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院证办好了,医保因为7、8月份没有到账不能报销,现在到账了,9月份没有到账能报销吗?

在妇幼生小孩,由于本人买了农合,出院结账时就报销了一部分钱,结果医院说他们要发票拿到医保局报销,导致我现在没有原始发票,不能在单位报销相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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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医保报销一般多久到账

  医保报销一般是30个工作日之内会到账,医保跟商业的保险又不一样,商业保险的到账时间会更快一些,因为商业医疗保险它是属于盈利性质的。

  基层的工作人员也是比较辛苦的,整体来说他的一个业务报销的时间就会更长。

  但是我们现在医保一般都是可以联网直接出院直付的,除非是异地医保,需要我们去进行一个报销,否则对于我们来说其实都是很方便的,并不需要去等待他的一个报销到账。

  二、医保能够报销多少钱

  我国的一个基本医保的报销比例是根据我们医院的等级去进行划分的,那么另外我们住院所花费的各项的费用他的一个报销也是不一样的。

  比如说医疗器械通常就不能够进行一个全额的报销,可能只有部分能够报销,然后再乘以一个报销的比例。

  所以说具体的话还是要看当地的一个法规,我们报销的金额一般就是等于我们所花费的费用减去不能够报销的那一部分的费用,然后乘以法规的一个报销的比例。

  医保在出院的时候,我们是可以联网直接直付的,我们就可以直接去付我们应该付的那一部分的费用就可以了。

  但是如果说涉及到异地医疗需要去进行报销的话,那么我们是需要携带相关的资料去到医保局进行报销,需要的资料一般就是我们住院的花费的单据,住院病例,出院小结,还有我们个人的身份证件等等。

  相应的资料提交给医保局之后,医保局就会进行一个相应的报销,报销之后就会在30天之内把钱打到我们的银行卡账户里。

  那么关于这个报销的详细情况,具体的话,大家是需要询问一下当地医保局的,每个地区可能会有一些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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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要的居民参保政策来了

1.居民都需要参保吗?

按照全民参保的要求,符合参加居民医保的人员均应参保。

2.2022年邢台市城乡居民缴费标准是多少?

我市2022年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320元,同时按照要求长期护理险按照5元每人一起征缴。

3.邢台市城乡居民参保该怎样缴费呢?

参保居民可到户口所在地的居委会、村委会进行代扣代缴,也可通过关注税河北税务、邢台市医疗保障局的微信公众号或到税务部门指定窗口等方式进行缴费。

4.首次参保居民如何参保?

新参保居民需要先到户口所在地居民医保经办机构办理新参保手续,由居民医保经办机构将参保信息推送到税务部门后,再按税务部门要求进行缴费。

5.新生儿参保应注意什么?

2021年新生儿办理参保登记手续的待遇享受到20211231日。如2021年出生的新生儿不办理新生儿参保登记,直接办理2022年参保的,将无法补办2021年新生儿参保登记手续及享受待遇。

6.2022年城乡居民从什么时候开始享受待遇?

集中征缴期内参保缴费居民于202211日起正常享受待遇。补缴期内参保缴费的居民自税务部门费款上解之日起享受待遇。

7.对于缴费时无法查询到信息的人员,如何办理?

缴费时无法查询到人员信息,不能正常缴费的,应持身份证到原参保地居民医保经办机构进行信息查询,出现信息错误的应做相应的信息修改,完善后由居民医保经办机构向税务部门进行推送,税务部门完成人员添加后再进行缴费。确实无法查询到之前的参保信息的,需要到医保部门进行人员新增处理。

8.2022年邢台市城乡居民正常参保后,住院起付线及报销比例是多少?

