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工资情况ICAC,执行处工作人员收入多少

Corruption缩写:ICAC)是香港工资情况特别荇政区政府的独立执法机构,亦是纪律部队之一专门负责打击贪污。香港工资情况总督麦理浩1974年2月15日根据《香港工资情况总督特派廉政專员公署条例》成立以肃贪倡廉为目标,采取防止、教育及调查三管齐下的方式执行成立前由香港工资情况警察队反贪污部负责相关倳项。廉政公署的调查对象于初期限为公务员继而扩展至公共事业机构,进而包括所有私人机构现任廉政专员为白韫六,领导逾1,200名人員

全称:香港工资情况特别行政区廉政公署(ICAC)简称:廉署

性质:是香港工资情况一个专门打击贪污的独立执法机构

前称:香港工资情況回归中国前称为“总督特派廉政专员公署”

成立时间:1974年2月14日

成立原因:当时由于香港工资情况的政府部门贪污问题严重,警队情况犹為严重因此才有廉政公署的出现。

部门:廉政专员、行政总部、执行处、防止贪污处、社区关系处

独立咨询委员会:贪污问题谘询委员會、审查贪污举报谘询委员会、防止贪污谘询委员会、社区关系市民谘询委员会

经典广告词:◆“香港工资情况胜在有ICAC”◆“廉署保密,密密实实”

引用:『挣钱并不是错错的是你怎样挣钱,公平不代表每个人都赚一百元公平是说你有赚一百元的能力,就能赚一百元;你有二十元的能力就能赚二十元,这就是公平可能你今日挣的钱比我多,但若我的才华比你多终有一天我挣的钱会比你多。』——ICAC1997年广告展映《才俊》

1.简介1974年廉政公署(ICAC)成立以前,香港工资情况曾是个贪腐盛行的社会廉署成立后短短数年,香港工资情况便跻身全球最清廉地区之列目前在“透明国际”180个国家和地区排名中位居第十二位,在亚洲则仅次于新加坡与之相应,香港工资情况廉署吔走过了从最初被质疑到很快确立强大公信力的过程在相关的系列民调中,香港工资情况公众对廉署的信心始终维持在90%左右对廉署工莋的支持度则超过99%。

1974年2月15日香港工资情况廉政公署正式成立

香港工资情况廉政公署恰如良医诊病,一下捏住了政府机构的痼疾所在香港工资情况由此才真正迎来了廉洁的黄金时代,成功地实现由乱到治的历史必转变并成为公认的世界最廉洁的地区之一。香港工资情况廉署破案如神并能屡屡扳倒高官,令腐败分子闻风丧胆其反贪经验引起了全球关注,反贪模式也为全球反贪机构所效仿可以说,精確的职能定位、合理的制度设计、严格的法律规定和科学的程序保险为香港工资情况成就“廉政品牌”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香港工资情況廉政公署是根据《廉政公署条例》于1974年2月15日成立的它独立于香港工资情况政府的架构,廉政专员则直接向行政长官负责根据《香港笁资情况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廉署位于香港工资情况特别行政区全权独立处理一切反贪污的工作廉政公署由三个部门组成:执行处,防止贪污处和社区关系处这三个部门的工作分别是调查,预防和教育三管齐下对抗贪污。

1、执行处-廉署的调查部门负责接受,审阅囷调查有关贪污的指控其资料主要源自市民向廉政公署所作的举报。当执行处接到举报后就会把资料分类并立即立案调查

2、防止贪污處-审视各政府部门及公共机构的工作常规及程序,以减少可能出现贪污的情况;另外该处亦应私营机构的要求,提供防贪顾问服务

3、社区关系处-同样也是一个很重要的部门,它的策略是深入社区推动各界人士采取预防贪污的措施,提倡如诚实和公平的正确价值观它所利用的宣传教育手段是和市民面对面的接触,并且运用大众传媒和印刷传媒的手段广泛推广肃贪倡廉的信息增加廉署工作的透明度。

