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电信网络诈骗,几年就能办理诈骗罪会冻结所有银行卡吗,开新户?

卖一张银行卡就能获利数百元,这样的“好事”怎能轻易错过。可正是这张小小的银行卡,却能给自己带来牢狱之灾。2020年4月,朱某(另案处理)找到朋友陈某帮忙,说有人收购银行卡用于网络赌博刷流水,让陈某也卖几张银行卡给他。陈某正愁没有什么经济来源,便出售一张银行卡给朱某,获利500元。该银行卡被收购后,仅仅两个月就为电信诈骗提供转移资金达220余万元。经福建省清流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陈某被法院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以下简称帮信罪)是2015年11月起施行的刑法修正案(九)的新增罪名,主要指行为人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信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的犯罪行为,是电信网络犯罪的重要帮凶。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披露的一组办案数据显示,2022年上半年,全国检察机关共起诉帮信犯罪6.4万人,帮信罪已成为各类刑事犯罪中起诉人数排名第三的罪名,仅排在危险驾驶罪和盗窃罪之后。那么,如此高发的帮信罪有哪些显著特征?这类犯罪背后隐藏着哪些社会治理问题?怎样才能有力促进电信网络犯罪源头打击治理呢?犯罪嫌疑人“双低”问题突出“生活中,帮信罪最常见的形式就是帮助犯罪团伙非法买卖手机卡、银行卡(以下简称“两卡”),然后提供转账、提取现金等服务,此举无疑是帮助互联网犯罪团伙获取违法收益,逃避法律责任。”北京汇都律师事务所律师刘子菲告诉《法治日报》记者。2019年11月,最高检联合最高人民法院制定出台《关于办理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明确了帮信罪定罪量刑标准和有关司法认定问题。“帮信罪所帮助的上游电信网络犯罪主要集中在两类犯罪中,一类是网络诈骗,另一类是网络赌博犯罪。”刘子菲分析说。除了非法买卖“两卡”,帮信罪实施的行为方式还包括提供专业技术支持、软件工具,如GOIP设备、批量注册软件等,提高犯罪效率、降低犯罪成本。此外,还有开发专门用于犯罪的黑产软件工具,如秒拨IP等,逃避监管或规避调查。2022年上半年,检察机关以帮信罪起诉的人员涉及全国各个省份,特别是在电信网络诈骗高发重点地区,帮信罪起诉人数也相对较多。数据显示,帮信罪犯罪嫌疑人低龄化现象突出,30岁以下的占64.8%,18至22岁的占23.7%;低学历、低收入群体占多数,初中以下学历占66.3%、无固定职业的占52.4%,。记者了解到,帮信罪多以犯罪团伙形式实施,如“卡农—卡商—卡头”的组织模式,分工相对明确,便于持续性、规模化为上游犯罪提供支持帮助。与传统犯罪团伙不同,帮信犯罪团伙内部不同层级、成员之间往往不曾谋面,平时主要通过网络以代号、暗语等方式联系,看似联系松散实则协作紧密,而且不同层级、不同成员往往同时为多个上游犯罪集团提供帮助,危害更大。网络陷阱盯上在校学生某大学学生涂某长期在校园内外收购他人银行卡,提供给不法分子使用,同时唆使同为在校生的女友万某向同学收购8套银行卡后出售。这些银行卡被用于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21名被害人向银行卡内转入被骗资金207万余元。随着帮信罪案件激增,检察机关在办案中发现,其背后折射出的社会治理特别是网络治理问题较为突出,其中就包括在校学生涉案问题。一些在校学生受老乡和校园周边不法分子蛊惑,出售、出租“两卡”,沦为“工具人”。也有学生在校园里招揽同学收购“两卡”,发展为“卡商”。检察机关在办案中还发现,与在校生联系紧密的招聘、实习、兼职领域涉案问题也较为突出。一些网络招聘平台对招聘企业资质、发布招工信息等缺乏严格审查和管理,导致应聘者陷入不法分子设计的陷阱,最终触犯帮信罪。有的学校对学生就业指导不到位,对实习单位审核不严,导致部分在校学生在实习兼职过程中受骗参与电信网络违法犯罪活动。此外,“业内人士”涉案问题也比较突出。一类是科技公司从业人员,他们抱着“赚快钱”的想法,以“技术中立”为挡箭牌,实则沦为犯罪的“技术助攻”;另一类是通信、金融等行业内部人员。他们违反“实名制”规定大量办理“两卡”并非法出售、提供,成为电信网络犯罪主要的工具输送渠道。如某通信公司驻某大学校园网点代理商,利用申请手机卡的学生信息,私自办理校园宽带账号500余个,并以每个账号200元的价格出售给上游买家,其中部分账号被用于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惩治帮信犯罪需打防结合针对帮信罪的特点以及带来的社会治理、网络监管问题,福建省人民检察院检委会委员、第四检察部主任陈颖认为,要坚持惩防治相结合,在依法全链条惩治帮信犯罪的同时,强化类案监督、推动诉源治理、深化以案释法,筑牢帮信犯罪社会防线。首先,要突出打击重点,坚决遏制帮信犯罪滋生蔓延。重点打击帮信犯罪的组织者、领导者、骨干分子、涉案公司主要负责人和行业“内鬼”,建议对行业内部人员依法宣告职业禁止。同时,认真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对涉案人员众多的案件,注重区分地位作用分类分层处理,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双向衔接,确保办案良好效果。其次,要统一司法尺度,提高帮信案件办理质效。在深入调研、广泛征求意见基础上,福建省检察院会同省公安厅、省法院进一步明确帮信罪法律适用、政策把握等问题,统一司法办案尺度,形成协同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工作合力。