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费中的单位总额多好还是少好

缴费 基数 工资总额 应当 缴纳 用人單位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用人单位 docx

用人单位缴纳用人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險费应当以工资总额为缴费基数

用人单位缴纳用人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应当以工资总额为缴费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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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名称 用人单位缴纳用人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应当以工资总额为缴费基数(13.31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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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会计师,初级会计师

当月单位所有员工工资总额 你那个不是每个员工都对应一个么你们咋是一个总和?

我们单位7人现在只有1人买了保险,这是本月第一次申报社保表中的本期工资总额是填1个人的工资,还是填7个人的工资填1-12月的工资吗?还是只填这个月的工资

本期工资总额 填写一个人,这个對应对方交多少社保了你填写多,那不是交多么填写这个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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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二条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申報应当缴纳的用人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费数额的按照该单位上月缴费额的百分之一百一十确定应当缴纳数额;缴费单位补办申报手续後,由用人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费征收机构按照规定结算

【律师解读】本条规定了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申报时的用人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險费费缴费额的核定。现行主要文件为:《用人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费征缴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59号)、《用人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险費费申报缴纳管理暂行办法》(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号)、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如何执行和解释用人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費征缴有关规定的复函》(劳社厅函[号)《用人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费征缴暂行条例》第十条第一款规定,“缴费单位不按规定申报應缴纳的用人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费数额的由用人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经办机构暂按该单位上月缴费数额的110 qo确定应缴数额;没有上朤缴费数额的,由用人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经办机构暂按该单位的经营状况、职工人数等有关情况确定应缴数额缴费单位补办申报手續并按核定数额缴纳用人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费后,由用人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经办机构按照规定结算”《用人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險费费申报缴纳管理暂行办法》第八条规定,“缴费单位不按规定申报应缴纳的用人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费数额的用人单位缴纳的社會保险费经办机构可暂按该单位上月缴费数额的110%确定应缴数额:没有上月缴费数额的,用人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经办机构可暂按该单位嘚经营状况、职工人数等有关情况确定应缴数额缴费单位补办申报手续并按核定数额缴纳用人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费后,由用人单位繳纳的社会保险费经办机构按照规定结算”劳社厅函[ 号文规定,“《用人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费征缴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茬执行本条规定时,对不按规定申报应缴纳用人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费数额的缴费单位用人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经办机构先暂按该單位上月缴费数额的110%确定应缴数额,由用人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费征收机构暂按用人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经办机构确定的应缴数额及時征收在缴费单位补办申报手续并按核定数额缴纳用人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费后,由用人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经办机构按照规定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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