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市场监管局27日发布《关于维护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期间市场价格秩序提醒告诫书》。受近期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影响,部分日用品特别是禽肉蛋奶菜等生活必需品及口罩、消毒杀菌用品、抗病毒药品、相关医疗器械等防疫用品价格明显上涨。我省市场监管部门对相关商品市场巡查时发现,少数经营者借群众对生活及防疫用品需求激增之机,价外加价、不按规定明码标价、哄抬相关商品价格,严重违反价格法律法规。
为打赢抗击疫情攻坚战、保护广大群众和合法经营者正当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等法律法规,现提醒告诫如下:
一、各相关经营者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及《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等价格法律、法规和规章,切实履行社会责任,严格依法经营,合法合理行使自主定价权,严格执行政府依法制定的价格干预措施和紧急措施,做到明码标价、诚信经营。请各相关经营者与全社会一道众志成城、抗击疫情,保持日用品和防疫用品市场价格秩序总体平稳,自觉维护市场价格秩序和公众利益。
二、各相关经营者要认真落实明码标价制度,明码标价应当做到价签价目齐全,标价内容真实明确,字迹清晰,货签对位,标示醒目,价格变动时应及时调整。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或者收取未标明的费用。
三、各相关经营者不得利用突发公共卫生安全事件,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大量囤积市场供应紧张的日用品和防疫用品;不得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
四、行业协会要充分发挥自身作用,积极引导经营者合法经营,不得组织经营者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不得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快、过高上涨。
五、各相关经营者违反第二条,不明码标价或明码标价不规范的,我局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关于商品和服务实现明码标价的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依法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 5000 元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以 5000 元以下的罚款。
各相关经营者违反第三条,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造成商品较大幅度上涨的,我局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等法律法规,依法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视情节轻重处1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营业执照。
各相关经营者违反第三条,捏造、散布涨价信息,扰乱市场价格秩序的;除生产自用外,超出正常的存储数量或者存储周期,大量囤积市场供应紧张、价格发生异常波动的商品,经市场监管部门告诫仍继续囤积的;利用其他手段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快、过高上涨的,我局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等法律法规,依法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视情节轻重处5万元以上30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营业执照。
各相关经营者违反第三条,进行价格欺诈的,我局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依法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视情节轻重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营业执照。
行业协会违反第四条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或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快、过高上涨的,视情节轻重处50万元以下的罚款,由登记管理机关依法撤销登记、吊销执照。
六、市场监管部门将进一步密切关注日用品特别是禽肉蛋奶菜等生活必需品的价格波动,加强口罩、消毒杀菌用品、抗病毒药品及相关医疗器械等防疫用品市场价格监督检查、巡查工作,适时开展专项检查。对社会反映强烈、屡查屡犯的相关经营者将列为重点巡查、检查对象,对其价格行为实施重点监管。
各相关经营者及行业协会要认真对照上述提醒告诫要求,积极开展自查整改,进一步规范自身价格行为。对经提醒告诫后仍不整改的违法行为,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予以处罚,对于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典型案件还将通过新闻媒体公开曝光。
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对各相关经营者及行业协会的价格行为予以监督,若发现价格违法行为,请保存好相关证据并拨打12315、12345举报电话进行投诉举报。
同一款药价格在15.3元~53.8元不等,药店被举报,官方最终给出判定结果:药店价格合规。
那么,同一款药,即便药厂、规格、包装完全一样,但是在不同的药店出售,价格为何会相差这么大?官方又是基于怎样的规定给出合规的判定呢?
同一款药,售价不同被举报
据东方网消息,近日,刘女士在购买一款名为“鱼石脂软膏”的药品时发现,得一大药房此药的售价为51.8元,而其他连锁药店的售价仅为15元至16元之间。
那么,同样的药,为何价格却相差了2倍以上?得一大药房关于这款鱼石脂软膏的定价是否合规呢?
刘女士手里拿着发票,看着这个数字感到非常不可思议,此前她在其他药店也买过鱼石脂软膏,但从来没有这么贵过,于是她立即向店员求证:“是不是弄错了?”