同时,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健全沟通和信息通报制度,对于办案中发现的疑难复杂问题,加强共同研究,充分凝聚共识,确保案件办理“三个效果”的统一。第三,要强化类案监督,协同推动网络诉源治理。坚持依法能动履职,推动个案监督到类案监督转变,对于涉“两卡”类案件,围绕新开账户审核、存量账户排查、高风险账户风控等方面,提出“检察预警”,推动实现全流程监管。此外,法治意识淡薄是多数人触犯帮信罪的重要原因。因此,要坚持预防为先,聚焦案件高发群体、重点行业和问题突出区域,加强以案释法,强化警示教育,防止普通群众沦为犯罪“工具人”;会同教育部门持续深入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提升在校学生法治意识;会同主管部门、行业协会加大对电信、金融、互联网行业从业人员的法治教育力度,提升其职业素养和法治意识。来源:法治日报新闻线索爆料通道:应用市场下载“晨视频”客户端,进入“晨意帮忙”专题;或拨打晨视频新闻热线0731-85571188。}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于2022年4月14日(星期四)上午10时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工作进展情况。公安部副部长杜航伟、公安部刑事侦查局局长刘忠义、最高人民法院刑三庭负责人李睿懿、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厅负责人程雷、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络安全管理局局长隋静、人民银行支付结算司司长温信祥介绍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国务院新闻办新闻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邢慧娜主持。▏图文实录国务院新闻办新闻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邢慧娜:各位媒体朋友们,大家上午好。欢迎出席国务院新闻办新闻发布会。电信网络诈骗是近年来高发频发的新型违法犯罪,党中央高度重视打击整治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工作。今天发布会我们邀请到公安部副部长杜航伟先生,请他向大家介绍有关情况,并回答大家感兴趣的问题。出席今天发布会的还有,公安部刑事侦查局局长刘忠义先生,最高人民法院刑三庭负责人李睿懿先生,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厅负责人程雷先生,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络安全管理局局长隋静女士,人民银行支付结算司司长温信祥先生。下面,先请杜航伟先生作介绍。公安部副部长杜航伟:女士们,先生们,各位记者朋友,大家上午好!首先感谢媒体朋友们多年来对公安工作,特别是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工作的关心和支持。非常高兴能和有关部门的负责同志一起参加今天的发布会,共同向大家介绍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举措和工作成效。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工作。2021年4月6日,习近平总书记专门作出重要指示,为打击治理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一年来,各地区各部门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对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出重拳、下狠手,以前所未有的力度和举措深入推进打防管控各项工作,电信网络诈骗犯罪近年来持续上升的势头得到有效遏制。去年6月至今实现立案数连续9个月同比下降,打击治理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一是依法严打严惩成效显著,有力震慑违法犯罪。公安部组织全国公安机关始终保持严打高压态势,深入开展“云剑”、“长城”、“断卡”、“断流”、“5.10”等专项行动,统筹指挥各地一体作战、整体打击,先后组织开展150次全国集群战役,有力打击震慑犯罪。一年来,全国共破获电信网络诈骗案件39.4万起,抓获犯罪嫌疑人63.4万名,同比分别上升28.5%和76.6%,打击战果创历史新高。公安部会同国家移民局组织开展“断流”专案行动,打掉非法出境团伙1.2万个,抓获偷渡犯罪嫌疑人5.1万名。会同最高法、最高检、工信部、人民银行和三大运营商持续推进“断卡”行动,打掉“两卡”违法犯罪团伙4.2万个,查处犯罪嫌疑人44万名,惩戒失信人员20万名,惩处营业网点、机构4.1万个。二是预警防范效果突出,坚决守护群众财产安全。国务院联席办会同各成员单位,将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科技手段与防范治理深度融合,全力构筑防止群众被骗的“防火墙”。公安部指导各地建立分级联动劝阻机制,推动“厦门经验”在全国落地生效。一年来,国家反诈中心直接推送全国预警指令4067万条,各地利用公安大数据产出预警线索4170万条,成功避免6178万名群众受骗。会同相关部门加大技术反制力度,升级优化拦截系统,建立快速动态封堵机制,完善止付冻结工作机制,成功拦截诈骗电话19.5亿次、短信21.4亿条,封堵涉诈域名网址210.6万个,紧急止付涉案资金3291亿元。三是压紧压实属地责任,源头管控成效明显。公安部依托国务院部际联席会议机制,实行涉诈重点地区约谈警示、红黄牌警告和挂牌整治制度,对17个重点城市进行红黄牌警告,与中央政法委共同集中约谈20个重点县区党政主要领导。