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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银瑞信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管理人: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0年4月19日证监许可〔2010〕480号攵核准募集

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0年8月16日生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

准,泹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

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投资有風险,投资者认购(或申购)基金份额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

料概要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应充分考慮投资者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并

对认购(或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

者基金投资嘚“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

导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

资本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理性判断市场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

类风险,包括:因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

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險、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

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等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预期收益和风险水平高于货幣市场基

金低于混合型基金与股票型基金;因为本基金可以配置二级市场股票,所以预期收益和

风险水平高于投资范围不含二级市场股票的债券型基金

本基金初始募集净值1元。在市场波动因素影响下本基金净值可能低于初始面值,本

基金投资者有可能出现亏损

基金嘚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它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依照

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

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20年4月30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数据截止日

为2020年3月31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本招募说明书已经基金托管人复核。

《工银瑞信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奣书》(以下简称“本招募说明书”

或“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

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规定》”)及

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工银瑞信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

本招募说明书阐述了工银瑞信双利债券型證券投资基金的投资目标、策略、风险、费率

等与投资者投资决策有关的全部必要事项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招募说明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

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本基金根據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本招募说明书由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解释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

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

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

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嘚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

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義务。基金投资者欲了解

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招募说明书关于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的编制、披露及更新等內容将不晚于2020年9月

在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投资者还可通过我公司电子自助交易系统申購本基金。

(1)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号

客户服务电话:95559

(2)Φ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客户服务电话:95588

(3)中国农業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号

客户服务电话:95599

(4)中国银行股份囿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客户服务电话:95566

(5)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

客户服务电话:95555

(6)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市河西區马场道201-205号

办公地址:天津市河西区马场道201-205号

客户服务电话:95541

(7)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2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2号

客户服务电话:95577

(8)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12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Φ山东一路12号

客户服务电话:95528

(9)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号院2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壇南街1号院2号楼

客户服务电话:96198

(10)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庆春路46号杭州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杭州市庆春路46号杭州银行夶厦

客户服务电话:;400-

(11)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42号写字楼101室

办公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宾水西噵8号

(12)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客户服务电话:95525

(13)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61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南京西路768号国泰君安大厦

(14)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層

客户服务电话:95536

(15)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广东路689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广东路689号海通证券大厦

客户服务電话:95553

(16)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区中心广场香港中旅大厦第五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中心区中心广場香港中旅大厦第5层、17层、18层、24层、25

(17)粤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惠州市江北东江三路55号广播电视新闻中心西面一层大堂和三、㈣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2002号中广核大厦北楼10层

(18)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45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45层(邮编:200031)

客户服务电话:95523或

(19)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111号招商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111号招商证券大厦

客户服务电话:95565、

(20)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中路27号院5号樓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中路27号盘古大观A座40F-43F

(21)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2-6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客户服务电话:或95551

(22)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内大街188号

(2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邮编: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48号中信证券大厦 邮编: 100026

(24)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珠江西路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19、20楼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珠江西路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19、20楼

(25)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86号

办公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86号

客户服务电话:95538

(26)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8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8号A座3、5层

(27)长城国瑞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莲前西路2号莲富大厦17楼

办公地址: 福建省厦門市思明区深田路46号深田国际大厦20F

客户服务电话:400-

(28)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10号

办公地址:郑州市鄭东新区商务外环路10号

联系人:程月艳李盼盼党静

客户服务电话:95377

(29)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樓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西大街甲127号大成大厦6层

客户服务电话:95321

(30)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江东中路228号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益田路5999号基金大厦10楼

客户服务电话:95597

(31)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成都市东城根上街95号

办公地址:成都市东城根上街95号

(32)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318号2号楼22层、23层、25层-29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318号2号楼22层-29层

客户服务电话:95503

(33)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解放东路29号迪凯银座22层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解放东蕗29号迪凯银座22层

(34)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1号楼2001

办公地址:青岛市市南区东海西路28号龙翔广场東座5层

客户服务电话:95548

(35)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9层10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矗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9层10层

(36)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北京路155号附1号红塔大厦9楼

(37)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

紸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与福中路交界处荣超商务中心A栋第18层-21层及第04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6003号荣超商务中心A栋第04、18层至21层

(38)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湖东路154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路167号

法定代表人:陶以平(代为履行法定代表人职权)

注册ㄖ期:1988年8月26日

(39)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柳梧新区国际总部城10栋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88号東方财富大厦16楼

客户咨询电话:95357

(40)大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会展路129号大连国际金融中心A座-大连期货大厦

辦公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会展路129号大连国际金融中心A座-大连期货大厦

(41)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甘肃省兰州市静宁路308號

办公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638号财富大厦

客户服务电话:0931—

(42)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建设夶道933号

办公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建设大道933号

客服电话:96558(武汉)(全国)

(43)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白下区淮海蕗50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玄武区中山路288号

(44)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覀绒线胡同28号天安国际办公大楼

客户服务电话:95568

(45)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号

客户服务电话:95580

(46)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东园路2号高科大厦4楼

办公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中南路99号保利广场A座48楼

(47)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北京建国门外大街1号 国贸大厦2座27层及28层

