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工人退休后国家给年令补贴吗、如有的话如何去领取?

企业中有些员工已到法定退休年龄,有的已办理了退休手续,有的不符合办理退休的政策尚未办理,此时公司不愿意继续留用,想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这种情况下,企业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吗?

1.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二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2.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21条: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

3.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情形中不包括第四十四条第二款。

4.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法释〔2010〕12号第七条: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发生用工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务关系处理。

广东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于二00九年六月八日发布了《关于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未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经济补偿问题的复函》(粤劳仲函1号,以下简称“1号文”),该文件指导劳动仲裁委解决了两个问题:

1) 用人单位与达到法定退休年龄而未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终止劳动合同,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2) 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被返聘或者在其它用人单位提供劳动,与用人单位形成的是劳务关系。

法定退休年龄是指1978年5月24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原则批准,现在仍然有效的《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国发【1978】104号)文件所规定的退休年龄:男性60周岁,女干部55周岁,女工人50周岁。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发放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1999]10号文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1999年3月9日发布了《关于制止和纠正违反国家规定办理企业职工提前退休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1999〕8号),通知指出:国家法定的企业职工退休年龄是男年满60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从事井下、高温、高空、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的,退休年龄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因病或非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退休年龄为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

除年龄条件外,各地方对退休的社保缴纳年限有不同要求,一般要求累计缴纳社保10年以上。因此能够享受退休待遇除达到年龄条件外,还需要满足社保和医保的缴纳年限要求。

2. 如何判断是干部还是工人?

这是一个极为专业的细微领域问题,除了负责档案管理的HR,大部分人都不清楚。我就自己掌握的这部分知识给大家提供一点参考:

1) 是干部还是工人,第一可以看社保系统中的基本信息,其中一个字段就是干部还是工人。

2) 社保基本信息是社保HR维护的,如果维护错了怎么办?你可以去查自己的档案,档案中会有干部还是工人的信息,如果你能找到存档单位,可以让存档单位协助查阅核实。

3) 如果不方便查询档案,还可以通过学历自行判断。这里的学历指第一学历,所有统分统招的都属于干部身份,不论是中专、大专,只要国家分配了工作,一般就是干部身份。另外你是通过高考考上的大学,一般也是干部身份。但是第一学历如果是函授、夜大、自考获取的,一般是工人身份。

针对不同以下两种情形,是否支付经济补偿金会有不同的判定和结果。

1. 已办理完退休手续,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情形;

公司已经为员工办理了退休手续,且已经开始享受退休待遇。此情况下,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二款,《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21条,劳动合同自动终止。在《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关于经济补偿金支付的情形中,没有第四十四第二款的情形,因此单位无需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

2. 已到法定退休年龄而未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情形;

未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一是不符合工作地办理退休的条件,如外地职工女满40岁,男满50岁之后才开始在北京缴纳社保建立的社保户为临时账户,不是一般账户,这种情况无法在北京办理退休手续,一般只能将社保转回户籍所在地办理。还有的是公司未依法缴纳社保,导致员工社保缴纳年限不足,因此需要把不足部分的社保费用趸交之后再办理退休手续。

已到法定退休年龄但未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继续用工是劳务关系还是劳动关系,决定了是否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问题,但是此问题在司法实践中并不统一。

最高人民法院:达到退休年龄未享受养老保险待遇仍属于劳动关系。

最高法院民一庭《最高人民法院劳动争议司法解释(三)的理解与适用》(人民法院出版社2015年9月第2版,第115页-117页)【审判实务】中对此认为“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末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用人单位的用人关系仍为劳动关系,属于《劳动法》调整范围“。

人社部:达到退休年龄后继续就业不属劳动关系。

人社部在《对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4419号建议的答复》(人社建字〔2016〕69号)中认为:《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21条规定,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按照《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劳动者只要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无论其是否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劳动合同自然终止。女工人年满50周岁仍继续就业的,不属劳动关系。

笔者认为,做为实际的审判机构,各地法院参考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可能性应该更大,但是从实际的案例看,对于“达到法定退休年龄而未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是否需要支付补偿金有不同判决结果。

以“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而未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为关键字在中国裁判文书网进行检索,共有3份判决书,2份未支持经济补偿金,1份支持了经济补偿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法院)。

其中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2016)渝民再135号”案例可谓一波三折,一审法院未支持经济补偿金请求,二审法院纠正一审错误支持了经济补偿金请求,单位申请高院重审纠正二审法院错误,最终未支持经济补偿金请求。