压紧压实地方党委政府主体责任,推动把管控治理工作纳入平安建设重要内容,强力推进源头管控和教育劝返等工作,从境外教育劝返涉诈人员21万名,赴境外针对我国内实施犯罪的人员大幅减少。公安部会同国家移民局严格落实出境管控措施,严密证件签发管理,加强重点方向口岸拦查劝阻,有效切断边境偷渡通道,阻止了大批涉诈人员企图出境从事违法犯罪活动。四是行业治理齐抓共管,合力挤压犯罪空间。中央政法委将信息网络行业领域专项整治,纳入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进行部署。全国人大法工委加快推进《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立法工作,为加强行业监管、源头治理提供法律支撑。工信部组织三大运营商升级启动“断卡行动2.0”,先后清理高危电话卡7769万张、行业卡1931万张。人民银行深入开展“资金链”治理工作,拒绝可疑交易1.3亿笔。中央网信办会同公安部、工信部加强网络巡查监测和网络生态治理,集中整治互联网行业涉诈突出问题,通过规范行业管理,有效堵塞了一批监管方面的漏洞,挤压了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活动空间。五是反诈宣传氛围浓厚,全社会参与共筑防线。公安部多次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打击成效,公布典型案例,揭露诈骗手法,震慑违法犯罪。国家反诈中心开通官方政务号,累计发布视频4300多条、播放30亿次。持续推广国家反诈中心APP,受理群众举报线索1466万条,向群众预警2.3亿次。会同中宣部组织开展“全民反诈宣传月”活动,积极构建覆盖全社会的反诈宣传体系,组织开展反诈宣传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进学校、进企业的“五进活动”。中央网信办、外交部、教育部、司法部、工信部、人民银行等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在各自行业领域内,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切实提升群众防骗识骗能力,努力营造全民反诈、全社会反诈的浓厚氛围。下一步,各地区各部门要持续对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保持严打高压,不断巩固和深化打击治理成效,坚决打赢这场反诈人民战争。我就先介绍这些情况。国务院新闻办新闻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邢慧娜:谢谢杜航伟副部长的介绍,下面开始提问。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央视记者:刚才杜航伟副部长介绍中提到,去年6月至今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立案数连续9个月同比下降,随着打击治理工作不断深入,此类犯罪出现了哪些新形势和特点?谢谢。公安部刑事侦查局局长刘忠义: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严重侵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财产安全,有的群众被骗得倾家荡产,有的企业被骗得停工破产,广大人民群众对此深恶痛绝。一些重点地区人员相互勾连,形成职业犯罪群体,严重败坏了社会风气;一些人员受蛊惑蒙蔽,出租、出售银行卡、电话卡、支付账户给诈骗集团,成为诈骗分子的帮凶,严重侵蚀了社会诚信根基。一年来,尽管电信网络诈骗打击治理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案件快速上升的势头得到了有效遏制,但犯罪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从打击治理实践看,电信网络诈骗不是简单的社会治安问题,而是复杂的社会治理难题。随着打击治理工作的不断深入,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出现了一些新变化、新特点:一是新型网络犯罪已成为主流犯罪。近年来,随着信息社会快速发展,犯罪结构发生了重大变化,传统犯罪持续下降,以电信网络诈骗为代表的新型网络犯罪已成为主流犯罪,成为公安机关面临的严峻挑战。尽管一年来此类案件在严打高压态势下出现下降趋势,但发案仍在高位运行,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当前,世界主要发达国家的电信网络诈骗发案也呈迅猛增长态势,特别是新冠疫情背景下,人们生产生活加速向网上转移,进一步加剧了案件的高发,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已成为全球性的打击治理难题。二是诈骗手法加速迭代变化。诈骗集团紧跟社会热点,随时变化诈骗手法和“话术”,迷惑性强,人民群众很容易上当受骗。诈骗集团针对不同群体,根据非法获取的精准个人信息,量身定制诈骗剧本,实施精准诈骗。公安机关发现的诈骗类型现在已经超过50种,其中网络刷单返利、虚假投资理财、虚假网络贷款、冒充客服、冒充公检法是5种主要的诈骗类型。去年以来,先通过刷单返利骗取群众信任,后引流至虚假投资平台实施诈骗的案件高发多发,发案和损失均在30%以上,被骗百万元以上的重大案件时有发生。三是攻防对抗不断加剧升级。诈骗集团利用区块链、虚拟货币、AI智能、GOIP、远程操控、共享屏幕等新技术新业态,不断更新升级犯罪工具,与公安机关在通讯网络和转账洗钱等方面的攻防对抗不断加剧升级。从通讯网络通道看,利用虚假APP实施诈骗已占全部发案的60%,开始大量利用秒拨、VPN、云语音呼叫以及国外运营商的电话卡、短信平台、通讯线路实施诈骗。从资金通道看,传统的三方支付、对公账户洗钱占比已减少,大量利用跑分平台加数字货币洗钱,尤其是利用USDT(泰达币)危害最为严重。