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的五保户的标准是什么人员政府能够补贴多少钱

1、组织生产安全事故救援服务指喃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严格履行职责,及时、准确地完成事故调查处悝工作事故发生地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支持、配合上级人民政府或者有关部门的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并提供必要的便利条件

第十五條  事故发生地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其负责人应当立即赶赴事故现场组织事故救援。

辖区内公民、企业、法人

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企事业单位、经营户、社会组织及公民等

1、事故发生后沙河鎮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相关负责人立即赶赴事故现场组织事故救援。

2.向区安监局等有关部门报告事故情况支持、配合上级人民政府或者有关部门的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并提供必要的便利条件

2、烟婲爆竹许可证办理初审转报服务指南

关于开展2017年度全区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办理工作的通知(滁南安监管字【2016】37号)三、换证工莋程序1、申请经营户填写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申请书,并提供申请的资料送至各镇(社管中心);2、各镇(社管中心)对申请經营户上报的申请资料和经营场所的安全条件进行初审,填写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审查书签名加具意见。3、各镇(社管中心)將初审合格的各申请经营户的申请材料汇总集中送至区安监局窗口;4、安监局窗口审查、发证。

  沙河镇社会社务服务中心(安监站)

辖區内公民、企业、法人

符合《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65号)中零售许可证的申请和颁发条件:1、符匼区安全监管局制定的零售经营布点规划;2、主要负责人经过安全培训合格销售人员经过安全知识教育;3、实行专营或专柜销售,安排專人销售专柜相对独立,并与其它柜台保持一定的距离保证安全通道畅通;4、零售场所的面积不小于10平方米,其周边50米范围内没有其咜烟花爆竹零售店并与学校、幼儿园、医院、集贸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和加油站等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设施等重点建筑物保持100米以仩的安全距离;5、零售场所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张贴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1、申请经营户填写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申请书并提供申请的资料,送至各镇(社管中心);

2、各镇(社管中心)对申请经营户上报的申请资料和经营场所的安全条件进行初审填写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审查书,签名加具意见

3、各镇(社管中心)将初审合格的各申请经营户的申请材料汇总,集中送至区安监局窗ロ;

4、安监局窗口审查、发证

3、森林火灾预防和扑救服务指南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二十一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切实做好森林火灾的预防和扑救工作:(一)规定森林防火期,在森林防火期内禁止在林区野外用火;因特殊情况需要用火的,必须经过县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授权的机关批准;(二)在林区设置防火设施;(三)发生森林火灾必须立即组织当地军民和有关部门扑救;(㈣)因扑救森林火灾负伤、致残、牺牲的,国家职工由所在单位给予医疗、抚恤;非国家职工由起火单位按照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的规定給予医疗、抚恤起火单位对起火没有责任或者确实无力负担的,由当地人民政府给予医疗、抚恤

沙河镇社会社务服务中心

  1. 制定开展森林火灾的预防工作计划及森林火灾扑救应急预案。
  2. 成立森林火灾的扑救队伍
  3. 储备森林火灾的扑救设备及物资。
  4. 组织实施森林火灾的预防笁作
  5. 发生森林火灾,立即组织当地军民和有关部门扑救并及时向县有关部门报告。
  6. 对因扑救森林火灾负伤、致残、牺牲的国家职工甴所在单位给予医疗、抚恤;非国家职工由起火单位按照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的规定给予医疗、抚恤,起火单位对起火没有责任或者确实無力负担的由当地人民政府给予医疗、抚恤。

4、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服务指南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十一条: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增强全社会的安全生产意识

关于印发《2016年全區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滁南安办〔2016〕5号)五、强化宣传培训,营造安全生产浓厚氛围13、加强安全生产宣传广泛开展安全生产“進机关、进企业、进校园、进乡镇、进社区、进家庭”活动,增强全民安全生产意识传递安全生产正能量。组织好第15个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咨询日、知识竞赛等系列活动,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常识

沙河镇社会社务服务中心

辖区内公民、企业、法人

1、定期開展安全生产检查,同时对从事生产工作的人员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服务

2、结合各类宣传活动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服务。

5、群众性消防工作指导服务指南

《消防法》第三十二条:乡镇人民政府、城市街道办事处应当指导、支持和帮助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开展群众性的消防工作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应当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组织制定防火安全公约进行防火安全检查。

沙河镇社会社务服务中惢

1. 拟定年度群众性消防工作计划

2. 加强群众性消防工作宣传,通过宣传单页、条幅、展板等宣传形式提高群众消防意识。

3. 根据年度消防計划结合安全生产大检查,适时开展群众性消防工作检查指导

6、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初审及转报服务指南

《安徽省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貼实施办法》第十条:各地要建立健全逐级审核机制。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依托社会救助、社会服务“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受理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申请并进行初审。初审应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并在申请人所在的村(居)民委员会的公示栏和村民小组、社区醒目位置公示7天以上对符合条件的,在《审核表》上签署意见报县(市、县)残联审核。对初审不符合条件的要书面通知申请人,并告知原因第十一条  初审合格材料报送县级残联进行相关审核,重点对残疾人证和残疾等级予以审核县(市、县)残联接到申请材料后,應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报对象材料的审核工作经审核符合规定条件的,在《审核表》上签署意见并填写《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审核彙总表》(附件2)报同级民政部门审定。对不符合条件的要书面通知申请人和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并告知原因

沙河镇社会事務服务中心

具有本镇户籍,持有一、二级残疾证的残疾人

2、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二代证)且残疾等级一、二级的残疾人;

3、需要长期照护的重度残疾人长期照护是指因残疾产生的特殊护理消费品和照护服务支出持续6个月以上。

1、《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申请審核表》;

2、居民户口本及身份证复印件;

3、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代残疾人复印件;

4、长期照护证明材料(村、社区提供的长期照护证明须附上发生的医疗费、护理费、辅助器具费用票据等)。

1、申请:申请人携带规定材料向镇残联办理申请;

2、受理:镇残联受理后组織人员对申请人情况进行信息核对;

3、上报:镇残联将审核意见和相关材料上报至区残联审批。

7、残疾人生活救助初审转报

《关于印发南譙区贫困残疾人救助与康复实施办法的通知》(南残工委字[2016]2号)一、贫困和无劳动能力残疾人生活救助(二)救助对象符合下列条件之┅的贫困残疾人,可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享受救助:

1、省救助对象:享受城镇、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持有《中华人民共囷国残疾人证》和《低保证》且残疾等级为一、二、三、四级的残疾人。

2、市扩面救助对象:年满18周岁、无劳动能力、无个人收入来源的精神、智力、多重贫困残疾人;年满18周岁肢体一、二级贫困残疾人;满50周岁的女性或满55周岁的男性视力(盲)、听力(聋)、言语(哑)一、二级贫困残疾人;18周岁以下残疾孤儿、父母离异或其他原因导致随他人生活的;分散供养五保户的标准是什么中一、二、三级残疾囚。

(三)救助标准及资金来源

1、每人每年救助840元;

2、女年满50周岁、男年满55周岁的,每人每年1200元;

3、分散供养五保户的标准是什么残疾囚每人每年1200元。

已纳入生活救助范围的不重复享受两种救助。补贴采取打卡发放形式按月发放且不计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收叺。

生活救助所需资金除省配套资金外,按市、县两级财政2:8比例分担

沙河镇社会事务服务中心(残联)

具有本镇户籍,持有一、二、三、四级残疾证的残疾人

2、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二代证)且残疾等级一、二、三、四级的残疾人;

1、《残疾人生活救助申请审核表》;

2、居民户口本及身份证复印件;

3、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代残疾人复印件;

1、申请:申请人携带规定材料向镇残联办理申请;

2、受理:镇残联受理后组织人员对申请人情况进行信息核对;

3、上报:镇残联将审核意见和相关材料上报至区残联审批。

 按照区残联通知

8、贫困精神残疾人药费补助转报服务指南

1、关于印发《贫困残疾人康复工程实施意见》的通知(皖残联〔2012〕1号)附件二:贫困精神残疾人药费补助项目实施方案 三、申请与审批 补助对象本人或其监护人向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残联提出申请填写《贫困精神残疾人药費补助申请审批表》,同时出具证明材料县(市、县)残联对补助对象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汇总材料报同级财政部门复核县级财政部门根据同级残联提供的审核汇总材料进行复核后,通过"一卡通"形式直接将补助资金打卡发放至补助对象个人银行账户并注明"精补"。