关于企业中已到法定退休年龄员工,建议按照以下流程处理:

1. 提前了解当地退休政策,对于符合退休条件的及时协助办理退休手续或离职手续,如需返聘,签订聘用协议;

2. 对于不符合退休政策无法办理退休手续的,如北京地区建立的社保户为临时账户的,应及时告知员工无法在工作地办理退休的情况,办理终止劳动合同和离职手续,如需返聘,及时签订聘用协议并购买意外险等商业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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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人员50岁退休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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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你好,2020年下岗女性职工想要50岁办理退休,需要注意哪些社保规定?对于女性来讲,法定退休年龄确实是分为50周岁和55周岁,那么什么样的女性可以50周岁来办理退休呢?首先我们的个人档案必须是属于女性工人身份,那么才可以50周岁来办理退休,如果说你个人是女性干部身份的话,那么是不能够50岁办理退休,只能够到55岁才能够办理退休的。

其次还要满足自己曾经在企业单位工作10年以上,并且通过企业单位来缴纳自己的基本养老保险,在10周年以上,那么这种情况下才可以50岁年龄来办理退休,当然作为下岗职工来讲,那么就证明曾经在企业单位工作过,如果说你曾经在企业单位工作了10年以上,那么这种情况下,只要是自己是女性工人,就可以在50岁的年龄来办理退休享受养老金的待遇。

但是有一部分特殊群体的女性,自己是属于灵活就业的形式来参保,自己的基本养老保险虽然说是属于女性工人的身份,但是完全按照灵活就业来参保养老保险的女性,那么是不能够按照50岁来退休的,只能够按照55岁才能够办理退休,享受基本养老金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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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你好,下岗失业是不能够提前退休的,因为下岗失业是不具备提前退休的条件的,你必须按照正常的法定退休年龄才能够退休,当然如果你是属于特殊工种或者说因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话,那么是可以提前办理退休的,但是作为下岗失业人员是不具备提前退休条件的。

如果说下岗失业人员没有实现二次就业的话,那么你个人的社保就需要按照灵活就业的形式来继续参保了,如果说一直按照灵活就业的形式来继续参保,在临退休5年的时候是可以申请这个社保补贴待遇的,所以说在申请社保补贴待遇的时候,那么可以为自己减轻一定的社保缴费压力。

一般情况下,这个社保补贴待遇是需要在自己临退休5年的时间去申请,也就是说自己如果60岁退休的话,那么55岁以后交纳社保的时候就可以享受到这个社保补贴待遇了,社保补贴待遇一般情况下指的就是每一年,你正常交完费之后,然后持有你的交费小票和相关的手续去当地的社保部门来进行申请这个补贴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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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企业女职工下岗后自己缴纳养老保险退休年龄是50。

按照现行社保政策,需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的参保职工,方可在办理退休手续的次月起,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1、到达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男年满60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在个人服务窗口参保缴费的女职工,其退休年龄按55周岁确定,其中,原为国有和集体企业正式职工的或随单位参保缴费达10年以上的,其退休年龄可根据本人自愿,选择50周岁或55周岁;

2、累计缴费年限不少于15年。

关于退休年龄问题,一直是大家关注的问题。对于绝大多数人来说,希望越早退休越好。尤其是一些下岗失业工人,年纪大了以后,除非是公益性岗位,很少有企业会招用高龄老人。毕竟社会上的年轻人还是很多的,年轻人精力更足,更具可塑性。有人说有30年工龄就退休的政策,那么下岗工人可不可以工龄满30年,就50岁退休呢?

其实,我们现行的退休年龄政策执行的是国发1978年104号文件中《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和《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40年来没有变动了,实际上如果追溯渊源的话,是源自于1951年的《劳动保险条例》。近70年了没有多少变化。

1978年的退休年龄政策是:

①女工人50周岁,女干部55周岁,男性工人干部60周岁。

②从事井下、高温、高空、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和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的人员,工作年限满足国家规定年限的,男55周岁;女45周岁就可以提前退休

③因病非因工受伤,经劳动能力鉴定部门鉴定完全失去劳动能力的,男性50周岁,女性45周岁就可以提前退休。

④因公致残,完全失去劳动能力的,不限年龄,可以退休

其中第四项已经由《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所替代。现行的方式不是退休,而是退出工作岗位,领取伤残津贴待遇。到达退休年龄才可以退休。伤残津贴标准是本人工资的75%~90%,会根据每年政府的通知而不断增长。退休后如果养老金赶不上伤残津贴待遇的,工伤基金予以补齐。

