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没有按规定给员工缴纳社保導致今天的补缴,确实是企业不对在先但是不能因此而去担负一些不该担负的费用。本来社保的个人部分就是应该由员工去承担的建議还是与员工协商解决,法律法规方面并没有明文规定解决相关此类纠纷
2、个人部分仍然是员工担负的。
3、在没有与员工达成一致意见嘚时候不可以强制从工资中扣除,这样极端的做法企业也会有一定的法律风险
日期: 09:21来源:宜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社保局领导我咨询有关我的社保问题。我是枝江户口今年51岁,2010在宜昌城区以灵活就业身份参保参保时间为2010八月到2011六月三十号,以后一直是断保至今2013年到2014年宜化集团内蒙古公司给我交保险二年,去年把内蒙古养老保险转回户口枝江社保局我要咨询的问题是,我能在宜昌补交2011到今年中间断交社保吗就是补缴2011七月到2012年十二月中间社保,还有2015年到2017年的社保补缴简單说就是可以跨越单位已经交过的两年,再补缴中间所有断交养老保险吗
我首次是在宜昌参保,我在宜昌补缴好还是在枝江补缴好?請您们给一个好的建议谢谢。
提问者:枝江在外务工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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