保障。
保费总计:35*7000=24.5万
返还总计:24.5*130%=31.85万
30岁的张蛋蛋,两种选择:
选择A:消费型定期重疾险,保障到60岁,保障额度30万,每年缴费2500元,缴费年限20年;
选择B:返还型定期重疾险,保障到60岁,保障额度30万,每年缴费7800元,缴费年限也是20年;
每年5300(7800-2500)元用于投资:
第一种情况,买国债,每年收益5%,20年后大约有14万;
第二种情况,学习一点理财投资知识,做到每年收益7%,20年后大约有20万;
第三种情况,多花点时间研究投资,做到每年收益10%,20年后大约有35万;
别着急,后面还有10年了。。。。。。
保持每年收益5%,10年后大约有20万,不如买返还型保险;
保持每年收益7%,10年后大约39万,比买返还型保险划算;
保持每年收益10%,10年后大约90万,远远胜出买返还型保险;
羊毛出在羊身上,保险公司之所以能够返还保费,必然是把保费的一分部拿去投资。
原则4:保障疾病范围不是越多就一定越好,越多保费越高
一般重疾险25种疾病,足够;
选择考虑:常见的心血管,器官性和老年性疾病
6.轻松看懂一款保险
第一:看保障范围,保什么疾病
例如:
9.8重大疾病
指被保险人符合以下疾病定义所述条件的疾病(共50种),应当由专业医生(见9.18)明确诊断。
第1至第25项为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与中国医师协会共同制定的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第26至第50项为本公司增加的疾病种类并自行制定的疾病定义。
9.8轻症疾病
轻症疾病指下列所定义的十五项疾病或手术。
第二:看等待期,等待期内不理赔
例如:
2.1保险责任
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内,我们按照以下约定承担保险责任:
重大疾病保险金
一,若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180日内(含180日)因意外伤害(见9.6)以外的原因初次患本合同所列的重大疾病(见9.7 9.8),我们将无息返还您所交的保费,本合同总之。
二,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于本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180日后因意外伤害意外的原因初次患本合同所列的重大疾病,我们按本合同载明的保险金额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第三:看保险利益,何种情况下获得什么保障
例如:
2.1保险责任
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内,我们按照以下约定承担保险责任:
轻症疾病保险金
一,若被保险人于本附加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180内因意外伤害(见9.6)以外的原因初次患本合同所列的轻症疾病(见9.7 9.8),我们按照本附加合同实际缴纳的保险费(不计息)给付轻症疾病保险金。同时,本附加合同现金价值(见9.9)为零。
二,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于本附加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180日后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初次患本附加合同约定的轻症疾病,我们按照本附加合同载明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轻症疾病保险金,同时,本附加合同现金价值为零。
三,本附加合同的每种轻症疾病限给付一次,给付后该种轻症疾病保险金责任终止,不同轻症疾病可以多次给付,但轻症疾病保险金累计给付以二次为限,当累计给付的轻症疾病保险金达到二次时,本责任终止。
四,如果被保险人因同一原因导致其患本附件合同所定义的两种或者两种以上的轻症疾病,我们仅按一种轻症疾病给付轻症疾病保险金。
第四,看缴费年限
推荐年缴,如遇“轻症豁免”,省保费
第五,看责任免除
例如:
2.2责任免除
一,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患重大疾病的,我们不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
㈠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㈡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形式强制措施;。。。。。。
二,发生上述第㈠种情形导致被保险人患重大疾病,本合同终止,我们向保险金受益人退还本合同当时的现金价值(见9.16)
三,发生上述其他情形导致被保险人患重大疾病的,本合同终止,我们想您退还本合同当时的现金价值。
7.如何给儿童买保险
①先大人,再小孩
②一年一买消费型少儿重疾险
③不建议买终身重疾险
④可考虑包含儿童高发的特定重疾险,如:白血病
⑤可考虑附加投保人保费豁免条款(投保的大人发生风险,可免除后续保费)
8.最后注意事项,一定要如实填写健康信息
医疗险基本概念
1.什么是医疗险
重疾险是健康医疗险的一种,除了一次性赔付,健康医疗险以报销或者津贴的方式来弥补疾病造成的经济损失。有的健康医疗险是根据生病后实际发生的费用进行报销的。
2.平安e生保医疗保险(2017版)
平民版的“百万医疗”——307元,100万一般疾病和恶性肿瘤保额
一年一买,保费随年龄增加;但要注意,并没有写“保证续保”,所以更适合短期保险规划;免赔额度1万元,1万以下不报销。先社保报销,如果有社保但未使用,出去免赔额,保险公司赔偿60%费用;等待期30天(越少越好)
通常,免赔额低,保额也低;
一般生病开销可以靠医保+储蓄;
一款重疾险+医疗险,可以保证绝大多数病症;
最后,一定要如实告知健康状况!
完善的保障=社保+重疾+医疗险
寿险的基本概念
1.寿险的作用和分类
人寿保险,就是以被保险人的生命为保险对象的保险,被保险人在保险责任期内生存或者身故,由保险公司根据契约规定给付保险金。
随着保险业的不断发展,寿险产品变得越来越复杂,保障死亡,生存,还有理财投资。。。。
按保险责任分类:定期寿险、终身寿险、两全寿险
按照保费/保额是否可调整分类:传统寿险,新型保险——分红险、万能险、投资连接险
2.购买寿险前的事项
原则1:明确自己的需求,如果核心需求是保障,那就不考虑自带理财投资功能的保险
原则2:优先家庭的经济支柱,老人买保险容易出现“保费倒挂”,小孩买寿险,限制条件多多
3.寿险保额
寿险保额=未来10年的支出+房贷余额-现有流动资产
条件允许,先选终身型寿险
4.生死两全保险
既保生存,也保死亡
如果在保险合同约定期内,被保险人身亡,那保险公司就会按照合同赔付。
如果合同约定到期,被保险人还活着,那保险公司就会按照合同约定返还被保险人一笔钱,同时合同不再有效。
一般以125%的标准返还保费,如:30年缴纳保费3.38万元,那么到期返还:3.38*1.25=4.225万元。
保险产品越是功能多,越是复杂则保费就越高,明确核心需求:
先保障,后理财
功能越多,保费越高
不要过于关注保险的收益。
理财型保险基本概念
既然都是寿险,又都具备理财投资功能,为什么还要分三种?
1.三者的差异:
保障——分红险:保额固定 万能和投资连接险:可以更改保额
赚钱——分红险:有固定收益,分红取决于保险公司经营状况
万能险:保证最低收益
投资连接险:啥都没有,亏损也是有可能的
(希望本金安全就选分红型或者万能险)
账户(两个账户:保障账户和投资账户)
——分红险:保障和分红账户混合
万能险:分开,1个投资账户
投资连接险:分开,多种投资账户
2.分红险要不要买?
很多人买分红型产品,就是冲着每年的红利分配去的,但是一定要牢记:分红型保险红利不确定,不确定,不确定!
①分红与否取决于保险公司的盈利
②国内保险公司投资自由度低
③通过分红险获得超额理财收益不现实
3.为什么说万能险是万能的?
万能险最大的特点——灵活,你可以调整保障账户和投资账户的资金比例
保险公司收到保费:一部分保障,一部分投资(最低1.75%,平均3%-6%)
万能险只是“看上去很美”,随着年龄增大,保障成本增加,扣除成本后资金为0后,保障就没有了。
例如:
张蛋蛋,35岁买了万能险,每年保费5000元,缴费期20年。
第一年,3000元保费入投资账户,2000元入保障账户,保障账户的钱扣除成本后,剩下的1000元购买张蛋蛋的保障。
第二年,因为保险公司扣除费用降了500元,二保障成本略有上升,1050元,那进入保障账户的就是1550,进入投资账户就是3450元。
5000元的保费,每年是不一样分配的。
第三年,保险公司不扣除费用,保障成本1100元,那进入保障账户1100元,投资账户3900元。
保障成本逐年增加。
第20年,还是5000元保障,保障成本5500元,多的500元只好从投资账户拿。
第21年,张蛋蛋不缴保费了,只能通过投资账户来支付保费。
投资账户资金用尽,保障也就终止了。
交了那么多年的保费,结果花的都是自己的钱。。。。。
说到底,保险是用来“保障”不是“理财”的。
4.投资连结型产品能不能买?
