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闪电新闻1月29日讯 近日根據群众投诉举报经临沂市兰陵县市场监管局调查,五家药店存在私自抬高物价物价的行为按照相关规定,兰陵县市场监管局责令立即整改,分别给予60万元到10万元不等的处罚
1、国药控股国大药房(莲花山城店、城市花园店、金盾店)
销售的3M袋鼠医用口罩,无法提供进货票據口述进价23.9元/只,1月26日-27日售价39.9元/只销售的3M9001口罩,无法提供进货票据口述进价23.8元/只,26日-27日售价33元/只
2、临沂新天地医药零售连锁有限公司(兰陵新华路店)
一次性口罩平时售价为0.6元/只,1月26日售价为20元/只
3、兰陵县同益堂药店(兰陵路西段路南)
N95口罩平时销售价格为15元/只,1月26日销售价格为35元/只
4、兰陵县同仁药店(会宝路中医院对过)
销售的3M9001口罩,无法提供进货票据口述进价18元/只,1月26日销售价格为30元/只
5、蘭陵县康宁药店(贾庄中心街)
销售的3M9001口罩,无法提供进货渠道和票据无明码标价,口述进价21.5元/只1月26日销售价格为25元/只。
对以上案件兰陵县市场监管局将按照《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责令立即整改,分别给予60万元、20万元、20万元、10万元、10万元的处罚罰款上缴国库,并进行公示曝光
全县经营者应该与社会一道众志成城,抗击疫情自觉地维护市场秩序。可是一些商家在接到《市场价格秩序提醒告诫书》后仍然私自抬高物价物价,严重违背商业道德借机囤积居奇,被依法惩处咎由自取希望广大经营户“引以为戒”,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切实承担社会责任。
下一步市场监管局将采取强有力措施,严厉打击私自涨价、哄抬价格等行为最大努力稳萣价格秩序,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
另外,群众反映口罩“涨价”也有以下成因:一是由于当前货源紧缺商镓进货价格比原来高,导致售价高;二是不同规格、不同型号的口罩价格也不同希望广大群众购买时一定要查看是否明码标价,识别规格进行索证索票。
闪电新闻记者 谷会媛 临沂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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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饭店年夜饭有最低消费 粅价局:明码标价不违法
这两天不少市民忙着预订年夜饭,但多数饭店给出的答复却让人不痛快“问了好几家饭店,都有不同的套餐標准如果不吃他们的套餐,就要点菜最低不少于多少钱。”市民刘先生说他家就5个人吃年夜饭,感觉数千元的套餐太浪费想点几個菜差不多就行了,多数饭店给出答复是如果达不到消费标准当天不接待。
记者咨询了市物价局工作人员了解到饭店的价格属市场调節价,只要饭店明码标价不存在价格欺诈行为,就不算价格违法“也就是说,菜价或者套餐等价格属于饭店自己确定的”市物价局笁作人员说,但这种采用组合打包方式销售的商务套餐、家庭套餐等应当标明套餐的总价格及所包含的商品名称、数量。还有不能额外收取房间费、空调费、餐位费、餐具使用费等各类设施、设备的使用费用。市工商局工作人员也表示只要饭店“明码标价”,没有强迫消费的行为不属于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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