公安机关会同相关部门始终和诈骗分子斗智斗勇,不断研究调整打击防范措施,确保始终保持主动权。四是跨国有组织特征日趋明显。诈骗集团组织严密、分工明确,呈现出多行业支撑、产业化分布、集团化运作、精细化分工、跨境式布局等跨国有组织犯罪特征。集团头目和骨干往往躲在境外,打着高薪招聘的幌子,诱骗招募涉世未深的年轻人赴境外从事诈骗活动,目前在柬埔寨、菲律宾、阿联酋、土耳其、缅北等国家和地区,仍有大量犯罪团伙向我公民实施诈骗活动。集团头目通过境外聊天软件,指挥境内人员从事APP制作开发、引流推广、买卖信息、转账洗钱等各类违法犯罪,境内境外衔接紧密,跨国有组织犯罪特征日趋明显。以上就是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一些新情况。谢谢。北京青年报记者:去年以来工信部推出了“一证通查”、12381短信等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的一些举措。请问,这些举措目前成效如何?下一步打击此类犯罪方面有哪些新考虑?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络安全管理局局长隋静:谢谢您的提问。工信部高度重视防范治理电信网络诈骗工作。2021年4月,习近平总书记作出重要指示后,部党组组织全系统认真学习,肖亚庆部长多次组织专题研究和部署推动工作落实,将防范治理电信网络诈骗作为部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的重点工作抓紧抓实,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为全国电信网络诈骗立案数自去年6月以来连续9个月同比下降作出了重要贡献。一是健全工作体系。组建部、省、企三级反诈工作专班,加强与各级公安机关紧密对接,建立起统一调度、协同处置、联动打击的高效顺畅工作机制。制定电信企业和互联网企业反诈责任清单,加大督导检查力度,全年累计考核问责企业67家,约谈挂牌16家,压紧压实企业责任。二是强化源头治理。升级启动“断卡行动2.0”,联合公安部印发断卡通告,开通全国移动电话卡“一证通查”服务,目前已为全国用户提供查询服务5700多万次,组织集中排查处置涉诈高风险电话卡9700多万张,清理关联互联网账号5700万余个,对全国物联网卡开展拉网式排查,一大批存量高危号卡得到全面清理。三是筑牢技术屏障。组织建设信息通信行业反诈大平台,持续提升技术防范能力,2021年,依法处置涉诈码号4.5万、域名网址104万,拦截涉诈电话19.5亿次、涉诈短信21.4亿条。部署推进“打猫(池)行动”,联合公安机关打击“猫池”窝点2219个,抓捕犯罪嫌疑人7204名,缴获设备6807台,重拳清理诈骗作案工具。四是坚持预防为先。建成工业和信息化部12381涉诈预警劝阻系统,同步升级推出“老年人亲情号码预警”和“闪信霸屏预警”功能,大幅提升预警劝阻效果。去年7月上线以来,累计发送预警短信和闪信7380万条,预警劝阻有效率达60%,为群众织牢织密“防护网”。下一步,我部将持续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统筹发展和安全,推动防范治理电信网络诈骗工作走实向深,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一是继续加强行业治理。持续巩固深化“断卡2.0”、“打猫”工作成效,组织开展互联网领域和跨境电信业务专项治理,加强涉诈端口短信等重点业务整治,稳步推进涉诈信用管理,夯实源头治理基础。二是不断提升技术能力。加强反诈技术手段建设,提升监测、预警、处置一体化技防能力。建设国际出入口短信预警系统,实现对国际来话和短信实时主动提醒,提升群众防范跨境诈骗意识。三是坚持多维综合施策。聚焦解决群众痛点,推出“反诈名片”,实现对主叫号码的权威标记,有效甄别号码真伪。同时,加大反诈宣传力度,建立反诈考核评价和督导检查工作体系,不断提升治理效能。谢谢。中国日报记者:据了解,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联合出台了《意见(二)》和《关于“断卡”行动的会议纪要》这两份文件,为打击电诈提供了有力法律武器,请问在出台有关文件外,人民法院在打击电信网络诈骗方面还做了哪些工作?下一步有哪些工作安排?谢谢。最高人民法院刑三庭负责人李睿懿:谢谢这位记者的提问。人民法院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决策部署,积极参加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专项工作,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坚决依法从严惩处电信网络诈骗及其关联犯罪,抓好案件审判,完善法律规范,全力追赃挽损、强化法制宣传,多措并举,取得了积极成效。一是始终抓好案件审判。各级人民法院坚持从严惩处、全面惩处、准确惩处的方针,用足用好现有法律规定,准确认定事实,正确适用法律,严格把握政策,切实提高效率,审结了一大批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件。去年,全国法院一审审结此类案件2.5万余件,6.1万余名被告人被判处刑罚。四川、江苏、北京、河南等地法院审结了“10.18”、“10.30”等重大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件。其中,“10.18”案件被评为“新时代推动法治进程年度十大案件”。案件审判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二是不断强化法律支撑。最高人民法院会同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分别于2016年和2021年先后制定出台了《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和《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二)》,去年和今年又两次下发关于“断卡”行动会议纪要等规范性法律文件。