没有保底收益,全完取决于保险公司投资能力
购买前问问自己:
①这款投资连接险能够提供的保障是什么?保障额度是多少?保障的期限是多少?
②这款投资连接险的资金投向是什么?过去的历史收益是多少?
③自己购买这款产品的主要目的是什么?是保障还是投资?如果是保障,那还不如选择一份专注于保障的保险产品,如果是投资,那要想清楚自己能否接受没有任何保底收益,甚至有可能亏损的情况?
香港保险值得买吗?
1.“站”香港保险的四大派
①伪正派:香港的法制更加健全,香港保险制度更加完善。。。。。
②性价比派:性价比高,理赔好。。。。
③收益派:分红收益比大陆高出一截。。。。
④土豪派:海外资产配置
2.大陆保险的多重保障
①保监会②《保险法》③偿二代规则
中国保监会的监管,保证保险业的偿付能力,偿付能力二代监管规则(C-ROSS),是世界领先的;破产保险公司保单由另一家公司承保,即便保险公司破产,我们的保单也能得到妥善的处理
④中国保险保障基金公司
市场化自救机制,提供基金救助
反观香港保险,更强调行业“自律”,监管远远没有大陆苛刻。
保险法
第二十一条 被依法撤销或者依法实施破产的保险公司的清算资产不足以偿付人寿保险公司合同保单利益的,保险保障基金可以按照下列规则向保单受让公司提供救助:
(一)保单持有人为个人的,救助金额以转让后保单利益不超过转让前保单利益的90%为限;
(二)保单持有人为机构的,救助金额以转让后保单利益不超过转让前保单利益的80%为限;
国内保险公司拍照稀缺,经营保险公司现金流庞大,小公司保单也可以放心购买。
3.香港宝箱的性价比没有想象那么高
香港重疾险:
从性价比看,香港终身重疾险>国内终身重疾险,但是以香港居民健康为基准,香港保险对香港居民和大陆居民是区别对待的,保险公司自行定制保障范围,香港与大陆承保疾病也不同。
香港意外险:
费率与大陆意外险无明显区别
医疗险:
高端医疗险比国内费率还要高(更贵)
4.香港保险分红高?
香港保险没有分档,并且分红90%不能保证,演示收益和实际收益不能划等号。保险公司要赚钱,不是慈善机构,投资高风险产品,也会增大经营风险,提供给大陆居民的分红型保险,收益很低,大陆居民重疾险方案有限。
5.海外资产配置
是目前国内外汇管制下唯一一条不违法,转移资产到海外的途径,但不得不说,国家也看到这一点,所以也开始限制外汇转账的额度,汇率风险也是要考虑的
如果你一定要去香港买保险:
①购买地一定要在香港境内:香港保健处只承认在香港境内签署的保单
②标配:一张香港银行卡,开通网银账户,支票账户,本票账户
③一定要找可靠可信的代理人
④务必提前了解法律风险,香港法律和内地的不同
对于香港保险来说,更适合那些海外资产配置的高净值人群。
6.关于大陆保险的误区
误区一:香港理赔流程更方便简单
真相:内地保险——白纸黑字写在条款上,照着做,就绝不会有错
香港保险——“适当的证明文件”,语义不清,反而麻烦
误区二:核保与理赔政策
真相:内地保险——保险公司想投保人倾斜
香港保险——投诉无门,只能找律师起诉
误区三:
真相:内地保险——两年不可抗辩权,附加险同样适用
香港保险——有可能不适用附加契约
7.买保险注意事项
①一定要制定受益人
按照保险法规定,如果没有制定受益人,那么在理赔时宝箱金要作为遗产,优先偿还配保险人的债务,剩余的才能给到法定继承人
②寿险理赔是需要关系证明的,如果被保险人有什么事,对投保人会造成经济损失才可以买保险
③人寿保险,需要被保险人书面同意并认可保险金额才有效
④犹豫期:10天内(银行15天)无条件退保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责任编辑:}
保险公司理赔服务和举措篇1
哈尔滨市分公司目前共有29个下辖支公司、100余个兼业机构,开设保险险种1000余个,与世界上100多个国家和地区、300多个口岸建立了联系,服务网络、营业服务网点遍布城乡各角落,成为哈尔滨市财产保险市场上经营规模最大、网络最全、信用等级最优、承保品种最全、服务效率最高、处于引领和主导地位的国有财产险保险企业。公司目前主要经营企事业单位财产保险、家庭财产保险、机动车辆保险、建筑工程保险、货物运输保险、船舶保险、农业保险、航空航天保险、责任保险、保证保险、信用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短期健康保险和再保险业务。
一、积极履行企业公民责任,全力服务地方经济发展
人保财险哈尔滨市分公司立足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积极履行企业公民责任,热心支持地方经济发展,促进和谐社会建设,采取了一系列惠民行动,真正做到上为政府解忧、下为百姓解难。
1.在承保服务上。公司近年来与国家电网、中石油、中国联通等诸多大系统、大项目建立了长期稳固的合作关系,承保了国内亚太五、六号卫星发射,苏丹、印度等境外电站项目,磨盘山水库、大顶子山航电枢纽、哈航飞机保险等一系列国内、省内重大保险项目。2012年,公司累计实现保费收入101091万元,市场份额位居行业首位。
2.在理赔保障上。作为国有保险企业,公司主动支持政府工作、服务稳定大局,在关系国计民生的重大事件、急难险重的关键时刻挺身而出,敢于担当,充分发挥了保险作为经济发展的稳定器的作用,以实际行动诠释了人保公司“爱与分担”的服务理念。
3.在投身公益上。先后为佳木斯“最美女教师”张丽莉捐款5万余元;积极响应团市委、市城管局、省交广发起的“我为家乡种棵树”活动,组织50余名青年员工栽植树苗300余棵;持续开展了大型爱车免费体检活动,春秋两季共为报名的两万余名车主的爱车提供了免费体检;十一黄金周期间开展了“十一自驾游,人保伴我行”活动,累计为客户提供事故车辆救援100余次,为异地客户导航500余次。
二、扎实推进客户服务转型,不断提升客户服务质效
在服务经济时代,客户的需求就是企业生产经营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年初以来,公司在紧抓业务发展同时,将工作重心落在提升客户服务质量上,采取了一系列服务举措,努力实现以优质服务促进业务的快速增长。
1.在服务提速上,大力实施出单、理赔的“双提速”工程。在出单方面,简化客户投保手续,优化出单网络,强化人员技能提升,有效提高了出单效率,减少了客户等待时间;在理赔方面,大力落实“服务制胜”策略,进一步完善理赔服务举措,大力推进“万元以下车险案件,一小时通知赔付”服务举措,加强各服务环节的时限监督考核;积极推行小额赔案速结、特快专递索赔;推行极速理赔、电子查勘员、电子理赔员、平板电脑查勘、VIP客户服务等服务举措。
2.在优化服务上,积极完善增值服务措施。在深入落实既有增值服务举措的同时,进一步加强了客户分级管理,着重落实重要客户、大客户的便捷服务项目,实施客户分级服务举措。同时,积极改善客户服务环境,在各出单点增设了VIP服务窗口,开辟了大客户的绿色通道;大力推进人保之友车友俱乐部和服务标准化建设工作,通过改善职场硬件,优化服务流程,强化服务标准化培训,规范窗口人员的服务行为,明确操作流程和服务标准,有效地提高了员工服务质量,增强了客户服务体验。
3.在投诉管理上,严格执行客户投诉问责机制。坚持对客户投诉“零发生、零容忍”原则,进一步完善服务效能评价体系,强化客户投诉的管理和考核,通过采取投诉问责、客户当面致歉、责任人质询约谈及基层公司负责人到投诉坐席岗直接受理客户投诉等方式,切实保障客户的合法权益。
三、持续推动发展品质升级,更好服务经济发展大局
2013年,站在新的发展起点之上,公司将沿着“建设人民满意保险公司”的奋斗目标,着力强化客户价值导向,持续推进以客户为中心发展转型,将服务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继续发挥保险企业的经济补偿和社会管理职能,积极履行企业社会责任,在大力拓展和延伸业务领域的同时,为全市促进改革、保障经济、稳定社会、造福人民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不断推进全市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保险公司理赔服务和举措篇2