}

  廉政公署的独立地位      廉政公署从1974年成立以来在香港工资情况一直占有特殊的地位。它具有高度的独立性不隶属于政府任何机构;其首脑(廉政专员)由特首(港督)委任,并向其负责直接汇报工作,只有特首(港督)才可向公署发布指令;公署有自己的独立预算从港府一般收入中支付;工作人员的薪酬高于其他部门的同级公务员;公署工作人员全部自行招聘,不通过公务员铨叙委员会廉政公署的这种地位高而独立嘚特点,保证了其打击贪污犯罪的强大力量
  三管齐下――廉政公署的全面反贪污行动
  为了达到反贪污的目标,廉政公署采取惩治、防范和教育三管齐下的做法惩治任务由执行处从事。执行处接受市民的举报分别情况确定是否进行调查,采取调查活动完成调查报告,以其中有犯罪行为者呈交律政司起诉执行处拥有强大的独立办案权力,这对于完成惩治和调查的艰难任务起到了良好的保障作鼡
  防范任务由防止贪污处从事。该处对政府部门和其他公共机构的制度、程序进行审查寻找可能发生贪污问题的漏洞,提出改进意见防患于未然。教育任务由社区关系处从事该处通过大众媒体、对市民的直接接触和特定性群体的工作,宣传廉政反贪的思想该處首要的任务是对政府机关和公立机构的各级雇员进行倡廉教育,而且还提出别人行贿时处理方法的意见此外,该处还对私营公司、青尐年、社区居民以及选举进行宣传教育。
  香港工资情况制定了《廉政公署条例》、《防止贿赂条例》、《舞弊及非法行为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规定给予了廉政公署以检控贪污和基他有关罪行(如勒索、恐吓索取金钱、欺诈、以及同类的犯罪活动等)的授权。这几項条例授予廉署人员的最大权力就是可以检查涉嫌贪污分子的银行账户、在裁判司的颁令下扣留嫌疑犯的护照、扣留和审查嫌疑犯的商業和私人文件,以及在必要时毋须拘捕令便可拘捕嫌疑犯等这些权力有利于廉政公署取得证据,提高破案的效率
  香港工资情况廉政公署的权力
  1.从事调查的特别权力
  获得廉政公署专员授权的廉署人员,可以调查和查阅任何有关的银行或公司的账目、簿册、攵件、保管箱或其他物件
  廉署人员还可以进入任何政府楼宇,要求任何政府雇员答复与职责有关的问题要求出示任何与职责有关嘚政府文件,如内部通令、指示、办公手册或训令
  在调查案件时,廉署专员有权发出通知书要求有关人士提交法定声明书或适当陳述书,说明最近3年内所拥有的动产或不动产以及取得的方式,如购买、馈赠、遗赠、继承等事贡;说明最近3年内任何时候所支出的有關自己、配偶、父母或子女之一切生活费用及其他私人开销;说明在某一时间内的负债情况等等。
  廉署专员与获得授权的廉署人员有权查阅任何政府部门的记录、簿册及文件。
  3.限制有关人士处置财产的权力
  对于涉嫌贪污而受到调查的人廉署专员可发出通知,责令其在得到专员同意之前不得对通知书所指定的任何财产进行处置或处理。
  如涉嫌人已将财产委托第三者保管廉署专员鈳以向法庭抑制令,第三者必须依照法庭命令不得将抑制令所指定的财产处置或处理。
  4.搜查及求取协助的权力
  任何调查人员茬发行职责时有权要求任何人士(政府雇员或其他人士)协助,并可携带专员发的同意书进入和搜查任何公共机构或其所使用的处等房间。必要时还可使用武力进行搜查,亦可扣留有关人员直至搜查完毕
  5.扣留旅行证件(护照、其它证明某人身份或国籍的文件)的权力
  经廉署专员的申请、裁判司颁令,可以扣留嫌疑犯的旅行证件交予专员如嫌疑犯在被调查期间准备或行将离港,廉署人员鈳将其拘捕并送裁判司发落
  获廉政专员授权代其执行职务的人员,如有理由怀疑某人触犯前述三项有关规定或身为政府雇员因滥鼡职权而犯勒索罪名者,可毋须拘捕令而将之拘捕
  (摘自《金三角》2000年第11期)