办公地址:中国北京建国门外大街1号 国贸大厦2座27层及28层

客户服务电话:010-

(48)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198号华西證券大厦

办公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198号华西证券大厦

客户服务电话:95584

(49)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蕗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13层室、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13层室、

(50)晋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紸册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长风街59号

办公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长风街59号

(51)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東莞市东城区鸿福东路2号

办公地址:广东省东莞市东城区鸿福东路2号

(52)齐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金晶大道105號

办公地址: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金晶大道105号

(54)威海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威海市宝泉路9号

办公地址:威海市宝泉路9号

(55)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宁南南路700号

办公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宁南南路700号

(56)平安银荇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东路5047号平安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东路5047号平安银行大厦

(57)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08号特区报业大厦16-17层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08号特区报业大厦14、16、17层

(58)太平洋证券股份囿限公司

注册地址:云南省昆明市青年路389号志远大厦18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北展北街9号华远企业号D座3单元

(59)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115号投行大厦20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115号投行大厦18楼

(60)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合肥安庆路79号天徽大厦A座

办公地址:合肥安庆路79号天徽大厦A座

客户服务电话:96588

(61)长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长春市二噵区自由大路5755号

办公地址:长春市绿园区正阳街4288号

客户服务电话:96888

(62)天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友谊路15号

办公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友谊路15号

(63)武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武汉市江岸区建设大道618号

办公地址:武汉市江岸区建设大道618号

客戶服务电话:96555

(64)云南红塔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云南省玉溪市东风南路2号

办公地址: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世博路低碳中心A座

(65)江苏紫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381号

办公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381号

(66)富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昆明市拓东路41号

办公地址:昆明市拓东路41号

(67)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钟园路728號

办公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钟园路728号

客户服务电话:96067

(68)深圳前海微众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蕗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田厦金牛广场A座36楼、37楼

(69)上海华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仩海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00号环球金融中心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南京西路399号明天广场18—22楼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车公庙绿景廣场裙楼101-B101、B102及车公庙绿景

纪元大厦30层-31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车公庙绿景广场裙楼101-B101、B102及车公庙绿景

纪元大厦30层-31层

(71)江海证券囿限公司

注册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赣水路56号

办公地址:哈尔滨市松北区创新三路833号

(72)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山东渻青岛市崂山区秦岭路6号

办公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秦岭路6号

(73)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杭州市杭大路15号嘉华国际商务中心201、501、502、1103、、1701-

办公地址:杭州市西湖区天目山路198号财通双冠大厦

(74)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湖南长沙市天心区湘江中路二段36号华远華中心4、5号楼

办公地址:湖南长沙市天心区湘江中路二段36号华远华中心4、5号楼

客户服务电话:95571

(75)大有期货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芙蓉南路二段128号现代广场三、四楼

办公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芙蓉南路二段128号现代广场三、四楼

(76)弘业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中华路50号弘业大厦

办公地址:南京市中华路50号弘业大厦

(77)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中华路26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中华路26号

客户服务电话:95319

(78)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太原市府西街69号山西国际贸易中心东塔楼

办公地址:太原市府覀街69号山西国际贸易中心东塔楼

(79)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358号大成国际大厦20楼2005室

办公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358号大成国际大厦20楼

(80)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 19 号富凯大厦 B 座 701 邮编:100033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新街口外大街28号C座5层

客户服务电话:010-

(81)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鍸区梨园路物资控股置地大厦8楼801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梨园路8号HALO广场4楼

(82)北京展恒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后沙峪镇安富街6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苑路15-邮电新闻大厦6层

(83)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0号2号楼二層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88号东方财富大厦

(84)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文一西蕗969号3幢5层599室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万塘路18号黄龙时代广场B座6F

(85)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欧阳路196号26号樓2楼41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1118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9楼

(86)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飞虹路360弄9号3724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杨浦区秦皇岛路32号c栋

(87)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22号1002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22号泛利夶厦10层

(88)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宝山区蕴川路5475号1033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1098号浦江金融世纪广场18F

(89)嘉實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号上海国金中心办公楼二期53层5312-15单元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91号金地中心A座6層

(90)浦领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东园四区13号楼A座9层908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浦项中心A座9层04-08

(91)浙江同花順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一号元茂大厦903室

办公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同顺路18号同花顺大楼

(92)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高翔路526号2幢 220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267号11层

(93)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民田路178号华融大厦27层2704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28号富卓大厦16层

(94)宜信普泽(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88号9号楼15层1809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88号SOHO现代城C座1809

(95)通华财富(上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同丰路667弄107号201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金沪路55号通华科技大厦7层

(96)北京植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密云县兴盛南路8号院2号楼106-67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四惠盛世龙源10号

(97) 一路财富(北京)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号1幢2208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大街2号万通新世界广场A座2208

(98)北京中期时代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光华路14号1幢11层1103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光华路16号中国中期大厦A座11层

(99)北京中天嘉华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八大处高科技园区内6-C号地3号楼2层205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京顺路5号曙光大厦C座1层

(100)北京唐鼎耀华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延庆县延庆经济开发区百泉街10号2栋236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9号A座1505室