针对司法实践中的突出问题,不断完善和明确法律适用标准,适应现实斗争需要,进一步规范和指引执法办案。三是全力维护群众利益。人民法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尽力挽回被骗群众财产损失与案件审理同步推进,会同相关部门依法彻查、追缴涉案资金,促使被告人积极退赃、退赔,探索建立涉诈冻结资金依法及时返还机制,确保涉案资金优先返还被害人,不足以全额返还的按照比例返还,最大限度的减轻和弥补被骗群众的财产损失。四是注重强化法制宣传。各级人民法院把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作为“我为群众办实事”的重要抓手,在办案的同时,积极参与综合治理,开展法制宣传,通过庭审在线直播、集中公开宣判,“送法进校园”“送法进社区”等多种形式,有针对性地教育广大群众提升防诈反诈意识,推动形成良好社会氛围。下一步,人民法院将继续坚持对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依法严惩不动摇,继续抓好案件审理,提升审判质效,特别是要会同公安、检察机关进一步加大追赃挽损力度,最大限度维护群众合法权益。近期,我们还将抓紧研究制定适应电信网络诈骗特点和规律的证据规范,进一步解决此类案件侦查取证难、认定难的问题。同时还将发布一批典型案例,以案说法、以案释法,继续强化宣传教育,推动构建全民防诈、全民反诈的新格局。谢谢。中国新闻社记者:去年,检察机关在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方面做了哪些工作?今年全国两会期间,最高检工作报告提到网络虚拟空间、依法治理要实,特别强调要加强诉源治理,能不能结合这一点再谈一下?谢谢。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厅负责人程雷:谢谢您的提问。感谢大家多年来对检察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下面,我就这个问题作一简要介绍。2021年,全国检察机关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全力扎实推进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工作。我们主要做了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坚持全链条打击。聚焦重点领域、新型手段、特殊对象,依法加大对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打击力度,全年共起诉近4万人。依法惩治为诈骗犯罪“输血供粮”的各类网络黑产犯罪,全年共起诉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12.9万人,同比上升8.5倍。起诉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4.3万余人,同比上升一倍。上述三类犯罪的起诉率高于刑事犯罪平均起诉率近9个百分点。二是坚持一体化治理。结合办案中反映的“两卡”管理、校园治安管理、行业个人信息管理等问题,上海、浙江、江西等地通过制发检察建议、风险提示函、签订备忘录等方式,督促加强源头管理。积极探索在个人信息保护领域建立刑事检察和公益诉讼检察办案联动机制,全年共办理该领域公益诉讼案件2000余件,强化源头防范。三是坚持精准化预防。会同教育部发布在校学生涉“两卡”犯罪典型案例,集中组织开展“反诈进校园”活动,共筑校园网络安全防线。在最高检官微开设“反诈进行时”专栏,加强以案释法,提升社会公众识骗和防骗能力。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多发高发,其背后折射出网络治理、社会治理方面还有一些需要改善和完善的地方。为此,今年按照高检院党组要求,在依法从严打击的同时,检察机关要更加重视能动履职,加强案件反向审视,协同推动网络诉源治理,为社会治理发出“检察预警”提供“检察方案”。要更加重视全面履行刑事、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四大检察职能,尤其是要加强刑事检察和公益诉讼检察之间的信息互通、资源共享、线索移送、人员协作和办案联动,开展全流程监督,加强司法全面保护。要更加重视数据赋能,强化大数据思维,积极借鉴浙江等地数字化改革探索的经验,推动建立数据互通共享,强化数据集成分析研判,实现由个案办理式监督向类案治理式监督转变,及时发现网络治理的“死角”和“盲点”。要更加重视企业合规建设,利用企业合规改革在全国全面铺开的契机,结合网络黑灰产治理的突出问题,督促涉案企业加强合规建设特别是数据信息合规,强化源头治理。要更加重视发挥典型案例的指引作用,加强以案释法,警示犯罪分子迷途知返,教育广大公众提升防范意识,推动行业部门强化综合治理,共同营造清朗的网络空间。谢谢。人民网记者:我们注意到,为加强对全国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2015年国务院批准建立由20多个部门和单位组成的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部际联席会议机制,能否请杜航伟副部长介绍一下今年将开展哪些打击治理工作?谢谢。公安部副部长杜航伟:刚才介绍了去年一年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工作取得了一些成效,但我们认为,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是很复杂的社会治理问题,并不是简单的社会治安问题。