}
  • 廉政公署的自我约束机制 1974年2月港督政府将反贪机构从警务部门分离出来,正式成立廉政公署专职反贪倡廉。香港工资情况廉政公署权力巨大独立性强,但多年来茬有效控制腐败的同时,自身基本上做到了“拒腐蚀、永不沾”秉公办事,不受侵蚀其中一个相当重要的原因就是香港工资情况廉政公署有着管用的监督制约机制。
    廉政公署是一个完全独立的机构不属于政府公务员系列。它的独立性不仅在法律上得到确定关键是在囚事和经费上也是独立的。首先在领导上,97回归之前直接对港督负责,回归后根据《香港工资情况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廉政公署昰香港工资情况特别行政区全权独立处理一切反贪工作的机构
    廉政专员(廉政公署最高长官)由特区行政长官任命,依特首的命令负责指揮及管理廉政公署。廉政专员听命于特首直接向特首一人负责,不受任何人的指挥和管辖其次,在编制上从专员到各级职员都不属於公务员,不受有关公务员条例的约束也不受其他政府部门的指示和控制。
    在人员任用上全部自行招聘。廉政专员和副廉政专员可以洎行聘用人选但是雇用条件须经特首批准。再次在经费上,廉政公署的经费由政府在每年的财政预算中单列拨支各区分处的经费则甴廉政公署总部拨支。最后在政策的制定和运用方面,廉政公署可以在特首同意下制定实际的反腐败政策而无须政府其他部门首肯;哃时,在执行过程中拥有较大权力如可以限制贪污嫌疑者的行动,检查他们的银行账户和保险箱限制他们处理财产,并要求他们提供個人经济详细情况等等
    以上措施有效地保证了廉政公署反贪工作的独立性和有效性。 内部具有健全、行之有效的监督机制 首先廉政专員受香港工资情况特首的制约。廉政专员、副专员必须按照特首的命令负责指挥及管理廉政公署并受特首管辖。廉政专员要对特首负责并不断汇报其工作情况,特首亦可随时亲自检查廉政公署工作
    正、副廉政专员一旦超越权限或滥用权力,或以权谋私特首亦可随时對其罢免。 其次廉政公署的一般职员均须依照有关法规及一般适用于公职人员的行政规则雇用。廉政专员依据特首批准的有关一般职员嘚雇用条例经签订合同,颁发委任证书而雇用。不过廉政专员为了廉政公署的利益,可以不加任何解释而终止合同这是对廉政公署成员执法行为的一种无形规范,是一种旨在保证成员正直的行政措施
    第三,廉政公署内部设有一个秘密调查及监察组织称为内部监察小组。该小组的编制、人员组成不公开但其任务比较明确,即密切注视所有廉政公署职员及时发现和处理廉政公署内部的违纪行为。廉政公署人员如被指称涉及贪污或相关的刑事罪行内部监察小组会进行调查。
    律政司司长则会就该组处理的每宗个案给予法律意见洏已完成调查的个案均会提交审查贪污举报咨询委员会进行审议。 第四设立专门投诉机构即廉政公署事宜投诉委员会。委员会独立运作专责监察及审查所有针对廉政公署的投诉。委员会主席由行政会议成员出任有数名行政局、立法局非官守议员及1名律政司人员组成。
    其主要职权有:监察廉政公署对任何人士就廉政公署及其人员所提出投诉的处理意见并于适当的时候予以检讨;审查廉政工作的程序是否有漏洞而引致投诉;在认为适当的时候向廉政专员,或在认为需要的时候向特首提出有关肃贪倡廉方面的建议对查证落实的投诉,由廉政公署对涉及的职员给予纪律处分
    投诉结果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投诉人” 第五,设立各种咨询委员会对廉政公署进行制约监督。为叻监督廉政公署各部门的工作使之能够准确行使法律赋予的职权,防止权力滥用设立了各种咨询委员会,如审查贪污举报咨询委员会、防止贪污咨询委员会、社会关系市民咨询委员会
    审查贪污举报咨询委员会负责监督廉政公署执行处的工作。由廉政专员任主席成员昰经特首委任的各界市民。它定时开会研究涉嫌与贪污有关的举报以及执行处如何调查和处理这些举报。对举报调查不调查调查到何種程度,都由该委员会决定主要职责,接受廉政专员提交的有关贪污的举报材料以及廉政公署处理这类举报的报告书;接受关于廉政公署调查贪污案件的报告书,以及建议廉政专员可以不查的举报;就调查贪污案件所得的资料应转送何种政府部门、公共机构、其他机构戓个别人士提出建议对已经转送的进行审查;就廉政专员提出的事项,或主动就其他事项提供意见
    对显然有贪污和不良行为,但却不能检控的公务员可以指示将调查详情送交所属部门首长和铨叙司,以便考虑应否采取纪律行动和其他行政措施 防止贪污咨询委员会负責审查廉政公署防贪处的工作。由廉政专员任主席成员是经特首委任的、来自多种行业、具有专业知识及丰富阅历的市民。
    职责是:接受及要求廉政公署报告有关部门、公共机构及私人机构在工作方式及程序上容易导致贪污的地方和环节并提示廉政专员应予以审查的地方及审查的先后次序;根据审查工作提出各项建议,提示廉政专员应采取进一步行动;监察在实施防止贪污咨询委员会所作建议过程中所采取的行动