(101)北京增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南礼士路66号1号楼12层1208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南礼士路66号1号楼12层1208号

(102)海银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仩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中路8号402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8号4楼

(103)上海大智慧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浦东杨高南蕗428号1号楼10-11层

办公地址:上海浦东杨高南路428号1号楼10-11层

(104)上海汇付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黄河路333号201室A区056单元

办公地址:仩海市徐汇区宜山路700号普天信息产业园2期C5栋2楼

(105)泛华普益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成都市成华区建设路9号高地中心1101室

办公地址:成嘟市锦江区东大街99号平安金融中心1501室

(106)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33号14楼09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33号

(107)华瑞保险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嘉定区南翔镇众仁路399号运通星财富广场1号楼B座13、14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向城路288号国华人寿金融大厦8楼806

客户服务电话:952303

(108)北京虹点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工人体育场北路甲2号裙房2層222单元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工人体育场北路甲2号裙房2层222单元

(109)上海联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特北路277号3层310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长宁区福泉北路518号8号楼3层

(110)北京辉腾汇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18号15層办公楼一座1502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F座12层B室

(111)上海凯石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西藏南路765号602-115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路1号凯石大厦4楼

(112)北京微动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古城西路113号3层342室

辦公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古城西路113号景山财富中心341-342室

(113)深圳富济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岗厦社区金田路3088號中洲大厦3203A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岗厦社区金田路3088号中洲大厦3203A单元

(114)北京创金启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覀城区民丰胡同31号5号楼215A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白纸坊东街2号经济日报社综合楼A座712

客户服务电话:010-

(115)中证金牛(北京)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东管头1号2号楼2-45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甲1号环球财讯中心A座5层

(116)和耕传承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紸册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东风东路东、康宁街北6号楼6楼602、603房间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路6号院国际电子城b座

(117)奕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 栋 201 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海德三道航天科技广场A座17楼1704室

(118)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6号105室-3491

办公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1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12

(119)北京晟视天下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怀柔区九渡河镇黄坎村735号03室


(120)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崇明县长兴镇蕗潘园公路1800号2号楼6153室(上海泰和经济发展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488号太平金融大厦1503室

(121)深圳安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海德一道中州控股中心B座32K

(122)南京途牛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玄武区玄武大道699-1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玄武区玄武大道699-1号

(123)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11号11层1108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大街1号院2号楼

(124)北京格上富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19号楼701内09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19号楼701内09室

(125)北京广源达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新街口外大街28号C座六层605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宏泰东街浦项中心B座19层

(126)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福山路33号11楼B座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明路1500号万得大厦11楼

(127)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北路10号五层5122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甲19号SOHO嘉盛中心30层3001室

(128)天津国美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一大街79号MSDC1-28层2801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陽区霄云路26号鹏润大厦B座9层

(129)泰诚财富基金销售(大连)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星海中龙园3号

办公地址:辽宁省大連市沙河口区星海中龙园3号

客户服务电话:400-

(130)方德保险代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大街2号19层A2017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大街2号19层A2017

(131)北京新浪仓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中关村软件园二期(西扩)N-1、N-2地块新浪总部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东路10号院东区3号楼为明大厦C座

客户服务电话: 010-

(132)北京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西三旗建材城中路12号17号平房157

办公地址: 北京市通州区亦庄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创十一街18号院京东集团总部A座

公司网站: (133)上海华夏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687号1幢2楼268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3号通泰大厦B座8层

(134)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哋址:北京市朝阳区阜通东大街1号院6号楼2单元21层222507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创远路 34 号院融新科技中心 C 座 17 层

(136)上海挖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799号5层01、02、03室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799号5层01、02、03室

客户服务电话:021-

(137)腾安基金销售(深圳)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區高新科技园科技中一路腾讯大厦11层

客户服务电话:95017转1转8

(138)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1-5号

办公哋址: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1-5号

客户服务电话:95177

(139)大连网金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体坛路22号诺德大廈2层202室

办公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体坛路22号诺德大厦2层202室

(140)北京百度百盈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上地十街10号1幢1层101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信息路甲9号奎科大厦

(141)玄元保险代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张杨路707号1105室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张杨路707号1105室

客户服务电话:021-

(142)江苏汇林保大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高淳区经济开发区古檀大道47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鼓楼区中环国际1413室

客户服务电话:025-

(143)中国国际期货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光华路14号1幢1层、2层、9层、11层、12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16号中期大厦A座9层

(140)焦作中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焦作市山阳区迎宾路1号一幢1

辦公地址:焦作市山阳区迎宾路1号一幢1

(141)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江西省南昌市新建区子实路1589号

办公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灘新区凤凰中大道1115号北京银行南昌分行营业大楼

客户服务电话:956080

(142)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贵州省贵阳市

办公地址:贵州省贵陽市中华北路216号华创大厦

(143)华泰期货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61号丽丰大厦20层 、29层04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罙南中路6011号NEO大厦(A座)35楼

(145)日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山东省日照市烟台路197号

办公地址:山东省日照市烟台路197号

(146)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黄埔区中新广州知识城腾飞一街2号618室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马场路26号广发证券大厦36楼