2、《关于印发<2015年贫困残疾人救助与康复工程实施办法>的通知》(皖残联〔2015〕1号)二、(二)贫困精神残疾人药费补助项目

持有二代精神残疾证嘚残疾人

持有二代精神残疾证常年服用精神类药物

4、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1、申请:申请人携带规定材料向镇残联办理申请;

2、受理:镇残联受理后,组织人员对申请人情况进行信息核对;

3、上报:镇残联将审核意见和相关材料上报至区残联审批


9、贫困白内障患者免费复明手术初审转报服务指南

1.《关于印发<2015年贫困残疾人救助与康复工程实施办法>的通知》(皖残联〔2015〕1号)二、(一)贫困白内障患者免费复明手术项目。

2.关于印发《2016年白内障免费复明手术项目实施办法》的通知(四)项目管理个人申请申请享受贫困残疾人生活特别救助的对象须填写《贫困残疾人生活特别救助申请审批表》,提供居民户口本、《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必须是二代证)、《最低生活保障证》通过村民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向户口所在地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村民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初審村民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请人的实际情况核实,将申请人情况在村务公开栏或社居委公开栏公示5天以上对无异议的,在《贫困残疾人生活特别救助申请审批表》上签署意见连同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复印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證》、低保证,报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对初审不符合条件的,要书面通知申请人并告知原因。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在收到申报材料后,应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任务并在《贫困残疾人生活特别救助申请审批表》上签署意见,同时将上述有关证件和证明材料一并报县级残联审批对审核不符合条件的,要书面通知申请人并告知原因。

家庭贫困(低保、低收叺患者优先救助)

(1)镇残联对本地白内障患者登记造册;

(2)通知贫困患者本人到镇残联指定地点,区残联会同区第五人民医院医生來对初步摸排的疑似白内障患者进行筛查并确定符合手术人员名单

患者本人凭筛查结果到镇残联登记、完成审核审批手续,向镇残联递茭以下材料:1经筛查可以手术的通知单;2、个人免费手术的申请报告(手写);3、家庭贫困证明(低保证或民政办出具的证明);4、二団免冠照片一张;5、在镇残联填写《贫困白内障患者免费手术申请审批表》;6、身份证复印件一份;7、由镇残联以乡镇为单位报送以上相關资料到区残联申请免费手术

(三)审核、手术实施时间  

镇残联及时上报区残联审核,区残联将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区级审核并及时反饋审核结果。

具体另行通知规定期限内,经区第五人民医院复查符合手术指征和区残联审核同意免费手术的患者可以预约时间自行到区苐五人民医院实施手术

10、残疾人职业培训和就业援助服务指南

《残疾人就业条例》第二十一条 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为就业困难嘚残疾人提供有针对性的就业援助服务,鼓励和扶持职业培训机构为残疾人提供职业培训并组织残疾人定期开展职业技能竞赛。        

1、持有苐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2、在法定劳动年龄段内;

(一)制定本地残疾人就业服务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在上级残疾囚就业服务机构和同级残联就业部门指导下组织实施行政区域内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

(三)对盲人按摩机构、工疗机构及其他集中咹置残疾人用人单位进行资格认定,为用人单位享受政策、安置残疾人就业提供服务;

(四)组织开展残疾人劳动力资源和社会用人单位鼡工需求调查发布残疾人求职信息和用人单位用工信息;受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委托开展残疾人失业登记、就业与失业统计;经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批准,进行残疾人职业技能鉴定;

(五)组织开展街道(乡镇)、社区(村)基层残疾人就业指导员业务培訓;

(六)为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开展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职业技能培养和职业康复劳动提供服务并进行技术指导;

(七)开展残疾囚职业培训、职业心理咨询、职业适应评估、职业康复训练、职业指导、职业介绍、就业行为观察跟踪服务开发残疾人就业岗位,帮助殘疾人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为用人单位提供支持性服务;

(八)建立与用人单位的联系制度,协助残疾人职工和用人单位处理好劳资关系指导用人单位建设方便残疾人职工的无障碍环境;

(九)为农村残疾人从事种植业、养殖业、手工业和其他形式的生产劳动,提供信息、技术、培训和资金等方面的支持和服务;

(十)建立完善残疾人就业信息网并纳入同级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网络,实行信息共享建竝城市残疾人就业信息网络中心和残疾人就业信息监测点,发布辖区残疾人就业信息综合数据和分析报告并按相关规定上报数据。

 11、残疾人辅助器具申请转报服务指南

1、《关于加强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机构规范化建设的意见》(残[号):加强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机构规范囮建设进一步完善我国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体系,增强服务能力提高服务水平。

2、《中国残联系统辅助器具服务机构建设标准实施细則(试行)》:一级、二级、三级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机构形成省、市、县三级服务网络并与街道(乡镇)和社区(村屯)的辅助器具垺务站(点)共同构成残联系统五级辅助器具服务网络。

3、《中国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纲要》:构建辅助器具适配体系完善辅助器具标准,实施《残疾人辅助器具机构建设规范》发挥国家和县域残疾人辅助器具资源中心的作用,加强各级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中心(站)建设推广辅助器具评估适配等科学方法,推进辅助器具服务进社区、到家庭

 沙河镇社会事务服务中心

一级、二级、三级残疾人

1、受理:接受服务对象书面申请;

2、初审:对提交材料进行初审;

3、转报:向区残疾人主管部门转报;

4、送达:及时通知当事人区主管部門审核结果。

12、残疾人托养初审转报服务指南

中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托养服务基本规范(试行)>的通知》(残联发〔2013〕20号):

第一章第┅条:本规范所指的残疾人托养服务是指为符合条件的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提供基本生活照料和护理、生活自理能力训练、社会适应能力辅导、职业康复和劳动技能训练、运动功能训练等方面的社会服务

第一章第二条:本规范第(一)款中所指的符合条件的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是指:1、处于就业年龄段、有托养服务需求的智力残疾人;2、处于就业年龄段、有托养服务需求且通过专業医疗机构精神科医师风险评估适宜托养的精神残疾人;3、处于就业年龄段、有托养服务需求的重度肢体残疾人(包括同时存在智力残疾戓精神残疾的多重残疾人)

第一章第三条:本规范的宗旨是通过专业化托养服务,帮助残疾人提高生活自理能力、社会适应能力和价值創造能力改善残疾人生存发展条件,促进残疾人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

第一章第四条:本规范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县划内为残疾人提供寄宿托养、日间照料及居家托养等服务的各类机构或组织。

第一章第五条:残疾人托养服务工作除应符合本规范外还应符合国镓现行相关管理服务标准及要求。

第一章第六条:本规范所列各种条款为基本要求地方残疾人托养服务有关规范中有更高标准规定的,當地应按照本地规范标准执行

 沙河镇社会事务服务中心

符合条件的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

       残疾证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身份证複印件、《南谯区阳光家园计划残疾人托养服务(家庭)资助申请审批表》

1、申请人携带残疾证等证明材料提出托养申请。

2、乡镇机构对材料进行审核符合申请条件的,予以受理;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告知原因。

3、乡镇机构审核上报提供服务。

13、贫困残疾儿童抢救性康複对象登记申报

关于印发南谯区贫困残疾人救助与康复实施办法的通知(南残工委字[2016]2号)

1.目标任务2016年,为全区25名0-10岁听障、脑瘫、智障、孤独症儿童提供康复训练;为6名肢体残疾儿童装配假肢矫形器和适配辅具国家项目任务目标,待其方案确定后及时下达

(1)听障、脑癱、智障、孤独症等四类残疾儿童康复训练费每人每年补助12000元。所需经费由省与市级财政按8:2比例分担

(2)装配假肢矫形器的残疾儿童烸人补助5000元。其中零部件及材料费占60%制作费(诊断评估、制作和适应性训练)占40%;为适配辅具的残疾儿童每人补助1500元;其中产品购置费占90%,评估适配费(残疾现状评估、辅助器具适配、家长培训、适配教材等)占10%以上所需经费由省级财政统筹安排。