工人、干部这样的身份称呼,随着2001年国家经贸委《关于深化国有企业内部人事、劳动、分配制度改革的意见》,明确要打破工人和干部的界限,变身份管理为岗位管理,在管理岗位上即为管理人员。现在我们区分退休的年龄条件一般是普通女职工50周岁,管理和专业技术岗位上的工作人员55周岁。如果岗位之间发生变动,山东省是要求工作时间满10年以上才可以按照管理和专业技术岗位55岁退休,如果是管理和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在工人岗位上工作满5年可以按照50岁退休。

2001年,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公布了《关于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女性灵活就业人员和农民合同工退休年龄是55周岁。当然由于政策上的衔接,包括岗位之间的人员流动,退休年龄一地方执行的是50岁,一些情况也是50岁退休。

因此总体来看目前关于企业职工退休的规定中,没有工龄30年退休的规定,只有按照特殊岗位或者特殊情况可以提前5~10年退休的有关规定。

关于工龄30年提前退休的规定,指的是公务员法中,关于公务员可以提前退休的两种特定情形之一。一种是工作年限满30年,另一种是工作年限满20年,距离退休不足5年。实际上最初源于1993年的《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确实这一退休政策很让人羡慕,但是大家也该理解,公务员岗位属于一种特殊的岗位,真正愿意提前退休的人并不多。而且还是要经过本人申请,任免机关批准才可以提前退休的。由于国家对公务员编制管理十分严格,岗位是退休一个才能招聘一个,毕竟年轻人体力精力更足、干事有冲劲,因此公务员提前退休也是有好处的。

我们国家的目前退休年龄政策还是比较复杂,是多种多样的。随着我国老龄化压力的不断加大,退休年龄政策很有可能会修改,但是如何建立出完善的退休管理制度才是更重要的事情。一方面使用养老金减少社会收入分配的差距,另一方面要加强退休后人们工资收入的管理,防止养老保险基金成了唐僧肉,让养老保险基金发挥出真正供养退休失能老人的作用。相信国家的未来退休年龄政策会更加科学化,能够让更多的人受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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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你好,2020年下岗工人想要50岁办退休,有哪些特殊规定?首先50岁办理退休的条件,那么作为女性来讲是正常的退休年龄,因为女性工人是可以按照5岁的年龄来办理退休享受养老金的待遇的,但是作为男性来讲50岁想要办理退休,那么必须是符合这种特殊条件,提前办理退休,一般情况下是因病可以提前来办理退休。

所以说香港工人想要50岁办理退休,那么女性基本上只要自己是属于女性工人,并且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从事,10年以上的工作年限,那么基本上都是可以享受到50岁办理退休的条件。相对来说女性能够在5岁办理退休的人群还算是比较多的,因为毕竟是正常的法定退休年龄。

作为男性来讲的话,相对就有些困难了,因为男性他是属于特殊工种,必须是符合因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形,而且必须是在劳动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鉴定出自己的身体条件,符合这种因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形,那么才可以去申请,提前10年的退休才可以享受到5岁退休的条件,至于自己是否属于下岗工人是没有任何关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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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兵回来后分配了工作,后来因企业破产我也同时下岗了,媳妇没工作,我只能打工,靠着两千多元生活,现在年龄大了也干不动了。当个保安人家都要年轻人。唉,,,,,我支持下岗职工五十岁退休,不管怎说退休金对于我来说也是一笔不小的收入。支持,支持,支持

我先后领了二次失业金,能按企业职工退休吗?你这是领取的失业保险,能否正常退休主要是看是否缴纳了养老保险,只要养老保险缴费达到了规定的缴费年限,达到了法定的退休年龄,就能按时办理退休,依法按月领取养老金,这和领了几次失业保险金是没有半点关系的。

在我们缴纳的五险中,有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险和工伤保险,每种保险的用途是不一样的,你领取了二次失业保险,这是你缴纳了失业保险,达到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条件应该依法享受的待遇,这和你缴纳生育险,依法享受生育期间的生育津贴是同样的道理。同样如果你缴纳医疗保险,即使一年住了一次医院,依法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只要在医疗保险的有效期内,即使住一次医院和住三次医院一样,都是你应该享受的权利。只要缴纳了五险,达到五险应当享受的权利范围,都是缴费者应当享受的权利,这就是我们缴纳五险的根本目的。