202191日起,实施“省内无异地”政策,全面取消所有省内异地就医备案。在省内其他统筹区异地就医时,不再提高起付线,降低报销比例,实行同级别医疗机构同比例待遇政策。

住院起付线:省内一级医疗机构100元,二级医疗机构400元,三级医疗机构1000元;正常备案省外医疗机构2500元。

政策范围内的医疗费用支付比例为:省内一级医疗机构为90%,二级医疗机构为80%,三级医疗机构为65%;正常备案跨省转外医疗机构为50%。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住院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额度为15万元。

省外就医未按要求办理备案手续的执行起付线3000元、40%的报销比例。

9.2022年邢台市城乡居民正常参保后,普通门诊(即门诊统筹待遇)报销比例是多少?

门诊统筹报销不设起付线,报销比例60%,目录内中医药技术和中药饮片报销比例为80%,门诊统筹年封顶线为400元,其中村级最高支付限额为70元。家庭成员之间不可共用。

10.门诊特殊慢性病如何申报?

鉴定合格后,在市域内门诊慢性病定点医院及省内二级以上(含二级)定点医院医院门诊就诊,即时报销。

11.2022年邢台市城乡居民正常参保后,门诊特殊慢性病享受什么待遇?

门诊特殊慢性病患者认定通过后,就诊时,属于门诊特殊慢性病范围内的门诊检查、诊疗、用药起付标准400元,统筹基金支付比例60%。患多种门诊特殊慢性病的,只扣除一次起付线,以核定的所患病种限额累加计算,最高不超过10000/年。

12.门诊特殊慢性病具体病种报销限额是多少?

1、糖尿病(合并严重并发症)4500元;2、脑溢血脑梗塞、脑血栓形成限3000元;3、慢性阻塞性肺气肿限2500元;4、慢性中、重度病毒性肝炎限3000元;5、肺结核病限2000元;6、精神病限1000元;7、艾滋病限7000元;8、高血压Ⅲ级高危及以上限3000元;9、心脏病合并心功能不全限Ⅱ级以上限3000元;10、冠心病冠脉支架置入术后限3000元;11、老年痴呆症限4000元;12、肾病综合征限2000元;13、重症肌无力限3000元;14、癫痫限3000元;15、肝硬化失代偿期限4000元;16、帕金森氏综合征限10000元;17、系统性红斑狼疮限10000元;18、再生障碍性贫血限10000元;19、恶性肿瘤限10000元;20、血友病限10000元;21、器官移植后抗排斥治疗限10000元;22、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10000元。

13.2022年邢台市城乡居民正常参保后,如何进行生育报销?具体标准是多少?

参保居民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住院分娩发生的政策范围内的医药费用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住院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并设最高支付限额,具体标准为:单胎顺产500元,多胎顺产800元,单胎剖腹产2000元,多胎剖腹产2500元。

14.2022年邢台市城乡居民正常参保后,门诊诊察费可以报销吗?如何报销?

参保缴费人员持社保卡在公立定点医疗机构普通门诊就诊时,医保统筹基金按照规定的医保报销标准支付门诊诊察费。其中中医辩证论治报销标准为:执行省级收费标准的市级定点医疗机构报销20元,执行市级收费标准的市级定点医疗机构报销16元;其他门诊诊察费报销标准为:执行省级收费标准的市级定点医疗机构报销14元,执行市级收费标准的市级定点医疗机构报销9元。

15.大病保险保障时限为多久?

邢台市行政区域内当年参保的城乡居民,保障时限为一个自然年度。

16.2022年邢台市城乡居民正常参保后,大病保险报销比例是什么?

普通参保人口。邢台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起付线为1万元,封顶线为每人每年50万元。按以下比例分段支付,各段支付比例为:起付线以上至10万元(含)赔付60%10万元以上至20万元(含)赔付65%20万元以上至封顶线赔付70%

原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支付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取消起付线和封顶线。医疗保障扶贫政策有调整的,按照省市相关文件执行。

城乡居民患有高血压、糖尿病的参保人员(已享受门诊特殊慢性病待遇者除外),可在二级及以下医保定点公立医疗机构(不含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诊所)申请“两病”门诊待遇,责任医师认定通过后可纳入“两病”保障范围。对保障对象门诊发生的降血压、降血糖药品政策范围内费用报销比例为50%,不设起付线。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高血压为225//人,糖尿病为375//人。

18.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如何办理备案?