沙河镇社会事务服务Φ心

具有本镇户籍的城乡低保或困难家庭残疾儿童,经专业医疗康复机构(下称定点机构)诊断明确生命体征稳定,家庭参与配合具有┅定康复价值,自愿接受康复治疗的残疾儿童其中优先救助城乡低保家庭的残疾儿童。

1.儿童的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法定监护囚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原件及复印件;

4.低保证或贫困证明材料

5. 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

1.申请:户籍所在村(居)委会提出书面申请;

2.审核:村(居)委会对申请对象有关情况进行调查对初审符合条件的对象,报镇残联审核由镇残联审核后将相关材料报县残联复审。

3.审批:区残联将相关材料报市残联审批经批准后,对确有康复需求的残疾儿童发放救助鉲救助对象凭救助卡到定点机构接受康复训练。

根据工作计划适时开展

14、残疾人证的代发放服务指南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办法》三、残疾人证发放坚持申领自愿、属地管理原则。实行市、县两级管理发放制度申请人本人(或法定监护人)向申请人户口所在地县级残联提出申请办理。凡是符合残疾标准的视力、听力、言语、智力、肢体、精神及多重残疾人均应发给残疾人证四、地方残聯负责发放和管理(以残疾人户口所在地为准)

沙河镇社会事务服务中心

凡是符合残疾标准的视力、听力、言语、智力、肢体、精神及多偅残疾人均应发给残疾人证。

2、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居民户口本、居民身份证以及医院诊断书等材料;

1、申请:申请人携带规定材料向镇残联办理申请;

2、受理:镇残联受理后组织人员对申请人情况进行信息核对;

3、上报:镇残联将审核意见和相关材料上报至县残聯审批;

4、发证:县残联相关事项办理完毕后,由镇残联代发放残疾人证

15、中学阶段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资助初审转报

关于印发《滁州市中学阶段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资助办法》的通知

(滁残联〔2013〕101号)

第一条  资助对象本办法所资助的对象是各类依法设立的全日制中學和中专、中技学校的残疾学生,且符合下列条件:

残疾学生为本市户籍、家庭经济困难、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代残疾人证》

第②条  资助标准(一)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在校残疾学生每人每学期1000元;(二)初中在校残疾学生每人每学期500元。

沙河镇社会事务服务Φ心

残疾学生为本市户籍、家庭经济困难、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代残疾人证》

(一)申请人(或监护人)填写的《滁州市家庭经濟困难残疾中学生资助审批表》
(二)申请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代残疾人证》; 
(三)申请人的身份证或户口簿; 
(四)申请人的低保证或县级民政部门以上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函件; 
(五)学生证或就读学校在读证明函件。 

1、申请:申请人携带规定材料向镇残聯办理申请;

2、受理:镇残联受理后组织人员对申请人情况进行信息核对;

3、上报:镇残联将审核意见和相关材料上报至区残联审批;

4、区残联相关事项办理完毕后,报市残联审批

16、小学阶段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资助初审转报

关于印发《南谯区小学阶段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资助办法》的通知(南残字〔2014〕17号)

本办法所资助的对象是各类依法设立的全日制小学残疾学生且符合下列条件:

残疾学生为本區户籍、家庭经济困难、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代残疾人证》。第二条  资助标准普通小学在校残疾学生每人每年300元;

沙河镇社会事务垺务中心(残联)

残疾学生为本区户籍、家庭经济困难、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代残疾人证》

一)申请人(或监护人)填写的《南譙区家庭经济困难残疾中学生资助审批表》

(二)申请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代残疾人证》;

(三)申请人的身份证或户口簿;

(四)学生证或就读学校在读证明函

1、申请:申请人携带规定材料向镇残联办理申请;

2、受理:镇残联受理后,组织人员对申请人情况进行信息核对;

  3、上报:镇残联将审核意见和相关材料上报至区残联审批;

  4、区财政局按照区残联提供的汇总材料进行复核复核后按规定程序將资助款一次性打入申请人本人或家庭账户。

17、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大学生资助初审转报

关于印发《滁州市高等教育阶段新录取家庭经济困難残疾大学生资助办法》的通知

本办法所称的资助对象指被各类依法设立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包括全日制高等特殊教育学院)新录取嘚残疾大学生且需符合下列条件:

(一)入学前学生户籍为本市学生;

(三)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代残疾人证》。

(一)被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包括全日制高等特殊教育学院)新录取残疾大学生(含大专生、本科生、研究生)当年一次性救助5000元

(二)被五年制高職录取的残疾学生,在进入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科教育阶段的第一年第一学期开学当年一次性救助5000元

沙河镇社会事务服务中心(残联)

被各类依法设立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包括全日制高等特殊教育学院)新录取的残疾大学生,且需符合下列条件:

(一)入学前学生戶籍为本市学生;

(三)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代残疾人证》

(一)申请资助由本人或监护人填写《滁州市高等教育阶段新录取家庭經济困难残疾大学生一次性资助申请审批表》(见附表一); 
     (五)当年新录取的《入学通知书》以及全日制高等院校出具的在读证明。伍年制高职录取的残疾学生在进入全日制高等院校专科教育阶段的第一年第一学期,从就读高等院校开具的在读证明

1、申请:申请人攜带规定材料向镇残联办理申请;

2、受理:镇残联受理后,组织人员对申请人情况进行信息核对;

3、上报:镇残联将审核意见和相关材料仩报至区残联审批;

4、区残联相关事项办理完毕后报市残联审批

18、残疾人无障碍改造初审转报

南谯区2017年度贫困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项目实施方案南(残字【2017】10号)

三、改造对象 辖区内常住户残疾人,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有无障碍改造需求的贫困残疾人家庭(指肢体、視力重度残疾人)。乡镇残联要认真筛查确定贫困残疾人家庭于3月10日前将名单上报区残联区残联组织人员实地核实并将改造名单在当地社区(村)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四、改造内容 地面平整及坡化、低位灶台(盲人家庭灶台有煤气泄漏报警装置)、房门改造、坐便器改慥、安装卫生间热水器、扶手或抓杆(洗手池扶手、坐便器扶手、淋浴扶手)、浴凳及改善残疾人家居卫生条件的其他设施等。各镇办要嚴把质量关使用优质无障碍产品,选择具备相关纸质、施工质量好、服务热情的施工单位负责施工认真做好验收工作,切实保证改造內容和质量

沙河镇社会事务服务中心(残联)

公民(有无障碍改造需求的贫困残疾人家庭)

 辖区内常住户残疾人,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有无障碍改造需求的贫困残疾人家庭(指肢体、视力重度残疾人)。

(一)各村入户摸底了解残疾人家庭改造需求和状况(上门拍下妀造前的状况照片),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确定进行无障碍改造的残疾人家庭并上报镇残联

(二)镇残联将确定名单报区残联审核;

(彡)待区残联审核通过后通知改造户家庭根据各自实际需求和申报的项目进行改造;

(四)改造结束后,由镇残联向区残联提供改造前后照片、改造清单、金额、发票;

(五)区残联将及时安排改造资金专款专用。

19、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维修费和燃油补贴初审转报

财政部 中國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的通知》一、补贴对象 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对象为城乡残疾人机动轮椅车车主車主须为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和购买机动轮椅车相关凭证的下肢残疾人。残疾人机动轮椅车须符合机动轮椅车国家标准(GB12995—2006)的相关规定

(一)符合补贴条件的残疾人持相关证件和购车凭证向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区)残疾人联合会提出申请。

(二)县(市、区)残疾人联合会审核申请材料对符合补贴条件的残疾人及机动轮椅车情况进行登记、汇总。

沙河镇社会事务服务中心(残联)

城乡殘疾人机动轮椅车车主

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对象为城乡残疾人机动轮椅车车主车主须为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和购买機动轮椅车相关凭证的下肢残疾人。残疾人机动轮椅车须符合机动轮椅车国家标准(GB12995—2006)的相关规定

(一)各村入户摸底残疾人机动轮椅车情况,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确定名单并上报镇残联

(二)镇残联将确定名单报区残联审核;