在五险中,最特殊的就要数职工养老保险了,其他的四险一般缴费后,最长的在一年之内基本上都能享受到,但是养老保险不一样,养老保险缴费金额是最高的,单位在岗职工总的缴费比例为24%,个人缴费就高达8%;如果是灵活就业人员缴费,缴费比例高达20%,划入个人账户的也只有8%;缴费年限也是最长的,要想顺利达到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最低缴费年限也需要15年,并且还要达到法定的退休年龄。所以要想按照企业职工退休,只要养老保险达到15年以上,达到法定的退休年龄,就能按照企业职工的规定来办理退休。

你先后领取过两次失业保险金,说明你以前是属于企业职工,因为灵活就业人员是不能缴纳失业保险的,如果第二次失业后,你又在企业上班,养老保险缴费达到15年以上,达到法定的退休年龄,其中女职工在50岁就可以办理退休,这是企业女职工和灵活就业人员办理退休最根本的差别;如果你第二次领取失业保险金后,没有再就业,以个人身份继续缴纳养老保险,累计缴费年限超过15年的,其中在企业缴费年限超过10年,如果你是企业女职工,仍然可以享受50岁的办理退休的条件,如果在企业缴费年限不足10年的,只能按照灵活就业人员女性的退休年龄,即55岁办理退休;如果你第二次失业以后,即没有重新就业,也没有自己缴纳养老保险,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不足15年的,即使你达到了法定退休年龄,也是无法办理退休的。

总之,你先后领了二次失业保险金,并不是影响你能否按照企业职工退休的因素,而是取决于你是否缴纳了养老保险,养老保险是否达到企业职工退休的条件和缴费年限,这和你领取二次失业保险金是没有必然联系的。

我们国家并没有专门针对下岗失业工人,有提前退休的办法。

哦,也不太一定。1999年,我们国家关于纠正和制止企业人员提前前办理退休有关问题的通知指出,提前退休仅限于111个优化资本结构的城市中,破产重组的国有企业,距离退休不足五年的职工,以及国有纺织企业挡车工,和企业军转干部等等。说实话,条件比较苛刻,大家就权当没看到吧。

目前我们国家执行的退休年龄标准,仍然是我们1978年的国发104号文件,女工人50岁退休,男工人60岁退休。由于说是下岗工人了,我就不提干部了。

不过下岗的灵活就业人员需要按照2001年的劳动部文件按照55岁退休。

当然,也有个别地区由于历史原因执行50岁的,比如四川和青岛等地

所以我们下岗失业之后,一定要问清楚当地的政策,别一不小心延长五年退休。

我们国家对于失业人员的扶持政策,最大的就是失业金了。领取失业金期间,我们国家现在缴纳医疗保险。如果是等我们失业保险条例修订了,也会给大家缴纳养老保险的,这样大家就没有后顾之忧了。

其他的比如4050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政策。还有灵活就业参保人员社保补贴等等。

还有一次性创业补贴政策,以及小额担保贷款及贴息政策,等等。

这些政策实际上都是由当地的就业部门进行扶持的,可以通过拨打12333咨询一下。

大家都知道,失业下岗人员不容易,希望国家能够对失业下岗工人的照顾越来越多,让他们能够安心的早日退休。

以上是律师为大家讲解的关于”失业人员50岁退休政策“的内容,希望可以帮助到各位小伙伴。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可以随时在我们官方平台进行提问,上百名专业律师会在第一时间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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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2016最新退休养老金调整细则(31省)

2016最新退休养老金调整细则(31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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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2015年农村养老金发放标准

为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逐步提高城乡居民养老保障水平,根据国务院及人社部、财政部的相关要求,结合我市经济发展情况,经市委、市政府批准,从2015年1月1日起,调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和老年保障福利养老金标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增加40元,从目前的每人每月43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470元;城乡居民老年保障福利养老金增加35元,从目前的每人每月350元提高到385元。

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人员,中央确定的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70元不计入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人员家庭收入核定。已经领取老年保障福利养老金的人员,其中每人每月200元的福利养老金暂不计入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人员家庭收入核定。