通过微信公众号“河北省医疗保障局”-河北智慧医保-注册-跨省异地就医备案,或者通过微信公众号“邢台市医疗保障局”-业务办理-河北智慧医保-注册-跨省异地就医备案,办理备案,实现出院即报。备案日期需填写住院当天或提前几日均可。因特殊原因未实现出院即报,回参保地报销的,由个人先行垫付全部费用,出院结算后,于30日内持报销资料到参保地经办机构办理报销手续。

城乡居民政策咨询电话:市局医保中心3690050 

信息系统问题咨询电话:市局信息办 2626898

城镇职工医保参保及待遇问题

1.城镇职工缴纳医保费标准是多少?

答:党政机关和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缴费比例为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的7.2%(职工基本医疗保险7%+生育保险0.2%),其他用人单位缴费比例为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的7.8%(职工基本医疗保险7%+生育保险0.8%);个人缴费比例为2%。退役军人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职工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缴费基数低于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以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高于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以实际工资为缴费基数。

: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由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和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加权计算取得。2020年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55754元。

答:参加职工基本医保人员办理退休时,其最低缴费年限为男满30周年、女满25周年。2000101日正式启动职工基本医保制度前,国家承认的工龄或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视同职工基本医保缴费年限。但参保人员实际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年限不得低于15年。中断缴费的,中断缴费前后的缴费年限可累加计算。

4.没有达到缴费年限怎么办?

答:达到最低缴费年限,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继续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享受在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达到最低缴费年限和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自办理退休手续次月起,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即可享受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参保人员办理退休时,一次性补缴缴费基数低于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以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高于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以当期在职缴费基数为基数。补缴标准按一次性补缴缴费基数的7%

缴费年限未达规定缴费年限的,由单位和个人(灵活就业人员由个人)一次性补缴,也可按在职职工标准延续缴费,享受在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正常缴费中断超6个月补缴的,可补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但补缴期不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因工作调动补缴的除外。)

因中断缴费和欠缴医保费需补缴时,按照《社会保险法》规定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0.5%的滞纳金,由医保部门核定,税务部门征收。

5.居民转职工,居民医疗保险年限能否转换?

答:由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转为参加职工基本医保的参保人员,其在本市连续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满4年(不包括原新农合),可折1年职工基本医保缴费年限。

6.转移接续手续如何办理?

答:1、基本医疗保险跨统筹转出:(1)、参保人员本人办理:社保卡原件或身份证原件、银行卡复印件(社保卡金融功能未开通的需提供);(2)、代办人办理:参保人社保卡原件或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银行卡复印件(社保卡金融功能未开通的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基本医疗保险跨统筹转入:(1)、参保人员本人办理:申请表(办理时现场填写),身份证或社保卡、参保凭证、信息表(省内转入需提供);(2)、代办人办理:申请表(办理时现场填写),参保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社保卡原件和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参保凭证、信息表(省内转入需提供)。

7.个人账户如何支付?

答:1、死亡人员基本医疗保险退保及个人帐户返还

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参保人身份证(社保卡)原件及复印件,银行卡复印件,火化证复印件; 

2、跨省异地安置人员基本医疗保险个人帐户返还

1)、参保人本人办理:社保卡原件及银行卡复印件;(2)、代办人办理:参保人社保卡原件及银行卡复印件,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8.灵活就业人员参保后能立刻享受待遇吗?

答:灵活就业人员连续缴纳3个月基本医疗保险费后,方可享受职工基本医保待遇。

9.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的缴费标准是多少?

202211日起,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基本医疗保险,在一个缴费年度内按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9%的费率缴费,不缴纳生育保险费,建立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享受门诊统筹待遇。

10.跨省异地就医如何备案?