关键词:车险;理赔;消费者权益保护
中图分类号:F84 文献标识码:A
原标题:车险理赔难和保护消费者权益关系解读
收录日期:2014年3月4日
保监会公布数据显示,2012年财产险理赔纠纷投诉事项共计5,472个,占产险公司合同纠纷投诉总量的80.46%,同比增长356.38%,高于产险公司投诉总量增幅123个百分点。其中,涉及车险的共计4,948个,占理赔纠纷的90.42%。如何保障消费者权益,解决车险理赔存在的问题是保险业当务之急。
一、车险理赔存在的问题及表现形式
(一)报案集中客户体验不佳。近年来,各财产保险公司为了节省运营成本、方便集中管控、提高报案标准化等原因将报案环节进行省集中或总集中。但在运营的过程中由于客服人员非出险地本地人员,导致了接报案时客服人员对报案人口音、出险地等不熟悉,需客户多次重复,耽误,甚至造成录入报案、出险信息错误及调度查勘失误等情况,造成客户体验不佳。网络上盛传的某财险公司后援中心“道牙子”报案录音,在爆笑之余反映了报案集中后的缺少人性化的机械式接报案带来的欠佳的客户体验。
(二)送修资源被滥用,消费者权益被侵犯。保险公司为了与4S店、修理厂等渠道进行深度合作,充分发挥利用好保险公司自身资源优势,都不约而同地加大了车商渠道的投入,从手续费投入到送修资源的利用和配置不断升级。当车辆出险时推荐给客户的4S店、修理厂往往并非是按客户买车、投保等需求因素,也并非是按距离出险地远近、修车口碑等因素,而是按保险公司与4S店、修理厂等的合作协议进行推荐的,导致不能就近修车、修理时间长、修理质量不能保证、送修反复推荐等问题。该问题造成与消费者愿望相悖的送修,甚至损害消费者的权益。
(三)车辆事故第一现场查勘率低。近年来,汽车保有量的快速发展导致交通事故数量快速上升、交通拥堵查勘无法及时到达现场、查勘人员不足、快速处理、市场竞争、提高服务等因素影响,事故第一现场查勘率偏低,甚至对多次出险和可疑单方事故均不能保证第一现场查勘和复勘,由于缺乏准确的第一现场资料,导致事故原因判断不准,事故损失过程模糊,损失部位不清,责任认定不明,事故现场的记录内容缺乏真实性,同时无法对交警部门作出的责任认定和处理结果进行有效的甄别,从而增大了道德风险发生的几率,赔款中“水分”增加。
(四)对4S店及修理厂过度依赖。4S店、修理厂作为保险公司重要的车险业务渠道,迫于竞争压力和人手紧张,有些保险公司放宽对修理厂的理赔管理要求,赋予修理厂代报案、代查勘、代定损、代索赔的理赔职能,未能对修理厂从维修资质、客户反馈、维修价格、信用、换件复检等全方位进行内部控制和监督,导致产生大量的道德风险和利益漏损,主要表现为:制造虚假赔案、扩大损失范围、更换配件以次充好(“副厂件”代替“正厂件”、“国产件”代替“进口件”、“旧件”代替“新件”)、对明显未损坏的部件进行更换、以换代修、可更换的零部件却更换了总成件甚至根本未更换配件、串通客户能换不修、以业务为条件迫使公司接受高额报价、收买定损报价人员等手段坑害公司利益,谋取非法暴利。
(五)配件价格本地化工作滞后、且缺乏权威性。在车险事故修理费的构成中零配件费用所占的比例相当大(据不完全统计约占70%以上,并且随人力成本及汽车零配件制造成力提高占比会逐渐升高),尽管目前各财产保险公司都在维护定损系统配件价格,报价工作也实行了电子化操作和管控,但由于人手紧张,专职报价人员严重不足,价格本地化工作开展不力,零配件价格数据信息的更换速度跟不上市场变化的需要,加之供应渠道不畅,很难实现报供结合,致使所报价格缺少权威性,只能接受4S店或修理厂偏高的价格或由定损人员无标准地盲目定价,无形中增加了赔款水分。
(六)人伤案件数量及案均赔款逐年上升。随着各种医疗药物及医疗设备价格大幅上涨、人身损害赔偿标准逐年提高,导致人伤案件案均赔款每年递增,医疗审核人员配备不到位、缺乏专业知识、工作不负责等原因未能及时开展跟踪调查工作,往往对伤者治疗情况、个人信息一无所知,加之社会医疗资源稀缺,医院对保险公司的人伤跟踪及审核的不配合、伤者维权意识提高等因素导致在各种人伤案件中存在“搭车开药”、擅自扩大伤残等级、开具虚假证明(户籍证明、误工证明、被扶养人证明等)、涂改医疗费票据、借诉讼索要精神赔偿等现象,同时通过利用各种人伤赔偿项目骗赔的案件也时有发生。
(七)保险欺诈未能有效识别。随着保险公司服务水平的提高和理赔时效的进一步加快及国家对交通事故的处理模式进行了改革,保险公司对保险骗赔、诈骗等行为缺乏必要的控制机制,公安、检察等部门对此的打击力度出击不是十分得力,加之保险公司人才竞争加剧,理赔人员匮乏,理赔人员的技能和经验需要进一步提高,致使部分人员利用各种手段进行保险诈骗,使得骗保呈现上升趋势。
(八)车险理赔监督体系未能建立。从笔者了解到的情况看,大多数保险公司没有从理赔监督体系的建立上加强对理赔工作的监督和控制。一是未能建立健全风险预警指标体系,分析车险理赔过程的各种因素,对可疑案件进行核查;二是未能建立健全理赔后监督机制,目前理赔后监督形式单一,在检查方式上现场检查与非现场检查也相互脱节,监督无权威性,缺乏必要的连带责任追究制度;三是未能强化外部监督机制,借助第三方调查力量对理赔内部人员进行独立调查。
二、问题产生的内生原因
分析上述问题产生的原因,有社会经济环境、市场竞争因素、资源配置不足、技术及管理手段落后等方面的原因,但其主要原因是财产保险公司受传统观念影响“重承保,轻理赔”,导致在车险理赔工作中存在一些薄弱环节未及时改进,具体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考核机制不健全,经营管理粗放。长期以来,由于体制、考核机制不健全、不完善,保险公司过于注重规模,盲目追求市场份额,缺乏效益观念、成本观念,滋生了重规模、轻效益,重数量、轻质量,重承保、轻理赔的思想,对理赔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不到位,对车险理赔关键风险点缺少必要的内控和监督,经营管理粗放,为了控制赔款进度,对客户的索赔要求故意进行压赔、限赔或拖赔;为了占领市场而一味迁就客户进行通融赔付、人情赔付;为了得到4S店保费一味追求送修资源互换,不考虑客户感受;而面对保险欺诈缺少必要的防范措施。
(二)人员缺少专业培训,素质参差不齐。车险理赔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工作,赔偿项目涉及面很广,这就要求车险理赔人员,特别是查勘、定损、报价、医疗审核、核赔方面的工作人员,应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理赔经验以及较强的辨伪能力。而现有的部分查勘定损人员并不具备相关知识和能力,在实际理赔操作过程中显得心有余而力不足,不能对定损、报价、医疗跟踪、疑案调查等核心风险点进行有效控制,加之极少数人员因道德水平低下、法律意识淡薄被别有用心的修理厂收买,这些因素导致车险理赔的“技能漏损”和“故意漏损”。同时,案件量大幅上升而理赔人员相对不足,案件数量与管理能力不匹配,导致现场查勘率和案件处理率偏低、车险理赔周期过长,与客户接触的接报案、查勘、定损等前台服务能力偏弱、服务形象不佳,客户满意度不高。
(三)理赔监督不严,问责不到位。由于公司理赔内部审批和检查监督机制,后端对前端监督控制能力不足,对理赔人员违规违纪行为查处不力,行风行纪检查和理赔效能监察也流于形式,同时对理赔人员缺乏有效的、统一规范的考核机制和激励约束机制,导致车险赔付率居高不下,利益漏损现象无法有效遏止。如,定损复查、赔案复查是对定损人员、赔案处理人员工作质量的有效监督手段,致使许多理赔风险控制点成为“盲区”,对于查出的问题及人员碍于情面和受“家丑不可外扬”思想的束缚免于问责或问责执行不严,未能真正发挥内控监督的制约作用。
三、解决建议
认真分析并解决经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建议从以下几方面入手,提高车险理赔精细化、专业化水平,进一步提升以客户为中心的车险理赔服务能力。
