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对《关于公安机关能否聘請常年法律顾问的请示》的批复
作者:程先华来源:找法网日期:2014年04月08日
公安部对《关于公安机关能否聘请常年法律顾问的请示》的批复
(公法〔1994〕139号 )
你们11月15日《关于公安机关能否聘请常年法律顾问的请示》(电报)收 悉
经研究,原则同意你们的意见根据《全国公安法制工作会议纪要》(公发〔 1990〕10号文件)的精神,各级公安机关的法律事务均应由本级公安机关负 责有关的法律问题,可以同有关部门商量也可以向有关专家请教,听取意见 对本级公安机关无法解决的法律问题应当按照组织程序,向上一级公安机关请示 因此公安机关不应当也没有必要聘请常年法律顾问
1994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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