请各区县按照通知要求,认真落实调整标准和财政补贴资金,认真做好宣传和相关服务工作。

天津2015年农村养老金发放标准

为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提高全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5号)精神,进一步提高我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障待遇水平,经市政府同意,决定调整我市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和老年人生活补助标准。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范围对象:参加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并领取基本养老金,以及享受老年人生活补助的人员。

(一)基础养老金标准:自2015年7月1日起,由每人每月220元调整为235元;自2015年1月1日起,由每人每月235元调整为245元。

(二)老年人生活补助标准:自2015年7月1日起,年满60周岁不满70周岁的,由每人每月80元调整为95元;年满70周岁不满80周岁的,由每人每月90元调整为105元;年满80周岁及以上的,由每人每月100元调整为115元。

调整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和老年人生活补助标准所需资金,按照原资金渠道筹集并发放。

此前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农村养老金发放标准和时间

60岁以上农村养老保险相关规定:

年满60周岁、未享受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参保人,可领取养老金。养老金从参保人申请的次月起按月发放,直至终老:

(一)本办法实施时,距领取养老金的年龄超过15年的参保人,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

(二)本办法实施时,距领取养老金的年龄不足15年的参保人,累计缴费年限不少于本办法实施时距领取待遇年龄的年限;

(三)本办法实施时,已年满60周岁、选择缴费参保的参保人(一次性补缴15年的应缴金),可按月领取养老金。选择不缴费、且其符合参保条件的子女已参保缴费的参保人,可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目前实行固定没人110元/月)。

60岁农村养老金领取标准

已年满60周岁、选择缴费参保的参保人,可按月领取养老金;选择不缴费、且其符合参保条件的子女已参保缴费的参保人,可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

基础养老金是由财政出资建立,在广州,其标准为每人每月110元。缴费年限超过15年的,每超1个月,以基础养老金为基数,加发0.1%。

我父母是农村户口,今年58岁。这几天市人力资源局发了通知到家里,让办理农村养老保险。上面说可以选择年交费100元-2000元不等,交到60岁可以领取养老金。

1、个不同的交费所能领取养老金各是多少?

2、交费年限的不同对于领取养老金有没有影响?(比如每年交同样的费用,有的交2年就到60岁了,有的要交5年才到60岁)

一、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养老金待遇与缴费年限和缴费标准都有关系。具体计算方法是: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支付终身。

月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总额39。 基础养老金=标准为55元(今后随国家政策调整)+缴费满15年后每多缴1年基础养老金增加1元;个人账户总额=个人缴费+政府补贴+集体补助+社会和个人资助+上述金额产生的利息; 计算系数=139(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系数相同)。

二、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时,距领取待遇年龄不足15年的,应当按年缴费,也允许补缴,累计缴费不超过15年。在2012年12月31日之前补缴的,其补缴年限享受政府的缴费补贴;距领取待遇年龄超过15年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

60岁以上农村养老保险相关规定:

年满60周岁、未享受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参保人,可申请领取养老金。养老金从参保人申请的次月起按月发放,直至终老:

(一)本办法实施时,距领取养老金的年龄超过15年的参保人,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

(二)本办法实施时,距领取养老金的年龄不足15年的参保人,累计缴费年限不少于本办法实施时距领取待遇年龄的年限;

(三)本办法实施时,已年满60周岁、选择缴费参保的参保人(一次性补缴15年的应缴金),可按月领取养老金。选择不缴费、且其符合参保条件的子

女已参保缴费的参保人,可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目前实行固定没人110元/月)。60岁农村养老金领取标准

已年满60周岁、选择缴费参保的参保人,可按月领取养老金;选择不缴费、且其符合参保条件的子女已参保缴费的参保人,可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

PS:基础养老金是由财政出资建立,在广州,其标准为每人每月110元。缴费年限超过15年的,每超1个月,以基础养老金为基数,加发0.1%。

农民60岁后可享国家普惠式养老,能领多少钱?

据透露:农业人口60岁后可享国家普惠式养老金,试点的启动会已在2009年实施。这一举措,对整个国家来说:是党和政府实行工业反哺农业政策,扩大城乡社会保障体系的一个重要步骤,有利于城乡协调发展,有利于提高农民的生活水平,有利于扩大内需。对农民个人来说:眼睛都望穿了,期望和城里人一样60岁后领取养老金的愿望终于快要实现。那么,针对十一前的试点,及具体筹资方法、发放资金的额度,中央财政对地方进行补助直接补贴农民新农保

国务院新闻办当时举行新闻发布会,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胡晓义介绍今年上半年中国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进展情况。

问:国务院常务会议已经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请问何时启动试点?新农保和旧农保的区别何在?新农保启动的意义是什么?