(一)优化车险理赔队伍结构。随着车险新的发展模式和盈利模式的确立,保险公司迫切需要建立与其相适应的车险理赔队伍。首先,应针对理赔队伍现状对理赔各岗位确定标准工作量,并按照标准工作量核定各理赔岗位人员数量,及时充实不足人员,提高准入门槛和岗位标准,包括文化素质、基本技能、从业经历、业内评价等,同时不断整合优化车险理赔人员的科学配置,为进一步加强理赔内控、防止利益漏损提供人员组织保障;其次,实行车险理赔员资格准入考试和核赔师评聘制度,拓宽车险理赔专业技术人员的职业发展通道,提高车险理赔内控的工作技能,改善车险理赔人才素质和结构,实现专家治司、技能制胜;再次,着力打造一支作风过硬、纪律严明的理赔队伍。在队伍管理上,做到思想教育与技术培训同步,激励与约束并举,从严治理队伍,严厉打击内外勾结诈骗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努力提高理赔内控工作的执行力,充分激发和调动车险理赔员工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
(二)加强车险理赔风险管控。车险作为典型的管理型险种,要实现理赔内控的高效运作,保险公司应持续推进“车险保效益工程”,以新车险理赔系统为依托,落实车险理赔关键举措,大力开展车险理赔的标准化和规范化操作,优化理赔流程,提升理赔成本控制能力。严格控制利益漏损,全面监控车险赔付率控制目标,认真细致地做好赔付率、未决赔款发展比例和案均赔款等指标的分析和监控,发现异常数据要及时进行预警和督查;加大理赔成本的管控力度,制定详细的现场查勘率考核制度及指标,提高单方事故和其他高风险案件的第一现场查勘比例,规范直接理赔费用列支,切实加强远程定损、核损、定损复查、报价、医疗跟踪调查等关键环节的管理,认真开展修理厂换件复检工作,完善对修理厂综合评价考核,扎实推进车险反欺诈工作,通过理赔信息反馈建立驾驶人与保险车辆的“黑名单”制度,完善理赔各岗位考核制度和质量评价机制,逐步形成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流程体系,并通过加强理赔部门的微观基础建设,对车险理赔的主要风险点进行全面把关。
(三)强化车险理赔的监督。首先,要建立健全风险预警机制和理赔后监督机制。一是建立风险预警指标体系,通过综合机构、查勘定损人员、风险事故类别、修理厂等因素,筛选可疑案件进行核查;二是上级公司应定期对保险公司特定车险业务按照预设比例进行赔案复查,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整改,发生严重情况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其次,要强化外部监督机制。建立独立的理赔违纪查处机制,借助第三方调查力量对理赔内部人员违纪违规问题重点进行独立查处,同时启动社会监督机制,在与保险经营联系较为紧密的行业或部门,广泛聘用保险社会监督员,对公司理赔常规服务进行监督,对理赔人员建立执业诚信档案,定期进行评价,设立专门的举报箱和举报途径,建立举报奖励制度。再次,要加大审计监察力度。通过理赔质量审计和理赔效能监察等途径对保险公司的车险理赔情况进行全面检查,从理赔考核指标、理赔监控指标、落实关键举措、赔案处理质量等方面进行多纬度、全方位的定量分析和定性分析,及时发现车险理赔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并进行反馈,强化对理赔违规和超赔案件的查处力度,一旦发现弄虚作假的情况要组织深入调查,对违规违纪人员要严肃处理,决不姑息迁就。保险公司理赔服务和举措篇3
一、坚持规范化,实现文明服务
为了加强和改进公司工作,更好地服务社会,服务客户,按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保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切实提升寿险服务质量,努力为客户提供舒心、满意的服务。一是靠纪律约束。制定了《文明管理和服务规范》,确定了十二项服务承诺,张贴了接待接听电话的文明标语,列出了20条文明用语和10条禁语,推行“一站式”办公和“一条龙”服务。同时,要求员工佩戴胸卡上岗,作到服务要态度热情、语言文明,让客户满意;并要求客户有问题解答要清楚、准确、不推诿扯皮。工作中,明确员工作到不让保险合同及其它协议滞留;不让差错发生;不让时间浪费;不让客户受到冷遇。二是靠制度规范。先后制定了下发着装令、服务令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制》、《实行“一把手工程”落实“双评”工作责任制》等14项工作制度措施,明确了公司领导班子对党风廉政建设应负的责任,规定对损害社会、客户的行为、轻者诫勉谈话或扣发奖金,重者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直至开除公职;明确了“一把手”负总责和主管经理的分工负责制,把班子和队伍的廉政建设工作和纠正行风不正之风的工作摆上位置,纳入日程。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规范了服务行为,提高了服务水平,公司上下做到了“今天的事今天办,不拖;能办的事立即办,不等;难办的事想法办,不推;牵扯其他部门的事主动协调办,不靠”。去年以来,客户投诉率明显下降,实现了“零投诉”的工作目标。三是靠奖惩促动。对在服务和业务中涌现的先进团队和个人,我们先后拿10000元,在公司内对成绩突出者进行表彰。同时,对不文明服务,不按制度办事的员工,坚绝给予严肃处理,先后解决了服务不到位,理赔不及时,作风不端正,解答不清楚、语言不规范等问题。为了方便广大群众对公司服务的监督,我们还设立“举报箱”和“举报电话”,征求意见,对反馈意见和建议进行认真整改。对有违纪行为者坚持严肃处理,并对举报有功人员实行保密,给予奖励。
二、坚持制度化,实现高效服务
制度建设,是保障公司业务高效运转的生命线。尤其作为现代企业,面对强大的市场竞争压力,更需要相应的管理来约束人的行为,提升人的素质,激发人的热情。为此,我们在制度建设上进行了大胆尝试。一是推行公示制,送客户一个“明白”。作为窗口服务单位,我们推行了服务工作执法公示制,把中国人寿某与公司的管理职能,工作标准及完成时限,向社会公开明示,明确核赔时限,在遵循公平原则,掌握核赔统一尺度的基础上,做到小赔案手续齐全的随来随办,一般性赔案七天内办完,对于超过五仟元以上的重大赔案,需报市公司审批,与客户说明情况待审批后及时赔付。同时坚持公示,公示了就算数,违示了就查处。在推行公示制以来,已对6名不按公示时限办事员工进行了处罚,有力地提高了工作效率和质量。二是推行特办制,行客户一个“方便”。本着推动公司快速发展的原则,对确实存在特殊情况的事情,我们坚持个性化原则。首先,为了减轻保户来县办理的经济负担,开通新站镇营销服务部与县公司“周转箱”业务,方便了客户加快业务办理速度。其次,对边远村镇学校的小件赔案,如轻伤客户作到当地医院处理,经核实后作一次性处理及时赔付。在我们特色服务和优惠政策吸引下,今年城乡各中小学校在我们公司承保,大大提升了公司美誉度和个性化的服务质量。三是推行稽查制,给客户一个“权利”。为确保各项服务措施落实到位,我们加强了对公司日常工作的外部监督和内部稽查。通过聘请行风监督员,设立举报和举报电话,开通总经理热线电话及实行岗位责任制,客户投诉追究制度,业务差错追究制度,大大提高受理客户咨询,投诉和挂失等服务质量。同时,我们分发挥稽查队作用,采取抽查,暗访等方式解决违纪问题。保险公司理赔服务和举措篇4
关键词:保险服务;创新管理
中图分类号:F84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4)03-0-01
“服务创新”是指能够从根本上影响保险公司经营的各个环节的服务新理念、新手段、新体制和新技术。当前,各家保险公司竞争的焦点往往局限于保险产品的质量和价格上。但随着我国保险业的迅猛发展和市场竞争的日益激烈,人们对保险的需求不仅仅局限于保险产品的质量和价格,而更加关注保险服务的优劣。因此,保险服务创新将成为市场竞争的新焦点,成为加快保险业发展的关键。笔者长年在一线从事展业服务工作,对保险服务创新深有感触。拟结合实际谈点看法。
