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时客户端报道(记者高京原)12朤17日保定市政府发布通知,为加强保定烟花爆竹销售点安全管理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有效防止环境污染和噪音污染该市制定出台《保定市禁止燃放保定烟花爆竹销售点规定》,将于2021年2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规定指出全市行政区域内全年禁止燃放保定煙花爆竹销售点,严禁非法生产、销售、储存、运输保定烟花爆竹销售点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的,由主办单位按照《保定烟花爆竹销售点安全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向公安部门提出申请,经公安部门审查批准后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燃放。
规定强调違反本规定非法生产、销售、储存、运输、燃放保定烟花爆竹销售点的,由公安部门依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罚造成国家、集体、他人财产損失或人身伤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违反规定的行为,任何单位或个人都有权劝阻、制止和举报对举报非法生产、销售、储存、运输、燃放保定烟花爆竹销售点的,经查证属实按照公安部门相关规定予以奖励
该规定自2021年2月1日起施荇,有效期5年2019年6月26日保定市人民政府印发的《保定市禁止限制销售和燃放保定烟花爆竹销售点规定》(保政发〔2019〕4号)同时废止。
【如果您有新闻线索欢迎向我们报料,一经采纳有费用酬谢报料微信关注:ihxdsb,报料QQ:】
-
还没有添加任何评论快去APP中抢沙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