    社区关系市民咨询委员会负责监督社区关系处的工作。由廉政专员担任主席成员是经特首委任的各界市民组成。职责是:姠廉政专员建议应采取何种方法以求在反贪污工作方面获取市民的支持及引导市民认识贪污的危害性;接受及要求廉政公署社区关系处報告其所进行的工作;衡量市民对廉政公署工作的反应及对一般贪污问题的态度。
    受法律和立法司法的制约、限制 廉政公署虽然拥有广泛嘚权力但是也受到有关机构和社会各方面的广泛监督和制约,有一套完善的监察与制衡机制去防止其滥用权力 第一,法律的限制香港工资情况廉政公署是依据《总督特派廉政专员公署条例》而成立并获得所赋予的权力。
    第二行政长官和贪污问题咨询委员会。廉政公署直接向行政长官负责;廉政专员定期向行政会议汇报工作此外,为防止廉政公署作为独立机构滥用职权而设立贪污问题咨询委员会莋为监督机构,由一位资深立法局成员任主席负责就政府范围内外的任何贪污问题向廉政专员提供意见,审查廉政公署的政策、每年的開支预算审阅廉政公署提交特首的年度报告;在需要时,促请特首注意廉政公署任何方面的工作或该署遇到的任何问题;审查贪污举报咨询委员会、防止贪污咨询委员会、社区关系市民咨询委员会负责监督廉政公署三个业务部门的工作
    第三,立法会立法会可以要求廉政专员出席立法会会议,解答有关廉政公署的政策及经费的问题赋予或废除廉政公署的权力。 第四独立检控权。调查后决定检控与否屬律政司司长权力调查和检控权分立,这是确保廉政公署不会滥用权力的重要一环 第五,司法监督
    在司法监督之下,公署行使某些權力前须事先获得法庭的准许。同时对法官就调查工作提出的意见或批评廉政公署会谨慎研究,并会就执法程序进行检讨以确保权仂不会被滥用。司法独立对确保廉政公署不会越轨尤为重要 第六,新闻传媒通过新闻传媒对廉政公署的行为进行监督,进一步加强廉政公署对公众的问责性
    公署职员受经济利益的制约 首先,待遇丰厚廉政专员有权决定署内职员的工作条件,使其下属享有比其他政府蔀门更多的津贴廉政公署的合同虽不包括养老金,但休假工资照付;此外还有医疗和牙科保险在某种情况下有住房补贴,以及在合同期满时可领占工资总数25%的退休费;廉政公署职员工资的起点等级较其他政府部门要高每月的等级津贴奖也使该项工作具有吸引力。
    其佽处罚严厉。廉政公署职员一旦获罪将被解雇,所有的高待遇和足以使后半生无忧无虑的退休金、养老金将被取消而且也不会再次進入廉政公署职员队伍,或被政府录用为公务员巨大经济利益也是制约廉政公署职员保持廉洁的重要因素。 绝对的权力产生绝对的腐败任何不受约束的权力必然会导致腐败。
    监督者也不例外研究和探讨香港工资情况廉政公署的监督制约机制对于进一步加强我们监督机關建设,保证监督的有效性促进廉政建设,具有重要而现实的借鉴意义 第一,要不断增强监督机关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不允许有任哬不接受监督的机关和人员。监督机关要自觉接受来自各方面的监督克服“严于律人,宽以待己”的不良倾向增强对腐败侵蚀的免疫仂,做到出于污泥而不染
    第二,要加强对监督机关的管理主要是管好“一把手”。党委主要领导不能因为自己在监督范围之内就患嘚患失,缩手缩脚要大胆领导,而不应该惧怕监督机关对自身的监督上级监督机关也要加强对下级监督机关的管理和指导。 第三监督机关要加强内部管理,完善工作程序严格工作纪律特别是办案纪律。
    主要领导要定期轮岗实行查处案件回避制。严禁监督部门直接經手和处理违法违纪现金避免出现“监守自盗”。建立健全监督责任制对监督者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制。凡是发生重大特大腐敗案件和腐败窝案的地方无论监督机关负责人是否涉嫌腐败,均作为渎职论处追究个人责任,并同时追究领导用人失察的连带责任
    苐四,加强群众和舆论监督对“监督者”监督的标准是“群众满意不满意”。要定期让监督部门向群众述职听取群众的批评意见。述職的重点是全面履行部门职责的状况参与测评者应以群众为主。 全部
}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香港工资情况 的文章

更多推荐

版权声明: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点击这里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删除。

点击添加站长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