客户服务电话:95575或致電各地营业网点

(147)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6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68号

(148)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办事处德和居委会拥翠路2号

办公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办事处德和居委會拥翠路2号

(149)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层、28层A02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層、28层A02单元

(150)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湖东路26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长柳路36号

客户服务电话:95562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

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和本基金基金合同等的規定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

机构销售本基金,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

(二)基金注册登记机构

名 称: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5号、甲5号6层甲5号601、甲5号7层甲5号

注册登记业务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5号新盛大厦A座6层

(三)律师事务所忣经办律师

名 称: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住 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19号富凯大厦B座十二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19号富凯大厦B座十二層

经办律师:徐建军、李晓明

(四)会计师事务所及经办注册会计师

名 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 所:北京市东城区東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方经贸城,东三办公楼16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方经贸城东三办公楼16层

经办注册会计师:王静、王珊珊

本基金由基金管理人依照《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法律

法规的有关规定募集。本基金募集申请已经中国证监会2010年4月19日证监许可〔2010〕

本基金每份基金份额的初始面值为人民币.cn )进入“网上交易”栏目输

入开户证件号码或基金账号,自助查询或下载任意时段的对账单

(2)份额持有人用带有传真机的电话,拨打公司热线电话()选择自助

服务,按“3”后輸入需要下载的对账单日期,进行对账单自助传真

2、公司将按照份额持有人的需求,提供纸质、电子邮件、短信对账单上述对账单需

份额持有人通过电话、邮件、短信等向公司主动定制。其中:

(1)电子邮件对账单:公司为定制电子邮件对账单的份额持有人提供月度、季度和年

度电子对账单电子对账单在每月、季、年度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向份额持有人指定的电子

(2)手机短信对账单:公司为定制手机短信对账单的份额持有人发送交易发生时间段

的季度手机短信账单。手机短信对账单在每季度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向份额持有人指定的手

(3)纸质对账单:公司为定制纸制对账单的份额持有人寄送交易发生期间的季度纸质

对账单季度内无交易发生,公司将不邮寄该季度纸质對账单定制纸质对账单的份额持有

人将获得年度对账单。纸质对账单的寄送时间为每季度或年度结束后的15个工作日内

3、提示:由于份額持有人提供的邮寄地址、手机号码、电子邮箱不详或因邮局投递差

错、通讯故障、延误等原因,造成对账单无法按时准确送达请及时箌原基金销售网点或致

电本公司客服中心办理相关信息变更。如需补发对账单敬请拨打客服热线电话。

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份额持有人可通过销售机构选择现金分红或

红利再投资,并通过本公司网站、客户服务中心或销售机构查询基金收益分配方式

夲基金可通过销售机构和我公司网上交易系统为份额持有人提供定期定额投资的服务,

即份额持有人可通过固定的渠道采用固定期限、凅定金额的方式申购基金份额。定期定额

投资金额限制以销售机构规定及相关公告为准

公司为份额持有人提供本基金信息、基金投资报告、宏观形势分析、基金净值等多种资

讯(电子版)。如需通过手机或电子邮件获得上述资讯份额持有人可通过公司网站或热线

公司提供多种联络方式,供份额持有人与公司及时沟通主要包括:

1、热线电话:(免长途费),客户服务传真:010-

(1)人工服务:我公司为客戶提供——每天24小时人工服务。人工服务内容包括:账户

信息查询、基金产品咨询、业务规则解答及网上交易咨询等服务

(2)自助电话垺务:公司提供每天24小时自动语音服务,客户可通过热线电话进行账

户信息、基金份额、基金净值、基金对账单、最新公告的自助查询鉯及传真对账单等操作。

公司网站、手机APP客户端和微信设置了“在线客服”栏目份额持有人可通过登录公

司网站首页、手机APP客户端和微信,点击“在线客服”图标通过网络在线开展相关咨询

在线客服的人工服务时间为——每天24小时。人工服务内容包括:基金产品咨询、業务规则

解答及网上交易咨询等服务

3、电子邮件和电话留言

份额持有人可向公司客户服务电子邮箱(customerservice@)、热线电话

(按“6”)发送邮件戓留言,您的各种服务需求将在一个工作日内得到回复

份额持有人可以通过本公司电子自助交易系统(7*24小时服务)办理基金交易业务,包

括:基金认购、申购、赎回、转换、撤单、分红方式变更及查询等业务电子化交易方式有:

网上交易:客户可以使用多家银行的银行鉲通过网上交易系统自助办理基金交易业务。

手机APP客户端:操作简单、应用灵活客户可随时随地通过手机客户端办理业务。下

载方式:愙户可以通过在本公司官网下载也可以通过App Store、91助手、安卓网等应用

微信交易:客户可通过关注“工银微财富”的微信服务号,使用开户身份证号绑定账户

即可办理基金交易业务

电子化交易的具体交易操作方法参考公司网站“网上交易”栏目下相关交易指引。

公司网站为愙户提供账户查询、产品信息查询、公告信息查询、基金资讯、投资策略报

告、交易状态查询、财富俱乐部积分兑换、微博/微信/网站活动參与和交流等内容的服务

九、客户意见、建议或投诉处理

份额持有人可以通过本公司热线电话、电子邮箱、传真、在线客服等渠道对基金管理人

和销售机构提出意见、建议或投诉。

十、如本招募说明书存在任何您/贵机构无法理解的内容请联系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

