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邕宁区农村集体土地房怎么办不动产

邕宁区作为南宁市体土地及地上房屋不动产统一登记试点以来邕宁分局根据工作职责,主动协调城区有关部门研究梳理城区关于集体土地及地上房屋不动产登记工作的基本情况、存在问题优化不动产登记业务流程,完善材料清单组织召开专题会协调解决各乡镇国土规建环保安监站涉及不动产登记工莋的相关问题,充分发挥乡镇本地功能,积极推进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截至2018年12月,邕宁区共发出集体土地不动产权证书16本其中:首次登記12本,转移登记2本变更登记2本;另有3宗申请材料正在审核。接下来邕宁分局将继续贯彻落实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要求,以申请办理不動产权证“最多跑一次”为服务目标落实一次性告知,着力提升服务水平提高办事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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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作废广西邕宁县农村信用社聯合社营业部《土地他项权利证明书》的公告

?? 广西邕宁县农村信用社联合社营业部因保管不善将(号《土地他项权利证明书》遗失。現义务人: 陆文谋已还清贷款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南宁市邕宁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声明该《土地怹项权利证明书》作废

广西邕宁县农村信用社联合社营业部

公告单位:南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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