现在出现的持续9个月立案数的同比下降,是在我们持续严打高压的态势下取得的,应该说这些成绩是暂时的、脆弱的。从这个方面来讲,下一步我们要继续保持严打高压,综合治理,防范管控,各方面的任务仍然十分繁重。下一步,重点要抓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一是严打高压。要坚持出重拳、下重手、用重典,迅速掀起新一轮打击犯罪高潮,坚决遏制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持续推进“云剑”“断流”“断卡”“拔钉”“5·10”等专项行动。强力组织大案攻坚,持续发起集群战役。我们提出立足境内打境外,严厉打击转账洗钱、技术支撑、组织偷渡等黑灰产犯罪,坚决斩断犯罪链条。二是严密防范。筑牢预警劝阻“防火墙”,提升预警信息监测发现能力,有效精准预警。打造技术反制“杀手锏”,继续完善国家反诈大数据平台和国家反诈中心APP,充分发挥国家关防作用,提高网络封堵能力。加固资金拦截“防洪堤”,不断提升预警拦截能力,完善快速止付冻结机制,加大资金返还力度。三是深化治理。加大对境外涉诈人员教育劝返力度,我们去年劝返了21万人。我们还要继续依法加强对涉诈人员管理,拓宽就业渠道,引导广大群众勤劳致富,坚决铲除犯罪滋生土壤。全面落实出境管控措施,全环节大幅压减出境作案人员。不断加强行业监管,严格落实实名制和失信人员金融通讯惩戒措施,加强互联网行业重点整治,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四是加强宣传。坚持广泛宣传与精准宣传相结合,加强对易受骗群体、案件高发行业和重点地区的精准宣传,建立全方位、广覆盖的反诈宣传体系,切实增强人民群众防骗意识和反诈能力。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任重道远,我们将坚定不移把打击治理工作向纵深推进,不断巩固和深化打击治理成效,努力保持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发案连续下降的良好态势,坚决打赢反诈人民战争,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谢谢。封面新闻记者:在电信网络诈骗案件受骗人被骗资金追缴和返还方面,公安机关采取了哪些措施?谢谢。公安部刑事侦查局局长刘忠义:全国公安机关坚决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始终把追赃挽损作为反诈工作的重中之重。近年来,公安机关会同人民银行、银保监会等部门采取了一系列工作措施,坚决追缴返还电信网络诈骗受害人被骗资金,切实保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一是建立快速止付冻结机制。不断优化升级平台系统,尽可能多地止付冻结受害人被骗资金。2021年,共紧急止付群众被骗款3291亿元,正在打款的150万名受害群众免于被骗。二是建立涉诈银行账户风险监测拦截机制。公安部、人民银行指导各银行金融机构,建立大数据风控模型,对涉电信网络诈骗的风险账户,实时开展资金拦截,累计拦截102万个资金账户148亿元。三是依法及时返还被骗资金。公安部会同银保监会制定出台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及实施细则,对权属明确、符合返还条件的涉案冻结资金,依法及时返还被骗群众。2021年,全国公安机关共追缴返还人民群众被骗资金120亿元。随着互联网金融的迅猛发展,诈骗分子利用三方四方支付、跑分平台、数字货币、贸易对冲等多种方式,不断改变转账洗钱手法,转账速度快、隐蔽性强,给公安机关追缴赃款工作带来很大困难。此外,资金返还的法律依据有待进一步健全,返还流程还需进一步完善,此项工作还面临诸多挑战。下一步,公安部将会同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全国人大法工委、最高检、最高法等部门,完善法律法规,健全风险监测机制,提升预警拦截能力,进一步加大电信网络诈骗被骗资金的返还力度,切实守护好人民群众的“钱袋子”。第一财经记者:金融行业“资金链”治理是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重要一环,请问人民银行在“资金链”治理方面采取了哪些举措,取得了哪些成效?人民银行支付结算司司长温信祥:谢谢记者的提问,感谢各位媒体朋友长期以来对金融行业的关心和支持,刚才杜航伟副部长以及刘局长对整体反诈情况做了全面介绍,下面我就金融行业“资金链”治理情况做补充。人民银行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国务院联席会议的部署,我们组织商业银行、支付机构、清算机构主动作为,协助公安机关阻断诈骗资金转移通道。人民银行易纲行长、郭树清书记都非常重视,党委会专题部署研究,范一飞副行长直接抓落实,从提高政治性、增强人民性的高度,在守护群众“钱袋子”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金融行业常态化反诈治理格局基本形成。2021年,金融系统识别拦截资金能力明显上升,成功避免大量群众受骗,月均涉诈单位银行账户数量降幅92%,个人银行账户户均涉诈金额下降21.7%,主要有五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建立支付体系反诈防控制度。人民银行会同公安部经过长期调研,提出了29条“资金链”治理措施,两个部门办公厅联合发布了一个文件,从压实责任、完善法治保障、深化科技手段等提出了建立支付全链条反诈长效治理机制。完善银行账户和支付账户管理制度,建立账户分类分级管理体系,夯实账户实名制,建立涉诈交易监测、识别和拦截制度,加强支付机构监管。二是精准阻断涉诈资金转移。人民银行会同工信部、市场监管总局、税务总局建设运行了企业信息联网核查系统,加强企业账户风险监测,2021年核验信息7440万笔。