一、当前保险服务存在的问题
保险服务流程不够科学和顺畅。目前,各家保险公司纷纷采取24小时电话服务、现场查勘等方式吸引客户,改善服务,但从实际结果来看不尽理想。究其原因就是工作流程上还不够科学。以理赔服务为例,从保户出险报案到领取赔款需经过报案登记、现场查勘、定损、理算、案卷审批、赔款支付等环节。如果其中任何一个环节出现问题,都将影响理赔服务的速度和质量。另外,在有些保险企业内部,工作流程中仍存在空白点和盲区。目前,保险服务中普遍存在“理赔人员到达现场慢,保护索赔等待期长”的问题。确保工作流程中每一环节“顺畅无阻”,是保险服务的当务之急。
员工素质低影响保户对保险公司的信任度。保险服务需要通过保险公司员工的行为来实现。在实际工作中经常听到有些保户反映业务人员对保险条款及相关法规解释不清,甚至误导保户。员工素质直接关系着对保险产品的信任度。一个优秀的员工可以把产品的有效信息完整地、适时地传达给客户,帮助客户认识风险、分析风险,再通过销售保险产品来转移风险。
保险服务技术投入和基础设施不足。保险服务要实现集约化、专业化的管理模式,必须依靠现代高科技手段,达到快捷、高效运转。目前,国内保险机构业务的快速发展,尤其是新机构业务规模的迅速扩张,与之相适应的售后服务、基础设施等明显滞后。
二、保险服务创新的必然性
保险服务创新是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手段。保险属特殊服务行业,较一般商品服务属性更强。服务贯穿于整个经营活动的全过程,服务质量、服务水平直接影响公司如何生存和发展。据调查显示,投保客户从一个公司转向另一个公司的原因,70%是服务质量问题。怠慢一位顾客,会影响40位潜在客户。而一个满意客户则会带来8笔潜在生意。可见,搞好服务对于保险业来说至关重要。服务创新已成为保险公司在市场竞争中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手段。
保险服务创新是市场完善的必然要求。由于国内保险市场还不十分健全,各种不正当竞争、违规经营的现象时有发生。但随着法律法规的日益完善和监管力度的不断加强,保险市场正在逐步走向规范。当前,保险经营方式正逐渐从传统型向服务型转变。只有与时俱进,不断进行服务创新,才能推动保险市场健康发展。
三、关于保险服务创新的举措
(一)创新服务理念
对于保险公司来说,真正意义上的“客户为中心”,不仅仅是在服务上为客户提供更多的方便,而且意味着公司的经营模式要实现以“业务为中心”向“客户为中心”的转移。公司的一切活动包括保险产品的设计、保险营销、保险理赔等皆以“客户至上”为原则。在保险产品设计方面,要切实反映客户的需求,因时而变,因人而变;在保险营销方面,要从传统的交易性推销转变为关系直销,提高客户的忠诚度;在保险理赔方面,要做到快速、准确、及时、周到、不惜赔、不滥赔。除此以外,对服务理念的贯彻还体现在保险的延伸服务领域,满足客户的其他相关需求。按要求,公司不仅要为客户提供多样化、差异化、个性化的保险产品,而且还要尽可能地为客户提供零距离的保险服务,用服务赢得客户,使之与客户建立长期双赢互惠关系。
(二)创新服务手段
随着社会的发展,客户对服务的需求和期望也越来越高,不管是从保险的产品设计、投保程序,还是缴费、理赔等各个环节,客户都希望得到多样化、个性化的服务。这就需要公司通过服务手段的创新来提升服务水平,从而最大限度的满足客户需求。如为客户提供一些有关理财顾问、信息交流、风险咨询、防灾防损等方面延伸服务;还有与养老、医疗保险相关的保险延伸服务,包括定期免费体检、健康咨询、附加康复护理等。
(三)创新服务体制
服务体制的创新,不是简单在组织结构上设置一个服务中心,而是要求公司的整个业务运作皆围绕如何向客户提供服务,尤其是围绕服务流程来进行。并对人员分工、岗位、部门设置等进行重新组合。对于公司员工而言,服务创新主要体现在激励机制与约束机制的改革和完善。保险公司理赔服务和举措篇5
理赔是保险服务的核心
光大永明人寿张敬臣总裁曾经说过:设立保险公司就是为了理赔。一直以来,理赔难都困扰着保险客户,也制约了保险业的发展。因而光大永明人寿一直秉持“诚信正直,以客为尊”的服务宗旨,将高效理赔作为工作重中之重,解除客户的后顾之忧。成立7年来,光大永明陆续推出多项人性化的理赔举措,包括推行全国通赔服务,方便客户异地申请理赔;小额案件快速赔付:为VIP客户提供理赔绿色通道;报案后理赔回访指导客户准备申请材料;重大赔案理赔服务前置;北分阳光花仙子慰问行动:理赔服务质量跟踪制度等。仅2008年一年,光大永明共受理理赔申请2229件,支付金额超过1008万元。
2007年3月2日,天津客户王先生的家属来到光大永明,将一面绣有“理赔高效,诚信为民”的锦旗和感谢信交到了公司执行副总裁田农手中。原来,王先生在2004年1月投保了光大永明大病无忧重大疾病保险B款,保额20万元。2007年1月,王先生患急性重症乙型肝炎,在天津市某医院住院治疗。2月9日,光大永明理赔人员赴医院慰问王先生,并快速为王先生准备好了完整的病历资料,核赔中心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了多名杈限人的审核批准工作。2月15日,20万元理赔金就划到了王先生的账户。从王先生提出理赔申请到理赔金划到他的账户,光大永明只用了6个工作日。2008年,根据对天津理赔客户回访结果显示,公司客户的满意度高达93%。电话中心,用心聆听
电话中心是光大永明客户服务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承担着查询、咨询、投诉、报案、电话变更、新契约回访及离职人核查回访等各项工作,通过全天候,多渠道的专业电话咨询服务,电话中心使得投保人的各项服务更便捷、更可靠。
目前,电话中心有呼入和呼出两大技能组。呼入组的主要工作是受理各种查询,咨询,投诉,报案,电话变更等。2008年下半年,受全球金融海啸的影响,拥有投资类险种的投保人对自己持有的保单收益状况产生了忧虑,导致电话咨询、账户查询及投诉,变更等业务量出现了急剧增长,投保人大多表现出激动和不满的情绪。在此情况下,电话中心呼入组的员工不仅及时调整心态,站在投保人的角度换位思考,耐心解答疑问,协助解决问题,汇总并分析投保人所关注的问题,采取多种方式主动帮助他们消除疑虑。通过电话中心员工耐心、专业、细致、热情的服务,有效帮助投保人解决了账户转换需求,稳定了情绪,帮助他们树立了长期投资的理念。
电话中心的另外一项重点工作是保单回访。回访是投保后投保人在公司体会到的第一项售后服务。电话中心呼出组的员工们不断摸索沟通技巧,沟通方式,对座席人员进行相应的培训以提高整体服务技能。同时为了保证投保人利益,做好公司的风险管控,2008年,电话中心还对回访用语进行了多次完善,并将回访当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及时汇总分析,把潜在的风险向公司进行反馈。在2008年上海市保险同业工会组织的窗口服务互查活动中,光大永明专业的回访流程和回访人员优秀的工作能力被行业协会推荐为电话回访示范样本,在行业和社会上树立了健康良好的形象。
特色服务,真诚关怀
一张保单,完成销售、客户签字生效只是开始,在这之后数年甚至数十年的保障期内,对客户始终如一周到满意的服务才真正体现保险的价值和保险公司的承诺。因此光大永明强调将对客户诚挚的关怀融入到售后服务的各个环节和细节之处,以客户体验为主导,用专业和热忱树立光大永明的服务品牌。为了让客户享受到方便、高效,优质、专业的星级寿险服务,光大永明多次打破行业惯例,推出一系列独具特色的服务举措。
2008年11月,光大永明客户服务部工作流系统进入启动阶段。此系统整合原有的业务系统平台,实现了在一个系统下有效记录客户投保、核保、保单管理、回访,理赔等各个业务环节的全面信息,并且在一个系统下能完成客户服务所有环节的作业。例如,一个天津的投保人,在天津投保之后举家迁至上海,不久在上海他又投保了新的保单,最后在杭州出差期间住院,申请理赔。这位投保人的一系列业务,诸如投保,保单迁移、客户信息变更、理赔等业务,借助客服部工作流系统,不仅能够在其所在地的分公司就近申请办理,更能在业务流程,时效上得到相同的保证。这样一来,大大方便了投保人。保险公司理赔服务和举措篇6