胡晓义: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新农保试点的指导意见,这个试点的指导意见现在正在征求各地政府的意见,准备进一步修改完善之后正式发布,启动试点。

说到新农保和以前一些地方实行的老农保的区别,有这样几点:筹资的结构不同。过去的老农保主要都是农民自己缴费,实际上是自我储蓄的模式。而新农保一个最大的区别就是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和政府补贴相结合,是三个筹资渠道。特别是中央财政对地方进行补助,这个补助又是直接补贴到农民的头上。认为它是继取消农业税、农业直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一系列惠农政策之后的又一项重大的惠农政策。

篇二:2016退休养老金上调消息:人社部与财政部关于2016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

2016退休养老金上调消息:人社部与财政部关于2016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

经国务院批准,人社部与财政部印发了《关于2016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从2016年1月1日起,为2015年底前 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提高基本养老金水平。今年的总体调整水平为2015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 6.5%左右。 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首次同步调整,将惠及全国1亿多人

记者昨日从人社部获悉,经国务院批准,人社部与财政部印发了《关于2016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从2016年1月1日起,为2015 年底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提高基本养老金水平。今年的总体调整水平为2015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 老金的 6.5%左右。

自2005年我国提高退休人员养老金以来,养老金实现12连涨。据人社部介绍,今年按6.5%左右调整退休人员待遇,是国务院综合考虑我国经济发展新常态和人口老龄化新形势,慎重做出的决策。

人社部表示,一方面,我国经济发展速度、职工平均工资增长率、物价涨幅、财政收入增长速度均放缓。另一方面,人口老龄化快速发展,养老保险赡养负担不断加重,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不断提高,养老保险基金支付压力越来越大,基金支撑能力出现下降趋势。

“养老金调整既要切实保障退休人员基本生活,也不宜超过经济、社会各方面承受能力。”人社部表示,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不仅关系广大退休人员当前切身利益,也攸关养老保险制度长期可持续发展和广大退休人员的长远权益保障。

据人社部介绍,有关部门将结合养老保险顶层设计,研究建立兼顾各类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合理调整机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合理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切实保障退休人员基本生活,逐步平衡各类退休人员待遇水平。

调整工伤保险三项待遇标准

养老金调整与缴费年限等挂钩

据人社部介绍,此次调整,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调整办法,定额调整体现社会公平,挂钩调整体现“多工作、多缴费、多得养老金”的激励机制,可以与缴费年限、基本养老金水平等因素挂钩。

对于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和待遇水平,人社部相关负责人介绍,个人账户积累额越多,参保人员达到退休年龄后领取的个人账户养老金也就越多。多缴养老保险费是划算的。

“有些年轻人觉得,不用那么早参保缴费。有些参保的中年人觉得,已经缴满15年了,再缴下去并不划算,这些想法都不对。”这位负责人表示。

1700余万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同步上调

此次调整是2014年10月1日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以来第一次按照基本养老金调整办法调整待遇,也是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第一次同步调整待遇。

人社部表示,迈出了统筹各类退休人员待遇调整的第一步,是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并轨、增强公平性的直接体现。人社部要求各地区将按照公平 与效率相结合的原则,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兼顾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特点,合理确定调整办法和具体标准。

据介绍,此次养老金水平的调整将惠及包括1700多万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8500多万企业退休人员在内的全国1亿多退休人员。

记者梳理发现,自2005年到2015年,除2006年增幅为23.7%外,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每年以10%左右的幅度递增。此次调整幅度为何是6.5%左右?

人社部相关负责人介绍,养老金调整幅度的确定,需要考虑保障基本生活、分享发展成果、基金可负担三项原则。一些专家表示,通常而言养老金上调幅度不低于物价上涨、不高于在岗职工工资增长幅度,都属于合理区间。

记者采访了解到,此次养老金上调6.5%左右,主要基于统筹考虑养老金现有水平和物价指数(CPI)变动。过去三年,我国CPI一直保持在3%以内,6.5%左右的调整幅度可以确保养老金购买力不降低。

此外,养老金调整也要考虑养老保险基金的承受能力。“经过连年调整后,当前基本养老金基数已经明显提高。因此提高比例尽管有所下调,但具体增长的数额相较于往年而言,并不一定减少。”中央财经大学教授褚福灵说。

与往年养老金调整相比,今年最大变化在于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按照基本养老金调整办法调整待遇,这也是上世纪90年代企业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以来,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首次同步调整养老待遇。

人社部社会保障研究所所长金维刚说,6.5%左右的调整幅度是指全国总体平均水平而言的,并不意味着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都按6.5%来调整,更不是每个退休人员都按6.5%增发养老金。各统筹地区具体调整幅度,还需要由各地政府出台实施来具体确定。

在实际调整中,至少三类退休职工群体将在此次调整中明显受益。其中包括缴费年限长的退休职工、艰苦边远地区退休职工和高龄退休职工。

如何保证及时足额发放?