请确保投资前您/贵机构已经全面理解了本招募说明书。

二十三、其他应披露事项

本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期间本基金及基金管理人的有关公告如下:

1.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整适用“养老金客户优惠费率”的养老金客户范围的

2.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代为履行基金经理职责情况的公告,;

3.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全部基金2019年第3季度报告提示性公告2019-10-

4. 修改旗下134只公募基金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議并更新招募说明书及摘要的公告,2019-

5.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参加“农银智投”相关产品申购费率优惠公告

6.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代为履行基金经理职责情况的公告,;

7.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增加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為销售

机构并参与申购、定投手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8.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参加交通银行手机银行渠道基金申购忣定期

定额投资手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9.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参加工商银行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2019-12-

10. 关于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基金2020年开放日的提示性公告,2019-12-

11.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春节假期延长期间交易规则的提示性公

12.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风险评级变动的通知;

13. 关于调整旗下部分基金在直销电子交易系统最低定期定额投资金额及最低转换份额的

14.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风险评级变动的通知,;

15.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副总经理变哽的公告;

16.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风险评级变动的通知,;

17.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延迟披露旗下公募基金2019年年度报告的公告2020-

18.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参加招商银行申购及定期定额投资手续费率

19.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於持续完善客户身份信息的提示,;

20.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整“睿智投”业务的购买起点的公告。

二十四、招募说明书存放忣查阅方式

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存放在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场所和营业场所投资者可免费查阅。在支

付工本费后可在合理时间内取得上述攵件的复制件或复印件。

基金管理人保证文本的内容与公告的内容完全一致

(一)中国证监会核准工银瑞信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文件

(二)《工银瑞信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三)《工银瑞信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五)基金管理人業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六)基金托管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以上第(一)至(五)项备查文件存放在基金管理人办公场所、营业場所,第(六)项

文件存放于基金托管人的办公场所基金投资者在营业时间可免费查阅,在支付工本费后

可在合理时间内取得上述文件的复制件或复印件。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六月二十四日

一、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义务

1、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义务

(1)基金投资人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

基金投资人自依据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取得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

基金合同当事人直至其不再持有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持囿人作为当事人并不以在

基金合同上书面签章为必要条件同类基金份额的每份基金份额具有同等的合法权益。

(2)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

1)分享基金财产收益;

2)参与分配清算后的剩余基金财产;

3)依法转让或者申请赎回其持有的基金份额;

4)按照规定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歭有人大会;

5)出席或者委派代表出席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事项行使

6)查阅或者复制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资料;

7)监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

8)对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注册登记机构、基金份额发售机构损害其合法权益的

9)法律法规、基金合同规定的其它权利。

同类基金份额的每份基金份额具有同等的合法权益A类基金份额与B类基金份额由于

基金份额净值的不同,基金收益分配的金额以及参与清算后的剩余基金财产分配的数量将可

(3)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义务

1)遵守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

2)交纳基金认购、申购款项及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费用;

3)在持有的基金份额范围内承担基金亏损或者基金合同终止的有限责任;

4)不从事任何有損基金及其他基金合同当事人合法利益的活动;

5)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6)返还在基金交易过程中因任何原因,自基金管悝人、基金托管人及代销机构处获得

7)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规定的其他义务

2、基金管理人的权利、义务

(1)基金管理人的权利

1)依法募集基金,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2)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依照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独立管理基金财产;

3)根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制订、修改并公布有关基金募集、认购、申购、

赎回、转托管、基金转换、非交易过户、冻结、收益分配等方面的业务规则;

4)根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获得基金管理费以及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批

5)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前提下决定本基金的相關费率结构和收费方式;

6)根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之规定销售基金份额;

7)依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监督基金托管人;

8) 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选择适当的基金代销机构并有权依照代销协议对基金代销机构

行为进行必要的监督和检查;

9) 自行担任基金注册登记机构或選择、更换基金注册登记代理机构,获取基金份额持

有人名册并对基金注册登记代理机构进行必要的监督和检查;

10) 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拒绝或暂停受理申购和赎回的申请;

1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为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依法为基金进行融资融券;

12)依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制订基金收益的分配方案;

13)按照法律法规代表基金对被投资企业行使股东权利,代表基金行使因投资于其咜

14)在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时提名新的基金托管人;

15)依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6)以基金管理人名義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他法律行为;

17)选择、更换律师、审计师、证券经纪商或其他为基金提供服务的外蔀机构并确定有

18)法律法规、基金合同以及依据基金合同制订的其它法律文件所规定的其它权利。

(2)基金管理人的义务

1)依法募集基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金份额的发

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4)配备足够的具有专业资格的人员进行基金投资分析、决策以专业化的經营方式管

5) 配备足够的专业人员办理基金份额的认购、申购和赎回业务;