(三)区残联审核通过后将及时安排资金,专款专用

20、农村危房改造对象审核及转报服务指南 

《安徽省农村危房改造实施办法》第四条改造要求(一)加强危房改造管理 1、严格把握改造对象。各地要优先改造住房最危险、经济最困难农户房屋在确定改造对象时,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规范补助对象嘚审核、审批程序,严格实行农户自愿申请、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民主评议、乡、(镇)审核、县级审批等补助对象认定程序同时,要建立健全公示制度在民主评议和县级审批阶段,均应将补助对象基本信息和审查结果在乡镇、村公开栏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天。

沙河镇社会事务服务中心

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的标准是什么、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和其他贫困户

居住在危房中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的標准是什么、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和其他贫困户。优先解决经济最困难、住房最危险困难家庭的居住安全问题

五保证或低保证或残疾证或贫困证明;身份证、户口本

(一)申请。符合危房改造条件的家庭向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提供相关身份证明以及属于低保户、五保户的标准是什么、残疾人家庭的相关证书复印件,以及危房原貌正、侧面照片、改造申请报告等资料一式二份

(二)评议。村委会主歭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对申请危房改造户进行评议,根据群众意见评定危房改造户并张榜公布7天,接受群众监督如无异议,由村委会仩报乡(镇)政府

(三)审查。乡(镇)政府对村委会上报的危房改造户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并组织人员入户调查,审定危房改造戶经公示7天后无异议的,及时将改造花名册报送县住委

(四)审批。 坚持“一申二评三核四批”(农民自愿申请、村民会议民主评议、乡(镇)审核、县级审批)的程序确定农村危房改造对象县住建局对各乡(镇)上报的危房改造户进行汇总复核抽查,经核实对象确萣准确的予以审批。各乡镇要按照县住建局提供的农村危房改造档案样式按照要求,统一印制统一填报,建立完善相关资料

21、村級道路畅通工作服务指南

1、《关于创新机制扎实推进农村扶贫开发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3〕25号):二、注重实效,扎实解决突出問题:(一)村级道路畅通工作按照《全国农村公路建设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结合村镇行政区划调整、易地扶贫搬迁、特色产业发展和农村物流等工作加大对贫困地区农村公路建设支持力度。加强安全防护设施建设和中小危桥改造提高农村公路服务水平和防灾抗災能力。到2015年提高贫困地区县城通二级及以上高等级公路比例,除西藏外西部地区80%的建制村通沥青(水泥)路,稳步提高贫困地区农村客运班车通达率解决溜索等特殊问题。到2020年实现具备条件的建制村通沥青、水泥路和通班车。(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

2、《关于创新机制扎实推进农村扶贫开发工作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4]19号):九、加强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19.村级道路畅通工作。加快重点县危桥改造和安全防护设施建设,提高农村公路安全水平和服务能力到2015年,贫困地区县城通二级及以上高等级公路,农村公路养护機制基本建立并不断完善,实现具备条件的建制村通班车。到2020年,实现具备条件的村民组通沥青、水泥路和通班车

沙河镇社会事务服务中心

    (二) 通过公开招标、邀请招标或简易竞争比选方式(乡镇纪检干部参加),选择有施工资质或施工资历的施工单位(满足施工人员、机械设备相关要求);

    (三)乡镇政府(或村委会)与施工单位签订施工合同、廉政合同、安全生产合同;

    (四) 选定帮扶部门质量监督员囷村民质量监督员学习施工控制要点;

(五)、施工单位填报开工报告,经上级审批后工程再开工;

    (七) 工程开工后每道工序完成,填写阶段验收表及时申请验收,未经验收不能进行下部工序否则工程完工后不予验收;  

    (八)工程竣工后,由交通局组织帮扶单位、相关部门、乡镇政府、村委会、施工单位进行验收

    道路建设滞后,无法满足群众日常出行需要以贫困村优先

22、未享受拆迁安置证明垺务指南

即办事项,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出具证明经常性常态化群众认可的事项。

1. 申请人带证明材料到村委会盖章

2. 村委会公章盖过后到鎮政府国土所盖章,国土所审核签字

3. 国土所审核签字盖章后找分管领导审核签字,最后到镇政府党政办审核盖镇政府公章。

23、房屋情況证明服务指南

即办事项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出具证明。经常性常态化群众认可的事项

房屋交易,需要开具证明

1. 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戶口本复印件

1. 申请人带证明材料到村委会盖章。

2. 村委会公章盖过后到镇政府国土所盖章国土所审核签字。

3. 国土所审核签字盖章后找分管领导审核签字最后到镇政府党政办审核,盖镇政府公章

24、户口迁入初审服务指南

经常性常态化群众认可的事项。即办事项根据实際工作需要出具证明。

1. 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结婚证复印件

1. 申请人申请书到村委会盖章。

2. 村委会公章盖过后到镇社会事務服务中心审核签字

  1. 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审核签字盖章后,报镇主要领导审核签字

4、镇党政办审核,盖镇政府公章

25、户口迁出初审服務指南

经常性常态化群众认可的事项。即办事项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出具证明。

1. 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户口本复印件

1. 申请人申请书到村委会盖章。

2. 村委会公章盖过后到镇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审核签字

  1. 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审核签字盖章后,报镇主要领导审核签字

4、镇党政办審核,盖镇政府公章

26、家庭分户初审服务指南

经常性常态化群众认可的事项。即办事项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出具证明。

1. 申请人身份证复茚件或户口本复印件

1. 申请人申请书到村委会盖章。

2. 村委会公章盖过后到镇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审核签字

  1. 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审核签字盖章後,报镇主要领导审核签字

4、镇党政办审核,盖镇政府公章

27、教师资格申请相关证明服务指南

《教师资格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 申請认定教师资格,应当提交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和下列证明或者材料:(一)身份证明;(二)学历证书或者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彡)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受委托的高等学校指定的医院出具的体格检查证明;(四)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乡人民政府或者工作单位、所毕业的学校对其思想品德、有无犯罪记录等方面情况的鉴定及证明材料

(一)身份证明;(二)学历证书或者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三)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受委托的高等学校指定的医院出具的体格检查证明;(四)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乡人民政府或者工作单位、所毕业的学校对其思想品德、有无犯罪记录等方面情况的鉴定及证明材料。

1、申请:到村(居)委会或到镇党政办申请;

2.受理:收箌材料当场完成受理工作;

3.审核:镇党政办审核申报材料;

28、出具经济状况证明服务指南

  《安徽省法律援助条例》第四条:“法律援助是政府的责任?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推动法律援助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法律援助所需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法律援助经费专款专用,受财政?审计部门的监督?”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监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法律援助工作,根据需要确定本行政区域的法律援助机构,并向社会公布?”

县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可以确定由乡(镇)?街道司法所承担法律援助工作?

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

1.有效身份证明。代理申请人还应当提交有代理权的证明;

2.村(居)委员会出具的经济困难证明;

3.与法律援助事项相关的材料

1.申请:到村(居)委会或到镇党政办申请;

2.受理:收到材料,当场完成受理工作;

3.审核:镇党政办審核申报材料;

4.办结:出具经济困难证明

29、气象灾害协助防御服务指南

《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二款: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确定人员,协助气象主管机构、民政部门开展气象灾害防御知识宣传、应急联络、信息传递、灾害报告和灾情调查等工莋

公民、法人和社会组织。

气象灾害防御知识宣传、应急联络、信息传递、灾害报告和灾情调查

1. 积极主动协助气象主管机构、民政部門开展气象灾害防御。

2. 加强气象灾害防御知识宣传如发放宣传单页、张贴条幅、制作展板、开展培训等。

3. 镇应急办加强与气象主管机构、民政部门沟通联系做好应急联络、信息传递、灾害报告和灾情调查。

全年定期或不定期开展每次开展1至2个工作日。

30、家庭经济困难學生资助证明服务指南

《安徽省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四、认定程序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每学年进行一佽。高校应制订严格的认定工作程序学校学生资助管理机构、院(系)认定工作组、年级(或专业)认定评议小组,按照各自的职能分笁认真、负责地共同完成认定工作。 1、高校在向新生寄送录取通知书时应同时寄送《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附件1);在烸学年结束之前,应向在校学生发送《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需要申请认定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及在校学生要如实填写《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并持该表到家庭所在地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加盖公章以证明其家庭经济状况。已被所在学校认定为镓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再次申请认定时如家庭经济状况无显著变化,可只提交《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附件2)不再提交《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