论文摘要:对于保险服务而言,最为引人关注的是理赔问题。众多保户对保险存在“投保容易理赔难”的印象,严重影响了保险业的健康发展。有效解决理赔难的问题,应从保险公司、客户、保险监管部门、保险行业协会、外部环境等多方面采取措施。
一、保险理赔困难的原因分析
(一)保险公司方面
1.多数保险公司经营指导思想存在问题。当前,保险公司普遍存在重视业务发展、忽视客户服务的倾向。保险公司各级机构为超额完成上级公司下达的任务,会千方百计做大业务规模,抢占市场。对于理赔等客户服务工作由于和机构利益关系不是很大,各级机构对此重视不够,使理赔等客户服务工作流于形式。
2.保险公司业务前期管理的诸多环节存在问题。理赔作为业务环节的最后一个关口,业务前期埋下的隐患都会在这里暴露出来,主要包括:
(1)条款制定中的问题。部分保险产品在条款设计上存在缺陷,为理赔工作带来一些争议。例如某公司产品的责任免除条款中有“被保险人违反法律、法规或其他犯罪行为”一款,既可以理解为被保险人的违法行为和犯罪行为,也可以理解为仅指被保险人的犯罪行为。
(2)展业过程中的问题。销售人员在销售产品的时候往往不向潜在的消费者披露对于自己不利的信息,因为这样会影响他们的销售利益。在这种销售机制下,加上对保险人职业道德教育、恶意承揽约束力不够,兼业机构人员签单不规范等原因,使消费者处于交易的不利地位。
(3)核保环节中的问题。当前,在有业务就有一切的指导思想下,部分核保人员缺乏责任心,核保把关不严,导致进门容易出门难的现象较为普遍,由此引发了许多理赔纠纷问题。当然有些保险公司缺少科学的核保技术和评点手册也一定程度上降低了核保质量。
3.保险公司理赔人员业务水平良莠不齐。保险公司理赔专业人才缺乏,现有的理赔人员,大多数不具备专业的理赔知识和能力,办事效率低下,每当出现复杂赔案时,往往难以做出准确判断。
(二)客户方面
从客户方面看,由于缺乏必要的保险知识,也会让客户感觉理赔困难。
1.客户不了解理赔流程,认为发生事故应该马上理赔。尤其是赔案中并存着诸多的道德风险,使得保险公司在处理赔案时不得不小心谨慎,要求被保险人一方提供详尽的单证、材料,客观上造成理赔时间较长。
2.有些客户认为发生事故保险公司就要对损失进行全额赔付。其实,保险公司的赔付标准和具体的赔款计算方法都有具体的规定,这些内容会写入赔款计算书,客户可以索要,以核对赔款金额的合理性;如果导致事故发生的原因不属于合同约定的责任范围,或是在缺少必要的索赔单证等情形下,保险公司做出拒赔决定合理合法,客户就不能纠缠不清,一味要求保险公司赔付。
3.客户投保环节不谨慎,签约时草率,对条款理解不透彻,为日后理赔埋下隐患;对理赔程序及事项事先不太明了,或存在误解,也极容易在出险理赔时产生争议,引发赔偿纠纷。
(三)保险监管方面
1.保险监管部门存在重发展、轻管理的监管理念。由于当前国家发展保险业的思路是做大做强保险业,这种思想在具体贯彻执行过程中,做大保险业的思想被片面强调,以为发展保险业首先要做大保险业,或者做大保险业就是做强保险业。在这种思想的指导下,保险监管机构重视对市场主体进入门槛的把关,却忽略了保险公司日常经营过程的监管,尤其是忽略了对保险服务质量的监管。
2.保险监管透明度低。由于保险监管透明度低,对各大保险公司理赔服务监管无实质性标准,难以控制保险理赔服务质量。主要问题有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对保险公司的举报投诉电话不对外公布,社会公众难以比较保险公司服务水平的优劣状况。第二,对保险公司的经营情况和处罚情况不对外公布,经营不善的或违规操作的公司可以继续在市场中生存下去,不知情的公众也依然去购买其产品,无形中侵害了社会公众的利益。第三,没有正规的信息披露渠道,社会公众无法及时、完整地从权威、中立的机构或媒体获得关于公司、产品和市场情况的重要信息。
(四)保险行业协会方面
保险市场各个主体都忙于贯彻“做大做强”的指导思想,无暇顾及彼此之间达成的行业公约或承诺等。这使得保险监管部门赋予保险行业协会的“以促进保险业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有利于维护保险行业利益和市场秩序、有利于协会自身发展为目标,积极进行体制改革和制度创新,真正成为加强行业自律、维护公平竞争的监督体系……”等诸多职责无法很好地实现。因此,由于保险行业协会的行业自律作用未得到充分发挥,在保险公司理赔服务质量问题上,保险行业协会达成的行业公约或承诺显得苍白无力。
(五)外部环境方面
1.相关法律制度不健全。这一问题制约了我国保险业的进一步发展,亟待对相关法律做进一步的修改和完善。(1)由于相关制度不健全,理赔涉及的很多机构、部门,如医院、公安部门等都没有法律规定的义务和责任为保险理赔提供证明,这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理赔调查取证的难度,拖延了理赔时间。(2)由于《保险法》没有对保险人“及时”理赔的时限做具体规定,所以对于保险事故的理赔及时与否,没有公正的衡量标准和监督标准。保险人一方无论怎么拖延时间,也都可以用“没有达成协议”等理由应付保户,而且不受任何法规方面的监督、惩处,这使得极少数保险公司在理赔时的确存在钻法律空子的现象。
2.保险行业理赔难的言论泛滥。在生活中我们不难发现,只要一遇到保险理赔纠纷,就认为是保险公司的责任,舆论中“投保容易理赔难”的言论流传甚广,不能不说有这方面的原因。
3.社会监督有待加强。社会监督对生活的各个方面产生的影响正在逐步加强,如果能够有效利用这种力量,对解决保险理赔难问题十分有益。目前,我国在利用保险评级机构、新闻媒体、独立审计等机构发挥监督作用方面做得还很不够,对保险公司的影响甚微,没有起到应有的督促作用。
二、解决保险理赔难题的对策
理赔难的形成是一个复杂的过程,同样,解决它也不是一朝一夕的事。要彻底解决理赔难的问题,除了保险公司自身应当克服其不足之外,还需要保险监管部门、保险行业协会、广大客户以至整个社会的共同努力。
(一)保险公司应采取的措施
从保险公司的角度讲,要解决理赔难题,就是要以客户为导向,提高理赔质量。具体而言,当前为提高理赔服务质量,保险公司要抓好如下几个环节:
1.树立以客户为导向的经营管理观念。在保险公司整个经营过程中,牢固树立以客户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并具体落实到业务流程的各个环节,要以客户为中心来构建客户服务体系,不断改善和优化客户服务,树立诚心可靠的良好企业形象。
2.完善保险经营前期各环节的管理来解决理赔难的问题。首先,革除现有保险条款的弊端,在保持保险条款的严谨性和法律上的可操作性的前提下尽可能让保险条款通俗化。其次,加强展业管理,提高人的从业标准,提升人素质,建立执业诚信档案,完善对人的监管。再次,加强核保管理,严把“进口”关,最大限度地减少无效合同的产生,防范保险欺诈和犯罪,把可能出现的纠纷消灭在萌芽状态。
3.建立科学的理赔机制,提高理赔人员的素质。借鉴发达国家的理赔经验,让保险专业律师和其他中介机构的专业人士介入保险公司的理赔。加强现有理赔人员的素质培训,制定出一套详尽的理赔工作考核办法,加强对理赔人员在业务、服务等方面的教育和监督,同时可按不同职级给予专业津贴,以激励理赔人员不断提升自己的专业水平和服务能力。
4.健全保险公司内控制度。保险公司要健全严格的理赔服务规程,实行经理负责制和个人岗位责任制,将保户接受服务的满意度纳入到考核指标中,做到职责分明、平衡制约、考核有据、奖优罚劣;加强对结案率和未决赔款的考核力度,并将其与岗位目标考核内容挂钩,以评定优劣。
(二)客户应注意的问题
从客户的角度出发,要避免自己在出险索赔时遇到理赔难题,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了解保险理赔流程。公司的保险条款中有关理赔流程的说明,客户可以通过阅读保险条款了解,当然也可以通过保险公司客户服务柜台或者热线电话详细咨询理赔的流程。在申请理赔时,可以向保险理赔人员了解保险理赔的具体步骤以及办理进度等情况。