答:经办机构备案需要手续:身份证或社保卡。

自主备案:通过关注邢台市医疗保障局微信公众号--点击业务办理--河北智慧医保--异地就医备案,按照提示备案。

11.职工基本医保的住院就医的待遇?

答:职工基本医保统筹基金住院起付标准按以下规定执行:  一级医院(社区服务中心)200元,二级医院300元,三级医院600元;参保人员一个自然年度多次内住院的,前两次住院执行起付准,三次以上住院不再执行起付标准;但多次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住院的,均执行起付标准。

在职职工在一、二、三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分别为96%93%88%。医保退休人员报销比例再提高1个百分点。城镇职工在自然年度内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对超过12万元至50万元部分,由大额医疗保险支付95%

12.生育保险都享受什么待遇?

机关和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女职工产假、节育假期间工资由用人单位按产假前工资照发,不享受生育津贴;灵活就业人员不享受生育津贴待遇。

其他用人单位按时足额缴费、女职工依法合规生育的,参保人员连续缴费满12个月及以上(不含补缴时间),女职工生育后享受生育津贴待遇。

(二)生育医疗费待遇。

生育前连续缴费满3个月及以上(不含补缴时间)的,可以享受生育医疗费待遇。参保的男职工未就业配偶和灵活就业人员的生育医疗费按50%享受,男职工未就业配偶不得重复享受城乡居民医保规定的生育定额补贴。

13.生育医疗费的补贴标准是多少?

答:顺产限额补贴3000元,人工分娩限额补贴3500元,剖宫产限额补贴4000元,剖宫产伴其他手术限额补贴4500元,多胞胎生育的每增加一胎增加相应补贴的50%

14.怎么申报生育津贴?

答:女职工在生育后150日内或实行节育措施60日内,由用人单位填写《邢台市城镇职工生育津贴申报表》并持以下资料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进行申报:1.本人社保卡复印件;2.符合政策内生育相关材料或生育二维码信息;3.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和复印件,未存活的提供相关资料;4.出院记录(盖章)。

15.计划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标准是什么?

答:凡符合规定的计划生育医疗费用实行限额补贴,低于限额补贴标准的按照实际费用支付。补贴标准为:怀孕不满2个月终止妊娠的150元;怀孕满2个月不满4个月终止妊娠的300元;怀孕满4个月不满6个月终止妊娠的800元;怀孕6个月及以上终止妊娠的按住院生育医疗费用支付;孕情、环情检查(采取避孕节育措施后怀孕的)70元;放置宫内节育环及技术常规规定的各项医院检查150元;取出宫内节育环50元;实施输卵管结扎术的2000元;实施输精管结扎术的300元。

16.生育津贴支付限期的时间是多少?

答:符合条件的参保职工生育津贴支付期限具体如下:生育产假98天,符合法律法规生育子女的夫妻,另外延长产假60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女职工生育同时符合难产、多胞胎生育的,增加的产假天数累计计算。

参保职工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的,自手术之日起休息2天;放置、取出皮下埋植剂的,休息3天;施行输精管结扎的,休息7天;施行输卵管结扎的,休息21天。施行终止妊娠手术同时采取下列节育措施的参保女职工,再增加以下假期:放置宫内节育器的,休息2天;施行输卵管结扎的休息10天。

17.生育津贴发放标准是什么?

:以参保职工生育时本人上年度实际月平均缴费基数作为基数,除以30再乘以产假天数。

:按时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用的企业,其女职工依法合规生育一胎、二胎均按照2016年开放二胎生育时的158天生育津贴支付期限执行,根据2021年最新河北省计生条例,三胎生育津贴支付期限在原政策基础上延长30天。流产、难产、多胞胎、计划生育休假等的待遇仍执行统筹区现行政策规定。

19.门诊慢特病如何申报?