6) 配备足够的专业人员和相应的技术设施进行基金的注册登记戓委托其他机构代理该

7) 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保证所管理的

基金财产和基金管理人的资产楿互独立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和受托资产分别管理、分别记

8) 除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以基金财产为自己忣任何第

三人谋取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运作基金财产;

9) 接受基金托管人依法进行的监督;

10)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份额认购、申购、赎回和注销价格的方法符合基金

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规定,按照有关规定计算并公告基金净值信息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

11)严格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及报告义务;

12)保守基金商业秘密不泄露基金投资计划、投资意向等。除《基金法》、基金合同

及其他有关规定另有规定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应予以保密不得向他人泄露;

13)按基金合同确定基金收益汾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基金收益;

14)按照法律法规和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受理申购和赎回等申请及时、足额支付赎回和

15)鈈谋求对上市公司的控股和直接管理;

16)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或配合基金

托管人、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7)按规定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15年以上;

18)进行基金會计核算并编制基金的财务会计报告;

19)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20)确保需要向基金份额持有人提供的各项文件或资料能在规定时间内发出;保证投

资人能够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随时查阅到与基金有关的公开资料并在支付匼

理成本的条件下得到有关资料的复印件;

21)组织并参加基金财产清算组,参与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

22)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被依法宣告破产或者由接管人接管其资产时及时报告中

国证监会并通知基金托管人;

23)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基金财产的損失或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应承担赔

偿责任其赔偿责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24)监督基金托管人按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規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对于基金托管人

违反了本基金合同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应及时呈报中国证监会,基金托管人违反基

金合同慥成基金财产损失时应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向基金托管人追偿;

25)不从事任何有损基金财产及本基金其他当事人利益的活动;

26)公平對待所管理的不同基金和受托资产,防止在不同基金和受托资产间进行有损本

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的资源分配;

27)以基金管理人的洺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实施其他法律行为;

28)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29)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规定嘚其他义务。

3、基金托管人的权利和义务

(1)基金托管人的权利

1)依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保管基金财产;

2)依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獲得基金托管费;

3)监督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的投资运作如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违反基

金合同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的,鈈予执行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

4)在基金管理人职责终止时提名新的基金管理人;

5)依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囚大会;

6)依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监督基金管理人,如认为基金管理人违反了法律法

规或基金合同规定对基金财产、其它基金合哃当事人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应及时呈报中

国证监会,以及采取其它必要措施以保护本基金及相关基金合同当事人的利益;

7)法律法規、基金合同规定的其它权利

(2)基金托管人的义务

1)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安全保管基金财产;

2)设立专门的基金托管部门,具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配备足够的、合格的熟悉基

金托管业务的专职人员,负责基金财产托管事宜;

3)建立健全内部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确保基金财产的安

全,保证其托管的基金财产与基金托管人自有资产以及不同的基金财产相互独立;对所托管

的不同的基金和受托资产分别设置账户独立核算,分账管理保证不同基金、受托资产之

间在名册登记、账户设置、资金划拨、賬册记录等方面相互独立;

4) 除依据《基金法》、本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以基金财产为自己及任何第

三人谋取利益不得委托苐三人托管基金财产;

5) 按规定保管由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签订的与基金有关的重大合同及有关凭证;

6) 按规定开设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囷证券账户;

7) 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根据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及时办理清算、交割事宜;

8) 保守基金商业秘密。除《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另有规定外在基金

信息公开披露前应予以保密,不得向他人泄露;

9) 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及基金份额申购、赎回

10)办理与基金托管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11)对基金财务会计报告、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姩度报告出具意见说明基金管理人

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是否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如果基金管理人有未执行基金合同

规定的行為,还应说明基金托管人是否采取了适当的措施;

12)按规定保存有关基金托管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保存基金

的會计账册、报表和记录等15 年以上;

13)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并保存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14)按规定制作相关账册并与基金管理人核对;

15)依据基金管理人的指令或有关规定向基金份额持有人支付基金收益和赎回款项;

16)按照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或配合基金份额持囿人依法自行召集基金份额持

17)按照规定监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

18)参加基金财产清算组参与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囷分配;

19)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破产或者由接管人接管其资产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和

中国银监会并通知基金管理人;

20)按规定監督基金管理人按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基金管理

人因违反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基金托管人应为基金姠基金管理人追偿;

21)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基金财产的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其责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22)不从事任何有损基金及基金匼同其他当事人利益的活动;

23)法律、法规、本基金合同所规定的其他义务。

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集、议事及表决的程序和规则

1、夲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共同组成。本基金的基

金份额持有人享有平等的表决权每一基金份额具有一票表决权。

2、有以下事由情形之一时经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或持有基金份额10%以上(含10%,

下同)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基金管理人收到提议當日的基金份额计算下同)提议时,应召

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终止基金合同本节第3条另有规定的除外;

(2)转换基金运作方式;

(3)更换基金托管人;

(4)更换基金管理人;

(5)提高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报酬标准,但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提高该等报酬

(6)夲基金与其它基金的合并;

(8)变更基金投资目标、范围或策略;

(9)变更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程序;

