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朝时,统辖西藏地区军政事务并负责掌管全国佛教事务的机构叫什么

设置了宣政院宣政院初名总制院,是元朝统治中国时期设立的一个直属中央政府管辖的国家机构负责掌管全国佛教事宜并统辖吐蕃(今西藏)地区的军政事务。从此西藏地区正式成为中国中央政府直接管辖的一个地方行政区域。

宣政院是元朝掌管全国佛教事宜和藏族地区军政事务的中央机关由帝師兼领。忽必烈始置总制院后改为宣政院。忽必烈在汉地立国建都后仍然十分注意保持和发展蒙古民族的语言和文化。中统元年(公え1260年)十二月忽必烈封吐蕃萨迦的八思巴为“国师”,命八思巴率领一些吐蕃语言文学者重新创制蒙古文字 到元六年(公元1269年)二月,新字制成由忽必烈正式颁行,并加八思巴为“帝师”、“大宝法王”统领全国佛教。朝廷立总制院管领佛教僧徒及吐蕃境内事务,仍以“帝师”八思巴统领之 

《元史·百官志三》载:“至元二十五年(公元1288年),因唐制吐蕃来朝见於宣政殿之故更名宣政院。置院使二员同知二员,副使二员经历二员,都事四员管勾一员,照磨一员” 院使由朝廷命官任领。吐蕃有事另设分院往治。 宣政院的官员僧俗并用,是元朝设立的一个特殊机构它既是管理全国佛教的事务机关,又是直接统领吐蕃的政务和军事元明宗天历二年(公元1329年),罢功德使司归宣政院设置院使10员,从一品同知2员,正二品副使2员,从二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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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太祖时全国重大军政事务都甴他亲自处理,忙得不可开交.这是因为他废除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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