答:登陆河北医保公共服务个人网上厅或微信小程序端:或者通过关注邢台市医疗保障局微信公众号,点击左下角业务办理,选择河北智慧医保-慢病申报,进行在线注册。填报申报人基本信息和申报病种,同时上传原发病历资料或近一年能佐证所申报病种门诊病历和相关检查、化验等资料;自主选择具有认定资格的定点医疗机构;填写完整提交。

20.门诊慢特病享受什么待遇?

答:门诊慢特病报销起付标准为每人每年400元(自然年度),申请两种以上(含两种)门诊特殊疾病报销起付标准不累加计算。

门诊重大疾病不设小目录。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医疗费用,超过起付标准后,按照国家省药品目录要求先行自付(乙类先行自付5%、国家谈判药先行自付20%)后,统筹基金支付85%

门诊慢性病实行限额管理,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医疗费用,超过起付标准后,照国家省药品目录要求先行自付后,统筹基金支付70%

21.特殊药品的申报流程是什么?

答:参保职工本人(代办人同时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须持社会保障卡及相关资料到所选的特药定点医疗机构医保部门领取《邢台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特殊药品使用申请及评估表》,由特药责任医师进行用药评估认定,经医疗机构医保部门审核同意后,即完成备案。

22.怎么购买特殊药品?

答:已备案的参保职工需使用特药,先由其所选定的特药责任医师开具纸质处方(处方有效期三天),特药责任医师签字后持纸质处方经其所在医疗机构医保部门审核确认,并加盖特药处方专用章,到所选定的特药定点药店刷卡购药。

23.特殊药品支付标准是什么?

答:参保职工在特药药店发生的特药费用不设起付线,支付标准参考邢台城镇职工门诊特殊疾病政策(85%)执行(有文件规定的药品除外)。

经医保统筹基金支付后,特药个人负担部分可以从个人账户基金结余中支付,个人账户不足或未建立个人账户的由个人现金支付。

24.特殊药品一共有多少种?

24.哪些医院或药店可以购买特殊药品?

答:邢台市人民医院、邢台市第一医院、退役军人医院、市三院、医专附属二院。

乐仁堂中兴大街店、民生红星街店、天宇襄都北路店。

25.个人账户如何划拨?

答:自202211日起,按照《邢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实施细则的通知》内容,我市职工医保改革个人账户计入比例和办法。

 在职职工个人账户计入标准为本人参保缴费基数的2%;退休人员个人账户由统筹基金按定额划入,党政机关和全额事业单位划入78元,其他用人单位划入51元。在职转退休,从次月起为其变更个人账户计入标准。

26.门诊共计政策是指什么?待遇标准是怎样的?

答:是指将多发病、常见病的普通门诊费用纳入统筹基金支付范围。执行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和支付标准。一个自然年度内,设定起付标准和最高支付限额。

起付标准为每人每年100元。统筹基金政策范围内的最高支付限额在职职工为800元,退休人员为1000元。在起付标准以上、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统筹基金支付比例在职职工为50%,退休人员为60%。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使用纯中医药治疗法术的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内普通门诊医疗费用,支付比例再提高20个百分点。

27.门诊共计省内、跨省待遇有什么不同?在市内非定点就诊是否可以支付?

答:省内其他统筹区内异地就诊时,实行同级别医疗机构同比例待遇政策。

跨省异地就医在门诊治疗合规医疗费用,统筹基金支付比例在原基础上降低10个百分点。

参保人员因突发疾病,在普通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以外的我市其他医疗机构就诊且未办理住院手续,发生的急诊医疗费用按照本地门诊共济待遇比例予以支付。  

28.京津30家医院有什么政策?

