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公司老板十二月份说开够仈单一单额外奖励一百,另外还有二百的话费补助这个钱应该一月十五号随着工资发的,结果没发二月份也没发,我在二月二十三辞職之后老板承诺的钱在三月一号发了,我想咨询一下我的不发,合理吗
法律分析对于问题描述,可以作如下分析:
1、根据《工资支付暂行条例》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2、因此老板承诺给你的奖励和补助一般情况需在你工作交接后三日内支付,现在老板仍未支付是违法的你有权要求公司及时给你结算。
3、单位拒不支付工资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责令公司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你加付赔偿金
4、有爭议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维权。行动建议1.保存好劳动合同、工资条、工作证等能证明劳动关系存在的证据 2.如果可以,做个录音证明老板承诺发放上述部分的事实证据3.先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4.也可以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劳动仲裁5.劳動仲裁是免费的。6.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递交《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一式两份内容包括:?
(1)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住址、联系电话。
(2)用人单位的名称、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
(3)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4)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7.打印单位的注册信息,?递交《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的同时,向劳动仲裁委员会递交下列材料:(1)身份证复印件一份;(2)劳动关系相关证明;其它证明材料 (3)有委托代理人的,提交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系律师的提交律师事务所公函;代理人系公民的,提交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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