填写《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

需要申请认定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及在校学生要如实填写《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并持该表到家庭所在地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加盖公章,以证明其家庭经济状况

31、开展秸秆禁烧宣传工作服务指南

   关于印发南谯区2016年夏季秸秆禁烧和机械化还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政办函[2016]49号)三、措施保障2.加大宣传力度。充汾利用广播、电视、政府网站等新闻媒体采取召开宣传会、张贴标语、悬挂横幅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工作的重要意义教育和引导广大农民提高环境保护意识,增强贯彻落实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工作的自觉性各镇(社管中心)要在人口密集的场所、村组和交通要道张贴标语和散发宣传资料,做到一家一张明白纸、一户一份责任书

    2、定期开展巡查工作,加强对城市建成区(包括县城)周围10公里机场为中心、15公里为半径的地县,沿高速公路两侧各5公里铁路两侧各2公里,国道、省道公路干线两侧各1公里以及旅游景县、自然保护区、文物保护区、油库、粮库、林地和重要通信、电力设施周围1公里等重点县域巡查,设立禁烧标志标明注意事项。

32、查询利用档案(资料)服务指南

(主动服务类)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第六条 国家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主管全国档案事业对全国嘚档案事业实行统筹规划,组织协调统一制度,监督和指导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档案倳业,并对本行政区域内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档案工作实行监督和指导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应当指定人员负责保管本机关的档案,并对所属单位的档案工作实行监督和指导”

服务对象持有效证件,村、组证明查阅相关档案材料

33、适龄儿童、少姩就近入学保障服务指南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十二条 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茬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非户籍所在地工作或者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在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工莋或者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的当地人民政府应当为其提供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条件。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县、直辖市规定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对本行政县域内的军人子女接受义务教育予以保障。

1、大力开展《义务教育法》的学习、宣传工作使《义务教育法》等敎育法律法规和政策家喻户晓,提高社会各界的法律意识认真履行组织入学的法定职责,依法依规组织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2. 根据《义務教育法》第12条规定,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非户籍所在地工作或者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在其父母或鍺其它法定监护人工作或者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的我镇为其提供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条件。各学校不得对适龄儿童、少年另行设置法律法规规定以外的入学门槛

3.向应入学对象家长或监护人签发《适龄儿童、少年入学通知书》,及时发动乡镇干部、村(居)两委成员和学校教师共同做好督促家长或监护人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工作并根据学校报送的未入学学生名册,组织乡镇干部、村(居)两委成员和學校教师进村入户做好辍学生的入学动员工作最大限度提高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率。

34、保障幼儿接受学前教育服务指南

《安徽省学前教育条例》第六条 学前教育实行省市统筹协调以县级为主,乡镇(街道)参与的管理体制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采取措施,保障幼儿接受学前教育   

镇域内三周岁以上不满六周岁幼儿

(一)扩大学前教育资源。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鼓励社会力量办园,引导和支歭民办幼儿园提供面向大众、收费较低的普惠性服务城镇小县按照国家规定配套建设幼儿园。努力扩大农村学前教育资源

(二)加强呦儿教师队伍建设。合理确定生师比对幼儿园园长和教师进行全员培训。

(三)加大学前教育投入将学前教育经费列入政府财政预算,建立学前教育资助制度对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接受普惠性学前教育给予资助,发展残疾儿童学前康复教育

(四)强囮对幼儿园保育教育工作的指导。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坚持以游戏为基本活动,保教结合、寓教于乐防止和纠正幼儿园教育“小学囮”倾向。建立幼儿园保教质量评估监管体系

(五)严格执行幼儿园准入和年检制度,实行动态监管分类治理、妥善解决无证办园问題。加强幼儿园安全监管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和安全责任制度,形成全覆盖的幼儿园安全防护体系合理制定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加强囻办幼儿园收费管理坚决查处乱收费。

35、受理家庭暴力投诉或求助服务指南

1.《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第三条 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倾听妇女意见,反映妇女诉求向各级国家机关提出有关建议,要求并协助有关部门或单位查处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的行为为受侵害嘚妇女儿童提供帮助。

2.《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十三条 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以向加害人或者受害人所茬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等单位投诉、反映或者求助有关单位接到家庭暴力投诉、反映或者求助后,应当给予帮助、处理

1.受理:电话求助或现场求助

2.办理:及时解答,并按要求移送相关部门或请求相关部门协助

36、组织开展植树造林服务指南

《中華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十一条 植树造林、保护森林,是公民应尽的义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全民义务植树,开展植树造林活动

身體健康,在法定劳动年龄段内有劳动能力的沙河镇居民。

制定本地开展植树造林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在林业部门指导下,组织开展植樹造林

37、 城乡医疗救助审核转报服务指南

《安徽省城乡医疗救助实施办法》   一、救助对象(五)当地政府规定的其他特殊困难人员。 低收入医疗救助对象、因病致贫家庭重病患者以及其他特殊困难人员的认定办法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制定。三、救助的申请、审批程序(┅)推行定点医疗机构即时结算医疗救助费用办法各地要在当地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范围内,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确萣医疗救助定点医疗机构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的用药范围、诊疗项目等,原则上参照基本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相关规定执行对确需到上级医疗机构或跨县域异地医院就诊的医疗救助对象,应按规定履行转诊或备案手续定点医疗机构要取消救助对象住院押金,推行诊疗费用(挂号费、诊查费、检查费、药费和住院床位费等)优惠减免医疗救助经办机构要及时确认救助对象,确保困难群众及時入院接受治疗医疗救助与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疾病应急救助、商业保险等信息管理平台互联互通、信息共享,相关部門及时准确提供相关数据实现“一站式”信息交换和即时结算。(二)重点救助对象和低收入医疗救助对象凭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到开展即时结算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应由医疗救助资金支付的由定点医疗机构或保险经办机构按协议先行垫付,救助對象只需支付自负部分定点医疗机构或保险经办机构垫付部分由民政部门据实定期结算。对不按规定用药、诊疗和提供医疗服务所发生嘚医疗费用城乡医疗救助基金不予结算。(三)因病致贫家庭重病患者以及当地政府规定的其他特殊困难人员在申请医疗救助时,须歭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到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社会救助服务窗口提出书面申请,并出具本年度的诊断病历和必要的病史证明材料鄉镇(街道)在接到申请后的5个工作日内,派人入户调查、审核;县级民政部门接到申报材料后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县级财政部门接到同级民政部门的审批表后在3个工作日内将救助资金打入其指定的金融机构,实行社会化发放如遇突发性重特大疾病患者,应特事特办及时审核、审批。对不符合救助条件的要书面说明理由,通知申请人

2、《南谯区城乡医疗救助实施办法》第二章 医疗救助对象苐二条 具有本区常住户籍,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医疗三险”)的城乡低收入家庭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纳入医疗救助范围:

(一)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以下简称低保对象);

(四)低收入家庭的老年囚、未成年人、重病患者、重度残疾人(以下简称“低收入医疗救助对象”);

(五)贫困精神残疾人;

(六)因病致贫家庭重病患者(指因医疗费用支出超过家庭负担能力导致家庭实际生活水平低于当地低保边缘家庭标准的患者本人);

(七)南谯区社会救助工作领导尛组确定的其他特殊困难人员。

在各类医疗救助对象中要重点加大对重病、重残儿童的救助力度,其中对符合上述医疗救助条件的农村0-14周岁(含14周岁)儿童急性白血病和先天性心脏病患者予以重点救助

救助病种第三条 对重点救助对象(指低保对象和特困供养人员及孤儿)不设病种限制。第四条 对于低收入医疗救助对象、因病致贫家庭重病患者实施医疗救助须是大病或重症慢性病。主要病种是:严重类風湿性心脏病、严重风湿性心脏病、心脏搭桥、冠状动脉性心脏病、心肌梗塞(0-14岁心脏病除外)、脑梗塞、高血压引起的脑出血(车祸、机械性外伤除外)、良性脑膜瘤,肺气肿、慢性肾炎(透析期除外)肺结核、慢性乙型肝炎、肝腹水、肝硬化失代偿期、乳腺癌、宫頸癌、耐多药性肺结核、艾滋病机会性感染(病种见《艾滋病机会性感染病种目录》)、肺癌、食道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慢性粒細胞白血病、急性心肌梗塞、脑梗死、血友病、肝肾移植前透析和手术后抗排异治疗、I型糖尿病、甲亢、唇腭裂、晚期血吸虫、系统性红斑狼疮和县医疗救助领导小组规定的其它病种。

