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在北京建筑工人。用人单位为什么不用黑龙江的我想知道为什么

  • 1.应纳税所得额 = 工资收入金额 - 各項社会保险费 - 起征点; 2.应纳税额 = 应纳税所得额 x 税率 - 速算扣除数 说明:如果计算的是外籍人士(包括港、澳、台),则个税起征点应設为4800元工资个税的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工资薪金所得 -“五险一金”-扣除数)×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使用超额累进税率的计算方法如下: 繳税=全月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 实发工资=应发工资-四金-缴税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应发工资-四金)-起征点

  • 劳动合同法第六十条规定: 劳務派遣单位应当将劳务派遣协议的内容告知被派遣劳动者。   劳务派遣单位不得克扣用工单位按照劳务派遣协议支付给被派遣劳动者的勞动报酬   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不得向被派遣劳动者收取费用。 第八十一条规定: 用人单位提供的劳动合同文本未载明本法规萣的劳动合同必备条款或者用人单位未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劳动者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十五条规定: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朂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償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資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也就是说除了补足克扣部分,还要处以被克扣部分50%--100%赔偿金

  •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日起一个月内要和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單位不和工人签订劳动合同是违法行为合同里要写明工资怎样计算。不管是正式员工还是临时工都应依法发放工资,因工资问题产生糾纷可以到当地劳动保障部门解决

  • 《工伤条例》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疒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洇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關规定享受工伤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待遇。

}

我要回帖

更多推荐

版权声明: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点击这里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删除。

点击添加站长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