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郑州烟酒市中级人民法院
郑州烟酒市中原区肖亚强烟酒商行、苏酒集团貿易股份有限公司、肖亚强:
关于苏酒集团贸易股份有限公司与郑州烟酒市中原区肖亚强烟酒商行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郑州烟酒市中级囚民法院作出的(2017)豫01民初5099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苏酒集团贸易股份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2018年7月19日本院依法立案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现已履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笫十五条的规定,郑州烟酒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17)豫01民初5099号民事判决书执行完毕本案予以结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