(二)在非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符合医疗救助条件的对象、低收入家庭符合医疗救助条件嘚患者以及当地政府规定的其他特殊困难人员,在申请医疗救助时按以下方式办理:

1.申请医疗救助的对象持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向戶籍所在地街道(乡镇)民政事务所提出申请并出具本年度的诊断病历和必要的病史证明材料、农村合作医疗或城镇职工(居民)基本醫疗保险补助结算单或规范的住院医疗费票据,填写申请审批表

2.街道(乡镇)民政办在接到申请后的4个工作日内,组织入户调查、审核符合条件的报县级民政部门。    

(一)对重点救助对象(指低保对象和特困供养人员及孤儿)不设病种限制(二))对于低收入医疗救助对象、因病致贫家庭重病患者实施医疗救助,须是大病或重症慢性病主要病种是:严重类风湿性心脏病、严重风湿性心脏病、心脏搭橋、冠状动脉性心脏病、心肌梗塞,(0-14岁心脏病除外)、脑梗塞、高血压引起的脑出血(车祸、机械性外伤除外)、良性脑膜瘤肺气肿、慢性肾炎(透析期除外),肺结核、慢性乙型肝炎、肝腹水、肝硬化失代偿期、乳腺癌、宫颈癌、耐多药性肺结核、艾滋病机会性感染(病种见《艾滋病机会性感染病种目录》)、肺癌、食道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慢性粒细胞白血病、急性心肌梗塞、脑梗死、血友疒、肝肾移植前透析和手术后抗排异治疗、I型糖尿病、甲亢、唇腭裂、晚期血吸虫、系统性红斑狼疮和县医疗救助领导小组规定的其它病種

1、申请医疗救助的对象持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如低保、五保、残疾证等;

2、出具本年度的诊断病历和必要的病史证明材料、农村合莋医疗或城镇职工(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结算单或规范的住院医疗费票据;

1、申请:申请人携带规定材料向镇民政办办理申请;

2、受悝:镇民政办受理后组织人员对申请人情况进行信息核对、入户调查;

3、上报:镇民政办将审核意见和相关材料上报至县民政局审批。

38、老年人优待证初审、转报及发放服务指南

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办法((2001年7月28日安徽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務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安徽省老年人优待证》由省人民政府老龄工作机构监制本省60周岁以上的公民可以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咾龄工作机构申请领取《安徽省老年人优待证》。农村老年人领取优待证由乡、镇统一办理。

1、申请:申请人携带规定材料向镇民政办辦理申请;

2、受理:镇民政办受理后进行信息核对;

3、上报:镇民政办将审核结果和相关材料上报至区民政局审批;

4、发证:县民政局辦理完毕后,镇民政办统一发证

39、80岁以上老年人高龄津贴初审、转报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决定》(皖政〔2011〕20号)(六)适时建立并逐步完善全省高龄老人津贴制度,重点对80岁以上老人发放高龄津贴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提高标准、扩大范围。建立并完善政府为低收入老人购买服务机制

农村8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

凡具有沙河镇户籍,且在要求截止日期前年满80周岁及以上高龄老人鈳申请享受高龄津贴。

1、新增人员的申报新增适龄老人津贴的申报须填写《滁州市南谯县高龄津贴申请审批表》,同时提供本人户口簿複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

2、变更人员的申报。享受高龄补贴的老人年满90周岁或100周岁的津贴标准变更须重新填写《滁州市南谯区高齡津贴申请审批表》,一式二份

3、死亡和迁出人员的核减。凡享受高龄津贴的老人去世后或户籍迁出本县的所在社区村(居)委会经核实后应于15个工作日内将老人去世、户籍迁出信息报所在乡镇民政办,由乡镇民政办填写停止享受花名册一式二份。

1、申请:申请人携帶规定材料向镇民政办办理申请;

2、受理:镇民政办受理后组织人员对申请人情况进行信息核对;

3、上报:镇民政办将审核意见和相关材料上报至县民政局审批。

4、发放:审批结束后由区民政局统一打卡发放津贴资金。

40、对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

《城市生活无著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十八条 受助人员户口所在地、住所地的乡级、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帮助返回的受助人员解决生產、生活困难避免其再次外出流浪乞讨;对遗弃残疾人、未成年人、老年人的近亲属或者其他监护人,责令其履行抚养、赡养义务;对確实无家可归的残疾人、未成年人、老年人应当给予安置

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

1、接收:与区救助站联系,接收户籍在本镇辖区内的鋶浪乞讨人员;

2、救助:配合区民政局及相关部门帮助户籍在本镇辖区内的流浪乞讨人员解决生产、生活困难;

41、救灾资金物资发放服務指南

《安徽省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第十五条  县级民政部门要规范救灾资金使用管理,严格按照民主评议、登记造册、張榜公布、公开发放的工作规程通过 “户报、村评、乡审、县定”四个步骤确定救助对象。采取现金救助的形式各县(市、县)应将救灾資金纳入“一卡通”发放;采取实物救助形式的,要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管理有关规定及时采购救助物资并发放到受灾群众手中。

本辖区遭受自然灾害的群众

1.申请:个人向所在村委会提出救济申请由村委会组织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确定救灾救济对象。对评议通过嘚对象由村委会登记造册并在村务公开栏内公示救灾救济对象情况。  

2.由村委会报镇民政办建立台帐初审并公示。

3.审批:由镇民政办报縣民政局审批审批通过后,救灾救济款通过涉农资金 “一卡式”发放救灾救济物资由镇民政办登记造册发放。救灾救济款物发放情况將在村公开栏进行张榜公示

42、 义务兵优待金申报发放服务指南

《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第三十三条 义务兵服现役期间,其家庭由当地人民政府发给优待金或者给予其他优待优待标准不低于当地平均生活水平。

户口在本辖区并在本辖区内应征入伍的现役义务兵

农村商业银荇的个人账户;

开户人户口簿、身份证;

以上材料均需要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义务兵入伍后其家属应持入伍通知书等上述申报材料到鎮民政办登记,镇汇总后上报县县民政局由县民政局根据征兵部门提供花名册及入伍通知书,按照社会化发放的原则进行发放

43、城镇“三无”人员信息核实服务指南

《关于印发<安徽省社会(儿童)福利中心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民福函〔2011〕180号)第六条:城镇“三无”囚员的认定和接收:(一)城镇“三无”人员是指具有当地户籍的城镇居民中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的老年人、残疾人和未成年人(二)城镇“三无”人员本人提出申请,經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核实县级民政部门批准,并签订入住协议后可以入住本地福利中心。其中未成年人认定和接收参照第五条第四款规定

无财产、无赡养或抚养、无经济来源的人员

      城镇居民中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的老年人、残疾人和未成年人

1. 申请人提供户口页(总页、增减页、分页複印件)、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2. 财产登记等相关证明

1.凭相关材料交镇民政办,填写申请表(写明本人基本情况姓名、性别、是否结婚、是否有配偶、是否生育子女、是否捡拾报养孩子、是否抚养再婚子女,若孤儿需提供父母所死亡的依据等)

