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经费全部返还企业吗?

丽水经济开发区总工会,市直各产业工会、系统工会工委,市直属各基层工会:

       为贯彻落实《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实施小微企业工会经费支持政策的通知》(厅字〔2019〕32号)、《浙江省总工会办公室关于落实小微企业工会经费支持政策的实施细则》(浙总工办发〔2020〕16号)文件精神,切实减轻小微企业负担,现就市直属小微企业工会经费全额返还制定以下办法。

       一、小微企业界定。按全总统一规定以《小微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确定的小微企业划型标准界定;对于难以确认的企业,以统计局2019年度统计的小微企业名单为准。金融邮电、国有(含控股)企业、事业化企业、集团公司、民办非企业按原规定比例上缴。

       二、返还经费归属期。自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实施返还期限为当年至次年6月底,由市总工会根据工会经费收缴情况,符合返还条件的经费于次年6月底前返还。

       三、返还条件。小微企业已经建立工会组织、独立开设工会经费银行账户、独立进行财务核算。

       1、企业工会提出申请并交所属开发区总工会,市直各产业工会、系统工会工委,申请表上报截止时间2020年12月31日。申请表需准确填写相关内容并加盖公章:从业人数、营业收入(建筑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填写资产总额)、上缴工会经费数额及银行回单复印件、企业工会账户户名、账号、开户行信息等。

       2、开发区总工会、产业工会、系统工会工委审核确认并盖章,汇总上报市总工会。

       3、市总工会财务与资产部审核,提交总工会党组(主席)会议通过后,返还企业工会。

       对未建立工会组织和未开设立独立工会银行账户的,开发区总工会、产业工会、系统工会工委要积极帮助指导建会建账,创造返还条件,增强小微企业获得感。

       五、返还经费核算方式。小微企业工会收到返还工会经费,贷记“拨缴经费收入”。

      六、返还工作要求。小微企业工会经费支持政策是贯彻落实党中央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减轻小微企业负担、促进小微企业健康发展、规范小微企业工会经费使用管理的重要举措,各级工会要高度重视,确保小微企业工会经费全额返还的支持政策落实到位。小微企业工会要切实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积极开展职工服务和工会活动,让工会经费真正惠及职工会员。

       附件:1.《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实施小微企业工会经费支持政策的通知》(厅字〔2019〕3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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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全国总工会关于实施小微企业工会经费支持政策的决策部署,根据《山西省总工会应对疫情冲击实施小微企业工会经费支持政策的通知》和山西省总工会财务部《关于小微企业工会经费全额返还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要求,现将市直属、榆次区直属、开发区直属小微企业工会经费全额返还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关于小微企业工会经费全额返还政策的适用范围

小微企业指符合工业和信息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2011年6月18日印发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条件的企业。集团公司及金融、保险、证券等企业直属或控股分(子)公司不适用全额返还政策。

小微企业年度内组建工会的,其年度内产生并缴纳的工会经费及建会筹备金全额返还。返还时限为2021年1 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缴纳的工会经费及建会筹备金。

(一)小微企业提出申请企业根据2021年度经营情况,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2011年6月18日印发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确定的小微企业划型标准确定为小微企业的填报《山西小微企业工会经费(筹备金)返还申报审核表》(以下简称《核表》《审核表》、《退费所需携带资料清单》自行打印电子版,下载邮箱 密码3035922),向隶属地工会提出申请,各企业在国家税务总局二分局缴纳工会经费的原则上在晋中市总工会办理返还事宜,在开发区税务局缴纳工会经费的原则上在开发区工会办理返还事宜,在榆次区税务局缴纳工会经费的原则上在榆次区总工会办理返还事宜,在各县缴纳工会经费的原则上在各县总工会办理返还事宜

(二)总工会组织部审核是否成立工会小微企业携带成立工会的批复文件到隶属地总工会组织部进行审核,组织部年度内组建工会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审核表》上签字盖章确认《审核表一式两份》

