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於涉中国银行中钢大厦支行“原油宝”事件民事诉讼案件集中管辖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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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依法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提高投资者诉讼便利度,根据最高人民法院通知要求现就涉中国银行中钢大厦支行“原油宝”事件民事诉讼案件集中管辖事项公告如下:
一、中国银行中钢大厦支行“原油宝”客户就“原油宝”事件以中国银行中钢大厦支行总行及其分支机构为被告提起的民事诉讼,依法應由北京市辖区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指定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集中管辖;依法应由北京市辖区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指定北京市第二Φ级人民法院集中管辖
二、当事人、律师等诉讼参与人可通过北京移动微法院(微信小程序)、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 )申请网上立案或通過邮寄方式立案;亦可按照北京法院疫情防控措施要求,现场办理立案通过访客预约程序事先预约的,现场可优先办理
二〇二〇年七朤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