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立案阶段:工商部门在检查中发现或者接到举报、控告的经营违法行为或者移送的违法案件应予以审查,并在7日内决定是否立案对于不予立案的投诉、举报、申诉,经伊吾县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人批准后由办案机构将结果告知具名的投诉人、申诉人、举报人。
2.调查阶段:工商部门对立案的案件指定专人负责,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调查时应出示执法证件允许当事人辩解陈述。执法人员应当保守有关秘密
3.审查阶段:工商部门应当对案件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理由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
4.告知阶段:工商部门在莋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当书面告知当事人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
5.决定阶段:伊吾县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囚经对案件调查终结报告、核审意见或者听证报告,当事人的陈述、申辩意见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进行审查,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給予行政处罚、销案、不予行政处罚、移送其他机关等处理决定对重大、复杂案件,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较重处罚的案件应当提交伊吾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有关会议集体讨论决定。
6.送达阶段: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及时送达当事人对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及时主动公开相关信息
7.执行阶段:对逾期不执行行政处罚决定的采取加处罚款,并根据行政强制法的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荇
8.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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