答:经异地就医备案后,按照就医地医保目录、邢台市同级别同类别定点医疗机构医院报销比例结算。30家医疗机构包括:

北京15家: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院、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301医院)、北京大学第一医院、北京大学人民医院、 北京大学第三医院、中日友好医院、中国医学科学院阜外医院、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安贞医院、北京积水潭医院、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北京肿瘤医院、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同仁医院、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儿童医院、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第七医学中心、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特色医学中心。

天津15家: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天津市人民医院、天津市第一中心医院、天津市第三中心医院、天津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天津市泰达国际心血管病医院、天津市肿瘤医院、中国医学科学院血液病医院、天津市环湖医院、天津市胸科医院、天津市儿童医院、天津市中心妇产科医院、天津市眼科医院、天津医科大学口腔医院、天津医科大学朱宪彝纪念医院(天津医科大学代谢病医院)。

29.省内无异地政策大致介绍。

答:我市自202191日起开始执行全省无异地工作。覆盖人群为省内各统筹区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实施范围为省内已开通住院或门诊医保定点的医药机构住院、门诊就医及药店购药发生的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涉及老百姓利益的是备案和待遇上的变化。一是备案方面。取消省内异地就医备案,是指参保人员可按规定在省内所有统筹区选择已开通异地就医住院、门诊费用直接结算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就医购药,无需备案,实现省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二是待遇方面。第一,住院待遇,在省内其他统筹区异地住院时,不再提高起付线,降低报销比例,实现同级别医疗机构同比例待遇政策;第二,省内异地普通门诊直接结算限定全省二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可使用个人账户直接结算;第三,门诊慢特病结算更便捷,省内异地门诊慢特病直接结算,取消各统筹区门诊慢特病定点数量限制,限定省内二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均可使用基本医保和个人账户直接结算;第四,购药更方便,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省内异地直接结算执行国家规定的适用范围,省内定点零售药店均可使用。

1、什么是长期护理保险?

邢台市长期护理保险是指为因年老、疾病、伤残等导致长期处于失能或半失能状态的参保人员,提供基本生活照料和医疗护理服务的社会保险制度。

2、长期护理保险的覆盖范围是什么?

参加邢台市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均应参加邢台市长期护理保险。

3、长期护理保险的筹资渠道是什么?

邢台市长期护理保险基金按照“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实行多渠道筹集,筹资渠道主要包括:医保统筹基金划转、个人缴费、福利彩票公益金、政府和其他相关部门补助、其他途径补助。鼓励企业、单位、慈善机构等社会团体和个人资金捐助。

4、长期护理保险的筹资标准?

   长期护理保险筹资标准暂按每人每年50元筹资。随着基金运行和经济条件的不断发展,根据实际情况,酌情调整筹资标准。

长期护理保险建立初期市本级城镇职工筹资标准暂定为每人每年50元,其中:个人每人每年缴纳10元,统筹基金每人每年35元,财政补助每人每年2元,福彩补助每人每年3元。

5、长期护理保险个人缴费部分如何缴纳?

参加市本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人员由所在单位年初随医疗保险费一次性代扣代缴,或由单位申请从其医保个人账户中代扣代缴;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员,随同医疗保险费一并缴纳。

6、长期护理保险服务内容有哪些?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定期巡诊,观察病情,检测血压、体温、脉搏、呼吸等,根据医嘱执行口服.注射及其它给药途径;

 根据护理级别进行基础护理、专科护理、特殊护理,严格规范消毒隔离措施;

 处置和护理尿管、胃管、造瘘管等各种管道,指导并实施造瘘护理、吸痰护理、压疮预防和护理、换药、膀胱冲洗,以及实施口腔护理、会阴冲洗、床头洗发、擦浴等一般专项护理;

 指导吸氧机和呼吸机的使用;

 对病情发生重大变化的病人及时处理,必要时协助转诊;

 在护理评估基础上,对病人进行营养指导、心理咨询、康复治疗及卫生宣教,对病人及家属进行健康教育和康复指导,进行心理干预;

 对终末期病人进行临终关怀,通过照顾和对症处理,减轻病痛,维持生命尊严。

7、什么情况下可申报长期护理保险?

因年老、疾病、伤残等原因长期卧床已达到30天以上,且预期持续卧床3个月以上,生活不能自理,病情基本稳定,需要长期生活照料和医疗护理的,可申请长期护理保险待遇。

8、长期护理保险的服务形式有哪些?

