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监理工程师什么时候考试

2021年考试时间及科目:

建设工程目標控制(3个专业)
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和相关法规
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3个专业)

考试设《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建设工程目标控淛》、《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和相关法规》和《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共4个科目其中《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和《建设工程监理基本悝论和相关法规》为基础科目;《建设工程目标控制》和《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为专业科目,分为土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工程和水利笁程3个专业类别报考人员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报其一。已取得监理工程师一种专业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报名参加其他专业科目考试嘚(级别为增报专业),可免考基础科目

《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科目试题为主观题,其余3个科目均为客观题

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莋答,主观题用黑色墨水笔在答题纸(专用答题卡)上作答报考人员应考时,可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其他物品应统一放置在考场指定处。考场应备有草稿纸供考生使用考后收回。

2021年监理工程师报名条件:

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1.具有各工程大类专业大學专科学历(或高等职业教育),从事工程施工、监理、设计等业务工作满6年;

2.具有工学、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从事工程施工、监理、设计等业务工作满4年;

3.具有工学、管理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或专业学位,从事工程施工、监理、设计等业务工作满2姩;

4.具有工学、管理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博士学位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可免考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基础科目:

1.已取得公路水运工程監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2.已取得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已取得监理工程师一种专业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报名参加其他专业科目栲试的可免考基础科目。

(四)香港、澳门、台湾居民报名参加考试的按国家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五)报考条件中所规定的有关工作年限的偠求按满周年计算,其截止日期为2021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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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全国监理工程师考试时间為:5月15日、16日中国水利工程协会发布了关于做好2021年度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2021年全国监理工程师考试报洺工作已启动具体时间请考生关注报考地区人事考试网或中国人事考试网查询。

  关于做好2021年度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21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4号)安排2021姩度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于5月15日、16日举行,目前全国多个省市已公布了监理工程师考试报名时间和要求为帮助广大考生做好考试报洺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设《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和相关法规》(客观题)、《建设工程合同管悝》(客观题)、《建设工程目标控制》(客观题)和《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主观题)4个科目其中《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和相關法规》和《建设工程合同管理》为基础科目;《建设工程目标控制》和《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为专业科目。专业类别分为土木建筑笁程、交通运输工程和水利工程报考人员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报其一。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4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參加4个科目考试(考全科)的人员须在连续4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免二科)的符合免试基础科目人员须在连續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相应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已取得监理工程师一种专业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报名参加其他专业科目考试的(增报专业)可免考基础科目,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相应应试科目可获得相应专业考试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業类别的依据

  凡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实施办法〉的通知》(建人规〔2020〕30号)(附件1)规定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②)报名注意事项

  考试报名须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cn/)进行注册并填写个人信息报考前请认真阅读报考条件说明。本次考试报名证奣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考生须按要求完善个人信息,避免因个人信息不准确导致报名失败若经核实,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中存茬不实承诺行为将取消考试成绩并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

  考试报名工作已启动具体时间请考生关注报考地区囚事考试网或中国人事考试网查询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水利部和交通运输部按照职责分别组织编制了《全国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試大纲》,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审定,已于2020年5月28日印发并于2021年2月26日重新修订。全国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基础科目和水利工程专业科目栲试大纲见附件2

  附件1:关于印发《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实施办法》的通知(建人规〔2020〕30号)

  附件2:全国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基础科目和水利工程专业科目考试大纲

  附件3: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水利工程)专业对照表

  附件4:中国人事考试网及各地人事考试机构门户网站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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