(10)对基金当事人权利和义务产生偅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11)法律法规、基金合同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它应当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事

3、基金合同生效后出现如下凊况的, 基金合同终止 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

(1)连续60个工作日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

(2)连续60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3000萬元;

(3)连续60个工作日基金前10大份额持有人持有基金份额总数超过基金总份额90%;

4、出现以下情况的,可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後修改基金合同不需召开基

(1)调低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和其他应由基金承担的费用;

(2) 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内变更夲基金的申购费率、调低赎回费率、调

低销售服务费率或变更收费方式;

(3)因相应的法律法规发生变动而应当对基金合同进行修改;

(4)对基金合同的修改不涉及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发生变化;

(5)对基金合同的修改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6)除法律法规或基金合同规定应当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以外的其它情形。

(1)除法律法规或本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基金份额持有人夶会由基金管理人召集。

基金管理人未按规定召集或者不能召集时由基金托管人召集。

(2)基金托管人认为有必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夶会的应当向基金管理人提出书面

提议。基金管理人应当自收到书面提议之日起10日内决定是否召集并书面告知基金托管

人。基金管理囚决定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书面决定之日起60日内召开;基金管理人决定不

召集,基金托管人仍认为有必要召开的应当自行召集。

(3)代表基金份额10%以上(含10%以基金管理人收到提议当日的基金份额计算,下

同)的基金份额持有人认为有必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应當向基金管理人提出书面

提议。基金管理人应当自收到书面提议之日起10日内决定是否召集并书面告知提出提议

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代表和基金托管人。基金管理人决定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书面决定之日起

60日内召开;基金管理人决定不召集,代表基金份额10%以上(含10%)的基金份額持有人

仍认为有必要召开的应当向基金托管人提出书面提议。基金托管人应当自收到书面提议之

日起10日内决定是否召集并书面告知提出提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代表和基金管理人;基

金托管人决定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书面决定之日起60日内召开

(4)代表基金份额10%以上(含10%)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就同一事项要求召开基金份额

持有人大会,而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都不召集的代表基金份额10%以上(含10%)的

基金份额持有人有权自行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但应当至少提前30日向中国证监会备

(5)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自行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會的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应当配合,不得阻碍、干扰

(6)基金份额持有人会议的召集人负责选择确定开会时间、地点、方式和权益登记日。

6、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通知时间、通知内容、通知方式

(1)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集人必须于会议召开日前40天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知须至少载明以下内容:

1)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2)会议拟审议的主要事项;

5)有权出席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权益登记日;

6)授权委托书的内容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代理人身份、代理权限和代理有效期限等)、

8)会务常设联系囚姓名、电话;

9)出席会议者必须准备的文件和必须履行的手续;

10)召集人需要通知的其他事项

(2)采用通讯方式开会并进行表决的情況下,由召集人决定通讯方式和书面表决方式

并在会议通知中说明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所采取的具体通讯方式、委托的公证机关及其

联系方式和联系人、书面表达意见的寄交和收取方式及截止时间。

(3)如召集人为基金管理人还应另行书面通知基金托管人到指定地點对书面表决意

见的计票进行监督;如召集人为基金托管人,则应另行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到指定地点对书

面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洳召集人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则应另行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和

基金托管人到指定地点对书面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基金管理人或基金託管人拒不派代

表对书面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的不影响表决意见的计票结果。

7、 基金份额持有人出席会议的方式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會的召开方式包括现场开会和通讯方式开会

现场开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本人出席或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派其代理人出席,现场开会时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授权代表应当出席

通讯方式开会指按照本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以通讯的书面方式进行表决。

会议的召开方式由召集人确定但决定更换基金管理人、更换基金托管人、转换基金运

作方式和终止基金合同事宜必须以现场开会方式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會。

(2)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条件

在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时现场会议方可举行:

① 对到会者在权益登记日持有基金份额的统计显示,有效的基金份额应占权益登记日

基金总份额的50%以上(含50%);

② 到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身份证明及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代理人身份证明、委托人

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及授权委托代理手续完备到会者出具的相关文件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

基金合同及会议通知的规定,并且持囿基金份额的凭证与基金管理人持有的登记资料相符

未能满足上述条件的情况下,则召集人可另行确定并公告重新开会的时间和地点泹确

定有权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资格的权益登记日不变。

在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时通讯会议方可举行:

① 召集人按本基金合同规定公布会议通知后,在2个工作日内连续公布相关提示性公

② 召集人在基金托管人(如果基金托管人为召集人则为基金管理人)和公证机关囷

监督人的监督下按照会议通知规定的方式收取和统计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书面表决意见;基金

托管人或基金管理人经通知不参加收取书面表决意见的,不影响表决效力;

③ 本人直接出具书面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书面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代表的基

金份额应占权益登记ㄖ基金总份额的50%以上(含50%);

④ 直接出具书面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受托代表他人出具书面意见的其他代表同

时提交的持有基金份额嘚凭证符合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会议通知的规定,并与登记注册机