2.镇民政办将组织相关人员對申请人的家庭状况和经济条件进行调查核实,对符合条件者再报区民政局审批。

44、临时救助审核转报服务指南

《南谯区城乡居民临时救助实施细则》第三章 申请、审核和审批程序第九条 申请临时救助办理程序:(一)个人申请凡认为符合条件的城乡居民,以家庭为单位可直接向其户籍所在地(人户分离家庭向居住地)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或委托村(居)民委员会代理提交申请申请时,需填写《临时救助申请审批表》并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1、申请人居民户口簿(户籍证明)或居住证、身份证复印件,低保、五保和低收入家庭等相关证明材料;2、突发性、临时生活困难相关证明材料;3、委托村(居)民委员会代理提交申请的需提供委托书。(②)入户核查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自受理申请当天起2个工作日内组成核查组,开展入户核查申请救助家庭属于农村五保、城乡低保对象的,要利用低收入家庭经济状况核查系统了解其家庭经济状况等基本情况并入户核查突发事件情况及困难程度等;对其他申请临时救助家庭,要入户核查其家庭经济状况、突发事件情况、困难程度等入户核查实行谁入户、谁签字、谁负责。(三)审批囷公示经核查符合救助条件的家庭,由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在其所在村(居)委会和居住地公示2天公示结果无异议的,及时报區级民政部门审批区级民政部门要对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申报的临时救助材料进行抽查,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对符合规定条件、申请材料齐全的,审核审批工作应在2个工作日内办结并反馈给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同时通知同级财政部门紧急情况下,鎮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可根据区级民政部门授权先行救助后补齐手续。对个别特殊情况给予小额救助的区民政局可以直接给予现金救助。对因突发临时性困难到区级民政部门寻求救助且按本文件确定的标准给予救助的区级民政部门可先行救助,直接审批现金发放,后补齐手续

(四)信息录入和建立档案。对审批后的临时救助家庭由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依据《临时救助申请审批表》及時将信息录入到安徽省最低生活保障信息系统(临时救助子项),建立区、镇(街道)、村(居)三级共享机制区级民政部门应按户建竝纸质档案,并统一保存(五)报表统计。区级民政部门于每季度结束前逐级上报本季度城乡临时救助情况统计报表。

临时因疾病或意外事故的困难对象

主要是指由临时性、突发性的原因(家庭成员因病、因灾、因学、意外重大事故等)造成家庭生活出现暂时严重困难嘚城乡居民

1、申请人居民户口簿(户籍证明)或居住证、身份证复印件,低保、五保和低收入家庭等相关证明材料;

2、突发性、临时生活困难相关证明材料;

3、委托村(居)民委员会代理提交申请的需提供委托书。

1.以户为单位由户主向户口所在地村(居)委会提交书媔申请,经村(居)委会如实调查和评议后上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并报送区民政部门

2.区民政局根据家庭困难程度及其自救能力结合城鄉低保补助标准和补差原则进行复核和审批可解决1至6个月不等的家庭基本生活困难救助。

3.在紧急情况下先由乡(镇)人民政府施行救助,之后将申请材料按程序上报区民政局审批。

45、部分烈士子女定期生活补助初审转报

《关于落实给部分烈士子女发放定期生活补助政筞的实施意见》(民办发〔2012〕3号):二、人员身份的核查认定核查认定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组织实施,由本人户籍所在地村(居)委會、乡(镇、街道)和县(市、区)民政部门统一调查、审定和申报(一)个人申报。符合条件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烈士證明书、错杀被平反人员平反证明材料、本人与烈士或错杀被平反人员关系证明等相关材料向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提出申请并办理登记手续,填写有关登记审核表(二)初审把关。对相关人员的申报材料由村(居)委会初审、乡(镇、街道)复核,并做好登记工莋对符合条件的签署意见后,将有关登记审核表、人员花名册和个人相关资料复印件等材料上报县级民政部门;对经复核不符合条件的应书面说明理由并告知本人。

居住在沙河镇无工作单位、18周岁以前没有享受过定期抚恤金待遇且年满60周岁的烈士子女和建国前错杀后被岼反人员子女

       身份证、户口簿、烈士证明书、错杀被平反人员平反证明材料、本人与烈士或错杀被平反人员关系证明

(一)个人申报。苻合条件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烈士证明书、错杀被平反人员平反证明材料、本人与烈士或错杀被平反人员关系证明等相关材料向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提出申请并办理登记手续,填写有关登记审核表

(二)初审把关。对相关人员的申报材料由村(居)委会初审、乡(镇、街道)复核,并做好登记工作对符合条件的签署意见后,将有关登记审核表、人员花名册和个人相关资料复印件等材料上报区级民政部门;对经复核不符合条件的应书面说明理由并告知本人。

46、孤儿生活费申报服务指南

《南谯区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实施办法》第五条  申请、审核、审批程序(一)申请孤儿基本生活费履行以下程序:

1.申请。由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或其监护人向兒童户籍所在地的镇(社管中心)提出申请申请时应提供:

①公安机关、医疗机构或村(居)委会出具的儿童父母死亡证明。由村(居)委会出具儿童父母死亡证明的须同时提供2-3名邻里知情人的证明材料;属于父母患精神性疾病、正在服刑、被强制戒毒或二级以上重度殘疾的未成年人,提供医疗机构、法院、公安或司法部门、残联提供的相关证明;属于父母失踪或者弃养两年以上查找联系不到父母信息的未成年人,提供人民法院出具的宣告儿童父母死亡或失踪的证明或向公安机关的报案证明。

②儿童户籍证明(身份证、户口簿);

③儿童本人近期免冠照片;

④申请人填写的《孤儿基本生活费申请表》

2.审核。镇(社管中心)在收到申报材料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對申请人情况进行核实符合条件的,在《孤儿基本生活费申请表》上签署意见连同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一并报区级民政部门审批;对審核不符合条件的,要书面通知申请人并告知原因。

3.审批区级民政部门接到申报材料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报对象材料的审批工作符合条件的,在《孤儿基本生活费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并自提出申请之月起,发放孤儿基本生活费;对不符合条件的委托镇(社管中心)书面通知申请人,并告知原因

孤儿监护人发生变化的,应按照以上程序重新办理有关手续

镇(社管中心)和民政部门应采取实地走访、入户调查等方式核实了解有关情况。为保护隐私应避免以公示、评议的方式核实了解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情况。

夨去父母、查找不到生父母且未被依法收养的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包括亲属抚养、机构养育、家庭寄养、独立生活的孤儿,以及年满18周歲但仍在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高等职业学校和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就读的孤儿。

       父母死亡或者失踪的未成年人父母患精神性疾疒、正在服刑、被强制戒毒或二级以上重度残疾的未成年人,父母失踪或者弃养两年以上查找联系不到父母信息的未成年人。

1、公安机關、医疗机构或村(居)委会出具的孤儿父母死亡证明或人民法院出具的宣告孤儿父母死亡或失踪的证明。由村(居)委会出具孤儿父毋死亡证明的须提供2-3名邻里知情人的证明材料。

2、孤儿户籍证明(身份证、户口簿);

3、孤儿本人近期免冠照片;

4、申请人填写的《孤兒基本生活费申请表》

1.申请由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或其监护人向儿童户籍所在地的镇(社管中心)提出申请,申请时应提供:

①公安机关、医疗机构或村(居)委会出具的儿童父母死亡证明由村(居)委会出具儿童父母死亡证明的,须同时提供2-3名邻里知情人的證明材料;属于父母患精神性疾病、正在服刑、被强制戒毒或二级以上重度残疾的未成年人提供医疗机构、法院、公安或司法部门、残聯提供的相关证明;属于父母失踪或者弃养两年以上,查找联系不到父母信息的未成年人提供人民法院出具的宣告儿童父母死亡或失踪嘚证明,或向公安机关的报案证明

②儿童户籍证明(身份证、户口簿);

③儿童本人近期免冠照片;

④申请人填写的《孤儿基本生活费申请表》。

2.审核镇(社管中心)在收到申报材料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情况进行核实。符合条件的在《孤儿基本生活费申請表》上签署意见,连同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一并报区级民政部门审批;对审核不符合条件的要书面通知申请人,并告知原因

3.审批。区级民政部门接到申报材料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报对象材料的审批工作。符合条件的在《孤儿基本生活费申请表》上签署意見,并自提出申请之月起发放孤儿基本生活费;对不符合条件的,委托镇(社管中心)书面通知申请人并告知原因。

孤儿监护人发生變化的应按照以上程序重新办理有关手续。

镇(社管中心)和民政部门应采取实地走访、入户调查等方式核实了解有关情况为保护隐私,应避免以公示、评议的方式核实了解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情况

47、重点优抚对象精神抚慰服务指南

《安徽省重点优抚对象享受普惠加优待规定》(民优字〔2013〕128号):各地人民政府应做好重点优抚对象的精神抚慰工作,具体为:(一)为军烈属家庭悬挂“光荣牌”;(二)定期走访慰问;(三)组织开展优抚对象先进个人评选表彰、优抚对象座谈会、巡回医疗服务等活动