然而,据店员反馈:这款药一直是这个价格,不可能弄错。
过高的差价让刘女士难以接受,付完款不到1分钟,刘女士便提出了退款,却遭到了店员的拒绝。
无奈之下,刘女士只好拿着药离开,刚走出药店,刘女士就打开了手机里的外卖平台,查找鱼石脂软膏的价格。
她发现,同样一款鱼石脂软膏,产自同样的厂家,同样的规格和包装,其他药店的价格普遍在15元至16元之间,浮动范围仅有几毛钱。
5家连锁药店,售价不同
为了搞清楚这款药的售价情况,记者除了走访得一大药房外,还分别走访了老百姓大药房、益丰大药房、叮当快药以及海王星辰药房,同样一款鱼石脂软膏,这4家店的价格分别为15.6元、15元、15.8元以及15.3元,差价均在1元以内,但是这4家店都不能使用医保卡购买此药。
同时,记者将得一大药房和老百姓大药房购得的鱼石脂软膏进行比较发现,两盒药品除了生产日期相差2个月之外,其余规格、包装、厂家完全相同,而价钱却相差了36.2元。
同样的药,为何价格却相差了2倍以上呢?得一大药房关于这款鱼石脂软膏的定价是否合规呢?
随后,记者查询上海市医药集中招标采购机构——上海阳光医药采购平台发现,这款由广东恒健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鱼石脂软膏,近三个月以来,参考采购价和参考零售价均为为45元,参照的医药机构均为医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药店并不在此列。
紧接着,记者致电上海医疗保障局热线,一位工作人员表示:
如果消费者是在定点药店刷医保卡购买鱼石脂软膏,那么药店可以在参考价的标准上加价15%;如果消费者不是在定点药店刷医保卡购药,那么则属于市场盈利行为,不在医疗保障局的监管范围。”
该工作人员建议,如果消费者发现药品售价超过了参考价上浮15%后的价格,可以向物价局反映,或者向药店总公司投诉。
除此外,记者还就此事向普陀区市场监管局求证,得一大药房关于这款鱼石脂软膏的定价是否合规。
经执法大队调查,该药品定价是根据上海阳光医药采购网的参考价45元上浮15%后四舍五入所得,符合上海阳光医药采购网标准。
该款药品实行市场调节价,由药店自主定价,得一大药房明码标价,且销售价格和标价一致,没有违反市场监管价格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况。”
普陀区市场监管局上述工作人员说道。
那么,针对记者和顾客的疑问,为何同一款药售价不同的问题,究竟是出厂价不同还是药店定价不同的原因呢?
同样的药,在不同的药房价格却相差2倍以上,药厂怎么看?是因为药品的进货价格不一样吗?
对此,记者联系了广东恒健制药有限公司负责出货的工作人员梁女士。
对方表示,鱼石脂软膏的出厂价格不方便透露,但是厂家都是统一的价格给到经销商,再由经销商卖给各个药店。中间转了几手,就不清楚了。”
梁女士说,据她猜测,药价低的药店可能只被经销商转手了一次,而药价高的药店可能中间转手了很多次,但是药品最终售价的高低和药厂没有任何关系,“这些钱也没有进我们的口袋”。
梁女士直言,此前关于药品的定价,有相关文件进行把控,但是如今这份文件已经作废,如今药品的定价大多属于市场行为,一些平台为了竞争,推出了很多优惠活动,药品的价格就会变得很低。
有的电商平台,(药品)售价比我们的出厂价还要低。”
梁女士说,虽然药价不同的现象在行业内比较普遍,但是某些药店的药品定价过低,也让她感到很费解。
那么,连锁药房的药价究竟是如何定价的呢?
记者先后联系了多家药房,其中老百姓大药房商品管理部的钱先生向记者详细介绍了他们药房的定价流程。
据钱先生介绍,药品采购一般分为两种模式:集团采购和本地采购。
“我们集团在湖南,集团采购的药品发到上海时,会提供一个建议零售价。”钱先生说,集团采购的药品一般会参考物价网平台上的信息,然后根据这些信息制定一个零售价,“这些零售价,我们可以直接拿来用”。
而本地采购则是向上海的供应商购买药品,供应商在发货时,会向药房提供建议零售价。
钱先生表示,他们一般会综合这个建议零售价,以及上海阳光医药采购网的参考价,进行最终定价。
供应商除了给我们药店发货,还会发给其他医院、连锁药店。”
钱先生说,不同的医药机构,采购药品的规模和数量不同,也会影响药品的供货价格,需求量越大,价格协调的空间也越大。
此外,有的药店还会选取部分药品进行降价,以促销活动的模式吸引顾客,这种现象在各个药店都会出现,而其他药店相同药品的价格,也是他们定价参考的重要标准之一。
“个别药品确实会出现定价比成本价低的情况。”
钱先生透露,针对鱼石脂软膏这款药来说,最终的价格肯定不是一家药店能够决定的,而是综合了许多市场因素,“即便是亏本买卖,如果大家都卖这个价,我们也就卖这个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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