商业银行、支付机构按照“谁的账户谁负责”“谁的商户谁负责”“谁的钱包谁负责”,全面排查清理长期不动户、频繁开销户等异常账户,不断提升监测拦截涉诈资金能力。在诈骗犯罪多发的中缅边境地区,人民银行会同公安部门探索运用新技术协助锁定1768名跨境资金转移“背包客”。2021年,人民银行支付结算部门会同反洗钱、外汇管理部门向公安机关移送涉诈可疑账户430万户、新建监测模型1.3万个,拒绝涉诈可疑交易1.3亿笔。三是最大限度为群众追赃挽损。人民银行建设了电信网络诈骗资金查控平台,2021年商业银行、支付机构根据公安部门的查询、止付、冻结指令,查询、止付、冻结涉诈资金1.5亿笔,紧急拦截涉诈资金3291亿元。商业银行向公安机关推送涉诈受骗资金交易预警信息242.8万条,避免大量群众向涉诈账户转账。会同国家反诈中心建立涉诈风险监测拦截机制,组织商业银行对涉诈收款账户实时监测,直接拦截。四是协助公安机关打击买卖账户行为。商业银行向公安机关提供到银行网点异常开户的卡贩线索8872个。组织商业银行、支付机构对公安机关认定的5.2万个非法买卖账户的单位和个人,实施五年不得新开户等惩戒。指导中国银联建立系统开展“一键查卡”试点,为个人提供跨行账户信息查询服务72万余次,便利了个人管理名下的银行卡。五是坚持风险防控和优化服务两手抓、两手硬,坚决治理因为防控过度而出现的开户难问题,印发了优化小微企业和个人银行账户服务的指导意见,提出简易开户、使用存量账户等34项措施,在防风险的同时优服务,持续便利人民群众资金转账服务。下一步,人民银行将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全面落实金融行业打防管控各项措施,践行“金融为民”初心使命,织密金融行业风险防控网,牢牢守护人民群众“钱袋子”。谢谢。香港经济导报记者:个人信息泄露通常是被电信网络诈骗的开始,一些企业机构、个人随意收集、违法获取、过度使用、非法买卖个人信息,诈骗分子获得这些信息后,还可以对不同人群实施精准诈骗。请问,相关部门如何监管过度收集个人信息问题?谢谢。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络安全管理局局长隋静:谢谢您的提问。工信部始终高度重视个人信息保护工作,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工作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立足主责主业,加快推动《个人信息保护法》《数据安全法》在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落地实施,全面推进数据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一是健全政策标准体系。制定了《电信和互联网用户个人信息保护规定》,研究起草了《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数据安全管理办法》等系列文件,建立行业数据安全标准体系,指导各单位规范从严推进各项工作。二是组织推进专项治理。持续推进APP个人信息保护专项整治,2021年全年组织对208万款APP进行了技术检测,通报违规1549款,下架514款,有力整治违法违规行为。三是督促企业责任落实。深入推进工信领域数据安全保护能力提升,指导督促500余家企业完成自评估,促进企业安全责任落实。组织电信企业、互联网企业、行业协会开展个人信息保护,以案释法、警示教育和行业自律工作,提高从业人员守法意识。2022年,我们还将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一是持续完善管理制度。我们将加快出台《工信领域数据安全管理办法》《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个人信息保护管理规定》,研究制定APP收集使用个人信息、车联网、人工智能等重要领域数据安全标准,强化个人信息保护和数据安全监管。二是继续开展专项治理。针对涉诈、涉赌、涉网络黑灰产以及疑似恶意程序等不良APP,组织开展APP安全专项治理。建立不良APP安全监测处置技术能力,形成“主动发现、风险预警、依法处置、监管追责”的全流程闭环治理体系。三是保障用户权益。重点突出关键责任链监管,对应用商店、第三方软件开发工具包、终端企业、重点互联网企业等实现监管全覆盖,打造更为安全的信息通信消费环境。四是开展协同共治。我们将加强与网信、公安等部门协同配合,推动构建政府监管、企业自律、媒体监督、社会组织和用户共同参与的综合监管格局,进一步营造更安全、更清朗、更可靠的个人信息保护和数据安全工作局面。谢谢。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近期央行召开了2022年支付结算工作电视会议,提出系统推进跨境赌博、电信网络诈骗和非法支付活动“资金链”治理,从过去实践看治理工作存在哪些困难和问题?下一步如何克服?谢谢。人民银行支付结算司司长温信祥:谢谢您的提问。获取非法资金是电信网络诈骗分子的最终目的,随着工作纵深推进,“资金链”治理已步入“深水区”。犯罪分子资金转移的手法、工具不断翻新,呈现出产业化、专业化、团队化作案趋势,治理工作具有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一是买卖账户情况依然突出。这是一个老问题。犯罪分子以高额收益为诱饵,吸引部分风险意识薄弱的个人实名开立银行账户或者支付账户后出租出售,帮助转移犯罪资金。二是攻防对抗不断升级变化,打击难度加大。犯罪分子将诈骗资金伪造成正常的企业、个人资金交易往来,或者利用虚拟货币、地下钱庄等渠道想方设法规避监测拦截,打击难度加大。三是统筹优化服务和风险防控的压力加大。当前我国已经建成了多层次、广覆盖、现代化的支付体系,有力支持国内国际双循环和民生服务。但是随着风险防控力度加强,我们需要充分平衡好安全与效率的关系,做到既严密防控涉诈风险,又有效保障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的支付服务。