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莒南县农民工个体工商户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后还能申请小微企业的吗? 回答:不能。每名创业人员只能领取一次莒南县一次性创业补贴且不得与小微企业一次性创业补贴重复享受。 》》》拓展阅读 莒南县农民工个体工商户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条件 1)创办个体工商户农民工; 2)首次领取营业执照(2013年10月1日以后登记注册)且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 3)按规定缴纳职工养老保险费 补贴标准:2000元 临沂中小微企业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条件 第一种:一次性创业补贴 1)首次领取小微企业营业执照(2013年10月1日以后登记注册),正常经营12个月以上; 2)在创办企业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的创业人员(企业法人); 3)离岗或在职创业的乡镇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 补贴标准: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1.2万元,每名创业人员、每个企业只能领取一次。 第二种: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 1)2013年10月1日以后注册成立; 2)吸纳登记失业人员和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并与其签订1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 3)按月向招用人员支付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报酬; 4)按规定为其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的小微企业。 补贴标准:按照申请补贴时创造就业岗位数量给予每个岗位2000元的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
2019年一次性创业补贴和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及个体工商户补贴细则-周村区人力资源市场
欢迎来到周村区人力资源市场!
HR必备工具暂无信息
账号登录
短信登录
扫码登录
正在获取二维码...请使用微信扫一扫登录二维码已失效点击刷新请填写用户名请填写正确手机号
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忘记密码?
其他方式登录
客服服务热线
0533-7867898
官方微信
Copyright C 2018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周村区人力资源市场 鲁ICP备18032499号地址:淄博市周村区正阳路4377号(财富广场C座) 监督举报电话(Tel):0533-7867898 EMAIL:zcqzyjs@126.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