2.正确地看待保险。树立正确的投保意识,正确看待保险的保障功能,实事求是对待保险索赔,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利益。在订立合同时讲求诚信原则,向保险公司提供全部实质性重要事实,并信守合同订立的约定与承诺。
3.注意投保环节的问题。客户在投保时应注意选择一家实力较强的保险公司,这样可以在客户服务方面有保障;选择一名从业时间长、无不良记录的保险人,并根据个人情况正确选择保险产品;注意仔细阅读自己所投保险的条款,特别注意对其中的保险责任、如实告知及理赔申请等条款的了解,避免以后发生纠纷。
4.客户在理赔环节要注意的事项。一旦出险,客户要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并在业务人员的协助下尽快收集好相关单证,办理相关手续。在办理理赔案件过程中,经常与理赔人员保持联系,如果需要客户提供相关信息时,客户应该及时进行反馈。
(三)保险监管部门应采取的措施
1.转变监管理念。保险监管不仅要结合我国保险业实际,探索具有中国特色的保险发展道路,更要认识到保险最基本的“稳定器”、“助推器”作用,所以保险监管要紧紧围绕促进我国保险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这一主题,把工作重心转移到宏观调控、行业规划、政策引导、制定规章、市场监管和公共服务上来,其中要加强对保险服务的监管,督促保险公司提升理赔服务质量,促进保险业的快速发展。
2.提高保险监管的透明度。当前,只有保险监管部门有能力对公众进行全面的信息,因此应当及早解决监管透明度低的问题。比如对外公布保险公司的举报投诉电话,让社会公众真实反馈自己接受服务水平的优劣;对保险公司的经营情况和处罚情况对外公布;指定中立的信息披露渠道,让社会公众及时、完整地从这些机构或媒体获得关于公司、产品和市场情况的重要信息,改变保户只能听取保险公司和业务人员一面之词的现状。
(四)保险行业协会方面
1.加强保险行业协会自身建设。面对保险市场中众多的市场主体,保险行业协会的实力明显单薄,如不加强自身建设,很难保证其职能的发挥。今后要改善人才结构,提高人员素质;明确和完善协会职责。此外,还要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努力推进保险协会信息化等等。通过加强自身建设,让各保险监管部门、社会公众、保险公司等经营机构充分认识到保险行业协会存在的意义。
2.协调与保险市场主体和保险监管部门的关系,充分发挥行业自律功能。保险行业协会是介于政府和保险企业之间的社会中介组织,所以应充分与保险市场各行为主体和保险监管部门沟通,形成一种良好的互动机制。一方面可以代表协会会员向政府反映保险监管的意见和情况;另一方面,行业协会还可以通过监管部门牵头,制定行业公约督促会员共同遵守和相互监督,维护市场秩序,协调相互关系,充分发挥保险行业协会的行业自律功能。
(五)外部环境的培育
1.加强法制建设,加大执法检查和司法监督力度。加快对保险理赔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和完善。保险法虽然做过一次修改,但并不能满足保险理赔发展的需要,应加快对保险理赔相关法律法规的研讨和修订工作。执法检查和司法监督是防范和化解理赔风险的有力武器,然而执法不严、司法不公导致赔款逐年上升,助长了保险欺诈行为的蔓延,严重损害了保险业的形象,导致理赔难言论泛滥。因此,应加大司法监督和执法检查力度,以解决理赔难问题。
2.加快保险中介机构的培育和发展。随着我国保险业的快速发展,中介机构将会越来越多地参与到保险活动中来,其中尤以保险经纪人和保险公估人的发展更为迫切。首先,保险经纪人可以帮助投保人选择其需要的保险产品、保险公司,同保险公司洽谈合同细则并代办相关手续。保险合同往往因保险经纪人的参与而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保险纠纷的发生。其次,根据我国保险业的发展状况和借鉴国外保险公司的成熟经验,我国应该大力发展保险公估业,由没有利益关系的公估人负责查勘、定损工作,这样能够更好地体现保险公司合同平等的特点,使理赔过程公开、透明,能有效避免可能出现的纠纷。
3.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当前,社会监督已经存在于我们生活的各个方面,其对行为主体的影响正在逐步增强,如果我们能够有效利用这种力量,就能有效解决保险理赔难的问题。比如通过报刊舆论披露保险公司理赔中存在的问题,会直接影响到保险公司的企业形象,从而影响到其市场份额,也会引起监管部门的注意力和必要的干预。
参考文献:
[1]周道许.中国保险业发展若干问题研究[M].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2006.
[2]孙大俊,张永珠.保险“理赔难”的原因及解决对策[J].金融理论与实践,2005(11).保险公司理赔服务和举措篇7
一、导致保险理赔困难的原因分析
1保险公司角度
多数保险公司经营指导思想存在问题。当前,保险公司普遍存在重视业务发展,忽视客户服务的倾向。保险公司各级机构为超额完成上级公司下达的任务,会千方百计做大业务规模,抢占市场。对于理赔等客户服务工作由于和机构利益关系不是很大,各级机构对此重视不够,使理赔等客户服务工作流于形式。"保险公司业务前期管理的诸多环节存在问题。理赔作为业务环节的最后一个关口,业务前期埋下的隐患都会在这里暴漏出来。影响理赔的业务前期相关环节的问题包括:
条款制定中的问题。众多的保险产品满足了客户多样化的需求,对保险业务的蓬勃发展功不可没。但是,不可否认的是,部分保险产品在条款设计上尚存在一定的缺陷,为理赔工作带来一些争议。例如某公司产品的责任免除条款中有“被保险人违反法律、法规或其他犯罪行为”一款,既可以理解为被保险人的违法行为和犯罪行为,也可以理解为仅指被保险人的犯罪行为。
展业过程中的问题。目前,各大保险公司大都通过雇用保险人和保险兼业机构销售保险。销售人员在销售产品的时候往往没有动力去向潜在的消费者披漏对于自己不利的信息,因为这样会影响他们的销售利益。在这种销售机制下,加上对保险人职业道德教育、恶意承揽约束力不够;兼业机构人员签单不规范等原因,使消费者处于交易的不利地位。
核保环节中的问题。当前,在有业务就有一切的指导思想下,部分核保人员缺乏责任心,核保把关不严,导致进门容易出门难的现象较为普遍。由此引发理赔纠纷问题自属正常,当然有些保险公司缺少科学的核保技术和评点手册也一定程度上降低了核保质量。
保险公司理赔人员业务水平良莠不齐。保险公司理赔专业人才缺乏。现有的理赔人员,大多数不具备专业的理赔知识和能力,办事效率低下,每当出现复杂赔案时,往往难以做出准确判断。另外在少数保险理赔人员身上仍然存在“官僚”作风,最终只能造成保户对“保险”望而却步,影响了保险公司的声誉。
2客户角度
从客户角度来看,由于缺乏必要的保险知识,也会让客户感觉理赔困难。
客户不了解理赔流程,认为发生事故应该马上理赔。尤其是赔案中并存着诸多的道德风险,使得保险公司在处理赔案时不得不小心谨慎,要求被保险人一方提供详尽的单证、材料,客观上造成理赔时间较长。
有些客户的心里就是发生事故保险公司就要对损失进行全额赔付。其实,保险公司的赔付标准和具体的赔款计算方法都有具体的规定,这些内容会写入赔款计算书,所以客户可以索要,以核对赔款金额的合理性;如果导致事故发生的原因不属于合同约定的责任范围、保户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缺少必要的索赔单证等情形下,保险公司作出拒赔决定合理合法,客户就不能纠缠不清,一味要求保险公司赔付。
客户投保环节不谨慎,签约时草率、对条款理解不透彻,为日后理赔埋下隐患;对理赔程序及事项事先不太明了,或存在误解,也极容易在出险理赔时产生争议,引发赔偿纠纷。
3保险监管角度