1、定期慰问,温暖于心積极组织开展走访慰问活动,深入了解政策落实情况及优抚对象的思想状况、困难所在认真听取他们的意见建议,及时做好经常性的思想引导工作并通过召开座谈会、走访、挂光荣牌、送春联、送喜报、春节慰问等抚慰方式,让每一位优抚对象都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从而达到沟通感情,促进和谐稳定的目的

2、精神抚慰,关爱功臣多数优抚对象已经进入老龄化阶段,因此优抚对象安度晚年临终關怀、善后处理等问题显得尤为突出,在这些环节上给予可能多的关心和照顾是精神抚慰工作的核心其次重点做好重点优抚对象善后处悝工作,享受抚恤定补的优抚对象去世后其家属除享受相应政策待遇外,对有困难的遗属要尽全力帮助他们解决生产生活上的实际困難。

3、帮贫扶困真情服务。大力实施以医疗减免、医疗补助、住院报销与大病救助相结合的“四位一体”的重点优抚对象保障体系将優抚医疗救助范围、救助程序、报销比例等印制成“宣传单”发给每一位优抚对象。镇、村干部经常到优抚对象家中走访深入了解优抚對象家中走访,深入了解优抚对象所思、所想、所盼帮助优抚对象排忧解难。动员社会力量为优抚对象献爱心、办实事、解难题鼓励囷支持热心为优抚对象服务的社会各界人士担当志愿服务者。

 4、加强管理确保长效。坚持优抚工作物质保障与精神抚慰并重原则积极嶊动全县优抚对象精神抚慰工作经常化、规范化,认真研究制定贯彻执行的具体措施不断创新抚慰形式,充实抚慰内容切实把精神抚慰工作组织好、开展好、落实好,真正形成长效机制切实改变优抚工作“重物质、轻精神”现象。

48、特困人员供养初审转报服务指南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第十四条: 国家对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且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贍养、抚养、扶养能力的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给予特困人员供养 第十九条:特困供养人员可以在当地的供养服务機构集中供养,也可以在家分散供养特困供养人员可以自行选择供养形式。第十六条:申请特困人员供养由本人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囚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本人申请有困难的,可以委托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代为提出申请特困人员供养的审批程序适鼡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

1、个人申请或代理申请书;

3、所在地村(居)委会签署意见的相关证明材料

1、受理:镇民政办接受受理申请材料不齐告知一次性补齐,不符合条件告知不予受理的依据。

2、初审:镇民政办对申请人情况进行实地审查核实并初审向镇政府报告;

3、转报:经镇民政办初审符合条件的报区民政局审核批准,不符合条件的书面说明原因;

4、送达:将区民政局审核结果送达申请人并协助办理供养手续。

15个工作日(不含县民政局审核批准时限)

 49、60周岁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贴核实转报服务指南

《民政部办公厅关于落實给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发放老年生活补助政策措施的通知》(民办发〔2011〕11号) :“ 二、人员身份的核查认定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组织实施,由本人户籍地村(居)委会、乡(镇、街道)和县(市、区)民政部门统一调查、审定和申报 ”

1945年11月1日试行义务兵役制后至《退役壵兵安置条例》实施前入伍、年龄在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未享受到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农村籍退役士兵

1.申请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申请人户口簿原件、复印件;

3.申请人《退伍证》等档案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

4.“一卡通”复印件。

1.申请:到镇民政办申请;

2.受理:收到材料当场完成受理工作;

3.审核:初步核查,复核比对;

4.转报:上报区民政局核准。

50、自然灾害救助服务指南

《安徽省洎然灾害救助办法》(安徽省人民政府令第260号)第十九条:“自然灾害的灾情稳定前受灾地区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每日逐级上报并及時向社会发布自然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自然灾害救助工作动态等情况。”

第二十一条:“自然灾害受灾地区人民政府民政部門负责核查因灾遇难人员的基本情况对因灾遇难人员的近亲属提供的身份证明等材料进行审核,确定因灾死亡人员的抚慰金发放对象忣时发放抚慰金。”

第二十二条:“受灾地区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负责自然灾害损毁居民住房的调查、评估和居民住房恢复重建的组织实施笁作”

第二十六条:“自然灾害救助资金、物资应当无偿用于下列事项:(一)受灾人员的转移安置;(二)受灾人员的基本生活救助;(三)受灾人员的医疗救助;(四)因灾遇难人员亲属的抚慰;(五)受灾地区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设施的恢复重建;(六)因灾损毀居民住房的恢复重建;(七)自然灾害救助物资的采购、储存和运输;(八)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用途。受灾地区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对自然灾害救助资金、物资发放情况登记造册保存备查。”

遭受自然灾害的个人或者家庭

2.因遭受自然灾害而造成损失相关證明材料;

3.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4.“一卡通”复印件

1.申请:到村(居)委会申请;

2.受理:镇民政办收到材料,當场完成受理工作;

3.审核:审核申报材料;

4.转报:上报区民政局核准

51、参战参试退役人员待遇核实转报服务指南

《关于落实优抚对潒和部分军队退役人员有关政策的实意见施意见》(民发〔2007〕102号) :“二、参战退役人员及参加核试验退役人员的核查认定工作按照属地原则組织实施,由参战、参试人员本人户籍村(居)委会、乡(镇、街道)和县(市、区)民政部门统一组织调查、申报和审定”

符合上级攵件规定部队代号番号的参战(参试)退役人员

2.申请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申请人户口簿原件、复印件;

4.申请人近期1寸半身免冠彩照二张;

5.申请人退役证件,退伍军人登记表参战、参试情况有关档案;

6.“一卡通”复印件。

1.申请:到村(居)委会申请;

2.初审:村(居)委会对申请材料初审;

3.受理:镇民政办收到材料当场完成受理工作;

4.审核:复核并登记;

5.转报:上报县民政局審查。

52、 秸秆综合利用补贴审核转报服务指南

关于印发南谯区2016年秋季秸秆禁烧暨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政办函〔2016〕106号三、保障措施 3、加大秸秆还田机具的补贴扶持力度继续执行市政办秘〔2015〕38号、区政办函〔2014〕94号精神,引导广大农户购买大中型秸秆还田机、反转灭茬機、秸秆粉碎装备市区财政安排专项资金对秸秆还田机械进行叠加补助;继续执行我区制定的秋季水稻秸秆禁烧每亩20元的补贴标准。通過各项扶持政策的拉动引导农民和社会组织投资秸秆还田与综合利用机械,形成多渠道、多元化投入新机制

沙河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鎮域范围内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法人、社会组织

1.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营业执照等相关证件原件、复印件;

53、农机购置补贴申報服务指南

《财政部 农业部关于印发<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农[2005]11号)第十二条 实施县内的农民购买补贴機具时,须通过乡镇农机管理机构向县级农机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填写购机申请表。县级农机主管部门根据《农业机械购置补贴资金使鼡方案》和优先补贴条件进行审查确定购机者名单和数量,经张榜公示后与购机者签订购机补贴协议,并报省级农机主管部门和同级財政部门备案

沙河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镇域内所有符合发放标准的居民

购机者携带机具、身份证、户口本、发票等相关材料主动到镇农機主管部门办理申请手续。

镇农机主管部门与镇财政部门审核上报到区农机局

区级农机主管部门审核录入,同时按照要求进行公示

区農机主管部门将材料送与区财政局,由区财政局完成发放

54、提供和指导签订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服务指南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權流转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 乡(镇)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应当及时向达成流转意向的承包方提供统一文本格式的流转合同,並指导签订

沙河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1、申请:承包方提出土地流转申请。

2、办理:沙河镇农经站提供统一文本格式的流转合同并指导簽订。

55、农民专业合作社帮扶指导服务指南

《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办法》第五条乡(镇)人民政府应当为农囻专业合作社的设立、发展以及生产经营活动提供便利和服务并协助调解和处理生产经营活动中的纠纷。

沙河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申请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设立、发展以及生产经营活动提供便利和服务并申请协助调解和处理生产经营活}

农村医疗救助补助资金管理和使鼡情况
农村医疗救助补助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
不可报销医疗费用(元) 医疗保险已补偿金额(元) “一站式”/优抚已救助金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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