(三)总工会财务部确认交纳金额并返还小微企业携带交纳工会经费的通用申报表和税收完税证明表(企业在报税系统自行打印)及各企业工会全称、账号、开户行、工会财务章(未开工会户的带企业其他户全称、账号、开户行、财章)到隶属地总工会财务部办理退费手续,财务部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工会经费(建会筹备金)缴纳数据比对确认并完成审批程序,及时全额返还工会经费(建会筹备金)。

(一)对于已成立工会组织且独立开设银行账户的小微企业,返还的工会经费(建会筹备金)必须拨到工会账户,对于已成立工会组织,尚未独立开设银行账户的小微企业,工会经费(建会筹备金)可以拨到企业其他账户,但经费由工会按程序审批使用

(二)本次返还工作从2022年3月10日开始(节假日除外),各基层工会接到本通知后尽快携带相关资料到隶属地工会办理返还事宜。

1.农、林、牧、渔业□;2.工业□;3.建筑业□;

4.批发业□;5.零售业□;6.交通运输业□;

7.仓储业□;8.邮政业□;9.住宿业□;

10.餐饮业□;11.信息传输业□;

I.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II. 房地产开发经营□;14.物业管理□;

15.商务服务业□;16.其他未列明行业

工会经费(筹备金)缴费证明□

1、《山西小微企业工会经费(筹备金)返还申报审核表》一式两份;

2、成立工会的批复文件,未单独成立工会的提供基层工会出具的加入工会的证明资料一份;

3、小微企业携带交纳工会经费的通用申报表和税收完税证明表(企业在报税系统自行打印)各一份;

4、小微企业提供企业工会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并标清开户银行行号(未开工会户的带企业基本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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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关于落实中央有关疫情防控税费政策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的通知》(湘财税〔2020〕7号)、《湖南省总工会关于落实小微企业工会经费全额返还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湘工财〔2020〕15号)和《湖南省总工会关于进一步推进小微企业工会经费支持政策有关工作的通知》(湘工财〔2021〕1号)文件精神和要求,为进一步做好落实,优化经费返还操作流程,现将小微企业的划型和工会经费的返还流程等相关事项明确如下:

小型和微型企业界定标准执行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2011年6月18日印发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确定的小微企业划型标准(附件1)。

因无法取得政府有关部门的小微企业数据,或者依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2011〕300号)进行小微企业划型认定工作确有困难的,可参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确定的小型微利企业标准进行小微企业认定工作(附件2)。

小微企业工会经费政策支持的时间段为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小微企业按全部职工工资总额2%的40%上缴的工会经费全额返还给小微企业工会。

三、全额返还工会经费操作流程

小微企业工会经费返还由县以上各级工会全程参与、具体落实,各地根据小微企业总量确定补助周期(每季度、每半年或每年一次),受理经费返还补助的县以上工会先一次性返还到各小微企业工会账户,再每半年与上级工会就小微企业工会经费返还补助汇总清算一次。

1.由工会负责对符合文件规定的在我市上缴工会经费的小微企业进行认定。小微企业申请工会经费返还时到所在地的开发区或区县(市)总工会提交返还工会经费的申请资料,申请资料包含书面申请、《小微企业工会经费返还申请表》(附件3)、返还经费期间上缴的工会经费完税证明、小微企业工会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上级工会批准其成立了工会组织的批文复印件(资料一式两份,加盖工会公章)。

2.各开发区和区县(市)总工会将申请工会经费返还的小微企业名单及相关信息汇总(附件5),每季度或每半年由各地税务机关社会保险和非税收入部门对其实际缴纳工会经费情况进行审核确认(盖章及签字)。

3.各开发区和区县(市)总工会对申请单位资料进行审核,可要求小微企业提供相关工资表、财务报表核实单位从业人员、营业收入及资产总额;同时可根据具体情况上门核实申请单位从业人员、营业收入及资产总额情况,查验经费入库情况等。

4.资料通过审核后,县以上各级工会将所属期限内工会经费返还至小微企业工会账户.

1.各行业划型标准及相关指标解释;

2.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

3.小微企业工会经费返还申请表;

4.各开发区、区县(市)总工会咨询电话;

5.小微企业工会经费返还申请审核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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