保险监管部门存在重发展、轻管理的监管理念。由于当前国家发展保险业的思路是做大做强保险业,这种思想在具体贯彻执行过程中,做大保险业的思想被片面的强调了,以为发展保险业首先要做大保险业,或者做大保险业就是做强保险业。在这种思想的指导下,保险监管机构重视对市场主体进入市场门槛的把关,却忽略了保险公司进入门槛以后的日常经营过程的监管,尤其是忽略了对保险投诉的监管。
保险监管透明度低。由于保险监管透明度低,对各大保险公司理赔服务监管无实质性标准,难以控制保险理赔服务质量。主要问题有以下几个方面:第一,保险产品审批情况不对外公布,社会公众难以了解他们准备购买的保险产品是否合法;第二,对保险公司的举报投诉电话不对外公布,社会公众难以比较保险公司服务水平的优劣状况;第三,对保险公司的经营情况和处罚情况不对外公布,经营不善的或违规操作的公司可以继续在市场中生存下去,不知情的公众也依然去购买其产品,无形中损害了业绩优良、守法经营的公司的利益,也侵害了社会公众的利益;第四,没有正规的信息披露渠道,社会公众无法及时、完整地从权威、中立的机构或媒体获得关于公司、产品和市场情况的重要信息,只能听信保险公司和业务人员的一面之词,助长了误导之风。保险公司理赔服务和举措篇8
理赔工作在保险业务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它不仅事关保险公司自身的经济效益和发展,也影响到保险职能作用的发挥及社会效益的实现,对保障社会稳定和人民的安居乐业发挥着积极的作用。为此我们在理赔管理中,本着各自的工作岗位和分工,认真履行职责,努力学习有关理论和规定。随着公司‘精’‘细’‘微’管理的深入,制定了本部一系列规章制度,岗位到人,职责到人,奖罚到人。在理赔数据管理中,严抓落实,保证了数据的真实性、一致性、正确性、及时性和规范性,使理赔管理工作,达到了上级公司的要求。
二、工作标准化
理赔工作中我们坚持实事求是、“迅速、及时、准确、合理”的原则,狠抓理赔和防灾防损质量的提高,工作讲究高标准严要求。首先从抓第一现场的查勘率入手。只要接到报案,无论事故大小,无论白天黑夜,始终坚持赶到第一现场,掌握第一手资料,严格按照快速赔付流程,为客户提供力所能及的方便。坚持双人查勘,双人定损,限时赔付,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积极参与“三个中心”建设,进一步提高了服务水平;加大了考核力度;积极做好防灾防损工作,及时拟订了重大客户防灾防损工作预案、夏季防汛安全检查办法、冬季防火防爆安全检查办法,始终做到提前把握,提前介入,增强了防范风险的能力,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我们狠抓理赔管理,加快理赔速度,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服务水平,改善服务形象,切实挤压理赔水分,实现有效降赔,较好的完成了各项理赔指标。
三、服务规范化
保险市场竞争不外乎是价格竞争、品牌竞争、服务竞争,而服务竞争在保险市场竞争中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作为客户服务部来说,服务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公司的发展与生存。因此,我们部把理赔服务工作放在了重要位置。组织大家学习,充分认识客户服务的重要性,扎扎实实抓好客户服务工作,建立健全了服务制度,服务措施,规范了服务行为,于细微处见精神。比如客户随时随地上门办理业务,我们都能提供周到的服务;能一次办好的业务,不让客户跑第二次,每理算好一件赔案都会及时的电话通知保户前来领款。半年来我们不断改进工作作风,提高了服务质量,提高了客户满意度,尽职尽责的完成了工作。保险公司理赔服务和举措篇9
理赔工作在保险业务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它不仅事关保险公司自身的经济效益和发展,也影响到保险职能作用的发挥及社会效益的实现,对保障社会稳定和人民的安居乐业发挥着积极的作用。为此我们在理赔管理中,本着各自的工作岗位和分工,认真履行职责,努力学习有关理论和规定。随着公司‘精’‘细’‘微’管理的深入,制定了本部一系列规章制度,岗位到人,职责到人,奖罚到人。在理赔数据管理中,严抓落实,保证了数据的真实性、一致性、正确性、及时性和规范性,使理赔管理工作,达到了上级公司的要求。
二、工作标准化
理赔工作中我们坚持实事求是、“迅速、及时、准确、合理”的原则,狠抓理赔和防灾防损质量的提高,工作讲究高标准严要求。首先从抓第一现场的查勘率入手。只要接到报案,无论事故大小,无论白天黑夜,始终坚持赶到第一现场,掌握第一手资料,严格按照快速赔付流程,为客户提供力所能及的方便。坚持双人查勘,双人定损,限时赔付,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积极参与“三个中心”建设,进一步提高了服务水平;加大了考核力度;积极做好防灾防损工作,及时拟订了重大客户防灾防损工作预案、夏季防汛安全检查办法、冬季防火防爆安全检查办法,始终做到提前把握,提前介入,增强了防范风险的能力,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我们狠抓理赔管理,加快理赔速度,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服务水平,改善服务形象,切实挤压理赔水分,实现有效降赔,较好的完成了各项理赔指标。
三、服务规范化保险公司理赔服务和举措篇10
快易免:打造平安车险服务“方程式”
《理财周刊》:一提及平安车险,令人印象最深的恐怕就是“快、易、免”了,具体体现在哪些方面呢?
吴军:是的,早在2009年,我们平安产险就率先提出“快易免”的理赔服务承诺,此后连续4年升级服务标准,已成中国车险服务的“风向标”。今年,我们在总结快易免服务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又创新推出了“快易免服务方程式”,让投保、查勘还有理赔等等整个流程结合起来,为客户提供“一站式”便捷服务。
我们平安产险上海分公司也始终秉承“专业经营,服务领先”的宗旨,通过持续不断的创新服务举措,已经成为市场的“弄潮儿”。我们升级后的“快易免”服务承诺,主要体以下现在三个方面:
理赔“快”,今年我们公司改变传统理赔流程,首次聚焦案件从报案到赔付所需时间,启动“简单快赔”流程,提出“先赔付,再修车。万元以下,报案到赔款,3天到账”的服务理念。截至目前,平安产险最快理赔记录仅耗时11分钟17秒,客户满意度达到了97.52%。
服务“易”,我们平安产险今年首次针对人伤案件和纯车损案件,分别推出“贴心在线,省心调解,安心理赔”的“三心”人伤案件服务和“足不出户,赔款到家”的上门代收理赔资料的服务。
增值“免”,今年我们平安产险为所有车险客户提供“7x24小时百公里”免费道路救援。
量体裁衣:以优质服务突围“价格战”
《理财周刊》:车险以前经常陷入激烈的价格战,但平安似乎已经从价格战中突围,更多经历花在如何创新服务,如何给客户带来更多增值服务,增加客户的良好体验上,平安是基于怎样的战略考量?对消费者而言,又能获得哪些实惠?
吴军:是的,随着科技的发展,如今的消费者已经可以轻松地通过网络获知各家保险企业的产品服务特点,部分行业垂直网站还提供横向比较功能。因此在购买车险时,消费者也变得日趋理性,从单纯的价格比较转向多维度的产品服务比较。
另一方面,很明显,今天的消费者已经不满足于低价带来的实惠了,提供更加物美价廉的产品,以及保证稳定的服务品质,是车险行业的大势所趋。
在这些市场需求的推动下,诸多车险理赔服务乃至用车保障服务,被作为电销车险的附加价值,推送到客户面前。作为中国第一家推出电销车险的企业,我们中国平安在推动行业“服务升级”突围“价格战”的过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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