下一步,人民银行将组织金融行业以更严的要求、更高的标准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指导商业银行、支付机构、清算机构全面落实金融行业打防管控“资金链”治理各项措施。一是压实主体责任。商业银行、支付机构按照“谁的账户谁负责”“谁的商户谁负责”“谁的钱包谁负责”,持续落实风险防控责任,断开涉诈资金链条,切实做到“支付为民”。二是统筹平衡风险防控与优化支付服务。商业银行、支付机构按照便利度不减、风险防控力度不减,优化服务要加强、风险管理要加强,这“两个不减、两个加强”原则,在风险防控同时为人民群众提供便捷的支付服务,避免“一刀切”防控过度影响正常业务。三是要提升风险防控的精准度。商业银行、支付机构要充分发挥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提升风险识别、拦截精准性。加强对虚拟货币等新型领域风险防范,全方位堵截犯罪资金。四是提高全社会风险防范意识。按照打防结合、预防为先的思路,加大反诈宣传教育,形成对网络犯罪群防群治的良好局面。在此提醒广大社会公众,为保障自身资金安全,要牢固树立法律意识,依法使用账户,拒绝出租、出借、出售账户和帮助他人转账,切莫贪图小利,成为犯罪分子的帮凶。谢谢。红星新闻记者:目前,仍有不少诈骗团伙藏匿在境外,对我民众实施诈骗活动。请问,公安机关开展了哪些工作?目前疫情条件下如何加大打击力度?下一步将采取哪些措施?谢谢。公安部刑事侦查局局长刘忠义:谢谢记者的提问。针对藏匿在境外的电信网络诈骗团伙,公安部依托国务院部际联席会议机制,会同国家移民管理局等有关部门,积极克服疫情不利影响,对境外诈骗团伙开展了以下工作:一是继续坚持境外打击。2021年,我们努力克服疫情困难,先后向柬埔寨、阿联酋、缅北等重点国家和地区,派出多个工作组积极开展国际执法合作,先后将610余名犯罪嫌疑人从境外遣返国内,有力震慑了诈骗团伙。二是立足境内打回流。先后抓获从东南亚相关国家回流的诈骗嫌疑人3.6万名,深挖破案1.5万起,组织开展“断流”专案行动,打掉非法出境团伙1.2万个,抓获偷渡犯罪嫌疑人5.1万名。三是全力开展教育劝返。压紧压实重点地区党委政府主体责任,从境外教育劝返21万人,赴境外针对我国内实施诈骗的犯罪嫌疑人大幅减少。下一步,公安部将依托国务院部际联席会议机制,继续会同有关部门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前提下,以更强力度、更大决心,全力加强源头稳控,最大幅度压减赴境外作案人员,最大限度挤压境外诈骗分子生存空间。一是始终保持严打高压。坚持立足境内打回流,部署开展“拔钉”行动,对境外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集团重大头目和骨干开展全力缉捕,依法严厉惩处。二是全力开展教育劝返。持续开展调查摸底,查清境外窝点人员真实身份,加大教育劝返力度,责令境外诈骗犯罪嫌疑人限期回国投案自首。三是加大涉诈人员管控力度。强化精准摸排,出境管控和拦截劝返,严密证件签发、边防检查等环节措施,持续强化边境物防技防建设,严防涉诈人员出境作案。谢谢。国务院新闻办新闻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邢慧娜:今天的发布会就先到这儿。谢谢杜航伟副部长,谢谢其他五位发布人,也谢谢各位媒体朋友。来源:中国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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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厉打击非法开办贩卖手机卡、银行卡坚决遏制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如果有人告诉你“不偷、不抢用身份证办电话卡/银行卡即可月入几千”三清公安提醒您千万别这样做!!!对出租、出售、贩卖银行卡、电话卡行为予以严厉打击、整治和惩戒!一旦违法,将面临惩戒“哎,朋友,最近手头有点紧,有没有什么赚钱的路子?”“这你可就问对人了!我最近在做收购银行卡的生意,一张银行卡2000元,你卖不卖?只要你的身份证办理银行卡、手机号码卡、U盾再卖给我,就可以轻松赚钱啦!”请注意这样天上掉馅饼的“好事”很可能已经涉嫌违法犯罪,切莫贪图眼前小利而触犯法律底线。近日,三清山公安分局抓获一名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嫌疑人郑某。经查,犯罪嫌疑人郑某于2021年2月23日受金钱诱惑,先后办理了三张银行卡并绑定手机卡、U盾,再将三张银行卡出售给他人,共计获利6000余元。经民警查询,三张银行卡被用于电信网络诈骗,银行卡流水达100余万元。到案后,犯罪嫌疑人郑某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犯罪嫌疑人郑某已被我局采取强制措施,该案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银行卡业务受限:对公安机关认定的出租、出售、出借、购买银行账户或者支付账户的单位和个人及相关组织者,假冒他人身份或者虚构代理关系开立银行账户或者支付账户的单位和个人,5年内暂停其银行账户非柜面业务、支付账户所有业务,并不得为其新开立账户。
电话卡业务受限:对公安机关认定的出租、出借、出售电话卡,且被用于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造成损失的失信用户,三大基础运营商只保留1张电话卡,5年内不得办理手机卡入网业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来源:上饶网警巡查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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