养老金待遇调整何时能够落地?人社部门负责人介绍,各省人社、财政部门将根据要求出台实施细则草案,经省级政府批准后上报人社部、财政部审批后才能公布执行,“虽然各地公布时间难以统一,但调整后的养老金待遇都会从今年1月1日起计发。”

金维刚说,目前我国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基金总体还是收大于支,去年当期结余3500多亿元,基金累积结存达到3.52万亿元。部分统筹地区出现当期基金收支存在缺口的问题,可以通过动用历年累积结余和财政补助来确保养老金发放。 褚福灵等专家表示,保证养老金及时足额发放,一方面需要加快推进养老金全国统筹,实现基金在更大范围内调剂;另一方面要完善社保缴费“多缴多得、长缴多得”激励机制,增加基金收入,尽快实现养老金的投资运营,保障养老基金长期充足。据新华社电 (本文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

篇三:2016企业养老金最新消息: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办法

2016企业养老金最新消息:退休人员养

2016年辽宁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消息:退休人员养老金金涨多少,关于2015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调整基本养老金的人员范围和时间都有哪些?

各市、绥中县、昌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各省本级参保企业: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2015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6号)精神,经省政府同意,并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批准,决定从2015年1月起调整我省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基本养老金的人员范围和时间

2014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职)手续的企业退休(职)人员(包括已纳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的“五七家属工”,不含符合劳人险[1983]3号文件规定范围内的建国前参军的退休老工人),从2015年1月1日起调整基本养老金。

(一)退休(职)人员符合国家、省规定的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特殊工种折算年限,下同)每满1年(不足1年按1年计算,下同),每人每月增加基本

养老金2元。其中缴费年限超过15年的部分,每满1年,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养老金1元。

(二)退休(职)人员每人每月以本人2014年12月份应领取的统筹项目内基本养老金为基数,按0.5%的比例增加基本养老金。 (三)退休(职)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分别按以下标准增加基本养老金:

1、符合劳人险[1983]3号文件规定的建国前参加工作的退休老工人,每人每月增加130元。

2、1949年1月1日至9月30日参加工作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25元。 3、1949年10月1日至1953年12月31日参加工作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20元。

4、1954年1月1日后参加工作、2013年12月31日前退休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18元。退职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10元。

5、201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退休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5元。退职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0元。

(四)退休(职)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分别再按以下标准增加基本养老金:

1、符合原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完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61号)规定范围内的艰苦边远地区的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5元。

2、2014年12月31日前,年满70周岁(含70周岁)、不满80周岁的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30元;年满80周岁以上(含80周岁)的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65元。

(五)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增加基本养老金,在和其他条件相同的退休人员同办法、同标准调整后,统筹项目内养老金总额低于省辖市统筹区域企业退休人员统筹项目内月人均养老金水平的,补足到省辖市统筹区域企业退休人员统筹项目内月人均养老金标准。 三、“五七家属工”养老金的调整

(一)“五七家属工”每人每月增加养老金110元。

(二)“五七家属工” 每人每月以本人2014年12月份应领取的统筹项目内养老

金为基数,按0.5%的比例增加养老金。

(三)“五七家属工”符合下列条件的,分别再按以下标准增加养老金:其中2014年12月31日前年满70周岁(含70周岁)、不满80周岁的,每人每月再增加30元;年满80周岁以上(含80周岁)的,每人每月再增加65元。

四、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工作要求

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对广大企业退休人员的亲切关怀,时间紧、任务重,要作为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坚决贯彻 落实国家各项要求,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抓紧落实。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财政部门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抽调得力人员,认真做好调整待遇的审批工 作。要采取有力措施,千方百计筹措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所需资金,在2015年4月底前将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发放到退休人员手中,不得发生新的拖欠。

(本文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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