邢台市长期护理保险有三种服务形式:

医疗专护、机构护理、居家护理。

9、长期护理保险申请时所需准备的材料:

《邢台市市本级城镇职工长期护理保险申请表》;

社会保障卡(代办的需提供代办人有效身份证);

二级及以上医院住院病历或相关材料。

10、长期护理保险申报鉴定流程:

由本人或其家属通过承办机构、拟选择定点服务机构、长护险系统在线申请。承办机构定期组织安排两名专家对申请人进行失能等级现场评估,并在7个工作日内做出失能等级评估结论,通过人员公示7天,公示结束后发放失能等级评估结论告知书。

11、长期护理保险待遇标准和报销比例?

长期护理保险待遇不设起付线,按以下标准执行:

(1)参保职工接受医疗专护、机构护理期间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护理费用,按相应的包干标准报销65%;

(2)参保职工在统筹区外定点服务机构接受医疗护理的,报销比例降低10%

长期护理保险费用实行“定额包干、超支不补”,根据医疗护理服务形式,定点服务机构的医疗资质与服务能力,分别确定包干标准。对医疗专护、机构护理实行床日包干管理。包干额度按下列条件执行:

服务形式等级 床日包干额度 报销金额

及以上医疗机构120/78/

3)享受居家护理的参保人员,每月享受服务6次左右,每次服务不少于90分钟,每次120元,由长期护理保险基金按标准定额的85%报销。

其他县(市、区)报销标准可向当地经办机构咨询。

12、长期护理保险支付范围包括哪些?

定额支付费用包括药费、医疗护理服务费、床位费、设备使用费、耗材等。

13、长期护理保险费用如何报销?

参保人员接受长期护理保险服务发生的费用由参保人员和长期护理保险基金共同承担。长期护理保险基金部分由定点服务机构先行垫付,经办机构按季度与定点服务机构进行结算;个人负担部分由参保人员与定点服务机构进行结算。原则上每三个月办理一次中途结算;需中断或结束医疗护理服务的,可随时办理结算及出院手续。

参保人员接受长期护理保险服务发生的费用无法与服务机构进行直接结算的,由参保人员或其家属持社会保障卡、住院收费票据、住院费用明细表、全套病历(复印件)、诊断证明书、《邢台市市本级城镇职工长期护理保险申请表》、银行卡等原件及复印件,经承办机构审核后进行手工报销。

14、哪些情况长期护理保险基金不予支付?

 应由基本医疗、生育、工伤保险支付的;

 应由第三方依法承担的;

 已纳入残疾人保障、军人伤残抚恤、精神病防治等国家法律法规范围的;

15、评估结果是否终身有效?

评估结果不是终身有效。长期护理保险待遇资格一年一审,通过年审的待遇顺延。同时定点服务机构会及时根据病人病情制定医疗护理计划,每三个月进行一次效果评估,根据效果或病情变化及时调整方案。经评估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停止享受长期护理保险待遇。

16、什么是长期护理保险经办机构?

经办机构是指负责长期护理保险基金筹集、支付结算、经办服务与日常协议管理的机构。

17、什么是长期护理保险承办机构?

承办机构是指通过公开招标确定的具备长期护理保险

承办资质并与经办机构签订服务协议的商业保险公司。

18、什么是长期护理保险定点服务机构?

定点服务机构是指本统筹区内符合条件并与经办机构签订长期护理保险服务协议的医疗、养老或其他第三方服务机构。

19、市本级长期护理保险定点服务机构

邢台爱晚红枫安宁疗护中心

邢台市爱晚红枫医养服务有限公司

邢台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第二附属医院

邢台医学高等专科学校老年养护中心

邢台市第七医院(北院区)

邢台市爱晚红枫医养服务有限公司(居家)

河北弘盛医疗服务有限公司(居家)

其他县(市、区)定点服务机构,建议向相关县(市、区)经办机构咨询。

县区医保业务部门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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