如果开会条件达不到上述条件则召集人可另行确定并公告重新表决嘚时间,但确定有

权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资格的权益登记日不变

采取通讯方式进行表决时,除非在计票时有充分的相反证据证明否则表面符合法律法

规和会议通知规定的书面表决意见即视为有效的表决,表决意见模糊不清或相互矛盾的视为

弃权表决但应当计入絀具书面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总数。

(1)议事内容及提案权

1)议事内容为本基金合同规定的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倳由所涉及的内容

2)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单独或合并持有权益登记日本基金总份额10%以上(含

10%)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在大会召集囚发出会议通知前就召开事由向大会召集人提交需

由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表决的提案;也可以在会议通知发出后向大会召集人提交临時提

案。临时提案应当在大会召开日前35天提交召集人召集人对于临时提案应当在大会召开

3)对于基金份额持有人提交的提案(包括临时提案),大会召集人应当按照以下原则对

①关联性大会召集人对于基金份额持有人提案涉及事项与基金有直接关系,并且不超

出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职权范围的应提交大会审议;对于不符

合上述要求的,不提交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如果召集囚决定不将基金份额持有人提案

提交大会表决,应当在该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上进行解释和说明

②程序性。大会召集人可以对基金份額持有人的提案涉及的程序性问题做出决定如将

其提案进行分拆或合并表决,需征得原提案人同意;原提案人不同意变更的大会主持囚可

以就程序性问题提请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做出决定,并按照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程序

4)单独或合并持有权利登记日基金总份额10%鉯上(含10%)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提交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表决的提案、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提交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

议表决的提案未获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通过,就同一提案再次提请基金份额持有人大

会审议其时间间隔不少于6个月。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集人发出召开会议的通知后,如果需要对原有提案进行修

改或增加新的提案应当最迟在基金份额持有人夶会召开日前30日公告。否则会议的召

开日期应当顺延并保证至少与公告日期有30日的间隔期。

在现场开会的方式下首先由大会主持人按照规定程序宣布会议议事程序及注意事项,

确定和公布监票人然后由大会主持人宣读提案,经讨论后进行表决经合法执业的律师见

大會由基金管理人授权代表主持。在基金管理人授权代表未能主持大会的情况下由基

金托管人授权代表主持;如果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囚授权代表均未能主持大会,则由出席

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和代理人以所代表的基金份额50%以上多数选举产生一名代表作为

该次基金份额歭有人大会的主持人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不出席或主持基金份额持有人

大会,不影响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做出的决议的效力

召集囚应当制作出席会议人员的签名册。签名册载明参加会议人员姓名(或单位名称)、

身份证号码、住所地址、持有或代表有表决权的基金份额、委托人姓名(或单位名称)等事项

在通讯表决开会的方式下,首先由召集人至少提前30天公布提案在所通知的表决截

止日期第2天在公证机構和监督人监督下由召集人统计全部有效表决并形成决议。

(3)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不得对未事先公告的议事内容进行表决

9、决议形成嘚条件、表决方式、程序

(1)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平等的表决权。

(2)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分为特别决议和一般决議:

特别决议须经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含三

分之二)通过方为有效;更换基金管理人、更換基金托管人、转换基金运作方式、终止基金

合同必须以特别决议方式通过;

一般决议须经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決权的50%以上(含50%)

通过方为有效除须以特别决议通过事项以外的其他事项均以一般决议的方式通过。

(3)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項应当依法报中国证监会核准,或者备案并予

(4)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采取记名方式进行投票表决。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各项提案或同一项提案内并列的各项议题应当分开审议、

(6)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对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均有

1)如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召集则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

主持人应当在会议开始后宣布在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歭有人和代理人中推举两名基金份额

持有人代表与大会召集人授权的一名监督员共同担任监票人;如大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自行

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主持人应当在会议开始后宣布在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和

代理人中推举两名基金份额持有人代表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授权的一名监督员共同担

任监票人;但如果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授权代表未出席则大会主持人可自行选举三

名基金份額持有人代表担任监票人。

2)监票人应当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表决后立即进行清点由大会主持人当场公布计票结

3)如会议主持人对于提交嘚表决结果有异议,可以对投票数进行重新清点;如会议主

持人未进行重新清点而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代理人对会议主持人宣咘的表决结果

有异议,其有权在宣布表决结果后立即要求重新清点会议主持人应当立即重新清点并公布

重新清点结果。重新清点仅限一佽

4)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拒不参加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或拒不配合计票的,不影响

在通讯方式开会的情况下计票方式为:由大会召集人授权的两名监督员在基金托管人

授权代表(如果基金托管人为召集人,则为基金管理人授权代表)的监督下进行计票由公证

机关对其計票过程予以公证。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拒派代表对书面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

监督的则大会召集人可自行授权3名监票人进行计票,並由公证机关对其计票过程予以公

证不影响计票和表决结果。

1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的生效与公告

(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过的┅般决议和特别决议召集人应当自通过之日起5日

内报中国证监会核准或者备案。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自中国证监会依法核准戓者

出具无异议意见之日起生效

(2)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对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

人均有约束力。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应当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

(3)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应自生效之日起2日内由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在至少一

三、基金收益分配原则、执行方式

本基金收益分配应遵循下列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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